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漂亮女配》作者:舒书书
文案:
阮溪是一名优秀服装设计师,不想一觉醒来,她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同名女配。
原主从小被父母不得已放在乡下,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长大,而女主则是她父亲战友的遗孤,被她父母在军区亲自抚养长大。
十六岁的时候,原主被父母接去军区,在乡下长大的她在女主面前犹如丑小鸭,一直出糗被人笑话。
心态失衡扭曲后,她便处处针对陷害女主,一心抢夺女主的一切,包括文里的男主,最终成了一个标准极品女配,下场凄惨。
穿书后,阮溪看着家里的茅草房眨眨眼——
去他奶奶的男主女主,她要先攒钱买一台属于自己的缝纫机……
内容标签: 女配 穿书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阮溪 ┃ 配角:凌爻 ┃ 其它:预收《海军大院娇娇媳[七零]》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逆袭打脸走上人生巅峰

  立意:创造美好生活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阮溪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同名女配,原主从小被父母放在乡下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长大,而女主则是她父亲战友的遗孤,被她父母在城里亲自抚养长大。后来原主被父母接去城里,在乡下长大的她在女主面前犹如丑小鸭,一直出糗被人笑话。心态失衡扭曲后,她便一心抢夺女主的一切,包括文里的男主,最终成了一个标准极品女配。穿书后,阮溪努力改变命运,最终从乡下小裁缝成为了国际设计师。

  本文以女主的成长为主线,女主脚踏实地地努力,走出大山考上大学,从踩缝纫机的乡下小裁缝,一步步成长蜕变成为殿堂级设计师,走向世界,文章文笔细腻画面感强,剧情精彩爽感十足,时而令人感动落泪,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有欢笑有泪水更有温馨甜蜜,值得一看。


第1章
夕阳坐在山尖上。
绿意葱茏怪石嶙峋的群山间有一条窄窄的羊肠小道,蜿蜒曲折而上,没入山顶绿意之中。
夕阳的霞光映红了爬山小妇人的侧脸。
她们身上背着背篓,嘴里唱着与霞光一般火红的歌曲——
清早起来去也放牛噢,去也放牛噢,根根那个田坎
前山落雨后山那个晴噢,后山那个晴噢,盼来了红军
一杆大旗红哎又红噢,红哎又红噢,打倒那个土豪
一杆大旗空哎中飘噢,空哎中飘噢,我随那个红军①
……
歌声在山脉上跳跃,悠悠扬扬飘入山坳中,落在一个少女耳边的鬓发上。
少女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有着一张精致的瓜子脸,眼线清晰睫毛纤纤,鼻挺唇艳。
少女躺在山坳里合眼不动,身上衣袖裤腿被勾破了洞,额头上也擦破了皮。
衣角在山风吹拂下翻了又翻。
阮溪再度有意识的时候,第一感觉便是自己整个身体快要散架了,疼痛感遍布四肢百骸,仿佛被人敲散筋骨又重新接起来一般。
她听到耳边有轻轻的风声,有远却嘹亮的歌声,那曲调听起来像是山歌,而身体下是几乎把她骨头硌散的一块块硬石头。
她以为自己掉下山摔死了,没想到居然还活着。
意识慢慢回拢,身体暂时还不受控制,阮溪想睁开眼睛。然而睁眼也费劲,努力好半天才撑开一点缝隙。
她在缝隙中看到一片碧蓝的天空,边角被晚霞擦出了绚烂的红色,再无其他。
她轻轻吸口气,撑着呼吸慢慢眨一下眼,视线里忽又出现一个人。
确切地说,是一个男生。
男生看起来十三四岁的样子,整张脸逆着光。
阮溪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却能看到他脸颊边缘的细细绒毛。
她看到他张嘴说话,却忽又听不到他在说什么,耳朵里全是嗡嗡响声。
头昏脑重,睁眼也费劲,她索性又闭上眼。
在意识半醒间,她感觉自己被人从地上拉起来,又背到背上,然后面佛晚风慢慢往前走。背她的人身架子很是单薄,走的每一步似乎都用了全部的力气。
不知道走了多久,耳朵里的轰鸣声慢慢变小,阮溪又听到了风声,但已经没有了山歌的声音。她撑开眼皮,只见天色已经擦黑,不远处有一座依山而建的吊脚楼。
这吊脚楼看起来很破旧,而且只有一层。
她没有力气多想别的,也没力气多看,再次把眼睛闭上。
不知又过了多久,她听到一个温沉的女声问:“这是谁啊?”
