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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有经验的小朋友已经在掰着手指算再过多少天,大人要去镇上买年货了。

叶舒华就没这远见,直到前一天晚上,才听王翠芬同志闲聊说明天得要去镇上赶集,她喜出望外,并且软磨硬泡了一晚上,成功让她娘答应带她去赶集。

不过王翠芬也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咱们这离镇上不算远,但也有五六里路,我们不用两刻钟就能到,你要是跟不上,可没人停下来等你。”

叶舒华闻言迅速的换算了一下,三千米不能超过半个小时,她娘这是去逛街还是去打仗啊?

对于这个要求,叶舒华是有点想打退堂鼓的,因为腿儿着去、再腿儿着回就是六千米了,这还没算在镇上走的路,简直是走断腿的节奏,逛完回来基本就是个废人了。

但是想想她还一次都没去过镇上,再这样关下去,就真成没不懂世面的小村姑了。叶舒华还是咬牙点头:“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

王翠芬没错过她一瞬间的犹豫,见状还故意逗她:“那你跟我去镇上,你大嫂就得留在家洗衣做饭带大宝,到时候你得帮我拎东西。”

叶舒华只觉得眼前一黑,但还是倔强的应下了,“我肯定提得动。”

其实要买的东西没有特别多,猪鸡鱼这些荤食大队都会分,不用去镇上买,菜什么的就更不用去外面买了。王翠芬这次去镇上,也就想买点油盐酱醋糖什么的,熏腊肉腊肠、过年炒花生瓜子,还有做点心都要用到这些;顺便攒了两张布票,去镇上扯点布,给他们大宝做身新衣裳好过年,既然给大宝做了,那干脆也给二宝做一身,他明年三月左右就该出生了。

就这么点东西,王翠芬一个人就够了,这么说不过是逗一逗自家的傻姑娘罢了,没想到还真把这丫头骗得团团转。

王翠芬看着她倔强的表情,只觉得一阵好笑,“那就好,早点回屋睡吧,要去镇上可不能睡懒觉。”

叶舒华:“……”

没想到去赶集还要早起,她突然有点后悔了怎么办?

心里是这么吐槽,但是第二日天还蒙蒙亮,叶舒华身体已经很诚实的爬起来了。

这么早,王翠芬连饭都还没做,刚切了一把叶子在院子里喂鸡,就看到小闺女“吱呀”一声开了门就蹦出来,难得有点愣神:“起这么早做什么?”

叶舒华也懵逼的眨眼:“我是不是起太早了?”

王翠芬知道小妹爱玩,但也没想到她能积极到这个地步,哭笑不得吩咐,“早了,正好去河里把衣服洗了吧。”

叶舒华扭头丑拒:“第一次去镇上,我待会要编个美美的辫子。”

虽然她天生丽质、在家可以放飞自我,不过出门还是要好好打扮的,叶舒华摸了摸散开的长发,已经想好要搞什么发型了。

叶小妹常常把“第一次XXX”挂在嘴边,叶家人都已经听习惯了,王翠芬也懒得去纠正她的错误,只是还有点不放心的问:“你要梳什么辫子?可别太出格了,像那些女知青一样梳两条麻花辫多好,又干净又精神。”

叶舒华还是知道轻重的,连连点头,“我就是想编两条比她们都精致好看的麻花辫,三哥买的头绳和发卡还没怎么用过呢。”

只要不出格,王翠芬也喜欢看小闺女打扮得漂漂亮亮,便点头道:“那你快点弄,迟了我们可不等你。”

叶舒华开心的比了个“OK”手势,然后就去洗漱准备打扮了。

太阳冉冉升起,叶小妹已经连梳妆完毕,成就感满满的她连早饭都不想吃,坐在院子里欣赏自己的美貌。

时下最流行的麻花辫,一般都是从耳后开始编,做事的时候,又粗又长的麻花辫在左右两边晃动,是这个时代青春靓丽的标志。

叶舒华之前去食堂上班,为了省事也是这么梳的,不过今天她立志要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就精致到从头顶开始编了,还特意用梳子把头顶包括鬓角的头发打蓬松了。

她编发的手法也与众不同,上松下紧,后脑勺的发型蓬松圆润,显得慵懒可爱,同时还把她的脸衬得更加精致小巧;发尾则是跟大家一样的粗辫子,既有心机又不会太过分。叶舒华揽镜自照,觉得自己简直美到不行了。

可惜还没有欣赏够,就被她娘赶去厨房吃饭了,因为她们马上就要出发了。

王翠芬作为队长媳妇,人缘是极好的,比她们更早出发的大妈们经过门前都会嚎一嗓子,“翠芬嫂,去不去镇上?”

