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胤没有回话,沉默地看着罗德脚下的影子,古灵夕的性命正通过这种恶毒的方式,被强制输入罗德体内,闭上眼,他似乎能从空气的波动中,感觉到那个丫头的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消失。还有钟晨煊,虽然他不至于那么快丢掉性命,可是身上的啮心蛊咒停留得越久,他复元的机会就越小,这种专门损耗修习术法之人灵力的蛊咒,极有可能让钟晨煊这辈子都只能做一个不会任何术法的普通人。

最讨厌被人威胁,可还是被人威胁到了。连胤苦笑,身在冥王之位多年,罗德应该是他遇到过的,最有分量的敌人之一。

如果一定要做一个选择…连胤抬眼看着罗德,像看一个急于要糖吃的孩子,叹了口气:“好吧,我可以把她的头骨给你。”

罗德双眼一亮。

“但是,你会后悔的。”连胤目光如刀,毫不留情地刺进罗德狂喜的双眼。

正文 七.旧怨 25

罗德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他的确忘记了,现在的尸女,一旦进了幻忆空间,便成了一个新的人质,因为她已经不再是一具干枯的尸体,是半复活状态,只要拿回头骨就会完整。若要用毁掉幻忆空间来威胁连胤,等同于把尸女的性命一道搭进去。说来,是他自己把自己的必杀技破坏了。方才要不是钟晨煊出其不意将尸女抢了过去,他还不会意识到,运筹帷幄,处处小心的自己,竟在如此关键的时候犯下这么个低级的错误。

“我是犯了个小错。”罗德紧紧拽住尸女的手,片刻的局促不安很快消失,他双眉一扬,“可那也无伤大雅。钟晨煊跟古灵夕的性命在我手里,你那守住煞门的一魂一魄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交还是不交,你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犹豫了。”

连胤没有回话,沉默地看着罗德脚下的影子,古灵夕的性命正通过这种恶毒的方式,被强制输入罗德体内,闭上眼,他似乎能从空气的波动中,感觉到那个丫头的生命,正在一点一点消失。还有钟晨煊,虽然他不至于那么快丢掉性命,可是身上的啮心蛊咒停留得越久,他复元的机会就越小,这种专门损耗修习术法之人灵力的蛊咒,极有可能让钟晨煊这辈子都只能做一个不会任何术法的普通人。

最讨厌被人威胁,可还是被人威胁到了。连胤苦笑,身在冥王之位多年,罗德应该是他遇到过的,最有分量的敌人之一。

如果一定要做一个选择…连胤抬眼看着罗德,像看一个急于要糖吃的孩子,叹了口气:“好吧,我可以把她的头骨给你。”

罗德双眼一亮。

“但是,你会后悔的。”连胤目光如刀,毫不留情地刺进罗德狂喜的双眼。

“给我!”罗德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朝连胤摊开了手掌,迫切地希望下一秒尸女的头骨就会出现在他掌中。

连胤环顾四周,笑笑:“那就与我合作,撤销幻忆空间。”

“撤销幻忆空间?”罗德面露疑色,以他的心机,怎可能自动放弃这块费尽心思才得来的大筹码。

“你自然是不愿意的。”连胤清楚他心头所想,不慌不忙道,“要取出头骨,我势必要回去真正的九重炎狱,我一抽身离开,这里就会崩溃,钟晨煊他们焉有命在?既然你以他们为人质要挟我,自该明白他们的性命有怎样的意义。”

罗德略一思索,侧目看看拖在身后的“影子”,嘴角泛起一个冷冽的笑,旋即点点头:“好,我们合作。”

到了此时此刻,就算没有幻忆空间,古灵夕与钟晨煊这两个对连胤至关重要的的人的性命,也紧紧攥在自己手中,事情的每一步似乎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尽管罗德为即将达到的目的而狂喜,但心里仍有一丝复杂的诧异,起初自己用天下人的性命相威胁,连胤都不为所动,非要造出这个空间,走最后一步陷钟晨煊与古灵夕于死地,冥王方肯交出头骨。

古灵夕,钟晨煊,对他真有那么重要么?

罗德走到连胤对面,平伸出双手,冷眼看他,道:“能与冥王合作,我何其荣幸!”

