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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洱故意手腕放软,将这个字写得结构分离,还将“桑”下方的木字最后一撇拉得很长,滑稽得很。

  写了几个桑字,她的目光仿佛被字帖一角吸引了,开始一笔一划地模仿那个字。

  兰。

  比“桑”简单多了,寥寥五笔,写出来也像模像样的。

  这显然给了桑洱很大的成就感。

  尉迟兰廷站在她的身后,评价道:“倒也不全笨,知道要挑最简单那个字写。”

  桑洱:“……”

  桑洱决定装作听不懂,趴在桌上,继续写字。

  很快,纸上出现一排兰字。有大有小,从狗爬体至渐渐工整秀气。

  日光也在渐渐朝西走去。或许是受到原主爱睡午觉的习惯影响,桑洱开始有点犯困了,不知不觉,就趴在桌上,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桑洱迷蒙地动了动,睁开眼,看见一片日照西斜的橙光。她正躺在书房一张美人塌上,应该是尉迟兰廷平时看书累了会躺的地方。

  她怎么会躺在这里?

  莫非是她睡着后,尉迟兰廷嫌她碍事,将她弄到这里来了吗?

  睡了一觉,【霉值】倒是消除了。

  尉迟兰廷的好感度,也涨到了15/100。

  这张美人榻与外面只有一道屏风之隔。书房内并未点灯。夕阳穿过雕花屏风的缝隙,扭曲的光影落在她身上。

  桑洱动了动,想坐起来,却忽然听见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几乎是本能的反应,她定住了身体,屏息细听。

  外面有两个人在说话。

  其中一个是尉迟兰廷。另一方是个年轻男人,声音有些耳熟。

  桑洱:“……”

  她记得了,这声音的主人,不是那个名为尉迟邕心腹、实为尉迟兰廷安插之奸细、叫做方彦的男人么?

  通常在电影里,炮灰撞见别人密谋的情景,被发现了,都是死路一条。

  还是继续装睡吧。

  外面,方彦的声音还在持续:“……这一届修仙大会要在蜀地昭阳宗举办,大公子已经打算参加仙猎比赛了。看来是想在仙门百家面前好好挽回面子,出一下风头。”

  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桑洱的动作轻轻一滞。

  【修仙大会篇】是原著里面一个跌宕起伏的重要篇章。桑洱附身的原主,作为尉迟邕的妻子,也在受邀之列。

  关键是举办的地点,在昭阳宗。

  对桑洱而言,时空跳转,不过是弹指一瞬的功夫。

  但对故事里的人来说,离她死去的日子,已经实打实地过了五年时光。

  来到姑苏几天,由于哑巴和傻子设定的双重限制,桑洱从未离开过尉迟家。自然,探听不到半点昭阳宗的近况。

  昔年的故人,郸弘深,莲山真人,蒲正初……现在都过得如何呢?他们还记得她吗?

  还有,谢持风。

  五年时间,足以让他从初出茅庐、尤有几分青涩的少年修士,蜕变为踏凌霄、执月落,令凡尘之人望尘莫及的剑仙。

  当年,被她这个无耻舔狗骗色还差点骗了婚的黑历史,他大概已经不放在心上了吧。

  桑洱垂下眼,摸了摸自己衣衫上的皱褶,有点心不在焉。

  【修仙大会篇】这段剧情,她免不了要故地重游,再次回到熟悉的昭阳宗。不过,顶着冯桑的皮,昔日的同门,也应该也认不出她了。

  屏风外面,方彦顿了会儿,续道:“大公子收到线报,说九冥魔境的通道,很可能会在那时出现。”

  隔着屏风,尉迟兰廷似乎是抱臂,靠在了檀木桌上,懒懒地问:“从哪里得来的线报?凤陵冯家?”

  “不错,应该是他岳父传来的密函。冯家有太虚眸,能窥见未来,一点也不奇怪。”方彦的语气染上了一丝轻蔑:“如果不是有这些好处,他又怎么会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摆件回来?”

  话题忽然扯到了自己身上,桑洱莫名有点心慌。屋漏偏逢连夜雨,她明明没动,放置在美人榻边缘的一个抱枕,似乎本来就放得不太稳,忽然无风而倒。

  桑洱:“!”

  这时机未免太过不妙。

  这声音其实很轻微,但恰逢外面安静的间隙,方彦立刻就察觉到了,凌厉视线射来,厉声道:“有人?!”

