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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母拧眉。

  细想下来,这件事确实是她做得不够好。那便趁这次机会,看怎么补偿一下冯桑,把人哄回来吧。

  与此同时,坐在对面的桑洱,却完全没有留意冯母的表情,只在心里想——没料到这缺德的冯家请的厨子,做菜还挺好吃。

  尤其是那味甜皮鸭,皮酥肉嫩,可以打十分。

  要是之后可以打包一碟在路上吃就好了。

  系统:“……”

  顶着冯家几人时不时投来的一瞥,桑洱丝毫不恘,一直吃个不停。

  她没必要装作筷子用得不好,反正已经在尉迟家待了一段时间,完全可以解释为那边的人特意教过她这方面的礼仪,所以才会进步神速。

  另一边厢,坐在桑洱身旁的冯茗,也有一点儿心不在焉。

  在过去那三年,冯桑和他们熟悉起来后,每逢一起吃饭,都会给他剥虾壳、颤巍巍地夹菜。

  她的脑子不灵光,却能将他喜欢和忌口的食物记得清清楚楚。由于体弱,冯茗不能吃太辣的东西,却又馋嘴。冯桑便会认真地低头给他挑走辣椒。

  但在今晚,却再也没有了这样的优待。

  冯桑明明就坐在他身边,却全程都无视了他。

  难道还在为之前的事生气吗?

  冯茗默默地抵了抵后牙槽,有点不熟练地伸筷,夹了一片肉,放进了她的碗里。

  三年来,冯桑给他夹了无数次的菜。这是他第一次对她做同样的事。

  这下,她该明白他的意思了吧?

  桑洱倒是没有幼稚地拒绝。

  只是,直至这顿饭吃完,那块肉还孤零零地躺在她的碗底,没有挪动过。

  没有得到意想中的回应,冯茗捧着碗,心口堵得更慌了。

  宴尽后,桑洱早早回了房间,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扑在柔软的被子上,滚了两滚。

  窗户敞开,夜空寂寥。明月被乌云蒙住,只余一个模糊的轮廓,隐隐透出。

  秋季的空气很清凉,又带了点儿潮湿。大概又快要下雨了。

  桑洱呈大字型躺着,看着天空发呆。

  从清静寺的剧情至今,炮灰指数变成了3800/5000,降得极慢。

  但是,不必着急。

  因为,随后要来的修仙大会,才是重头戏。这部分剧情不占个几百点都说不过去。

  原因很简单——原文的正牌女主,就是在【修仙大会】篇里第一次登场的。

  不错,正牌女主是一个带着系统的穿越女,可以随便跳跃时间、回到过去。但在故事行文上,总会有一个首次出场的节点。

  修仙大会,就是这篇买股文的序章。

  对于这位正牌女主的庐山真面目,桑洱已经好奇很久了。模模糊糊地思考着之后的事,她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在梦中,感觉到有雨丝飘到了面上,桑洱冻得鼻子一抽,打了个喷嚏,醒了过来。

  外面真的下雨了。

  闪电飞光,轰鸣不绝。

  于此同时,她的脑海里加载出了一段新剧情——

  【秋冬季节,雨水不断。

  雷声中,冯桑颤抖得像一块挂在风中晃荡的腊肉,吓得泪眼汪汪,夺门而出,决定今晚要粘着尉迟兰廷。】

  桑洱:“……”

  又来了,为什么这个作者的比喻,总是那么地清奇、有毒?

  系统:“请宿主在十分钟内填补该段情节空缺。事成后,将减除炮灰指数50点。违规或超时完成,则惩罚增加500点。”

  吐槽归吐槽,这段剧情倒是在桑洱的意料之中。

  毕竟已经开了“怕打雷”的头,而尉迟兰廷是她目前最信任、最亲近的人。每次雷雨天,她无一例外都会去找他保护自己。若有一次不同,以尉迟兰廷之多疑程度,很难不怀疑她之前是在装模作样,从而,动摇人设的根基。

  冯家的府邸比尉迟家的小得多,找起路来也更方便。遮雨的曲廊四通八达。桑洱掩着头,很快找到了尉迟兰廷住的地方。

  院中,幽静漆黑。尉迟家的侍从并不住这里。

  桑洱揉了揉肩膀,走到门口,忽然发现,自己这次居然安全上了楼梯,没有在尉迟兰廷的门口摔跤了。

  啊哈哈哈,她终于破掉这个Flag了!

