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上一章:第31章
  • 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下一章:第33章

  系统:“屏蔽疼痛功能,针对的是锁魂匙的副作用,并不包括犯蠢导致的受伤。”

  桑洱:“……”

  唉,自作孽不可活啊不可活。

  尉迟兰廷出去了一趟又回来了,给暖炉里加了点炭火,在床边坐下,观她神色,蹙眉:“还是很不舒服吗?”

  桑洱点头,像被打蔫了的小白菜,抓住了他的袖子。

  尉迟兰廷瞥见她状若依赖的小动作。再说话时,语气比方才温柔了许多,道:“那我等一下出去给你捉鱼,今晚炖鱼汤给桑桑喝,好不好?喝完了就早点睡,今晚就不疼了。”

  这么软的语气。尉迟兰廷以为他在哄小孩子吗?

  就在这时,桑洱的脑海里,突如其来地加载出了一段原文——

  【在溪水里摔了一跤后,冯桑回忆起了小时候的事。

  被农妇收养的几年间,村子里的孩子不愿意和呆呆傻傻的冯桑为伍,冯桑只能自己玩。有一次,她不小心从荒郊的小山坡上滚了下去,又疼又委屈,坐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好在,在天彻底暗下来前,农妇循声而至,找到了冯桑,将她抱了回家。上药时,农妇还亲了亲冯桑哭花了的脸蛋,哄她说这样就能痛痛飞飞。

  自那时起,只要身体不舒服,冯桑就会逮着自己最亲近的人,撒娇索要疼爱。

  但在五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这样对她了。后来被毒哑了,更加说不出口。

  在此时此刻,当年的温馨回忆,不期然地浮上心头。

  尉迟兰廷最近对自己似乎也挺好的。冯桑脑海里灵光一闪,睁大眼睛,直白地要求道:“我不要鱼汤,我要你亲亲我。你亲亲我,我就不疼了。”】

  桑洱:“……”

  卧槽,来了,久违的羞耻剧情!

  太久没见到这种剧情了,居然还有点亲切感了是怎么回事?

  有句话说得好,傻子也要讲究基本法。尉迟兰廷最近对她不错,但不代表可以瞎提要求。这纯粹是给三分颜色就开染坊了。

  记得在原文里,尉迟兰廷并没有拒绝这个要求。但是,履行的时候,一点都不认真,不过吻了吻自己的手心,再摸了摸原主的头,就当成是亲了。

  可不就是在哄小孩子嘛。

  桑洱心想,抬起眼。

  尉迟兰廷的眼睛还凝视着她,在耐心等待她的答案。

  他的脸好近。

  傻子什么话都能说出口,无所避忌。桑洱却终究有点不好意思,于是,含含糊糊地念完了这段台词,比蚊子的嗡嗡声还难听见:“……我就不疼了。”

  尉迟兰廷果然没听清,眉心微蹙:“你说什么疼?”

  看来,要让他听清台词,才算是过关。

  蒙混不过去,桑洱决定速战速决,按捺下羞耻,不迂回了,直接道:“我说不要鱼汤。我要你亲亲我,你亲亲我,我就不疼了。”

  尉迟兰廷怔了下,眼眸微微转深。

  一股脑说完,桑洱松了口气。忽然眼前一暗。

  尉迟兰廷俯下身来,贴近了她。一瞬间已到眼前。然后,桑洱的眼皮一暖。

  那是落在她的眼皮上的吻。柔柔的,还发出了极其轻微的一声“啧”。

  桑洱眼皮颤栗了一下。什么情况,尉迟兰廷怎么没按剧本走?她回过神来,忙推了他一下:“不、不对。”

  “不对?哪里不对?”

  尉迟兰廷看着她桃花一样泛红的脸庞,吃惊过后水光潋滟的眼眸,非但没有退后,还逼近了她几分,反问:“不是桑桑自己要我亲你的吗?”

