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干嘛回来,你不如死在你那个时间之轴里,我还清净了!”我真想把奶昔喂到他脸上去!

“因为我想念你了。”

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这么一句毫无亮点,而且肉麻,打死我们俩的任何一个,都讲不出口的话,在以前。

我呆呆的,红了脸。

“虽然你全身上下都找不到多少优点。”他适时补充道,“但我喜欢你跟我吵架,喜欢看你被我气得跳脚的样子,喜欢你胆大心不细,看起来冷血没感情,实际上心软得像棉花糖。总之,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的生活就少了很多乐子。反正二十年之期也只剩一年,所以我将元灵一分为二,藏进两只蚯蚓怪里,化身成胖子跟瘦子,不但可以成天惹你生气,还能用另一种身份过完全不一样的轻松生活,多好玩!你知道蚯蚓怪又叫地龙,它们生于土下,一生吸入大地精华无数,妖气之浓重,堪称妖怪之首,足以完全掩盖我各二分之一的气味,不让任何人发现。只要我不暴露身份,我就不算违背承诺。要不是暮对你真的动了杀心,我本来还可以继续当胖子跟瘦子,逍遥人生的。”他说着说着,一脸都是对过去的怀念,然后大喊:“喂,奶昔!”

“吃吃,吃死你!”我舀了两大勺扔进他嘴里,“你个混账东西,明明什么都看在眼里,暮偷走我的身体抢走我的真身时,你居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眼看着我在暮声那边,没吃没喝,靠塔罗占卜赚钱度日,你还是继续逍遥人生。甚至我在只剩半条命的时候,你才肯出现?”

“不许冤枉我,我留给你的平安扣,救了你两次!你知道那里头的金龙是什么?使我整整百年的修为!就是为了给你应急用的!还有木偶张大虾,要不是我出钱雇他被你使唤,你连买方便面的钱都赚不到!”敖炽很不满地解释着,然后叹了口气,“不过我承认,我有逃避之心。如果可以,我永远都不想跟敖烁交手。当年他死在我刀下的情景,我至今都不能忘记。只要我死不出现,我们就不会再交手。”他少有地苦笑,“不过我很快就发现这种想法真的非常该死,有的人,是你无论如何都避不了的。再不敢面对,还是要面对。他以你为饵,陷你入绝境,只为逼我现身,如果你真的出了什么事,我大概会为我可耻的逃避之心内疚一辈子。不过幸好你命大!”

他的真实想法,跟我猜的果真一样。

也不是知道是谁的心,软得像棉花糖!哼!

“我没有问题了。”

我发觉,我想知道的答案,其实根本不用他回答。因为他的想法,我都了解。

这种现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啊!”他夸张地张大了嘴,眼睛瞟着剩下的奶昔。

真像个孩子。

我不期然地从这个超龄儿童,想到那昂首奋爪,说什么就算背到死,也要将我带出去的,爆裂骄傲又任性顽固的东海孽龙。

这个人格分裂的变态男人呀,怎么可以把世间所有不可能并存的东西,如此完美地集于一身。

我无奈地笑笑,温柔地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一勺一勺喂下去。

从那场生死之劫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敖炽活着,我活着,那些家伙们都活着。虽然我们都受了伤,可只有敖炽伤的最重,起码还得再当半个月的木乃伊。这段时间,我的不停变成了临时病房,我成了兼职护士,还学会了做各种甜品跟食物,每天都手忙脚乱地照顾他。我越忙乱,他越开心。而且,不光是香草奶昔,其实,只要是我亲手做的食物,不论是什么,无论好吃与否,他都吃得很欢乐。

好像快圣诞节了,窗外飘起了雪花,我凑到窗外一看,外头的世界如此漂亮,虽然还是那条小而宁静的街,还是那些匆匆来去的人。

敖炽心满意足地睡着了,打起了震天响的呼噜。

我给他盖好被子,轻声朝房门走去。

“喂…”

身后,敖炽突然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我停下脚步。

“最好的,其实一直在身边,只是你没看到。”

这没头没脑的梦话…我笑。

笨蛋,我早就看到了-------我的心里,是这么说的。

不过,我刚一出房门,就看到三大团毛茸茸的东西扭打在一起,为了抢一袋鳕鱼片,一颗圆圆的,汤圆似的银杏子,在他们旁边蹦跶着看热闹。

白色,沧瞳凯;黑色,玄;金色,Kevin…

这段时间,我基本已习惯了这种场面。

他们几个的伤全都好了,只是需要再修养一段时间,才能变回人形,所以干脆全赖在店里不走了。比较倒霉的是Kevin,因为现在的他,身体缩得比那两只猫妖还小,起码一年半载才能复原。

