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禽相悦 作者:蓝惜月

优秀特工穿成弱质闺秀,如何适应这身份的转变?

伯父猫哭耗子:“你爹死得早,你的婚事自有我做主。”

堂姐笑里藏刀:“临风哥哥已经向老爷提亲了,妹妹你不恭喜姐姐?”

临风深情款款:“妹妹,名份不重要,只要我俩真心相爱。”

表哥旁敲侧击:“知根知底,亲上做亲,比嫁给外路人强。”

外路莫名其妙,几番痛下杀手。

容悦摇头叹息:“日子真无聊,幸亏妖孽多,勉强练练手。”

楔子

缘起

薛琳的父亲薛海青是军人,参军前在老家娶过亲,还生了两个孩子,母子三人在解放前夕被村里的土豪杀了,土豪自然也被枪毙了。那人自知难逃一死,所以抢先残杀军属,好给自己垫背。

一个月后薛海青带着部队回归故里,到亡妻和孩子们的坟上填了几锹土,洒了几滴英雄泪,转身就投入到紧张的接管工作中。

颁布新政策,分田,肃匪,每天忙得像陀螺,没空哀思悼念。人人都赞首长坚强无私,舍小家成大家,不愧是铁血长城。

又一个月后,各项工作均进入正轨,部队也将继续南下。临行前一晚,布置得焕然一新的市府大礼堂里,地方官员组织了一场文艺汇演,以犒赏子弟兵一个月的辛苦。

其时,薛海青就坐在最前排,新上任的市长凑到他耳边说:“这些女演员一部分是文工团的,一部分是女校学生,她们都对南下的英雄们十分仰慕。”

薛海青但笑不语,市长继续咬耳根:“你正当壮年,难道就这样一直单身下去?不如在里面挑一个,若嫌文工团的不安分,就找个女学生,家世清白又知书达理,正好做你的贤内助。”

薛海青垂下眼帘:“亡妻尸骨未寒…”

市长叹道:“死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活下去,只有你活得好,活得快乐,他们在地底下才能安心。”

薛海青犹豫片刻,终于用手一指,市长嘴角微抽,似羡似嘲。那是本次汇演中最漂亮的姑娘,女校校长的千金,芳龄十八,比薛海青整整小了二十岁。

不过那个年代,南下军干是最吃香的,姑娘们都沉浸在英雄情结里不能自拔,十八岁的女学生高高兴兴地嫁给了仅在部队里恶补过几天文化课的三十八岁首长。

两人婚后也算恩爱,只是迟迟怀不上孩子。不知求了多少医,吃了多少药,到女学生三十五岁那年,总算有了身孕。

临盆之际,或许是高龄产妇的缘故,竟出现了难产。薛海青经历了一番“要大人还是要小孩”的艰难选择,考虑到自己年将六旬,播种能力日渐衰退,一咬牙,以几不可闻的声音告诉医生:“要小孩”。

可惜那个牺牲了母亲要来的孩子也只活了几天就追随母亲而去,薛海青又成了一人吃饱全家饱的鳏夫。

不忍见首长颓废,几个贴心的部下拉着他去看文艺表演,鼓励他焕发第三春,薛海青一开始直摇头:“亡妻尸骨未寒…”

部下们苦口婆心地劝:“死者已矣,嫂夫人地下有知,也希望你活得快乐。”

薛海青被劝不过,往台上随手一指,部下们脸上纷纷出现了为难之色,那姑娘,才十几岁吧,花骨朵似的,肯嫁给老头子吗?

这可不是刚解放那会儿的光景了,姑娘们开始务实,没那么崇拜英雄,部下们想尽了办法,也没能让小姑娘点头。退而求其次的结果,是给薛海青找了个三十多岁的文工团女演员,离婚未育,美艳动人。

薛海青本来有点不乐意,嫌她年纪大了,又是二婚,可头一回见面就给迷傻了。那胸脯子挺的,小腰身扭的,妩媚的丹凤眼斜斜一挑,险没把他老命挑掉,心跳得比年轻时被日本鬼子围住还快。从此换了肝肠,不再觊觎纯情少女,改为欣赏风骚艳妇。

急色之下,必有勇夫!薛海青三十八岁娶女学生时还乖乖地等入了洞房才行使做丈夫的权力,到五十五岁,反而时髦了一把,玩起了婚前叉叉。

急就章果然有后遗症,没多久,薛海青就听到传言,二婚美人在外头的名声不大好,前夫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忍痛休掉了浪荡妻。本来兴冲冲筹办婚礼的薛海青犹豫起来,他是军人啊,打埋伏战的时候戴戴草绿军帽那是工作需要,平时也戴这种帽子到处现合适吗?