阮溪被人放下,躺倒在木板上。
她听到男生喘一会气说:“不知道,受伤昏迷了。”
女人声音里有明显的不悦:“不是说过让你不要多管闲事吗?”
男生道:“这是……学雷锋做好事。”
女声:“你都不认识她,你怎么知道她不会赖上我们?”
回答女人的是无声的沉默。
阮溪躺在硬邦邦的木板上,身上那种散架般的疼痛感一点点消退殆尽,只还剩下额头手肘以及膝盖上被擦破皮的地方有点疼。
眼皮上的重量忽然也变轻了,她睁开眼睛,这回几乎没费什么力,直接坐了起来。
刚一坐稳,正好碰上面前两个人的目光。
其中一个是个十三四岁的小男生,个子不矮,但脸生得嫩,五官漂亮,一脸的清俊奶气。另一个是个中年妇人,满脸的心烦和疲惫,眉眼间却有别样的气韵。
这两个人都穿着灰扑扑的对襟褂子和直筒裤子,褂子和裤子上全都打着补丁,脚上没有穿正经的鞋子,穿的是阮溪在展览馆才看到过的草鞋。
扫完眼前两个人的着装,阮溪脑子里只有一个字——穷。
继而是有些懵怔和不敢相信——在现代社会,还有这么穷的地方?
没等她出声打招呼和考证,她脑子突然猛地一炸。没有半点准备,无数不属于她自己的回忆瞬间涌进她的脑海,占据了她全部的脑容量。
短短几秒钟的时间,她不仅多了一个人的记忆和人生经历,还得知了另外一个惊破她认知的信息——她爬山坠落身亡,灵魂穿进了一本年代文里!
小说都有主角配角,她运气不好穿成了文里的女配,原身也叫阮溪。
原身的父亲是个军官,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从小就把她放在乡下,让她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而女主则是她父亲战友的遗孤,在军区被她父母亲自抚养长大。
十六岁的时候,原身被父母接去军区,在穷山僻壤长大的她在女主面前犹如一只丑小鸭,一直出糗被人笑话,也常常被人拿来跟女主做比较。
在这样的环境下,原身心态失衡慢慢扭曲,之后便处处针对陷害女主,一心抢夺女主的一切,包括文里的男主,最终成了一个标准极品恶毒女配,下场凄惨。
得知所有信息后,阮溪两眼一黑,“轰”一下又倒了下去。
床前的妇人被吓了一跳,缩一下肩膀说:“这又是怎么了?说了叫你不要多管闲事你就是不听,多管闲事多惹事,真出了事我们担不起。”
阮溪早听出来了,这个妇人对小男生搭手帮“她”这事很不满意,怕惹麻烦。她自然不给小男生多添麻烦,手掌撑住床板坐起来,果断起身。
她的灵魂和身体融合得差不多了,没有了头晕气弱耳鸣等不良反应。刚才还是撑着一口气不断的样子,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得像个正常人了。
她冲小男生笑笑,“我已经没事了,谢谢你。”
说完看向中年妇人,眉眼仍弯,“谢谢嬢嬢,麻烦您了。”
在中年妇人和小男生还在愣神的时候,她背着军用黄书包出了吊脚楼。出去以后从书包里掏出手电筒,一边往前走一边用手指揉自己的太阳穴。
她忍不住梳理脑子里多出来的信息,现在是一九七三年,此地是凤鸣山,原身刚过豆蔻之年,是个和刚才那个清俊小男生年龄一般大的小女生。
她用手电筒往自己身上照,“她”头发长及腰际,乌黑柔亮,扎成了两根麻花辫,发梢绑的是大红色的头绳。身上穿着碎花褂子,布料半新不旧,没有补丁。