  两人一前一后跨过屏风,只见美人塌上,一个少女玉体横陈,气息匀长,眼皮平静,显然睡得很熟。一条腿勾住了一个靠枕,还有一个靠枕已掉到了地上,似乎是翻身的时候,将它踢到地上了。

  方彦一愣:“她怎会在此?刚才我们说的话,她不会听到了吧?”

  “还没醒。”尉迟兰廷从他身后走了进来,瞥了桑洱红扑扑的睡脸一眼,平静道:“你在怕什么,就算她听了,也听不明白。”

  “可她怎么会在这里睡觉……”方彦一顿,仿佛明白了什么:“二小姐,原来你喜欢这个类型的?”

  这少夫人,虽说傻气了点,可论外在却是个一等一的美人。方彦听说过一些传闻,说她被带回冯家之前,曾在勾栏待过,定有过人之处。

  不过,再美也不是不可替代的。她眼下的身份太敏感了。

  方彦不理解,尉迟兰廷为什么不找更安全的女人。

  尉迟兰廷没有正面回答,只问:“你不觉得她挺有意思的?”

  “傻不愣登的,一眼就能看透,哪里有意思了?”

  尉迟兰廷的声音含了一丝笑意,轻轻地说:“就是因为傻,才有意思。”

  “二小姐想用她来解解闷,倒是无可厚非。”方彦哼了一声:“等玩腻了,就尽早杀了吧。否则,这种人早晚会成为累赘。”

  尉迟兰廷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过了这段时间再说。”

  顾忌会被人看到,方彦没多久就离开了。尉迟兰廷弯腰,将那抱枕捡了起来,放回了原位,不动声色地看了床上少女安睡的容颜一会儿,才离去。

  桑洱一动不动,藏于被下的指尖却在轻微地战栗着。

  听见屏风外传来翻书的声音,她又硬生生地扛了半个时辰,才睁开眼,佯装刚醒,找了个借口跑了。

  数天后,中秋节到了。

  那日,桑洱确实有点被那蕴含在笑意下,凉薄凶残的杀意吓到了。

  回去平复了一下心情,桑洱又想通了——这不就是她作为炮灰迟早要面对的命运么?至少,现在还是安全的。

  正好霉值又有点高了,桑洱支棱起来,去找尉迟兰廷。但他的房间却大门紧闭,里头没人。也没见到他那个叫做绮语的侍女。

  桑洱只好回到房间,不多时,几个不速之客来拜访了她。

  那是几个千娇百媚的女人,都是尉迟邕的妾侍。她们称往年的中秋夜,她们都会与一些相熟的女在姑苏城里举办小宴,一起热闹一番,问桑洱要不要一起去。

  原文里有一笔带到过这段剧情。

  这几个小妾,就是之前用死老鼠吓唬桑洱的罪魁祸首。今天的这番邀请,自然也是不怀好意,想在外面欺负一下桑洱而已。

  桑洱无语凝噎:“讲道理,炮灰何苦为难炮灰。尉迟邕硬不起来,所以不去她们房间过夜,怎么也要我背锅?”

  系统:“柿子挑软的捏。很显然,她们认为自己之所以被冷落,是因为你吸引了尉迟邕的注意力。”

  桑洱:“……”

  根据原文,原主因不识背后险恶,还以为她们是好心与自己交朋友,就高兴地答应了。结果就被几个小妾捉弄,锁在了杂物房里。第二天,冬梅才找了过来,抱着她痛哭,送原主回了尉迟家。

  无奈,原主压根认不出那个引她去杂物房的侍女是谁,又口不能言,说不出过程,也找不到证据。所以,这事儿到最后,也没办法追究责任。原主还被卞夫人误会成贪玩不回家,被禁足了一段时间。

  一个大写的惨字。

  原文这样写,桑洱不得不从,点头答应几个妾侍的邀约。

  等她们走了,冬梅忧心忡忡地说:“少夫人,可她们说的那些人,你一个都不认识,今晚真的要去吗?”

