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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妹果然没有当绿茶的天赋,楚涵叹了口气,只能继续解释,“按照李继红的说法,我跟宋清徽和沈思默两个人的关系都比常人好,而我又不可能和宋清徽暗通曲款,那跟我‘有一腿’的人,不就剩下沈思默了吗?”

话说到这份上,叶小妹自然懂了,她点点头,继续愉快吃瓜。

“李继红认为常娟娟早就注意到我和沈思默的异常,却一句也不肯提醒她,就认为自己被背叛了,所以抑制不住怒气的找她算账。”

“对哦,常娟娟为什么不提醒人家,她们不是好朋友吗?”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李继红跟她对峙的时候倒是透露过一些,好像常娟娟私底下就一直把你当情敌。她知道我们关系好,估计是怕李继红知道我跟沈思默的‘关系’后控制不住来找我麻烦,然后你为了给我出头,就把宋清徽抢走了?”楚涵分析完都觉得这个理由太逗了。但是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常娟娟做法确实挺不厚道,李继红平时看着头脑发达的样子,从这件事上就知道她绝对不蠢,多半是先入为主,以为她跟宋清徽有关系,才没有把她往沈思默身上联系,说到底李继红也是被常娟娟坑了。

虽然常娟娟具体也没做什么,但是楚涵这个年纪和阅历不难看出来,这姑娘对好朋友都这么不真诚,私底下估计没她表现出来的善良得体。也难怪宋清徽把叶小妹这样的傻白甜当宝,却从来对人人夸奖的常娟娟不为所动了。

楚涵的感慨叶小妹不懂,但她已经快被常娟娟和李继红这神奇的脑回路绕得晕车了,当场吐槽道:“我如果要帮你报复李继红,为什么是抢宋大哥而不是抢沈思默?”李继红喜欢的又不是宋大哥。

原本温柔似水的楚涵闻言一个眼风扫过来:“怎么,你还想抢沈思默?”

小姐姐这个眼神太吓人了,叶小妹秒怂:“我就是不理解她们的想法嘛。”

第113章

叶小妹问的是楚涵和沈思默的关系,楚涵却把话题放在了李继红和常娟娟的爱恨情仇上,多少有点避重就轻的意味,但是她低谷了叶小妹八卦的决心,兜了一圈,叶小妹又把话题拉回原点,“所以你跟沈思默在在一起了?”

楚涵脸上的笑容僵了下,颇为纳闷的问她:“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

“什么啊?”叶小妹一头雾水了,她不是一直都这么机智的嘛。

不等叶小妹理解这话的含义并反驳,楚涵已经挥了挥手,话题绕不过去了,只能无奈的坦白了,“李继红和常娟娟都为了我们‘处对象’的事大打出手了,我现在说自己和沈思默没有关系好像也没人信,但我确实还没有做决定。”

叶小妹上辈子起就我行我素惯了,楚涵这种情况放在她身上那就好办了,如果她确实喜欢对方,那就大大方方的在一起呗,如果没感觉就公开澄清,直接说李继红和常娟娟想多了,只要双方统一口径,外人肯定是听他们的啊,难不成还听李继红和常娟娟这两个脑回路神奇的说法?

所以叶小妹也不能理解楚涵的纠结,继续问:“为什么啊?”

楚涵却以为叶小妹问的是自己为什么还没有决定,她抿了抿唇,实在说不出她是重生来的,上辈子都可以当沈思默妈妈的年纪,根本不好意思老牛啃嫩草的理由,而且这也只是理由之一,更重要的原因她还没有准备好彻底跟上辈子的一切做了断——如果接受了沈思默,就不可能和上辈子的丈夫结为夫妻,虽然她如今对那段短暂的婚姻并没有太多留恋,可是她怕换一个对象,就再也没有那么可爱的女儿了,当然她这辈子也可以多生几个,总能把女儿生出来,却再也不可能是她宝贝的妞妞。

因为割舍不断内心的母爱,楚涵暂时还无法做出决定,这个原因当然没办法对叶小妹和盘托出,她只能把沈思默那边的理由说出来:“说实话,我也不好意思耽误他,听说李继红父亲是革委会的领导,她早就可以回城了,因为舍不得沈思默才不肯走。年前跟常娟娟闹翻后,她好像就写信要她父亲把她调回城了,还有人看到她去找沈思默,问他愿不愿意和她一起回城,她可以让父亲给他安排一份工作。”

这个剧情听起来怎么那么俗套呢?闻到了狗血味道的叶小妹很感兴趣的追问道:“然后呢,沈思默没接受吧?”

