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理本来是大多数人都应该明白的,只可惜这个世界上偏偏有大多数人都不明白。

  丁宁忍不住问姜断弦:

  “你既然明白这道理,刚才为什么还要把那最后一枝花插下去?”

  姜断弦的回答简单而明确:“因为我好胜。”

  丁宁沉默。

  他也明白姜断弦的意思,古往今来,也不知有多少英雄豪杰,就败在“好胜”这两个字上。

  姜断弦直视着他,“如果你是我,刚才你会不会那么做?”

  丁宁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说:“刚才我布的那一局,如果不是花阵,而是刀阵,我留下的那最后一隙之地,恐怕就是死地了。”

  “恐怕是的。”

  “在那种情况下,你会不会做同样的事?”

  姜断弦也沉默良久:“我不知道,”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会怎么做!”

  他说的是真话。

  高手相争,决生死于瞬息间,在那一瞬间所下的决定,不仅是他这生武功智慧和经验结晶,还要看他当时的机变和反应,甚至连当时风向的变换,光线的明暗,都可能会影响到他。

  高手相争,生死胜负本来就是一念间的事。

  在那一刻,生死胜负之间,几乎已完全没有距离。

  丁宁长长叹息。

  “是的。”他说:“未到那一刻之前,谁也不能猜测我们的生死胜负,因为谁也不知道我们在那一刻会下哪一种决定。”

  他苍白的脸上仿佛露出像夕阳般凄艳的笑容。

  “这一点,恐怕也就是我们这种人觉得有趣的地方。”

  “是的。”

  “那么,姜先生,”丁宁偏头:“你看我们今天是不是应该为这一点,破例喝一点酒?”

  姜断弦严峻的眼中也有了笑意。

  “能够找到一个很好的理由喝一点酒,也是人生中比较有趣的几件事之一,”他看着丁宁说:“你能想到这一点,就表示你的心情和体力都已好多了。”

  这时夕阳将落,厨房里已经传出了冬笋烧鸡的香气。

  冬笋烧鸡,恰巧酒饭两宜。

  对一个生在农村里的孩子来说,厨房里的香气永远是最迷人的。

  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子弟,对厨房的感觉,只有肮脏、杂乱、油腻。

  因为他们的母亲不在厨房里。

  丁宁的感觉也是这样子的,他这一生几乎从未走入过厨房。他甚至不愿看到那些带着一身油腻从厨房里走出来的人。

  可是现在他的想法居然改变了。

  这两个月来,他天天都在厨房里吃饭,伴伴总是把厨房整理得很干净,而且经常洗刷,大灶里的火光明亮而温暖,锅子里散发出的香气总是让人觉得垂涎欲滴,靠墙的角落里那张已经被洗得发白的木桌上,摆满了酱油、麻油、醋、胡椒、辣椒、蒜头,和各式各样可以帮助你增长食欲的调味品。

  丁宁终于了解,当一个饥饿而疲倦的丈夫,携着他孩子,冒着寒风归来,听到他的妻子,正在厨房里炒菜,嗅到厨房里那种温暖的香气时,心里是什么感觉了。

  有时还不到吃饭的时候,他甚至也想到厨房里去走一走,尤其是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能够坐在炉火边安适的吃顿饭,真是种无法形容的享受。

  流浪在天涯的浪子们,你们几时才能有这种享受?你们几时才懂得领略这种享受?

  用砂锅炖的冬笋烧鸡已经摆在桌子上,锅盖掀开,锅里还在“嘟嘟”的冒着气泡。

  伴伴正把一坛放在炉灰里温着的酒,从大灶里拿出来。

  她弯着腰,把一身本来已经很紧的衣裳绷得更紧,衬得她的腰更高,腿更长。

  而且,一到春天,年轻的女孩们还有谁肯穿太厚的衣裳?

  丁宁尽量不去看她,只是去看她手里的那坛酒。

  在这种荒僻的地方,能够有这么样一坛酒喝已经很不错了,只不过对两个酒量都非常好的人来说,这坛酒实在未免太少了一点。

  “此时此地,酒本来就不宜过多。少饮为佳,过量就无趣了。”

  他们都这么样说,都希望对方能少喝一点,让自己多喝一点。

  喝酒的人都是这样子的。

  看见有足够的酒,就希望自己能先把别人灌醉,酒不够的时候,就要抢着喝。

  幸好他们都还可以算是相当斯文的人,所以抢得还不算太凶。

  用山泉酿成的新酒,当然不是好酒,却自有一种清冽的香气。

  对他们这种酒量的人来说,喝这种酒简直就好像喝茶一样。

  两个人虽然尽量保持斯文,可是一砂锅烧鸡只吃了两筷子,一坛酒就已只剩下一半了。

  伴伴轻轻柔柔的说:“这种酒有后劲,你们还是慢点喝的好。”

  姜断弦忽然大笑。

  姜断弦是世代的刽子手,是世袭的刑部执事,世世代代,都是以砍取人头为他们的职业,虽然他们砍的人头是该砍的头,也是人头。

  在这种家族里生长的孩子,从小就会感受到一种别的小孩们无法想像也无法承受的阴郁之气,他们六七岁的时候,只要站到那里看别的孩子一眼,就可以把比他们大很多岁的孩子吓跑。

  尤其是姜断弦。

  甚至连他的长辈们都说他是个很特别的人,从小就很特别。

  在别的小孩都会哭的时候,他不哭,在别的小孩都会笑的时候,他不笑。

  十七岁的时候,他已领了第一趟红差,杀人头颅砍萝卜,

  然后他就是刑部的第一号刽子手,别人见到他,连哭都哭不出。

  然后他就变成了横扫江湖,杀人如稻草的彭十三豆,别人见到他,更哭不出,更莫说笑了。

  这么样一个人,这一生中,也许根本就不知道“笑”是应该怎么笑的。他笑的时候,也许比一个人一天中哭的时候还少。

  可是这么样一个人现在却忽然笑了,而且大笑,而且笑得开心极了。

  “你要我们慢慢喝,你是怕我们喝醉?”姜断弦大笑:“如果这么样一点比鸟还淡的酒,也可以把我们喝醉,那才怪。”

  他不但大笑,而且笑弯了腰。

  无论任何一个认得姜断弦的人看到他这么样大笑,都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无论任何人听见他说出这样的话,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耳朵。

  因为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笑声,怎么可能从这么样一个人嘴里发出来?

  ——他是不是疯了?

  姜断弦当然没有疯,他一向镇定冷静严峻如岩石,怎么会忽然发疯?

  ——他是不是醉了?

  姜断弦当然不会醉。

  在他们这种家族里,有一种很特别的习惯——喝“早酒”。

  在执刑前,在天刚亮的时候,在别人宿酒尚未醒的时候,就要喝酒了,喝早酒。

  从小就养成这种习惯的人,酒量总是要比一般人好一点的,有时候甚至还不止好一点而已,在一般情况下,“酒量”本来就是练出来的。

  姜断弦的酒量,一向都比大多数人都好得多。

  今天晚上他只不过喝了一小坛山泉新酿半坛中的一半而已,他怎么会喝醉?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一坛酒全都喝光,也不该有一点醉意。

  就算他一个人把这种酒再多喝三五坛,也不应该醉的。

  他既没有疯,也没有醉,为什么他忽然间就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丁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