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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二哥信心满满的表示:“我发话了,你嫂子不会拒绝的。”

叶大哥适时地插了句,“你二嫂不像大嫂,她人好脾气也好,甭担心。”

叶二哥闻言矜持的微笑,他也觉得自己媳妇比大嫂好一点,不过嘴上还要客气,“大嫂也是心直口快,没别的意思。”

叶舒华才不关心大嫂和二嫂谁比较善良的问题,她只要知道大哥二哥都说没关系,那就肯定没关系,叶舒华兴高采烈的翘班去了。

每天被关在家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出门放风,叶舒华感觉自由得要飞起来了。以前觉得破破烂烂的小农村,如今在她眼里都有几分可爱了;那一片片光秃秃的、只剩下稻茬的农田,也变成了安静祥和的象征;还有稻田尽头那个眉眼清俊的青年,有点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啊。

叶舒华第一眼锁定了如小白杨一样挺立在人群中的宋知青。

吃人嘴软,这两个月宋清徽的颜值突飞猛进,叶舒华刚穿来的时候,他还跟沈思默并列成为双岗两大男神,而现在,叶舒华眼里已经看不到沈帅哥的身影了,她的宋大哥宇宙第一帅、双岗大队独一无二的颜值担当。

只是这么帅的宋大哥,她该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引人注目的接近呢?

这可把叶舒华难住了。

第28章

宋清徽风华无双、出手大方,就算没有叶舒华的认证,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双岗第一草”。

鱼塘四周,不单是情窦初开的姑娘们暗中关注着宋清徽,连吃过“宋哥哥”糖果的熊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打闹。

叶舒华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近他还不引人注目,这几乎是不可能。

但她最后还是成功了,因为她有两个神助攻的哥哥。

叶大哥和叶二哥远远的看到宋知青,比心怀不轨的叶舒华都还要激动些,拉着她就道:“宋知青也在这啊,咱们先过去打个招呼,还没跟他道谢呢。”

叶舒华还没来得及好奇活雷锋又做了什么好事不留名,只是听到大哥二哥要拉她去见宋知青,就兴奋的眼睛都亮了,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连连点头,“好啊好啊。”

兄妹三个便穿过人群,径直朝宋清徽的方向走过去了。

玩得好的队员纷纷打招呼,但谁也没好奇他们去找宋清徽做什么。宋知青和队长家这段时间走得近,队里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年不过节的,队长家都请宋知青吃了两三回饭,关系可亲热了。

如果是其他情况,队里还会惊讶一下,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虽然是出了名的脾气好、做人大方,可也没见他跟谁家走的这么近过,怎么就突然跟队长一家“蜜里调油”了呢?因为队长家有出息的老三叶军华。

上次叶军华回队里种地,就跟宋清徽勾肩搭背,哥俩好了大半天,有注意到他们的人便找到了答案——叶军华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又在县里当工人,已经算是城里人了,宋知青也是城里人,听说在首都念完了高中才下来的,两个见多识广、年纪也差不多的小伙子玩得好很正常啊。

叶老大他们肯定也是因为老三的关系才跟宋知青慢慢走近的。

总之把锅推给叶军华,全大队都觉得没毛病。

现在叶家三兄妹看到宋清徽,过去打个招呼聊几句,也是常规操作,在场队员们都没兴趣围观,大家都嘻嘻哈哈的看着鱼塘,热烈讨论今年他们家能分几条鱼。

叶舒华就这样低调顺利的来到了宋大哥跟前,跟大哥二哥如出一辙的热情笑容,不约而同的招呼,“宋大哥宋知青!”

宋清徽很懵逼,看着突然凑过来的三张笑脸,心脏的吓得抖了抖,突然怀疑自己是什么香喷喷的肉骨头,不然叶大哥和叶二哥怎么也跟他们家小妹一样用这种眼神看他?

