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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爸爸认为汉语是这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又是十足十的中国迷,所以齐同学的中文名随母姓,不仅如此,齐爸爸因为说中文说惯了,从不对齐小朋友说英语,又是个飞机师,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齐妈妈也不会说英文,于是,齐小朋友只会说流利的中文,还是标准的京片风味。英语,估计他还没格格厉害。

漂亮的小男孩总是吃香的,又是个混血儿,转瞬间将原本班里最漂亮的格格的地位给抢走了,成了瞩目的焦点。

格格很生气,但是没有表现出来。

有一回,格格不小心看到齐小朋友嘘嘘,震惊的发现他的下半身和自己不同,但她淡定的当没看到,从旁走过。

晚上,格格去外婆家吃饭,外婆是个法医,在书房里的墙上挂着一副人体的器官图,上面详细标注了人体各器官的名称。

她看了又看,伸出手指指向一处,“妈妈,那个字念什么?”

欧阳淼淼当场喷饭,头大的看着女儿指的地方。

你说这人体器官干嘛非得是男的,女的不行吗,她又干嘛非指那个字,难道是笔划多的关系?

格格是出了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个性,见淼淼不说话,就去问外公,问外婆,问小姨,他们全都跟抽风似的摇头,再摇头。

最后不行了,统一用怨怼的眼神看向欧阳妈妈。

你说你,干嘛非挂副人体图在房间里,挂副国画不行吗?

欧阳妈妈不停的灌汤,眼睛都不敢抬起来。

只有康聿很镇定,完全没被惊到,慢条斯理的吃着饭。

“爸爸,爸爸,告诉格格,那个念什么?”

所有人都屏息的看着康聿,只见他抱起格格,瞥向那副人体图,用极为淡定的口吻回答道,“蛋蛋!”

众默,倒地不起。

格格明白了,点了点头,搂着康聿的脖子,对他的脸猛亲,“还是爸爸最厉害!”

隔天,康聿飞去了瑞士,格格跟着淼淼去附近的超市买零食,看到超市门口的摇摇车,一元硬币放进去摇三分钟的那种,吵着闹着要坐。

“不行,你昨天已经坐过了,今天不能坐了。”

格格嘟着嘴,一脸不高兴,陡然看见齐小朋友的妈妈带着他也来逛超市,齐小朋友还很开心的坐上了飞机款的摇摇车。

格格内心一阵嫉妒。

趁着淼淼和齐小朋友的妈妈寒暄,她跑了过去。

齐小朋友玩得可开心了,还大叫着:“飞啊,飞啊,飞啊!”

格格眼珠骨碌碌一转,小恶魔般的扯开了笑容,“喂,外国猪!”

这是格格给齐小朋友起的外号,因为他和自己一样属猪。

齐小朋友很亲热的叫道,“格格,你也来了!”

“嗯,来了,和妈妈一起!”

“你也来玩摇摇车啊!”齐小朋友指了指旁边空着的其他摇摇车。

格格顿时一副惊恐状,猛摇头。

齐小朋友疑惑了,“怎么了?”

格格惊恐的说,“你不知道吗,这个东西不能多坐,要不然蛋蛋会没有的!”

齐小朋友是男孩,当然知道蛋蛋是什么,顿时脸色发青,连滚带爬的爬下摇摇车,泪奔的往妈妈那里跑去。

格格坏坏的一笑,手脚并用的想爬上还在摇动的摇摇车,但是太矮了,爬不上去,于是她对着淼淼大喊,“妈妈,妈妈,快,快,抱格格上去,摇摇车还在动,还能动一分钟!”

“…”

淼淼倒地不起。

暑假的时候,康聿带着淼淼和格格去了一次泰国,是公司的福利,同行的还有齐小朋友和他的爸爸妈妈,一家人聊得很开心,不仅去了大皇宫,还看了人妖表演,因为只有格格和齐小朋友两个小孩子,他们的感情顿时激增。

开学的时候,格格和齐小朋友在玩堆沙子的游戏,她对齐小朋友说,“看遍整个幼儿园,就你最像美羊羊!”

齐小朋友回答,“格格,美羊羊是女孩!”

格格呛了一下,她虽然喜欢看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但是对里面几位主角认识不深,因为她最喜欢的不是里面的羊,而是里面的一只母狼——红太狼。

红太狼是《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明星角色,灰太狼的老婆,大女子主义,家里不允许有其他掌权者存在,习惯用以平底锅来管理自己的老公。

在她的认知里,她觉得美羊羊是个蠢蛋,管它是公的还是母的。

被齐小朋友这么一顶,她面子挂不住了,眼珠子又开始骨碌骨碌的转了,“你…怎么知道,它是女孩,你脱下过它的裤子,不对,是羊毛,有看过?”