然后王翠芬同志就会在院子里扯着嗓子回应:“你们先去吧,我跟大嫂一起走!”

王同志口中的大嫂,就是叶小妹的大伯母,母女俩收拾完可以出发的时候,大伯母也带着儿媳妇过来汇合了,还没出村口又碰到一群娘子军,队伍肉眼可见的壮大起来。

一群七姑八婆们脚下踩着风火轮似的赶路,还没耽误欢声笑语、分享八卦,叶舒华就很佩服她们。

她充满心机的发型也被七姑八婆注意到并拉出来点评了,大家都夸她心灵手巧,让她有时间教教她的小姐妹们。可惜叶舒华要非常拼命才能跟上她们的脚步,已经没有任何力气来和她们商业互吹了,只好假装害羞的低头,一声不吭。

艰难的来到了镇上,王翠芬指着一旁的国营饭店叮嘱道:“小妹,如果走丢了,你就到饭店门口等我们,回家都要经过这边的。”

叶舒华听到这话,还在暗想有这么多地方逛的吗,竟然还会走散?

直到她们来到传说中的供销社,叶舒华才明白她娘叮嘱那句的含义,走丢不是因为镇上大,而是供销社真特么人多啊!

供销社连门口都已经人山人海了,叶舒华几乎是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问她娘,“我们还能进去吗?”

王翠芬见怪不怪的说:“我们还算来得早,东西应该没这么快卖完。先去门口等吧,里面的人很快出来,咱们再挤进去。”

叶舒华一个头两个大,已经开始后悔她为什么想不开要来送这份罪了,然而她娘并不给她打退堂鼓的机会,直接握住她的手腕,勇往直前的往人群里挤进去。

王翠芬同志还是很有经验的,不断有老乡从供销社出来,外面的则抓住机会、见缝插针钻进去,所以看着吓人,但效率还是很高的,不一会儿她们母女俩已经挤到门槛边了,目测再有一两个老乡出来,她们就能挤进去了。

然而这会儿叶舒华已经见识到了供销社是什么情形,对购物再产生不了半点兴趣了,开始站在她娘身后左顾右盼的走神。

叶舒华本来只是漫无目的地四处乱看,没想到还真让她发现了亮点。

供销社的斜对面就是邮局,叶舒华眼神扫过去的时候,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邮局出来,似乎还抱了个很大的包裹,可见收获颇丰啊!

这人生何处不相逢的感觉,简直像极了爱情,叶舒华兴奋地脸都红了,很想跟她娘打声招呼就出去追她的“爱情”,没想到一回头,她娘已经不见踪影了,黑压压的供销社内,一个熟悉的背影正在奋不顾身往里挤。

叶舒华:……

太好了,这下招呼都不用打了!

叶舒华开开心心的往外挤,身后的老乡们也兴高采烈的给她让出一条路_(:3J∠)_

第24章 (补更2.4)

经过两回穿越人海“苦战”,叶舒华精心编好的发型早就被挤得不成人形了,幸好这会儿没条件化妆,不然假睫毛都能被挤掉。

也正是因为没化妆,叶舒华才没有半点逼数,还当自己是刚出门的那个小仙女,挤出人群后连衣服都没整理,拔腿追上那个清瘦颀长的身影。

“宋大哥……”叶舒华还以为她能跟宋知青来一场浪漫的“邂逅”,结果这哥们走得比她那群踩了风火轮的娘子军还快,叶舒华跑了几步还没追上,干脆一撩辫子喊道:“宋清徽!”

宋清徽其实隐约听见了这个耳熟的声音,他差点就停下脚步了,只是转念一想,上次在叶小妹家里吃饭,这女同志连个眼神都舍不得分给他,现在又怎么可能在外面这么甜的跟他打招呼?

肯定是他听错了,所以宋清徽非但没回头看一眼,反而更加快脚步离开“事发现场”了。

直到听见这声中气十足的“宋清徽”,他才终于停下来,一脸意外的回头:“叶小……舒华同志?”