  桑洱点头,心里倒不担心。

  尉迟邕那几个小妾,都不是仙门家族出身。不管是放死老鼠吓人,还是把人缩在小黑屋,都是很幼稚的小伎俩,有什么好怕的。

  当夜,冬梅虽说担忧,但毕竟是爱热闹的性子,想到可以出府玩,也开始期盼了,使出浑身解数,给桑洱打扮了一番,挑了一袭宝蓝色的彩绣藤纹裙,乌发用金簪绾起。桑洱自己看了也觉得好看。

  女眷们聚会的地方就在姑苏城的河边,一间名叫明月轩的酒楼里,据说是其中一个夫人的产业。

  桑洱一出现,在场的人都对她投来了探究的目光,夹杂着看热闹和酸不溜秋的窃窃私语。

  大家都说尉迟大公子长得俊,家世好,人也有情有义,哪怕未婚妻是个傻子也愿意娶。同时,她们也好奇,桑洱是不是真的那么笨。

  即使在凤陵,也几乎打听不到桑洱的过去。因为冯家很少带这个女儿出现在公开场合,假千金倒是更多人认识。

  如今一见,大家都很意外,还有点儿微妙的失望——桑洱举止正常,安静温吞,吃饭细嚼慢咽,并不会像世俗里的傻子一样,筷子也不会握,还弄得满桌米粒,更无失礼举动。

  而且,由于她是哑巴,不管是奉承还是明褒暗贬的话语,她都不用理会,直接免了说错话被嘲笑的可能。这让本想让她出糗的一些人感到了无趣,渐渐就移开注意力了。

  宴至中时,坐在她身后的冬梅因为人有三急,暂时离开了。

  不一会儿,有人拍了桑洱的肩一下。

  看来,剧情的齿轮开始转动了。那个引她去黑房间的侍女来了吧。

  桑洱笃定地想,一转过头,一句“鬼啊”差点没刹住车,脱口而出。

  眼前的侍女,脸上被遮挡了一张原形的“禁止”图标,仿佛廉价的P图软件里的马赛克贴纸一样。

  系统:“宿主请淡定。原文写了你这个角色认不出这个人是谁。但你实际上有认知能力。所以,我们贴心地安排了马赛克遮挡,保证你认不出哦。”

  桑洱:“倒也不必扣细节到这种程度吧?也不事先预告一下,是想吓死谁?”

  系统:“你不懂,这叫细节决定成败。”

  桑洱:“……”

  马赛克侍女告诉桑洱,冬梅在外面遇到了麻烦,要桑洱赶紧出去看一下。

  很拙劣的借口。但骗一个小傻子,绰绰有余了。

  桑洱露出焦急的神色。马赛克侍女趁着屋子里的人不注意,将她带出了宴会厅,引到了走廊尽头。

  “冬梅就在里面,您进去就能看到她了。”侍女打开了一扇门,指着黑漆漆的室内说。

  桑洱不疑有他,撩起裙摆,懵懵懂懂地跨了进去。忽然,后面传来了关门声。两扇木门被人从外头锁上了,一得逞,那侍女就跑了。

  这是明月轩深处一个放满杂物箱的房间,非常黑。只有淡淡的月光从窗纸外透入。哪怕在这里拍门,也很难引起外人注意。

  等那个NPC离开了,桑洱也没有浪费表情去演戏。她走到了房间的另一侧,不费吹灰之力,刺穿了窗纸,拔下金钗,将窗锁挑了起来,就爬出了房间,再将窗户关上。

  这个房间是两面通的。这条走廊朝向外侧,通风而幽暗无人。从栏杆探身出去,可以看见远方灯火璀璨的姑苏城。

  桑洱从走廊尽头的阶梯下去了,甩开了所有人,跑出了明月轩。

  中秋佳节,姑苏城有祭月花灯会。

  明月在天,水中飘灯,舟上载人,是一大盛景。

  傻子才会真的在黑房间里待一个晚上。

  反正原文写了冬梅第二天早上才会找到她。说了是明早就是明早,不会提前一分一秒。那么,中间这段空白,就是她的自由活动时间了。

  要进入姑苏最热闹的主城,得穿过一条护城河。离她最近的桥,是一道不连贯的石头桥,一块又一块四四方方的大石头从水底隆起,石头和石头之间有两掌空隙,两边也没有护栏。

  正常的那种拱桥要走很远的路,桑洱不想绕远路,拎起了裙摆,小心翼翼地跳上了石头。

  走到中途,她没留意到石头有颗暗钉,裙摆一下子被勾住了,往下一扯。桑洱吓得抽了一口气,眼见要落水之际,腰忽然一紧,被一条软绵绵又冰冷坚硬的东西缠住了。

  像是一条小龙。

  桑洱的落势一停,眨眼,就撞入了一个人的怀抱。

  惊魂未定地凝目一看,才发现他们脚下不是平地,而是一叶扁舟。

  桑洱抬头,眼睛微微睁大,仿佛受惊的松鼠。

  尉迟兰廷。

  关键是,他穿了男装。

  眉亦然细长而挑,异美深邃的面容。

  衣着变化了,气质也不同了。

  于华灯下,肤白胜雪,眉如墨染,有一种自内而外散发的风神俊秀。

  而缠着她的腰、让她免于落水的,是一条鞭子,没看清楚,已被他收回。

  “怎么,换了身衣服,嫂嫂就不认识我了?”尉迟兰廷抱着她,往船中间走去,勾唇一笑:“没听过女扮男装吗?”

