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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樨只听过姚占云的名字,和在苏雨浓的速写本上见过他。等见到真人,不禁想要感叹爱情的滤镜好惊人。

在她的审美里,姚占云只是一般般的帅,而且身上有一种痞气,是她非常不喜欢的。

今天苏雨浓没有穿小裙子,因为据说姚占云不喜欢,觉得Lolita裙和JK制服都很非主流。她穿规规矩矩的连衣裙和长靴,毛呢大衣带毛绒绒的领子,化偏粉色系的桃花妆,喷最经典的那支小雏菊香水,整个人非常的……甜美。符合直男审美的那种甜美。

宁樨就很随便,面包服、细腿裤和马丁靴。下午睡过头,只来得及洗了一下头发,出门吹到七分干,这时候让风吹得毛毛躁躁。

说是吃饭,其实是唱歌。

在楼下大厅等的时候,苏雨浓一直拨拉着刘海。

“真的很完美了,你再拨要拨出头油了。”

苏雨浓笑骂她一句。

很快姚占云下来接他们,他穿一身潮牌,脚下AJ的最新款。明明是南城本地人,不知道为什么说话吞字还带儿化音,听着像个不地道的北京人。

苏雨浓给他介绍:“这是宁樨,宁静的宁,木樨的樨。我好朋友。”

姚占云目光落在宁樨脸上,笑说:“木樨的樨是哪个樨?”

“木字旁,一个犀牛的犀。”苏雨浓说。

“这么复杂?那考试的时候,别人都在做第三道选择题了,你还在写名字吧。”

宁樨:“……”

“走,上去吧。”姚占云引路,“今儿我好几个朋友都在,都男的,说话嘴上没把门儿,提前跟你们打声招呼,多担待。不过你放心,”姚占云凑近苏雨浓,笑说,“我肯定罩着你,闹也闹不到你头上。”

一个巨大的包厢,沙发从这头到那头,都能坐下两支足球队的人。除了宁樨和苏雨浓,还有好几个女生,看起来都是大学生,穿衣打扮明显风格很不同。

他们都认识,聚在一起玩骰子。宁樨和苏雨浓掺合不进去,坐在沙发靠近门口地方,有一些尴尬。

姚占云拿两杯果汁过来,“唱歌吗?”

“唱!”苏雨浓推一下宁樨,“樨樨我们学校歌手大赛的冠军,唱歌很厉害。”

“是吧?那露一手?唱什么?我给你们点。”

“樨樨唱粤语歌好听。”

“那来个《月半小夜曲》?”

“……都行。”宁樨其实一点都不想唱,如果不是为了苏雨浓,她不会这么配合。

姚占云去点歌,苏雨浓端起果汁准备喝,宁樨拦住她的手,“要不还是喝瓶装的吧?”

“……这么谨慎吗?”

“不是不信姚占云,他的朋友,我们还不熟。”

苏雨浓觉得有道理,把果汁默默地放回去。

姚占云点了歌,顺道置顶,捡一支话筒过来,递给宁樨。

一首烂大街的粤语歌,所以有人跟和也不稀奇。宁樨不喜欢跟人合唱,等有个女生唱完“这晚以后音讯隔绝”这句才跟上。

她一开口,那个本要继续唱的女生瞬间哑口,整个包厢都跟着安静。

苏雨浓激动地小小鼓一下掌,简直与有荣焉。每回跟宁樨出去唱歌,这都是她最喜欢的一个瞬间。

所有人静静听完了这一首,不约而同鼓掌。姚占云拿着话筒喝彩,“可以啊!再来一首吧!”