齐小朋友很纯洁,很单纯,顿时摇头,猛摇头,“没有,没有!”

格格眼一眯,阴沉沉的说道,“那就是了,我告诉你,其实…它是人妖!”

齐小朋友惊得嘴都张大了。

格格满意的点头。

震惊过后,齐小朋友想到格格说他像美羊羊,立刻哭了,“格格,你是说我像人妖吗,不要,小豫是男孩,不是人妖,不是…”

齐小朋友再次泪奔。

格格吧唧了一下嘴,继续玩她的沙子。

这个蠢蛋!

转眼格格已是14岁的少女了,不仅长得像个小妖精,还漂亮到人人惊艳,不仅是班花,还是校花,个性更是御姐+女王型。

格格身材很好,发育得凹凸有致,虽然才14岁,但是比起同龄的女孩,她绝对是个波霸,淼淼每次在洗格格的内衣时,都忍不住泪光闪闪。

终于TM的有一个地方像她了。

齐豫同样是14岁,小时候是帅哥,长大了更是帅得天崩地裂,在学校里,一群又一群的女生老跟在他屁股后面转。

格格看了很不舒服,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舒服,就是不爽。

在她的认知,齐豫是他的所有物,小时候是玩具,再大点是出气包,现在则是免费的佣人。

齐豫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她一直很迁就,逆来顺受,她说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有一天,格格看见齐豫和女孩子眉开眼笑的,刺得她脸都黑了,在看看那个女生,哪有她漂亮,要腰没腰,要胸没胸,真想去揪他的耳朵,问他是不是眼睛瞎了。

但是,格格不会这么做,她要维持良好的形象。

放学的时候,格格要吃点心,齐豫赶紧骑自行车载她去麦当劳。

店堂里很安静,人很少,他们选了个很僻静的地方,格格坐在位置上,大腿微露,眉眼45度,吐气如兰的说道,“豫,我美吗?”

齐豫脸都红了,猛点头,“格格很漂亮!”

“身材呢?”格格的领结微开,露出小小的沟壑。

齐豫的鼻子差点喷血,他可是正值青春期的男生啊,“很…棒!”

“哦…”格格很感性的拉长了尾音,然后漂亮眼睛一瞪又一眯,“怎么你想摸?”

齐豫惊了,摇头,再摇头,再猛摇头。

格格说,“那是,只有我未来的老公才可以摸,除非你是…”

齐豫冲动了,“要是我做了你的老公就可以…”

“那是…”格格拉紧衣服,放下裙子,看齐豫的样子就知道被自己迷倒了。

她圆满了,开始吃东西。

齐豫同学内心无比激动,握拳发誓。

我长大了,一定要娶格格!

又过了十年,格格和齐豫结婚了。

新婚时,淼淼实在看不惯格格老欺负齐豫,趁着格格去洗澡,她对齐豫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豫啊,你不要老装傻充愣,别老宠着格格,再这样下去,她更加无法无天了!”

齐豫也是个飞机师,正在沙发上写着飞行日志,他抬头看着丈母娘,目露温和,柔水般的温柔满溢而出,“妈,没事,我装傻,格格喜欢,她喜欢就好!”

淼淼被他堵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齐豫突然想到格格洗完澡要吃仙草冻,赶紧拿起钱包,往外冲。

等他走了,淼淼看向躲在门边偷听的格格,“听到了,还不对人家好一点!”

格格脸红的嘟哝道,“知道了啦!”

晚上,新房内,格格打算好好对齐豫一次,展现自己最温柔的一面。

一小时后,被齐豫在床上折腾的想尖叫的格格,一脚把他踹下床,怒吼道,“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了是吧,给我滚上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另一边,淼淼对着埋在她胸脯上气喘吁吁的康聿说道,“聿,你能不能也装傻一下,哄我开心!”

康聿:“…”

他找了个更舒适的位置——睡觉!

