老板说罢,又停顿下来,倒了一杯温茶之后才继续讲述。他把父亲葬好后,又去寻了扶苏的墓。赵高派去的人又怎么肯把他好好葬了,他一路隐名埋姓地寻了过去,在边塞附近找到了一个凄凉的坟包。他不会让扶苏那么孤单地葬在那里,他把他从坟里挖了出来,带回了骊山。
始皇帝根本就没有葬在他生前修建的豪华壮丽的陵墓之中,他尸骨无存。只因为他的儿子胡亥自己想要这个恢弘的陵墓。
始皇帝生前最宠爱这个小儿子,恨不得把最好的一切都送到他的面前。可是不知始皇帝有没有想到过,他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都被他的小儿子攥在了手心里。连他为自己建造的长眠之所,胡亥都那么理所当然地拿了去,没有半分犹豫。
老板觉得讽刺,唇边溢出一抹冷笑,“所以,我把扶苏葬在了骊山。他生前不能当大秦帝国的皇帝,我也要他死后夺下拥有那十万兵马俑。”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医生不由得抬起头重新朝老板看去。他一直就觉得老板眼中蕴含的沧桑和他年轻的外貌不相匹配,但此时对方热血畅然的话语冲口而出,竟带着他的面容有了几分血气,可以想象得到当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他是怎样一个风云人物。
医生之前把老板的表情都收入了眼底,自然可以看出老板对秦始皇的崇拜之心,所以也不难产生想要在扶苏身边做一番事业,成就大秦帝国雄起的决心。
古来贤者皆寂寞,一个心有宏图大志而又极具才华的人,想要在自己的时代,合适的时机,遇上赏识自己的君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两千年前的甘罗能遇上扶苏,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事情。扶苏生性温厚仁慈,又不失聪慧,若加以培养,定是一代贤君,再有天资过人的甘罗辅佐,两人必能造就一番事业。
可是胡亥却把这一切轻易地毁了。
医生可以想象老板在扶苏死后,以多么执着的心情开始寻找扶苏世,他希望能找回过去,再次和扶苏一起上政治的巅峰,引领历史的前进。可是他随即发现扶苏的转世每次都短命夭折,渐渐地寻找便成了责任,陷入了一场难以逃离的怪圈,一直徘徊了两千多年。
老板平静了心情,不愿再提关于扶苏的半句话,他知道医生最好奇的就是长生不老药,便缓缓说道:“我也是几年后才发觉自己的身体开始不对劲,不光相貌没有任何变化外,受的伤也会很快复原。很长时间之后,我才确认自己恐怕是因为吃了师父所做的长生不老药才会变得如此。”
医生精神—振向前倾了倾身,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平时有没有什么异状?掉不掉头发?其他身体机能可有区别?唉,如果能让我给你检查检查身体就好了,我保证不会让资料外泄的!”
老板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你不会外泄,不过我这么多年来也未曾停下过对自己的研究,也许不必去用机器化验,也知道原因。”
“快说!”医生简直要被他逼疯了,急得满头大汗。
老板非常享受这种卖关子的感觉,不过他也不是故意的,因为脑中的词汇还需要整理一下才能捋顺。老板思索了片刻后道:“人体衰老的原因是什么?”
“是衰老细胞。”医生马上回答道,正在犹豫要不要跟老板解释什么是细胞时,对方已经开始往下说了。“人就好像是一个细胞一样,细胞分裂,然后新的细胞生长。直到细胞的分裂速度开始缓慢,小于细胞衰老的速度时,人体也步入了老年。这样的说法对不?”老板斟酌了一下字句。
“对的。”医生点了点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总觉得从老板嘴里听到现代医学词汇,就像看到哑舍里卖最新款的苹果电脑一样离谱。
“可是,这样的细胞也有例外。无限增殖的细胞,成为不死的永生细胞。”老板眯起了丹凤眼。
“你是说…癌细胞!”医生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你是说,你吃下的长生不老药致癌?可是那不是应该加速你的死亡吗?”正常细胞都具有一定的最高分裂次数,如人的细胞一生只能分裂五六十次。可癌细胞却失去了最高分裂次数,几乎可以无限分裂,但人体的器官是绝对承受不了的。
“所以,我身上赤龙服的作用就是抑制癌细胞分裂的次数,让身体的细胞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各个器官不会衰亡,也不会罢工。”老板伸手摸了摸陪伴他两千年的衣服,淡淡道:“自古相传‘金玉生寒’,可保尸身不腐。这布料是由上古流传下来的黑金和黑玉拉丝制成,本是为秦始皇入葬时所准备。始皇帝在位时收集了一些神话时代的古物,而到再往后的朝代,这种神器便极为少见,很多都是仿制了。例如汉墓中的金缕玉衣,其实就是拙劣的模仿品。”
“我…我能摸摸看吗?”医生吞了吞口水,在老板点头之后,迫不及待伸手过去。布料入手有些柔软又有些坚硬的感觉,温度冰冷刺骨。医生猜想着这布料中应该加入了某种稀有金属,才使其产生了微弱的放射性物质,保持肉体不腐。若换了以前,医生绝对不会相信老板说的话,但神话时代确实是在封建时代之前所存在的谜一样的时代。《山海经》能封印神兽和异度空间,这个是他亲眼所见。一片竹简便能施咒,那么一块能防腐的布料也不算多离谱。
医生想不透原理,也知道这种科学问题老板更不会知晓,也不会剪下来一块给他拿回去化验,所以只能边上下其手边问道:“那你两干多年都没脱下这件衣服?”医生显得兴致勃勃,对他来说,老板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研究对象。他真想把这衣服扒下来,研究一下衣服的质料,顺便研究一下老板的身体。如果可能,他更想亲手碰触一下老板那颗跳了两千多年的心脏…
“收起你那种眼神。”老板敢打赌,若是医生手中现在就有把手术刀,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解剖了,“短时间内脱下是没问题的,至少睡觉的时候不穿也没关系。这件衣服只需放在附近就可发挥作用。”老板觉得医生的问题很好笑,心情不错地弯起了唇。在这两干多年中,他还很少和其他人保持这么近的距离,尤其医生带着体温的手指仿佛透过了薄薄的布料传导到他的皮肤上,让身体有些难受的他变得稍微舒服了一些。
“这衣服是中山装的样式,两千年前没这么时髦吧?”医生看着老板衣服的立领,笑着问道。
“民国时期,我救了大师的祖母。大师的祖父是当时有名的古董修复师,他帮我把衣服剪裁成这样,没想到几年后就不流行这样的款式了。”老板自嘲地笑了笑,“幸好现在穿成这样也不算太奇怪,总比穿古装要好些。”
“这条龙其实会动的吧?”医生的手迟疑地停在赤龙的身体附近,那条赤龙绣得是那么栩栩如生,让他连碰触都有些紧张。
“在宋朝时,这衣服破过一次,我请当时文绣院的人帮我缝补。这种布料每条纹路都有特定的排列,文绣院的人最终在衣服的裂缝上绣了这条赤龙。所用的丝线也不是普通的丝线,是沾了我的血的丝线,所以这条龙是深红色的。”老板极其怀念地抚着趴在他肩膀上的赤龙龙头,“裂缝终究还是没有缝补完美,以前只是若干年变动一次位置,最近它已经是一天变动一次了。我想它是没有喝够我的血,迫不及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