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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剑奇谭:琴心剑魄 作者:某树,宁昼

简介:这是一段缘自太古的约定与羁绊,一个于时光中生死相随的不朽传说。

九百年,为你历尽人间百世沧桑,只待春风吹醒桃花,将永恒刻入韶华…

一年又一年,

我走过了许多许多地方,

没能找到重生之法,却帮助了很多遇到困难的人。

如果你还活着,也会因为这样而开心吧。

时光的流逝渐渐变得模糊,远方再没有故人的消息传来,

听说在遥远的极北之地,隐约有关于亡者重生的传说,

我即将起程去那里。

无论如何,在这一世走到尽头之前,

我都会继续寻找下去,一直、一直…

总有一天,我会和你回到桃花谷,

到那时,

我们,再也不分开…

琴心剑魄,生死相与,百世流离,千年守望,令人动容的故事。

前言(《古剑奇谭》项目负责人、主企划、编剧:某树)

不知不觉间《古剑奇谭》上市将近两周年了,根据这款单机角色扮演游戏改编的剧情小说终于快要出版。

作为故事原作者,我被要求写一篇前言,说说心里的想法。其实这事还是让我挺茫然,不知道要讲些什么。公司里的妹子说,之前《古剑奇谭》企划设定集里你也没有特别写创作这个故事的最源头的想法,不如这回就写一写吧。于是我继续茫然,要说整个故事的设定,大至世界观的脉络,小至一句对白、一个标点,都已经在心里、眼中过了无数遍,可以把每一个设计点都清清楚楚地说出来。但是,关于为何会开始这样一个故事,大概是因为所有的想法已经分散为千言万语、数不清的方方面面,融入了游戏本身,因此一时间反而不能成言。

我试图回想当初,然后用最易为旁人所理解的语言去表述所谓“源头的想法”。

最初至最后,大概都是想创作一个关于“时间”的故事,造出一个有着时间流动感的世界。

曾经听到过这样的说法:你后续所创作的每一部作品,其实都只是第一部作品的延续。我不知道这个理论是不是对于所有设计者都通用,但是于我而言,至少《古剑奇谭》中确实有着想在以往作品中表达却因种种缘由而未能实现的一些想法。它们并不是某个具体的情节或人物,而是一种大概念上的构思。

我想去描述时间洪流中的一些碎片,它们是奔腾河水里的一朵浪花,也是流星划过天际的刹那光华。每一块碎片都是独立的存在,正因为只是大千世界里微小的一部分,只是近乎永恒的时光中的一个瞬间,才显得弥足珍贵。

于是有了《古剑奇谭》的世界观,有了天地人三界、大地上的众多部族、魂魄铸剑之法、星河与忘川里的命盘、天界乐师与不周山的龙、相隔数千年的因和果…即便所有这些,可能也仅仅是这个天地的一部分而已。

有人说是不是想要借此表现一个宏大的世界观?

是,也不是。

我未曾想过一直用广角镜头去讲述世界,即便用了,也是从大事件入手,随后转入小事件。这其中固然有外界客观条件对表现手法的制约,但也和我最初的设计思路相关。正如之前所说,每一块时间碎片都可以成为一个独立的故事,你不用想着门槛带着负担去看它。若是遇上更为有缘的人,那无论作为作者还是作为读者,我们彼此间的乐趣应该都会更多一点。或许你能够尝试着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逐渐看到更多的关于这个世界的面貌与法则。

《古剑奇谭》的故事会在这样抽丝剥笋、逐步从小见大的方式中慢慢讲述下去。在它的世界观衍生小说《神渊古纪》中亦是如此。

而PC游戏《古剑奇谭》一代的剧情今次将由《九州志》的作者宁昼以小说的形式为读者们娓娓道来。

说起认识宁昼的过程,也是相当奇妙。我自己算得上是《九州志》的读者,虽然由于工作繁忙不免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嫌疑,但《九州志》中着实有几篇十分打动我的故事。《古剑奇谭》一代的研发工作结束后,我得知朋友伊吹五月在帮《九州志》做插画,于是兜兜转转就认识了那边的人。之后又听说杂志社内居然有人在玩《古剑奇谭》,而且还不止一个,尤其那位叫宁昼的北大才女是百里屠苏的铁杆粉丝,第一次同我聊天打招呼的叫法是“小红点的亲妈”…这大概就算缘分吧。

