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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个时代又太过特殊,不能通过读书跃农门;没办法经商做生意;想当乞丐都没资格,出门没介绍信是会被抓的;当然也不可能通过找工作养活自己。她这样的乡下人想要进城生活,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找个城里人嫁了。

叶舒华本来就不是多意志坚定、独立自强的人,既然她长得不错、有希望嫁进城里,为什么不把握呢?

而且随着这张脸越长越像上辈子,叶舒华也越来越信心满满,凭着她现在的资质,绝对稳了,马上她就要嫁给高富帅、吃上鸡鸭鱼肉!这个时候听到王翠芬说什么一年半载的,叶舒华当然急了。

但她着急的是进城这件事,而不是结婚本身。

王翠芬看她不假思索的否认,也松了口气,大姑娘不是恨嫁就好了。

可惜她刚放松没多久,就被自家傻闺女一个问题问得差点气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叶舒华小心翼翼的试探她娘,“那……如果我想早点结婚呢?”

王翠芬是很精明的女人,脑洞也开得大,叶舒华之前着急名声坏了不好嫁人时,她就有点起疑了。但王同志多疑的同时还有护短的习惯,尤其是最疼爱的一双小儿女,小儿子常年在城里见不着,身边的小闺女就成了心头宝,王翠芬经常觉得小闺女太傻太单纯,但心里最信任的也是她,尤其是生病以后,小闺女黏她比三岁小孩黏妈妈还厉害,她不信这么乖的孩子会无缘无故恨嫁起来。

一定是有人引诱了她!

王翠芬对这个结论深信不疑,毕竟自家小闺女越长越水灵,比城里来的知青都更漂亮。有几个知青刚下来的时候,还勾得整个大队的小伙子神魂颠倒、忙完就去帮城里知青干活呢,她家小妹又漂亮又大方,比那些鼻孔看人的女知青要招人喜欢多了,这才去食堂几天,队里那些小伙子没事就来她们跟前打转。

想到这里,王翠芬开始觉得身边人人都有嫌疑了,那些整天来食堂晃的小伙子嫌疑最大;但是没有动静的后生也不代表就没嫌疑,毕竟老话说不叫的狗才咬人;还有知青点那些后生,虽然跟队上的人来往不多,但城里的小伙子长得确实更俊俏,大多还是文化人,干干净净、斯斯文文,不懂事的小姑娘最容易瞧上这样的后生了。

——就是他们其中的哪一个,趁她不注意勾引了她家小妹!

现在是新社会,未婚男女私自勾搭也不用浸猪笼,但女孩子名声坏了依然要被戳脊梁骨,王翠芬当然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她顶着叶舒华期待的目光,冷酷无情的警告道:“敢不听我跟你爹的话,那就打断腿!”

叶舒华被她咬牙切齿的声音吓得浑身激灵,封建家长一言不合就打断腿,好可怕啊嘤嘤嘤。

不是叶舒华怂,而是她清楚这个时候的家长就是有绝对的权威,记忆最深的就是叶小妹有位可怜的堂哥,当年相中了个姑娘,但因为女孩家孤儿寡母太晦气,配不上他大队长亲侄子的高贵身份,被堂哥的父母否决了,最后堂哥扛了半年还是妥协,娶了公社另一位大队的外甥女,据说是门当户对,现在闺女都三岁了。

叶小妹自己的亲哥婚事倒没有这么坎坷,他们俩都很省事,从来不跟女生打情骂俏,到了年纪就让父母张罗着相亲,然后水到渠成定亲结婚。叶舒华私底下估摸着,亲哥同志如果遇上和堂哥一样的事,那也得妥协,毕竟堂哥的父亲还只是“队长亲哥”,就有这样的权威了,他们的父亲可是队长本队,谁能不听他的话?

因此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叶舒华信了一大半,哪怕事发后老娘舍不得下手,队长父亲也肯定舍得把她打瘸,她还是不要以身试险了。

想要英年早婚的伟大梦想就此被打破,叶舒华这些天心情都很低落,连帅哥都不欣赏了,无论是队里的年轻后生,还是斯文俊朗的男知青们来打饭,她都板着张后妈脸、面无表情的为人民服务。

心情不好的叶舒华当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个反而逃过了一劫。

王翠芬同志自打怀疑宝贝闺女被臭小子哄骗后,食堂开工时她就像装了X射光,对每一位未婚的后生都进行了身份甄别,结果显而易见,他们家小妹连看都不愿意多看这些人一眼,肯定都不是他们。

