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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是父债子偿还,到她这是队长父亲吹出去的牛逼要她来圆,可她还不敢不听话,因为让队长父亲没了面子生了气,可是会分分钟把她赶出家门,要求她自力更生的。

——叶舒华内心悔不当初着,动作倒也没含糊,在志根叔的“吆喝”声中写了几个字,得到了这位大叔的盛誉:“你爹还真没吹牛,这字写得比他还好。”

叶舒华还不至于听不出这话的玩笑性,只是谦虚的笑了笑,志根叔也没时间再开玩笑,招呼他的草台班子准备开工了。

大队分鱼还是很严谨的,不但要按人头,还得算这家人的工分。

打个比方,像叶舒华和叶大宝这种没工分的,大概只能分到半斤鱼,王翠芬和叶大嫂那种可能会有一斤,叶队长他们这种至少得一斤半到两斤了,具体的公式叶舒华不清楚,因为她的工作只要写个名字并记总数,然后让领到鱼的队员来她这儿按个手印就行了。

叶舒华觉得任务还是很简单的,所以还有功夫走神,期间她想起了天刚黑就跟大部队一样走得没影的宋大哥,如果爱情也能按按手印这么简单就好了_(:3J∠)_

想到没机会邀请宋清徽去家里吃饭,叶舒华就更郁闷了,不由板起小脸像个么得感情的工作机器。

可惜叶小妹么得感情,端着盆前来领鱼的大妈们看到她在这义务劳动,倒是都热情得很,抓紧机会在旁边打趣道:“小妹今天不在家躲新娘,舍得出门玩了?”

“哎呀,大半年没见了吧,小妹越长越标致”

“是个大姑娘,可以嫁人了啊。”

“这么舍不得出门,是不是已经说好人家了,哈哈”

农村妇女说话可能比较夸张又直白,但叶舒华这种脸皮也毫无压力,只能假装羞涩了。

旁边负责称鱼的小伙子反而真不好意思了,黝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眼神却时不时往叶舒华身上瞥,明显得连叶舒华都感觉到,当然也瞒不过眼尖的大妈们,八卦点的拿了鱼还舍不得走,站在旁边打趣道:“小妹,要不然考虑一下我们小军?”

听到这话,众人纷纷盯上眼神羞涩的小伙子,各种打趣道:“是啊,差点把小军给忘了,小伙子长得精神,个子也高,配小妹再合适不过了。”

“小妹是队长闺女,小军是会计儿子,还是门当户对哩,要不然我们今天做个媒?”

小伙子被打趣得头也不敢抬了,叶舒华也学着他的样子埋头当鸵鸟,但是七姑八婆已经聊嗨了,没这么轻易收场,就听到她们对围观的会计起哄道:“给个准话行不行吧?要是你也觉得不错,我们晚上就去队长加下聘。”

是的,大妈们口中的“小军”就是会计志根叔的大儿子,志根叔不只抓了叶小妹这个壮丁,狠起来连他自己的亲儿子都没放过,这才导致这对“门当户对”的年轻男女被大妈们翻来覆去的调侃。

很早以前,叶舒华以为农村大妈就像教科书里写的一样勤劳淳朴,穿越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大妈们八卦起来比年轻人还废寝忘食。

就像这会儿话题聊上来,她们拿了鱼都舍不得回家,要么让陪着来领东西的媳妇或者闺女拿回家、顺便准备晚饭,动作快吃完饭才来的干脆抱着鱼不走了。

叶舒华被她们团团围住,直接放弃了挣扎,反正她只要低头装害羞,大妈们……也不需要她接茬,话题照样能继续下去。

她也不知道她们对叶小妹哪来这么大的热情。

等知青们成群结队来领鱼的时候,热情过头的大妈们已经在盘点附近方圆十里,哪家小伙子才配得上队长家的叶小妹了。

这么“见异思迁”,是因为她们心里很清楚,队长媳妇眼光高得很,压根瞧不上队里的人,哪怕是会计的儿子也一样,所以起起哄就完了,真把人家赶鸭子上架,就该得罪队长会计两大队里比较有“权势”的人家了。