  系统:“……”

  隔门可见房间里乌灯瞎火的,难道尉迟兰廷已经休息了么?

  这可真意外。以往,这个时间,他大概率还是醒着在看书的。

  在“爬窗”和“老实敲门”两个选项里,桑洱犹豫了一下,把心一横——算了,限时十分钟,现在时间已剩余无几,还是直接上吧。

  桑洱熟门熟路地从窗户翻了进去,刚摸到床帏附近,她就听见尉迟兰廷的声音从帐后传出:“你为什么每一次都喜欢爬窗进来?”

  声线低柔,仿佛带了浓浓的倦意。

  他原来醒着,那更好办了。桑洱微喜,踢掉了鞋子,自来熟地爬到了床上。忽然,她的手按到了一只冷冰冰的手。

  桑洱懵了懵。

  若不是这只手的手指蜷了蜷,她几乎要以为这是一只死人的手。

  不对啊,明明盖了被子,尉迟兰廷的身体怎会这么冷?像冰冻过的尸体,透出阴森森的寒意。就这么着地躺在被窝里,不会很难受么?

  系统:“是之前清静寺事件的后遗症。”

  桑洱眨眼,明白了。

  也对。还不到一个月,哪有那么快就恢复?

  这是他的左手。桑洱想看看他被僵尸划伤的那只手如何,爬到了他的身上,努力地探身摸索他靠墙那侧的手。

  很快,她的手腕被摁住了。

  尉迟兰廷的声音听不出情绪起伏:“你摸够没有。”

  他身边的少女一下子不动了,忽然抽出了手,下了床。

  却不是出门。

  她打开柜子,费劲地抱出了一床被子,哒哒哒地跑了回来。听声音,仿佛是来不及辨认鞋子,而穿错他的鞋。

  她将被子盖在了他的身,自己也爬进了被窝,握住了他的手,牵引着,往她的身边拉去。

  尉迟兰廷皱眉,不明白她要做什么。

  片刻后,他的指尖隔着一层衣裳,触到了炙热的身体。

  身边的人轻微哆嗦了一下,却丝毫没躲开,还迎着他的手,往前躺了一点。

  这傻子,自己明明也那么怕冷,却在用她的肚子给他暖手。

第33章

  黑黢黢的雨夜,这方小小的暖帐里,拱起了一大一小的两个山包。

  将一只冰冷的手贴在自己腹上,桑洱轻微一抖。

  作为一个合格的笨蛋忠犬型舔狗,是不可能对心上人的不舒服视而不见的。

  肉贴肉的方法很笨,却也很有用。慢慢地,这只手终于被烘得暖起来了。

  桑洱高兴地一眯眼,小心翼翼地低头,将他这只手放在唇边,呵了一口暖气,再塞回了被子里。

  接着,她笨手笨脚地钻出了被子,从他身上横爬了过去,睡到床的里侧,寻到了他的右手。

  将袖子撩起,桑洱才发现这只白皙漂亮的手,腕上几寸的地方,竟缠着一圈圈雪白的绷带,当即呆了一下,仿佛有点难过,抿了抿唇,故技重施,将它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贴到了肚皮上。

  在黑暗里,尉迟兰廷情绪不明地侧眸,望了她一眼。

  在桑洱过来之前,他已经在床上躺了一个时辰。

  血脉皮肉,一寸一段,如有寒冰凝结。盖多少被子,也捂不热身体。

  从清静寺受伤回来后的这段日子,身体还没养好,体内的那个东西又屡屡作祟,在加速蚕食他的寿元。

  身体是冷的,被窝也如同冰窟,没有温度。也就没有了对比。纵然难受,但冷着冷着也能不以为意了。

  直到这笨得不能再笨的傻子忽然出现,盖被子、搬暖炉,还连自己也搭了进来,露出了动物最脆弱的腹部,给他暖手。

  有了温暖的事物对比,方知寒彻入骨的难受。

  平日看着不胖,腹部的肉却软得不可思议。他的手被她强摁着,躲无可躲,仿佛要陷进那一身如水般娇嫩的好皮肉里。

  那是一种让他不习惯的,会麻痹人的暖意。

  甚至让尉迟兰廷不合时宜地想到了“疼爱”这个词。

  有个傻子在疼爱他。

  暖完了右手,桑洱的嘴唇微微泛白,吸了吸堵了的鼻子,爬了起来,似乎想挪到床尾,去给他暖脚。

  “行了。”尉迟兰廷开了口,声音低沉:“你在我床上动来动去,我还怎么睡觉?”