他们小妹能接触的后生全都在这儿了,既然没一个让她特殊对待的,那就说明她之前可能是想多了。

王翠芬又慢慢放下了心。

而之所以说叶舒华逃过一劫,是因为没有这些变故之前,她还是有心情欣赏帅哥的,那样的目光落在紧张过头的王翠芬同志眼里,说不定分分钟给她脑补出一位男朋友来——那就麻烦大了。

不过叶舒华对此一无所知,当然也就无从欣喜了。

一眨眼就到了开放食堂的最后一天,叶舒华心无旁骛的送走最后一位知青,正想捏了捏胳膊放松放松,就听见后头的大妈在感慨:“食堂不开了,这些知青又可以在家吃点好的了。”

立刻有人笑着接话:“可不是,咱们大队的知青听说不少干部子女,以前在家里肯定也都是宝贝疙瘩呢!”

比起前些天,叶舒华今天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毕竟食堂解散了,她又可以回家吃干饭,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感到有些安慰的叶舒华听到大妈们的八卦,便有了些兴趣,刚凑过去听,就听到她娘也贡献了一个料,“是不是干部子女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有几个知青家里确实看重,经常寄些票啊钱啊过来,甚至还有直接寄肉罐头的,这年头还舍得弄肉罐头,你们说这家底得多厚啊?”

叶舒华听到这里不由瞪大了眼睛,八卦兮兮的问:“娘,谁这么有福气,还能吃到肉罐头啊?”

光是念出肉罐头这三个字,她都忍不住流口水了,真是羡慕这位被上天眷顾的幸运鹅。

王翠芬在是笑着看了叶舒华一眼,有点卖关子的嫌疑,倒是周围的大妈们七嘴八舌的说:“还能有谁啊?咱们大队最让人羡慕的不就是小宋同志吗!”

“何止肉罐头啊,小宋家里去年冬天还给他寄了一件崭新的军大衣——嚯,可把咱们这些后生馋死了,排着队找他借军大衣过瘾呢!”

“也是小宋大方、看得起咱们乡下人,跟别的知青都不一样,不但军大衣舍得借出来,有时候还给孩子发糖,多大方的后生啊。”

哪怕是对知青没好感的王翠芬,这时也跟着附和一句:“小宋确实跟其他知青不一样,回城的机会都说让就让,我们孩他爹私底下都为他可惜,说本来小宋最有希望回城,公社的领导都喜欢他。”

大妈们你一句我一句的爆料,俨然把这位小宋同志塑造成了七十年代的活雷锋,但叶舒华听完只有一个评价——人傻钱多。

她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第6章

叶舒华对传说中的这位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是在听到“肉罐头”三个字的时候。

原因很简单,叶家在队长父亲的带领下勤劳致富,成为双岗大队人人称羡的“大户人家”,可这样的大户人家私底下还在为了几个鸡蛋上演宫心计,而这位知青同志不声不响的,竟然啃着家里寄来的肉罐头——这是什么神仙家庭啊,真恨不得分分钟嫁了嫁了。

而且据她娘和大妈们的说法,小宋同志不但有各种肉罐头啊,手里还有票有钱,妥妥的高富帅啊,又是给熊孩子们吃糖,又是给别人借军大衣,活脱脱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呸,是乐于助人的活雷锋。

总结成一句话,这位同志简直是为叶舒华量身定做的粮票。

最开始叶舒华没有想到要打知青的主意,是因为她还有节操,更愿意采纳王翠芬同志的意见,通过嫁个有钱人来实现衣食无忧奔小康的伟大梦想。

这里说的有钱人当然不包括知青,不用王翠芬圈重点,叶舒华自己都知道,跟知青结婚恐怕不是享福而是遭罪,因为他们根本不稳定。

现在已经是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后期,两年前,中央对知青的政策已经不像过去那么严格,就有无数知青通过找关系、病退或调动等各种理由回城了。而这些回城的知青们,有些是在农村待了七八年之久的老知青,他们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看不到回家希望中彻底死心认命,有些知青和知青结合过日子,也有很多是跟当地人结婚,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

这些早已有了家庭和儿女的知青,因为政策的原因,特意办了离婚,孤身一人回城,叶舒华不知道他们私下是如何对家人承诺的,但是他们公社十几个生产大队,每个大队都陆陆续续有知青成功回城,没有一个回乡探望过这边的家人。

早的据说有回去了四五年之久,别说回来探亲,就是这边按地址寄过去的信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队里的三姑六婆都说这种一看就不可能回来了。

叶舒华对这个时代的特色了解不多,家里也没长辈给她讲古。但鲁迅说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叶舒华结合现在的情况推测一下,再过几年,国家恢复高考,知青大规模回城,还有几个能在乡下坐得住的?恐怕十个知青里有一个肯为了家庭留在农村的,都算是奇迹了。

而那些回去了的知青,重新当上了城里人,可能念了大学,也可以自己找到正式的工作,他们完全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或者是事业上能帮助自己的对象,人生重新翻篇,谁还会想老家的糟糠之妻/夫呢?