不过宋知青脑洞开得大,表情还是很正常,恰到好处的微笑:“叶大哥,叶二哥,小妹,你们也来了啊。”

叶舒华没抢到话语权,因为叶大哥反应比她快,乐呵呵的笑道:“是啊,小妹最近关在家里都关傻了,今天清鱼塘,带她来玩玩。”

宋清徽笑容可亲的点头,心里却在暗想,叶小妹又不是三岁小孩,想出来玩还非要哥哥带着吗?殊不知叶大哥和叶二哥真心认为小妹今天会出来的确就是他们的功劳,所以哥俩可自豪了。

大哥说完,二哥又飞快接过话茬,“对了宋知青,一直都没有机会感谢你给小妹的高档奶糖,我娘说她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糖呢,肯定很贵吧?以后可别这么破费了。”

哥俩这么感激宋知青,完全是因为王翠芬在家里念叨的。

王翠芬自从吃完闺女嘴里省下来的奶糖,在心里甜了好几天,起初是为闺女的孝顺而幸福,只是有次跟邻居们闲聊起来,王翠芬才知道,宋知青是出手大方、每次从邮局取了东西都会给队里的孩子们发糖,但他发的都是供销社常见的散糖!

想想也是,老百姓连供销社的散糖都舍不得吃,宋知青再大方,也不能随手给孩子们送有包装纸的高档糖,那不是败家吗?

高档奶糖说不定是宋知青留着自己吃的。

把不爱吃但是贵的东西送给别人,和把自己爱吃且贵的东西送给别人,这两者的差距就大了,王翠芬以前只觉得宋知青对谁都这么大方客气,但现在,她认为小宋对他们家尤其够意思。

小伙子真不错,才招待了他两次,就全都记在心上了,王翠芬当然也很感动,像她这个年纪的老阿姨,最喜欢知恩图报的后生了。

当然了,两颗糖还不至于专门请小宋来家吃饭,王翠芬便叮嘱两个儿子,见到小宋记得帮她道声谢。

叶大哥和叶二哥这样的耿直男孩,母亲的叮嘱当然也不能打折扣!

只不过现在是农闲时节,事情比较杂乱,队员们的工作地点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宋清徽属于“文弱书生”,擅长的领域在文化啊技术这些方面,在体力方面,宋清徽和其他知青一样,勉强跟队里四五十岁的长辈算一个档次,他们分配的任务当然和叶大哥叶二哥不一样。

就算在一个大队,叶家兄弟也不是每天都能碰到宋清徽,所以就耽搁到现在了。

但叶舒华不懂这些,她闻言“咦”地一声转头,都八百年前的老黄历了,她那些糖也吃得只剩两颗,二哥居然还在这里感谢宋知青,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点?

“奶糖?”不只是叶舒华意外,被感激的宋清徽也愣了一下,紧接着恍然大悟,“上次正好在镇上遇到小妹罢了,不是什么大事。”

说着,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打量了叶舒华一眼,他以为叶小妹应该会藏起来吃独食,没想到她还舍得把糖分给叶婶他们。

难道是他看错她了?

宋知青语气轻描淡写,叶大哥却很激动,扬声道:“那可不是什么随便的东西,兔、玉兔奶糖……”

叶舒华连忙纠正道:“人家叫大白兔!”

“哦,大白兔奶糖,听说镇供销社都买不到,那可是金贵的东西,我娘说可好吃了!”

大概是听叶大哥一直强调她娘很喜欢,宋清徽竟鬼使神差的试探问:“叶婶也吃了?”

“是啊。”这次是叶二哥抢答,他说着还看了自家小妹一眼,颇为欣慰,“从小妹嘴里省下来的,我们小妹可真孝顺。”

叶舒华昂首挺胸,面对叶二哥的盛赞她一点都不觉得受之有愧,相反她觉得自己可棒棒了,那么珍贵的奶糖都舍得分享出来,大方的都不像她了有木有!

宋清徽把叶小妹的骄傲自豪看在眼里,也只能默默的转移话题了,他怕再聊下去,叶小妹恐怕要翻车,毕竟他给了那么一把糖,她只分给叶婶一个人,说出去可没什么好骄傲的。

善良的宋知青便不动声色的笑道:“叶大哥说小妹最近关在家里?”