宁樨皱一下眉,语气还是平和的,“你们唱吧,我感冒了嗓子不是很舒服。”

过了十点半,宁樨提出要回家,又被苏雨浓挽留着多待了半小时。苏雨浓显然玩得很尽兴,因为姚占云确实很照顾她。宁樨几乎全程硬着头皮,和一堆陌生人一起玩,太让她难受了。

十一点,苏雨浓家里打来电话催,必须回去了。

姚占云将她们两个人送到楼下,快出门时,苏雨浓让他们稍等,自己去用一下洗手间。

宁樨在大厅的沙发坐下,感觉到沙发那头一沉,姚占云不近不远地坐着,看着她笑说:“你唱得真挺好的,学声乐的?”

“一般吧。学播音主持的。”

“准备跟小雨考一个学校?去北京吗?”

“还不知道。”

“要去北京的话,我那儿很多朋友,带你们玩儿。”姚占云拿出手机,“要不你加我个微信吧?”

宁樨简直愕然,“……下次吧,我手机没电了。”

“那就报一下微信号,回去通过一下验证就行。”

“自动生成的微信号,记不住。”

“没绑手机?”

“没有。”

“好吧,”姚占云笑说,“那下回唱歌你可一定要出来,太能炸场子了。”

姚占云将苏雨浓和宁樨送上出租车,提前给了司机一百块钱。车走之前,他又拉开后座门,沉声叮嘱苏雨浓:“到了给我发消息。”他声音很有磁性,而他好像很会利用这种优势。

车上,宁樨十分纠结,“……我记得,你说你跟姚占云,是在青旅认识的?”

苏雨浓有一年去西安旅游,住在青年旅社,晚上参加青旅举办的剧本杀,认识姚占云。一问又是老乡,就加上微信,一直保持联系,有空一起出去玩。

“对啊。怎么了?”

“你会不会觉得,他性格有点……爱玩?”宁樨只能说得很委婉。

“他一直是这样的,很能活跃气氛。我们当时玩剧本杀,就是他领头组织的。”

“好吧。”宁樨闭嘴了。还是决定不要告诉苏雨浓姚占云找她要微信号的事。万一那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姚占云热情的性格使然,就会闹得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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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四,宁治东在家设宴,请温岭远吃饭。

这件事宁樨早上起床才知道,赶紧洗漱梳妆,一阵兵荒马乱。坐在化妆镜前,她看着自己,叹口气。最后只抹化妆水和面霜,擦一点乳木果的润唇膏。

来的不止温岭远,还有钟映。

温岭远穿一件靛青色的大衣,这个颜色深到接近于黑,人也就显得比平日里要沉肃。

宁樨坐在通往二楼的台阶上看,直到宁治东喊她下来,她才靸着带兔子耳朵的毛绒拖鞋下楼。

宁樨打声招呼,“温叔叔。”

看向钟映,犹豫一下。觉得别扭,和她又不熟,喊不出来“阿姨”。

倒是钟映先开口,笑说:“你的拖鞋很有趣。”

钟映今天穿一身杏仁色的裙装,淡妆化得不露声色。用的香水气味清淡,完全不抢风头,却衬着人更优雅。

“你想要同款吗?”

钟映微微怔一下,好像没想到她会这么问,“我没穿过这么可爱的拖鞋,不过说不定可以试一下。”

家里提前打扫过,宁治东还特意让文阿姨买来鲜花插瓶。淡青色琉璃花瓶里的几朵白玫瑰,清新得和整个富丽堂皇的装修风格格格不入。

于是赶在温岭远来之前,宁樨偷偷的连花带瓶地拿回自己房间了。

宁治东有收藏红酒的爱好,地下室花了大价钱改造成恒温酒窖,摆放他那些珍贵藏品——宁樨觉得,这可能是宁治东唯一真正精通且拿得出手的爱好。

宁治东带温岭远和钟映去酒窖参观,在经过摆在窗前的一个欧式风格的五斗橱时,钟映顿了一下脚步。

她送给宁樨的那条自己设计的手链,是细细的链子,缀有天文望远镜和木星及其星环的玫瑰金挂饰。

现在,那条链子乱七八糟地绞在一起,和挂饰也已经分离,就放在五斗橱上的一个落了灰的盘子里。

他们看过酒窖,挑了一支Domaine Leroy的红酒,作为今天午餐的主角。

钟映手指沾了一些灰,去后面的浴室洗手。

经过走廊,那里摆放着一个小型的水族箱,宁樨正端着一只小碗,往里面抛撒鱼食。

钟映看见水草里游着一条褐色的鱼,笑说:“你喜欢鲤鱼吗?我可以送你一条比较名贵的品种。”