  “可……”桑洱一张嘴,又觉得争论下去会有点危险。忙息事宁人,缩进了被子里。可很快,被角就被人掀了起来。

  这次她被亲的是嘴唇。

  不止停留在表面,还吻了进去,浅浅地试探着她。

  这小傻子已经是这个年纪,也成了亲,但是,对男女情爱还是懵懵懂懂的。这么做,似乎有几分胜之不武,还有一点可耻与卑鄙。

  但只要想到在这之后,或许就能将她开始远走的注意力和心神都拉回自己的身上,尉迟兰廷就克制不住地想卑鄙。

  他本来就不是君子。

  这个人是他的。

  在一开始,就是这小傻子自己主动过来接近他、招惹他的。那么,他就不会让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也是在这一刻,尉迟兰廷才意识到自己的占有欲原来这么强。哪怕只是她的心的一丝偏离和走神,都无法忍受,一定要抢夺回来才行。

  ……

  突如其来的吻,让桑洱有点蒙了。更惨的是,她眼下是一条腿动不了的半伤残人士,想跑也跑不掉。

  亲吻自己的唇舌,动作倒是很温柔,带着一丝不熟练的克制和试探,缓慢,又进得很深入。

  桑洱挣动无果,脸颊涌现出了红晕,很快,乱颤的眼睫被一只大手捂住了。慢慢地,她有点儿放弃挣扎了。甚至,沉睡着的身体记忆被唤醒了,被深入的舌头顶到软腭时,仿佛启动了某个机关,她竟偏头,无意识地回应了他一下。

  这一丝微弱的回应,立即就被尉迟兰廷捕捉到了。

  ——这个小傻子,知道在接吻时要怎么样换气。

  还会迷迷糊糊地回吻。

  人不可能天生就有娴熟的吻技。这肯定是曾经与某个人一遍遍地吻过,才会熟能生巧,形成条件反射的迎合。

  ……是尉迟邕以前教她的吗?

  桑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突然感觉到自己的下唇被咬了一下,带了一丝泄愤和不满的意味。

  不知过了多久,尉迟兰廷才松开了捂她眼睛的手。看见她嘴唇熟红,眼皮也泛红,仿佛有媚气飘出来勾人,这让人想到了一个词——浪意。

  尉迟兰廷用指腹擦了擦她唇上的水渍。这回,不像上次给她涂胭脂一样,仿佛在漫不经心地逗狗,而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狎昵味道。

  方才俯下身,衣衫摩挲,尉迟兰廷的墨发也散了,唇是潮红的,俯瞰她时,像是刚化成人的妖怪在享用猎物。

  桑洱看了他一眼,就不敢再看,用被子蒙住了头,变成了鹌鹑。

  她听见外面传来轻轻的笑声。

  桑洱:“……”

  尉迟兰廷看着缩在被子里的人,挑了挑眉。

  她慌得被子都没拉好,露出来的耳廓泛着粉。看来小傻子未必也不会害羞。

  尉迟兰廷摸了摸她的耳朵,仿佛心情很不错:“我出去买菜了,你在家等我,脚疼就别四处乱走了。”

  等他离开,桑洱一举掀开被子,满脸惊恐。

  她能不惊恐吗?上一条路线里,谢持风也是突然发神经开始亲她,后面的剧情就越来越歪了。怎么现在连尉迟兰廷也……

  难道尉迟兰廷对她的某方面感兴趣?毕竟这具身体在设定里,五岁时就被老鸨摸骨摸出了不同,也算是沾了“天生尤物”四个字。

  可问题是,在买股文里,给女主戴绿帽的男人是要浸猪笼的。

  尉迟兰廷居然对身边的炮灰出手,这是要被叉出股票男主行列的节奏啊!

  又或者说,尉迟兰廷只是在逗她?

  也可能是剧情偏移的后遗症。毕竟他那么聪明的人,应该不可能看上一个傻子吧。

  桑洱混乱道:“系统,你出来给我理一理吧。”

  系统:“宿主,你无须纠结那么多,结局没有歪掉就没事哦。这些细节,不要那么在意啦。”

  桑洱:“……”

  系统这回答是怎么做到既敷衍,又有几分道理的?

