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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三天后。

  午时,一个侍女按时送来了食物。

  等人走了,桑洱打了个呵欠,用勺子拨了两下饭,移开了那个食盒,到了最底层,愣了一下——这儿居然藏了一小包还暖呼呼的龙须酥。

  昨天还没有的。

第31章

  桑洱撕开纸袋,里面装着一颗颗雪白松脆的小球,奶香味飘到了空气里。

  在姑苏,她只吃过一次龙须酥,也只有一个人知道她喜欢吃。不难猜出这是谁的手笔。

  这算是打一棒子,又给一颗甜枣么?

  桑洱“咔嚓咔嚓”地咬了一口龙须酥,心想。

  大家都知道傻子不记仇,所以,伤害傻子的代价很低廉。甚至不需要费心去哄,只要随便给一点不值钱的甜头,傻子就会傻愣愣地回来,继续摇尾巴。

  尉迟兰廷对于掌控人心这件事,大抵很自信。

  怪不得在原文里,原主最后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以小傻子的智商,不栽倒在他的手心才怪。

  自以为玩弄着人心的人,却不知道,事情早在一开始就脱离了他的掌控。

  在这具不谙世事的傻子躯壳里,住了一个正常的灵魂。

  既看见了他的好,也记住了他的坏。

  ……

  另一边厢。

  密不透风的昏暗房间里,弥漫着苦辛且怪异的药味。

  尉迟兰廷浸泡在浴桶里,澄莹的热水没过了他的心口。才一会儿的功夫,水就泡得漆黑如墨汤,窥不见底。蒸汽凝成了水珠,自他的鼻骨一路滚到人中。殷红的唇早已失了所有血色。

  他的右臂垂在了桶沿外。本来肌理修长、肌肤如玉的手臂,现下却骇人至极,紫黑又肿胀。

  在清静寺的时候,明明只是被僵尸的指甲划了一道伤痕。如今,尸毒竟已迅速蔓延过了半条手臂。在小臂上,斜斜地用匕首割出了几道放血的伤口。乌血缓慢地沿着指尖,滴入了下方的一个盆里。

  凡是尸毒流经之处,都会传来剧痛和麻痹。

  尉迟兰廷却阖起眼,仿佛没有任何痛觉。忽然,他睁目,冷淡道:“出去。”

  屏风后,绮语停住了步伐,手里还捧着换药的东西。透过雕花的屏风,隐约看见了那道背影,仿佛感觉到了渴意,咽了咽喉,恳求道:“主子,您的右手中了尸毒。还是让我来服侍您,给您换伤口的药吧。”

  这时,门外传来了方彦的声音:“你出去,我来给他换吧。”

  绮语一顿,慢慢低下了头,让人看不清神色。依言放下了手中之物,退了出去。

  等她走了,方彦谨慎地将房门锁上了,一回头,就听见屏风后传来了起水声。

  片刻后,尉迟兰廷已擦干身,穿好了衣服,将湿发捞到了一侧的肩前,坐到椅子上,瞥了方彦一眼,问:“办妥了?”

  方彦:“……”

  自打在清静寺遇到伏击后,尉迟兰廷的状态在今天早上才稍好一些,可以下床走动了。

  方彦背着别人过来,向他报告了外界这些天的情况。尉迟兰廷听完,沉吟了下,就吩咐方彦去跑腿——上街买一包龙须酥,还指定了只要姑苏河边某个摊档卖的龙须酥。

  方彦难免有种自己正在牛刀杀鸡的感觉,且十分莫名其妙。

  “送进去了,应该已经吃了吧。”方彦无奈地说,走上来,打量他那只手:“你呢,伤口怎么样了?”

  尉迟兰廷轻描淡写,显然不欲多谈:“在恢复。”

  方彦皱眉,道:“都这样了,你还能去九冥魔境吗?”