沈思默确实没接受李继红的“好意”,过后甚至专程找她承诺了一番,可以说诚意十足,楚涵却没有感动的立刻点头接受他,所以叶小妹八卦起来,她也只是保守的道:“李继红还没这么快走,听说她还想说服沈思默一起回去,所以不到最后一天,谁也不能保证吧。”

楚涵想,不是她不信任他,而是历史上这个时期发生了太多魔幻的事件,让她这种没有亲身经历、只是道听途说的人都毛骨悚然,虽然她现在知道只要再等一年半就恢复高考了,他们不但能回城还能上大学,哪怕考不上还能用其他办法回城。

可是,这世上恐怕只有她能预知未来。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深沉最漫长的,她不想去赌人性的复杂,宁愿被动的接受现实。

倘若沈思默真的能为她连“最后”的希望都放弃,那她也不介意陪他疯狂一次。

这么想着,楚涵内心多少有点沉重甚至是悲怆的感觉,叶小妹倒是对沈思默很有信心,她乐呵呵的说:“李继红肯定没戏啦,沈思默要是肯跟她回城,我看他们早就回去了,还用等你过来?”

楚涵不是很想继续聊这个话题,她敷衍的点了点头,便笑道:“不过你还真应该感谢李继红,如果不是她把常娟娟的小心思捅出来,让知青点的人对她有了改观甚至是提防,我还真担心这个同志要憋着给你和宋清徽使点坏。”

傻白甜的叶小妹表示很好奇,“我跟宋大哥都要结婚了,她还能使什么坏?”

楚涵笑而不语,心想知青点的男生女生毕竟都同住一个屋檐下,若常娟娟还是那个温柔善良的常知青,能操作的方法可就太多了,现在这样的环境,只要她能豁得出去,随便找个大家都没注意的时候,扯乱自己的衣服往宋清徽身上扑,大喊被轻薄了,这会儿没有监控,宋清徽浑身是嘴都说不清了。到时候叶小妹是队长闺女、去北京见过家长,这些统统都没用,除非她也来个现场抓奸证明她跟宋清徽也有了肌肤之亲。

不过那样的话,宋清徽也不能继续和她结婚,倒是可能分分钟被当流氓罪抓起来。

如果早两个月,楚涵也不会这样揣度常娟娟,她觉得这个女生除了敏感和假仙之外,大体算个聪明人,直到她跟李继红撕起来,楚涵才发现这姑娘心里有股狠劲,就是那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狠劲,只要能达成自己的目的,牺牲好朋友的幸福也无所谓。

这样偏执的人格,楚涵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对方。

只不过楚涵的真实面目已经暴露了,聪明人都能看透,如今没了群众基础,她想做点小动作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楚涵不得不感叹叶小妹的好运气,麻烦还没来就被别人解决了,帮她解决的还是跟她最不对付的人,这丫头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她现在提到这个,也不是要叶小妹提防情敌,这位基本上已经翻不起浪花了,楚涵单纯的只是想转移话题,果然叶小妹不再揪着她和沈思默的关系不放了,她也松了口气,趁热打铁的把话题又扯远了一段,“我听说你跟宋知青的婚期要提前了?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

叶小妹比她还懵逼,“我不知道啊,他们商量的时候也没通知我。”

楚涵顿时满头黑线,叶小妹这个新娘还真是当的随意,一问三不知也能这么的悠闲。不过她倒是从叶小妹的回答中发现了亮点,挑眉问:“叶婶说是因为宋知青父母定好了日子,原来不是吗?”