不管是做游戏研发还是写幻想故事,能够以作品打动其他人,本身就是搞创作最大的乐趣之一。衷心希望宁昼笔下的改编能够打动更多的人,令老玩家感到亲切,也让新读者拥有一扇推开《古剑奇谭》世界的大门。

2012年6月

小说由《古剑奇谭》游戏编剧某树全程监修,《九州志》作者宁昼执笔,运用细腻的语言、凝练的文字,将一个古韵浓郁、风格清丽的游戏世界还原于小说之中,让人们能够更直观的通过小说文字去感受原著游戏中人物的多样性情、回顾跌宕起伏的感人剧情、品味浪漫独特的古剑世界。同时,在游戏的基础之上,原著剧情小说还补充了游戏中没有表现过的内容或桥段,使小说更加丰满,也使《古剑奇谭》的故事更加完美。

这么些年,我离开了很久,而你还一直在 文\江南

其实没有玩过《古剑奇谭》,因为我在两年前改用了MAC系统,而古剑不能在MAC上跑。我在手中翻着那张古剑的光盘,想起了很多年前宿舍兄弟买的那张正版《仙剑奇侠传》。

那是我生命中所见的第一张正版光盘,把它从光盘盒里拿出来的时候,那份慎重不亚于玉器藏家从锦盒中拿出新红山古玉。

那景象直到今天我还能记得,一张樱花粉色的光盘套在你的手指上旋转,仿佛那是能够开启一个世界的钥匙,推开世界之门,剑气斩裂苍穹,少女拈花一笑。

那是1997年,我在北大读本科,盗版光碟卖30块钱一张,正版游戏卖大约200块。而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大约是300块,一个月的宿舍费好像是70块,攒一台能跑游戏的电脑要8000块。

不难想象在那个年代一份正版的游戏拷贝该是多么罕见,同宿舍的阿剑在某个下午出去买了它回来,珍重地收藏在他的衣箱里。他不是买来玩的,因为在那之前我们已经通关七八遍了,修改存盘文件之后我们开局就能冲到满级,然后一路在迷宫中狂奔,最快两个半小时就能跑完游戏进度。但是停下来看每一段过场动画和那些青涩懵懂的对话,仿佛看一幕电影一本小说,反复无厌倦,只是遗憾不能改变那个结局。

阿剑尝试过改结局…他是个林月如粉,所以通过修改存盘文件强行把最后陪着李逍遥通关的阿奴和赵灵儿都改成林月如,其心昭昭,可感日月。多年之后我想,若是当初有条件,他会把结尾动画也给重制的,打造一个全新版本的“阿剑版仙剑”,贩卖给全中国的林月如粉。

我想阿剑买那盒正版的仙剑是为了他的林月如,当那块巨大的石头砸落在林月如的头顶上,阿剑的心里真有一个娇蛮的少女死去了。所以那张粉色的光盘静静地躺在阿剑的衣箱里,好似旧情人的墓碑…有时候阿剑在深夜里躺在床上读那份正版游戏说明书,好像在读旧情人的日记。

如今阿剑在遥远的北美,希望他跟一个像林月如那样娇蛮而深情的姑娘好好地生活着。

顺便说,我也是一条林月如粉。

年少的时候我们穿着大裤衩、裸着肋骨嶙峋的胸膛在宿舍的楼道中走来走去,但我们幻想自己长袖当风、手挽利剑,等待在我们面前的是斩魔的功业和美貌的少女,我们随时准备牺牲自己,如果是为了世界的和平或者女孩的眼泪,在所不惜。

多年之后我们的生活改变了,匆匆忙忙,有时候庸庸碌碌,每天考虑买房换车的问题,每周看一集新番动画,每月领一次薪水,每年休一个短短的假期。我已经开始考虑给自己买一份比较舒服的商业保险用于养老了,考虑过要不要买一个带小院子的别墅。

