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姐,你父亲好像是比你懂事很多。你只知道显露自尊心的时候彻底一些,你父亲却懂得乞求别人原谅的时候,也要彻底一些。”

那天,她和那件羽绒服一起,用决绝的姿态离开了我,明明当日艳阳满天,整个世界却仿佛下起一场永不会再停的雨。

婚礼前夕,初颜因为一首诗和我大吵一架,埃姆朗的《一千面镜子》。

“我越是逃离/却越是靠近你/我越是背过脸/却越是看见你/我是一座孤岛/处在相思之水中/四面八方/隔绝我通向你……”

她说,这些诗是我对你牵挂的证明,我还惦念着你。我疲于再同她周旋,起身要走,她却忽然小孩子般地开始啜泣。

她从背后蜡烛我的衣袖,可怜兮兮地说:“哥,你可以像从前一样,抱抱我吗。”

当时的我尚不太懂得,那天的初颜,究竟以什么样的心情,将这句话说出口。可当我毫不犹豫冲出车道的时候,当你抱着我哭得声嘶力竭的时候,我明白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地,想要凭着仅有力气接近的心情,让我几乎要痛陈所有的心绪。

我想摸你的头发,却已没有了多余的力量。我想给你个拥抱,像你为了替我挡蛋糕,紧紧拥抱我的那样。可是我唯一能做的,居然只是让你的眼泪源源不断淌在我脸上。它们带着惊人的温度,将我带回到十二年前,那道生锈铁门下,让我去看看,有个少女也曾因我的嗤笑而羞羞答答哭出声音。

夏天傍晚,炽热退去,一阵风来,将她当日的声音吹得四处飘扬。为了止住她的哭泣,我迫不得已答应将美美每天借给她逗弄五分钟。那时,她父亲总会在最恰当的时间出现,将鸡飞狗跳的她逮回家,次次中断她的五分钟。每次她离开后,我依然会信守约定地在那里,百无聊赖地逗着美美问,那个小少女,她还会不会回来。

就像我刚离开小镇的时候,总爱问它:“你说,她还会不会出现。”

没成想,十二年后,命运让我们再相遇的意义,竟是为了永远的别离。

原来世间最毒的仇恨,是有缘,却无份。

杜见襄番外:可惜没人陪我演这剧本。

离开N城半年有余。于兵荒马乱中拿下医疗单后,杜见襄还是没归城,反而辗转去了B市。

秦氏名下的俱乐部里,那和他年纪相差不多的男子亲自调了一杯混合白兰地,递过去。

“有件事我一直没机会问,既然当日我已经表现出爱美人不爱江山,答应和杜氏签约,你为什么不把价格抬高几个百分点,而是饱和状态?商人不挖空心思赚钱,新鲜。”

杜见襄坐在顶楼的镂空包厢里,遥望B市的灯火辉煌,眼底印着整个城市的倒影,翩然一笑。

“商人和商人之间也是有分别的。有的商人只管杀,我是管杀还管埋。赚得别人有了上次没下次,如此不留余地,今日怎么相见。”

秦楚回以欣赏的眼光,遥遥举起手中酒:“看来,你早就算好会有再和我见面的那一天。”

杜见襄起身,酒杯与之相碰:“集团内部大多是我哥的人,老爷子在杜氏的股份虽为大头,可我和他毕竟是亲两兄弟,无法偏帮谁,一切只能各凭本事。而那些他羽翼后的元老,看起来忠心耿耿食古不化,说穿了不过也是见钱行事,谁能帮集团赚更多的钱他们就帮谁。前阵子杜氏的名誉风波秦总应该有所耳闻,我在风口浪尖上单枪匹马闯到战场,不过就想以此堵住悠悠之口,拉回杜氏股票。好在有点儿运气,居然化险为夷,集团内再没人对我说半个不字。不过,如果这次还能带着秦氏未来三年的项目合作单回去,我想,震慑应该更大一些。”

秦楚眼底笑意更甚:“之前怎么听说,杜家二公子一向无心于事业,只想乐得逍遥做个清水少爷,这次却为何火力全开?”