“反正我没有听到叔叔阿姨跟宋大哥商量这个。”否认完,叶小妹又想起宋妈妈给叶大宝和叶大妹奶粉她也不知道,顿时就不那么坚定,补了一句,“也有可能是他们私底下告诉宋大哥的啦。”

楚涵却觉得不可能,宋家一看就是很讲究的人家,叶小妹是唯一一个女方家的代表,商定婚事的时候肯定会让她在场的,哪怕她就过去当个吉祥物,也显得他们的婚姻是两家有好磋商的结果。定了好日子也是喜事,宋家根本没有理由藏着掖着不让她知道。

同样的,楚涵也绝对想不到这么完美的理由,会是严肃正直的叶队长为了在广大队员面前全自己的面子才想出来的,她倒是觉得宋知青很有可能干这种事,为了早点结婚不惜在叶队长和王翠芬跟前谎报军情,偏偏这个“军情”更体现了他家对叶小妹的重视和喜爱,叶队长和王翠芬可不就欢天喜地的嫁闺女了嘛。

至于宋知青为什么急得连两三个月都等不了?楚涵不由得往叶小妹肚子上瞧,不是她这么八婆,而是现在就连知青点都有人在说,提前结婚搞不好是因为叶小妹已经有了,想想他们在北京待了一个多月,血气方刚做点什么也很正常吧?

还有人想象力更丰富,说宋清徽父母这么稀罕叶小妹,肯定是知道她怀上了,而且确定怀的是孙子,要不然人家北京人怎么可能瞧得上乡下村姑?

这些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楚涵忍不住跟着浮想联翩。主要是她见过叶小妹约会的架势,整个人恨不得长在宋清徽身上,说好听了叫热情似火,这丫头是真的没有半点矜持的觉悟,楚涵有时候都想,宋清徽想把她骗上床的话,都不用费心哄骗,只要勾勾手指,这丫头自己就急不可耐的扑上去了,真到那天,谁睡谁还真说不准。

但是结果只有一个,万一他俩发生了关系,中奖的只会是叶小妹,宋清徽可没那条件。

所以大家的猜测也有几分可能性?

不过楚涵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这些人只敢私底下猜测,到了叶小妹跟前还得可着劲恭维她有福气,而她想要八卦,当然是直接找当事人更过瘾。

楚涵笑容暧昧的问:“那你跟宋知青在北京的这段时间,有没有发生点什么不该发生的事?”

她暗示得这么明显,叶小妹又是个老司机,自然是秒懂了,但她并没有脸红心跳什么的反应,提起这个就气到捶床:“快别提了,宋大哥简直比唐僧还唐僧,回来的时候叔叔买的软卧,那个小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说一个人睡觉怕,要和他一起,可他都不答应,天还没黑,就黑着脸把我赶回自己的床位上,你说是不是很过分?”

楚涵还真没想到,这份上了宋清徽还能当个柳下惠,很是诧异地眨了眨眼,迟疑的附和道:“是挺过分的。”

她的附和显然让叶小妹来劲了,继续吐槽宋大哥在北京逛街都不让她牵手的过分行径,“他说我们没有结婚证,有可能被当耍流氓抓起来。”

在叶小妹嘴里,宋清徽俨然成了毫无求生欲的那种直男对象,但是楚涵听完就很放心了,既然没有擦枪走火,叶小妹就不可能“隔空生孕”。

等过两个月,发现她的肚子没有鼓起来,外面那些谣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所以楚涵既不打算理会,也没告诉叶小妹的意思,而是笑眯眯地问:“你家现在这么大的动静,都是为了你们结婚弄的吗?”

叶小妹吐槽了一通也很痛快了,闻言美滋滋的道:“对啊,叔叔阿姨答应给我盖个他们家一样的厕所,然后宋大哥说既然要动工,就顺便把我们的屋子也装修一下。”到时候她就可以住上水泥地屋子、用起干干净净的厕所啦。

楚涵顿时眼睛亮了,其实讨论这个话题才是她今天过来的目的,没想到被叶小妹拉着聊了那么多有的没的,她不再耽搁了,直接说:“说起来,这边的旱厕我用着也很不习惯,只是我没钱也给自己盖个这样的厕所。所以小妹,等厕所修好了以后,我可以过来用吗?作为交换……”

后面的话还没说完,自认为厕所是她的,她可以做主的叶小妹已经爽快点头了:“行啊,你来上吧。”

楚涵:“……”

虽然目的达成了,可她怎么就觉得不太开心呢?

