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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502胶水提取指纹,你也学过吧?”

  侯继峰登时有点傻眼:“我们……没学到这么实际的内容。”

  蕾蓉耐心地讲解道:“502胶水的主要成分是氢基丙烯酸乙酯。人的指纹其实是手指上的汗液印在物体表面形成的,汗液由水和氨基酸构成,水和氨基酸中都含有阴离子,而氢基丙烯酸乙酯挥发到指纹潜在位置,阴离子物质就会引发其快速聚合,生成乳白色聚合物,使指纹显现出来。你不是拿了502胶水和滤纸吗?把502胶水均匀地涂抹在滤纸上,挥发一会儿,将其覆盖在门把手上,几分钟后再揭去滤纸,指纹就可以呈现出来了,然后用手机拍照,拍照时注意编号,注明是哪个房间的门把手——你提取完一个门把手,我们进一个屋子,包括书房和套间在内,整个三楼,一个都不能少。”

  侯继峰得令,赶紧忙活了起来。

  在这间隙,蕾蓉问起管家老吴晚上的时间都做了些什么,老吴何其精明的人,明白蕾蓉的意思,便说了一下自己今晚跟厨娘一起收拾了餐厅、准备了一下明天的早餐,又检查了一遍凡是上锁的房间门窗有没有关好,“天气预报说今晚有雷雨大风”,最后看了一下别墅的院门,确认从里面上了门闩,才回到自己的屋子睡去,然后被苏苏的拍门声叫醒。

  “中间你有没有听到过什么异常的动静?”蕾蓉问道。

  老吴摇了摇头,然后小心翼翼地问:“您不是大郭先生吗?怎么看起来倒像是管着侯警官的?”

  蕾蓉没有回答,这时侯继峰已经将书房对门那间屋子的门把手上的指纹提取完了,蕾蓉对老吴使了个眼色,老吴忙不迭地从裤兜里掏出一串钥匙,找到了一把,打开了门。

  “我看枫之墅的屋子,少说也要二十多间吧,怎么你这大管家的钥匙链上的钥匙那么少啊?”蕾蓉问道。

  老吴哈着腰说:“枫之墅的房间,除了三层的主人套间和书房以外,都可以用一把钥匙开锁,主要是为了方便,一个住家,没必要搞得那么麻烦。”

  蕾蓉一边往屋子里走一边说:“那么,这把万能钥匙以及枫之墅的其他钥匙,只有你一个人有吗?”

  老吴点了点头。

  “这么说,前两次特种清洁工打扫枫之墅的时候,你也在场?”

  蕾蓉冷不丁地抛出这个问题,让老吴大吃一惊,他才意识到这个身份不详的女子有着深不可测的城府,看似平淡的问题都藏锋带钩,他定了定神道:“不是的,赵洪波死后,警方在勘查现场时,要对别墅的每一个房间都进行调查,所以我把所有的门都打开了,回自己家住着去了,钥匙我带在身上。之后案子没破,这里就一直有警察驻着,用不着锁门,第一批清洁工出事后,警方又来勘查……直到第二批清洁工清洁完毕,我才回来一趟,不大敢一个人待在这里,锁上大门就匆匆离开了,今天早晨还是接到陈一新的电话,我才带着钥匙赶过来开的门,还高价请了个厨娘,一起准备晚宴的。”

  蕾蓉看了看这间屋子,屋子跟对面的书房差不多大,里面堆放了一些健身器材,都蒙了一层土,地上铺着一层绿色的毯子,窗户关着并从里面反锁,蕾蓉把手搭在开关窗户的手柄上,似乎又刚刚想起了什么:“那你今晚为什么要把这些屋子都锁上呢?”

  “习惯了。”瞬间,老吴的脸上露出了一层凄怆的神色,“过去洪波在的时候,因为怕他大半夜满屋子乱窜出什么事儿,我就跟童丽合计,一到晚上,凡是不用或少用的房间都上锁,三层只有书房和套间留着门,我本来想,明天一早,把钥匙交给陈一新,就再也不回到这里来了,谁曾想,还是逃不掉,躲不开……”

  老头子的话,听在耳中,令人伤感。蕾蓉默默地打开窗向外望去,山下的河道里,河水正被大风吹得翻滚出一片银白。

  “蕾……”老吴顿了一下,苦笑道,“嗐,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官职,反正我可以向你发誓,陈一新不是我杀的,但我不否认我恨透了他,非常想一刀宰了他——就像这栋别墅里的其他人一样。”

  “早晚有一天,我要宰了陈一新那个王八蛋!”

