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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出,季候风眸色一变,他胸膛微微起伏,囫囵吞枣地喝了好几口红酒还是止不住翻腾的情绪,最终一把将盒子扫落在地,弃如敝屣。

“我又不是垃圾站,送出去的东西从不往回收。”

说完,他起身,拿上外套头也不回往门口走。待手掌在门把之际,他忽然停下来,饶是慎重地问了一个,我以为他永远也不会问出口的问题。

“秦月亮,你有没有那么一刻,真心喜欢过我。”

我紧张地抱着美二,侧头凝望他的背影,却久久作不出回答。久到他已将我的沉默当作答案,背我而去。

人去楼空的那一刻,我弯腰,捡起那三枚散落四处的金针,滚烫的眼泪恰好落在上方。

他们都说,月亮抵不过海上那阵偶然而过的季候风,可你那么聪明,却始终不懂,我想说的话从来就写在眼睛里。

而你,从来没有用心看过我。

许初颜番外:你来人间一趟。

我是十二岁见到他的。

那年,N城的夏天,下了几十个玄武湖的雨。我因出生就异于常人,幼稚园和小学都是父亲请的私教在家里上,他跟在佣人后边出现的时候,窗外的天忽然就放晴,几缕日光偷偷斜在他青涩的脸庞。国文老师正教授我海子那首《夏天的太阳》,其中一句是: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

从此,他便成为了我的宇宙中心,我的太阳。我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让他开心,所有的任性都只为引起他的注意,直到我为了帮他寻找那只叫美美的猫而出车祸,这个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冷漠男孩,才终于肯拿正眼将我瞧。后来,我便成了他的太阳,他的宇宙中心,他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保护我,我所有的任性他都全盘接收,可是有好多次,他看向我的眼神,仿佛看的并不是我,甚至有好几次伸出手来,拨弄我的刘海,说总感觉我额头上有一道因他而起的伤。我想,或许曾经也有那样一个姑娘,陪他找过这只叫美美的猫,为他受过伤,而他虽然忘记了很多事情,却始终有个影子在心里晃荡。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已经没关系,因为我已得到想要的注视。大概人之劣根性就是这样,太轻易得到的东西,就不再那么珍惜。

二十一岁,遇见杜见襄我始料未及。这个男人看似玩世不恭,看人的目光却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漠。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冷意,让当日遇见北方的感觉再次重返,我以为,我陷入了爱情,所以手段用尽,不害臊地想方设法要让父亲说服杜家联姻,可他却断然拒绝,甚至拉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生做挡箭牌,令我好胜心起,差人去查了对方的底细,而后得知,她竟然也来自那个小镇。并且在杜氏酒会上,她和杜见襄被困在房间里,被解救出来的时候发丝凌乱,我曾偶然瞥见,她额角处有一道淡淡的伤痕,令我霎时将儿时的事情联系起来,如遭晴天霹雳。

震惊过后又想,这莫不是上天给我安排的机遇,如果她和我哥喜结良缘,那我和杜见襄之间就再无障碍,所以我找上门去,和对方结盟。尽管结盟以后,每当我面对那张熟悉又淡漠的面孔时,都有一种负罪和说不出来的失落感交替闪现,但为了像从前那样,再度得到想要的人,我狠心摒除了一切杂念。

事情按照计划顺利进行着,他和那个叫余笙的姑娘总算成功牵手,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的失落感更是铺天盖地。直到圣诞节前夕,我无意撞见她和杜见襄同乘一车,仿佛就此找到契机宣泄心里的憋屈。我指着她大骂,说我哥还在家里为了去瑞士忙东忙西,你却在这里和别的男人你侬我侬。当那些话出口,我已经分不清,这究竟是为了杜见襄,还是为了那个几乎快要被我忽略不计的男子。可是,当晚一场天塌地陷的意外,中断了我所有的理智。

从医院醒来,我摔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那个自小便将我视作宇宙中心的男子紧紧抱住我,尽管最后,我用玻璃碎片划破了他的胳膊,顿时鲜血长流。

“都是你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不会遇见那个女人!不会和她有任何交集!不会有今天的遭遇!乔北方,我恨你!”

