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前事

我想,避走闪躲之时,听到我身上传来的金属相击之声,她想必已知道寒蚕银铠,终得已成功制成,划破衣裳之时,她想必已看清了我身上的铠甲,并非虚假。

小七和我吵架,吵得最厉害的一次,说我心理阴暗非常,人踢我一脚,我便要还人家十腿。

但他说错了,如果那人没有十腿给我还呢?

那么多条人命,如果要他十倍偿还的话,他只怕重生千次都不能让我如愿。

所以,有的时候,便只有让他生不如死才能略减我心中的恨意。

小五狩猎,简单直接,往往一箭过去,正中喉咙,而我狩猎,往往喜欢设了陷阱,上面摆上猎物喜爱之物,三两日后施施然而来,便可任我取夺。

小七说我此等习惯自小养成:打架从不自己动手,但如果有人得罪了我,隔了几天,那人便会突生无妄之灾,莫名被其它人等痛扁。最厉害的一次,原是那村头卖豆腐的大胖儿子仗着身高体胖,失手抢了我捉的蝈蝈,结果没过几天,全村的人皆相互之间打了起来。

这也不全怪得我的,谁叫我们那村的人,全都习武成风,沾亲带故的呢?

那个时候,老父在花爷爷那里被确疹,我还记得我躲在花树之后,槐树的白色槐花飘落我那丰神俊朗的老父须上,花爷爷用手拈了白色胡须,沉思半晌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承蒙乡里抬爱,尊吾一声神医,但神医虽神,但总不能让断了的那物再令其生长…我的老父刚和西夷人大战了一场,听说受了点伤。

常在战场飘,哪能不挨刀?

可我左瞧右瞧,他既没缺胳膊,也没缺腿,连头发都没断一根,却是哪里断了?

他失去了希望,整天板着个脸,我那三个美人娘亲也不理了,一天到晚搬了张椅子在槐树下喝闷酒。

那一日,我以为会挨顿打的,因而连离家出走的银子都准备好了,可被堵住了,全村的人全集中在我家,要求赔钱赔粮,处罚幕后黑手。

原本我正爬着墙的,可爬了一半,听到前厅传来哈哈大笑之声,那是老父的,笑声中有丝喜意,我对此特别敏感,便从墙上溜了下来,悄悄地回了屋。

可我后悔了。

据说那一天,老父听完述说,哈哈大笑,眼里忽地有了希望。

但这便是我暗无天日的日子开始了。

所以,我的童年,在七岁的时候便结束了。

老父亲自教导,每日学武习文,啃无数本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残册断卷,每日熬得面色青紫,当然没有我自己看的*无边的书时同日而比,但俗话说得好,老鼠怎么也逃不过猫儿的掌心,我的老父,就是那猫儿。

被其训练敲打,终还是有些好处的,那便是,以后打架更不用自己动手了,用老父教的武功收三两个小弟,如有架打,让他们先动手,凡要动手的,先设好陷阱,让对方先落入其中,损其锐气,有时不需要动手,便解决了。

所以说,跟着我的小弟是很幸福的。

久而久之,名声渐渐地大了:君家村,惹谁都别惹那一身红袍的小子,惹了其它人,最多你自己被揍上一顿,惹了他,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青梅竹马,都可能被揍…而且被自己人揍。

往事想起来就没玩没了,没有个尽头,和现在一对比,特别是身穿破洞装的时候一比,总让我生出无数感慨:

这一次,能不能如小七所骂的,让他们以十倍来偿还?

看着自己一身价值千金的破洞装,对惊惶失措的媚月道:“帮我换身衣服。”

媚月自是跌跌撞撞地去拿衣服。

丝织房的火已经被扑熄了,空气中硫磺燃烧的味道渐渐随风而散,等我换下身上的银铠,重穿了件薄纱轻遮,凸显身材的衣服,就听见外面有人唱诺:“宁王殿下到,花美人出来迎驾。”

王府不比皇宫,以前的时候,他若来了,便来了,也没有人想要唱诺什么的,看来今天事儿动静闹得有些大了。

两名侍卫守在了门口,脸色冷冷的,手扶了刀鞘,随时准备拔出来的样子,底下人的脸上多多少少反映了上头人的面色,看来,今天大家的心情都不好。

宁王走进来的时候,带进来一丝烟火的气息,黑底金线的锦缎长袍之上,有两粒明显的火星子溅出来的洞,头上的玉色束带焦卷了一角,他面色沉郁,没理我拂袖向他行礼,也不落座,当庭站了:“那边动静闹得这么大,你倒消停?”