在原身的记忆中,也有刚才那对母子的相关信息。小男生名叫凌爻,那个妇人是他妈妈,名叫周雪云,还有他父亲叫凌致远,都是大城市的城里人。
早几年前全国上下开始闹革命,凌致远犯了错,被下放到凤鸣山来接受改造,就被安排在原身所在的大队——凤眼大队。
听说周雪云是没受罚的,但是她带着儿子凌爻,陪着凌致远一起来了凤鸣山。
大概是犯错吃了教训,这一家三口下放后做人一直都很小心,基本不和村子里的人往来。平时除了上工干活挣工分,其他时候很少出现在村里人的视线当中。
所以凌爻看她摔晕在山坳里把她背回去,周雪云才会说那些话。
阮溪梳理着这些信息,打着手电筒,踩着崎岖不平的山路小心回“家”。
想到记忆中的那个家的生活环境,阮溪忍不住感觉头痛。
但凡提到山区,那就和“穷”字脱不开钩,七十年代的山区,就更不用说了。不止是穷,各家各户人口也多,能有口饭吃不饿死就是天大的福气了。
不过因为原身的父亲是部队干部,定期会往家里寄钱和各种票证,原身的爷爷又是凤眼村的大队书记,大小也算是个干部,所以日子相对来说稍微好过那么一点。
阮家,屋里点着一盏油灯。
阮爷爷阮志高在桌子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一个玉米馍馍,看到老五阮长生鼻梁和眼角挂彩,没好气道:“一天球事没有就知道打架,快讨婆娘的人了。”
阮长生左耳听右耳冒,吃着大头菜不出声。
老二媳妇甩一把手上的水,走到桌边的时候问:“小溪怎么还没回来?”
话音刚落,门外扫进来一束光,就见阮溪拿着手电回来了。
阮溪刚进门没走两步,阮志高抬起筷子叫她:“站那,你给我站那。”
阮溪停下步子,把手电筒关掉塞进书包里,顺势扫视一下屋子里在座的所有人,用几秒钟的时间来快速适应这一世的家,还有她的这些亲人。
阮家老小八口人,也全都看着阮溪,只见她额头擦破了皮,衣服裤子也破了洞。
阮志高问:“你又在搞啥子?”
阮溪看看自己,“不小心从掉山坳里面了。”
阮志高没心思多管,见她没事,筷子一挥,“吃饭!”
阮溪轻轻屏口气,把身上的书包放到一边去,到脸盆架子边倒水洗脸洗手。衣服暂时不换了,她洗完脸整理一下头发,去灶边盛了碗米饭,到桌角边挤着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饭。
米饭就腌制的大头菜,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吃,倒是很下饭。
阮溪不说话,刚吃了两口饭,原身的堂妹阮洁在旁边用胳膊抵了她两下,笑着对她说:“秋雯姐姐又给我们寄来了衣服,还有漂亮的布拉吉呢,好大的一包。”
听到这话,阮溪夹米饭放嘴里的动作顿了顿。
秋雯全名叶秋雯,就是小说的女主角,也就是在军区被原身父母抚养长大的那一位。她当然知道阮溪的存在,所以不时会寄一些穿过的旧衣服过来。
含住大米饭嚼两口,阮溪淡淡地应一声:“哦。”
堂妹阮洁看着她疑惑,“你不高兴嘛?”
以前每次叶秋雯寄衣服过来,她都是很高兴的呀,要和她一起试半天的衣服。
阮溪伸出筷子去夹大头菜,“不稀罕。”


第2章
看阮溪这么说,原身的二婶孙小慧笑着接话道:“你要不稀罕,都给我们小洁穿。”
阮溪看向自己这位二婶,还没开口说话,便听到旁边奶奶刘杏花不客气道:“这话也就你能说得出口,衣服是寄给小溪的,都给小洁一人穿?她一天穿几件?”