  桑洱:“……”

  我信了你的邪!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女扮男装,你这叫男扮女扮男装,回归本质吧!

  走动间,船只有些不稳,桑洱不由自主地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尉迟兰廷顿了顿,才将她轻轻放下。

  桑洱扶着船舱,坐了下来,拎起裙角一看,果然被钉子勾了个洞。

  “还没问呢,嫂嫂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还……”尉迟兰廷也随之坐下。换了男装,他的姿态就随性多了,支起一条腿,将胸口的头发拨开,扫了她一眼,发现桑洱的手肘、膝盖都沾了灰,才慢慢说出了后半句:“还总是弄得像只脏猫一样。”

  桑洱望了一眼匿在黑暗里的楼宇,有点儿赌气地扭过了身。

  尉迟兰廷觉得有点好笑,顺着她目光看去,微一眯眼。

  他知道,每年中秋,姑苏的权贵家族女眷都会在该处设宴。

  作为尉迟家二小姐,他也去过一两次。只是,在那种场合,那些女人都在巴结他。他觉得没意思,就再也没去了。

  如今看来,她是从那上面溜出来的?

  小舟顺着河水,缓缓飘向前方。

  桑洱扭过了身,忽然注意到,环绕这艘船的水面上,漂了一些河灯。

  与常人祈福的样式不同,这些灯是素白的,而且,似乎在莲花瓣上面写了字。

  桑洱怔了一下,趴在船沿,依稀看见飘近的一盏灯上,有“袁氏闺名平蕙”的字眼。

  这是安魂灯。

  逝者的忌日才会见到的东西。

  应该不至于那么巧合,会有两个同名同姓的人让尉迟兰廷祭奠。

  ——尉迟兰廷,在祭他的母亲。

  看来,袁平蕙,是在十三年前的中秋过世的。

  他今天换了男装,还选了素白的颜色。也许,并非心血来潮,是因为要祭他的母亲吧。

  尉迟兰廷也发现了她盯着那里,淡淡开了口:“那是我母亲的闺名。”

  “……”

  果然。

  他为什么要说?因为她是个傻子,很能守秘密么?

  尉迟兰廷定定望着那盏河灯,目光晦暗,说了这么一句话,便静默了下去,仿佛沉入了某种久远而阴暗的情绪里。

  忽然,他感觉到耳朵到头的地方暖了暖。原来是桑洱抬手,安慰性地摸了摸他的头。

  她的眼眸湿漉漉的,乌黑纯净,仿佛因为心智不全,所以,更能体察到旁人的悲伤。

  但傻子不明白,有些时候,哪怕看穿了,也应该假装没有看穿,留对方一个体面。

  从来没人这样摸他的头,尉迟兰廷僵了一瞬,声音蓦地冷了几分:“你在同情我?”

  眼前的少女似乎不明白哪里触怒了他,懵了懵,忽然间,她明白了什么,不仅没退缩,还跪直了身子,用力地将他的头抱入怀里,揉了几下。

  尉迟兰廷:“……”

  她似乎将他的坏情绪,全都归咎于他“缺一个抱抱”了。

  船只的前缘撞上了岸边的石头,轻轻一震。

  桑洱回头,瞧见岸上的花灯人海,想到什么,一把抓起了他放在膝上的手,拉着他跑上了岸。

第28章

  小舟被一蹬,荡开水波飘远了。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一股蛮力,硬是将他拉了起来,拽入了前方那片五光十色的人间里。