二婚美人只用了一句话就让他下定了三婚的决心:“我怀孕了!”

薛海青也曾有过一秒钟的犹豫:万一孩子不是咱的呢?

可前妻十几年不孕的阴影还在,那种盯着老婆的肚子盯成斗鸡眼都不能让它鼓起来的沮丧让他分外珍惜这个机会:万一孩子真是咱的呢?

到他这个岁数,孩子太金贵了,宁可错抱一千,不可放走一个。当薛海青从护士手里接过那个温热香软的小身体时,他眼前雾成一片,疼都疼不过来了,压根儿没考虑孩子是不是自己的种。

薛琳几乎是在父亲的臂弯里长大的,她要星星父亲不敢摘月亮。五岁时,她迷上了用弹弓打小鸟,弄得军区大院“千山鸟飞绝”;十岁时,她弃弓用枪,大院里霎时“万户人踪灭”。只要她出现,没人敢在室外走动,或在窗口露头,就怕被流弹击中。别人准星再差,瞎猫碰到死老鼠总能中一回,司令小姐是有名的“百发百不中”。

薛琳十二岁时,薛海青病重,昔日的战友,如今的国防部长前来探病,问老友有何遗愿。薛海青泪汪汪地把薛琳推上前,薛琳趁机提出,想进军校特训班,她渴望成为克格勃的“燕子”那样的人物。她从小玩枪,也是因为,她觉得身怀绝技、出生入死、完成不可能任务的女特工最潇洒、最迷人。

薛海青对女儿向来百依百顺,明知女儿枪法烂得令人发指,也不忍拒绝,薛琳进军校之事就此敲定。

国防部长走后,薛海青闭门苦思了一夜。第二天征得医生同意后拖着虚弱的身体回到家里,说有些事情要处理。

借着老婆出门采买的机会,薛海青把藏在箱底多年的檀木匣子找出来,对薛琳说:“爸爸领着南下部队查抄过许多地方富豪的家,金银财宝见了无数,从没贪过一分一毫,唯有这个匣子楞是藏着没上交。”

薛琳伸手接过,好奇地打量:“这里面装的什么宝贝呀?”

薛海青道:“就因为不是宝贝,爸爸才觉得奇怪。”

普通的黄铜钥匙,开锁并没废什么功夫,打开后,金丝绒的匣底躺着一只老旧的银戒指。

薛琳拿起银戒指左看右看,连花纹都没有,平平的戒面,怎么看都是一只普普通通的戒指。因为长期收藏,早已失去了光泽,表面泛黑,戴在小女孩白皙娇嫩的手指上越显得陈旧脏污。

薛琳把戒指摘下丢回匣子里,噘着嘴说:“这么个破玩意,把手都戴丑了。”

薛海青微微点着头:“是啊,就这么个破玩意,却是张氏一族的传家宝,藏得可严呢。抄家的时候,一开始没抄出来,是他们家旁系的一个亲戚告密,说老祖宗的灵位后面有个藏宝格,这才搜了出来。”

薛琳不以为然地说:“别是故意耍弄人的吧,既是传家宝,怎么自家人都不珍惜。”

薛海青这样解释:“听说张家嫡系一直压着旁系,两边结怨很深。他家是做道士发家的,属于封建迷信,主犯要判刑,告密者可以戴罪立功。”

“张家?”薛琳一歪头,眨眨眼:“我只听说过张天师。”

“就是张天师的传人,传了几十代了,这戒指搞不好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不然你以为爸爸为什么留着这个。”

“爸爸,你也迷信哦。”

薛海青眼里现出了回忆之光:“你奶奶以前很信这些的,家里的孩子有些头痛闹热,就请村里的道士化符水给我们喝,还别说,真能治病呢。”