但是被她们撩完就扔的“小军”不知道,发现话题已经不知道哪里去时,之前还害羞不已的小伙子却莫名其妙失落了一下,忍不住又开始偷看隔壁叶小妹——为了应付没完没了的大妈们,叶小妹还在低头继续表演羞涩,最是那一低头的风情,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所以哪怕叶小妹在队里的风评褒贬不一,在开了滤镜的男生眼里依然如女神一般美好。

少年情怀总是诗。

隔壁“小军”不知道,叶小妹其实还在心里羡慕他呢,她觉得自己的表演也不差,凭什么他能这么快从老阿姨的热情中解脱出来,大妈们搞八卦都喜欢重男轻女?

这就很令人气愤了——叶小妹一边表演一边生闷气,竟然都没发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已经在后面起排队了。

知青们来得很晚,在知青点洗完澡吃过晚饭才来的,这么做倒不是为了少排点队,而是他们知道自己是外来的,不受人待见。

其实知青插队的本意大多是帮助农村建设,奈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来到这边后,他们才发现书本上学的知识帮不上任何忙,既想不到提高生产力的办法,也没机会教农民伯伯学习那些他们认为“派不上用场”的知识。

虽然知青看似都在自力更生挣工分,可实际上没有他们,队员自己也都能忙得过来,所以站在队员的立场,他们除了瓜分队员的口粮以外,一无是处。

可想而知,面对抢自己口粮的知青,队员的态度当然好不到哪里去,那他们再不低调点、事事都跟队员争先的话,岂不是嫌日子过的太自在?

每次遇到分钱分肉这类好事,知青都很有眼色,特意等到最后才出来。

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知情识趣,双岗大队的队员和知青的关系称得上融洽二字,叶队长还为此得到过公社领导的口头表扬,听说他们这边很多知青跟当地队员水火不容,经常闹到上面,弄得干部们烦不胜烦。

不过那都是题外话了,宋清徽和他的知青伙伴们习惯了礼让,等队员领得差不多才来排队,不想却看到七姑八婆热情包围叶小妹的一幕。

大妈嗓门还大,隔老远就听到她们的聊天内容了,这让宋清徽周围的男同志们心情复杂,一个个默契十足的看向他,那眼神专注得仿佛在他头顶找羊。

沉默半响,有人很小声的说:“婶子们……好像很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

“我听到了。”宋清徽不动声色的回答,其实听到大妈们的话他不觉得哪里不对,反而是同伴们一言难尽的眼神,让他有点无法维持微笑。

虽然新社会允许自由恋爱,但是乡下还是很讲究男女大防的,男知青可以直接打趣宋清徽,女知青却不好意思凑过去,女同志只能跟女同志一起八卦。

知青点虽然摩擦不断,不过他们对外还是比较团结的,宋清徽和叶小妹的事也只是关起门来讨论,队里一点风声都没有,连恨叶小妹恨得牙痒痒的李继红,都没考虑通过散播她爱慕宋清徽来达到报复的目的。

因为李继红还有理智,她很清楚只要知青当中有人闹出不好的传闻,队里只会认为他们整个群体品行不端。再说叶小妹和他们这些背井离乡的人也不一样,如果叶小妹的名声毁了,是会受到一些指责,但叶队长一定会帮她做主,比如逼着宋清徽娶了她平息流言。

那样的话,她散播叶小妹爱慕宋清徽的消息,非但打击不到叶小妹,反而很有可能便宜这个村姑,李继红才不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她一个字都不肯对外透露。

直到现在,李继红才仿佛抓住了叶小妹的把柄一样冷笑着,“我早说了这个叶小妹水性杨花、见异思迁,你们看,一听到男方条件好眼睛就亮了,那还记得宋清徽……”