杜见襄随即反问:“我听说秦总在B市商圈儿里是所向披靡一人物,可却在大婚之日装晕倒逃婚,这又是为哪般。”

语毕,秦楚也是一愣,仿佛看见另个自己,目光里的激赏又再度升了一个档次,笑了笑:“就冲杜公子这份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情怀,合约也是签定了。”

冲冠一怒为红颜?杜见襄想了想,不置可否。

从俱乐部出来已经深夜,司机送杜见襄回酒店。原本杜见襄正闭目养神,车子经过凌晨的世贸天街时却被许多人堵了道路,有人求婚,可惜女主角好像在这附近,却迟迟没出现,男生便拿着喇叭在已逐渐空旷的街头狂吼。

“XXX,你给我出来!我知道你在这里!我不管什么狗屁登对也不管你遭遇了什么狗屁问题,我只想告诉你,我喜欢你!”

周围的部分人潮攒动,女生还是没能出现,男生显得有些精疲力竭地蹲下身去,声音减弱,仿佛自言自语。

“你快出来啊……你再不出来,我怕我就没有勇气再等下去了。”

顷刻,杜见襄好像被人猝不及防地给了一拳,打在心口。

半年前,在候机厅里,他也曾像个二十出头岁的毛头小伙子那样,焦急地等待一个人的出现。他手里抱着的魔方,是与她房间里配对的另一个。那对魔方,是母亲送给自己最后的生日礼物,如果她聪明到自己能玩转,会发现魔方拼合成功以后,四幅画面都是自己儿时与母亲的照片。那些照片她曾不经意瞥见,她会因此而知道,这东西的主人就是他。无奈,她脑子一向也不怎么好使,所以,他只能等她到来,亲口告诉她这个早就应该呼之欲出的秘密。

他会告诉她说:“余笙,你曾经问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其实我也说不清楚。可能是因为,十二年前你不止暗恋了一个叫北方的少年,还抢过一个男孩儿的魔方,偶然救过他一命。十二年后,你对我说,你要留着魔方等原主出现。那你知不知道,我就是你要等的人啊。”

他也许还会矫情到引经据典说:“我曾经听人讲,人类的周期是2500万年。从现在起,过2500万年,会重新经历我们现在所经历的事情,重新遇见以前相遇过的人。那时候我就在想,也许我和你已经历了2500万年重复的人生,却依然选择了再与彼此碰面,大概是因为,你明明小气到把你的真心先交给了别人,我却还是没办法对这样小气的你坐视不理。”

又或者是:“余笙……”

反正,无论哪一个版本,她应该都会露出看见侏罗纪公园般惊悚的眼神,而他,只会在末尾,给她一个比公寓里更真实的吻,留下一句,等我回来。

但直到雪花飞尽,他要等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

不知过了多久,世贸天街前,被求婚的女主角也依旧没有出现,围观群众终于有些偃旗息鼓。见状,杜见襄升起车窗,任自己与现场的热闹和唏嘘隔绝,吩咐司机走另外的路。像曾经无数次,手指在键盘上摁下了熟悉的数字,却始终没有拨出去的力量,转而关机的姿态一样。因为有些话,只要闭过一次嘴,就再也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了。有些勇气,只要鼓足了一次,就再没有那样的力气。

深吸口气,男子侧脸向右,车子刚好缓缓启动。就在须臾之间,透过深茶色的汽车玻璃,他仿佛看见一张熟悉的容颜。

女生的长发被暗夜的风浮动,她看着求婚的男主角久久回不了神。那一刻,他迅速叫停司机,摇下窗户,对着空旷的街道大喊她的名字,惹来许多人回头,可她,却始终没有动作。

于是,半分钟前的喜悦被冷漠浇熄,杜见襄想,自己约是魔障了。就算她旅游来到B市,可那侧脸凝神,和眼角眉梢都似伤的表情,和她的画风一点儿也不相像。那是天塌下来也总能找到理由自得其乐的人啊,那是就算把真心捧到她面前也固执到不愿看你一眼的人啊。

终于,死心,闭眼。

好可惜,他曾因一个女孩幻想过永恒,而她,却没有来陪他演这个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