  也是。谢持风路线当初也歪过,最终尘埃落定时,不也回归了正轨。而在尉迟兰廷路线里,桑洱的命运已经基本写定,她会在最后一次喂血时死亡。似乎没有其它的可能性了,即使结局有一点区别,应该也不会比原文里凄惨多少。

  系统:“对了,宿主,我又要提醒你了。作为舔狗,而且是结过婚的舔狗,你的设定是明白亲密行为的含义的。所以,如果尉迟兰廷愿意和你亲密互动,你应该非常高兴。记得主动一点,扑上去啃他。”

  桑洱:“……”又来!

  转眼,农历新年就到了。

  桃乡的过年气氛非常浓郁。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裁红布,添新衣。张贴春联,挂上红灯笼。

  爆竹声中一岁除,“噼里啪啦”的响声从大年初一早上开始就没停过,让人想睡个懒觉都不行。孩童们捂着耳朵,踏着铺满地的红纸,兴奋地跑开。窗外都是他们欢快的尖叫声。

  桑洱的日子也发生了变化。

  凡事开了头就停不下来。从上一次后,尉迟兰廷就仿佛食髓知味,变得很喜欢亲她。

  桃乡的百姓,若有不会写春联的,就会来拜托写得一手好字的尉迟兰廷帮忙。闲下来时,若不用修炼,尉迟兰廷就会用那些笔墨来教桑洱写字。她写对了,尉迟兰廷就会吻一下她,笑着说这是奖励。若是写错了,他还是会亲她一下,说这是鼓励。

  桑洱:“……”

  满肚子歪理,什么话都让这个亲亲怪说完了。

  因为舔狗守则,这种时候,桑洱是不会躲避的。被亲熟了,还会怯生生地回应他。或是顺从地张开唇,随便他亲。可不知为何,每当她回应,尉迟兰廷都会突然变得有点凶的样子。

  除了在这时候会有点凶,其它时刻,尉迟兰廷都对桑洱很好。好得桑洱都几乎忘记了,以前他是怎么恶劣地欺负过自己的。

  以前,在邻居看来,他们是寻常的小夫妻,桑洱还没有实感,最近倒还真有一点感觉了。

  习惯是很可怕的东西。如今,她被尉迟兰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亲密无间地同吃同住。

  天气好时,尉迟兰廷会带她去结冰的湖边一起捉鱼,还会陪她堆雪人、雪堡。怕桑洱冷,尉迟兰廷不让她摸雪太久,但他会帮她堆出她想要的形状。最后,牵着她的手回家。

  不管是什么时候,有时是一起看着夜空,有时只是一起在烤火取暖。只要接触到对方的目光,尉迟兰廷就会温柔地低下头来,与她交换一个长长的深吻。

  茫茫白雪所封存的一隅天地,芦苇荡上轻云飘。

  每日如此,互相依存。仿佛未来也会如此,地久天长。

  在农历新年时,两人一起做的新鲜事就更多了。做新衣服、互道新年快乐、在邻居的小孩来串门时给压岁钱。

  桑洱不是小孩子了,可还是得到了压岁钱。有尉迟兰廷的份儿,也有邻居大爷大娘的。

  桑洱两眼发亮,将这些压岁钱统统锁进了她的小木匣里。

  攒着攒着,似乎也差不多能攒够一件寿衣的费用了。

  这一个难忘而热闹的新年,在正月十五的元宵香气里落下了帷幕。

  过年以后,周遭大山的积雪,终于有了融化的迹象。第三次的渡血,也突然来临了。

  桑洱明显能感觉到,这一次,自己递手指给尉迟兰廷时,他有了几分迟疑。但在锁魂钉的折磨下,渡血最后还是顺利进行了。

  而这一次渡血的后遗症之严重,完全超出了两人的想象。

  那一日,晴空薄云,天气很好。

  昨天晚上,桑洱才喂过指尖血,快中午了也没醒来。

  故而尉迟兰廷没有叫醒她。一大早,就去湖边捉了鱼,炖好了汤。正眉头紧锁地想着桑洱的身体变化时,忽然听见了外面有人奔走相告,说邮驿那边有了动静,似乎是有人回来了。

  尉迟兰廷一听,匆匆赶到了那处,还真的找到了方彦的信。

  只是,比起立刻看信,尉迟兰廷看了一下太阳的位置,还是决定先回家。

  平常,如果他不叫醒桑洱,她就是睡到这个时间醒来的。

  刚回到家,尉迟兰廷就恰好听见桑洱的房间里,传出了重物落地声。他心里一紧,忙推门进去:“桑桑?”