我想过和所有人拔刀相向,可我从未想过会和他。并且我以为,自己会得到惊涛骇浪的怒气,最终他却只是无声无息地再度抱紧了我。

奇怪,在他怀抱里,我居然找到比安定更神奇的东西,我的激怨统统消散,最终只余下委屈,抱着他嚎啕大哭。我说:“哥,怎么办,再也没有人会喜欢我,再也没有人要我。”

他瘦削的肩膀抵着我的额头,下巴搁在我的头顶,恍惚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喜欢。我要。”

仿佛这十年来,我也只是为了等到他亲口说出这句话而已,遂在他怀里如释重负一笑,沉沉睡去。

向全世界宣布婚讯那天,我收到了从法国寄来的白纱,以及手工定制的白色西装。尽管不愿再提起那个名字,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和余笙一样,都认为世上再没人比他更适合白。傍晚,我穿过满院子的雪,摇着轮椅去书房找他,发现正他酣睡在躺椅里,手边陈放着一本埃姆朗的诗集,却微微皱着眉头,不堪重负的样子。也对,父亲几乎将整个许氏都压在他身上,又有杜氏虎视眈眈,身心疲惫很正常。

我艰难起身,将书拿在手上,企图将他叫醒,却发现了书里边,有首诗被他用黑色笔标了出来。那首诗的内容让我体贴之意顿消,和他大吵一架。尽管这场架的最后,依旧以他对我的忍让而收尾,可我知道,我一辈子都不会再开心。

婚礼晚上,一场雨夹雪势如破竹袭来,他和余笙站在马路中间凝望,似乎在做最后诀别。我燃烧的嫉妒让我理智尽失,踩下了油门,想要她彻底从我的世界消失,可我没有想到,他却当机立断冲了出来。

那个夜晚的尽头,余笙抱着他痛哭失声。她说,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听不清楚他究竟说了些什么,要他大声一点,可我,却听得一清二楚。

他说:“余笙,我恨你。”

霎时,我的手垂落在地。因为我忽然想起,几年前,我嚷嚷着要这个天才男孩陪我看电影,是一出悲剧,男主角临死前才肯对女主角说出一句我爱你。故事结尾我哭了,他却说何必执着。我兴起之下问,若遇见同样的情况,他会说什么,他回答的是不知道。但无论要说什么,总之不会说我爱你。因为如果注定不能在一起,至少不该用这样一句话绊住她的余生,至少,要留给她重新开始的勇气……

我起身,朝马路尽头走去,好像一直走一直走,就能走回十年前,初遇那一天。这样,我就能提前弄清自己的心意,亲口告诉他:“我来人间一趟,只为看看你这颗太阳。”

可我知,从此我的世界,再不会有天亮。

杜见修番外:等爱。

董事会前一小时,杜见修接到老宅那边的内线电话。

“想好了?”

杜丰在人前没有老态龙钟,可嗓音始终不敌岁月侵蚀,听起来有些颤巍。

片刻,杜见修启唇:“不尝尝跌落谷底的滋味,怎么明白站在高处有多重要。”

“下面人说你去找了那小姑娘。”

“吓唬吓唬她罢了,集团决定,哪是她三言两语的保证就能改变什么。我不过想警告她,别再做有损杜氏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人却始终表现得尽掌全局。

“有损?我看,不尽然。”

在董事会之前,杜见修并不认同杜丰的“不尽然”,之后,他有了动摇。

“为集团惹出的乱子我一力承担,与他人无关。三个月,若我无法让集团股票回到尖端,我自动请辞。”

当这个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甚至期待看见自己败北的亲弟弟,为保护一个姑娘而火力全开的时刻,杜见修有想过,自己是不是错了。

很小的时候,母亲讲童话,杜见襄老是表现得兴致勃勃,唯独他对那些看第一行就知道最后结局的故事嗤之以鼻,包括什么“不择手段不是征服世界的途径,爱才是”的狗屁理论。他出生早几年,被自然钦定为杜家继承人,从小在杜丰和父亲的训练下早已铁血手腕,就算没有杜见襄的出现,他也鲜少尝到寻常家庭的温暖。

可人啊,禁不住比较。

“集团已经有了继承人,这个孩子就让他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吧。我不想我的骨肉,到头来都变成机器啊。”

杜见修犹记得,偷偷躲在楼梯拐角,看母亲跪在地上求爷爷的样子,是从那一刻开始恨的吧。

天气好的时候,自己在做与年龄不符的高等运算,他在踢足球。下雨的时候,被苛责算错了一道空气阻力题,他在雨中笑……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两人因为小时的意外剑拔弩张,杜见修没有后悔过。想得到什么就要伸手拿,中途摔碎的糖果瓶注定是伸手的代价。他始终记得那些童话,也始终鄙视,他信奉的是不择手段,是胜者为王。可,当杜见襄瞒着所有人,跨越烽火连天拿回医疗单的时刻,他必须承认,有被震撼到。原来那个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小男孩,早在不知不觉间长大,有了想要保护的东西,和保护的能力。

震撼过后,居然有种疑似尘埃落定的轻松感。

他想起公寓里的那个姑娘,神情惶惶地要自己放过杜见襄,并一脸天真提出什么条件都答应的模样。临离开前,她甚至多事地问了他一个,从未有人假设过的问题。

“杜总,你是关心这个弟弟的,对吗?”