李继红冷笑的前一刻,叶舒华刚好被个大嫂拉着,介绍说娘家有个表姐的小叔,跟叶三哥一样高中毕业,在隔壁镇供销社工作,还没对象,总之是个钻石王老五,叶舒华一定不能错过巴拉巴拉。

叶舒华这个没出息的,听到供销社就忍不住咽口水了,当然还记得王翠芬同志的叮嘱,没有当场答应大嫂见面啥的,而是低头继续装羞涩,没想到运气这么不好,忍不住抬头的那一瞬间,眼神都被死对头李继红看得真真切切了。

李继红当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

同样观察入微的还有常娟娟,毕竟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所以她不着痕迹的看了身后的宋清徽一眼,温温柔柔的笑道:“继红,别这么说,小妹过完年就十八了,双岗这边女孩嫁人都比较早,人家现在考虑这些也很正常啊,女同志该为自己打算并没有错……”

女知青说话的声音不大,前面聊得热闹的队员听不到,但男知青跟她们离得近,宋清徽耳力也很不错,常娟娟说话之前又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看得本来不太在意的他,现在真的有种自己头顶一片青青草原的错觉了。

仔细想想,供销社的男同志,在叶小妹眼里相当于取之不尽的肉罐头了吧,叶小妹还不得鞍前马后、整天用闪闪发亮的眼睛看着那位男同志——这么一想,宋清徽莫名有种地位不保的危机感。

第33章

叶舒华被大妈们调戏的死去活来、低头低得脖子都僵了,登记并催队员按手印的动作却毫不含糊,宋清徽他们前面的队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短。

这么卖力,当然不是因为叶小妹有多爱岗敬业,而是干不完不让回家吃饭,她早就饿得饥肠辘辘,感觉自己分分钟要狗带了。叶舒华此刻前所未有的怀念着他们家的红薯饭——哦不,叫红薯粥比较合适。

双岗生产大队在当地算条件不错的大队,具体表现他们在农闲时节,家家户户竟然也都是一日三餐的饮食标准,这让那些穷到只能吃两餐的生产队都快羡慕死了,真想来生要做的双岗人。

可惜有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叶小妹过着每天可以吃三餐的“神仙日子”,依然很有些怨言,认为这所谓的三餐应该要打个折扣,王翠芬同志吩咐她准备晚饭,甚至连米都舍不得给,家里近十口人,晚饭的预算竟然只有半碗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叶舒华只能多放点红薯随便煮一煮了,好在今年自留地收获的红薯够多,她娘没有丧心病狂到连红薯都规定数量。但是让叶舒华说她家晚上吃红薯稀饭都觉得心虚,那分明就是一锅煮红薯嘛。

在叶大小姐眼里,煮红薯根本算不上是正餐,最多当顿甜点。

可王翠芬同志说了,不过年不过节也不待客,晚上吃了又不去干活,费那粮食干啥,随便对付就行了。

反正家里的财政内务大权都掌握在王翠芬同志手里了,她高兴就好叭,叶舒华能做的也就是晚餐时捧着碗日常感叹一下,每天早餐晚餐都是吃不完的红薯红薯,她的命好苦,然后把碗舔得干干净净——叶小妹心里说着嫌弃,身体还是很诚实的。

但是她现在饿得眼冒金星,别说煮红薯了,连个生红薯她都高攀不起。身心当然也是前所未有的统一,恨不得分分钟飞回家吃她娘煮得香喷喷的红薯了!