最近很多人都想知道康籽言和齐豫的故事,我就放这个番外出来给大家看看,为齐氏夫妇的出场做准备。

PS:多谢大家的关心,我的肠胃炎已好转,继续努力码字,并开始存稿ING…

努力向8000日更进军…万更,真的有点困难…

因为写悬疑,真心有点难度,请大家多见谅。

康聿的报复

出场人物:康聿(康熙他爹)淼淼(康熙他娘)

大多爱新觉罗的子孙在辛亥革命后就纷纷改姓,例如姓赵,姓罗,姓金,或者其他。因为要是不改,很难逃脱中国近代史上的几次革命。

康聿的父亲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受了好大的罪,关在劳改所十三年才被放出来,然后以修自行车为生。

康聿三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是个善良的劳动人民,靠农活为生,康聿六岁的时候,为了能让他过更好的生活,康聿的母亲带着他从辽宁抚顺辗转来到S市,却碰了一鼻子灰。因为盘缠问题,康聿的母亲暂时留在S市郊区打工,并找了一栋民居,暂时安顿下来。

六岁的康聿长得十分可爱,虎头虎脑的,却一点都不活泼,也不爱玩,或许父亲的早逝,让他比同龄的孩子更为早熟。相比在父母溺爱下长大的小孩子,他简直像个小大人,农活和家务事都做得有模有样。

许是皇族后裔,据说还是醇亲王载沣的后代,他个性上十分强势,过了短短的日子,就成了当地一群孩子的小霸王。

康聿的性子也很执著,只要是认准了,通常都会直线走到底,都不带拐弯的。例如有一次给母亲送饭,他选了最近的路,很难走,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像是翻山越岭,可他偏不改道,遇到障碍物,就用脚踢,要是踢不动,他就跨,跨不过就爬,反正就是要走这条道。

康聿小时候的家境可称得上家徒四壁,什么物质都没享受过。一个月总有二十来天是萝卜干配白饭,他从来都不会抱怨,只会用脑子想办法给家里加菜。比如和认识的男孩子玩拍烟纸,赢他们的零食;或者玩水枪的时候,赢他们家的饮料。虽然不喜欢玩,可是如果能赢东西,他就干。

某日,他给在生产队承包的农田里干活的母亲送晚饭,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圆嘟嘟的甚是可爱,便上去逗了一把。他这逗动物的本事实在有点另类,蹲在地上,用树枝戳来戳去,小狗估计才三个月大,被他这么一弄,叽叽乱叫。

突然,一个洪亮却带点娇滴滴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干什么欺负小狗!”

康聿回头,顿时眼睛一亮,从没见过这么像洋娃娃的女孩子,她约莫四五岁,小小的就像根豆芽菜,头发卷卷的略带点深褐色,两只眼睛水色明亮,而且又大又圆,皮肤更是粉粉的。她身上很脏,一件白色的连身裙上面全是泥巴,脚上一双红色的小皮鞋更是泥点斑斑,可她仍是十分漂亮和可爱。

小女孩怒气腾腾地冲了过来,嘴里质问道:“你不可以欺负小狗,你看它都被你吓坏了。”

康聿想说,我没欺负,就是逗它玩呢,可手里的树枝在小女孩眼里怎么看都像是欺负狗狗的凶器。

他正打算解释,小女孩抡起拳头,打了过来。

一时没防备,康聿硬生生被击倒。

他可没想到像豆芽菜一样的小女孩有这等力气,捂住火辣辣的脸就想还手,可小女孩一点都不给他机会,一脚踩上他的肚子,还用力踩了两下,嘴里骂道:“让你欺负小狗,让你欺负!”

康聿火大了,抓住小女孩的脚一个翻身,接着反扑上去,哪知小女孩行动灵敏至极,抓起他的胳膊,张嘴狠狠地一咬。

痛得他哇哇大叫。

她的牙齿简直比狗还锋利。

他一把抽回手,看见手臂上出现了一个鲜红色的牙印。

女孩子哼唧着鼻子,又快速地用脚踢他,他连番被攻击,打得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抗,小女孩还不肯罢手,四下寻找可用的东西,突兀地瞧见一块盖房子用的红砖头,飞一样地奔了过去,拿了起来,又奔了回来。

她吓唬道:“再不滚蛋,我就用石头扔你!”