孙小慧被噎得敛了笑意,低头吃着玉米馍馍没再说话。
既然刘杏花堵了孙小慧的话,阮溪自然也就没再出声了。凭着原身的记忆她知道,她这位二婶是个有点便宜就想占的人,和她奶奶之间的婆媳关系也不大好,最近尤其紧张。
但刘杏花的家庭地位摆在这里,叱了孙小慧,孙小慧也不敢叫板出声。
阮溪安静吃饭,适应着新环境不多说话,忽又听到堂弟阮跃华出声说:“奶奶,最近家里怎么都吃咸菜啊,一天三顿吃咸菜,我都快吃齁住了。”
刘杏花就着咸菜说:“哪能天天吃肉,山上的铜矿又不是你家的。”
至于一天三顿吃咸菜的真实原因,阮溪也是知道的。因为原身的五叔阮长生快能娶媳妇了,刘杏花从不久前开始省吃俭用攒钱,预备着给阮长生当彩礼娶媳妇用。
年龄小的堂弟阮跃华不清楚,其他人应该多少都明白。
对于这个事,孙小慧则是心里明白那也有意见,而且搁在心里憋了有段时间了。
她在心里冷哼,但面上什么都不显。
晚饭后进到屋里头准备睡觉,她便忍不住了,开口向丈夫阮长贵先抱怨:“是小溪自己说不稀罕的,我说一句都给小洁穿咋了嘛?她不稀罕,我们小洁稀罕啊。”
“你当没听见就行。”
阮长贵在山上挖一天铜累得很,敷衍一句倒下头就睡。
孙小慧话还没打开说呢,看阮长贵这样,心里瞬间更加气闷。
原本她还想说一说最近家里伙食越来越差的事情,还有分家的事情,也都只能自己噎下去了。
阮溪和阮洁的房间里。
阮洁在油灯下摆弄叶秋雯寄来的那些衣服,有花褂子有连衣裙,还有一套女式的军装。军装是这年头最时髦拉风的衣服,穿出去最能出风头。
阮溪对这些衣服都不感兴趣,身为服装设计师,她什么好衣服没见过。这年代物资贫乏举国贫困,温饱还是个问题,至于衣服自然没多少花样。
她借着油灯的光在看身上的擦伤,手指碰一下嘶一口气。村子里连个赤脚大夫都没有,像现代那些消毒消炎的药水自然更没有,磕磕碰碰只能由着伤口自己好。
阮洁穿好一件波点连衣裙,提起裙面给阮溪看,问她:“姐,好不好看?”
阮溪放下擦伤的胳膊,看向阮洁,敷衍她:“好看。”
阮洁嘴角和眼底的欢喜藏也藏不住,“这次你真不挑呀?那这条裙子就给我啦?”
之前叶秋雯寄衣服来,都是原身先挑选,她把好看的都挑走,剩下的给阮洁。而那些好看的衣服等原身穿腻了,再给阮洁穿。
阮溪无所谓,“喜欢那就拿去好了。”
阮洁高兴得笑起来,瞧着连发梢都是飞扬的。她忍不住拎着裙子转圈,像只花蝴蝶。
房门的碎花布帘子外忽传来一声清嗓子的声音,她忙停下来站稳。
清嗓子的是阮长生,他打过招呼从门外打起碎花帘子,人并不进来,只伸手往床上扔了些东西。
阮溪和阮洁一起转头去看,只见是几块奶糖。
看到这么金贵的糖,阮洁眼睛一亮,看向阮长生问:“五叔,你哪来的呀?”
阮长生一副二流子模样,“给你们就吃,问那么多干嘛?”