  桑洱一下子停住了,还维持着四足爬动的姿势,有点儿无措和委屈,仿佛一条想讨好人又被拒于门外的小狗,蔫了吧唧的。

  “你过来。”尉迟兰廷大发慈悲地往床的里侧让了让。

  蔫了吧唧的头一下子仰了起来,桑洱眼眸一亮,乖乖地爬了回去,躺在了他睡过的空位上,闭了眼。

  安静了片刻,她又不安分了,身体往被子的外面钻了钻,两只手摸向了他的头。

  “又想做什么。”尉迟兰廷抓住了她的手。三番五次被她弄醒,他倒没有不悦的语气,只是淡道:“以前从来没发现你夜晚这么闹腾。”

  他说完,便感觉那只小手挣扎了几下。

  尉迟兰廷迟疑了下,慢慢松开。桑洱呲溜一声从被窝里出来了,指尖抚上了他的太阳穴。

  指尖穿过他的青丝,轻柔而有力地揉着他头上的穴位。

  每一下力道,都恰到好处。

  这是原主从前在勾栏院时学到的。在欢场上,为了讨客人欢心,不仅要生得美、要知情识趣,这些杂七杂八的小技能,也必须掌握。

  原主没有知情识趣的优点。伺候人的小技能倒是学得不错。知道按哪里可以消除疲劳,按哪里又能助眠,让人舒服得昏昏欲睡。

  回来冯家后,原主还会时不时地替冯母以及弟弟冯慈按摩。

  果然,发现桑洱只是在给他按摩,不是要做什么奇怪的事,尉迟兰廷沉默了下,默许了她的继续。

  察觉到了他的默许,桑洱很高兴,按得更卖力更认真了。

  她不知道尉迟兰廷是在闭目养神,还是真的睡着了,毕竟他的睡相一直很好,从外面看不出来。倒是她自己,按了大约一刻钟,上下眼皮子就开始打架,忍不住歪在了被子上,睡了过去。

  翌日,两人双双起晚了。

  巳时初,笃笃的敲门声响起。尉迟兰廷的眼皮微微一颤,倏然转醒。

  屋内一片明堂。桑洱抱着被子,舒舒服服地窝在了旁边。尉迟兰廷坐了起来,青丝于背后交织,若有所思地盯了她片刻,收回目光。

  平时的他,浅眠至极。大雪落檐、惊鸟离巢的声音,也会听见。如今在陌生的地方、且还是身边有人的情况下,竟沉沉睡了过去,甚至还……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他一起身,旁边的人也被弄醒了,睡眼惺忪,哼了几声,磨蹭了一下被子。

  这时,外面敲门那人说话了,语气不太确定:“二小姐……请问,少夫人是在里面吗?”

  正是冬梅。

  原来,冯夫人娘家的几个姐妹,即是原主的大姨小姨都带着孩子过来做客了。刚才,冯夫人遣了一个婢女过来找桑洱,让她过去一起用午膳,叙叙旧。

  冯慈出门在外,今日午时,大概也能赶回来一同用膳。

  来到桑洱的房间,婢女敲了门,却没人应。其第一反应,自然不是“桑洱昨晚没有在这里睡”,只以为桑洱早起去了别处,就把事情和冬梅说了,让对方转达。

  等婢女一走,冬梅也心里没底,到处找不到人,直觉桑洱应该是找尉迟兰廷来了。眼见午宴时间越来越近,就跑了过来,碰碰运气。

  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两扇门忽然朝里打开。

  开门的人是尉迟兰廷。

  他似乎刚睡醒,垂目看人的模样懒洋洋的,冬梅的脸莫名一红,行礼喊了声“二小姐”,又朝里看去,更加吃惊了——因为桑洱还躺在床上。

  看样子,她不是一大早来找二小姐,而是昨晚就来过夜了?!