  屋子里黑乎乎的,没人吭声。

  床上坐着一个人影,地上横亘一物。原来被推倒在地、发出声音的,只是一张椅子而已。

  “桑桑,你没事吧?”尉迟兰廷松了口气,走向床边,忽然,步伐一停。

  阳光照入室内,尉迟兰廷终于看清了桑洱此刻的模样。

  她的脸庞依然年轻饱满。但是,那一头乌黑润泽的青丝,已经有一大半变成了苍老的白色。

  桑洱望着他,神色懵懂,有点疑惑的样子:“你……你是谁呀?”

  尉迟兰廷的神色乍然凝固。

第48章

  不光是思绪凝结,尉迟兰廷周身的血液,仿佛也瞬间冷了几分。

  在僵了一刹后,尉迟兰廷若无其事地走上前去,柔声道:“桑桑,天气冷,先把衣服穿好,再与我开玩笑也不迟。”

  看见桑洱白头的异状,自然不可能真的相信什么都没发生。

  可人就是如此。因为不愿意细想,所以,下意识地自欺欺人。

  因为有了预感,背后的结果,或许是自己承受不起的,所以,才会这样粉饰太平。

  没想到,桑洱见他靠近,竟仿佛很害怕,往后瑟缩了一下。

  尉迟兰廷的手碰了个空。

  浑身骨节都泛起了不祥的森寒之意,又一寸寸地发着疼。

  天寒地冻,总不能就这样放任她只穿单衣,尉迟兰廷一只膝盖压上了席子,一边拿起旁边的厚外套,给她穿上了。

  但穿衣服的过程里,桑洱的陌生与抗拒,却是那么地真实,不似作伪,好几次都想躲到床角。尉迟兰廷的手微微抖着,给她扣好了衣裳的扣子,佯装看不见她的异样,道:“桑桑,你在这里等我,我去去便回。”

  可那略显仓促凌乱的步伐,终究还是暴露了他内心所想。面对这双流露出抗拒与陌生的眼眸,被刺得无法再停留片刻,只能转身匆匆逃离。

  农历新年过后,冰雪消融,天气趋于暖化。但暖阳的温度,却似乎暖不了他的身体。尉迟兰廷的脸色是惨白的,一动不动地在日光下站了一会儿,才发现,方彦送来的那封信,不知何时,已被自己揉成了皱巴巴的纸团。

  在此时此刻,这封轻飘飘的信,仿佛代表了某种意义上的宣判。

  尉迟兰廷展开了信。明烈的阳光反射在纸上,有点刺眼,字也模糊了起来。

  ——方彦在暴雪封山前,就已收到了尉迟兰廷还安好的消息。只不过,一直没办法让信件抵达桃乡而已。

  那么长时间的分别,足以让方彦查清楚锁魂钉和锁魂匙的相关记载。残本碎页流落各地,这花费了方彦不少功夫。但终究,还是把他们不了解的空缺信息都补全了。

  在最初,尉迟兰廷曾想过,锁魂匙的症状或许是轻微而缓慢的,后来这猜测因桑洱的吐血而破灭。近来,她又好转了些,仿佛重新攒回点希望。现在读到信,方知这不过是个开端。

  吞下锁魂匙后,宿体会开始流鼻血、吐血、身体间断疼痛。

  这是早期的症状。

  这傻子居然一次也没吭过声,说自己疼。

  笨了一辈子,只在这种事情上精。

  若是对早期症状一直置之不理,熬到了吐出乌血的时候,就无药可救了。

  第三次喂血,她将一夜白发,逐渐忘记身边的人和事。从断断续续地记得一些,到失忆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彻底遗忘。对她好的和不好的都会忘记,仿佛在一开始就没相识过。