这个时候,看到常娟娟拎着鱼来到跟前,并俏生生的朝她打招呼,叶舒华别提多高兴了,笔下的字也跟着龙飞凤舞起来。

眉飞色舞得记下了常娟娟的名字,叶舒华又指着那一栏催促道:“常同志,这里按下手印,你就可以回去了。”

常娟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也毫不含糊的弯腰按手印,一边夸奖道:“小妹的字果然写得漂亮,志根叔找你做记录再合适不过了。”

叶舒华不在意这些虚名,但现在以常同志为首的知青,在她眼里都显得格外可爱,再加上常娟娟动作麻利、一点都不耽误她的时间,叶舒华对她的好感度也更高了,因此破天荒扬起笑脸跟她商业互吹了两句,“过奖了,常同志学识渊博,写字肯定不比我差。”

常娟娟心里还在琢磨队里的婶子想给叶小妹介绍对象的事,根本没心思欣赏叶小妹的字,连按手印都是顺着对方指的位置,她随意扫了一眼,感觉是自己的名字,便匆匆按下去了。

不过叶小妹笑得春花灿烂的反应,倒是让她有点兴趣了,毕竟她不是第一次恭维叶小妹,这个村姑和她想象中的很不一样,尤其是上午那次接触,常娟娟对叶小妹简直永生难忘,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的女子,不但把别人的客套当真,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那么优秀、所有人都比不过她?

而现在,叶小妹不但没有自信满满的表现出“我写字就是那么惊才绝艳”的态度,反而破天荒的夸她也不错,常娟娟合理推测一下,叶小妹现在的表现不是她突然领悟了谦虚的道理,而是因为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听什么都觉得顺耳。

那么问题来了,叶小妹是因为什么而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呢?

常娟娟突然福至心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后面,很快又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对面的叶小妹身上,意味深长的问:“小妹现在好像很高兴?”

询问的时候,常娟娟还特意加重了“现在”两个字的语气,她不介意叶小妹能不能听懂人话,只要后面某个人会明白她的意思就行。

但她没想到,叶小妹今天竟会给她如此大的惊喜。

叶舒华迎向常娟娟别有深意的眼神,连连点头,高兴之情溢于言表的模样:“是啊是啊,看到你们我太开心了。”

这是她在食堂工作的那个月总结出的规律,知青做什么都喜欢踩点,打饭是最后到食堂,现在领鱼也是一样,所以他们的到来,意味着她很快就要收工回家了,那还不开心到飞起~

不过常娟娟现在是稍微有点可爱,但也不值得耽误收工的时间来这跟她聊天,叶舒华说完也毫不留情的挥手赶人了,“常同志让一让,后面的同志可以上来了,我们都提高一下效率哈。”

常娟娟本来还在高兴,想趁热打铁继续套话来着,还没开口就被翻脸不认人的叶小妹赶客了,偏偏叶小妹说话不太客气,意思却挑不出毛病,排在她后面的同伴恐怕还要感谢叶小妹的爽快利落呢。

这种情况下,常娟娟也不好死皮赖脸的挤在前面了,依依不舍的看了叶小妹几眼,还是得配合的让出位置。

叶舒华继续心无旁骛的干活。

到了知青队伍,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原因有两个,知青基本都识字,叶舒华如果想偷懒,让他们自己写名字再自己按手印都没问题,另一个原因是知青也是出了名的安静话不多,除了常娟娟心怀不轨特意跟叶舒华搭话,其他知青上来直接按手印,按完走人,死毫不拖泥带水。

只要隔壁称鱼能跟上速度,叶舒华一分钟内甚至能解决好几个人,嗖嗖嗖的,队伍很快到尾了。

一抬头,就看到她心心念念的宋大哥站在了跟前,叶舒华眼睛唰得亮了。

叶舒华平时对宋清徽的欣赏甚至是仰慕,都是来自于他的经济实力和土豪作风,只要想到他给了她那么好吃的糖和麦乳精,还有他家那些她都没机会见一眼的肉罐头,叶舒华就已经觉得他帅到不行了。

颜值不颜值的,也就没那么关注了。

当然这不是说宋清徽长得不行,只是叶舒华还没机会认真欣赏过他的帅而已。

而现在,机会来了——大概是宋清徽现在出现得太突然,叶舒华一时还没来得及把他的专属滤镜给加上,她第一眼看到宋清徽最真实的样子,那一瞬间情不自禁的双眼放光,因为真的很帅。