楚涵决定忽略叶小妹的回答,继续把话说完,“作为交换,我可以想办法帮你改善洗澡条件,再冷的冬天洗澡也不会冻伤。”

听到这里,叶小妹立刻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懒散姿态,脊背挺直、一脸兴奋的问:“楚涵姐,你真的又办法?”

楚涵矜持的点头,总算在叶小妹面前找回了一点成就感,故意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叶小妹还能说什么?当然像小鸡啄米一样疯狂的点头了,“好呀好呀。”

第114章 (营养液破四万五的加更)

叶小妹向来不爱操心,队里正在忙着给她住的房间装修、盖她要的厕所,王翠芬和叶队长说不让她去凑热闹,她就真的半点不操心了。

和楚涵的约定当然也一样。

毕竟叶小妹知道,这位大姐是拥有女主光环的,这个金手指跟常见的傻白甜女主拥有的都不一样,傻白甜女主们最大的金手指就是男主,没有男主的傻白甜就是个弱鸡,他们这本小说当然不一样,叶小妹觉得跟女主比起来,男主反而更像个弱鸡,虽然宋大哥家世很牛逼,小说里却没细写,因为女主至始至终就不需要借助男主的背景做什么,还没跟男主修成正果的时候,女主就已经白手起家,带着身边的人都一起飞升了。

这篇文里男主算个啥?大概也是个吉祥物吧。

所以,楚涵胸有成竹跟她做这个“交易”,叶小妹对她的能力表示深信不疑,问都懒得问一句她打算怎么做,直接就一副“我在这里等你哦”的表情,看得楚涵有点无奈又无语。幸好她也没指望叶小妹提点有建设性的意见。

楚涵性格一向滴水不漏,既然她能来找叶小妹做交易,就说明她心里已经很有谱了,唯一比较棘手的就是收集塑料,但是她相信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

她们就这么说定了,叶小妹继续愉快的做着甩手掌柜。

时间过得飞快,距离她跟宋清徽的婚期还有半个多月的时候,婚房装修好了,新厕所也盖成了,万事具备只欠东风。

不等叶小妹欢天喜地搬回新房,宋清徽就向叶队长他们建议,说刚弄好的屋子最好打开通通风透气,放一段时间再搬。

宋清徽都是叶家准姑爷了,这段时间叶家忙得天昏地暗,都是宋清徽在带队指挥,叶队长都有点习惯性听从他的意见了,王翠芬则是想求个彩头,既然专门准备了婚房,是不是新婚当天住进去比较吉利也应景呢?王翠芬跟准女婿正好一拍即合,他们夫妻同意了宋清徽的观点,叶小妹想早日搬新家的愿望便落空了。

叶家对婚房很讲究,面对院子里那个精致程度不亚于婚房的厕所就无所谓了,修得再干净再好看它也只是个茅房,能拉屎就行了。所以等地面的水泥彻底干透了,叶家的新厕所也直接投入使用了。

没有焕然一新的房间住,有新厕所也不错,叶小妹不是挑三拣四的人,所以她依然很高兴的接受了现实。

不过,叶队长他们觉得厕所盖得再豪华也只是拉屎的地方,队里其他人却不这么觉得,他们还没见过城里人用的厕所长什么样呢,听说队长家这个厕所是他们小妹去北京用惯了城里人的厕所回来后特意弄的,众人早就打定主意等城里人用的厕所盖好了,他们一定要去队长家好好瞧个仔细。

所以叶家厕所可以正式使用这天,队员们再一次成群结队的来到叶家大院,他们当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吃瓜党甚至是亲眼看着叶家的厕所是如何盖起来的,足以说明这群人的八卦程度了。

楚涵也算是八卦党中的一员,人们还聚集在叶家舍不得走的时候,她也光明正大拿着弄好的浴罩登门了。

这个浴罩就是楚涵对叶小妹说“洗澡神器”,天气越冷的时候洗澡水越要热,有热水自然就会有热气,只是冬天冷空气太强,热气一散水就凉了,浴罩的作用就是罩住这些热气不让它跑出去,这样水也凉得慢,人在浴罩中被热汽包围着,洗多久都不会冷。