我垂头站在他的面前,看清了他金缕紫靴边缘有黑色灰烬,他竟然亲自入了火场?

那件寒蚕铠甲,想来他便认为已然在他面前化为灰烬了吧?

我跪下伏地:“王爷,丝织房失火,妾身坐立不安,可妾身原想要去看看的,可妾身乃女流之辈,想着不该给王爷添乱…只是不知,丝织房烧成怎样?”

他沉默半晌不曾说话,金缕紫靴往旁边移了移,在暗红色漆光可鉴的地板上留下了淡淡的黑色脚印。

可见那场大火烧得惨烈。

“府内人虽尽力扑救,可还是尽毁。”

我跪在地上,地面虽干净整洁,隐约可见漆光地板上暗色木纹,可因膝下无垫,膝头盖就有些痛了,就微微地移了移。

他的金缕紫靴停在了我的面前,语气有些不悦:“你在想什么?”

我忽地明白我又走神了,于是颤颤地道:“妾身有些担心。”

“旁边的库房救下了,尚有一些余材,本王再向太皇太后请求,多宽限些时日,想来可以重制一件的。”他淡淡地道,“可本王怎么感觉,你并不担心?”

我悄悄抬起头,琉璃灯光照射之下,他深燧的眼窝有睫毛投下的阴影,眼波却带着些深幽如渊的寂寂之色,我垂首道:“妾身担心的,妾身只是,只是吓呆了…更怕此厢才制好,那厢却又有人尽毁。”

第二十六章 问审

刚换了件薄衫,膝头盖与地板中间也没有个缓冲,咯得我生疼生疼,我不敢再移,以免让他再瞧出什么来,垂头思索怎么样才能将自己穿了那银铠的事比较圆满地讲了出来,不让他恼羞成怒:亲自动身飞入火场救那银铠,差点烧衣烧发毁容,结果那银铠却并未在其中,让他一番担心扑了着空,好似我心望明月,明月却照沟渠,以他的脾气…绝对会恼羞成怒。

宁王声音变冷:“此次事件,绝不会再次发生。”

来府多日,我也看出来了,自回京之后,宁王已然隐匿了在西疆之时的锋芒,对太子不断的进攻,仅仅采取守势,我不知道他如此作为,为了什么,是心灰意冷,还是其它?

又或是为了死在断头台上的君辗玉?

但我知道,以他的性格,这不过是暂时的,他策马西疆时的冷冷刀刃终将会从鞘里拔出。

只要他想了,便没有任何人能阻止。

就如在西疆一样。

“妾身当向王爷请罪…”我趁势移了移膝盖,向他伏首。

他不耐烦起来:“请什么罪,此次失火,本王知道不关你事。”

“王爷,妾身所说,不是此事,而是…”我吞吞吐吐地道,“妾身和林姐姐住在一处,早晨出门时和林姐姐拌了两句嘴,她对妾身说,府内的人命总不长久,林姐姐身负武功,眼光阴阴的,妾身有些怕了,所以,妾身前思后想,就大胆做主,便将那寒蚕银铠穿在了衣服里,回来了院子,果被林姐姐刺了两剑。”

他倏地站起身来:“什么?那铠甲没事?”

“完整无缺。”

媚月早从内室拿了银铠出来,连同那件被刺了几个窟窿的衣服,一起捧给宁王。

他却没接,左手轻轻地敲在红木桌椅之上,拿深思的目光望了我:“本王不傻。”

屋子里的燃香冉冉而升,屏风上缕空的花纹被室内的灯光映在地板之上,暗影潼潼,让人想起在黑夜里急步迫近的无数人影,影子就着月光映在帐篷之上急速而动,喊杀声未起,先感杀机。

我连忙伏首:“王爷,您是在怪妾身自作主张吗?”