斩魔或者命中注定相逢的少女不太记得起来了,至于牺牲自己更是绝对不能的,我还得对家里人和公司上下几十口子负责呐,我现在出去旅行会自觉地阅读酒店的逃生指南,以备在起火等意外状况下跳起来裹着睡衣就跑。

哦,生活里我除了是个作者,还是个主编和版权经纪人。

某一天版权经纪人的办公室被前任助理敲响,进来后她对我说她想写一个叫《古剑奇谭》的游戏的官方小说。

得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前任助理,这个人叫宁昼,北大毕业,是个标准的御姐,身高170公分,穿上高跟鞋180公分,威风凛凛,媚眼锋利,全公司上下的小姑娘们畏惧她胜于畏惧我。她升职之后在我们公司负责版权销售,每天要跟十几个作者谈购买版权,风风火火。

我很诧异。这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酒店大堂经理忽然要求去端盘子上菜一样。我记得我扶了扶眼镜说,你找个作者帮你写一下就好啦。宁昼同学说,那我给你讲讲这个故事吧。

她用了两个小时给我讲《古剑奇谭》。

从眉间有一颗红点的少年开始,到前世抚琴的仙人,然后是蓬莱的废墟,然后是那柄宿命不祥的剑…我如今已经很难得花两个小时来听一个故事了,通常我的编辑找我来谈一个大纲,我只需要听15分钟,就会做出判断,有时候说到5分钟我就会说停,不用说下去了。

但我听了两个小时的古剑,宁昼还没有把这个故事说完。它庞大如一个真实的世界,每个人物在这个世界里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甚至可以说它并没有那么刻意地区分主角和配角。那种感觉就像是当初我们一起玩仙剑的宿舍兄弟们穿越到了我们曾经梦想的世界,我们会聚在一起斩妖除魔,也会分开和宿命中的少女遭遇。

每个人都会是自己生命中的主角。

我想这个游戏的设计者一定很爱她笔下的世界吧,一如阿剑和我当年那么爱林月如。

宁昼说游戏的监制是原来上海软星的工长君,也是《仙剑奇侠传》第三代和第四代的监制,顿生敬仰。于是我们在一个下午去工长君发起的新公司上海烛龙访问,见到了工长君和《古剑奇谭》的总设计某树,漫谈了两个小时。

我曾经在九城和完美时空工作过,认识不少偏重游戏策划的制作人也懂得游戏美术工作的方式,但委实在某树那里,我能够感受到的不只是创意,而且是一个女孩对自己心目中的世界的憧憬。唯有你怀着这种憧憬,才会不遗余力地把游戏中的每个人物塑造得栩栩如生,便如雕塑家塑造自己心中的杰作,即便是衣褶的细节也务求完美。

作为中国作家代表参加伦敦书展的时候我去参观大英博物馆,在帕提侬神庙的浮雕前站立了很长时间,那些乘着健马奔驰的男儿有着流畅的线条和极尽完美的细节,在那里站的时间越长你越是能够体会到其中奔腾的动感。《古剑奇谭》的设计给我类似的感觉,这部游戏里沿着每个线索走出去都能找到一个完美的结局,无论百里屠苏、风晴雪、方兰生或者红玉,甚至欧阳少恭,每个人生活在那个世界中都有着自己的理由和爱恨,所以活泼真实。

让我想起大学时候玩《仙剑奇侠传》,相比《轩辕剑》,它的世界观未必宏大,但胜在每个人物栩栩如生,能够让你在一个世界中反复行走不觉厌倦的,并不是瑰丽的设计,而是鲜活的人物。

我也得以理解为何宁昼那么期待自己亲自执笔这个游戏的小说版。她的工作其实已经相当繁忙了,有时候需要加班熬夜,公司文案部的同事和我也为这本书提供了想法和细节修改上的帮助,虽然未必能做到完美的呈现,但确实是怀着对旧日的怀念和对这部游戏的敬意。