“能将我牵制进幻忆空间,与我势均力敌的,千百年来独你一人。荣幸的人是我。”连胤伸出手臂,与罗德两掌相覆,笑言。

罗德不作声,闭上双目,深吸一口气,一道黯绿之气,从他心口渐渐浮出,直上印堂,发散出的光晕,将其全身笼罩住,剔透颜色下,有如被包裹在一块品相上好的翠玉之中。连胤的动作,与他没有两样,只是从他身体里,浸出的是寒天飞雪般的白气,纯澈透亮中,透着一股子少有的锋利。

两种颜色的气场,转眼交织在一起,说不出是互相融合还是互相抵抗,在空中绘成了一片奇异的立体图案,忽而像两头相搏的巨狼,忽而像两只振翅比翼的凤凰,在它们的中心,一个小小的圆球状物体,放射着刺眼的光芒,随着旋转速度的越来越快,圆球的体积也越来越大,其膨胀的势头惊人,仿佛下一秒就会炸裂开去。

两手相握的罗德与连胤,身体也在此时各自虚化出了无数半透明状的分身,以那圆球为中心,移动成一道宽阔的圆形人墙,无数连胤与无数罗德的眉心中,射出光点斑斓的彩线,蜿蜒连结在一起,最后全部飞入那圆球之中。

无声无息间,万道强光,耀眼过十个太阳的光华,在这瞬间以炸裂之姿爆发而出,空间里的每一寸暗黑的土地,都被这光芒照射得如同白昼突现。光芒还在不断增强,那般极致的雪亮,将视线里的一切都融成了虚无…

连胤与罗德先后睁开眼睛,再看其四周,佛像庄严,大殿宏伟,歪倒在地的灰袍僧人们,依然如酣睡般昏迷,殿顶的莲花灯,被门外灌入的夜风吹得微微摇动。

七宝塔内的一切,在灯光中荡漾,真实而生动。

站在货真价实的地上,连胤略略松了口气,在幻忆空间里留得太久,回到真实世界,竟还有片刻的不习惯。

“该去拿东西了吧。”罗德看了看昏迷中的钟晨煊,“他可撑不了多久了。解药只有我才有。”

连胤转身,唤了一声鎏野,在方才幻忆空间消失时所产生的强大异力中,鎏野的身形被强制缩回了小猫状,不仅如此,连脑袋似乎都不太清醒了,听了连胤的召唤,扭着屁股,歪歪斜斜地走过来,喝醉了酒一般。

“只知吃喝的东西!”连胤一拍鎏野的脑袋,又在它眉心一指,它眼珠一翻,用力甩了甩脑袋,这才一副魂魄归位的模样。

“在我离开这段时间,若他们有任何闪失,纵是让世上所有生灵陪葬,我也不会让你得偿所愿。”

跨出殿门前的一刻,连胤侧目扔下一句,旋即带着鎏野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一直如钢筋铁打般不曾露出过疲态的罗德,突然像是溃散了所有力气,噗通一声跪坐在地上。

半晌,他缓缓抬起头,看着身边的一切,昏迷的僧人,半死不活的钟晨煊,还有那被自己利用许久,到现在还未醒来的霍青云,他复杂的视线最终停留在身边的红色衣裙上,许久都不离开。

轻抚着尸女的衣衫,罗德喃喃道:“我们终于能再见面了。”

那无头的尸身,对他的喃喃低语毫无反应,像一尊雕像,木然立在寂静的大殿上。

有几百年了?罗德自己问自己,却发现自己根本记不起这个答案,他们在一起太久了,久得连时间都成了个模糊的概念。

似乎,在遇到她之前,他的生命,也是个模糊的概念吧。身为非人非鬼的旁观者,他从一出世开始,便注定了一个凄凉的轨迹。父母对他而言,只是一个别人口中的词汇,他是个弃儿。他只记得,幼年时候的他,跟脾气古怪的叔叔居住在一个终年只见白雪的山顶上,那里的森林,永远只有一种颜色,各种凶悍的野兽埋伏其中,他每天都在小心翼翼与惊慌失措中度过,不知道哪一天就会成为野兽口中的美餐。

旁观者这个族群,数量虽然稀少之极,但除了叔叔之外,罗德也见过些别的同类,那时的他,曾奇怪地跑去湖水边,看着自己水中的倒影,金色的头发,雪白的皮肤,尤其那一双海一样深邃的蓝眸,跟别的同族完全不同。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认定,是自己古怪的样貌,才导致叔叔一点都不喜欢他,不然…叔叔也不会在那一天,把他交给一个穿着黑色道袍,留了一撇山羊胡的中年男人后,一去不复返。

想到这个男人,罗德眼中的光彩骤然熄灭,摇曳的灯光下,照出一张阴晴不定的面容。

那道士让他管他叫师父,带他回到一座无名道观中,给他换上干净的衣裳,拿来香喷喷的食物,一连多日,只让他打扫庭院,做些轻巧的活儿,并不时嘘寒问暖。那段时间,怕是他过得最踏实最温暖的时候,虽然叔叔不辞而别,但他打心里感激叔叔,如果不是他把自己扔在这里,他如何过得上不必担惊受怕且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其实,他会一直认为师父是他这辈子遇到的最大的好人。如果,他没有强迫自己去偷冥界的彼岸花。