宁樨敲一下水族箱的玻璃,鲤鱼应声摆动尾巴。

她笑说:“不。它很名贵。”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自己就是臭嘚瑟存不住稿子的性格。

三更合一提前发了,不过明天还是固定到早上7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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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寒(02)

钟映笑问:“有纪念意义?”不然一条最最普通的褐色鲤鱼, 怎么也不会和名贵扯上关系。

“你养过猫吗?”

“没有,我对猫毛过敏。”钟映说。

“如果你养过你就知道,哪怕是最丑的土猫, 你养了它, 就会觉得它是最名贵的。”

“或许你说得对。”钟映笑一下,往洗手间走去。

宁樨不爽地皱一下眉。

钟映跟温岭远一样说“或许”, 但是他们不同。温岭远习惯说“或许我怎么怎么样”, 而钟映会说“或许你怎么怎么样”, 跟在后面的主语不一样,给人观感完全不同。

钟映并不觉得她说得对,却要故意说“或许你说得对”,这对促进沟通毫无意义,只传达出她想要结束话题的敷衍。

在餐桌上,宁治东频繁给温岭远敬酒,感谢他在住院那件事情上的上下打点, 也感谢他对宁樨的照顾。

宁治东笑说:“樨樨这么不驯的性格,难得这么听你的话。”

温岭远淡笑, “不敢居功,宁樨是个好孩子, 所做都是为了阿婆。”

宁樨有一种反叛心理,不喜欢做饭桌上被家长夸来夸去的听话小孩儿,原本她就不是。

她微微撇了一下嘴,抬眼夹菜,却发现钟映在看她。

钟映一点不觉得尴尬, 微笑一下,从容地转过目光。

等阿婆也吃完,宁樨一起下桌,去客厅坐下看电视。看一会儿,阿婆开始打盹儿,宁樨让她回房去睡,自己也上了楼。

趴在床上玩手机,直到听见楼下传来声响,温岭远他们要回去了。

宁樨走出房门,往下走几步,坐在台阶上,双手托腮,看着宁治东将人送到门口。

钟映转过身来,抬头看向宁樨,笑说:“有空常去青杏堂玩。”

仿佛是自居为女主人的语气。

宁樨微微皱一下眉,却笑着说:“好啊。”

客人走后,微醺的宁治东上楼去睡觉,汤阿姨开始打扫卫生。

“宁樨啊,”汤阿姨拿抹布擦桌子,发现手链还留在五斗橱上的瓷盘里,“这条手链,要不还是我拿去给你修吧。”

这其实是个意外,不是宁樨故意要针对钟映。

那天宁樨看过手链之后,随手放在了衣服口袋里,衣服换下直接丢进了洗衣机,自己忘记了,也没和汤阿姨说。手链掉出来,在洗衣机里搅得面目全非。

汤阿姨认为这是自己的工作失误,提出要送去修,宁樨说不用,接过之后随手往盘子里一扔,转头就忘。

宁樨接过来,“我自己处理掉就好了。”

上楼回自己房间,她找到一只空盒子,把手链丢进去,随后扔进衣柜抽屉的最里面,眼不见为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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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远喝过酒,回去是由钟映开车。

在车上,钟映说:“我感觉宁樨似乎不太喜欢我。”

“她不是容易和人亲近起来的性格。”

钟映不认同这个解释,但也没有多说,不然显得像是在告状一样。她感觉宁樨对她有敌意,那条手链虽然算不上贵重,哪怕不被喜欢,也不至于落到那种下场,除非是故意。

第二天,钟温两家要一起吃一顿饭,晚上钟映洗过澡之后,提前挑选要穿的衣服。

温岭远还坐在角落的单人沙发上看书,钟映催他先去洗澡。

“我明天穿这身好不好?”钟映拿出一条藕粉色的裙子。

“我没有见过这条,新买的?”