父女俩又闲话了一会,薛海青拿出几本存折,让薛琳把存折跟戒指收好,不要告诉妈妈。那女人婚后慑于他的威势倒也还老实,一旦他不在了,保不准旧病复发。他辛苦一辈子积下的一点家财,可不想便宜了野男人。

一切交代完毕,薛海青指挥薛琳给自己换上一套崭新的军装,薛琳十分惶惑,隐隐觉得不安。她年纪虽小,也知道这样做不吉利,不是死后才换正装么?父亲是军人,想穿着军装走容易理解,可没有穿着笔挺的军装卧床养病的呀。

换好衣服,薛海青拿出自己的手枪,装上消音器,递到薛琳手上说:“爸爸想看看你的枪法。都说你‘百发百不中’,爸爸不信,我的女儿,怎么会如此不济。”

薛琳一肚子疑问,在爸爸的示意下,还是朝着爸爸指定的目标扣动了扳机。

一颗颗子弹打出去,打到最后一颗时,她看见爸爸捂着胸口倒了下去。

薛琳吓得魂飞魄散,要冲出去叫救护车,被薛海青拉住,断断续续地说:“不需要抢救…不需要…癌症晚期很…很痛苦,痛到恨不得扯着自己头发…撞墙,爸爸就这样去了很好…乖…别怕,琳儿这是让爸爸摆脱…摆脱痛苦呢。”

薛琳还是睁开爸爸的手,跑出去叫人了,她无法面对打死了自己亲爹的现实,一面疯跑一面狂叫。

薛海青忍着剧痛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只袖珍手枪塞进抽屉里,然后倒在床上,听着女儿在外面哭喊,心疼得无以复加。

这一枪根本不是女儿的手枪打歪误伤,而是他自己打的。他是军人,想死得干脆痛快没错,但他的自杀行为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女儿。

他手把手教了女儿两三年,那丫头的枪法还是这么烂,不是她笨,而是她始终抱着玩儿的态度。她闹着要进军校特训班,也不过是基于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比如做特工神秘啦,潇洒啦,她根本不了解这一行的残酷。

如果可以,他希望女儿远离军营,远离枪械,将来找一份普通的工作,哪怕做营业员也好。可他知道女儿的脾气有多倔,还是被他惯坏了啊,他活着都不能阻止女儿做她想做的事,何况他死了。

他思考了一夜的结果,就是以自己为靶,给女儿一个血的教训,让她明白,玩枪不是开玩笑的事情,稍有差池就会要人命。这些年女儿在军区大院里闯了多少篓子,若非他从没给过真子弹,早出人命官司了。

薛琳眼睁睁地看着救护车呼啸而至,看着人们把她的父亲抬上担架,看着父亲头戴呼吸器胸口淌着血离去。她躲在花坛后面瑟瑟发抖,哭得昏了过去。

薛海青死后,国防部长信守承诺,派专车接薛琳去军校。薛琳把存折留给了母亲,自己只带走了几件换洗衣服,和那个银戒指。

她成了特训班里最年轻的学员,也是最刻苦的,每天不要命地训练。

薛琳十五岁开始接任务,到二十五岁时,已经是上校军衔,圈内赫赫有名,代号“飞燕”。特训班老师授课时总爱拿她的事迹当案例讲解,如果她把所有的勋章挂出来,胸前能挂满,可她从没挂过,再多的勋章又有什么用?今日的荣光掩盖不了昨日的过失,她少年任性懒散,无知骄纵,终至害死了最爱她的父亲,不论怎样的成就都不足以赎其罪。

薛琳去总部接受上校军衔时,国防部长亲自授衔,随后给了她一封信。那是父亲去世前写的,信中说明了“打歪误伤”的真相,让她不要有心理负担,父亲不是她打死的。

国防部长以为这样能解开她多年的心结,让这个著名的冰美人学会笑。谁知事与愿违,薛琳看过信后,反而比以前更沉默,更哀伤。

那颗子弹是父亲自己打进胸口的,可如果她懂事一点,争气一点,父亲何至于要用这样的方式来成全她?有意比意外更让人心碎。

那一年的冬天,薛琳又一次出任务。形迹被人识破后,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她调整好自己的站姿,让子弹正好打中胸口的位置。