感谢上海烛龙,在告别游戏世界的多年之后,我忽然发现有人依旧坚持着我们少年时的梦想。

你们仍旧站在那片浩瀚广大的世界中,手握古剑,仰望仙山,斩一切妖魔,与自己命中注定的人相逢,过着我们曾经羡慕不已的人生。

爱有千结,心度尘世 文\陈少峰

有想象力的作品永远都会受到读者的欢迎,我经常这样想。

这么一个探究灵魂的故事,确乎有点玄;有点玄的故事加上主人公的灵与爱之旅,就显得有点小清新、有些创意、很有特点,而且还有不少引发玄思的要素与促动许愿的感觉。无论是风晴雪还是百里屠苏,无论是在尘世中的体验还是灵魂的交会,都是与情缘有关的。尽管“情缘”二字是一种老套的说法,但它已经老套得让人们不自觉地时空倒置,老套得在几千年当中都在和人性纠缠不休,有着谁也难以拒绝的今生来世愿意付出的纠结。或者,在读者看来,很多小说的作者都会以爱情做故事的主线,因为爱情是文学最具魅力的主题,也是最有艺术表现力的内涵。不过,这本小说中的故事里有着不一样表现和表达的爱情故事,也有足以打动读者的丝丝情愫。

一直在研究游戏产业,也一直在理性思考,但是我喜欢用心去感受。而我最喜欢的是用文字表达寓意或者浪漫情调的故事。我一直很喜欢读小说,不管是言情的、心理的、侦探的、武侠的、穿越的、灵异的、玄幻的、科幻的、恐怖的,还是历史的、写实的、红色的、当下的,只要有想象力、剧情跌宕起伏的就好。但是,我好像也不太适合多阅读小说,因为经常受到感动或者引发遐想,哪怕是心理的、行为的、动作的、言语的某个片段,特别是爱心焕然的一句话,都会令我的感觉快速地植入进去,或者是勾惹起对主人公命运展开的关切与过后流连怀念的愁思——这本小说中的爱情故事,既令我心起波澜,也令我生出参与其中的冲动。

从《古剑奇谭》游戏改编而来的这部小说,自有不同于游戏作品的文学化表达的韵味,其中的人物刻画由五彩的屏幕转向了细腻的笔尖,故事的展开也多了些灵动的文字指引。相信读者还可以自己去再次构思不一样的故事结局,或者通过再想象来参与塑造其中的人物形象,发挥在阅读中容易耽于幻想的独特创造力。

无意间,我自己竟然也体验了一回灵魂移形换位的宛转情缘。

作者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文化部—北京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

楔子

这已经不是太子长琴第一次离开洪涯境。

这个时代,众神仍居住在人间。

鸿蒙初开,三界未立,这世间的景致,还处在无人烦扰的绝美风貌。开天辟地后诞生的神祇们守护着这片大地上的生灵。

太子长琴并不是神,而是从凤来琴中化生的琴灵。

火神祝融取榣山之木制琴三把,名为凰来、鸾来、凤来。祝融对三琴爱惜有加,尤喜凤来,时常弹奏。凤来化灵,具人之形态,且能说人语。祝融大喜,请地皇女娲用牵引命魂之术将琴灵化为人身,以父子情谊相待,称之为太子长琴。

自太子长琴从琴中苏醒,便常常梦到一个地方,人间那个叫榣山的地方。

若说祝融是他的父亲,那么榣山,则是他魂牵梦萦的故土。

眼前出现的,是一片水墨山水般的所在,云海流转,时聚时散。云间层峦叠嶂,高大的榣木和红色花枝的若木顺山势渐次而生。山间有清泉流下,会聚成潭,山腰有一块嶙峋巨石凸向潭中,像一座高台伸入水云之间。

饶是他性情平和淡然,看到这样美丽的所在,仍是心中一动。

一道白光掠过,修长的身影已来到那高台之巅。微风卷着水雾花香,扑面而来,清新沁人。

太子长琴席地而坐,手腕一转,凤来琴已摆在面前。

此情此景,只有乐声能述说一二。

他素白的指尖轻拨慢挑,一首新曲渐渐成形,乐声洗练,随风漾开,回荡在榣山的山水之间。

一朵若木花落在水中,茜红的花朵随潭水微微地旋转,令他的曲声中又染上几分明亮俏皮之色。

一曲终了,太子长琴悠悠地叹了口气,既觉得满足,又有些怅然若失。自化为人身以来,这是他所作的最心爱的一首曲子。

只可惜山水寂静,无人来和。

正微微出神间,身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太子长琴没有在意。如今世间万物繁盛,人畜兴旺,山林之中多有走兽。他身具法力,便是遇到猛兽,也不必惧怕。

但那声音直冲他而来,鳞片摩擦着山石的微响,逐渐逼近。

他回身去看,对上一双金色的瞳子。

是一只水虺。水湄旁多见这样的生灵,却没听过有金眸的。

太子长琴饶有兴致地望着水虺,水虺也望着太子长琴,不惧不怕,墨色的身体蛇行而来,像是被乐声感召,径直来到太子长琴的身边。

水虺打量了一会儿,竟然开口成言道:“以前没见过你,你叫什么名字?”