康聿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非常生气,可脑子清楚,万一她发疯了,真把砖头扔过来,受伤的一定是他。只好愤愤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后退。

小女孩继续用砖头吓唬他,瞪大了一双漂亮的眼睛,作势要扔过来。

好男不跟女斗。

康聿龇牙咧嘴地想,看她玩得一身脏,一定是住在附近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总有机会报仇的。

先不跟她一般见识。

于是,他愤愤地离开。

之后他开始四处打听她是谁家的孩子,在几个朋友那里得知,小女孩是生产队大队长的女儿叫欧阳淼淼,管她是谁的女儿,竟然敢打他就得付出代价。

准备了几天,他带上从朋友那里赢来的划炮准备去报仇。

虽说是报仇,但对于打女生,他还是觉得很丢脸,就想用划炮吓吓人家。

偷偷摸摸来到女孩家门前,小女孩家有个小花园,四周都是石块垒砌的栅栏,挺高的,但以他的身高能看清花园里的一举一动,他就站在那里踮起脚往里张望。

小女孩正在花园里和狗玩。

一只小黄狗,还有一只…

康聿看着那只庞大的狼狗,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狗,只见狼狗张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小女孩笑得很开心。他捏了一把汗,这么大只狗,她竟然一点也不怕,还用手伸进去扳弄狗的牙齿。

看得他冷汗一阵接一阵。

她不怕被咬吗?

这时,小女孩说道:“贝贝,乖,你要生小狗狗了,不要乱跳。”

敢情还是只母狗。

可不管什么狗,那么大只也太吓人了。

他本来还想甩个划炮进去吓她,可看到这么大只狗,怎么下手?

万一狗吓到了,发狂了,咬到人家怎么办?

只好暂时罢手,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动手。

等了三小时,那只大狼狗寸步不离地黏着她,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天黑的时候,他只好打道回府。

过了几天,他再来,小女孩身边还是黏着那只大狗。

连着一个月,他天天守株待兔,却天天都没法报仇。

等女孩终于一个人了,他倒下不了手了。他等了一个月,知道好多事情,知道小女孩最近身体不好,所以父母都不让她出门,只让她在花园里转两圈,好像是心脏不好,万一吓得她心脏病发作怎么办?

他抓了抓头,有狗的时候不行,她一个人的时候也不行,这么说他这仇是报不了了?

他郁悴地回到家,扒着饭,一脸沉黑。

晚上的时候,附近几家人都围在院子里看电视,他也去了,反正是免费看,又不耗他家的电,干吗不看。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挺认真地在看电视,隔壁却是大吵大闹。

又是夫妻在吵架,这对夫妻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吵架就跟吃饭一样,起先还有人去劝架,到后来这么个吵法谁还有心思去劝。

当没听到,当没看到。

过了一会儿,男的就甩门走了出来,嘴里还咒骂着。

院子里的赵姓老人就忍不住了,对着男人说道:“你说你当初干吗娶她,不好好过日子,成天没事就吵。”

那男人回道:“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你管得着吗?”

说完,男人就出去喝酒了。

知道的人都明白这是气话。

可康聿不明白,他才六岁…

小孩子的理解有时候就是那么天真。

脑子尽琢磨着这句“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

敢情还能这么报复人的。

他眼睛一闪,或许他也可以这么干。

好!

他决定了。

他要娶她!

可是要怎么结婚呀?

不管了,反正他要娶她。

接着,他开始想办法和女孩认识,然后…哼哼。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去认识,便和母亲回了老家。但这个想法一直存在,从没打消过。因为一直在想,小女孩就像刻在了他脑海里,怎么都不会忘。

十五岁那年,母亲又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再次让他来到S市,暂时寄住在小舅舅家里。舅舅家离童年时的生产大队不远,凭着记忆他来到了当年小女孩的家门前。

景物依旧,不过当时居住的民居已经拆了,生产大队也不在了,听说小女孩的父亲做起了生意。

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胳膊上的牙印还在呢,所以他还想着报仇。

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下意识地躲到一边去,入眼的又是一条大狗。

怎么这条狗还在?它是狗精吗?不会死的?

“莱西,乖乖别动哦,等我遛你…”

他觉得声音真好听,闻声看去,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女牵着大狗出了门,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那双眼睛,他可不会忘记,还是那么漂亮。

长大了,还长得挺好看的,和小时候比就是瘦了,没吃饭吗,瘦成这样?

那条大狗仿佛知道要出门了,直往前冲,少女哪是在遛狗,分明是狗在遛她。

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偷偷地跟,纠结她的小胳膊小细腿会不会被大狗的冲力给扯断了。

脑海里又思索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然后实施当年的计划。

奴役她,让她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着,心里就有点…乐。

倒不是可以报仇的那种乐,是说不清楚的感觉。

少女遛完狗,回了家,他看着她关上门,心里突然觉得空空的,心情郁悴地回到舅舅家,舅妈一见他就是一阵怒吼,“死到哪里去了,光吃饭不干活!”

听得他心烦意乱,不过忍了,因为不想母亲的心血白费。

他这个外省市的学生要在S市上学,挺困难的,就算他在原来抚顺的学校功课再好也一样,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