  “不去也得去。”尉迟兰廷平静地说:“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方彦沉默了。

  尉迟兰廷对他有救命之恩。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袁平蕙还活在世上。尉迟兰廷也不是现在的二小姐,而是男孩子的打扮。

  后来,方彦脱离危险后,想回去找他。去到才发现那座囚禁着他们母子的宅子,已经空置、落灰了。

  方彦当年的恩人兼友人,已死于其母刀下。

  而他甚至连对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十几年后,在机缘巧合下,方彦与尉迟邕结识了。在一场宴席上,他再见到了尉迟兰廷,才惊觉故人没死,还缩骨成了女子的模样,蛰伏在了尉迟家。

  就这样,方彦毫不犹豫地倒戈了,成为尉迟兰廷刺入敌营的一杆枪。

  而大概是因为幼时的相识,尉迟兰廷对他,也比对待旁人更信任。方彦不但知道他是男人,还很清楚他命不久矣。

  方彦低下了眼,看向了尉迟兰廷那只惨不忍睹的右臂。

  正常而言,修道之人,中了尸毒,以灵力压制、调息,绝不至于蔓延这么快,酿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但尉迟兰廷和别人不同。由于某个原因,他的灵窍在十二三岁时就被锁死了。

  奔涌不息的灵力源泉,被掐得半死不活。不仅无法修剑,身子还因此日渐衰弱,元寿缩减过半。

  区区一个凶煞聚邪阵,就能去了他半条命。

  本以为这是一个无解的困局。但在几年前,九冥魔境打开时,尉迟兰廷却意外发现了解决的关键就在其中。

  所以,这一次修仙大会对他至关重要。若不能抓住九冥魔境开启的机会,尉迟兰廷恐怕活不到九冥魔境下次出现的时间。

  方彦叹了一声,这时,听见尉迟兰廷说:“去替我办一件事。”

  重伤初愈,他的声音也有些低微。

  “什么?”

  尉迟兰廷的左手食指轻轻敲了敲桌子,这是他思索时的习惯,慢慢地才说:“从今天开始,绮语就是你的侍女了。我记得你在南方有片祖地,让她去那里照顾你年迈的父母吧。”

  当年,一个老哑奴冒死帮他圆了谎,立住了二小姐的身份。绮语就是对方的孙女。

  他不介意照拂哑奴的亲人。

  但前提是,对方没有一丝一毫僭越主仆关系的心思。

  任何多余的情感,最后都会是他的牵绊。

  ……

  自从收到龙须酥后,每一天,桑洱都会在食盒底层找到新鲜热乎的“加菜”,都是姑苏本地有名的小吃。

  每日一样,绝不重复,换着花样投喂她。

  渐渐地,猜测今天打开食盒会看见什么东西,竟成了桑洱的一种乐趣。

  桑洱:“感觉就和开盲盒差不多啊。”

  系统:“……”

  十天后,桑洱的禁足惩罚被解了。

  起因倒不是卞夫人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一封来自于凤陵冯家的急信。

  信中写道,冯家的太夫人,即是原主的奶奶,年老病重,时日恐怕剩余无几。冯家人希望桑洱能回家一趟,说得直白点,就是去见太夫人最后一面。

  在原文里,这位太夫人是一个慈祥又健忘的老太太,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姓甚名谁、亲人有谁。因年事已高,早已两耳不闻窗外事,在后宅颐养天年了。虽然管不了家里的事,但在冯家,她却是最疼爱原主、让她感受到亲情之温暖的长辈。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隔代亲吧。

  现在,这个唯一对原主好过的长辈病重,桑洱作为借用原主身体的人,肯定是要回去见她最后一面的。

  而按照道理,她的新婚丈夫尉迟邕也要一起回去。

  修仙大会下个月在蜀地的昭阳宗举办。尉迟邕有岳父家提供的线报,知道九冥魔境会在那时打开。但很不巧,因为清静寺的事失败了,卞夫人与他都遭到了反噬,元气大损。

  为了不影响仙猎大会和九冥魔境里的表现,尉迟邕需要养精蓄锐。

  他知道,清静寺那件事后,尉迟磊已经开始怀疑卞夫人了。所以,尉迟邕知道自己更应该在明面上撇清关系,免得火烧到自己身上。如果一直住在家里又不露面,那就等于不打自招。

  于是,前几天,他就借“外出除妖”之名义,藏身于姑苏一个秘密别庄里休养。这次,自然不可能同行。

  而这边,桑洱又急着出发。最后,还是尉迟家为她安排了随行家仆,低调地护送她去凤陵。

  翌日,天蒙蒙亮,桑洱就坐上了马车。

  时近十一月,天气也越来越冷。桑洱怀里抱着一个袖炉在暖手,头歪在兔毛软枕上,昏昏欲睡。

  这时,马车的门忽然被打开了。有寒风灌入,很快又被掩上。

  桑洱迷迷糊糊地以为是冬梅,睁开眼缝,见到来者取下了披风的帽子,露出了一张雌雄莫辩的艳丽面容。

  只是,比起之前意气风发时,他的脸色显得苍白得多。大概是伤势未愈。

  瞧见桑洱一下子瞪圆了眼,袖炉也拿不稳了。尉迟兰廷视线一定,眼疾手快地伸手接住了这圆滚滚的暖手炉,笑了一下:“嫂嫂,早安。”

  迎着桑洱迷惑的目光,尉迟兰廷坐了下来,泰然自若地说:“这趟我与嫂嫂同去,反正也顺路,也算是代兄长拜会你的家人了。”

  顺路?