  冬梅赶紧跑了进去,小声转达了那婢女交代的事。

  桑洱拥被坐起,打着哈欠,听完后,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这些三姑六婆,全部都不是省油的灯。原主傻乎乎的,在这些所谓的聚会上,总会被明里暗里地对比,充当衬托别人的参照项。

  桑洱又不是真的不谙世事,才不会浪费时间去演丑角。

  系统:“毕竟是全员恶人的设定。”

  桑洱: “确实不掺水。”

  设定就是设定,桑洱从一开始就坦然接受了剧本,并没有立过对抗原文、改造恶人的远大目标。

  何况,只要尉迟邕还活着、还需要冯家的助力,她就不可能和冯家断绝关系。

  只是,接受设定,不代表就要逆来顺受。

  桑洱打算把冯家人全当成空气。不迎合也不改变,河水不犯井水地过完这段剧情。复杂的牵扯越少越好。

  冬梅愣住了:“少夫人,你不想去吗?”

  桑洱再次坚定地摇了摇头,黑白分明的眼眸看着她。

  冬梅早就知道自己的主子在冯家过得不怎么样,但没想到她这次会那么干脆地拒绝。不知为何,冬梅有点儿为她的这份硬气感到高兴,露出笑容:“好,少夫人,我这就去告诉夫人的婢女。”

  冯府的宴客厅里,万事俱备,即将开宴。所有客人已经到齐。

  冯夫人旁边的座位摆着碗筷,却是空着的。

  今天,来的客人是冯夫人两个姐妹和她们的孩子。众人一边谈笑一边饮茶,气氛很热络。冯夫人的目光,却时不时会往门口瞟一眼。

  这时,一个婢女快步走了进来,面露难色,附在了冯夫人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

  冯夫人乍听,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在过去那三年,冯桑很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像今天这样直接拒绝,是前所未有的事。

  众人见她脸色不对,忙问是怎么回事,得知桑洱不来了,都神色各异。

  一个小表妹托腮,露出了一丝丝微妙的表情:“表姐嫁人了就是不一样。大老远回来家里一趟,也不来见见我们,这也太不给长辈面子了吧。”

  就坐在旁边、一直没吭声的冯茗忽然大声说:“烦不烦啊,我姐姐想来就来,想不来就不来,我娘都没说话,轮得到你开口吗?”

  那小表妹一呆,眼眶顿时红了。

  冯夫人轻斥了一声:“阿茗,你怎么说话的呢?”

  冯茗放下杯子,发脾气道:“我不吃了,烦死了!”

  他跑出了宴厅,来到了平时经常玩耍的小池塘边。吹着风,心口依然有种说不出的慌闷和憋屈。

  昨晚,冯桑一直没理会他。冯茗心情不太好,不免就想多了点,除了出嫁前那件事,自己是不是还有哪里惹了她。

  因此,一个夜晚都没睡好。

  或许是这个原因,刚才,那小表妹阴阳怪气地说话时,冯茗就敏感地想了起来,以前似乎发生过很多次类似的状况。

  当时,他年纪还小,只觉得这些人说的话听着不太顺耳,没有细想下去。冯桑每一次被人这样说,都会有点无措,似乎想开口。但是,没等她挤出一句完整的话,冯菀便会出来打圆场,看似在维护她一样,说:“好啦,你们都快吃东西,少说两句。”

  话题就这样被带过去了。

  但其实,回想起来,冯菀选择打断的时机,非常不妥。

  若她真的想维护冯桑,为什么不像他一样,直接截住那些人的话头?非要等她们你一言我一语,一唱一和地奚落完冯桑后,才轻描淡写地堵住冯桑自辨的机会。

  迟钝、嘴笨又半哑的冯桑,因此从没有得到辩解半句话的时间。

  当话题被转移走了,她就再没机会说出内心的想法了。

  仿佛哑巴吃黄连,默默被盖上那些不好的戳。

  反观冯菀,则总是因此得到维护姐妹、大度温柔的美名。

  冯茗望着晃荡的倒影里那张模糊的面容,愈加心烦意乱。

  他如今的年纪,就和当年的冯菀差不多,已经看出了那些人的问题。

  而冯菀,三年过去了,她却每次都挑那样的时机来出言打断,难道真的没有感觉到不妥吗?