  方彦的信中说,桑洱的失忆是一阵阵的。可这“一阵阵”,即使只有一两天,压在人的身上,也漫长得像是一辈子。

  尉迟兰廷想不明白,她以前明明那么喜欢他,满心满眼都装着他。

  忘记他后,却那么抗拒他。

  一天下来,桑洱都不肯出来。

  尉迟兰廷想让她吃点东西,她缩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好话说尽,诱哄,换上强硬的语气,再到低声下气地哀求,甚至想强行抱她出来了,都没办法。一次次伸出去的手,都败在了她退避、瑟缩的动作里。

  那推拒的力气不大,却足以将尉迟兰廷的强势与自信都击碎。

  没有其它办法了。尉迟兰廷只好去找了邻居那个和善又泼辣的大婶。相邻了那么久,邻居大婶也隐约知道兰夫人和正常大人有点不同,像个稚子一样。

  尉迟兰廷只隐晦说了桑洱不愿意吃饭。邻居大婶还是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那么灰败的神色,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帮忙劝劝。

  大婶劝成功了。

  尉迟兰廷站在院子里,眼神黑幽幽的,看着邻居大婶牵着怯生生的桑洱,带出房间,指着桌子上那热了一遍又一遍的菜式,哄她坐下吃。

  桑洱似乎也不认得大婶了,可她不排斥大婶,坐了下来,拎起筷子,忽然瞥见屋外有人看着自己,就低头缩起了肩。

  尉迟兰廷匆忙间转过了身,没有再留在这里碍她的眼。

  总归要让她吃一顿饱饭。

  心脏却空得可怕,泛着茫然而陌生的刺痛。

  明明抱紧了,却还是什么都留不住。得到了,又在朝夕间失去。

  天暗下来后,下了一场小雪。那座温暖的小宅子,如今却成了想逃避的地方。

  尉迟兰廷一直站在外面,身上冷透了,才慢慢地、忐忑地回到了家中。迎面,一个身影扑出来,抱住了他,担心地嚷嚷道:“兰廷,你去哪里了呀?我今天刚睡醒就见不到你了。”

  尉迟兰廷呆呆地站住,如坠梦中。

  回过神来时,他已紧紧地抱住了怀中之人,臂膀颤抖,许久,才在她懵然的挣扎和“兰廷你怎么啦”的疑问里,将她放了下地。

  ……

  桑洱自然没有真的失忆。

  也不是故意一会儿记得、一会儿不记得,来玩坏尉迟兰廷的。

  在原文里,原主记得尉迟兰廷的时候,便如以前一样喜欢亲近他。不记得他,或者只模糊记得他欺负自己的画面的时候,便当他是陌生人一样排斥、抗拒。

  为了切合原文,桑洱不得不在【遗忘】、【记得】的状态之间,不断地切换。毫无疑问,随着时间推移,前者会渐渐挤掉后者的空间。

  装傻和装失忆是两回事。越是熟悉,就越难装作不记得。

  抗拒和远离,似乎更能保证这场戏顺利演到终幕。

  失忆是间断且不预测的。对尉迟兰廷而言,折磨也是间断的,因为不知道刀子什么时候会落下,割得他浑身鲜血淋漓。又不敢离得太远,怕错过桑洱记得自己的时候。

  不管内心如何千疮百孔,绝望苦闷,在面对桑洱的时候,他也依然自控得很好。即使她一直后退,排斥自己。因为尉迟兰廷知道,若自己不控制好,或许就连站得离她那么近的机会也没有。

  当离开了房间,尉迟兰廷是什么表情,是否有彻夜难眠、辗转反侧,这些就没人知道了。

  桑洱以极快的速度衰亡了下去。短短数日,满头青丝已经全白。

  有时她会记得尉迟兰廷。但更多的时候是遗忘。甚至还忘记了该生活的基本技能,比小孩还不如。

  因为这段时间她的胃口不太好,尉迟兰廷也改变了饮食,今晚特意煮了鱼肉片粥。当他在厨房端鱼汤时,刚弯下腰,用抹布捧上了锅的两侧,忽然听到屋子里传出碗筷落地的响声。

  尉迟兰廷的神经仿佛被某种惧怕的情绪勒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冲了回去,夺门而入,就见到桌子上的碗打翻了,粥洒了出来。勺子仿佛没被拿稳,在地上碎成了两截。