走前不忘嘱咐:“一人两块平分,可别打架。”
阮洁的注意力被奶糖吸引,看阮长生放下帘子走人,她忙转身到床边坐下来,伸手捡起四块奶糖,往阮溪手里送两块,小声说:“肯定没给大哥和小弟。”
家里跟阮溪阮洁同辈的还有两个,阮跃进和阮跃华,是阮洁的亲哥哥和亲弟弟。
阮长生喜欢阮溪和阮洁,不喜欢阮跃进和阮跃华,所以平时要是在外面弄回来什么好吃的,都是私下悄悄送给阮溪和阮洁,不给那哥俩。
阮溪接下阮洁递过来的两块奶糖,心里忍不住感慨——穿越前这都是看不上眼的零食,现在却成了一年见不到几次的金贵吃食。
吹了灯躺在床上,阮溪没有半点困意。
阮洁在她旁边睡熟了,呼吸均匀,偶尔翻一下身子。
阮溪看着头顶白色的蚊帐,听着帐外细小的蚊子声,思考接下来的打算。
回到现代社会大概是不可能了,她必须得用现在这个身份活下去。虽说现在生活贫困日子很难过,但好在她知道,时代变革以后日子会越变越好。
她不想写信去军区,让父母现在就接她去过去一起生活。她一生要强,向来不爱干求人的事。
当然如果父母主动提出接她过去,她也不会拒绝,毕竟这本来就是“她”应得的。军区和贫困山区比起来,配套设施齐全,生活自然更舒适,也能给她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资源。
但是按照原文剧情来说,他们现在还不方便接她过去。加上七十年代国家对人口流动管控极其严格,到处都有扛枪的纠察队,所以眼下这几年,她走不出这大山。
走不出大山,读书也就成了问题。
原身现在才十四岁,正是读书的年纪,但因为凤鸣山上没有老师,所以她早两年前就不上学了。上学得去外头的镇上,山路就得走两天,没法上。
再说这年代,读书无用论被奉行,全国上下也没多少人正经读书。闹革命之前凤眼村也是有老师的,教孩子们读书识点字,闹完就没有了,大家也就都不读书了。
阮溪翻个身想——总之也没事干,要不想办法攒台缝纫机,干老本行好了。
从原身的记忆中她知道,这个年代的裁缝还是十分受人敬重的,日子过得相对来说比较舒服。但凡谁家要做衣裳,都要把裁缝请到家里,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但这事又不是想好了就能干的,这年代的缝纫机和收音机、自行车、手表一样都属于奢侈品,又贵又要票,尤其在这贫困山区,整个凤鸣山也未见得有几台。
阮溪再次翻个身。
就算拥有了缝纫机,原身没有这方面的技能,如果她突然给人量体裁剪做衣服的话,也不合适,大概率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觉得她这个人有问题。
如果能够让一切都顺理成章,那必须要……先拜师?
阮溪转个身子仰躺——对,拜师!
即便是夏天,山里的清晨依旧是凉飕飕的。
阮溪洗漱完站在屋里扎辫子,她把辫子编好,在发梢上绑起头绳。
因为受了点伤,也没什么要紧事,她早上多睡了一会也没有人叫她起来。
扎好辫子她又拿着镜子多看了会“自己”,镜子里的姑娘长得十分精致漂亮,不管是脸型还是五官都有一种天然的灵气,尤其眼睛灵动,像是深林里的小鹿。
她把两根辫子捋顺在面前,出去到正厅里吃饭。
家里人都出去了,只还剩奶奶刘杏花在家。
吃饭的时候阮溪问刘杏花:“奶奶,家里还有鸡蛋吗?”
刘杏花坐在门边纳鞋底,“有,攒着呢,你想吃鸡蛋啦?”
阮溪咬一口玉米馍馍就一口腌菜,“我昨天掉山坳里摔晕了,是被人救起来的。他背着我走了好远的路,我想着应该感谢人家,所以就想给他煮两个鸡蛋吃。”
刘杏花看阮溪一眼,“那是要感谢,我去给你煮两个。”
阮溪把碗里剩下的饭一口吃完,端着碗站起身道:“我自己去煮就行了。”
她端着碗到厨房,洗碗洗锅找鸡蛋,随后把两个生鸡蛋放到添了水的铁锅里。
虽说原主所有的生活经历和技能都在她脑海里,但在灶后坐着点火的时候,阮溪还是呛了左一口右一口。好不容易把土灶点着了,脸也抹黑了。
她一边咳嗽一边烧火,刘杏花在外面伸头问她:“小溪,行不行啊?”