“是我呀。”叶舒华几步来到他跟前,一边喘气一边抱怨道,“想跟你打个招呼还真不容易啊……”

“我以为听错了,这才没有停下来。”宋清徽笑容温和的解释道,一边不着痕迹打量眼前的小姑娘。

叶小妹的新形象,观察入微的宋清徽当然不会错过,他甚至第一时间就注意到她与众不同的发型。

精致的小仙女已经变成凌乱不羁的疯婆子了,胸前的麻花辫因为绑得紧倒还安然无恙,后脑勺的编发几乎是个鸡窝了,刻意蓬松的那些小碎发四处炸开,衬得她整个人也像炸毛的疯婆子。

可是叶小妹顶着这样一副“尊荣”,竟然丝毫不难看,反而给人更加生动俏皮的感觉,尤其是配着因为运动而变得越发红润动人的脸蛋、樱红小嘴微张着喘气,胸口起伏……

胸?宋清徽像是针刺了一下,倏地移开目光,耳根微红的补了一句:“对不住了。”

“没关系,我原谅你啦。”叶舒华完全没发现他的异常,她已经抱怨过,现在正笑容灿烂的看着宋清徽……的包裹。

宋清徽顿了顿,顺着她的视线低头看,瞬间明白叶小妹的热情从何而来了。

平时的宋清徽应该在内心吐槽了,叶小妹一次又一次让他大开眼界。

但他刚才差点非礼勿视冒犯小姑娘,自然没了义正言辞控诉对方的资格,哪怕在心里想想都没那个底气,只好抿了抿嘴,不动声色的转移的话题,“也来镇上买东西?就你一个人?”

“不是,跟我娘来的。”叶舒华匆匆身后指了指,就不想浪费时间了,直勾勾看着宋清徽刚从邮局拿出来的包裹,毫不掩饰的好奇着,“这是宋大哥家里寄给你的东西吗?”

话题又被拉回来,但宋清徽还没从尴尬的情绪中走出来,还有些干巴巴的点头:“是啊。”

她也想要拥有呢~

叶舒华羡慕的目光在包裹上流连忘返,继续“好奇”着,“你家里这么早就寄年货来吗?”

她最近被叶三哥勾起了对过年的向往,说什么话题都能跟过年搭上关系了。

宋清徽被她毫不掩饰的向往逗笑了,内心的尴尬一扫而空,摇头笑道:“离过年还有两个月,这应该不是年货吧。”

也就是说年前他家还会寄一次东西了,而且年货肯定要比这个包裹更加丰富壮观!叶舒华想明白这点,脸上的羡慕向往都要化为实质了,又羡慕又嫉妒的感叹:“宋大哥的家人对你可真好。”

同样的话,宋清徽已经从很多人嘴里都听到过,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叶舒华一样,让他听完必须紧紧抿嘴、才不至于忍不住笑出声来的。

因为叶小妹说话时的表情特别丰富多彩,精彩到让他有一探究竟,想知道她的心理活动是不是也跟脸上一样精彩的想法。

心情就这样在叶小妹三言两语之间由阴转晴,作为一个有恩必报的“好人”,宋清徽摸了摸口袋,然后低调的从里面掏出一把东西,和颜悦色的递给她,“这个可能你会喜欢?”

这个东西她认识!叶舒华双眼放光:“大白兔奶糖?”

宋清徽和这双瞬间亮得惊人的眼睛对视,又不着痕迹的移开,赞赏点头:“你吃过?”

叶舒华已经感动得说不出话来了,一边点头,还不忘双手并用去他掌中捡奶糖,大白兔,中国驰名商标,宋大哥果然是土豪。

最关键的是,她还没把他泡上手,有限的几次接触中,又是送麦乳精又是送大白兔的,这到底是什么绝世活雷锋啊!

两个人都没说话了,仿佛在完成什么肮脏的交易,叶小妹默默的从自己手心捡奶糖,宋清徽则静静的看着她,最多几秒钟的接触,收回手的时候他却仿佛还能感觉到被她指尖轻触掌心的触觉,不轻不重,像被小奶猫的爪子不上不下地挠了几下,挠得他神志不清,不知不觉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

妈妈,这是叮当猫的口袋吧!!

叶舒华幸福的快晕倒了,不过动作却半点都不含糊,迅速伸爪子——哪怕宋大哥真的是机器猫,她也能把这些糖装下,口袋不够就把外套脱了当袋子!