语气大大方方,像是一见投缘的朋友。

“太子长琴。”太子长琴忍不住笑了,真是只有意思的小水虺。

“我叫悭臾。太子长琴,你的曲子真好听,我喜欢。”

直到数千年后,太子长琴被夺去仙籍、毁去原身的那一刻,许多记忆于脑海中一一浮现,其中便有那一日在榣山,他对小小的水虺许诺道:

“好,那我便常来弹给你听。”

序章

就在刚才那短暂的瞬间,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手握成拳,骨节轻微作响:『想不到世间竟然真有起死回生之药?』

昆仑

昆仑山,上覆白雪皑皑,下隐弱水三千。

昆仑八派之一的天墉城,夜如凝墨。

黑衣的少年痛苦地在床上翻滚挣扎,颈间青筋暴起。

他不知已经昏迷了多久,面色灰败,像是被无形的妖魔缠裹着,抽干了精神之力,注进阵阵死气。

小屋中,立着一位身形颀长的男子,面若冠玉,看年纪不过三十许,却有一瀑银发长及腰间。

他眉宇微锁,暗下了什么决心,继而凝神布诀,自体内化出一道白光,直刺入少年的眉心,一闪便不见了。

所处之地,已是少年的梦境之中。

这世界比外面的夜更加漆黑幽深,时而有幻彩的光从四面掠过,却并不让人觉得美,只觉得妖异莫名,像是诱人的毒菇、幻彩的迷蝶。

紫胤真人以手捏诀,展出一环光晕,如不灭的明灯,照亮四野。

远方有一抹暗色,那是一个无尽深潭,潭内蜿蜒生长出一株巨木,树身枯槁,倒似濒死的猛兽做出最后的一搏。

紫胤真人心中明了,那便是魇魅的所在了。

他腰间古剑似已按捺不住要出鞘嘶鸣。

但这是在梦中,魇魅这类妖物,以无形之躯潜入人之梦境,吸食人的精神,防无可防,万难拔除。

周遭的晦暗和明媚,那墨黑潭水,抑或潭中巨树,皆是魇魅化生,它无形无质,却又无处不在。

而如紫胤真人这般,以“魇镇之术”潜入昏迷之人的梦中,极易被魇魅迷惑吞噬。若是心智不坚,被寻到一星半点儿的破绽,便会被吸食精神意念之力,和他打算施救的人一同成为魇魅的手下亡魂。

每个人都有弱点,而魇魅最擅长的,就是刺入人的弱点。

此行的凶险,他已有所准备。

紫胤真人心沉如水,接近了那潭中巨树,妖气也渐盛。他定睛凝看,只见那巨树之巅,竟埋着一个人。那人垂首不言,生机渺然,胸口以下的血肉似乎已经与树同化,融为一体。

而那人紧闭的双眸,刀削般的侧颜,正是那昏迷的少年,紫胤真人的二弟子百里屠苏。

巨树的枝丫弯曲延展,似有生命,不断缠上百里屠苏的身躯,每一枝都刺进他的血肉,吸食着他的精神之力,滋养巨树生长。

当巨树将人完全同化之时,便是他再无抵抗,自身的“神”和性命都成为魇魅囊中物的时候。

紫胤真人再不犹豫,长剑啸鸣一声,随意念而发,直刺巨树的根系。

潭水突然暴涨!激起数道红黑色的光带向他缠去,势头凶猛,煞气冲天。

紫胤真人身法灵动飘忽,左腾右挪,可那几道光带便如有生命一般如影随形,难以摆脱。

他冷冷一哼,脚下轻顿,长袍立时被飞腾而出的剑气高高吹起。他清修多年,一招一式皆属浩然正气,剑气所至之地,黑气立时消弭无踪。

黑气既消,剑气再无阻挡。只见紫胤真人右臂一展,千道光剑应运而生,随着他的手势,俱都刺入那深潭中的巨树,巨树的根系迅速枯萎衰败下去。

几乎就要成了。

“嘻嘻…唉…”