我知道他心中已然起疑,世上哪有如此凑巧之事?但只要合情合理的凑巧,想必能混得过去的。

他坐在了黄花梨木的圈椅之上,手指上的白玉斑指在圆滑的扶手之上轻磕,淡淡地道:“原想等这事过了之后,才来问你的…”

他双手互击,门外脚步之声零乱,两名侍卫拖了一人进门,扔在了地上,着有软红绸纱的身躯侧翻,遮面的乌黑长发便向面颊两边拂落,露出了那人略有些苍白的面容,却正是媚蕊。

“主子…”她抬头向我苦笑,用手肘半撑起上身,下身禁制却未被解开,“主子应杀了我的。”

我倏地明白,宁王的隐匿锋芒,并不代表他不作为,他任凭各路屑小在其面前一一上场,冷眼旁观世情转变,在每一个别有用心的人之中挑选对他最有用的留下,为他所用,皆因,在他的心底,已不存丝毫的暖意。

唯一的温暖,却只来自君辗玉。

他留下了我,只因我来自西疆,与君辗玉有几面之缘,更因为我识织缀铠甲。

他早就知道,我的一切本领,或来自太子殿下的训练。

但他,却还是留下了我。

只要能有那人的消息,他甚至不介意从敌方派来的细作那里得知其一。

我忽地想,太子殿下知不知道这点呢?又或许,他隐约查觉了这点,所以,才千方百计地从西疆找了人来。

太子殿下和他相斗的,却是宁王的心而已。

我忽感觉,我这名细作,在他的眼里,原来早就是名细作了,可怜我装扮如此的久,就仿佛在戏台之上,虽戴有皇冠官帽,身着金缕玉衣,可其实人人都知你并非王候将相,不过一名戏子,却无人拆穿,在台下饮茶磕瓜子,品评戏文,欣赏得津津有味。

我膝行两步,想拉住宁王的衣袍,以他的身手,自是衣角边儿都捞不到的。

“王爷,妾身没有做过对王爷不利的事,妾身所做一切,皆是为了王爷。”

他轻笑一声,以手抚额,手上的白玉斑指轻触额头,更衬得他容颜如玉,目光没有望向我,却透过窗棂,遥望远处虚空:“你也说为本王好?”

我心念急转,不知道媚蕊跟他说了什么,但既然媚蕊已被他捉拿,那么,那枚在土墩面前露了面的私章,便不再是秘密,只能找个借口将此事遮掩。

我用了几重身份来掩挡我的真实身份,千万不可在此时露了马脚。

我抬起头来:“王爷不相信妾身吗?妾身想尽办法支走媚蕊,就是为了不让她破坏…”

我住了口,因我看得清,他纤长的手指一转,滑过金绣织就的衣袖边缘,便从袖中拿出了那个小小的墨玉色私章,目光凝在私章之上,眼眸仿如晨早薄曦,竟带了淡淡的水色:“这又如何解释?”

这枚私章,怎的会在他那儿?此枚私章不过在土墩面前露了面而已,事后我便仔细收藏了,怎的他手里还有一枚?

心中忽地一惊,他派人搜过我的房间?我身上的物品,除了这一件东西之外,已全不带往日踪迹,这枚私章,刻好之后原是做调动军令,上报朝廷来往信件之用的,后因朝廷统一配发私章,后来这枚私章就废弃不用了,只有少数几名亲兵知道此枚私章原是我的,他搜了出来,倒是证明不了什么。

因我既然要调动土墩,这枚私章,原想着便要舍了的。

所以,我收藏得并不秘密,只不过放在瓷枕里而已,以他的细心,自会搜了出来,只是我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动手搜了。

他搜出这枚私章,会更让他确定我只是那花凝昔。

只是我不明白,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呢?