  姑苏的中秋,满街挤挤攘攘。

  彩舫笙箫,玉楼画桥,人们举着琉璃灯盏,往水里投掷鱼饵。桥下墨色河水里,碧绿橙黄、胖头胖脑的锦鲤争相抢食,涟漪激荡,让水中的圆月倒影碎成了好几瓣。

  今晚,大概很多不常出门的贵小姐都出来凑热闹了。路上时不时便能看见戴着帷帽的年轻小姐被一大群仆从簇拥着出行。哪怕与心仪的公子同行,中间也隔了几个电灯泡。

  所以,当他们看见了一个宝蓝衣衫、年轻秀丽的少女,无所顾忌地牵住一个俊俏男人的手往前跑去时,无不打心底感到了艳羡。

  再一看,这对男女外表不俗,却没有仆从跟随。女方满头青丝用金簪绾成了已婚的式样,便道:这估计是一个调皮的小夫人,甩开了多余的下人,拉着夫君出来玩吧。

  ……

  桑洱像飞出了笼子的小鸟,拉着尉迟兰廷,一口气跑到了中心大街。仰起头,满眼都映照着天上的华灯,由衷地露出了笑容。

  果然,从明月轩逃出来是对的,终于可以出来玩啦!

  在天蚕都的时候,她也逛过庙会。也许是两地文俗和富裕程度有差异,姑苏的路边小摊儿,倒是很少见到灵石、符篆等仙家道具,更多的是造工精致的小玩意儿。

  一路走去,绸缎铺、书局、香烛铺、首饰铺……琳琅满目,看人眼花缭乱。

  人越来越多,尉迟兰廷戴上了帷帽。桑洱在他前方,走走停停,温暖的小手却一直抓住他的手不放,仿佛怕松了手,他就会如一尾鱼溜掉。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前面有一个小贩在叫卖茯苓饼、龙须酥等零食,都是姑苏当地的热门小吃。

  桑洱要了一小纸袋,尉迟兰廷本打算付钱。没想到桑洱居然急了,不由分说地挡在了他身前。

  仿佛是用行动告诉尉迟兰廷,今晚他负责玩得开心就好,花钱的事都她来包了。

  尉迟兰廷挑眉,觉得很有意思似的,慢慢停了动作。

  掌柜很快就递上了东西。闻着太香,桑洱蠢蠢欲动,才转头,就塞了一块进口,没想到东西会那么烫,她因为心急,舌头被烫了一下:“呜!”

  桑洱被烫得伸出舌头,苦着脸用手扇风。那颗进了嘴的龙须酥也“出师未捷身先死”,滚到了地上。

  忽然,桑洱听见身边传来了“噗嗤”的笑声。

  她不可置信地抬头,发现尉迟兰廷正在笑话她。

  透过帷帽,隐约看见了他弯起的双眼。

  俊俏是俊俏,却也带了一股艳煞秾丽的邪气,令人心驰神荡。

  桑洱气恼地扭过身,低头,在纸袋里挑挑拣拣。尉迟兰廷还以为她生气了,挑了挑眉,正要说些什么,她却忽然乘其不备,将一颗龙须酥塞进了他的唇里。

  尉迟兰廷怔住了。牙齿咬碎了这颗雪白小球。

  香酥甜脆。在空气里放久了,温度微烫,正能入口。

  成功反将了他一军,桑洱得意地抬了抬下巴,像是一条翘起了尾巴的小狗。

  这时,前方传来了一阵鼓掌声,似乎是有民间艺人在表演。

  桑洱来了兴趣,拉起了尉迟兰廷的手,挤进了人群里。

  从袖口露出的那截皓白手腕上,两只碧玉镯子映在了他的眼底,晃呀晃的。

  尉迟兰廷看了一眼,移开目光。

  没人知道,在这之前的中秋节,他其实从未像这样,开心地跑到大街上玩。

  七岁前,他与母亲一起被囚在远离人烟的地方。

  尉迟磊不允许母子经常接触。母子两人唯一的交集,是十天一次的短暂见面。

  平常伴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苍老的哑仆,不会说话,一年到头,院子内外都静悄悄的。

  所谓阖家团圆的中秋,是闻不到摸不着的一团雾。

  后来,这个日子成了他的母亲和妹妹倒在血泊里的死忌。讽刺的是,今天也差点是他的忌日。

  从那时起,他便不喜欢这个日子,对热闹的团聚佳节、人们的欢声笑语,避而远之。

  但原来,他并没有那么排斥尘世的烟火气息。

  置身于其中,甚至觉得……心情不错。

  只是先前从未有人像这小傻子一样,硬是拉他来过节而已。

  前方人群围着的空地上,站了一对兄弟。似乎是兄弟,均褐发碧眼、轮廓深邃。从外貌和服侍上看,他们应该是西域来的眩术艺人,等同于现代的魔术师。在他们中间,放了一株有成年男子高的漆黑铁树,枝干密集尖锐。两兄弟配合默契,念念有词,这株铁树上忽然间,吐芽开花,满枝雪白,梦幻至极。

  围观的人们爆发出了热烈的喝彩声,叮叮当当的铜板和碎银扔向了他们。

  “哇,真的开花了!”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好厉害啊!那是真的花吗?”