再“肮脏”的交易也有一回生二回熟的时候,叶舒华这回从宋清徽手掌捡大白兔的时候,还有心情八卦,“宋大哥,你家不是在北京吗,怎么还给你寄上海的大白兔?”

宋清徽挺感兴趣的反问:“你知道大白兔是上海的?”

叶舒华眨眼睛:“难道不是吗?”

她记得小时候跟爷爷奶奶去上海旅游,奶奶特意划过重点,她喜欢的大白兔就是上海产的!

“是上海生产的。”宋清徽眼底染上丝丝笑意,解释道,“不过北京的供销社也有卖,而且供应比其他省市更充足。”

叶舒华上辈子网购发达,打开某宝就相当于拥有了全世界,对于这个时代的物资分配不均的感触就很深刻了,顶着张傻白甜的脸语气深沉的感慨,“首都人民真幸运啊。”

宋清徽又被她逗乐了,继续从口袋掏大白兔。

这场“交易”进行到第三个回合,终于有人看不过眼出来打断了,远远的传来一个温柔如水的声音:“宋大哥,你还没回去吗?”

如此关键的时刻,叶舒华被突如其来的搭讪吓了一跳,宋清徽倒是很淡定的看了她一眼,示意她继续。

叶舒华也就从善如流,把他掌心最后两颗糖捡走了。

说话的人离他们有些距离,有她迈着文雅的步伐走近的时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了。

宋清徽抱着包裹表情坦然,叶舒华则把手插在口袋里、像是捡到了一个亿似的舍不得伸出来。

只是这样截然不同的反应,反而更有猫腻,心思细腻的常娟娟先观察了心上人,又不着痕迹打量了叶小妹几眼,顿时有种不好预感的,面上还是温柔和善的打招呼,“原来叶舒华同志也在,抱歉刚刚离得远没看到,不过你跟宋大哥在聊什么呢?”

常娟娟这话听着很友善,其实暗藏玄机,不着痕迹就跟宋清徽拉进了距离,并且把叶舒华排除之外。叶舒华虽然是个小甜甜,这种女生都能领会的机锋她也是能听懂的,不过叶舒华现在得了一堆大白兔奶糖,省着点吃的话都能甜到过年了,因此心情好极了,不乐意计较这种小事,只是笑眯眯的问宋清徽:“宋大哥,咱们刚刚的事可以告诉常同志吗?”

有时候无心插柳比有意栽花的效果要好得多了,叶舒华这句话成功让宋清徽沉默了,还有点不易察觉的茫然——他是谁?他在哪?他刚刚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当事人尚且如此迷茫,常娟娟更是一瞬间脸都白了,就怕自己努力争取了这么久的人,反而被处处不如她的小丫头抢了先。

不过看到宋清徽的表情,她又感到安慰了许多,勉强笑着追问:“宋大哥,我是不是打扰你们说悄悄话了?”

还是因为上次喝醉的后遗症,宋清徽最近被常娟娟缠得紧,也不可避免对这位女同志有了些了解,她跟她的好友李继红同志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李同志处处吵架,其实并不如何能言善道,是大家都不愿跟她一般见识而已;而常同志给人的感觉温柔善良,从不跟人产生矛盾,但真要比说话的艺术,恐怕两个叶小妹不是她的对手。

就像现在,她看似轻飘飘一个问题,可他再不否认,叶小妹的名声恐怕就没了。

澄清是必须的了,其实哪怕常娟娟不问这句,宋清徽也会澄清,毕竟路上来来去去这么多人,他总不能让跟前这个傻姑娘被人误会。

但他很反感常娟娟话中的软刀子。

宋清徽看着脾气很好,实际上极有主见,并且最讨厌被人架在火堆上,就是因为这个,这两年在知青点,大家越是起哄他跟常娟娟多配,他反而越无动于衷,连想要接触了解对方的兴趣都没有。

现在也一样,宋清徽客气有礼的笑道:“小妹开玩笑呢,她说话一贯淘气,常同志可别真误会。”

一个小妹,一个常同志,亲疏远近一目了然,常娟娟咬了咬唇,有点为他疏离的态度伤心。不过另一方面,她又觉得放心了许多,继续笑容温柔的问:“这样啊,那宋大哥现在要回去吗?”