  桑洱想了一下。凤陵确实位于蜀中和姑苏之间,离蜀地更近一点。虽然没有那么精确地位于后两者的直线连线上,但也确实是顺路。

  之前,桑洱在尉迟兰廷的房间里装睡时,偷听过他和方彦说话。

  看来,代兄长陪她回家是借口,尉迟兰廷只是想尽快去蜀地看看而已吧。

  桑洱的指腹顺着袖炉的花纹摸了摸,肯定地想。

  人员到齐,马车摇摇晃晃地前行,车轮碾碎了晨时未化的霜花。

  车厢里很安静,开了半扇窗,秋风漏入,将闷意挥散一空。

  桑洱抱着袖炉,闭上眼睛,蜷缩在铺满了软垫的一角,继续睡觉。

  尉迟兰廷支着腮,目光散漫地看着窗外。片刻后,却慢慢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肩。

  少了一颗枕在这里的小脑袋。

  冯桑很粘人,这两个月,总是尽可能地与他呆在一起。像粘糕一样,推开又会再次贴上来,仿佛是他身体缺失的一部分。

  尉迟兰廷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在那么多人里,她唯独看见了自己,喜欢黏着自己。

  而如今,桑洱搂着手炉,身体却歪到了与他相反的一侧,没有再靠过来了,不知是巧合还是生疏。

  尉迟兰廷捻了捻衣角,眼中掠过了一抹情绪。

  经陆路换水路再重新登上马车,一路披星戴月,几天后,他们抵达了凤陵。

  深秋时节,城中种下的许多凤凰木,树冠都已经变成了灿烂的金黄。

  凤陵的建筑,比起姑苏,少了几分柔婉精致,多了几分中正清和之气。

  一踏进凤陵的地界,桑洱浑身舒服了不少。大概与她这具身体的体质有关系。

  在凤陵,冯家因为凤凰的神话传说,地位斐然。不过,他们倒没有阔绰得像尉迟家那样,可以独占一座山头,府邸是建在城中的。地基比大街高出了十多级石阶,府内丹楹刻桷,别具一格。

  马车“吱”地停了下来。桑洱听见冬梅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少夫人,已经到门口了。”

  桑洱正了正衣领,慢吞吞地挪到了帘子前。

  为了今天,冬梅特意给她选了一套华丽正式的衣裳。派头是撑起来了,行动也因此变得笨重。马车离地有一定高度,待会儿可千万不能摔了。

  正欲抬手,眼前的帘子忽然被一只从后方伸来的手撩开了。

  桑洱有点意外,转眸。尉迟兰廷先于她下了地,递了手给她:“嫂嫂,扶着我吧。”

  缩骨后,他还是比冬梅高了许多。有他托着,桑洱稳稳地踩到了地上。

  由于提早传了书信,冯家人已经等在府门口了。

  和原主的记忆一模一样,冯家的家主留着黑须,身材清瘦,广袖白衣,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之意。其夫人,即原主的生母,则是一个丰腴雍容的妇人。

  看见了台阶下的马车,冯夫人隐隐有几分激动。

  在其身边,一个相貌清丽的粉衣少女搀着她,柔声说:“娘,当心楼梯。”

  这个人,就是原文里的假千金,冯菀。

  冯夫人虽已上了年纪,可保养很好,相貌熟美。看来,原主的外貌就是遗传自她的。假千金虽说比冯夫人年轻,但外表只能说是小家碧玉的类型,并不如冯夫人那么吸睛。

  说起来,原主在家里这么受嫌弃,除了自身原因,也有这位假千金时不时高明地拱火的缘故。原主一个小傻子,压根玩不过她,为此没少吃闷亏,最后只能躲着了。

  桑洱心里有数,不露情绪地环顾了一下四周。

  除了这三个人,原主还有两个兄弟。

  一个叫冯慈,年纪比原主小一岁,是其亲弟。

  虽然血脉相连,可冯慈并不喜欢笨笨的原主。他与假千金的感情非常好,只会喊她一个人做姐姐。对原主,则更多是以一个“喂”字来称呼。

  另一个叫冯茗,是原主的第二个弟弟,今年才十一岁。因当年出生时为早产儿,冯茗被父母纵得无法无天,叛逆又喜欢捣蛋,并不是好相与的小孩。

  桑洱:“……”