我们所有人,最该感谢的就是他。

连我都不知道,原来黄金狮人的先祖,全是生活在太阳上的生物,名副其实的太阳之子,即便后代迁移到了地球,他们仍然保有召唤阳光的能力。

Kevin耗尽半条命,加上阿辽以银杏子天生的生命力,一路保护他冲破沼影之国的重重阻挠,引来了救命的阳光,彻底粉碎了敖烁的“理想”,让他的沼影之国,成了一个破裂的泡泡。

我还记得在那个鬼地方消逝之时,敖烁绝望的嚎叫,好像,还有暮的哭喊…

阳光,在平日里那么普通的玩意儿,却在那个时候,救了我们,不对,是救了全世界。

身为在这个世界生活的人,还有妖怪,也我们真的应该好好珍惜这道最美丽的光线,不要让它因为任何人为的错误,再没有升起的一天。

那三个家伙打得不亦乐乎,他们的存在,让我觉得不停像个动物园。

不过,热热闹闹,也挺好。

走到后院,手拿铁铲的顾无名正在跟一棵刚种下不久的槐树吵架。九厥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也不劝架,反而乐呵呵地边听边喝红酒,手里还捧着一本八卦杂志,枯月停在杂志上,看得聚精会神。

“放我走!我不要留在这里!你们这群混蛋!”槐树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愤怒的姑娘。

你们没眼花,那棵槐树,是暮。

沼影之国崩溃时,敖烁和他未能达成的“理想”一起,被照进的阳光烧成了几缕黑烟。他本是幽魂,忌见阳光,即便成了阿努比斯神,这个流放死神的力量本身,也只见于黑夜,不敢与阳光对峙,而沼影之国本身,最惧怕的也是阳光。敖烁走上的这条路,根本就是名副其实的“见光死”。

一个人的理想,如果变成了畸形的执念,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而一个人总想把目光放在所谓的最高处,最远处时,反而连最近的东西都看不见了。

如果敖烁能看见,他的结局就不是这样。

如果这个世界对他而言真的是垃圾,那敖炽对他的兄弟之情,暮对他的死心塌地,又算什么呢?

一个连近在身边的珍贵之物都看不到的人,又能看到多远的“理想”?

对于敖烁,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悲剧的疯子。

但更悲剧的是,有人依然对这个疯子念念不忘。

帮他做了无数事情,帮他犯了无数错误,甚至连自己的元灵都甘心奉献出来,支持他的沼影之国的暮,至今都不能接受敖烁已经消失的事实。她依然把一切罪责,都怪到我身上。

沼影之国消失后,我在浮珑山脚下,看到奄奄一息的她,她的元灵被吸收得太多了,不要说维持人形,连活下去都很难。

我把她封进了她的真身里。只有这样,她才有生机,再静心休憩个几百年,她应该可以变回那个原本美丽的姑娘。

她一直都在骂我。我由她发泄。

不过,我让顾无名把她的真身,从浮珑山移到了不停的后院里。

为了不伤及这棵倔强的槐树的根,顾无名拿着铲子小心地挖了一整天。

“裟椤,你还是这么虚伪!我是要取你性命的人,你却要救我!放我出去,就算魂飞魄散我也无所谓!我讨厌活着!我讨厌这么孤独地活着!”

槐树的枝叶剧烈地颤动,每一片落叶,都是暮的绝望。

“孤独的定义,你并没有真正了解。”我微笑着站在她面前,举起水壶给他浇水,那水壶里不是普通的自来水,而是枯月替我采来的灵露,“把你带到我身边,的确是出于自私的念头,因为我偶尔会想跟人讲一讲我的过去,那些关于孤独跟绝望,关于最重要的人离开时的心情。你知道我比较啰嗦,身边这些家伙未必愿意听我唠叨,所以,我会不定期跟你讲讲我的故事。反正你没手没脚,又跑不了,哈哈。”

“等我恢复自由身,我一样会杀了你!”暮怒气不减。

“那你就要好好休养,不然到时候你还是赢不了我的。”我朝她扮鬼脸,又说,“做自己吧。真正的爱情,不是颠覆自己的迁就,而是双方眼中,看到的是最真实的彼此。”

暮沉默半晌,哼了一声,不再理我。

这个丫头啊,跟我还蛮像的。

不知道百年时光,够不够我把她“导入正途”?

看在我跟她既是同族,还是老乡的份上,试试无妨。

院子里多一棵会骂人的树,也挺有趣。

这样的结果,已经算最好了吧。

我悄悄一笑。

生活一旦变得热闹,时间就过得飞快。

圣诞节,眨眼间就到了。

清晨,还在睡梦中的我,被一阵砰砰的敲门声惊醒。

我披头散发地走到门口,问:“谁?”

“我!”敖炽的大嗓门在门外响起。

“干嘛?”我最讨厌打扰我睡懒觉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