其实浴罩并不难做,它的关键就是需要密封性,这点是再密再厚的布都做不到的,只有塑料可以。如果是上辈子,满大街随处可见塑料,楚涵分分钟能拼出无数个浴罩出来,但偏偏这个年代大家活得可环保了,上街买东西都自带容器,楚涵想找个垃圾袋都很不容易,所以光是答应给叶小妹的这个她就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做好的——她自己都还没有呢。

又因为塑料太难找了,楚涵还有点担心她好不容易苏出来的这个浴罩用不了几次就破了,很是小心翼翼的把塑料缝在布上面,有布衬着,浴罩就结实多了,她想现在的人都爱惜东西,说不定这个浴罩能用个两三年了。

只是这样一来成本就大发了,这个浴罩废了她两身衣服。

当然用的是她并不喜欢的衣服,楚涵这辈子或多或少的帮家里改善了一些条件,加上她代替大姐下乡,年前大哥又通过顶替了父亲工作回了城,全家人正处于对她万分愧疚的时候,这个年几乎搜罗了家里所有好东西寄给她,其中的布料也可以让她再做两身新衣服了,她大姐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条裙子给。正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剪掉两身不喜欢的旧衣服能换来厕所的使用权,楚涵觉得很值得,也就不如何心疼了。

不过楚涵大方,不代表其他人也跟她一样不心疼好东西,大家伙一开始不知道这是浴罩,远远看着楚知青拿着一堆布进来,就已经点燃了八卦的热情,等知道这玩意儿的作用后,更是看西洋景似的看着她,还有人摸着外衬的布一阵心疼,“多好的料子啊,你们城里孩子就是不会过日子。”

叶小妹今天依然在人群的中心,等她听到动静艰难挤出来,王翠芬同志这时已经接过了浴罩,当然也听楚涵解释了她和叶小妹的“交易”,她跟大家伙一样,也挺心疼楚知青这么好的衣服就被她家小妹给祸害了,于是刚好挤出来的叶小妹就背了黑锅,被王翠芬狠狠瞪了一眼。

瞪完败家大王,王翠芬又冲楚涵摇头道:“你想来用婶子的厕所,直接过来就是了,还做什么浴罩,这不是跟婶子见外吗?”

楚涵不着痕迹的环顾了四周,笑道:“叶婶,我知道您的心意,只是亲兄弟也明算账呢,你们家花这么多钱建的厕所,我可不好意思天天过来白用——那不叫感情好,而是成占便宜了。”

“再说了,我不能仗着情分带不好的头啊,我跟叶叔叶婶好,这周围的乡里乡亲哪个又跟您家不好?说起来你们才是处了半辈子的人,远亲不如近邻,那才是一家子,我都能天天来用您家的厕所,那队里人人都有资格来了,人一多,修得再好的厕所也要变脏变臭了,就像我们学校的厕所也是水泥地的,天天那么多学生在用,还不如咱们乡下的茅厕干净呢。那这样下去,您家厕所不就白盖了吗?”

楚涵这番话称得上醍醐灌顶。

大家伙这么不厌其烦的来围观叶家的厕所,说是好奇,其实谁不想进去用用这么干净清爽的茅厕呢?但是楚涵左一句占便宜,右一句不好意思,让他们听得,这点小心思都要无地自容了,等她一说完,就已经有脸皮薄的在里面保证自己肯定也不占便宜云云。有人带头保证,其他人也就跟着表了下态。

王翠芬听着乡亲们的保证,并没有因此放心下来,反而更加警惕了。可能是因为这几个月来事实顺利让她有点忘乎所以,沉浸在周围的吹捧羡慕中无法自拔,根本没想那么多,如今听楚涵这番话王翠芬才猛然回神,以她的生活阅历当然知道楚涵究竟是危言耸听还是未雨绸缪。

可以说现在众人反应越大,越说明小楚说中了他们的心思。王翠芬不免一阵庆幸,小楚提醒的很是及时啊!当着大家伙的面把这个什么浴罩送过来,多半也是想要在队里做个表率。

这么一来,小楚在队里可能就落不了好了。人家都做到这份上,王翠芬也不好意思再假客气,她索性收下了东西,笑道:“那就照你说的,以后可别再跟婶子客气,什么时候想用茅厕了随时过来了……对了,这个什么浴罩也很难得吧?现在天气还冷着,干脆洗澡也来婶子这洗吧,就用你做的这个浴罩,我待会把它挂茅厕去,小宋他们说城里人洗澡都在厕所里,这样水一冲地也干净了……”