  系统:“……”

  桑洱:“这也太狗——”

  系统:“宿主,我知道你想吐槽什么,但是我们得尊重作者的个人风格。”

  原文作者一直以来都热衷于写各种狗血台词,什么“我要狠狠办了你”、“你逃我追,你插翅难飞”,不难推测出她平时喜欢看什么东西。

  但凡是真假千金文,十篇有九篇,都是“配角全员恶人”的设定,俗套与狗血齐飞,读者们一边看一边骂,一边骂一边追。显然是原作者会喜欢的题材。

  桑洱默默抬眼,仿佛已经看见了原作者邪魅地写下这段设定后,对读者说“你们都插翅难飞”的画面了。

  况且,这是一篇仙侠买股文,重心不在宅斗上,更不在冯桑这个小炮灰身上。以原作者的敷衍特点,才不会特意给非重点的角色编一大段原创身世。

  系统:“咳,其实也是为了合理铺垫原主的性格和行为。”

  桑洱:“也是。”

  正是因为原主有着处处遭人嫌的身世,才能解释她为什么会对随手救过自己的尉迟兰廷全心信赖,倾尽所有。

  说起来,今天怎么没见到那对兄弟?

  与此同时,冯家众人看见了桑洱,也有点儿惊讶。

  她安静地站在马车前,唇红肤白,翠绕珠围。不像以前一样只会讨好地傻笑,或者局促地弄衣服,看起来就和正常人差不多。

  冯老爷反应过来,率先扬起笑容,下了台阶,迎向尉迟兰廷。

  这种场面,尉迟兰廷向来应付得得心应手,带着浅笑与他寒暄,并让随行的人奉上准备好的礼物。

  冯夫人也快步上前,握住了桑洱的手,有些激动地说:“桑桑!”

  在这之前的三年,冯夫人对这个怎么都教不好、还总当众出丑的亲生女儿,有怨怼也有失望。

  但人就是那么奇怪的生物。分开后,身边寂寥了下来,冯夫人又开始有点不习惯,想念冯桑了。

  如今,看见冯桑似乎在姑苏过得不错,冯夫人的心也舒坦了几分,揉了揉她的手,打算说点别的。却没想到,桑洱缓慢而坚定地将自己的手抽了回去,没让她继续握着,目光瞟到别处,手指仿佛无意识地在空气里掸了掸,仿佛在掸看不见的脏东西。

  冯夫人:“……”

  然后,桑洱不着痕迹地退了半步,拉住了尉迟兰廷的袖子。

  从头到尾,都是拒绝的姿态。

  尉迟兰廷感觉到袖子的拉力,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

  冯夫人愣住了,望着自己空下来的手心,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冯桑巴不得天天粘着她,被摸一下头都会高兴半天。

  她并不知道,桑洱在来程时,就打定主意要和这家人切割关系了。

  冯家人对原主并不好。原主却一直在努力地讨好他们。不求能让自己的地位超过假千金,只希望能获得一些爱。

  相比之下,尉迟兰廷虽然也只是逗着她玩玩,没有真心。但最起码,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温柔的。

  又没有加班费,桑洱可不想维持原主的笨蛋人设,吃力不讨好地去舔冯家的人。

  反正,尉迟兰廷也不知道她以前和家人的关系如何。不如就从现在开始切割关系。

  系统:“宿主,OOC警告……”

  桑洱早就想好了反驳理由:“我怎么就OOC了?冯桑又没有蠢到不知道谁对自己好。和冯家分开了一段时间,遇到了真正对自己‘好’的尉迟兰廷,不再需要从家人身上索取爱了,因此不再舔他们。这完全是逻辑在线、合情合理的人物转变!”