阮溪平复气息,“行的啊,没问题。”
刘杏花拿针尖擦头皮,“不行你叫我啊。”
阮溪凭自己的能力用土灶煮熟了两个鸡蛋,其中有一个还炸了壳。
她把鸡蛋晾干,装进自己的黄书包里,背着书包出门。
沿着山路找到凌家住的吊脚楼,阮溪到门前敲门,发现屋里面没有人。于是她转身离开,又在附近找了找,最后在一处山坡上看到了小男生凌爻。
凌爻正在放生产队的猪,猪在埋头吃草,他坐在山坡上看书。
阮溪径直走到他面前,笑着说了句:“好安逸哦。”
凌爻抬起头看她,认出她后,露出十分礼貌的微笑道:“你好。”
阮溪在他旁边坐下来,从书包里掏出两颗奶糖和两个鸡蛋,送到他面前,“谢谢你昨天帮助我,这是一点谢礼,希望你不要嫌弃。”
奶糖和鸡蛋,凌爻哪里敢说嫌弃。
自从跟着父母到凤鸣山以后,他就没再尝过糖的味道。鸡蛋倒是吃过,但是一年也吃不了几次。有时候生病太难受,他母亲才会冲一颗给他喝。
他冲阮溪摇摇头,“也没帮到什么,不需要的。”
阮溪记得他背着她走了很远的山路,看他这瘦弱单薄的身板,那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她把奶糖和鸡蛋直接塞进他手里,“必须收下。”
凌爻看看手里的奶糖和鸡蛋,再看向阮溪。碰上她明亮的眼眸,他知道自己争不过她,便拿了一颗奶糖和鸡蛋送回阮溪手里,“一起吃吧。”
阮溪笑笑,收下那颗奶糖,把鸡蛋仍塞给他,“我不喜欢吃鸡蛋,噎得慌。”
凌爻这便没再推让,收下了一颗奶糖和两颗煮鸡蛋。
大概因为凌爻是自己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人,也可能是因为凌爻长得嫩,性格又内向乖巧惹人怜,阮溪对他有一种自然的亲切感。
她想起昨晚他和他母亲的对话,看着他又问:“你不认识我呀?”
凌爻微抿嘴低眉点一下头,“嗯。”
“那你认识大队书记阮志高不?”
凌爻再次点头,“认识。”
“我是他亲孙女,我叫阮溪。”
“哦,我叫凌爻。”
阮溪眼眸带笑,“我认识你,你们刚来的那一天,我还到吊脚楼去看热闹了呢。听说你们是大城市来的,村子人都觉得新奇,全趴在吊脚楼外头挤着看。”
凌爻也记得自己来凤眼村的那天,从镇上走山路上来,整整走了两天。他和他母亲的脚都磨出血泡粘在了鞋底上,他母亲红着眼眶忍了半天,忍到半夜还是没忍住哭了。
他父亲实在不忍心,让他母亲带着他回城里,最好是直接离婚断绝关系,但他母亲怎么都不同意,再难也要陪着他父亲,之后一家三口就这么住下来了。
凌爻本来就是不爱说话的性子,到凤眼村后话就更少了,每天除了给生产队放猪放牛,剩下的时间就是自己看书学习,不与任何人交往。
他不提这些,微微笑一下说:“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没什么新奇。”
阮溪也没有和他深聊的打算,东西送到表达了谢意就可以了。她从凌爻旁边站起身来,整理一下自己的书包说:“好了,我就不打扰你看书了。”
凌爻看着她身影消失在密林间,低头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鸡蛋和奶糖。


第3章
眼见着太阳起高至树梢,凌爻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奶糖、煮鸡蛋和书本都小心装进打了补丁的黄书包里,左手抓一把上午在山坡上采的碧绿小野葱,右手捏一根长枝条赶猪。
把猪赶回吊脚楼,关进猪圈里。
猪圈就在吊脚楼下头,柱子撑起来那块空间里。
刚到凤鸣山住下来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非常不习惯,这居住环境实在是又脏又臭,谁家在猪圈上睡觉?但住了这几年下来,现在已经完全习惯了。
想想多的是人在下放后住牛棚,住这里倒算是好的了。
这吊脚楼是村里的房子,但原先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养牲口囤粮食和放一些农用器具。当时他们一家三口过来,队长就简单腾了一间出来,给他们住。
一间房,一家三口吃喝睡,都在里面。
凌爻关好猪圈的门,踩木楼梯上吊脚楼。和平时一样,进屋后放下书包,转身去木斗里舀一碗米。米倒到簸箕里颠起来扬糠,米糠要扫起来留着喂鸡。
扬干净了的米放到盆里淘一下,再倒进锅里蒸米饭。
在城里的时候,凌爻不会做这些事。到凤鸣山以后为了帮父母分担压力,慢慢什么家务活都学会了。洗衣做饭放猪养鸡,他每一样都做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