以楚涵现在的条件,做一个浴罩就已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再让她给自己做一个确实有点困难。主要是她以前也没想到,还是前阵子听着叶小妹眉飞色舞的说北京房子有多暖和,洗澡有多方便云云,她才想起来没有热水器,还可以用浴罩这种神器,做一个就很艰难,短时间内她不想再折腾了,毕竟最多再过两个月天就热了,到时候就用不上了。

不过叶婶说的也没错,最近乍暖还寒,说不定还有可能下场春雪来,能来叶家蹭浴室楚涵也不想拒绝,所以她笑眯眯的点头:“我可就不跟您客气了。”

“本来就不应该客气。”王翠芬笑着说了句,便迫不及待抱着浴罩去厕所挂起来了。

叶小妹一开始被老母亲那一眼瞪还有些小忐忑,后来发现她娘被小姐姐三言两语转移了视线,这才敢上前围观,见王翠芬同志抱着浴罩去厕所,她也马上拉着楚涵兴冲冲跟过去瞧热闹了。

当天下午,叶小妹更是迫不及待做了第一个用浴罩的人,在里面舒舒服服待了半个小时,被老母亲使劲敲门催着出来的。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用浴罩洗澡有多暖和,当天晚上,叶家人纷纷排着队进浴室,一个个都跟叶小妹一样洗的都舍不得出来,王翠芬见状,索性抱着叶大宝和叶大妹也进去,给两个小家伙一块洗了个澡。

拥有了浴罩和厕所的叶家大院,幸福指数瞬间飙升。

但是叶小妹有点小郁闷,她以为自己又可以像在北京一样隔天洗个澡,做个精致的居居女孩,可是刚提出意见就被老母亲否决了,理由是不可以这样费浴罩。说实话,她娘要舍不得柴火,叶小妹都勉强可以理解,可王翠芬同志竟然因为不想让她频繁的使用浴罩而要求她按照以前的洗澡频率,这是不是有点奇葩?

可惜叶小妹再不服气,也只能在心里腹诽一下,当着老母亲的面也只有乖乖听话的份。

好在到她结婚的前一天,王翠芬同志终于不那么古板了,甚至主动给她张罗洗澡水,满满一澡盆的水不够,外加一木桶据说是没兑冷水的开水,一起送到浴罩你让叶小妹好好享受,王翠芬表示:“既然有这个条件,你今天就痛快洗一洗吧。”

叶小妹心态很好,还有功夫八卦:“为什么这么说?”

小妹过得太轻松了,轻松的好像都不是她结婚一样,王翠芬决定给她紧紧弦,于是道:“你看这几天多冷啊,要是没有小楚的浴罩,我可不敢让你在这个时候洗澡,擦一擦就完事了,万一不小心着凉,那多不吉利?”

叶小妹闻言不免肃然起敬,没想到现在结婚这么讲究,按照她娘的打算,婚前几天都不让她洗澡,那他们的新婚之夜是有多重口啊!

就算宋大哥不嫌弃,她自己都受不了,叶小妹顿时在内心深深的感谢女主小姐姐的心灵手巧,并且很珍惜这次婚前洗澡的机会,遂躲在浴罩里泡了整整一个小时,王翠芬敲了三次门才把她喊出来——楚涵提醒的,浴罩好用,但是里面不通风,呆久了可能会让人呼吸困难。大喜日子王翠芬生怕触半点霉头,所以叶小妹洗澡的时候她全程在外面盯着。

尽管如此,叶小妹也泡了个穿越以来最痛快最享受的热水澡,一本满足。

然后洗白白的叶小妹第二天,天没亮就被她娘从被窝里挖出来了。

第115章 (两章合一补更5.3)

乡下办喜事比较豪放,酒席从早上吃到晚上,吃三顿,如果是娶媳妇那更豪迈,都从婚礼前一天就开始宴客,同样包圆早中晚三餐,但是得请整整三天的客。

叶家今天是嫁闺女不是娶媳妇,只需要准备当天的酒菜就够了。当然要摆三天的话他们家也不是请不起,小宋从北京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干货,半个月前又收到了北京寄来的包裹,里面又有好几斤干货,这些海鲜看着不多,泡发以后却有好几十斤,王翠芬都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借腊肉腊肠了,有这些海鲜加上自己家的肉和蔬菜,酒席上的饭菜就够丰盛了,而且还体面,去别家吃酒席可吃不上这么多海鲜。