一阵叹息抚过耳际,好像又有妖异的乐声传来,仿佛风中的妖精在他的发间嬉戏吟唱,呻吟呵气。

紫胤真人心知这是魇魅外攻不成,又来破他心防。屏神凝气,不为所动。

却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夹在那忽远忽近的乐声中而来…

“紫胤…紫…”

那声音不大,亦不刺耳,却直钻心肺而去。

紫胤真人清修多年,自问做到心中明净,不以外物为喜悲,此时却被这声呼唤引得杂念繁生,仿佛数百年间的前尘往事都一一掠过心间,难以克制情绪变幻。

这缝隙只是一瞬,但魇魅抓住了!

“哈哈,饶是已入仙道的紫胤真人,也有一念未防啊…”

刺耳的声音扎入脑际,带着灼烧的痛楚,那棵被光剑刺伤的巨树,似乎又恢复了生机。

紫胤真人却不理睬魇魅的嘲弄。

他缓缓地调匀呼吸,凝视着即将被吞噬的徒儿,唇边轻吐出五个字——空明幻虚剑!

紫胤真人被称作天墉三百年御剑第一人,空明幻虚剑便是他的剑术之巅!

整个晦暗的世界都被刺目的蓝光穿透,那蓝光撕开了迷障,吞噬了煞气!

随着这绝世的剑气穿破一切,紫胤真人身形浮于空中,银发舞动,手心幻化出一柄蓝色光剑,剑随心动,刹那间将整株巨树平平斩断!

只听一声哀鸣,潭水下一股腥臭之气漫溢开来,巨树与树干上的人形皆瓦解星散。

成了。

天墉城,天光稍明。

少年终于安静了下来,虚弱而安稳地睡去。

紫胤真人立在床边,亦是大汗淋漓。

魇魅已除,徒儿的性命得保。只是扪心自查,他心头仍是染上了一抹煞气,怕是拂也拂不去了。

修仙之路犹有两次天劫未渡,未臻圆满。犹记得天墉城上一代妙法长老曾替他卜算第二次天劫为何,最后只批了一个“煞”字。观今日之事,恐怕妙法长老一语成谶。

然而他看向那沉沉睡去的少年,只觉得,诸般皆是值得。

翻云寨

盛世,江南小镇琴川的东北近郊。

阴云聚集,却不是将雨之象,而是冲天的妖邪之气。

黑衣劲装的少年静倚在半枯的古树旁,双目微阖,似在休憩,眉心一抹朱砂,衬得肤色苍白。

仿佛不知杀机已现。

身披猩红皮毛的妖犬伺机接近猎物,猎物太过安静,像是泥塑的偶人,却散发着鲜活生命的甜味,令它馋涎欲滴。

妖犬喷着腥臭的鼻息,狰狞利爪踏地而起,跃得越高,这扑杀之力越凶猛,足以撕开猎物的筋骨。

倏忽间,黑衣少年睁开双眼,眼风如刀,迎上急扑而来的血盆巨口,表情未有一丝撼动,坚毅的唇线仿佛在宣判妖犬的死期已至。

右手轻翻,长剑斜指,恰好摆在妖犬的必经来路。

妖犬惊恐之余,避无可避。不可遏制的飞扑之力将它送到了剑锋之上,“噗——”它听到的最后一种声音,是金属破开血肉的钝响。

一切不过瞬息间。

少年岿然不动,妖犬却已身首异处,腔子的断口处汩汩流出绛紫色血液,淌到断草之上,竟有腐蚀之效,燎出刺鼻青烟。

阴云下掠过一道黑影,鹰啸声刺破天空,少年的目光随之看去,不远的山坳处,一座座木寨环环相连,灰紫色烟雾袅袅而起。

就是那儿了。翻云寨。

盗匪啸聚的翻云寨中回荡着妖魔的脚步声,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血腥味。

已是炼狱。

“求求你!放了我吧!我很脏,炼不出好药的!求求你!”男子凄厉地喊叫着,扑在地上拼命挣扎。

但铁链锁死了他的琵琶骨,令他无法挣脱,铁链另一端抓在一双惨绿色的手爪里。男子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嘶哑,嘴角溢出青色的苦汁。最终归于寂静,脚步声消失在地牢尽头,只留下一行腥臭的尿迹。

