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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嗯!”阿萍千恩万谢地推着小车走出了病房。

  确定阿萍已经离开后,陶昂掩上门,脸上的微笑渐渐隐去,他从裤兜里摸出一串钥匙,把挂胡匙扣上一个拇指大小的玻璃状圆球捏在手里,潮浪般的淡红光华从圆球里扩散而出,把陶昂的手指都晕染了同样的颜色,并有阵阵轻微的有规律的震颤从圆球中心发出。

  他把左手指轻摁在圆球的顶部,口里默念了一句什么,圆球的光华与震动即刻停止下来,恢复成一个普普通通的玻璃球饰物的样貌。

  “终于找到了……”他把钥匙收起来,如释重负般喃喃道。

  他无声走到病床边,歪头打量着那个从一开始就视他如无物的流羽。阿萍说过,这孩子几乎从不说话,好像活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陶昂与流羽的两双眼睛,存在于同个空间,却没有丝毫交集。这孩子的眼神,沉静冰凉,有意隔离任何妄图接近它们一切。

  陶昂一掀医生袍,很自然地坐在了地上,直起身来的视角,刚好与侧卧在床上的流羽的脸相对,或许这样的高度,最适合一个成年人与一个孩童的交谈。

  “我叫陶昂。陶瓷的瓷,昂贵的昂。”他望着流羽,微笑着介绍自己。

  流羽的半个脸,陷入蓬松柔软的枕头里,蓝眸凝固在静谧的空气中,视线似是穿透了面前的陶昂,散落在不知名的方向。

  “你多少岁了?”他不介意这孩子的反应。继续温言问道。

  流羽依然全无反应,只有那两排长睫毛无意识的扇动两下。

  陶昂挠挠头,沉默半晌,问道:“你喜欢楼下那片胭脂花么?”

  他想起一个钟头前,午饭后的他在医院花园中的葡萄架下小憩,一只蜜蜂从架子前那一大丛开的正盛的胭脂花上飞过,他慵懒的目光顺着飞走的蜜蜂落在左侧住院部大楼三楼上的一扇窗户前,阳光的痕迹从明亮的玻璃上斜过,一个小小的人影孤独地出现在窗后,印在上头的模糊轮廓,恍惚间蒙上一层淡淡的蓝,转瞬即逝,也许那只是一种错觉,可就在他的视线与那身影相接的刹那,他感觉在玻璃后,有一双失望的眼睛。

  正因为这种奇特的感觉,让他信步走进住院部,在三楼走廊的最末端窗户前,见到了这个踮着脚朝外张望的小病人——流羽。

  听到他的话,一道不易察觉的波动,从流羽的眼底闪过。

  “明天我采一些胭脂花给你玩好不好?”坐在地上的陶昂像个天真的大孩子,比划着说,“胭脂花很好玩的,把它的花蕊抽出来,可以做耳环呢,不少小女孩都喜欢这么玩。”说着,他顿了顿,双手有些无奈地放下,笑了笑,“我妹妹也很喜欢胭脂花。那时候,她跟你差不多的年纪……”

  流羽的嘴唇,轻轻蠕动了两下。

  这个小小的表情,没有逃过陶昂的眼睛,他若无其事地以商量的口吻问道:“不如,明天我带你去花园里,你自己去摘胭脂花,趁现在正当花期,怎样?”

  他的脸上纯粹得不带一丝心机的笑容,在光线浅薄的阴郁房间里,染上一层肉眼无法看到的阳光。仿佛,他才是那个一心向往着出去玩耍的孩子,那种由衷的开心和些许心愿得偿的释然,从他的眼中游走开去。

  长时间的沉默后,流羽的眼睫垂得更低,纤细稚嫩的声音,像不小心碰到一起的脆弱玻璃——

  “不要……”

  她把脸转了转,更深地埋入枕头里。

  陶昂一愣,虽然被拒绝了,他却是极开心的,其实他的目的并非是取得这丫头的同意,不过想诱导她打破跟外界的隔阂而已,她愿意跟自己说话,哪怕只是两个字,也是大感欣慰的。

  “为什么不要?”陶昂不打算放过跟这孩子深入交谈的机会。

  流羽不肯再开口,小手更紧地抓住被单边缘,身子蜷缩得更厉害。

  陶昂凝视她半晌,缓缓伸出手,小心地覆在她没有多少热度的额头上。

  或许是天生太安静,或许是懒于应付,对这个小小的亲密动作,流羽没有任何排斥的意思,一动不动地任他掌心的温度沁入自己的身体,甚至还有些舒适地闭上了眼。

  “这个病房,不该是你待的地方。”

  良久,陶昂收回手,怜惜又黯然地低语一句。

  虚掩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多日未见的院长,步履稳健地走了进来。

  见状,陶昂忙从地上站起,有些尴尬地朝院长问好。

  “你是……”院长扶了扶眼镜,想了半晌才记起,“啊,是新来的小陶吧?!”