  楼下突然传来一声恶毒的咒骂,简直就是在给老吴的话做注脚,蕾蓉吃了一惊,探头一看,原来楼下靠墙的一张圆形石桌边,两个人正在一起喝啤酒,一个是赵隆,一个是罗谦,而刚刚大骂陈一新的,正是赵隆,罗谦在旁边直劝他:“老赵,你喝多了,喝多了啊!”赵隆一边仰着头灌酒一边还在含糊地骂着:“居然当着那么多人糗我!我日他祖宗十八代的!”罗谦笑嘻嘻地说:“老赵,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赵洪波的老婆,那脸蛋,那身段,小弟我可没你那个艳福啊,你老实说,你有没有让她穿上护士服给你……”压低了声音之后,突然两个人同时爆发出一阵狂笑。

  “两个都是人渣!”蕾蓉想。

  她关上窗户,对身后的苏苏低声说:“你现在下去套套赵隆和罗谦的话,看看他们是不是整晚都在那里喝酒,有没有看到过什么特殊的情况,他俩坐的那个角度把着楼的西头,要是有人从外窗爬下来,他们应该能看得到的。”

  苏苏走后,蕾蓉和老吴也出了这间屋子。这时,侯继峰已经把三层西侧楼大部分房间的门把手上的指纹都采样完毕了,老吴干脆将钥匙交给蕾蓉,让她自己开门勘查,蕾蓉却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老吴,你能不能去找一下赵怜之?”

  “找他做什么?”老吴一脸憎嫌。

  “让你找,你就去找一下吧,问问他今晚一直在做什么,顺便也把童丽、汤米和厨娘找来,让他们所有人都到一层大客厅里集合,等我下去,记住,如果他们说什么,你只管听,不要阻拦。”

  老吴得了将令,好像得到了组织上的信任一般,很高兴地说:“成,成!”然后下楼去了。

  蕾蓉把西侧楼朝北的每一间屋子都搜查了一遍,正如老吴所说,门都是锁着的,窗户也都是从里面反锁的,任何人都不可能溜进任何一间屋子躲藏或逃走。

  这么说来,凶手是站在楼道里开枪之后,沿来路撤退的喽……

  不,不一定,蕾蓉想起赵怜之站在假山上被狂风吹得东摇西晃的白色影子,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能排除凶手是从假山上朝陈一新开的枪,但问题在于,射杀陈一新的子弹很明显是穿过身体了,那么为什么在书房里完全找不到呢?就算当时门开着,子弹直射也应该打中对面那间上锁房间的门啊,可是也没有……

  正在这时,侯继峰走了过来:“蕾主任,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事情……从我今天下午来到这座枫之墅到现在,哪一件事情不是奇哉怪也!蕾蓉抱着一种虱子多了不咬债多了不愁的心态问:“什么怪事?”

  “胡岳那家伙一直没有出现。”

  4

  蕾蓉沿着双弧形扶梯下到一楼,从莲花浮雕的巨大穹顶上吊下的水晶灯已经点亮,发出一种仿佛刻意做旧的白光,照在客厅里每个人的脸上,让他们的肤色都像患了黄疸病一样发黄。

  赵隆拿着一瓶啤酒,耷拉着眼皮,斜坐在沙发上,白日里衣冠楚楚的儒雅形象荡然全无,活脱脱一个街头醉鬼;苏苏坐在他旁边,一个劲儿地劝他不要再喝了;罗谦双眼滴溜溜乱转,跟每一个人搭讪,然而说出的话又大都毫无意义;厨娘有点胆怯地站在墙角;童丽穿着睡衣,坐在离这些人很远的一张沙发椅上,好像一只充满警惕的猫。

  这时老吴从门外走了进来,呸呸了两口,好像在外面被风灌了什么在嘴里,正撞上蕾蓉的目光,赶紧摇了摇头。

  蕾蓉知道,这是没有找到赵怜之的意思。

  “老吴,你让我们都聚到这里干吗?”赵隆不耐烦地问。

  老吴看了蕾蓉一眼,蕾蓉慢慢地说:“召集大家的,不是老吴,而是我。”

