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淡淡应着。

她继续喋喋不休:“这次被选中的,是去为战神工作呢!战神好厉害的!木生可想去了。我不去,我就留在家里,看你剪窗花,吃烤鱼,好不好?”

“为何不想去?”他问。

她用力摇头:“不知道,义父说,每个飞天都有一根线拴着,那根线还会变颜色,变了颜色的时候,就可以交给天神了,他们就可以带走我们了。可是,要为什么要给他们呢,我又不认识他们。他们拿走我的线,我是不是会被他们绑住呀?”她突然大叫,“不要绑着我!我要飞,飞到曲阿,他在那里修了一座屋子,有桥有流水,竹叶上还挂着露珠。”

他默默地听着,走过一座石桥,将她轻轻放下来,靠在一块青石上,又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她盖上。

“嘻嘻,告诉你一个秘密。这秘密我只告诉过木生跟烟夏,你是第三个知道的呢。”她的头依着他的肩膀,把手指入在嘴唇上,“那年在曲阿,他的宅子里,掉进水池的那个是我,不是大乔!”

“是你还是大乔,重要么?”他看着她撅起的嘴,笑了笑。

她的头垂得更低了:“不重要。可他问了我的名字,问我家在何处。大乔就在我旁边,他什么都没问她呢。”

“嗯。他喜欢你,不喜欢大乔。”他直白地说。

她傻笑了半晌,又耷拉下眉毛:“可大乔是我的好姐妹,我听到她心里的愿望。”

她把头埋得更深了,声音越来越小。

“睡吧。”他把衣服给她盖好。

她摇头:“不睡。”

她没醉呢,什么都听得清楚,看得清楚。

那是五年前,乔老头带着他的女儿来拜访义父,请义父入朝为官。乔老头每天都来游说义父,还干脆在附近找了房子住下来。他们谈天下,谈政治。她听不懂,倒是跟他那对花儿一样娇媚的女儿成了好友。

豆蔻年华的女儿家,不需要任何刻意的努力,只是交换一两个所谓的小秘密,便成了金兰姐妹。大乔小乔孝聪慧过人,尤其是大乔,明朗豁达,外形虽然娇弱,心胸似比男儿家更开阔,见识也更胜一筹。

许多个星月当空的夜里,她跟大乔并肩坐在天井里,说着女儿家的小心事,连吹过的风都散着甜甜的味道。她没有双脚这个秘密,被一阵大风暴露了。

大乔当然是惊讶的,但是没有逃更没有任何鄙夷或者恐惧的神情。她告诉大乔,她天生没有脚,所谓的走路,其实是漂浮,所以她的裙子总是那么那么长。我是一只妖怪——她对大乔坦白,甚至做好了失去这段友情的准备。可是,大乔只是替她整理好了裙衫,说,姐妹就是姐妹,妖怪不妖怪,有什么打紧。

她愣了很久,眼泪在眶里打转。

那段时间,是最快乐的。她学会了驾云,常背着义父,偷偷带着大乔跑去很远的地方玩。

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她们落在了曲阿的某座山下,好奇原她们,被眼前那宅子里传出来的琴声吸引。偷偷潜入,循声而去,谁料她粗手笨脚,竟落入水池,惊动了抚琴的人。

就这样,她在一生中最狼狈的时候,见到了那个人。他把她从池中抱起,隔着满眼的水渍,她看到了这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容颜。

玉冠束发,黑衫如墨,五官之俊美已不消多说,单是他眉宇时那一抹英气,连最亮眼炽热的阳光都被比下了气势。

闻声而来的侍从高喊着主公,被他呵退下去。

她慌忙从他身上逃开,拼命地扯着裙子,生怕脚下的秘密被他发现。第一次,如此害怕被人知道自己没有双脚。

“你是谁家姑娘?何故入我府中?”他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我…我叫三月,她是大乔。”她把紧张得说不出话的大乔拉到身边,慌乱地说,“我们路过,听到这里琴声好听,就…就偷跑进来了。”

他望着她笑:“幸而是在曲阿别苑,这里若是我江都府邸,只怕你们还未入内,便被当做恶贼擒住了。谨记了,女儿家,切不可如此鲁莽,下次再来,让侍从通传一声,光明正大从正门入内。”

“哦。”她红了脸,不敢看他。

“喜欢听我抚琴?”他问。她傻乎乎地点头。

“哈哈,我的琴艺跟我兄弟相比,还差得远哪。”他大大方方地抓了她的手,信他抚琴的亭台而去,“民间有传言曰,曲有误,周郎顾。可惜今日他远在别处,你们没有耳福了。”

她吓得赶紧抓住大乔,一起往那边去。

“你叫三月?”他突然转过头。

“嗯。”她躲开他的目光。

然后,那一整个夏日的午后,在他行云流水般的琴声,以及她和大乔的局促不安中,过去了。

她偷偷看过他很多次,看他颀长的手指在琴弦上娴熟而动,看他专注又坚定的双目,在琴声中透着无限的温柔。这男人,本身已然是世上最好的一支曲子。

她也记住了他的名字,孙策。而这个午后,是没有大乔的,她跟他,都忽略了大乔的存在。

很久之后,三月仍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她偷偷又去过曲阿几次,却再没有见过他。他的侍从说,主公的父亲葬在曲阿,每年夏天,若无战事,主公都会到这里小住几日,如今主公已回了江都。