“飞燕”陨落,汩汩鲜血染红了萋萋芳草。因怕人发现,杀人者迅速逃离现场,没注意到薛琳手上那枚沾血的银戒指正发出奇异的光亮。

第一章迷失与救赎

照理说,一个明明已经死于枪口下,却在下一瞬发现自己重生的人,怎么样都该对这番境遇心怀感激吧。

可我们勇敢无畏的薛上校同学却苦着脸,抱着头,眼睛毫无焦距地看着窗外的桃花,发出了今晨的第N声叹息。

“姑娘,早饭已经摆好了,有您最爱吃的桃花鱼片粥和水晶蒸饺,这两样都要趁热吃,冷了就…”丫环春痕小心翼翼地陪着笑哄劝,就怕坏了小姐的食欲,把到嘴边的“腥”字吞了回去。

这位主子自从大病一场后,整个人都变了样。以前那种娇娇弱弱,动不动就掉眼泪的习惯倒是没了,可不言不语的冷清样子更让人心里没底。

“先搁着吧,我这会儿没胃口。”窗前的人淡淡回应。

“可是太太…”春痕绞着小手帕。

“太太那里我会解释。还有,叫厨房以后别送鱼片粥了,大清早的,吃清淡点比较好,白粥配上小花卷,再加一碟炒蛋,一碟咸菜就够了。”

她做卧底多年,灯红酒绿的场合没少去,寸草不生的沙漠也待过。最倒霉的时侯,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仅靠一袋水维生,差点成了沙海中的一具枯骨。可能就是那次伤了脾胃,医生建议饮食以清淡为主,即使现在换了一具身体,她还是喜欢维持原来的习惯。

春痕怔了一下,随即浮起了然的、疼惜的笑,转身之际感慨地想:这样也好!

那桃花鱼片粥是临风公子想出来的花样,姑娘没病之前,日日吃不腻。为了保鲜桃花,太太想了多少法子,折腾进去多少钱。若非太太陪嫁丰厚,一个没爹的孩子哪里吃得起。姑娘还活在景侯府尊贵嫡小姐的美梦里,殊不知外面的人早忘了这对孤儿寡母。现在提起景侯容家的小姐,人们只知道恬姬,怜姬,至于悦姬是谁,大概只有本地的八婆们当笑话说吧。

薛琳没去注意丫环的表情,她现在心里郁闷得要死。穿过来到现在快一个月了,她从找来的典籍中粗粗了解了这个懵懂闯入的新世界,别的尚可,古代、现代她也不挑,私底下甚至觉得,体验一下古代生活也不错。可这古代的女人,会不会太悲惨了一点?

男人三妻四妾是作为制度写进典章的。有妾无妻的男人,哪怕家里姬妾子女无数,夜夜有美妾暖床,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可以向她这样出生名门的贵族女子下聘。聘为妻也罢,至少地位有保障,若欺负她是丧父孤女,只纳为妾,则直接降为奴婢了。

作为沧溟大陆总法典的《名典》,上面堂而皇之地写着:“妾乃贱流”、“妾通买卖”。豪强之家,同时纳几个妾,经家主鉴赏后,留下两个,赏给亲信几个,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妻妾争斗,随随便便消失一两个妾也没啥了不起,顶多家里某口井突然禁用了。

典籍结合野史,一个月泛读下来,薛琳的心彻底凉了。这个史书上不存在的时代,男尊女卑现象甚至比已知的古代社会更严重、更变态。记得以前读过的话本小说中,正室在家庭中还是有相当地位的,男人娶妻之前,了不得跟丫环鬼混一下,高调纳妾视为对妻室及其家族的公然挑衅。但在此处,连这点基本的尊重都没有,只要把正妻的位置留着,男人哪怕夜夜拜堂当新郎都没问题。

初醒时,她是欣喜的,她已经用自己的死偿还了对父亲的亏欠,也离开了原有的环境,摆脱了作为薛上校的义务和责任。她可以毫无负担地为自己重新活一回,就像毛主席说的,“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

