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唯宜辞职了,再次选择了出国,临走的时候曾经到事务所去找季天翼,当时林旭正好去找季天翼吃饭,三个人算是狭路相逢。

“照片是我找人拍的,他原来在国内片场当过摄影助理,很会找角度,我就是趁你不注意靠近你,他就拍出了好像我们拥抱的照片。”孙唯宜的神情略显憔悴,不过气色还好,她也不坐下,进了事务所直奔季天翼的办公室,推门看见林旭正趴在桌子上和季天翼玩笑,脸色约略发白,但还是说,“后来有一次我去找你,你正好开了邮箱,人却在一边睡着了,我觉得这个机会我等了很久了,马上就把照片发给了林旭。”

“我猜到了。”季天翼握住林旭的手,平静地看向孙唯宜。

“是吗?不过我不是来说对不起的,你们分手,本身是因为你们彼此不够信任,或者,林旭不够信任你。”孙唯宜笑得骄傲,“你不选择我,是你的损失而不是我的,我来就是告诉你这句话。”说完,翩然而去。

“后悔吗,一个爱你的人离你远去了。”看着孙唯宜的背影,林旭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说完自己都觉得懊恼。

“有点儿后悔,”季天翼逗林旭,“所以快点儿嫁给我吧,别让我脑子清醒了后悔得更厉害。”

对于结婚,林旭觉得她还需要考虑的时间,可是季天翼的妈妈已经打过电话来,说选好了明年的几个好日子,让他们挑一个。林旭不好回绝,幸好工作给她争取了一段时间,在上次他们发掘的遗址附近几公里外,施工过程中又有了新的文物出土,她想去做讲师的申请还没被批准,自然要随着研究中心的教授出发。

那天季天翼刚从广州出差回来,一下飞机就马不停蹄地出了一次庭,下午筋疲力尽地回家刚睡下,林旭上车的时候几次想给他打个电话,最后都没忍心按下通话键,只给他发了条短信。

“有紧急的情况,我先回去工作了,改天再联系。”

这一改天就是半个多月,这个遗址上面要通高速铁路,他们跟打桩抢时间,几乎夜以继日,好不容易把这方圆几百米的深坑收拾干净了,被租来当作临时仓库的老乡家,已经堆得到处都是坛坛罐罐还有数不清的陶瓷碎片。

后面的比对和整理工作比预想的还耗时耗力,可是她现在只想知道季天翼在做什么,她突然走了,他会不会想她?还有,这段时间,他为什么没有给她打电话或是发短信,还是她这里信号不好,他打了她却没有接到?林旭清理库房的时候就不免长出了几口气,结果她读研究生时的教授正好经过,听见了就来问她怎么了。

“我以前有条特别喜欢的项链,以为丢了,结果又找回来了。”林旭说,“我发现我还是很喜欢这条项链,可是项链曾经被我弄丢过,我觉得很对不起它,不知道还该不该戴着它。”

“你们这些年轻人想的就是多,有什么该不该的,关键是你喜欢不喜欢。喜欢就应该戴着,不喜欢就不应该戴着,不过话说回来,我可没见过你戴项链。”教授上下看了看林旭,隔了会儿才说,“不知道是条什么样的项链这么让你牵肠挂肚的,不过人家既然能自己找回来,就是和你有缘分,对于有缘分的人和事物都得好好儿珍惜。”

“老师,我说项链呢,你怎么扯到人身上去了?”林旭大囧,她表现得这么明显吗,明显到老师都看出来了?

“我是和你说项链呀,我有说人吗?!”教授哈哈大笑,转身走了。

回到住处,林旭给手机充满了电,想到这些天季天翼音信全无,也觉得自己走得太匆忙,与其说是工作催的,不如说是落荒而逃。

可是这些年她已经习惯了想念他,以至面对真人的时候,反而无措到幼稚的程度。其实老师说得没错,他们一次次地分开,可还总会一次次地重逢,这就是缘分,对待有缘分的人,应该要好好儿珍惜。这样想着,她按下了通话键,准备和他解释一下自己的情况,可是铃声长久地响着,却没有人接听。

“小林,小林!”反复几次,林旭正有些泄气和郁闷,隔壁的祝姐已砰砰地大力来敲她的门了。

“祝姐,出什么事儿了?”林旭放下手机,跑过去把门打开。

“外面…”祝姐手指着门口的方向,气喘吁吁。

外面怎么了,难道来了文物贩子,还是收购不成想硬抢?林旭能想到的让同事这么激动的就只有这两种可能,一时不知道是该先出去看看情况好,还是先报警好,结果一边的祝姐喘匀了这口气,已经推着她不由分说地往门口走了。

他们住的是农家的普通大跨院,门口拴着一条狗,只是这条土狗也有些怪,不停地打着喷嚏,林旭和这条狗玩得一直不错,这会儿也看着有趣,要不是心里有点儿害怕,真想停下来逗逗它。

结果祝姐一口气把她推到了大门口,浓郁的花香扑面而来。将近年底了,荒山野岭的怎么还有什么花儿能开出一股玫瑰和百合的混合香味?她诧异地往外看,却愣住了,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一片花的海洋,大朵的玫瑰娇艳绽放,在地上整整齐齐地摆成硕大的心形,花朵中间穿插着百合,拼成了她和季天翼名字首字母的花体。

而季天翼就站在红玫瑰拼成的“心”旁,看到她出来,立即大步迎过来,将手里的一个小花球放到她的手里,继而单膝跪地。

“林旭,嫁给我吧!”小村落里,一点儿事情都能引起轰动,此时门口已经围了上百人,听了季天翼的话,立刻乱成一团。有起哄的,有鼓掌的,也有替林旭答应的,这一幕是她再怎么也想不到的,赶紧手忙脚乱地想让季天翼快起来。

“你答应我我才能起来,不然怎么起来?”季天翼笑着看她,动也不动。

“就说一句话,就想让我嫁给你,没有诚意。”林旭瞄了一眼周围看热闹的人,小声嘀咕。

“好吧,我其实要说的不止这一句话,”季天翼用力地握着她的手,仰着头含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这几个月我想得很清楚了,其实不止这几个月,从很久以前,我就觉得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你。我成功也好,高兴也好,总想最先让你知道;我难受也好,生病也好,总想能握着你的手。林旭,我不想再和你分开了,一天也不想了,我想每天晚上最后见到的人是你,然后第二天早晨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人也是你,你能答应我吗?从今往后,一直到我们老了,死了,我们再也不分开!”

“你起来吧。”林旭的脸颊红红的,眼睛红红的,甚至鼻子也红红的,只用手拉他,“地上凉!”

“你还没答应我!”季天翼摇头,然后看着林旭眼中的泪啪嗒一声落在他的手背上。

“叫你起来就是答应了,你不起来我就反悔了。”林旭跺脚,突然指尖一片冰凉,再看时,一枚比几个月前他送的那枚戒指大很多的钻戒被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而他不容她多问,已经笑着起身,一把将她抱起,猛地转了个身。

他们的婚礼在腊月举行,因为临近过年了,当年高二四班的同学几个一个不落的全跑来参加。因而,那场婚礼后来也长久地被当成闹新人的经典口口相传。

据说,号称“千杯不醉”的季天翼被灌得回到洞房愣是没爬上婚床;据说,号称“文科班最文静女生”的林旭,最后被逼得大发雌威,用最后几瓶啤酒把没醉的来宾统统灌趴下,才携带新郎“胜利逃亡”。

当然,这都是传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