  而本来坐在这里乖乖喝粥的人,已经不见了。

  尉迟兰廷脸色苍白,第一反应是看向外面的雪地。没有脚印,柴门也是锁着的。他略微松了口气,开始在屋子里找她。这里很小,很快,尉迟兰廷就找到了桑洱。

  她躲进了床底,最阴暗逼仄的角落,抱着膝,睁大眼睛看着他。

  “……”尉迟兰廷跪在地上,朝她伸出了手,勉力维持着柔和,声音很轻:“桑桑,怎么躲在那里,你出来,让我看看你有没有烫到。”

  热粥洒了一地,更多的,洒到了她干净的衣服上,成了半凝固状的污痕。

  桑洱双手扯紧了衣服,小声却坚定地说:“脏了。”

  尉迟兰廷僵住了。

  这个字眼,不知是巧合还是别的,又一次出现,仿佛一根尖锐的冷刺,狠狠地扎进那个曾经口不择言、肆意欺负她的自己的心里。

  尉迟兰廷深吸口气,哑声道:“不脏的,你出来,乖,我马上给你洗干净。”

  哄了许久,她还是不愿出来。

  尉迟兰廷就陪她一起待在这里,待到了半夜,桑洱困了,昏昏欲睡时,感觉到自己被人抱了出来,放到了躺椅上。

  一双手沉默地给她更换了衣服,擦了脸和手。

  在原文里,原主就是因为忘记怎么吃饭了,打翻粥碗后躲进了床底。只是,原文里哄她出来的人,不是尉迟兰廷,而是普通的仆人。现在没了仆人,尉迟兰廷就得自己上了吧。

  在那么低矮狭窄、空气又不流通的地方被迫蹲坐了一晚,桑洱是真的快睡着了。感觉到脸上有温暖的布巾擦过,她迷迷瞪瞪地睁开了眼,看见前方的人,一时没想起来【遗忘】状态还在持续,喃喃道:“……兰廷?”

  拿着布巾的人一顿,慢慢地,竟是蹲了下来,伏在了她的膝上,将脸紧贴着她的身体。

  明明身形那般高大,看起来,却又矛盾地显得很脆弱。

  仿佛一个遭到驱逐的彷徨无助的孩子。

  在桃乡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到下半年。

  在桑洱的头发彻底变白的短短数日后,他们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天午时,桑洱坐在院子的树下,隔着斑驳的树荫,盖着毯子晒太阳。

  忽然,她的余光瞥见柴门外面,有一人走近。

  桑洱好奇地转头看去,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方彦。

  而看见了桑洱现在的模样,方彦似乎也有点惊讶,盯着她那头银白的头发。

  在尉迟兰廷写信问他“吞下锁魂匙的人身体会变得怎么样”时,方彦已经大概有了预感。此时,见到桑洱的异状,他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查到的那些信息。

  但听说和预感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一回事。眼睁睁看着一个妙龄少女提早衰亡,仿佛是看着一朵美好鲜花的急速衰败,远远比想象中更有冲击力。

  “你……”方彦微微一叹,试探性地开口:“你家里有人吗?”

  “……”

  “你可认得我是谁?”

  桑洱没说话,默默后退了一点,那小眼神陌生又警惕,仿佛在打量一个趁她家里没人,过来搭讪的怪叔叔。

  方彦:“……”

  她似乎不记得自己了,方彦便没有硬闯,牵着马,站在柴扉外,安静地等候。

  透过旁边这矮墩墩的围墙,方彦打量着院子角落里放得整齐的簸箕、扫雪的扫帚,修剪有度的植物,还有前方打开着门的屋子里,显然也收拾得井井有条。

  在没有和尉迟兰廷取得联系之前,方彦相信他还活着,不过,在他的想象里,尉迟兰廷应该是过得不太舒服的,毕竟事发突然,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流落在外。结果,来到现场,方彦在各种细枝末节处,感觉到了家一样的温馨与安乐。