第二十七 问审(2)

第二十七章问审(2)我伏地磕头:“王爷,妾身的爷爷,原为君将军的军医,治好他的病之后,君将军便给了个信物给爷爷,告诉爷爷如若有事,可叫他身边几名亲兵帮忙,可爷爷有什么事,不过是上山寻药,担抬病人而已,妾身原跟随爷爷四处治病之时就认识土墩,知他对君将军忠诚,因此,妾身才叫他帮妾身一个忙的。”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洁白的手指轻抚那枚私章,章上红印尤在,浅绿水印在灯光照射之下仿如流动华彩:“这私章听闻是他命人从蹬山上取一块墨玉制成,因其玉身有浅绿水印,因而命名绿腰,他一身追求做贤臣良将,所以命人在其上刻了‘贤良’两个字以做勉励,上刻隽字,自是由他亲自书写,听闻花美人擅书画,可自来府中,本王却从未见你动过笔,不若美人今日便为本王写下贤良两字?”我暗暗一惊,抬起头来,神色不动地行了一礼:“谨尊王爷吩咐。”他没有望我,勿自看着那枚私章,室内的烛光透过琉璃灯盏照在他的脸上,让他额前洁白如玉,更衬得眼眸深不见底,他的怀疑,竟如此之深了吗?这次的确做得太过急进了一点,首先,我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居然能将武技出众的媚蕊擒了,再次,便是那寒蚕银铠本应烧毁的,根本没有机会走出丝织房的,我穿着它出门,倒是唯一能避过他派的暗卫监视,也避过这场火灾的方法,借口虽找得好,要凑巧太多了,再好的借口也会落空。早有人在我面前摆了案台,铺上洁白的纸张,饱蘸了墨水的笔搁在大理笔架之上,我唯有屏息静气,拿了那支笔,沉思良久,才写下‘贤良’两个字。此过程之中,宁王并不朝我看,只拿了那枚私章反复打量,斑指有几次和那私章相击,轻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子里传得老远,用眼角余光之中,他的手指捏得有些发白,直至那张纸呈了上去,侍婢提醒了一句:“王爷,花美人写好了。”他这才将那枚私章收入袖内,接过那张纸,略晃了一眼,便站了起身,淡淡地道:“银铠既未受损,几日之后便入宫交付吧。”我伏首应道:“诺。”他一摆宽袖,便向门外走去,迈过门槛之时,恐脚步抬得有些低了,踢在了门槛之上,听得咚的一声,便听侍婢上去相搀,道:“王爷小心。”师从五大武圣的人会连门槛都迈不过?只怕是因为由希望转为失望了吧?只不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有了希望?我的言行举止,还是让他以为这世上有奇迹发生?真认为这世上有借尸还魂一说?但我更知,以后要更为小心了。我回到屋子,屋内物品整齐干净,不见翻动过的痕迹,但我往瓷枕下一摸,里面果然被人动了。媚蕊被宁王带走,投入了私牢,宁王并没有禁止我去探她,她独坐囚牢之中,见我进来,只轻轻告诉我:“主子,除了王爷知道的,我什么都没说。”我知道她应该未说,如他知道媚蕊被擒经过,又怎么会如此轻易放过了我?这是一枚终将要舍弃的私章,便如我的心愿:‘贤良’一样。那个时候,军中要刻私章,报备朝廷,以做发号施令来往书信鉴印之用,初初刻那枚印章之时,我便写下了贤良两字,引得老父拈须含笑:“贤臣良将,不愧为我儿。”我心想你老糊涂了吧,还‘我儿?’回到营账,小七摸进来找我,问我晚餐吃什么,见我把玩手上私章,随手拿了过来看,我的笔迹,他自然是认得的,也认得上面两个字,未免吃惊:“这两个字,离你相当的遥远,是你未来的目标?”