男人喜欢灯下看美人,女人当然也喜欢灯下看帅哥,队里今天因为要连夜分鱼,不能在黑灯瞎火中进行,志根叔于是把队里那台宝贝矿灯抱出来了。

双岗大队目前还没通电,大部分队员夜里甚至油灯蜡烛都舍不得点,电筒就更是稀罕的高档玩意儿了。大队这台宝贝矿灯,论做工精致是比不上手电筒,因为它有点重量,用得也比较老旧了,但胜在亮度够,一台矿灯相当于四五支手电筒的亮度。

因为有了它,叶舒华天黑后做登记一点也不吃力了。

宋清徽现在跟她面对面,刚好也在光源笼罩之下,被白灯映衬着,本来就俊秀出众的五官,仿佛笼罩了一层如玉般的淡淡光泽。看到这样的宋清徽,叶舒华脑子里突然闪过四个字——芝兰玉树。

能让从来只会“666”“可以可以”“想嫁了”这类文盲式吹捧的叶舒华,想起“芝兰玉树”这类需要一定文学修养才能够脱口而出的赞美,足以证明宋清徽此刻帅得有多惊天动地了。

叶舒华还有留意到,宋大哥不仅帅,还挺有心机,特意打扮过一番才出来的。

他们上一次“见面”是在傍晚,宋清徽刚从泥潭里滚上来,整个人都变成泥人,就别提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但现在,干干净净一身清爽,发丝都还没完全干透,可见洗得有多干净了;不知洗了头,宋清徽身上的衣服看着也挺新,外套扣子没扣好,让叶舒华发现了里面的白衬衫领子。

这个年代穿白衬衫,宋大哥真是个精致的居居男孩。

不过她喜欢嘿嘿嘿~

被美色所惑,叶舒华瞬间肚子不饿了、也不急着回家了,谈兴很足的寒暄起来,“宋大哥,这么晚才过来吗?你的鱼好像不是很大呢,嘻嘻。”

叶舒华这么说并不是找茬,而是想要抛砖引玉,不论宋清徽如何解释说他的鱼不算小,还是附和她的话,她都可以顺势邀请他去家里吃鱼,虽然今天晚上没指望了,但是明天后天都方便的,毕竟吃鱼又不用选黄道吉日。

是的,哪怕有人信誓旦旦要给她介绍“坐拥整个供销社”的对象,叶舒华依然没有放弃要把宋知青骗去她家吃饭的计划。因为比起影子都还没见到的供销社同志,宋大哥的肉罐头是摆在眼前的——虽然说小朋友才做选择题,成年人全部都要,可真到了取舍的时候,叶舒华还是知道孰轻孰重。

可是叶舒华想得很美,一向很配合的宋大哥这次却不按她的剧本来。

宋清徽脸上还挂着一贯的微笑,却根本没理叶舒华的寒暄,直接提醒道:“时间不早了,我是不是直接按手印就行?”

“啊?”毫无准备的叶舒华下意识眨了眨眼睛,配上惊讶的表情,看起来竟有些几分呆萌。

不想关注她的宋清徽还是忍不住看了两眼,很快又不动声色的把视线收回,努力表现出他和叶小妹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的状态。

为了在虎视眈眈的小伙伴们面前还自己一个清白,宋清徽很拼的,因为他刚才猛然发现,知青点对他和叶小妹的误解实在有点深了,再不趁机洗白的话,恐怕这辈子都撇不清了。

但他不知道的是,知青点的小伙伴们对他的“误解”根深蒂固,洗白是不可能洗白的了,倒是因为他此刻在叶小妹面前一反常态的高冷,之前意见不一的知青们便解读出了几种截然不同的理解。