  “是的,陶昂。”陶昂让到一旁,说,“刚才碰巧路过,遇到阿萍,见她又拿药又抱着资料,就帮她把东西拿到这间病房来。”

  院长笑着点点头:“你是新人,有空多在各病房走走,对增加工作经验是很有益处的。”

  说罢,他走到流羽身边,亲切地摸了摸她的头,轻声询问她有无不适之类的问题,而这孩子则用只有院长才能听得到的微弱声音,简要地回答,看起来,两人之间有一种旁人无法企及的默契。

  “院长……”陶昂思索一番,还是走到院长身旁,问,“可以问您几个问题么?”

  回头看看他,院长转回去对流羽道:“睡一会儿吧,两个钟头后我给你做一次详细检查。”说罢,他示意陶昂同他一道走出病房。

  站在走廊上,院长顺手掩上房门,问陶昂:“问吧。”

  “听说,流羽是个弃儿?”

  院长点点头:“是的,但也不完全是。她的父母每个月都会把大笔治疗费打进医院账户。”

  “只是如此?”陶昂皱眉,“他们从不来看流羽?”

  “没错。”院长颇无奈地说,“从流羽入院后,她的父母就不曾露过面了。的确是比较违背常理。”

  “能联系到她父母么?”陶昂突然问了这么一句,紧接着又解释道,“怎么能这样把孩子扔在这里不管不顾!难道我们不能想想办法么?”

  “实在是无能为力。”院长摇头,“我们也试过联系他们,可他们当初留下的地址和电话全部都是假的。我也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

  “是这样……”陶昂有些泄气,转而又想到了流羽的病历,说,“还有流羽的年龄,据说在病历上竟然没有清楚的记载。”

  “唉,这是我们的工作疏忽。当年老院长在的时候,医院的管理比较松散。”院长有些无奈地说,又问,“流羽是个特殊的病儿,阿萍应该都告诉过你她的病情了吧?”

  陶昂点头。

  “我一直尽全力找出她身体不再发育的原因,希望有一天她可以健康地离开这里。”说到这儿,院长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着急地说道,“关于流羽的事,我们下次再说,我约了人谈事,得马上走了。”

  “好,您忙您的。”陶昂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耽搁您时间了。”

  “呵呵,年轻人里,鲜少有你这般细心又体贴病人的。”院长拍拍他的肩膀。

  陶昂侧目看着关闭的房门,笑笑:“她本不该属于病房这种地方。”

  院长微愕,旋即赞许地说道:“以后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像你这样的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院长挺拔的背影匆匆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陶昂挠了挠头,长这么大,很少被人“孩子”来“孩子”去地称呼,这种感觉,好像还蛮好的。

  确定院长离开之后,陶昂再次回到流羽房里,那孩子已经闭上双眼,像是睡着了。陶昂走上前,悄悄从她枕头上取走一根她落下来的头发,然后退出了房间。

  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半,之前略显空洞的走廊上,多了不少出来走动的病号或者陪伴的家属,前行的陶昂不自觉地回过头,流羽的单人病房在这层楼的最尾端,没有人会往那个没有前路的死角走去。

  那里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阻碍,可就是有一道无形的界限,决绝地隔断了那间只住着一个名叫流羽的孩子的127病房。

  下楼走出住院部大楼,经过花园前时,陶昂的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那丛盛开的胭脂花上,两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嬉笑着站在花丛前,两个人手里各捏着两朵胭脂花,从花朵里抽出细长如丝的花蕊,又把花蕊挂在各自的耳朵上,美美地摇晃着脑袋,让那花蕊尾端的银白小球摇摆不止,仿若给自己戴上了一串最漂亮的耳环。

  “哥哥,胭脂花开了,你帮我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我把花花做成耳环了!”

  “哥哥,我戴上我自己做的耳环了,漂亮吗?”

  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总之,陶昂的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一种怪癖,问他,他要么笑而不答,要么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