反正换成叶舒华自己,如果不幸穿成已经嫁给当地人的知青,有朝一日通过自己的努力回了城,她是一定肯定不会再回这个鬼地方了,因为现在的农村和她上辈子去过的到处是别墅、随处可见豪车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不是一回事,上辈子她还挺愿意和小伙伴跑乡下独家写生,住着别墅体验小清新式的农家生活,想想还不错。现在的农村根本不是生活,而是活受罪。

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叶舒华还是希望能够一劳永逸的,找一个长期饭票保她下辈子衣食无忧,而不是几年后,成为众多被知青抛弃的小可怜之一。

所以她压根就没考虑过知青。

但是她娘那句“至少过个一年半载”实在让人透心凉,单纯为了结婚的话叶舒华当然不怕等,问题是嘴巴等不了,现在已经馋到听见“肉罐头”就自动分泌唾液的地步,叶舒华真怕再这样下去,她会有一天看到身上的肉都想啃一啃的地步。

古人都说了,“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叶舒华现在都馋到很快就要见什么就眼冒绿光的地步,道德底线只能跟着下降,暂时找不到有钱人,那就先给自己弄个短期的骗吃骗喝过渡一阵子。

比如这位人傻钱多的小宋同志,他既然对半点不沾亲带故的队员都这么乐善好施、出手大方,那么对待自己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阔绰。

关于怎么成为小宋同志的自己人?这可难不倒叶舒华,她已经有计划了——先谈个恋爱。

大妈们说的小宋同志就是宋清徽,叶舒华已经见过的,看形象气质当她的男朋友绝对够格,而且看在他手里那些肉罐头的份上,叶舒华不介意倒追,只要能过上有吃肉有票花的日子。

搞定小宋同志后,他们只谈地下恋,小心一点、有肉罐头都在外面吃独食,她娘他们肯定发现不了她的奸情,这样的话腿也能保住,皆大欢喜。

至于小宋同志会不会接受她的追求,叶舒华同样胸有成竹,她长得这么好看,又主动要求地下恋,他上哪儿找比她还更努力干活还不粘人的小妖精?宋清徽只要脑子没问题就不会拒绝,毕竟他还年轻,如今比他年长几岁的许多知青都还不急着成家,据说是看到了回城的希望,都等着回城后找门当户对的结婚,宋清徽多半和他们一样,既然不急着结婚,何不来场地下恋调剂调剂无聊的生活呢?

总结来说,他们这叫各取所需,叶舒华单方面认为他们一定会合作愉快的。

新计划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怎么不着痕迹的勾搭小宋同志,就成了最让叶舒华头痛的问题,因为她错过了好机会。

食堂解散了,叶舒华如愿以偿回家吃白食,吃白食的人没人权啊,每天在家洗衣做饭带娃扫地,叶小姐活生生混成了叶保姆,而指使她干活的还不是别人,正是母亲王翠芬同志!

王翠芬作为整个叶家最宠叶舒华的人,林红梅都在私底下抱怨婆婆快把小姑子宠成三岁小孩了,她这么要求叶舒华当然不是虐待,而是王翠芬之前在食堂就发现,本来做事还含糊的小闺女,自从生了半个月的病又养了半个月身子以后,好像就有点养废了——

切菜切得乱七八糟;洗碗洗得笨手笨脚;在食堂还轮不到她掌勺,暂时看不出厨艺退步了多少,但是就她那慢慢吞吞、千辛万苦点着柴火的样子,王翠芬已经不抱希望,这个小闺女基本是半个废人了。

王翠芬是又宠孩子又不失理智的母亲,她是真心希望叶舒华嫁人后过上好日子,而不是欢欢喜喜出嫁、没几天因为不会任何家务被婆家赶回娘家,那就必须开始七十年代版的“新娘教程”了。

刚好秋收季已经过去,地里还有活干但已经不用像行军打仗一样拼命,王翠芬还有余力给叶舒华布置任务,并每天回家检查她的“功课情况”。

于是叶舒华名义上在家吃白食,却依然每天把自己累成死狗,她之前去食堂还有工分拿有口粮分,累也算累得有意义,而现在就完全是义务劳动,不只她娘挑刺,两个嫂子还在旁边看似鼓励,实则煽风点火说一些“我娘家十岁的小妹都能炒几个好菜了,小妹还是要努力啊”之类的话。