她这新身体将满十四岁,长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虽然不及前世惊艳出众,也算清秀可人。最难得的是,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眉尖微蹙时,便有一种羸弱的气质。她前世在军区大院里当惯了小霸王,后来又进军校胡打海摔过几年,给人的印象偏于英气的俊俏。出任务时,扮小鸟依人的可怜女孩总是很勉强,每分钟都要打起精神来伪装。这一世,不用装了,因为她直接就是,走起路来那叫一个弱柳扶风。

要说缺点呢,就是胸部太小了,A都勉强,这对一个曾拥有过D罩杯的女人来说,是无法容忍的。所以她穿越来的第二天,给房里大丫环春痕姐姐下的第一道指令就是:“吃晚饭的时侯,让厨房给我炖一盏木瓜猪脚汤。”

看春痕木呆呆的,几乎变成了一只大号的木瓜,薛琳解释半天,最后画了一张草图,才让春痕明白她要的是什么。原来在这里,木瓜不叫木瓜,叫木梨。

薛琳不是没看见春痕眼里的疑惑,可她顾不了那么多。这具新身体太弱,单薄如纸片人,所幸年纪不是很大,抓紧锻练和食补,兴许还有救。

所以晚上打发丫环们去外间后,她总要摸黑把以前学过的招式,甭管是拳击还是散打,统通演练一遍才肯睡下,躺在被子里再做胸部按摩。

可惜这股重塑自身的干劲没持续一个月,她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

在女人地位低到尘埃里,英雌无用武之地的时空,身体再好有什么用?

文不能应考,武不能应征,而以她的出身,种地经商都不可能。最好的结局,不过是嫁为人妻,还是跟无数女人共有一个丈夫,跟守活寡没两样。

用现代语言来说,是要事业没事业,要家庭没家庭,前途一片黑暗,看不到半点光明。

老天爷让她复活在这个地方,分明是消遣她,报复她来的!她情愿快意恩仇,让敌人一枪洞穿心脏,也不要这样窝窝囊囊地活上几十年。

“姑娘,白粥和花卷送来了,奴婢扶您过去用点,好不好?”春痕出去了一趟回来,发现姑娘连坐姿都没变一下,不觉又急又慌,几乎是哀求的语气了。

几个月前,姑娘乍听到临风公子订婚的消息时,也是这样呆愣了几天,然后就昏睡不起,活死人一样躺在碧水城的容家大宅里。各家夫人小姐川流不息,名为探病,实则看笑话。

太太不堪其扰,也怕不利于姑娘养病,出了双倍的诊金请姚老大夫随行,避到乡下的别庄来,这才清静了些日子。

老天保佑,总算救了回来,此后更像脱胎换骨一样,每天用功,棋琴书画一样不落,伤心事绝口不提。虽叫人讶异,但连太太在内,一众家臣奴仆,个个乐见其变,都庆幸姑娘总算打开了多年的心结。就算曾为临风公子害相思病,落了个“自作多情、不自量力”的坏名声,等过几年事情淡了,再好好挑个人家论婚亦不算太迟。

随着姑娘身体渐好,春痕也乐观起来,脸上笑也有了,走路也轻快了。但姑娘现在这架势,莫不是又犯起了痴病?

经不住贴身丫环三催四请,薛琳无精打采地走到外面小偏厅,在几个丫环嬷嬷期盼的目光中端起绘着水墨山水,精致得像艺术品一样的瓷碗,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就算交了差。

然后回到内室,继续歪在榻上发呆。

她没病,只是失去了生存的目标。

半梦半醒间,一只颤抖的手抚上额头,薛琳睁开眼,看见来人,呐呐地问:“您的手怎么这样冰?”

萧夫人未语泪先流:“春痕说你好几顿没吃饭了,你到底怎么啦?孩子,你别吓娘啊,上次你昏睡七天不醒,娘吓去了半条命。”

薛琳瞪了春痕一眼:“你怎么乱传消息,我哪顿没吃?”