宋清徽摇头:“我还要等沈思默,常同志着急的话可以先回去。”

常娟娟当然不着急,她很乐意陪宋大哥一起等沈知青,可惜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叶舒华不甘寂寞的抢答了,“宋大哥,我要等我娘呢,我们一起去国营饭店那边等吧!”

宋清徽看了看她灿烂如花的小脸,慢慢点了头:“好。”

叶舒华摸着口袋里的大白兔,也露出了甜丝丝的笑容,当下就要转身去她口中的国营饭店。

常娟娟怕她再矜持下去,就要被叶小妹当不存在了,当下追了上去,“宋大哥,叶同志,我也跟你们一起去!”

叶舒华头也没回的走在前面,根本不在意身后多了个电灯泡。

当然在意也没用,她自己还没把宋大哥泡到手,不能霸道得现在就要求人家跟所有追求者一刀两断吧?宋大哥听她才有鬼咧!

叶舒华干脆忽略这种小事。

第25章

叶舒华被打脸了,她对于电灯泡同志根本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大度,尤其是当他们三个人站在国营饭店门口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叶舒华由衷地感到后悔。

早知道真该想想办法让这位电灯泡知难而退,那样她现在就可以愉快的跟宋大哥谈情说爱,比如聊聊他家又给他寄来了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能趁机摸清宋大哥的家底,算算她未来能分几个肉罐头~

一失足成千古恨,叶舒华现在只能含情脉脉看着近在眼前的包裹,却什么都不能为它做了╮(╯3╰)╭

叶小妹表示心很累,看得到摸不到,还不如让她眼不见为净呢。

所以远远的发现沈思默的身影时,她可开心了,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引起这位同志的注意,“沈同志,宋大哥在这边,他等你好久了!”

距离稍微有点远,她有没有成功引起沈思默的注意还未可知,叶小妹上蹿下跳的样子,倒是引起了现场另外两人的侧目,尤其是宋清徽,真正在这等沈思默一起回大队的人明明是他,可他都没从那么远的地方发现自己的同伴,叶小妹眼睛倒是特别尖,还兴奋成这样,这让他心情很有些复杂。

宋清徽突然想起叶小妹被误会喜欢沈思默的事,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了,连知青点最八卦的同志都不再提这茬了,他们知青点的“新闻主角”变成了他和叶小妹。

但这个时候,宋清徽却莫名其妙的旧事重提了。可能正因为是他取代了沈思默、成为叶小妹绯闻对象的缘故,才让他如此“敏感”吧。

很多时候,宋清徽都对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感到羞耻,可是没有办法,既然脑补到这个份上,他面对叶小妹的心情就很难受理智控制,不可避免的进入了大型爬墙被抓现场。

宋清徽看着叶舒华的眼神也渐渐复杂。

无独有偶,常娟娟和宋清徽的反应堪称神同步,她也第一时间想起了叶小妹和沈思默的“绯闻”。

旁人说千遍万遍,都不如自己亲眼所见,宋大哥就站在叶小妹面前,她却无话可说、沉默了一路;远远看到沈思默的身影,反而兴奋的手舞足蹈、一点都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叶小妹的态度,怎么看都是对沈同志更有意思吧?

这么一分析,常娟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她不想承认,可叶小妹的条件大家都有目共睹,她这样的美貌就算性格一无是处,都不怕嫁不出去。再说叶小妹也不是除了脸以外,毫无可取之处。她家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出身,父亲还是一言九鼎的大队队长,又有三个踏实能干的哥哥,尤其是在纺织厂当工人的叶军华,就冲着他这个工人身份,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把他妹妹娶回家。

知青也不是真的清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就像宋清徽和沈思默要比其他男知青更受欢迎,也跟他们长得一表人才且穿着体面不无关系。所以如果叶小妹对宋清徽势在必得,常娟娟也只能在“他们都是知青,思想方面更有共同语言”等角度给自己打气,却否认不了叶小妹是个劲敌的事实。

这样的劲敌,那当然是越少越好了。

常娟娟这会儿都恨不得让叶小妹和沈思默站在此地不要动,她去给他们把民政局搬过来了。

虽然这样想是有点对不起好友,不过常娟娟觉得自己是帮理不帮亲,继红缠了沈同志两年,沈同志若对她有感觉,他们早就在一起了。新社会爱情自由、婚姻自由,既然人家不愿意,继红也该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