“是啊。”叶大哥很自豪的表示,“小妹在跟她嫂子学做衣裳呢。”

宋清徽挑了挑眉,心里不是很相信,但还是礼貌性的点头,正想顺着叶大哥的话一句能干,叶舒华自己出来否认了,“我不会做衣裳,做衣裳太难了。”

叶二哥忙宽慰道:“就是不会才要学,小妹慢慢来,别着急。”

叶舒华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她大概这辈子都学不会做衣裳,再说她一点也不想学,所以聊起这个话题就很悲愤,一时都忘记宋清徽还在跟前了,她伸出手诉苦道:“这哪里是学做衣裳啊,分明是受罪,你们看我的手指,都快扎出老茧了……”

这个话题本来没宋清徽什么事,但他却和叶家兄弟一样,条件反射的看向那双干净秀气的手。

叶舒华的手掌白白嫩嫩,看不出所谓的老茧,不过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是很心疼她的遭遇。

叶家兄弟这种农村小伙,虽然很小就要干农活,看似辛苦,生活方面却是宋清徽他们这些知青没法比的,宋清徽插队两年多,别说洗衣做饭,甚至被生活逼得连缝扣子技能都掌握了,典型的十项全能、宜家宜室。

而叶大哥和叶二哥活到现在,几乎连自己的衣服都没洗过。叶大姐没嫁人时,兄弟的衣服清洗缝补她都包圆了,等她嫁人又有叶小妹接手;而叶小妹也没给哥哥洗两个月衣服,他们陆续结婚了,娶了媳妇,这些活当然是各自的媳妇干。

于是这两个八尺大汉就被家里的女人惯得,十分不耐烦这些“婆婆妈妈”的针线,想也不想的说,“那就不学了。”

“对啊,这么难干脆别学了,反正也没什么机会做衣裳。”

宋清徽张了张嘴,很想提醒豪气云干的哥俩,他们家叶小妹的问题可不是做衣裳,照她自己的说法,经常被针扎手,恐怕连个扣子都不会缝吧。

在农村,缝补都不会的姑娘听说媒人都不敢给她们说亲,怕砸了自家招牌啊!

不过宋清徽还没来得及开口,叶舒华倒是很有逼数的摇头叹气,“娘不让,她说学不会做衣裳,嫁人都没人要。”

这就让叶大哥和叶二哥很生气了,“嫁人跟做衣裳有什么关系?”

“有些人家一辈子都做不了一身新衣裳,干嘛非得让你学这个。”

说到这里,叶大哥突然乐了,笑道:“不过,小妹说不定能嫁个每年都让你穿上新衣裳的男人,你要实在学不会,把布拿回来让娘给你做得了。”

叶二哥也很乐,“娘要是不乐意,就让你嫂子给你做,反正她们都喜欢做衣裳。”

不是叶二哥提醒,叶舒华还真没注意到,最近在给宝宝做新衣裳的大嫂和二嫂心情前所未有的愉快,看来她们是真的很喜欢这项活动啊!

叶舒华双眼发亮,一脸期待的问:“我真的可以请嫂子帮忙吗?”

宋清徽没想到他只是犹豫几秒,话题就向诡异的方向发展了,嫁人的小姑回家让嫂子给她做新衣裳?

叶小妹和她两个哥哥还真有创意。宋清徽忍不住想,难怪连他都听说过叶家两个嫂子跟叶小妹不太和睦的传言,就他们兄妹三个自说自话的性格,叶家嫂子能喜欢这个小姑子才是神奇。

叶家嫂子他接触过,也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这段话要是传进她们耳里,搞不好又要闹起来。这么一想,宋清徽多少就有些自责,要不是他哪壶不开提哪壶的问叶小妹在家干什么,话题应该也不会变成现在。

宋清徽不知道,在“三傻兄妹”出门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为叶小妹拉过一轮仇恨值了,效果一点都不比这段话差呢。

眼看着叶家兄弟就要拍胸脯保证他们的媳妇绝对乐意帮小妹做衣服,手握好人卡的宋清徽努力的转移话题,“上次的奶糖,小妹还喜欢吃吗?”

这话一问完,叶小妹手也不疼了、心也不累了,眨着闪闪发亮的眼睛看他,这熟悉的目光,让宋清徽蓦地开始后悔——他是不是把自己坑进去了?

