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开注视着荆无命,换句话说,今天也正是所有恩怨该结束的一天了。

  荆无命从茫然中收回目光,再次落在叶开脸上:“我今年才三十八岁,可是如果我不说,你能想到我才三十八岁吗?”

  叶开仔细地看着荆无命的脸,如果光从容貌去判断荆无命的岁数,任谁也猜想不到他才三十八岁。

  他的脸上虽然还有中年人的光泽,但是眼尾处却已有了老年人的憔悴,就连那凸出的脸颊都已被风霜刻满了皱纹,宽阔的额头,更是清清楚楚地让疲倦、苍老占满了。

  他的头发虽然还是漆黑的,但双鬓都已让忧痛和感伤染白了,他的身子是硬朗的,但任谁都看得出那是因为痛苦和仇恨在支撑着。

  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已不是憔悴、苍老可以形容的了,只有用“老”字才能形容的。

  “你实在不像三十八岁的人。”叶开照实地说:“你看来最少也有五十八岁了。”

  “是的,我的样子看来最少也该有五十八岁了。”荆无命点了点头:“那是因为这十九年来,我比别人都‘老了’十九年。”

  比别人都“老了”十九年?的确是,别人纵然痛苦,也只不过是十九年而已,他却比别人多了十九年的仇恨。

  世上最容易令人老的只有两样东西,那就是仇恨和情丝。

  情丝能令人黯然销魂,仇恨却能让人绞痛入骨,至死方休。

  五

  “十九年了。”荆无命居然叹了口气:“十九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和李寻欢一决胜负,可是直到今日我看你,我才发觉一件事,今生今世我休想胜过李寻欢,你可知为什么?”

  “为什么?”

  “为了仇恨。”

  “仇恨?”

  “我为仇恨而活,却也为仇恨而败。”荆无命说:“我纵然再苦练十九年,还是无法胜过李寻欢,因为我心中有太多的仇恨,而李寻欢只有宽恕。”

  叶开不懂这些话的意思。荆无命当然也知道他不懂,所以马上又解释。

  “表面上看来,我一心一意在研究李寻欢的武功,在找寻他的武功破绽,十九年来我自认找出了他的破绽,但是我还是无法胜了他。”荆无命又解释:

  “因为这十九年我只顾研究他十九年前的武功破绽,自己的武功依然停留在十九年前,而李寻欢却因为心无旁骛,十九年来武功又进入了另一境界。”

  ——武功不进则退,水不流则浑,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然而大多数的人都无法了解这个道理,想不到荆无命居然领悟了,看样子他的武功已非十九年前的荆无命。

  ——能领悟,就是进步,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我纵然明知道无法胜过李寻欢,但我还是要和他一战,这是原则的问题。”荆无命问叶开:“你懂吗?”

  “我懂。”叶开说:“就正如今日我明知不是你的敌手,可是我一样会和你决战,因为这也是我的原则。”

  明知道是死,也要战。因为这已不是生与死的问题。

  这是正与邪,善与恶,羞辱和尊严的战争了。

  第三章有了你的孩子

  一

  傅红雪的手是冷的,心也是冷的。

  一件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两个不知如何面对面的人,如果你是傅红雪,你会怎样做?如果你是风铃,你会怎么办?

  夜雾迎着晨曦而消失,骄阳透过松枝糊成的窗户留在风铃的脸上,她睁着眼睛,深深地注视着躺在身旁的傅红雪。

  傅红雪却不敢回视着她,他只希望昨夜的事是一场梦。

  昨夜真的是一场梦?就算是梦又如何?

  床上还飘着昨夜因激情而留下的甜香,一丝丝地钻进傅红雪的鼻孔,他呼吸着这阵阵的甜香,心里涌出种说不出的滋味。窗户是开着的,窗外天色更亮,宁静的天空、宁静的山谷、宁静的早晨,天地间是一片苍茫的宁静。

  傅红雪的心头却是一片杂乱。

  他本来是个我行我素的人,现在竟然变得手足无措,竟然不知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风铃。

  风铃却仿佛还是老样子,她轻轻地坐起,用手拢了拢长发,然后微笑地问傅红雪:“今天早上你想吃什么?”

  在此时此刻,在经过昨夜的激情缠绵之后,她居然还能心平气和地问他要吃什么?