  这么一想,就仿佛拔出萝卜带出泥。有很多类似的情景浮现在了冯茗的脑海里。

  他曾以为冯菀是完美的。不是他的亲姐,却胜似亲姐。

  如今却发现……从很多年前开始,真相或许就已经与印象相悖。

  不想承认,又不得不承认。这感觉真的,太糟糕太恶心了。

  冯茗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宴厅。

  冯茗是幺儿,被家里宠坏了是人尽皆知的事。尤其是冯夫人,平日里别说打手心罚他,连重话也很少说。他说出那么尖锐的话,又负气扔下满屋客人跑掉,倒也不算突兀,像是他做得出的事。

  唯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第一次当众顶嘴,是为了维护冯桑。

  宴厅内的气氛有点尴尬。很快,有人打着哈哈,安慰了一下那红了眼睛的小表妹,转移了话题。

  这顿饭吃到最后,桑洱没出现,冯茗跑了,连冯慈也没赶回来。

  不知道是因为身边空了的三个座位,还是因为冯茗说的那番话,冯夫人总觉得心口堵着股闷气,上不去,下不来,没吃多少东西,也回房休息去了。

  等宴席散了,冯菀的几个表妹都簇拥着她,嬉笑不止,说着姐妹间的话题,很快,又聊到了冯慈。

  冯菀微笑:“阿慈去了外地为父亲办事,我想,应当是路上被耽搁了,才没赶上午膳。”

  “也是,昨晚下了那么大的雨……”

  说那迟那时快,厅外忽然传来了一阵“少爷回来了”的骚动声。不多时,一个俊秀过人、腰悬长剑的少年,一边擦着身上的雨,一边踏入门来。

  似乎没料到这里坐了那么多女眷,冯慈明显怔了一下,目光在众人里略一逡巡,没看到要找的人,隐隐有点失望。

  冯菀站了起来,说:“阿慈,你回来了,路上辛苦了。”

  几个小表妹也跟着站起来问好,叽叽喳喳地邀请他坐下来,一起吃点茶点。

  冯慈哪会和她们坐在一起,婉拒后就离开了。

  一个小表妹喝多了茶,去了一趟厕所,回来后,神神秘秘地凑近了几人,说:“我方才在外面的花园里听了一嘴,原来,表哥之所以会晚了回来,是因为去程时在玉石铺订了一块上好的暖玉。回程时下大雨,山路堵了,他为了去取那玉佩,不得不绕了一点远路,才会现在才回来。”

  众人艳羡不已:“菀姐姐,表哥和你感情真好,冬天还没来,暖玉就给你备好了。”

  冯菀掩唇,有点不好意思地一笑:“我上个月有几声咳嗽,差点染了风寒。大概阿慈是记在心里了吧,明明不用这么麻烦的。”

  另一边厢。

  正所谓拒绝一时爽,一直拒绝一直爽。桑洱拒绝去赴宴后,心情极好,在尉迟兰廷的房间吃了点东西,就跑去陪冯太夫人了。

  太夫人这段时间的精神是一日比一日萎靡,不管用多少珍贵药材,都阻遏不了其衰弱。今天精神却是意外地好,颧泛红润光泽,还坐了起来,笑呵呵地说话。

  但周围的仆从神色却是半喜半忧。大概是因为,他们和桑洱一样,都想到了一个词——回光返照。

  桑洱在心底微微一叹,没说什么,任由老人握住她的手,摸她的头,直到对方睡着了才离开。

  已过了午时。天空阴沉,飘着细微雨丝。

  今天吃早饭时,尉迟兰廷的胃口明显不好。桑洱有点放心不下,决定过去陪他,快步往他的房间走去。

  穿过花园的小桥时,桑洱忽然听见背后传来一个惊喜的声音:“姐!”

  很陌生的称呼。

  桑洱顿了顿,回头。

  朝她跑来的是一个相貌很标志的少年,粗略一看,有点像长大版的冯茗。

  结合原主的记忆,桑洱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正是原主的第一个弟弟,冯慈。

  桑洱:“卧槽,他撞邪了吗?”

  系统:“怎么说?”