  ……

  那对兄弟里的弟弟正在收钱,似乎听见了周围的窃窃私语,忽然站起来,在铁枝摘下了一朵花。

  环顾了一周,他不经意与桑洱对上了眼,露出笑容,大步上前,当着所有人的面,笑眯眯地拈着花,递给了她:“香花……赠美人。”

  说的居然还是一口略有些生涩的汉语。睫毛长长的,有几分含情脉脉的感觉。

  桑洱:“……”

  花递到了她面前,她不好拂了人家的好意,就接过了花。这艺人微微一笑,退后一步,回去表演下一轮了。

  因为他这大胆的举动,将周围的视线都引了过来。这观众里,有老有少,不远处便站了几个纨绔子弟,身上染了酒味。循声看过来,顿时呆住了,露出了惊艳的神色。

  虽然他们看出了这貌美少女似乎并非孤身一人,而与她背后那个戴帷帽的男子是一起的。但酒壮人胆,这几个纨绔子弟平时无法无天惯了,此刻带着家仆,人多势众,已是有些蠢蠢欲动,拨开人群便想走过来。

  尉迟兰廷皱了皱眉。

  桑洱还在研究那朵花的材质,眼前忽然落了一片纱。原来是尉迟兰廷将他的帷帽摘了下来,戴到了她的头上。

  桑洱一呆,摸了摸帽子,手被牵住了。

  她的手只能抓住尉迟兰廷的几根手指。此刻反过来,对方的五指一收拢,就完全可以包住她整只手。

  尉迟兰廷言简意赅道:“走了。”

  “……!”

  桑洱不明所以,被拉着往前跑去。在拐弯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隔着纱朦朦胧胧,后方似乎有几个男人拨开了人群,想追上来,但最后还是被撇下了。

  两人跑到了河堤旁,才停了下来,桑洱扶正了自己的帷帽,低头发现她刚才捻着的那朵铁树摘下来的花,已经变成了一抔沙子。

  桑洱傻眼了。

  “这就是眩术。不管当时多美,时间一过,就会失效。”尉迟兰廷捻起了她手心的沙,目光转向前方:“那边倒有真的。”

  河岸旁长了一株高大古老的芙蓉树,枝头缀着淡粉的花蕊。树下有一个卖河灯的小摊,摊前人头涌涌。

  桑洱好奇地走过去,这小摊儿还挺别出心裁,河灯都用芙蓉花瓣装点过,手艺很好,还附赠笔墨,供客人使用。

  毕竟河灯本身是祈福用的,若写上特殊几行字,效果好像就会翻倍。

  怪不得这家店生意那么好。

  既然来了,怎能错过这个节日专属活动。

  桑洱买了一盏河灯,和掌柜借了笔墨。可惜,河边没有桌椅可以让她趴着写字,桑洱愁了愁,忽然看见尉迟兰廷的腿。

  有了!

  尉迟兰廷的腿很长,右膝垂下及地,左膝平行于地,完全可以被她用来垫着写字。

  桑洱摘下了帷帽,面对面与他蹲在一起,趴在了他腿上,垂着小脑袋,认认真真地一笔一划地画着小河灯。

  两人挨得很近,她的额头几乎能擦到尉迟兰廷的心口,后颈也能感觉到尉迟兰廷的气息拂在上面,有点痒痒的。

  尉迟兰廷低头。他本来还在想,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傻子,能在河灯上写什么。

  看了一会儿,才发现桑洱在画画。

  用墨水勾勒出了一个简笔画小人。

  尉迟兰廷睨着她的笔尖转动,略微揶揄,低声调侃道:“嫂嫂的字写得一塌糊涂,画倒是不错。”

  那当然,生前的她,可是靠着吃画画这碗饭为生的——桑洱腹诽。

  虽然线条很简单,但很传神,不难猜出这个小人正盖着被子睡觉。

  尉迟兰廷不明所以。放河灯是为了祈愿,她这是在祈愿以后能多睡懒觉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