  7

  有点奇怪,或者说,真的有点奇怪。

  追击者伏在树坑里,慢慢地抬起脑壳,眯起眼睛望着远处那一排石塑,老鼠们就躲在那后面。

  没错,刚才老鼠们的还击让他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有想到他们竟然有枪,而且从枪声很容易就判断出是自动步枪。起初他以为警方赶到了,一种绝望的心理让他差点瘫倒,但是很快他就从老鼠们的安静中判断出来:他们只有一杆枪,而且,唯一的射手还生了病或受了伤。

  这个结论的得出毫不费难:从自己险些被打中的那三枪来看,射手的枪法极准,简直可以说是神枪手中的神枪手,但是这样的高手,居然等自己在路灯下站了好一会儿才开枪,开枪时的射速又明显放慢,这说明他的射击意识不清晰,这对于一个神枪手而言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除非他生病或负伤。

  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最好的方法是等待,在这漆黑一片的茫茫暴雨中,死亡永远属于耐不住黑暗的一方。

  追击者等了很久,眼皮都不眨地盯着石塑一带,手指抠在扳机上,哪怕黑暗的色泽发生一点点轻微的变化,都绝逃不过他的眼睛,终于,他听到了一阵穿过枝叶的窸窸窣窣的响声!老鼠们要逃跑!他刚刚从树坑里跃起身,就听“砰砰”两枪,吓得赶紧趴下,旋即明白,射手换人了!这个人的枪法完全不能和上一个比!他起身还击了两枪,打得石塑“噗噗”地腾起一阵白烟儿,然后听到一阵毫不掩饰的奔跑声!

  想逃?做梦!

  他追了上去,前面的那个黑影跑得像小鹿一样飞快,而且可以看出她为了避免负重,已经把枪丢掉了,时间紧迫,没时间去找她的枪了。他一边追一边连开数枪,雨幕中奔跑着射击“移动标靶”,极大地降低了射击的精准度,导致那头小鹿居然毫发无伤地一直跑到了东墙的月亮门那里,“噌”地钻到了北区。

  “混蛋!”他怒骂着。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上当了,那头小鹿只是为了把他引开,其他的人早已不见踪迹。

  这样一来,我的计划就全部失败了!我必须离开这座城市,必须展开新的逃亡,必须像鼹鼠一样重新过着见不得阳光的生活,想到这里,满腔的怒火让他恨不得将前面那头小鹿生吞活剥!好吧,今晚就算谁都没有杀成,我也要宰了你这一个!

  他疯了一样地追着,那头小鹿为了不让死神赶上,也不顾一切地狂奔!

  遮天蔽地的矩形雨幕,竟被他们生生地冲开了一道前后相继的口子,好像奔驰的列车冲开一条水下隧道。

  快了,快要抓住你了!

  就在他举起枪,并确信一枪就可以在小鹿的后心穿透一个窟窿的时候,突然从路边闪出一个听到枪声过来查看情况的保安,保安刚刚抬起手指着他喊了一句“你”——就被他一枪撂倒了!

  耽误这几秒的工夫,小鹿已经跃上台阶,冲进了一栋楼里,他紧随其后追进电梯间的一瞬,电梯的门正在缓缓地关闭,他气得朝着电梯门开了两枪,不锈钢门板上顿时凹下两个弹坑,巨大的枪声震得墙壁嗡嗡发颤。

  他抬起头,看到电梯停在了15层,才按下另一座电梯的开关,坐了上去。

  15层。

  那不就是……

  电梯门打开,他立刻冲了出去,背靠着墙,在感应灯照亮的楼道里竖起耳朵倾听了很久,没有捕捉到任何异样的声音。

  该死,她跑到哪儿去了?!

  再仔细听一听,似乎从哪个房间传出来的雨声,比别的房间更大……

  他往前走了几步,很容易就发现了1502房间的房门是虚掩的。

  这回我看你往哪里跑!

  他推开门,潮湿而冰冷的黑暗像墙一样竖在了他的面前。他把门关上,站在客厅里,受过训练的眼睛很快就能看清每样物体的形状和位置。他龇开白森森的牙齿,从胡须中间露出了残忍而邪恶的微笑:没错,就在这里,我和王红霞一起杀死了冯浪——为了怕冯浪睡醒闻到煤气味儿,直接开门而不是开窗,我让王红霞在小木窗那儿把着钓竿,我自己戴着手套,在卧室门外攥紧了把手……话说回来,王红霞真是一个不错的助手,话不多、力气大、下手狠,当时只承诺给她一间地下室,她就什么都敢干。

  还是陈老板看得透彻:对于一个饥饿的人而言,染了血的馒头吃起来更香。

  只是他们都活不到吃饱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