钟映笑说:“在巴黎候机的时候买的。”她把裙子比在自己身前,“好看吗?”

温岭远认真打量之后点头,这使得他的认同给人一种信服感。

钟映开始挑选外套和配饰,而温岭远摘下眼镜,夹在书页之间,往浴室走去。

温岭远的手机,就放在书本旁边的小矮桌上,这时候响了一声。钟映抬头看了一眼,继续挑选围巾,直到手机又响了第二声。

她目光定在手机上,往卧室门口看了一眼,鬼使神差地,朝小矮桌走去。

飞快拿起手机,输入温岭远的生日解锁。点开微信,列表里排在置顶的她的名字下方,两条未读消息,然而备注的名称,似乎只是温岭远的一个病人。

钟映轻咬着唇,说不上自己是不是松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翻,翻到很后面,也没有看见她想象中的那个名字。

客厅里传来脚步声,钟映心脏一紧,飞快扯断手腕上的一串月光石项链。

温岭远走到门口,钟映正蹲在地上,捡掉落满地的珠子。

“阿映?”

钟映笑说:“手串不知道怎么断了。”

温岭远没说什么,在门口站立一瞬,目光自她脸上扫过,落在角落的小矮桌上,又缓缓收回。

他从桌上拿走新买尚未开封的电动牙刷替换刷头,再次离开卧室。

钟映长长吐出一口气,慌乱捡拾完剩下的珠子,攥在手里,半天还觉心有余悸。

温岭远洗完澡回来,身上有清爽的沐浴露和须后水的气息。

梳妆台前,钟映正在往脸上涂擦晚霜。

他站在窗边,静静看了片刻。

“阿映。”

钟映手指顿住,这样语气平淡的称呼让她心里一惊。从镜子看,温岭远在注视着她,目光是真实的困惑,他问:“我仍然没有给你足够的安全感吗?”

钟映一慌,急忙转身,“我……对不起,我不应该……”

“你还记得,上一次,我们是怎么说定的?”温岭远的语气始终平和,即便他觉得十分失望,失望到心底有一种冷透之感。他不会跟人争吵,从沟通效率的角度而言,争吵毫无意义。

钟映咬住嘴唇,没有办法复述出口。

她说不明白方才那一瞬间自己究竟为什么所惑,才会再次犯这样的错,还妄图可以掩饰过去。

温岭远不常有疲累和无能为力的心情,除非是面对钟映。

钟映给外人的感觉,总是端方美丽,知性优雅。只有他清楚,她是一尊有裂缝的美人瓷,小心呵护犹恐不够——

在他之前,钟映谈过一场长达七年的恋爱。对方是个摇滚歌手,发过唱片,如今不好不坏地混着。

钟映读高中的时候就和摇滚歌手在一起,不顾家里人反对。克服过许多困难,当钟映父母终于决定松口,同意她和摇滚歌手结婚的时候,钟映发现他劈腿了。或者说,劈腿过,很多次。年轻女孩儿们总觉得摇滚很酷,尤其她前男友又生了一副有恃无恐的好皮囊,一串串的“骨肉皮”争相往上凑,他没有成为独善其身的例外。

在摇滚歌手的手机里,钟映发现大尺度聊天对话和照片,罄竹难书。

她这样的天之骄女,投入全部青春换来一场背叛,对她的打击能够致命。

她自己和她父母,花了好长时间才将她拼凑完整,只是外表看来光鲜亮丽,那些心上的裂缝,无法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