当然林红梅和宋秀秀暗戳戳的刀子戳不到叶舒华,上辈子的叶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她能够勉强完成她娘每天布置的任务,实际上是撑起这个家、七八口人的吃喝拉撒,简直就是奇迹好吗,叶舒华都觉得自己牛逼坏了。

可惜干家务在她眼里实在不算必备技能,因为她迟早是要嫁进城的女人,按现在的社会风气,没人专门为了结婚买新房,基本上是一大家子住一起,婆家有婆婆有奶奶等能干的女人,她可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再过一二十年,可以分家了,正好去请保姆,这些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她费心。

王翠芬同志是她母亲,母亲大人吩咐的任务不能不做,做的不好叶舒华不自卑,做得好也没什么可高兴的,她的态度说白了就是在应付任务,嫂子们的挖苦纯属耳旁风,比起为她们的话不高兴,叶舒华更担心她再这样“一门不出二门不迈”下去,看好的饭票可能都被别人顺走了。

叶舒华一边在家累成狗,一边危机感满满,突然有一天傍晚,王翠芬同志对她说:“小妹,趁着天还没黑,帮我去知青点请小宋过来吃饭。”

这突如其来的吩咐,把正好对小宋同志起了贼心、正在寻找机会行动的叶舒华吓的一激灵,一瞬间还以为她娘火眼金睛,已经看破了她的意图,下意识的问了句:“什么?”

王翠芬大概把她这话当不乐意,放软了声音哄道:“这可是你爹吩咐的,要请小宋来家里吃饭感谢他,你板着脸小心你爹不高兴。”

叶舒华现在已经很讨队长父亲的欢心,证据就是上周叶队长去公社开会,居然给她揣回了两颗糖,队长父亲轻描淡写,说是供销社的朋友太热情一定要给他,可叶舒华有叶小妹的记忆,从小队长父亲也没给她带过糖啊,当然从叶大哥到叶三哥的待遇通通都一样。

所以叶舒华有信心,她现在绝对是队长父亲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吃不到肉,能吃颗糖也不错,从那天起,她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所以在哥俩心里,妻子依然是勤劳贤惠的妻子,小妹依然是活泼可爱的小妹,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小妹长大了,越来越好看也越来越贴心,小脸整天笑眯眯的,连他们看了都觉得欢喜。

面对这么讨人喜欢小妹,他们哥俩也慢慢学会了表达关怀,当然只限于对讨喜的小妹,看她难得出家门,他们关怀备至的问明原因,叶二哥还主动表示要陪她一起。

叶舒华当然摇头了,笑眯眯的道:“大哥二哥忙了一天,多辛苦啊,现在就该回家泡泡脚放放松松,地里的活明天还要靠你们呢。这点小事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其实不是叶舒华多么情商高会说话,而是这个时代的人们习惯含蓄,哪怕是亲妈亲媳妇都说不出“你辛苦”“你不容易”、还让他们去泡脚放松这种略有些肉麻的话。

叶舒华不但说了,还说得这么自然、恰到好处的关心,听的人当然也倍感受用,兄妹仨你来我往的客气着,叶大哥还真心实意的提议:“小妹,大宝给我吧,我让你嫂子带,他现在越来越沉,你带着他怕会手累。”

正带着满腹怨气用力搓衣服的林红梅听到这话,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这个大傻子,去知青点才几步路啊,还怕累着他的宝贝妹妹?殊不知这小丫头片子心眼鬼得很,指不定就是故意抱着他们家大宝,出去显摆她贤惠能带孩子的好名声!

第7章

林红梅还真没看错她这位小姑子。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叶舒华突然有兴趣带上小胖砸出去玩耍,当然有她的用意,但也没有林红梅以为的那么聪明。

以叶舒华的智商或者说生活阅历,是根本想不到还可以利用小胖砸来刷她整个大队好感度这种骚操作的,她能想到的用处只有一个——可以用小胖砸来撩宋同志。

叶舒华有自知之明,她目前跟宋知青的关系连泛泛之交都谈不上,他们之间的对话永远只有“多谢”和“应该的”这两句。这种情况下,她就是再想泡他,也不能上去就尬聊,宋清徽要单独好这口还好说,如果他是个品味正常、同时个人条件还很优秀的男人,一点功课都不做就瞎几把乱撩是会出大事的,搞不好直接就上他黑名单了。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是她想泡宋清徽,看平时接触时对方的表现,对她恐怕也没多少心思,所以让她不主动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毕竟她希望立即和活雷锋同志建立稳定的“饲养关系”。