大部分男同志内心都很同情,果然是个男人都不能容忍自己头上帽子有任何一点变绿的可能,宋清徽也不能免俗呐~

反对派看到这一幕就很欣慰了,尤其是常娟娟,从诱导叶舒华承认现在特别高兴起,她就在等着宋大哥的反应,注意到他对叶小妹的冷淡,心里顿时放心了。

常娟娟心说,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叶小妹这样的村姑,已经知道她准备好了随时嫁人,那么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绝对不可能跟叶小妹再有牵扯,除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把叶小妹娶回家。可是连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们都更有回城的优势,短期内他根本不可能考虑解决个人问题。

总之,叶小妹已经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众人心思各异,这个时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谱的叶舒华。

以叶舒华的迷之自信,当然不认为宋清徽对她的冷淡是拒绝的信号,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对她这样又撩又甜的小仙女无动于衷;吃醋倒也谈不上,她还知道自己并没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避嫌。

避嫌好啊,叶舒华只觉得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她也只想谈谈地下恋,私底下骗骗肉罐头,在明面上还是保持单身的,否则她的行情要大打折扣,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么一想还要感谢宋大哥呢,她刚才一激动没注意周围环境,差点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出邀请,幸好宋大哥反应快,直接转移了话题。他们不但英雄所见略同,还很心有灵犀的嘛。

叶舒华越想越觉得美,不但不失落,反而乐呵呵的把笔也塞给宋清徽:“也就剩你一个了,干脆你自己把名字也写了。”

宋清徽被她的动作弄得措手不及,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笔,大脑却还停留在被那只滑腻软嫩的小手触碰的那一刻,甚至还莫名想起她上午那顿在家做针线扎出老茧的控诉。

根本没有茧。

果然叶小妹的嘴,骗人的鬼!

回过神来,宋清徽才意识到自己关注一个很不应该的问题,他多少有点感到羞耻,而对面,罪魁祸首还端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让他又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这才低下头去写自己的名字。

不远处,还有个人叶舒华的没心没肺搞得很无奈——本来信誓旦旦的常娟娟,此刻又一次风中凌乱了,叶小妹对宋大哥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万一叶小妹根本没那个意思,自己做的一切岂不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第34章

叶小妹当然不会想,也不可能去想,情敌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竟然不是被她的美貌和魅力打动,而是因为她脑子有坑这种可笑的理由。

无知使人迷之自信,也让叶舒华能够继续保持她的乐观和快乐。

当队伍末尾的宋清徽也完成了签字画押流程,标志着叶舒华的工作圆满完成。早已归心似箭的叶舒华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表达她的兴奋。

拿起大队会计专用的记账小本本,叶舒华便头也不抬的赶客了,“这里没事了,宋大哥早点回去休息吧。”

她也好跟志根叔交了差,早点回家吃饭。

听出她语气中的迫不及待,宋清徽忍不住抽了下嘴角,虽然他的本意也是在知青同伴面前跟叶小妹撇清关系,眼见为实,解释再多都不如让他们亲眼看到。

但是叶小妹翻脸无情的速度,依然让他大开眼界。宋清徽心情复杂,一时竟愣在那里。

叶舒华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伸手道:“对了宋大哥,笔都没还我呢。”

宋清徽:……

果断把手里的笔递过去,滴水不漏的客气道:“有劳了。”

还是这么的彬彬有礼,叶小妹也就完全没在意宋清徽那几秒的走神了,没心没肺的挥手道:“不客气啦,明天见。”

明天能不能见是一回事,这句话至少表达了她依依不舍的情绪——叶舒华是这么想的,可惜宋清徽并不这么理解,他只觉得叶小妹说得这么好听,也掩盖不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早点走的事实。

有需要的时候就宋大哥,不需要了就明天见,叶小妹何止是没心没肺,分明是利用完就扔。

作为被利用完还被扔的那一方,宋清徽当然高兴不起来,在叶小妹的连番催促下,只得满心憋屈的走了。

然而叶小妹迫不及待赶走了宋清徽,却依然没有如她所愿的立刻飞奔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