  一人一马停在柴扉外。不多时,方彦终于听见后方有脚步声靠近,他转头,望见一身布衣的尉迟兰廷。

  与数月前相比,如今的尉迟兰廷,已完全是青年的模样。但他身上本有的傲意和锐气,如今,却仿佛都被某种黯沉的阴翳遮了几分。

  方彦心下微惊,可还是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可算见到你了。”

  翌日,尉迟兰廷带着桑洱,与方彦一起离开了桃乡,来到了姑苏与蜀中之间的一座名叫敦桐的小城里暂居。

  说实话,桑洱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尉迟兰廷会在桃乡等到渡血全部结束。不过,一想到敦桐这座小城,正好就是原文里面,尉迟兰廷自主消失、韬光养晦时躲藏的地方,桑洱也就能理解了。或许,这也是回归主线剧情的一部分吧。

  敦桐城的环境比桃乡那种小地方要好得多。他们搬进了一间宽敞亮堂的宅子里,尉迟兰廷还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和理由,将冬梅从姑苏弄了过来,照顾桑洱。

  当看见自己的小姐还活得好好的,还会说话了,却变成满头白发的时候,冬梅激动极了,抱着桑洱哭了一场。

  除此以外,在新家里,还放了几个尉迟兰廷亲自挑选的下仆,以及他的心腹。桑洱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些心腹,但想也知道,尉迟兰廷怎么可能只有方彦一个帮手。只不过,他从来不在她面前摊开来说而已。

  在这些人里,桑洱还看到了一个很久没见到的人。

  尉迟兰廷曾经的侍女,绮语。

  绮语依然是当初那文静沉稳的模样,已是妇人的打扮,长发绾成了发髻,据说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嫁给了尉迟兰廷的一个心腹手下。

  桑洱听系统科普过,原来,这位绮语就是当年照顾尉迟兰廷的哑奴的孙女。怪不得他会留她在身边。后来不见她了,估计是被尉迟兰廷调去做别的事了吧。

  而如今,绮语之所以会回来,就是因为嫁给了尉迟兰廷一个手下,又身怀有孕,她的丈夫为了方便照顾她,才会带她一起过来。

  见到了桑洱,绮语行了一礼,似乎并不惊讶曾经的“少夫人”没死,还出现在了这里。

  桑洱住的是全府最好的房间。尉迟兰廷似乎还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冬梅,别的人不能进桑洱住的院子。

  这大概就是剧情线的彻底还原了。有了冬梅照顾她,尉迟兰廷应该不会再来了。毕竟,原文里的他就是把冯桑留给外人照顾的,自己忙着修炼的嘛。

  看来,过程歪了果然不要紧,快到结局就又给顺回去了。这下她可以躺平到结局了。

  夜晚,桑洱躺在冬梅用熏香熏过、又软又舒服的床上,幽幽地想。

  ……

  与此同时。

  这座府邸里,另一个安静的房间,响起了一个压抑的声音:“全都还没有消息吗?”

  方彦站在屏风后,为难道:“你这次那么突然地离开桃乡,我早说了不是合适之举。突然间还说要找……帮忙。你又不是不知道,魔修皆行踪诡秘,这事儿是急不来,万一……”

  “没有万一。”尉迟兰廷坐在了黑暗里,打断了他,眼底浮起了几分冰寒的血丝,喃喃着又重复了一遍:“没有万一。”

  没人知道,他这些天都经历了什么。曾寄望于离开桃乡后,可以寻找医者和修仙大能,却苦寻一圈,却没人能对付得了锁魂匙。

  不管夜里如何压抑、痛苦,白天时,也依然要露出温柔的面目对着桑洱,期盼她能有片刻记得自己。

  试过不顾一切地抱住她,似乎想借由这样的动作,去填补心底的空缺和恐惧。

  结果,只更加惹她害怕和抗拒。

  就是这样,在她记得他时,他必须继续强撑起精神来,将汹涌的情绪小心地藏在温柔的皮囊下,小心翼翼地回应她,扮演她喜欢的、正常的兰廷。

  当她忘记他时,他就必须后退,一退再退。

  难道余下的日子,就只能这样站在远处,看着她一点点地衰弱、死去吗?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