  桑洱:“那他怎么可能叫我姐姐,这个词不是烫嘴吗,以前他可从来不这样叫。”

  系统:“……我觉得他应该没有撞邪。”

  冯慈跑到了她面前,慢慢止住了步伐。

  刚才,他从很远的地方就认出桑洱的背影了。

  这真的是很奇怪的事。明明和冯菀在一起生活的时间更长。可在一群人里,冯慈总能更快找到冯桑。

  尤其是她的背影。

  在凤陵,冯慈有一众交好的朋友。他们不一定是仙门修士,有的只是普通人家的少爷。

  众人年纪相仿,经常相约在冯家后院的沙地上玩蹴鞠。

  天气热的时候,少年们汗如雨下,常弄得衣衫湿透,像是被大雨淋过。

  每一次,冯桑都会来捧场,眼睛亮亮地看他们奔跑、玩耍,还会给他送西瓜和冰品。她傻了吧唧的,不知道这些事可以吩咐别人做,老早就等在了大太阳下。

  等冯慈踢完一场,走下来时,冰品早就化成了一滩水,也不冷了。只有冯桑还当成个宝,捧在手上,弄脏了衣服也不晓得擦。

  那时的冯慈,也才十二三岁。同伴们都知道他有一个好看又温柔的姐姐叫冯菀,最近又认回了一个新姐姐,见状,都好奇地凑上了来,起哄打趣。冯慈正是爱面子的年纪。这个陌生又傻气的姐姐老跟着自己,他感到很别扭,当时,就梗着脖子,否认道:“她才不是我姐姐,她是我姐姐的侍女。”

  冯桑大概是听懂了。从那天起,每一次他们踢蹴鞠,她都只蹲在老地方偷偷看他。一旦和人对上视线,她就会像做贼一样,放下手里的东西就跑掉。

  仿佛怕多留一会儿,就会给他丢人。

  冯慈当时不觉得自己错了。长大一些后,回忆起小时候,才觉得,自己有点过分。

  只是,时间过去了太久。那些道歉的话,已经烂在了肚子里,说不出口了。

  她仓皇跑掉的背影,与那无数个炙热的午后合在一起,一直深深地印刻在冯慈的记忆里。

  以至于分别了那么久,还是能一下子认出来。

  冯慈匀了匀急喘的气息,拎着衣领,扇了几下风,走近了她:“姐,我刚刚在前厅没看到你,去了你房间,也没找到人……”

  他一边说,一边在观察她的表情。

  在从前,他主动叫一声姐姐,冯桑能开心很久很久。

  可现在,她的神色,却平静得近乎于漠然,仿佛在等他赶快把话说完,然后就各回各家。

  桑洱瞟了他的衣领一眼。看来,冯慈应该是刚进家门就来找她了,还没换下赶路的衣服。看着衣领皱巴巴的,有半干的雨水痕迹,下摆处,还凝了星星点点的黑渍,应当是马蹄踏地所飞溅出来的泥。

  这么着急找她做什么?

  冯慈用手背擦了擦汗,从袖中里取出了一个锦盒,有点讨好地打开了盖子,露出了里面的东西,给她看:“喏,我买给你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桑洱定睛一看。

  锦盒里放着一枚暖玉。椭圆形,丁香花的花纹。

  她的脑海里,倏地闪过了一件久远的往事。

  原主小时候被善良的农妇收养过。农妇死后,她被卖进了勾栏,身上只带着农妇留给她的一块小巧的椭圆形玉佩。

  不是暖玉,玉质也很普通。唯有丁香花纹雕刻得很精细这点值得一提。也是因此,才没有被农妇的赌鬼丈夫夺走。

  原主一直戴着它,将它视作亲人保护自己的幸运符。

  后来,来到冯家后,冯慈第一次外出收妖,受了轻伤。原主就将玉佩珍重地送给了他。

  可惜,这样的东西,冯慈有太多了。在伤好后,他将玉佩置到了盒子里,时间久了,便忘了它的来历,某次还随手赏给了小厮。

  不久后的一次家宴上,原主偶然在小厮的脖子上看见这块玉佩,第一反应是这人偷了东西,气得扑了上去,像一只护犊子的小兽,去抢那块玉。

  那天的场面闹得很难看,玉佩也摔成了几块,再难拼凑起来了。

  结果也能猜到,原主有口难言,被不明真相的父母罚了禁足。

  冯慈则是因为这件事,才终于记起,这是冯桑送给他的一个不值钱的礼物。但他不懂冯桑的反应为什么会这么大。他们家里,每个人的首饰盒中,比这昂贵的玉石多了去了。

  最后,冯慈向父母解释了缘由,让他们解了冯桑的禁足,还把自己珍藏的好玉都拿了过去,让原主随便挑,以赔罪。

  只是,原主并不领情。

  在冯慈看来,非常不可理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