我点头而笑:“那当然。”他怀疑地望了望我,又望了望那字:“贤臣良将,转性了?”我不耐烦起来:“前日里小五不是捉了只老虎吗?小虽小了点,一个人吃足够了,叫小五烤好了送来。”他便闷闷地拱手:“贤臣良将,你称第二,无人胆敢第一。”那老虎终没吃成,养了两个月之后,便放了入林,可时不时还回娘家看看,所以,如果军营里忽然出现一只老虎,基本上巡逻的兵士都可当作视而不见。当我经络被连接重整的那些日子,初初之时,连抓了筷子吃饭都不能,饭食都要小七喂了入嘴,好了之后,行事举止再无往日那一衣带风的爽劲,身姿有了几分柔软如绵的娉婷之气,连写出来字的都少了刀锋凛冽之力,变得纤秀隽永,偶尔从村边走过,竟还惹得无数小伙眼冒绿光。有一次,小七神色郁郁,打水和面之时,情不自禁便有泪珠滴了入面,可他不管不顾,依旧和着,我回头见到了,有些担心那面变得咸苦,便道:“小七,你忘记买盐?”他笑了笑,笑声听得让人恁地难受,泪珠则更勤地落进面中,道:“盐太贵了,我们得省着点花。”我叹了口气,回过头去剥豆角:“现在不也刚好?反圆了我的心愿。”他终止住了落泪,脸上沾了白色细粉,那两条泪痕尤其明显,为怕和面的手弄脏了,也不擦擦,转过脸来问我:“什么心愿?”我瞧了瞧他,又瞧了瞧手里剥着的豆角,仔细地去了包衣:“贤妻良母啊。”他终咧嘴一笑,糊了面粉的手抚在额上:“怎么可能?”停了停又道,“既便如此了,也不可能。”不错,既便如此了,也不可能。我之心愿,从来不是贤臣良将,不过贤妻良母而已,如豆的灯光下,三两名稚儿团团围坐,看我为他们绣衫补衣,唱一两曲童谣。只可惜,这成了我永远不能达到的希望。尤如那天边白云,看似很近,其实永不可触摸。既便摸了入手,也不过徒染上一些转瞬既逝的水汽。。。。。。。。天启年间,这算得上一件大事,西夷谴史来朝,与天朝相商,以修百年之好,能不能修百年之好,就没有人知道了,但西夷这次来朝规模以及对天朝的尊重,倒让朝廷上下津津乐道,西夷派了王子乌木齐来访,听闻这位王子是大阏氏所生,为下任可汗的当然人选,其地位和当朝太子一样。西夷矿产丰富,以铁器闻名,更带来了无数贡品,听说刀枪剑戟装满了十辆四匹马车,带的两千军士更是威武雄壮,腰挎弯刀从朝阳街上走过的时候,路边的百姓皆窃窃私语:和当年君家军比起来,也不过如此。凡在人人口中能够相比的,就已经比得上了。听说乌木齐一身紫色窄袍,腰束玉带,头戴银貂毡帽,骑黑色银鞍大马在拱卫的凑拥之下驶入朝阳大街的时候,虽没有如潮的欢呼声,但也惹得不少人驻目观看:与君少将相比,也不过如此。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身边,虽没有君少将的北斗七星相护,却有一位中原服饰的青年男子相伴,老百姓的爱恨非常直接,西夷王子不能骂,骂了有损国体,让官府捉拿,可他身边的人能骂:卖国贼。这乌木齐虽代表西夷来访,可性格却没有丝毫收敛,来京不过几天,就因给宠妾购买衣物在华叶坊和人发生冲突,竟然将华叶坊砸了个稀巴乱,一刀将华叶坊厅中的撑梁柱给斩断了,让整个华叶坊从屋顶坍陷而下,将掌柜的给砸死了,此事上报了朝廷,乌木齐赔了不少银子出来,可却因死人和他没有直接关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也为他赢了一个恶名:此位王子可不比天朝皇子,有礼仪廉耻,做事可是不管不顾,身为贵宾,拍也拍不得,打也打不得,最好不和他发生什么冲突。