第29章

被叶小妹那双小狗一样湿漉漉亮晶晶的眼睛盯上时,宋清徽不但开始后悔,甚至严重就怀疑自己的智商,明明有那么多话题可以选,他为什么想不开,两次都围着叶小妹的话题打转。

还问她喜欢不喜欢吃奶糖,这世上会有叶小妹不喜欢吃的东西吗?

宋清徽疯狂吐槽自己的时候,叶小妹回话了,彩虹屁吹得天花乱坠,“宋大哥给的大白兔真是太好吃了,我都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好吃的糖!”

叶舒华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她上辈子没变成甜食党,就是因为吃过的甜食都不太符合她的胃口,哪怕小时候迷恋过一阵的大白兔,也还没等她长大就被无情抛弃了。

到现在,叶舒华仍然有印象,取代大白兔在她心中地位的就是肯德基麦当劳,当时西式快餐在全国风靡,还没有专家冒出来认证什么垃圾食品,有条件的家长都喜欢带小孩去吃洋餐,叶舒华父母穷得只剩钱了,爷爷奶奶又宠她,当然是无限满足她的要求。

于是叶舒华就沉浸在垃圾食品的幸福海洋中了。

从宋清徽哪里拿大白兔的时候,她还觉得肯定跟记忆中的味道一样,最多比队长父亲给她的糖稍微好吃一点,没什么稀奇的。当然她现在缺衣少食,不稀罕的糖也变得稀罕了,所以叶舒华还是珍惜的把糖藏起来,除了王翠芬谁也没给。

直到回家后偷偷尝了一颗,叶舒华才惊为天人,这到底是什么神仙零食,奶香味十足,恰到好处的甜味,一点都不觉得腻,反而让人吃了还想吃。

叶舒华就很珍惜了,每吃一颗糖,内心对宋大哥的敬爱就要加深一分,现在糖快吃完了,她对宋清徽的感激也上升至顶点。

可惜宋大哥听完她的感激仍然无动于衷,甚至微微皱了眉:“不知道?”

宋清徽一针见血的问,“我记得你上次说你吃过大白兔?”

叶舒华懵逼的眨了眨眼睛,她说过吗?好像有,好像也没有。

不过看宋大哥笃定的样子,那就算有吧。

所以她现在是翻车的节奏吗?叶舒华终于开始捉急,但她有个习惯,越是心虚的时候,表情越是理直气壮,“那就是我错了呀,宋大哥你放心,我这辈子真的没吃过大白兔!”

叶舒华特意加重了“这辈子”的语气,不过在场谁也没听出问题来。

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叶大哥和叶二哥在旁边帮腔,“宋知青,我们可以作证,小妹确实没吃过大白兔。”

“她肯定是在你面前不好意思承认,所以才说自己吃了的。”

看着三张再真诚不过的脸,宋清徽只想抚额,他明明想问的是叶小妹撒谎的事,这兄妹三人一个个恨不得拍胸脯保证的模样,搞得好像他很在意叶小妹有没有吃过大白兔似的。

——谁在乎这个了?

槽多无口,宋清徽反而自觉的反省起来,明知道叶小妹满脑子只有吃,跟她较真这不是想不开吗?

“原来是这样啊。”想通了的宋清徽便配合的点头,非常爽快接受了叶家三兄妹的解释,这样才能顺利结束话题。

然而宋知青还是低估了“叶家三傻”的耿直程度,话题并没有就此结束,叶大哥非常感慨的对自家小妹道:“宋知青可是把他自己喜欢吃的东西都省下来给了你,还不好好感谢人家?”

关注点从来没正常过的叶舒华很惊讶:“诶,原来宋大哥也喜欢吃大白兔?”

宋清徽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我没有……”

“真的吗?”叶舒华好奇歪头,虽然她被宋知青单方面认证为“叶家三傻”中的第一傻,但叶舒华觉得自己机智到不行,宋大哥这像是被踩了尾巴似的模样有点不正常啊。

否认就否认,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呢?

事实上不只是叶舒华想不通,连宋清徽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否认,只能告诉自己,他肯定是不希望沦落到跟叶小妹相提并论。

这么解释还挺有道理的,宋清徽迎着叶小妹探究的眼神,一脸坦然的道:“对了,我那里还有点奶糖,既然小妹喜欢,下次给你带过来。”

叶舒华听到这话哪还有功夫瞎好奇,她已经被宋大哥的大方感动到不行了,不是很真心的客气道:“那怎么好意思呢……”

话还没说完,叶大哥义正言辞的附和道:“就是啊,宋知青千万别再破费了。”

叶舒华一脸懵逼的看着她大哥:喵喵喵?

