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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我的软肋是什么都不知道,又如何要挟得了我?”他嗓音冷冷,不含一丝情绪,眼中带着一股嘲讽的意味。

我想,或许这才是司徒云真正的样子,在揭下那面伪善的面具之后。

我将头一扬,道:“你不是很在意那个沉沉吗?我说过,我会把她找出来。即便她真如你所说的死了,我也会将她挫骨扬灰,让你们生生世世都不能再相逢。”

“是吗?”他语音苦涩,道,“若是真的可以,你不妨试一试。”

他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将我落在地上的那把匕首捡了起来。

他拿着匕首,在地上轻轻画了几笔。画完了之后,他将匕首一丢,径直离去,也不管我在身后如何叫他。

云破月出,流光泻下,将地上照得亮堂堂的,我望着地上那龙飞凤舞的笔画,愣了愣。

难道,我跟司徒云,真的…自小就已经认识了?

我陷入了沉思,小的时候,我确实有过那么一段不俗的经历,以至于,认识了一个并非大富大贵的患难朋友。我同他分别后,我也找过他多次,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信。

那段回忆并不十分美好,而我那位朋友再也没有出现。于是,我便将那时发生的一切都尘封了起来。

是的,我小的时候,曾被人拐卖过。

前头说过,我爷爷一直忙于军务,并没有什么精力来照料我。而我也是个闲不住的小丫头,三番四次作死地从国公府里偷跑出来,又被逮了回去。

但我战斗次数多了,输都输出了经验来。有一次,我摆脱了府上十几个侍卫的围追堵截,成功逃脱。我觉得自己太厉害了,简直智力超群,便有些得意洋洋。

绕到一条小巷子的时候,一个猥琐大叔突然出现,拦住了我的去路。

若是照着往常,我见的都是宋景逸那般英俊的人儿,这种大叔我根本不屑看一眼。但是,他用他的真诚和善良打动了我。他说:“小朋友。”猥琐大叔顿了顿,酝酿了一下情绪,道,“你真漂亮,来,叔叔带你去买糖葫芦吃。”

所以,我说,宋景逸之前那次跟我大吵,说我为了串糖葫芦就跟人跑了,是他不了解各种内情。

我是那种能因为一串糖葫芦就轻易被打动的人吗?

那是我从小就压根没人称过我漂亮,我对这两字非常的渴望。如今,从一个陌生人口中,听到这个形容词。让我更加坚信,我身边的人,纯粹是因为跟我待在一起太久。被我身上其他的优点所吸引,以至于,忘了我这个最本质、最质朴的颜值存在。

我兴高采烈地就跟着他走了,结果,就跟所有话本子里写的一样,他这是要把我卖了。

猥琐大叔将我关在一间破屋子里,我望远处瞄了瞄,稻草堆上躺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一步一步朝那个白色的影子靠近。

快接近时,白色的影子动了动,乱草间露出一张白嫩嫩的小脸来。

唔,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那个草堆里的小姑娘比我差了些,但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嗯,我这样自我安慰。

“要吃糖葫芦吗?”我大方地将我手中的那根糖葫芦递出去。

漂亮小姑娘一双眼水灵灵地将我望着,看得我都快春心荡漾了,暗自觉得我这个给糖葫芦的行为会不会太男人了,叫她动了心。

“唔,那我们一起吃吧!”漂亮小姑娘一开口我就跪了,那哪里是个姑娘,声音虽软绵绵的,可分明是个纯爷们无误啊!

于是,我从糖葫芦串上面撸下一颗糖葫芦来,塞到自己嘴里,剩下的都递到漂亮小公子手里。

漂亮小公子愣了一愣,有些讶然,道:“都给我吗?”

“嗯。”我点了点头。

漂亮小公子接过糖葫芦,粲然一笑。那一笑,我的心就像是被浸在了埋了几十年的酒坛子里——醉了。

小孩子交流起来总有自己特别的方式,不出半刻,我同漂亮小公子便有说有笑了。

漂亮小公子问我叫什么,我便捡起了一根树枝,在地上一撇一捺地写起了我的名字。

我那个“沈”字刚写了一大半,便有人推门进来。我赶忙用脚在地上滑了滑,将那个字迹毁掉,斜眼瞟见小公子在地上正画了一个“二”字。

二?我想,真是够二的。除了客栈、酒馆中跑堂的伙计以外,怎么会有人叫这个名字。况且,人家那个也只是个艺名,算不得真正的名字。

“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叫什么,不然,我就死定了。”我悄悄在二小公子的耳边说道。

拐了我这样身份的人,是乖乖送回去受刑,还是杀人灭口,自然是很容易选的。

二小公子会意,伶俐地点了点头,竖起一根食指在我面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真是可爱极了。

我小时候是调、皮捣蛋,坏事做尽。除了在宋景逸跟前被他以暴制暴给震住以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被我玩儿得很惨。

于是,我将这种精神给发扬光大了,成天带着二小公子逃跑,每次被抓回来,都是一顿暴打。我一向觉得自己皮糙肉厚,他们揍我的时候我哭给他们看,让他们从心理上觉得我认怂了。但只要他们一走,我就继续实施越狱计划。

可二小公子不同,他细皮嫩肉,经不住打,没一会儿就病了。

我心里内疚,几乎把我所有的吃的都分给了他。二小公子总是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些心疼。

我照顾了他一段时间后,还是想要逃跑。

二小公子那次拽着我破破烂烂的袖子,嗓音柔柔地说道:“沉沉,我们不要跑了,好不好?”