第二十八章 冰糖莲子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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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位他身边那位俊秀非常的谋士,却是遭到了所有在街上看过他的人的集体痛恨,可恨归恨,不过只能私底下骂骂,切菜的时候把那罗卜当了汉奸,剁得砧板蓬蓬直响而已。厨房里出去买菜回来的厨娘把砧板当木头剁的时候,我正巧走进了进去,听到他们的言论,冷冷地道:“这些也是你们能说的?”厨房里的人忙放下了手里活计,在我面前垂首而立:“美人教训得是。”我也不理她们,只吩咐道:“近日天气转热,夜宵甜品便改为冰糖莲子,那密枣核桃便不必了。”那剁砧板的厨房恐是旁的怒气未消,忍不住低声道:“美人,王爷素不喜冰糖莲子的。”“你只管做好,自有我端送了去。”她吁了一口气,自去忙碌。宁王的住处,是王府正中的锦瑟居,沿飞檐斗拱的长廊走过去,可见廊边荷花池里金蕊吐艳,锦鲤浅游,媚月和另一名侍女莺儿跟在我的身后,捧了食盒,缓缓而行,一路走过,有府里下人便避过一边垂首行礼,间或遇见了只闻名未见过面的其它美人,未等我上前打招呼,她们便退至一边,轻唤一声:“花美人,可好?”世情百态,由此而鉴。我淡淡作答,杳杳而行,身上沉金暗引的轻软薄纱被清风拂起,头上金珠冰凉敲面,倒真有了几分跨马巡视面前如织将士的气势。未等我陶醉完,便到了宁王的寝室之前,自有侍婢前去通传,与以前怎么都要等上一等不同,这一次略一通传,他便使人叫了我进门。我进门的时候,他正挥毫写字,只略一晃,便瞧清了那上面无数个大字:贤良。狂草,楷书,瘦金体,隶书,章草,行书,魏碑,行草,小篆…一时半会儿,我也仅略看清了如许字体而已。我端了冰糖莲子过去,放在他的手边,道:“妾身的字,比起王爷来怎样?”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接了我递过来的净手布,擦了擦:“你的字,练了很久吧?”我写的‘贤良’二字,写的虽形似私章上的笔迹,但人之经络已改,笔势绵软,全无内力,那样的斧矬痕迹他怎么能看不出来?只认为我是刻意模仿,更显得假。我低声道:“妾身原本字写得丑。”他便不再相问,拿起放在桌面上的薄胎青花瓷碗,揭了杯盖,皱了皱眉头,把杯盖一合,咣的一声丢到了桌上。我忙道:“妾身知王爷不喜欢冰糖莲子,但天气燥热,妾身便自作主张…”“好一个自作主张!”宁王冷冷望了我一眼,却道,“此碗莲子,就赠给了你吧。”我忙收拾了桌子,端了莲子,欲走出外间,却听他道:“吃完帮本王磨墨。”我只得手捧瓷碗,在两侧的交椅上坐了,用匙羹舀了莲子,细品慢尝,只觉那甜味适中,莲子粉而不腻,入口留香。偶尔向宁王望去,却见他挥豪而书,眉头却是越皱越紧。终‘啪’地一声将那玉杆狼豪笔放在笔架之上,抬头道:“本王困了,你先去吧。”我忙放下莲子羹,向他弯腰拂了一拂,快步走出书房。来到屋外,见到明晃晃的阳光照在荷叶之上,使那荷叶上的水珠滚如珍珠,我这才略松了一口气,知道今日的目地算是达到了。宁王多疑,我或让他产生了疑心,而消除其疑心的方法,莫不过是似而非,似真似假。为改我旧日习性,小七花了不少心思,终让我没有往日一丝一毫踪影,除了喜食甜食的品性,我却怎么也不肯改:“性别都转变了,一两样品性不同而已,怎的可能穿帮?”小七慢吞吞地道:“如果他原本就有些怀疑呢?如果他像你一样喜欢看神怪野史,相信借尸还魂呢?”我反驳道:“狡狐三窟,莫不过直直假假而已,全都为假,反而更让其起疑,有一两样真的,只让人以为我竭力模仿,反更坚定其认为我是假的之决心,正如战场上的虚虚实实,借势用力,为同一道理。”小七呲了一声:“不过为吃那甜得腻死人的东西找个借口!别说我没警告你,你的牙口大不如从前,小心蛀牙!”他没有再劝,怕也认为我说的是真的。