这欲拒还迎的姿势不对啊!

宋清徽看着叶家兄弟俩一脸绝对不能接受的坚决,不知想到了什么,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竟然没再坚持了。

叶舒华顿时更懵逼了,这么快就放弃了吗?

宋大哥你不是真正的阔绰= =

不管叶舒华如何的懵逼,反正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宋知青被他们打消了念头,叶大哥和叶二哥很满意的笑道,“那我们就放心了,不然总是占宋知青的便宜,我们哪里过意得去。”

话都说到这份上,宋大哥也没有反驳的意思,叶舒华也只能扼腕叹息了,成也亲哥,败也亲哥。

下次骗吃骗喝的时候,可不能带着这两个傻哥哥了!

不过叶舒华倍感遗憾,却没有多难受,她虽然整天惦记着宋知青的肉罐头,但还没有理直气壮到认为人家的东西都该是她的,宋知青愿意给她,那是他大方善良。

事实上,叶舒华觉得宋清徽已经不是一般的人傻钱多了,明明心怀不轨的人是她,他还给她这么多好吃的,这要是换成上辈子,哪个男人打着追求她的旗号来她这儿骗吃骗喝,叶舒华非但一毛钱都不会给,还会让他狗带。

所以宋大哥在大哥二哥的拒绝下又改变主意,不想给她糖吃了,也是他的自由,这做法没毛病,叶舒华失望了一下下就丢开了,转头又兴致勃勃围观清鱼塘了。毕竟这才是她今天出来的目的,偶遇宋知青不过是个美丽的意外。

清理鱼塘,顾名思义,要先把水抽干了才能下去清理。叶舒华认为至少应该有个抽水机才能完成,结果来到鱼塘才知道,放水全特么靠人力,难怪他们天没亮就过来忙活。

站在岸边围观的叶舒华都有点咂舌,“这水要放到什么时候?”

“下午应该能放完水了。”

耳边响起温柔的女声,叶舒华转头看过去,常娟娟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边上,正冲她笑得一脸和善。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叶舒华看到常娟娟,就想起上次被这个电灯泡黏着、导致她至今都不知道宋大哥家里有没有给他寄肉罐头的蛋疼,但她还是努力挤出了个笑容,“哦。”

常娟娟顿时笑得更温柔了,一脸熟稔的跟寒暄起来:“叶同志,好像上次从镇上回来,有很多天没看到你出来玩了呢。”

“是啊。”叶舒华不太热情的回应着,情敌就要有竞争的觉悟,没事装什么塑料姐妹花?

常娟娟却不介意她的冷淡,反而笑得更加温柔了,语气亲昵的打趣道,“我刚刚看到你们跟宋大哥说话了,不知道聊了什么这么开心?”

其实常娟娟也不想热脸贴冷屁股,更加不愿意把叶小妹当情敌,这太降低她的格调了。可是她没办法对刚才那一幕视而不见。

常娟娟认识的宋清徽不只是优秀可以形容,他正直善良,如翩翩君子一般,对每个女同志都保持着该有的距离,从不仗着自己的优秀而跟女生搞暧昧,却能为了维护叶小妹不惜伤害他们朝夕相处、并肩作战的知青同志。

宋清徽和李继红起争执的那次,常娟娟还能自我安慰,是继红过分了些,宋大哥并没有偏向谁,可这次他毫不避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和叶小妹相谈甚欢,脸上的笑容还那么亲切,常娟娟实在不能再自欺欺人下去。

叶小妹是又傻又懒还没有眼色,不足为惧,可万一宋大哥被她的脸迷惑了呢?

想到这个可能,常娟娟还是打起精神来,至少要知道叶小妹究竟做了什么,才让宋大哥对她这般亲近的。

但另一方面,这样的傻村姑做情敌实在激不起常娟娟的积极性,她认为从叶小妹这里打听消息再容易不过,所以根本没怎么掩饰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