故事到这里,她以为就是结束了。

乔老头始终也没能游说成功,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因为没能完成皇命,不敢回朝,索性去了皖城定居。她与大乔,给彼此的临别叮嘱是一样的——不论世事如何艰辛,也要努力做个幸福的女子。

幸福…幸福…她呢喃着这个词,慢慢睁开眼。

7

“我睡了七天?!”三月从地上猛地站起来,一阵眩晕袭来,又一屁股坐回了地上。

“那壶酒太烈。”小猴坐在斜对面,面前燃着一堆篝火,手里的树枝上叉着一条鱼,娴熟地翻动。

不知名字,不辨方向的山林里,一顶简易的草棚将她遮在下头,小猴的外衣跟落叶一起,躺在她身旁。

她揉着胀痛的脑袋,苦着一张脸道:“七天…完了,我肯定错过验选之日了。义父一定会打死我。”

“女儿家本就不该好饮贪杯。”他把香喷喷的鱼送到她面前,“错过当神仙的机会,遗憾么?”

三月撕下一块鱼肉,哈哈笑出来,脸上骤然阳光灿烂:“嘻嘻。我高兴死了。知道吧,义父说这次只有两人可入选。我错过了,木生跟烟夏两个人,刚好。”

“确实,他们二人,刚刚好。”小猴擦着手,“吃饱些,然后回去。”

她低头猛吃。皖城的夜晚,高烧的红烛,美丽的嫁衣,大乔被映得绯红的脸孔,还有…他,依然那般英气逼人,那温柔中的强势,足以替他的新娘挡住最坏的风雨。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跟曲阿的那个下午相反,这个夜晚的故事里,她被忽略了,而且永远被忽略了。大乔与孙策,从此便是天作之合。好了,都结束了。

她现在明白了为什么义父那么爱喝酒,而且一定要喝醉了。醉的时候很清醒,醒了,反而糊涂,忘记了。挺好的。

现在,她只关心眼前这条好吃的鱼。啊,还有怎么就会义父。婚宴上,她看到义父拉着乔老头往死里灌酒,两个老头醉得一塌糊涂,对着月亮大声唱着跑调的歌。依稀记得乔老头拽着义父说,焦光啊焦光,都说你是世间奇人,连皇上都记挂着你,你当什么隐士!出来为这乱世做事事,你怎么就那么别扭!

义父推开他,醉醺醺地说,狗屁奇人!知道吧,我活得可丢人了…可丢人了!哈哈。

对了,义父也是有名字的,但很少被人叫。认识他的人,说他是奇人,不认识他的人,就当他是个山野酒鬼。三月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笑得前仰后合,说以后家里一定要小心火烛,不然肯定被烧个焦光。

凌乱的回忆,撞击着她好像清醒又还是糊涂的脑子。小猴够了篝火,起身:“走吧。”

回到竹叶巷,天已黑尽,处处灯火,唯有她的家里,一片漆黑。

三月有点心虚,抓着小猴不撒手:“你就站在门口,要是我义父气疯了要杀我,你赶紧来救我!”小猴不禁莞尔,拉下她的手:“进去吧。我就在这儿。”

她蹑手蹑脚进了屋,四下静到了极致,连呼吸声都显得刺耳。

木生不在,烟夏也不在,到处都冷冰冰的。

“回来啦。”黑暗里传来的声音,吓得三月一个激灵。循声看去,各负稀薄的月光中,义父坐在那口枯井前,几个空酒瓮歪倒在他身边。

“啊,回了。”她下意识后退一步,“木生跟烟夏呢?”

“明知故问。”义父打了个酒嗝,“昨天,他们已经成了仙,天界的偿愿仙官。二十年修炼,现在就剩下你了。”

“真的啊!”她一阵窃喜,又不敢笑出来,“哎呀,他们还回来么?我都没赶上恭喜他们。”

“他们不会回来了。以后,你还是妖怪,他们是神仙,永远分隔开了。”义父背对着她,慢慢道。

“哦…”虽然木生挺讨厌的,烟夏也并不十分有趣,但就这样从此陌路,三月还是有点小低落,好歹是同一屋檐下的兄妹,数十载岁月。

“那,我不打扰义父喝酒了,我去睡了。”她想溜。

“三月。”义父很认真地叫她的名字。

“我在。”三月不敢走了。

“落选的飞天,会是怎样的结果,你知道么?”他缓缓侧过脸,半醉半醒。三月摇头。落选就落选呗,大不了当一辈子妖怪嘛。她没敢说出口。

“飞天是专属于神的工具,不能为神所用,就要毁掉。这是规矩。”

话音未落,三月的眼前有声如洪钟闪过,定睛一看,冰冷的刀锋已经抵在了她的咽喉。义父连菜刀都没拿过,杀人的刀却拿得这么熟练。不不,杀妖的刀。

“落选,就要被杀掉吗?”她还有点进入不了状态,总觉得义父跟他的刀都很不真实。

“这口枯井里,全是飞天的尸体,每次落选的。”他淡淡道。

“我…我不太明白。”三月的目光落在那平平无奇的枯井上,月光把上头的石板洗刷得很白,像一张凄苦女人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