“今天的第三个人了!”少年书生狠狠地捶打牢门,“这些妖怪到底要炼多少药?人真能炼出药来?”

“以活人精魄炼药是禁忌之术,犯者必遭天劫,这些妖魔却如此嚣张…”说话之人安然端坐,微微合眼,温润如玉的脸上波澜不惊。

不似被囚,却似参禅。

“少恭你倒好胆色,看这帮妖怪炼药的速度,没准什么时候就轮到我俩了。”书生摇头叹气,“要不是通灵佛珠被他们夺去了,我早就给他们好看!”

书生又急又恨,手中比画,虽然使不出力气,拳路倒也凌厉。

“轮到我们那也没办法,我是在想…”名为少恭的男子悠悠地说。

“想什么?”书生一愣。

“想这事的前因后果。据小兰你所说,翻云寨这伙盗匪平日里只是抢劫,却忽然变成半人半妖的怪物,还不知从哪里学得了用人炼药的妖法。”少恭皱眉,“这事透着蹊跷。”

耳边忽然传来轻微的咳嗽声,少恭扭头看去,牢房角落里蜷缩着的老妇正强自压制着身体颤抖。少恭起身走到她身旁,关切地问道:“寂桐,你还好么?”

老妇脸上呈现病态的潮红:“喀喀…没什么,这里有些湿冷罢了。”

“再撑一撑…我们总有办法出去。”少恭温言安抚。

寂桐所需的药物都在随身的包袱里,而所有人的包裹早已给那些妖怪夺去了。

地牢的洞口处突然传来妖怪的吼叫,紧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仿佛有什么东西循路而来。牢房中的众人惊慌起来,一名衣袍富丽的年轻人闻声尖叫着抱头蹲下:“妖怪又来了!”

“可恶!”书生扑过来挡在少恭和寂桐前面,愤愤然地说,“等我出去,非把这些妖怪碎尸万段不可!”

半晌,从洞口转出一个人来,并不是尖额青面的妖怪,而是一名提剑的少年,眉心一点朱砂,衬得脸色略显苍白。

最令人难忘的,是他的眼神,冰冷、不可亲近,仿佛对整个世界怀有敌意。牢中众人死死盯着他剑尖上淌下的血珠,一时摸不清来的是救星还是阎王。

少年锋锐的眼风扫过洞内,凉凉开口:“你们可都是家住琴川之人?”

少恭上前答道:“正是,请问少侠是?”

“受苏家所托,救你们出去。”

于必死之境突现生机,所有人都激动起来。

那躲在角落的富家公子扶着墙挪起身子,猛扑到牢门上哭喊:“爹终于派人来救我了…快放我出去!这里的妖怪把活人丢到大锅里去煮!用来炼那些让人吃了力气变大、变妖怪的丹药!!”

黑衣少年见他这般歇斯底里,却并不接话,只是快速地将牢房深处查看一番,确定并无其他妖怪埋伏看守。

“少侠可是孤身前来救人?这山寨人兽俱已妖化,丧失人性。少侠不惜以身涉险,如此高义令人钦佩。”少恭敬道。

“寨中不过几只道行浅薄的小妖,不足挂齿。”少年所说之言好似傲慢,少恭却看得出,他只是直率说出心中所想。

书生闻言眼睛发亮:“都说江湖侠客仗义助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以后我也要多离家走动走动,正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啊!”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少年似乎已经不耐烦这样对答下去,眉头微皱。

书生没有领会,自顾自地说下去:“少侠不必谦虚,我听说江湖侠客都是救人于水火不喜自夸,浩浩深恩不求回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闭嘴,很吵。”对于书生排山倒海的赞美之词,黑衣少年用四个字表达了态度。

牢房内一时间寂静,这几个字音量不大,却好似抡圆了的巴掌打在面颊,书生眼睛瞪得鼓鼓,半晌,似乎终于意识到那四个字的意思,一下激动起来,恨不得冲出去踢他两脚:“你这人好没礼貌!‘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夸你那么多句,你好歹也该说句‘不敢当’吧?!居然还嫌我吵?”