  系统:“……”好像有点道理,让统无从下口反驳。

  那厢,寒暄完毕,冯老爷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微笑道:“来,大家都别光在府门站着了。长途跋涉,舟车劳顿,请进府歇息一下吧。”

  冯夫人回过神来,没细想刚才的事,也跟着说了几句场面话,望向尉迟兰廷,心中生出一丝感慨:早就听闻了尉迟家的二小姐的美名,今日近距离一看,其仪容之盛美,还真让人移不开眼。

  只就是长得有点太高了,比街上的男人都高,以后可不容易找夫婿。

  尉迟兰廷客气道:“请。”

  桑洱依旧拉着他的袖子,一起进了府门。

  冯家内部的结构与原主的回忆相差无几,进门是石屏风。

  琼楼金阙,树荫浓密,仆人成群,或好奇或讶异地看着他们。

  走在廊上,桑洱忽然感觉到有一道视线,自远处投来。

  在前方庭院的一棵凤凰木后,一个十一二岁、相貌俊秀的小小少年,正在偷偷看她。

  桑洱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己的第二个便宜弟弟,冯茗。

  因为早产体弱,冯茗很少能离府,更不能出去和同龄人一起疯,很需要玩伴。

  他与冯菀感情甚好。不过,冯菀文雅喜静,每次去找她,她要么在读书写字,要么就在弹琴。冯茗总不可能让对方扔了毛笔,陪他爬树捣蛋。

  冯慈是哥哥,小时候还好,长大以后,陪他的时间也不多了。

  在这个时候,原主毛遂自荐,来当他的玩伴。

  习惯了和聪慧的哥哥姐姐相处,冯茗最初不太看得上这个傻气的亲姐。但全府只有她愿意陪自己瞎闹。闯了祸,要打手板心时,原主还会替他受罚。

  记得有一次,冯茗不见了一颗喜欢的玻璃珠。原主听说了,还跳进了膝盖深的池塘里,彻夜给他打捞。

  日子久了,冯茗也渐渐习惯了她,偶尔,也愿意叫她几句姐姐。

  不过,仅限于私下。

  在外面,别人问他姐姐是谁,冯茗的回答永远是冯菀。

  在原主的记忆里,冯茗和她最后一次说话,是在她出嫁前的三个月。

  冯茗年纪小,一直以来,对大人的事都不太有概念。

  半年前,冯家和尉迟家的婚约最终确定了要换新娘。来到婚礼前夕,这个消息终于压不住,传得整个凤陵都知道了,无数人在议论。为此,冯菀大病了一场,高烧不退。

  冯茗知道后,又听了下人的一些非议,一气之下,跑到了原主面前骂道:“你就不该回来我们家,心术不正,抢了菀姐姐的夫君,害菀姐姐哭得那么伤心!”