他没有想到,从他踏进冥界的第一步起,他的命运已经彻底转到了另一个方向。

他并不知道师父要这些火红的花朵来做什么,但是他知道这些花对师父的重要,因为在说到彼岸花时,师父的整张脸上都在放光。他想为师父做点什么,因为师父对他那么好。所以他拼命地采花,然后拼命地跑,什么都不想。

可是,师父要的,只是彼岸花,不是他。

冥河的水,冷得像冰,他不断下沉,心里却异常安稳,如果死去,也是另一种安稳。那个将他逼入冥河的男人,他后来才知道,是四方死神中的北堂漉。这个男人,他不视他为仇人,反而有莫名的感激。

若不是北堂漉,他这生都不会遇到她。

他至今还记得,混沌之中,有人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拉,单纯的暖意,在冰凉的水中扩散,一直扩散到他心里。

她不止救回了他的性命,更给了他今后数百年,可以坚持活下去的理由。

他叫她姐姐,她叫他小德,他们两人的开始,是一个最简单的童话。

那次的死里逃生后,他回到人间,却再没有再回到师父身边。他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做,只求能获得三餐之饱。他必须活下去,因为他跟姐姐有一年之约,每年的七月半,他要去看她。

当一个人活得有期待时,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而且,是快乐的。

每年的七月半,他都如约偷偷去到冥界,在冥河之畔,跟姐姐并排而坐,谈天说地,喜笑颜开。

是的,仅仅是谈天说地而已,但是,他却那么喜欢这种感觉。他明白,他跟姐姐,都是不被别人在意的角色。

她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但是他却明白,世上能真心待他不存目的的,只她一人。

一年又一年,他从当年的毛头孩子,长成了俊秀的青年,从前总是高他一头的姐姐,如今矮了他一头。他的外貌,在时间里改变,而她,依然是那张绝世美好的面容,长发及地,身姿窈窕。

唯一的不同,是她眼中的偶尔流过的不快乐,一年比一年更多。

他知道,每次只要一提到“主人”二字时,不论之前的话题有多么愉快,她眼中的神采会瞬间黯淡下去。

她口中的“主人”,一直是个让他又怕又恨的角色,一直是。

怕他,因为他是冥界的王,天生的威势无法抹煞;恨他,因为他的存在,对她是最大的伤害。

那个时候,年轻的他还不太明白姐姐的感觉,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渐渐从谈到那个人就兴高采烈,落到一说他就神情沮丧,有时甚至掉下眼泪的地步。

他非常想见见那个人,可是姐姐不允许。那个人不是北堂漉,她根本无法预料他会对一个潜入者做出怎样的决定。

于是,他明白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逗她开心,每一年的相见,他都把自己在人界遇到的看到的稀奇古怪的趣事,一股脑儿讲给她听。可是,她总是听着听着就走神,眼睛不由自主看向冥河的北方。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人所住的冥王殿,在那个方向。

那一年,姐姐终于答应,跟他一起溜到人界去散散心。那天是人间的鬼节,走在纸钱纷飞的街道上,初来人间的她,对一切都很新奇,之前的低落一扫而空。正在他暗喜这一趟来对了时,姐姐的脚步停在一个一身酒气,醉倒在巷口的书生面前。

书生手里攥着一截红线束起的女人发丝,一张工笔画成的女人肖像抱在他怀里,从头到尾,只听这书生断断续续念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生不同衾死同穴之类的醉话,就在他身旁不远处,一只新死不久的女鬼,面容清丽,想靠近却又近不得,只能绝望地看着书生,伤心抹泪。

见了这一幕,她只说了莫名其妙的一句,人总是因为喜欢,才会留着对方的物事吧。

他点点头,他亲眼见过,曾住他隔壁的开字画店的老板,将他早逝的夫人的一张手帕,留了二十年,只因这手帕上的并蒂莲是她亲手绣上的。

如果在乎的人没有了,留一件跟他们有关的物事,是另一种安慰。

知道这些后,她没有再说话,默默回到了冥河。

站在淙淙流动的河水边,她掏出一串亮闪闪的黑石手链,说,那他定是讨厌我的。

她是说那个人吧?

姐姐,为什么这么说?他的确不解。那时的他,对于一切同感情有关的问题,都还是懵懂的。

她把手链放到他面前,说,这是我花了许久的时间,从冥河里挑出最圆润最有灵气的河底石做成的,我真的非常喜欢这个东西。那一天,我把它送给了主人。

闻言,他心头一动,不知是担心,还是妒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