所以婚礼前,队里有人跟王翠芬打趣说要不他们家也摆上三天,宋知青是队里的知青,就算是大队的自己人,父母长辈都不在身边张罗,当丈母娘可不能忽视云云。底气十足的王翠芬听了这话还真有点意动,但最后还是一口否决了众人的提议,她嗔道:“嫁闺女有摆三天的吗,又不是招上门女婿!”

不等众人嘻嘻哈哈的笑起来,王翠芬又道,“再说小宋家又不是不打算办酒席了。亲家专门写信来说了,年前孩子们在北京的时候没给办,是因为我们这边人不在,所以就先叫他们回来老家办,等有机会回北京还要好好办一场,到时候把我们都接到北京去吃喜酒。”

听到这话,众人再顾不上打趣了,叶队长他们日后居然还要去北京送嫁,多大的福气啊,众人顿时只剩下满满的羡慕。被人们艳羡不已的王翠芬也表示很满足。

于是叶小妹结婚这天,就按当地嫁闺女的规矩来了。

不过虽然只需要请一天的客,却依然是很大的工作量,主要是办喜酒有讲究,早饭不能超过九点以后,最好八点左右就弄好让客人们都上桌了,要这么早准备好酒菜,可不得天没亮就起来张罗嘛。

叶队长办喜事,全队老小都很乐意来帮忙,饶是如此,王翠芬作为总指挥依然忙得不可开交。本来她有两个儿媳妇,是可以稍微歇口气的,小姑子嫁得特别好,林红梅和宋秀秀早已放下了以前的成见,真心实意的捧着小姑子过日子了,小姑子大喜的日子她们当然也很努力发光发热,可她们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家里又添了两个随时要吃奶的小朋友,加上已经可以拉着妹妹满地跑叶大宝兄妹俩,一群的小娃娃,当妈的叶大嫂和叶二嫂根本走不开。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叶大嫂和叶二嫂,这两位完美诠释了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削尖了脑袋想生儿子的宋秀秀又生了个闺女,偏偏每隔几天,林红梅也发动了,又是个大胖小子,把宋秀秀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刚出月子那几天,林红梅格外得瑟,见人就感叹她也想要女儿,没想到又是个臭小子云云,宋秀秀听得扎心不已。

好在叶小妹的婚事一天天近了,乡亲们来家里串门更多的是想打听宋知青家给了多少彩礼,林红梅的得瑟很快就被人们打岔过去了,这大概是宋秀秀唯一感到安慰的地方。

不过对王翠芬来说,孙子孙女都是叶家的种,反而是近来小闺女的“争气”让她越来越意识到,女孩养好了要出头可比男孩容易多了,就拿小妹和老三来说,小妹嫁给了宋知青,日后跟着小宋回城当北京人,给她生的外孙外孙女也都在皇城脚下吃香喝辣;不跟小妹比的话,老三也有大出息,进了城当工人,说出去也是大队的独一份,可是老三再有能耐下辈子也就在县里混了,哪怕有样学样的找大城市来的知青当媳妇,那也不可能跟着知青媳妇回大城市,反而只能让知青媳妇留下来陪他在小县城过苦日子,这就是差距。

所以老二媳妇又生了个闺女,王翠芬本能的失望了几天,后来想想小闺女便又释怀了,老二媳妇身子骨好,总有生儿子的一天,这两个女孩养好了也有出息,不指望像她们姑姑一样去首都过好日子,但是有老三帮衬着,把家里姑娘都嫁进城里应该不算难,以后给她找几个城里的孙女婿,说出去照样体面。这样想着,王翠芬对宋秀秀的不喜倒也去了几分,明面上对这两个媳妇依然一碗水端平,就像今天这样的日子,既然至少要留一个媳妇在家里照看着,还不如把她们俩都留下,免得过后再唧唧歪歪。