  当时原主呆住了,有些无措地捧起了一个球,讨好地蹲下来,想陪冯茗玩。但被冯茗一把推开了,球也滚到了远处。

  几日后,冯茗在池塘旁玩耍,意外落水,受了凉。

  等病好时,原主已经去了姑苏。冯茗错过了最后一次见她的机会。

  一段时日后,冯茗渐渐回过味儿来,才意识到自己那天似乎有点口不择言,有了几分后悔。

  这次,一听说冯桑要回来,他就坐不住了,跟着父母来到府门迎接。见到马车从大街的尽头渐渐驶近,忽然有些儿怯,又跑了,藏到了树后。

  冯茗已经打了很多次腹稿,想好了等一下见到冯桑,第一句话要说什么。

  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和冯桑闹脾气了。

  每次,只要他主动邀请她一起玩,再别别扭扭地喊一声姐姐,冯桑就会立刻笑弯眼睛,满足地看着他。

  冯茗躲在树后面,眼看着那道身影越来越近,心脏咚咚直跳,莫名紧张。

  却没想到,桑洱的目光掠了过来,却仿佛只是看见了一个无关之人,无动于衷地转到了别处。

  多一眼都没有看他,就与之擦肩而过了。

  冯茗僵住了,有点不敢置信。

第32章

  桑洱并不是没有看见冯茗那难以置信的僵硬神色,但她根本不在意他的想法。

  当初那一个会无条件惯着冯茗的傻子姐姐,早就不存在于世间了。

  回到娘家,桑洱很自然地住进了原主以前的闺房。

  尉迟兰廷作为远道而来的贵客,被安排在了府邸内朝向最佳的客房里,与桑洱住的地方相隔不远。从尉迟家来的随从,也受到了很好的款待。

  这一趟,本来就是为了见原主病重的奶奶才回来的。桑洱在房间喝了两杯水,休息了片刻,就去见了她。冬梅则留在了房间里给她收拾东西。

  估摸着他们也要在这里住上几天,衣服总不能一直塞在箱子里。

  太夫人的房间里烧着暖炉,十分安静。地面铺着毯子。

  榆木软塌上,躺着一个苍老妇人,青丝白雪,相貌是很慈祥的。形容憔悴,两颊瘦得凹陷,眼眶下弥漫着黑晕,行将就木的模样。

  在原主的记忆片段里,这位太夫人可以说是冯家的一股清流。桑洱一看见她,就有淡淡的亲切感油然而生,轻轻牵住了她放在被子上的那只长满老人斑、枯瘦如柴的手。

  在这个世界里,并没有“修道就能长生不老”的设定。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不管是何来历、出身,最终都逃不出生老病死、六道轮回的规律。

  箐遥真人那种凤毛麟角的仙宗之首,道行已经登峰造极了,其寿命也只不过比凡人长了几十年而已。

  纵然已年迫日索,看见桑洱来了,看得出冯太夫人还是很高兴,人也连带着精神了不少。

  桑洱在房间里待了一个时辰,陪老人喝了点粥,等对方疲惫地睡去了,将老人的手塞回被子里,退出了房间。

  他们一行人在傍晚前下马车。此刻,天已经暗下来了,云边的艳红残阳被沉沉的夜色所覆没。

  廊下孤灯盏盏,晚风苍凉。

  这个点儿,正好能赶上晚饭时间。

  毕竟迢迢千里地回家,又带了夫家贵客,冯家今晚要在府中那明亮华丽的宴客厅里给他们接风洗尘。

  一张梨花木大圆桌,除了原主第一个弟弟冯慈,其他人都到齐了。

  冯父乃健谈之人,能言善道,冯菀也不怕生,席间的气氛由他们主导,倒也没有冷场。

  尉迟兰廷面带微笑,应答如常。

  往常,只要他不欺负别人,就会是这样的影帝模式。

  桑洱嘀咕。

  而另一边,冯母今夜却频频有些走神。

  按照习俗,接风宴不仅要准备主人家乡的菜,也要备一些客人喜欢的菜,免得人家吃不惯。

  由于这是和尉迟兰廷的第一次见面,厨房所备的姑苏菜式,都是比较经典不出错的。轮到准备凤陵的菜式时,那新来的厨子特意过来问了冯母,说冯桑小姐喜欢吃什么。

  那一刻,冯母茫然地一张嘴,脑子里却是空白的。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不知道冯桑喜欢吃什么。

  冯母对养女冯菀衣食住行方面的喜好,都称得上是了如指掌,倾尽宠爱地养大了她。可对于一起生活了三年的亲生女儿,却干巴巴的,挤不出一字半句。

  在冯桑出现前,他们一家人吃饭的座位,是父母居上。冯母左边为长女冯菀,冯父右手是次子冯慈,冯茗最小,坐在了姐姐和哥哥中间。

  冯桑被接回来后,便坐进了冯茗和冯慈间。冯母每次抬起头,都能看见她缩着肩,捧着碗,低头吃饭。在初期,不敢将筷子伸得太远,只会夹放在自己面前的那盆青菜。

  坐她旁边的冯慈都看不过去了,时不时就会抬筷夹肉,放进她的碗里。

  他们聊的话题,冯桑听不懂,亦搭不了话。偶尔理解了浅显的意思,她就会慢半拍地露出傻气的笑容。

  但是,在今晚,不管冯母抬头看了她多少次,对面的桑洱都不曾露出一点捧场的反应。

  她熟练地握筷夹菜,安静地喝汤。不再像以前那样,总是觑着他们的脸色,试图融入他们了,连眼神交流也没有。

  比起亲人,更像是位置不够时,和他们拼桌吃饭的陌生人。

  冯母:“……”

  冯母有点儿食不下咽,搁下了筷子。

  人心是有偏向的。事实上,为人父母,也不能保证自己时时刻刻都能一碗水端平。偶尔厚此薄彼了,自身是不会察觉到的。

  但是,偏心到了这样的地步……真的还是“无心之过”吗?

  不是的。

  这是习惯性的轻忽和有恃无恐。

  是“我对她已经很好了”的自欺欺人。

  大概便是这个原因,今天在府门外,冯桑才会生疏地抽回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