我很生气,撇开他的手,道:“我必须得回去,有很多人在等着我。”

是啊,我必须得回去,我是大周未来的太子妃,我还要拯救万千黎民百姓,我怎么能流落市井呢?

我那时候觉得他是被打怕了,是个懦夫,便不想再搭理他,继续自己一个人逃跑。

拐卖我们的那些人都是历练过的,在我使用了翻窗跑、从屋顶跑一系列技能后,猥琐大叔他们怒了,直接把我跟二小公子给分开了。

他们不给我吃喝,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门突然打开了,二小公子跑到我面前来,眼睛红红地道:“沉沉,我们不跑了。我答应他们,我们不跑了。”他从口袋里捞出一个窝窝头来,递给我,道,“我在里面埋了肉,你快吃了吧!”

我很生气,觉得自己没有这么没骨气的朋友,就一挥手,把那个窝窝头拍到了地上。窝窝头滚了几滚,二小公子眼睛直直地盯着,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他慢慢过去,把那个窝窝头捡了起来,认真地用手轻轻拍了拍,徐徐吹气把上头的灰尘都弄掉。

“不脏了,沉沉,给你吃。”我望着他一副纯真的样子,实在下不去狠手,加上自己真的饿得快要昏过去。觉得节操什么的可以暂时放下,就拿过那个窝窝头啃了起来。

二小公子静静地望着我笑,我一面吃,一面口齿不清,道:“下赤(次)能给我搞点鸡腿只(子)来吗?”

二小公子愣了一愣,犹豫了一会儿,郑重地点了点头。

之后,我便真的有了鸡腿子吃,我忽然觉得这位友人很是靠谱,于是,又给了他好脸色看。

后来,我才从猥琐大叔他们的聊天中得知,二小公子是把他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给我吃了。

难怪,我是说,他怎么眼睛越来越大。原来,是脸越来越瘦了。

这之后,我们被转了一次手,交给了另一伙人贩子。

我觉得,他们这个圈子还真是够乱的。

这次的人贩子很不同,也有爱美之心。我仍旧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可二小公子长得漂亮,他们不舍得揍他,也不敢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反正,我都已经是个破罐子了,他们就将我给破摔了。

二小公子不好好睡觉,他们揍我。

二小公子不好好吃饭,他们揍我。

就连二小公子不好好上茅房,他们都要揍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

不多久,我们就被拉到一个人口贩卖的集会上去展示。

我在临行前,悄悄教导二小公子,一般人都喜欢买聪明伶俐的小孩子回家养着。所以,我们俩就装成傻子,这样,就不会有人来买我们了。

二小公子听完之后,点了点头,又问:“这样,我们就不会分开了,对吗?”

“对对对。”我回答他道。

他又是一个灿烂的笑容给我看,让我觉得即使身处阴暗潮湿的茅草房内,也周身暖洋洋的。

可事实又是怎样呢?

我跟二小公子在集市都装成一副二傻子的样子。

别人问我们叫什么,我们都目光呆滞地摇头。

别人给我们递吃的,我们就抑制住内心的渴望,继续摆出一副生无可恋的脸。

可路人都在一边对着二小公子指指点点,交头接耳,道:“你们看,那个小男孩儿,长得多可爱呀!”

二小公子那儿是门庭若市,我这里却是无人问津。

我不明白,明明我们摇头的频率一样,面部表情也如出一辙,可还是有了这样的云泥之别。

这件事情,再次向我证明了,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长得漂亮的傻子,至少长得漂亮;长得丑的傻子,那就只剩下一个傻了。

回到营地,我又被暴揍了一顿,二小公子哭得泪流满面,跪在那帮大人面前,求他们不要打我。看他那副样子,倒是比棍子抽在他自己身上还痛。

最后,我被找回,是因为我们待的地方发生了一场火灾。

浓烟滚滚中,我辨不清方法,是一双稚嫩的小手拉着我一路向前,逃离了火场。

我被当地前来救火的衙役救下,得知我是沈国公府的大小姐,便立马送回了鄞都。我那时被烟呛得厉害,陷入重度昏迷,许久不知人事。

再后来,我躺在床榻上,一睁眼,看见的就是宋景逸那张脸。

我嗓音喑哑,断断续续发出声音,问:“我回家了?”

宋景逸点了点头,在一旁拿过一碗水,扶着我坐起来,给我轻轻蘸了点水在唇瓣上,道:“睡了三天了,再不醒,就要饿死了。”

我嘿然一笑,忽然间想到二小公子,便又问道:“跟我一起从火场里逃出来的那个孩子呢?”

“有吗?”宋景逸将碗放了回去,摇了摇头,道,“送你回来的衙役,没说还有一个孩子。”

我微微一愣,有些失神。

好起来后,我也让沈国公府的人去找过,却始终没有得到他的半点消息。

仿佛那一场大火,将我同他的缘分烧尽。

可是我分明记得他的样子和在熊熊烈火中,他始终没有放开我的那一双手。

这一刻的我突然明白,当初二小公子在地上画的,哪里是个“二”字,分明就是一个没有写完的“云”字。

当初小小的二小公子,就是如今这个长大了的司徒云。

他曾经问过我,小时候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我说的是——没有。

我想,也许他执念了很久的东西,在我漫不经心地将答案说出口时,就已经分崩离析。

我回到宋景逸的茅屋时,司徒云正立在他的床头。我快走了几步过去,一把将他推开,厉声诘问:“你要做什么?”

他的眼中有难掩的忧伤,我明白,小的时候,他被打,都是我护在他的前面。可如今,我却为了另外一个人,将他狠狠推开。

成长确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曾经生死不离的两个好朋友,如今却弄得这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