春痕噘嘴申辩:“姑娘那也叫吃,早上就喝了几口粥。”

萧夫人泪流得更凶了:“你父亲最后也是昏一阵醒一阵,也是吃不下东西,要是你再这样,娘真的没活路了。”

薛琳内疚无比。这是个失去了丈夫,把唯一的女儿当成命根子的女人,她既然占用了人家女儿的身体,不说尽孝,起码不能让她老为自己操心吧?什么前途命运先搁一边不谈,做个让长辈省心的女儿,总是可以的。

想了想,对萧夫人说:“女儿前些日子药喝得太多了,胃口不是很好,鱼片粥嫌它腥,白粥又嫌它淡,就想吃太太做的糕点。”

萧夫人眼睛一亮,立刻收泪站起来道:“我这就给你做,你等着,很快就好了。”一面说,一面喜滋滋地往外走。

薛琳由着丫环重为自己理妆,心里百感交集。这里千不好万不好,有一样是好的,容悦的这位娘亲,真是疼女儿疼进心坎里去了,就像她前世的父亲一样。

前世她对不起父亲,难道这一世又要辜负母亲?

人生是充满奇迹的漫漫长途,前世的她,十二岁之前,绝想不到自己能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枪手。这一世,可预见的境遇,似乎处处穷途,可她至少能做一件事:好好侍奉寡母,让她的余生平安喜乐。

薛琳已矣,今后她只是容悦,萧夫人的爱女容悦。

第二章胡不归

萧夫人母女又在桃花别苑住了四个月。眼看秋祭将至,一日午后,萧夫人小心翼翼地向女儿提起,该回碧水城了。

原来此地春秋两祭是很隆重的节日,一次是播种前,一次是收割后。到时碧水城主,也就是现今的景侯容徽,将亲率文武百官去水神庙献祭酬神,然后在庙前的广场上欣赏酬神歌舞。

这样的盛会自然吸引得倾城仕女齐出动,进而引伸出秋祭大典的另一层意义:联欢、相亲。凡有适龄儿女的人家,无不希望自家的孩子能在这种场合露露脸,甚至大放光彩,一举成为社交界的宠儿。

看母亲那带着三分怜惜、三分不甘、又四分期盼的眼神,容悦有什么不明白的?萧夫人不甘心自己的女儿正值芳龄韶华却埋没乡野,希望她回到碧水城,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洗刷掉被抛弃的落魄女子形象,却又担心那些流言蜚语和不怀好意的目光会给女儿带来伤害。

不想容悦马上应承:“好啊,也是时候该回去了。”

此地太偏僻,要走十几里才能抵达一个山区小镇,镇上那家兼卖杂货的小书肆里少量的藏书已快被她的仆从买光了,再不走,会闹书荒的。不能出门已经够憋闷了,要是连书都没得看,那还不无聊死。

要说起来,此地的文字符号和前世的差距甚大,类似于甲骨文,她能看懂,得归功于她继承了这具身体的部分记忆,会读会写会弹会画。但也仅止于此,人事方面完全没印象,对外面的世界更一无所知。

简言之,初醒的她,就像个机器人一样,只具有功能记忆,属于社会人的一面,包括母女亲情,都需要重新培养。

“悦儿…”女儿答应得这般爽快,萧夫人反而迟疑起来,这孩子该不会有什么别的打算吧?

悦儿和夏御(名御,字临风)交往数年,从会说话起就唤着“临风哥哥”跟前跟后,只要夏御来容府,两人必定形影不离。连她死去的丈夫都很看好这对小儿女,私下里对夏御赞不绝口,一副老丈人夸女婿的劲头。

谁曾想,丈夫过世未及一年,夏御就相继订下了尹公姜洛的女儿为正妻,鄢侯靳悟的女儿为平妻,侧妻据说也在物色中。可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媒人上她的门,也就是说,侧妻都没有悦儿的份。悦儿乃是容家嫡系嫡女,难道给人做妾?很显然,夏御已经完全舍弃了这段缘分。

不是不明白“人走茶凉”的道理,夫死无子,在世人眼中,容家这一支等于彻底衰败了,捧高踩低本是人之常情。说到底,不过是小儿女的一点暧昧,又没有定亲纳聘,连指责人家移情别恋都没立场,徒然惹人耻笑。

萧夫人越想越心痛,她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女儿,小小年纪就要承受这份情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