杜见修如遭雷击,立在门口,掌在门把的手一紧,身后人却没有停止她的剖析。

“有幸被你算计几次,所以我有点心得。如果你真想做什么,早在一百八十年前就动了手,更不会大费周章地来说动我。诚如你所见,我留在他身边只会为他带来灾难,那我持续为他引爆炸弹不是更好吗,可你,已经不止一次想要赶走我。”

问题的最后,杜见修并未作答,他推门而出的手显得有些慌张,甚至姿态里带了逃亡,那女孩伸手要拉住他,却只恍惚拉到他的衣角。让他禁不住记起小时候,自己被关在房间里没日没夜的做算术,杜见襄趁佣人来送水的当头,偷偷塞给他一本漫画。那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可他无论扔什么,扔多少次,杜见修都会放在显眼处,等管家发现报告杜丰,等他被责罚。

挨揍过后的杜见襄仿佛学不乖,下次还是这样做,再挨打就拉着他的衣角围着转,让人抓不着。那个时候,他仿佛还是有笑过的。至少,从始至终没推开过他的手。

曾经在全世界看来,他想要的天下,连爱都容不下。可事到如今,他才发现,究其所有,自己也不过是个等爱的小孩。

乔北方番外:世间最毒的仇恨。

“大少爷,您要的东西全部在这里。”

“下去吧。今日之事,不准向任何人提起。”

翻看完手边刚刚得到的信息,我透过书房的落地玻璃,看向楼下那满园的披霜戴雪。

我并不喜欢冬天,尤其在恢复记忆以后,它更加令人厌恶。我记起十二年前的冬日,和余笙在小镇别离。也是同一个冬天,我从N城返回小镇寻找那个陪我在黑暗中寻找一只猫的女孩子,却意外在父亲坟前,听到余家夫妇说起那个惊天秘密。震惊和跌跌撞撞间,我在小镇逢场的街道上,出了车祸,就此失去记忆。

圣诞节前夕,通过无声电流,余笙的叙述令往事重现,那些我刻意埋葬的事情,被鲜血淋漓地挖出来,赤裸裸摆在我面前。偏偏,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想挂掉电话,继续装傻,带她去瑞士。若不是初颜的那场意外,可能,我真能就此骗过自己一辈子。

事故发生后,我派人去调查了十二年前的溺水事件,果然,得来的消息千丝万缕。可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没大动干戈地将对方送进监狱,究竟是怕真相太血淋林,不想与初颜为敌,还是怕在这样的刀光剑影里,那个坚持不懈陪我找猫,眉眼倔强为我吞药的姑娘,无处安身立命。

在许氏顶楼天台,余明生以父亲的身份祈求我,见余笙一面。我质问他,当年的溺水,是否真是意外?他膛目结舌地看着我,最终噗通一声跪在我面前,几乎老泪纵横。

“乔先生,当初是我鬼迷心窍,不关我家人的事情。你如果要恨就恨我一个人好了,小笙她是无辜的啊,她什么也不知道,她还不是懂事的年纪……”

偏偏这个时候,她出现。

单纯以为当年事件只是一场意外的傻姑娘,声泪俱下地让我原谅她杀人凶手般的父亲。她问我,我是不是真的那么讨厌她。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和她的眼泪。我所有的话如鲠在喉,几乎就要告诉她:“不,不是讨厌。是喜欢啊。虽然在杜丰寿宴上,我曾以为自己答应和你接近,是为了初颜。可当你在天台上,要我看向那一路向北的广告牌时,我的城池已宣告沦陷。”

我喜欢你。喜欢你笑起来的眼睛,喜欢你假装生气皱起来的鼻子,喜欢你有求于我时刻意嘟嘴装出来的可爱,喜欢你因为我留下的眼泪。可是余笙,今时今日得知真相的我,如何再能毫无芥蒂地和你在一起?我们中间隔着沧海的往事,隔着对初颜的愧疚,甚至隔着一辈子都不能坦白的心迹。所以,我只能装成雪人般冷冰冰的模样,将心底的缱绻化为最利的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