如有往日习惯,又不想人认出身份,怕是要尽力避免显露的原来的爱好的,我却故意为之。所以,夏候商见我嗜甜,却反而失望,他终认为我只是太子有心训练出来的人罢?他没有竭力遮挡他的喜好,太子会终会隐约得知,于是派人反复试探,让人模仿那人的一切行为喜好,以扰乱夏候商的心防?所以,他才一次次的中招,一次次的失望。以前的时候,我喜冰糖莲子,全军上下众所周知,其实不为别的,这冰糖莲子有多种用途,吃着吃着,吃不完了,可凝注成气,当暗器发射。记得那一年,宁王夏候商初被派谴成为监军之时,天潢贵胄,更添浑身冷气儿,让人不敢接近,每天端着个架子在营里巡来巡去,还专爱挑刺儿,说这里军威不振,那里军备不强,扎营修寨太过草率,栅栏的木柱太细了,如力气大的,一抬脚,便踩倒了等等。自是惹得上下官兵人人一肚子的气。他的刺儿十之八九是冲着我来的,所以,我虽笑笑不予理会,自然也是一肚子的气。可龙潜入营,到底引起了八方注意,趁他根基未稳,就有人甘冒其险了。记得那一日,他恐也醒悟了,知道自己刺儿挑多了,有被边缘化的危险,于是自己掏银子,买了酒肉,请校尉以上的将领来营聚餐。自然没有人敢不去。他出身皇室,凡事讲究,不过一个小小的宴饮,也全照了皇室宴席做派,让随身携带的御厨大展十八般手艺,萝卜雕凤,拼盘摆花,银制酒杯,青瓷碟子,菜肴虽美,摆相也漂亮,可却让我等粗人在腹中暗骂:什么鸟食,吃两口就没了!更有那不忿气的,把酒杯捏扁了藏在怀里,好等宴席结束了,外出换两只烧鸡填填空腹…如果您偏要说‘这人’是我,那我也是不承认的。还好有歌舞姬上场,乐声一起,香风送爽,弥补了这一遗憾,将士久居边关,未见女人已久,这一手,总算把众将士的注意力从勾起馋虫却又未喂饱的愤怒之中上引了过去。到了最后,上了甜点,就有将领直接将那小巧精致的汤匙丢了出碗,直接倒了入嘴,吧嗒了半天,才感叹:好甜啊。正在此时,刺客上场,那舞姬身形一转,手里刀光闪闪,便向主席之上的宁王扑了过去。那个时候,还没有人见过宁王的身手,一见突变,席下之人自是人人拔刀,可不止如此,数十名黑衣蒙面的人忽从屋顶,窗外扑进,身如闪电,手持利刃,喊杀着冲向宁王。所以,这个人有一项特点那是从未消失的,那就是…他走到哪里,便把灾祸带到哪里。彼时,我正把那汤匙从汤碗里捞了出来扔了,把一碗甜点倒了入嘴,还未曾试过滋味,便见情况危机,于是,凝神,注气,满口的冰糖莲子夹着我的口水带着雷霆万钧之力喷向了正拿刀往宁王身上戳的舞姬。舞姬手上的刀被冰雹一样砸向她的莲子打掉了,身上也被击中了几个穴道,顿时动弹不得。不过,我一望宁王,悚然一惊,忙上前给拿袖子给他擦了擦眉毛上挂的糖水,捡了他绣金嵌玉的锦缎长袍上挂的莲子,银边衣领里塞的莲子渣子,还想把他半张的嘴里跑进去的几粒莲子挖了出来,但看他的脸色实在是冷,就没敢动手,小心地道:“禀监军,属下没病没痛,自小到大连感冒都没一个,您放心。”看来他武功不错,运功护过体,不过冰糖莲子夹口水无孔不入,让他虽不至于像那女刺客一般被打得在地上瘫倒,也没办法阻止莲子加口水挂了满身。他呆了半晌,才呸地一声把嘴里的莲子喷了,拿手指指了我半晌:“你,你,你…”我左忙握了他的手,忠心而诚切地道:“监军大人,属下明白,刺客越来越多了!有我在,不必担心。”右手随手轻弹,将刚刚从他身上摘下来的莲子弹向了拿刀刺向他背后的一个刺客的嘴里,顿时打得他满嘴落牙,鲜血直流,十分震惊地望了我。我这厢为宁王鞍前马后,那边厢众将士已将刺客清理干净了,见我露了这一手,齐叫了一声好。我笑吟吟地拱了拱手:“承让,承让。”这一声‘好’,才把宁王从怔忡中惊醒,拿起桌上的茶杯开始漱口,我好心地提醒:“监军大人,那茶杯,刚刚就摆放在旁边的…”从此以后,监军大人再宴请全军将士的时候,饭后甜点,便再没有冰糖莲子了,让我思念如潮,只有叫小七跑了老远摘了某富户荷塘里莲子时不时煮了碗给我吃。每当我端了碗开始吃莲子之时,都是周围人站得离我有多远就多远之际,对我这样一个喜欢热闹的人来说,真是寂寞如潮啊。