  傅红雪傻住了,他实在不知怎么回答。

  忽然瞪起眼睛瞪着他:“你几时变成了哑巴了?”

  “我..我没有。”

  风铃“噗哧”一笑:“原来你还没有变成哑巴,但却有点像是已变成了个呆子。”

  她对傅红雪完全还是以前的老样子,竟连一点都没有变,昨天晚上的事,她竟连一个字都不提。

  看她的样子,竟好像昨天晚上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她还是风铃。

  难道昨夜的温馨和激情,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一场春梦而已?

  傅红雪实在忍不住地说:“你..”

  风铃仿佛已猜出他想说什么,立刻打断了他的话:“我怎么样?你难道想说我也是个呆子吗?你不怕我打破你的脑袋?”

  现在傅红雪总算明白风铃的意思了,她决心不提起昨夜的事,是因为不愿让彼此都增加烦恼和痛苦。

  傅红雪看着她,心里忽然涌起种说不出的感激,就算他也能忘记昨夜的事,这份感激却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你还不想起床?”风铃又露出那种独特的笑容:“你难道想赖在床上不起来?”

  “我不想。”傅红雪也笑了:“我就算是个呆子,至少总不是只猪。”

  傅红雪这一生大概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一顿早饭。

  ——这是他自己认为的。这一顿早饭是在心情很愉快、很兴奋之下吃完的。

  心情愉快是有的,但为何兴奋呢?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只觉得今天的炒蛋很香,笋子焖肉很甜,那盘野菜炒葱更棒,连稀饭他都觉得清爽可口。

  吃完早饭后,傅红雪泡上一壶茶坐在庭院里,享受晨阳的娇柔,风铃弄毕厨房后,微笑地走入庭院,用一种愉快的语调对傅红雪说:“今天我要下山去一趟。”

  “下山?”傅红雪一怔:“干什么?”

  “我想到镇上去买点东西。”

  “买东西?”傅红雪吓了一跳:“这里需要东西吗?”

  “不需要,我只不过突然想去买点东西而已。”风铃微笑地说:“买东西是种享受,也是女人的天性。”

  傅红雪点点头——花钱本身就是享受,这种道理他当然明白。

  “买东西实在是件很有意思的事,不管你买的东西有没有用,但在买的时候,就已经是种享受了。”风铃说:“其实女人自己也知道她们买的东西说不定一点用都没有,可是她们看见了,还是忍不住要买,你知道为什么吗?”

  傅红雪不知道。

  “那是因为她们喜欢那些伙计拍她们的马屁的样子。”风铃又笑了:“我已经好久没有享受过那种滋味了,所以今天我准备去让人家拍拍马屁。”

  娇晨轻柔,连风都是可爱的,傅红雪静静地坐在这庭院中享受着这美好的一天。

  风铃走了大约半个时辰了,临走前,她说一定会赶回来做中饭。

  现在距离中午还一个多时辰,傅红雪却已觉得开始有点饿了,迫不及待地希望中午快点到。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他并不是饿了想吃东西,他只不过喜欢吃饭时那种“家”的气氛。

  风铃才离开半个时辰而已,他却已觉得仿佛过了半年,一颗心就像是初恋的情人似的又兴奋又犹豫。

  又像是小孩子偷着一根棒棒糖躲在被窝里吃,又高兴又怕被人发现。

  已经三十出头的人了,居然还会有少年般的羞涩,傅红雪想了想,不禁苦笑了起来。

  这种事情如果让叶开知道,他一定会笑破肚皮的,一想到叶开,傅红雪不禁又替他担心,他究竟到哪里去了?是否已回到万马堂?是否还继续为马空群重活的事件在调查?他现在有没有遇到危险?

  想到了叶开,傅红雪就觉得自己很惭愧,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躲到这里十几天,居然为了一个女人放弃朋友,不顾朋友的生死。

  唉!这种事以前他打死都不会做的,现在却在糊里糊涂之下做了出来。

  不行,下半辈子如果想平平静静地过,就得赶回万马堂帮叶开,否则他的良心一定会不安。

  傅红雪已决定等风铃回来后就告诉她,明天他必须离开几天,他绝不能放弃朋友而不顾。

  他相信她一定会明白的,一定会体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