黑衣少年再没有多看书生一眼,只是将剑缓缓推出鞘,准备将牢门破开。

“且慢。”

黑衣少年停下动作,看向出言的少恭以示询问。

“那些妖怪曾迫我们服下‘软筋散’,若行出百步开外,便会四肢绵软,倒地不起,无法逃脱。在下自幼习医,随身带有丹药可解,却被山贼搜走,不知少侠可否先将在下的包袱取回?我们继续在此候着,牢门也不必毁去,以免打草惊蛇。”

黑衣少年只思忖片刻,便点点头:“我速去速回。”

“少侠留步。”少恭温言道,“在下欧阳少恭,旁边这位书生是方兰生,与在下乃是总角之交。适才忙于议论逃脱之计,尚未请教少侠尊姓大名?”

“百里屠苏。”黑衣少年不甚情愿地答道,“今日之缘,明朝逝水。这种事情,无须在意。”

“百里屠苏…倒是极其特别的姓名。”黑色的挺拔身影消失在洞穴尽头,欧阳少恭口中噙着这个名字,若有所思。

“哼,一副高不可攀的木头脸!”方兰生愤懑不平,“名字也够随便…他家里人一定是腊月里喝屠苏酒时给他取的吧?”

“屠绝鬼气,苏醒人魂。”欧阳少恭似乎对那少年有着很深的兴趣,“贱名金身,内藏玄机,这位百里少侠不简单。”

“他不简单,我也很强啊!拿回佛珠以后,我就要让那群妖怪尝尝方家的降魔大法!”

地牢之外。

一只白羽黑纹的大鸟见百里屠苏出来,欣喜地飞扑到他肩头,看身量约莫是海东青,却出奇肥硕,不似寻常隼类。

“阿翔,引我去那些匪徒聚集之地。”百里屠苏一声指令,阿翔便向翻云寨深处最大一座木寨飞去。

山寨主厅之中,喧哗嘈杂,一番酒肉声色之象。

这些匪徒说是妖怪,却也并不完全,心智与言语,都还是旧时人类面貌,有的还穿着衣物。只不过食了以人血精魄所炼的丹药之后,俱都肤色转青,生出鳞片和尖利的爪,浑身筋肉虬结,双颊骨骼外露。更有的长出了蜥蜴般的长尾,显得颇为可怖。

但仅仅化为半妖,便已力大无穷,远超常人。这些日子,他们劫夺财物,杀人炼药,过得何其潇洒。

为首的山寨大王,体型约有寻常四五人之巨,目色赤红,像是生啖血肉的猛兽人立于此。

“哈哈哈,兄弟们尽情喝,明日跟着我下山再掳一批来!”他身后,横着一柄两指厚的斩马刀,刀身饮多了人血,金属内都透露着猩红颜色。

倏地,一阵劲风穿透厅帘,接连几声惨叫打破了筵席的热烈,两柄明晃晃的长刀直直没入厅内半妖的身体。那刀柄上有山寨的刻印,可见门口看守的两人也已丧命。

“什么人!”妖寨主一声怒吼,手中的青铜酒盏,便如面做的一般被捏成铜饼。

左右匪众戒备地四散开来,不知何人来犯。

厅帘软绵绵地飘落,持剑入内的是一名未及弱冠的少年,冷面黑衣,唯一相伴的,只有肩上海东青。

妖寨主见来者不过百里屠苏一人,不禁有些愣怔,他使了个眼色,离门口最近的半妖匪徒蹿出去查看,比了个手势确认此人并无同伙。

妖寨主气极之余怪笑起来:“哈哈,俺还当是什么厉害角色!黄毛小子也敢闯寨!!”

周围半妖匪众也来附和:“细皮嫩肉正好拿来炼药,咱们大王很快便能长生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