要撩第一次正式接触的异性,自备道具显然是明智的选择,带上小胖子,无形之中就多了许多话题,妈妈再也不用担心她跟恋爱对象无话可说啦\\\\(≧▽≦)/

而且她带着小朋友,顺便在异性面前展示她温柔贤惠的一面,留下完美印象,据说男人对充满母性光辉的软妹子毫无抵抗力的。

——谈恋爱的那些套路,叶舒华可再清楚不过了。

所以叶大哥要把她的最佳道具抱走,她当然不答应了,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道:“你们在外面干一天活,大宝也在家里憋了一天啊,刚好我现在有空,带他出去逛逛,开心开心,对不对大宝?”

小家伙很给小姑面子的手舞足蹈起来,仿佛在响应她的话。

小妹这是把侄子当她亲儿子了,比他对孩子还要好些,叶大哥当场感动了,目送着叶舒华的身影走远,才转身回了院子,对还没洗完衣服的媳妇感慨道:“你还说我们小妹不如你娘家妹妹能干,吹牛吧!我们小妹多会带孩子,大宝跟着小姑比跟着你还要开心呢。”

只叶大哥前面一番话,林红梅还能在心里反驳,她儿子天生省心好带,小姑子根本没做过什么,但是听到最后那句,林红梅只觉得会心一击,彻底说不出话来了——男人都不跟她一条心,亲儿子还胳膊肘外拐,她的命怎么这么苦!

林红梅哀怨命运不公,叶舒华出门却受到了三姑六婆的热情欢迎。

这个点正好大家都收工了,有些人习惯晚吃饭,还没这么快准备,便三三两两在门前聊天休息,叶舒华抱着小胖子已经打了一路的招呼,却还是被聊得正热闹的一群大嫂大妈们围住了,大家向她表达亲切的问候。

“小妹好久没来找我家梅子玩了,大姑娘整天待在家里,不好意思出门怎么回事?”

叶舒华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不管别人是单纯开玩笑,还是明夸暗讽,她都能当成是赞美她的话,并且理所当然的谦虚道:“家里事情有点多啦,洗衣做饭还要照顾大宝,这不一眨眼天又黑了吗?又要帮我爹去请宋知青了,他前两天给队里修好了拖拉机,我爹说要请他吃饭的。”

一句话不着痕迹地既表明了她的功劳,又把话题转移到了正事上,不要太高明了。叶舒华都为自己说话的水平而自豪。

只是大妈们显然技高一筹,顺势附和了几句“小宋确实能干”云云,又把话题拉回了叶舒华和小胖子身上。

邻居家刚出月子的小嫂子突然惊奇道:“最近原来不是红梅嫂子在家带孩子,大宝都是小妹带的吗?”

不用叶舒华回答,有个刚好跟林红梅一组的大婶便笑道:“红梅天天跟我们一块下地呢,每过两三个钟头回去喂一次奶,只要不饿着大宝,其他啥都不用操心。”

邻居家的小嫂子十分佩服,“那小妹很能干啊,我在家从来没听大宝的哭声,还以为是红梅嫂子在家呢,因为我家孩子只要醒来没看到妈妈就大哭大闹。”

“小孩子都这样,谁喂奶他们就只记住谁的味道,大宝看样子是格外喜欢小姑姑,你们看他在小姑怀里活蹦乱跳,可开心了呢。”

也有人对叶舒华盛赞不已,“那也是小妹对孩子好、有耐心,大宝才会这么喜欢她吧。”

“也没有啦……”叶舒华脸上的笑容都快僵硬了,她是很喜欢听吹捧没错,可现在有帅气的小哥哥等着她去刷,并且随即掉落各种罐头,她恨不得立马飞过去,在这跟大老娘们商业互吹有什么意思?

叶舒华非但不想聊,甚至还有点想拆台的冲动,比如她怀里这个小胖子似乎有点颜控的倾向,她什么都没做,小胖子自己就贴上来了。

不过这样说可能最后拆的是她自己的台,叶舒华想想还是忍住了。

看她始终不按套路出牌,尬聊半天的三姑八婆们也有点进行不下去了,最后只能一脸关怀的道:“小妹是要去请小宋吃饭吧?那快去吧,天都快黑了,我们就不耽误你了。”

终于八够了,叶舒华心里松了口气,面上还意犹未尽的笑道,“那我先过去了,有时间再跟婶子玩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