第二十九章 美人

宁王身为皇子,虽除了军职,整日里听听歌,狩狩猎,观观舞,但他的身份必竟在那里,总有一些别人不愿意接手而需要他这种身份的人来应酬的事找上他。

比如说,西夷太子乌木齐来访,他的地位不高不低,由他来接侍就刚刚好了,再加上他名震西疆,是曰战神,由他来接待,最起码也能消消乌木齐嚣张气焰。

自寒蚕铠甲出事之后,府内的防守又严了很多,媚蕊的腿伤禁制未解,却也被人监视着,至于我,因护铠有功,宁王对我倒是客气了很多,可最近时间忙,每天要应酬这应酬那的,也很少和我闲扯君辗玉的种种了。

而我,银铠虽已制成,到底未经实战,于是叫了护卫一人穿了银铠,另一人拿各种兵器刺之,以查遗补漏,看看会有哪一处防守不着。

上次我内穿铠甲实际只有主要部分:着胸甲,披膊,只能防守上半身和手臂的位置,可实际上,这套银铠,却是分为头盔,面帘,披膊,上下甲身,护腕,膝护的,其它次要部分上次失火之时全部入了库房,可为一大幸事,一穿上它,基本上全身上下各重要部位便包得严严实实了。

铠甲的各关节处以极之难得的寒蚕相接,也能抵御刀箭相刺,加上轻便灵巧,那试穿侍卫想来也跨马参战过,一试之下,舍不得除下,不断向另一名向他身上刺的侍卫挑衅:来啊,来啊,刺啊,刺我啊,随便你刺哪里,俺都不怕…

那日两人斗得正欢,我在一旁喝茶吃绿豆糕,看得正有趣,心想这银铠总算是完成了,可这铠甲是要送往宫里去的,是不是太过朴素了一点,如在双肩加上几块宝石,护心镜边上镶几颗碎钻,腕上加几钮金丝,必是璀烂夺目,耀得人眼生花,彰显皇家气派,又能找借口顺便抽点油水…

心里一阴暗,就有点儿心虚,感觉凉风阵阵,一抬头,身边多了一个人,高大,威猛,一双着紫色靴子的长腿,暗纹绣金的衣摆。

忙丢了手里的绿豆糕向他款款行礼:“王爷,您来了?”

他恩了一声,注目望着场上相斗的两人。

他一沉默不语,我便感觉有股冷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让周围的人感觉冷风嗖嗖,不想和他站在一块儿。

我道:“妾身在叫人测试这铠甲,虽有宫里派来的司制房人的帮助,又有工官派员携图纸相助,但妾身到底经验不足,王爷领兵多年,能否帮妾身看看,可需什么改进的地方?”

他一摆手,虚扶我起身,微风拂起他腰间的环佩玉玦,轻脆做响,系玉冠的浅碧丝带在额下轻拂,越发衬得面容尤如冠玉,大拇指上的白玉斑指被阳光反射出隐隐毫光,他背着手朝场内那相互激斗的两人望了半晌,又是一声不出。

又过了半晌,才道:“让本王试试。”

此话一出,场内皆是一惊,那两位相斗的侍卫声音中便有了喜意,放下手里刀剑,拱手行礼:“王爷,属下叫多些人来。”

看来是想趁此良机,准备群殴了。

雄性人物,都喜欢斗来斗去,以彰显其威武雄壮,一点技术性都没有,我不感兴趣,便站了起身,道:“王爷,妾身看了半晌,感觉此铠甲虽好,可总有些地方不足,想再回去同织房的人商量商量,王爷若是打完了,就叫人送往织房行了。”

宁王皱眉望了,拂了拂额下浅紫丝带,淡淡地道:“你不看着,如铠甲出了问题怎办?”

我只得应了一声,留了下来。

那两名侍卫不知道是不是平日里受了宁王的虐待,今日趁机报复,居然一下子叫了三十几个人来,排成阵列,手持长矛,身穿铁甲,就等着宁王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