其实酒席在自家摆的话,王翠芬就不用费这个事了,林红梅和宋秀秀一边帮厨一边看孩子也勉强忙得过来,问题是他们家摆不下这么多桌子,谁家院子也没这么大,一般这种红白喜事都在食堂办了,食堂前面有很大的平地可以摆桌吃饭,后面还有大灶,做起大锅饭来比家里方便宽敞多了

昨天晚上,叶大哥和叶二哥就把从亲朋好友家借来的桌子搬到食堂前面去,还挨家挨户借了许多长凳摆开,这样早上只要做饭就好了,节约了许多时间。

任何方案当然都是有利有弊,这样一来林红梅和宋秀秀至少有人要留在家里照看着。不过王翠芬却不在意,反正人手够多,少一个或是少两个都没差,刚好她们俩可以在家招待下远道而来的亲朋好友。虽然这样她会辛苦点,可是嫁闺女这样的喜事,再辛苦一点她都乐意。

不过在去食堂忙活之前,王翠芬认为还有件顶重要的大事——把喜欢睡懒觉的小闺女从床上挖起来。

叶小妹本来可以不用这么早起来折腾的,按照叶家人的计划,早上八点左右食堂那边开始接待客人,亲朋好友都会在饭前和饭后去屋里看看新娘,送送祝福之类的,所以叶小妹最好在客人到来之前,把自己打扮好了、当成吉祥物一样,坐在床上等人们来刷好感度就行了。这会儿连新娘化妆业务都没有,叶小妹只能自己拿着她那少得可怜的一套化妆品随便应付,加上她一年前剪的短头发至今也没有留长过,现在想做个美美的发型都不行,化妆打扮根本花不了几分钟,她就算七点多起床都完全来得及。

然而今天这样的大日子,王翠芬要的不是保险而是万无一失,她还怕小闺女那么个鬼精的丫头,没她在边上站着,老大家的和老二家的轮番上阵都别想把她叫起来,到时候外村的亲戚朋友都来了,一问新娘还在床上起不来,这叫什么话?所以王翠芬索性出门前就把小闺女叫起来,她想老大媳妇和老二媳妇在家看着,她出门后小妹再懒也不能又倒回床上睡着。

于是叶小妹就提前了好几个小时被老母亲从床上挖起来,她还不知道自己本来可以睡懒觉,就已经带着满满的起床气在床上抓头发,“天都没亮,要这么早起吗?”

王翠芬一脸的理直气壮,“当然要了,大喜的日子,亲戚们一到都会先来看看你,你不早点起来收拾一下,难不成要蓬头垢面的见客?”

还没清醒的叶小妹本能摇头,虽然没有新娘服务,她依然坚持自己是十里八村最漂亮的新娘,怎么能蓬头垢面毫无形象呢?

摇完头叶小妹才开始怀疑,哪个亲戚会天没亮就跑来吃喜酒的?但是不等她质疑,王翠芬已经满意的道:“既然明白道理,就快点起来收拾,我也得去食堂那边了……”

说着,王翠芬又塞给叶小妹一个盒子,便毫不担心的转身出了屋子。叶小妹打开盒子,看到宋奶奶送的首饰全都在里面,瞌睡虫瞬间不翼而飞了。

虽然这套首饰本来就成了她的,如今失而复得叶小妹还真有点兴奋,因为她早就惦记着王翠芬同志说的结婚就把首饰还给她,所以这几天她都致力于把首饰从老母亲手上要回来,可惜努力到昨天晚上都没有成功,她娘的理由是怕给早了,她毛手毛脚再给弄丢了,但叶小妹还真有点担心她娘小气的毛病犯了,结婚这天都不肯让她戴这套首饰,要她留着压箱底闷声发大财什么的,对她来说可就太伤心了,好东西不能戴出去接受人们的吹捧,那她要这玩意儿有何用!

好在王翠芬同志总算回心转意,在关键时刻还是物归原主了。给得晚总比不给好,叶小妹带着失而复得的惊喜,一时间得顾不上睡懒觉了,迫不及待就想装扮上,所以王翠芬前脚刚走,她后脚也从床上爬起来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没想到她真这么听话的起来了,妯娌俩还愣了一下,宋秀秀反应快些,忙笑着说:“小妹这么早就起来了?我还没给你做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