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雪严君的名字,老仵作一下子向后退出了两步,踉踉跄跄地差点摔倒。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镇定下来,扶着桌子慢慢走到萧轻盈面前。

“嗯,你的眼睛,你的鼻梁,还有嘴角……的确很像雪大人。”老仵作端详着萧轻盈的面容,“你来这里,是为了找我?”

“我想知道,两年前,在王国麟的那件案子里,你和我父亲究竟发现了什么?”萧轻盈此前从不愿意称呼雪严君为父亲。但此刻,似乎是为了取得老仵作的信任,她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口。

不过,好像也并不算太为难,比想象中好很多。

老仵作有些惊奇地看着萧轻盈:“你可能是弄错了吧?”

“弄错了?”

“当时和雪大人一起查案的,并不是我啊。”

萧轻盈一愣:“可是刚才提到那件案子的时候,你的神态……很不寻常。”

老仵作叹了一口气:“因为你所想要问的那个人……是我的徒弟。”

“你的徒弟?”

“是的,我的徒弟。而且你可能不知道,就在雪大人去世后没几天,他……他也死了。”木钊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

他的后脑在刚才摔倒时被地上的石头磕破了,鲜血一直顺着脖颈流了下去。左眼被一掌带到,虽然没有伤及眼球,但已经肿得几乎睁不开眼皮。他的左臂也受了伤,使不上力,只能用右手抓住那根木棒,拼命地挥舞着,脚底下磕磕绊绊似乎随时都会再次倒下去。

而在他的身前,经家兄弟显得非常悠闲,他们迈着优雅的步调,轻松随意地就躲开木钊胡乱挥出的棒子。几个回合之后,大概是觉得这样的猫鼠游戏有些玩腻了,弟弟经宇珩侧肩避过木钊的一击后,伸脚一绊,木钊狠狠趴在了地上。经宇珩上前两步,一脚踩在了木钊的背上,木钊拼命挣扎,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哥哥经宇陌在木钊身前蹲了下来,带着微笑俯瞰着他:“你们这些只会种种树刨刨地的贱民,也敢和我们贵族动手,是活得不耐烦了么?”

木钊呸的一声从嘴里吐出一口血沫:“是你们逼我动手的!我弟弟才只有五岁,只是不小心跑到大路上惊扰了你们的马,你们就想活生生打死他,还有天良吗?”

“有啊,当然有天良,”经宇陌继续微笑着,“惊了马的是他,我们原本只打算打死他一个人就行了,并没有考虑诛连到你。可是你非要拿着这根破木棒来反抗我们,向贵族动手可是大罪,那就只好送你们兄弟俩一起上路了。”

木钊的视线移向一旁,弟弟小小的身躯正躺在地上,虽然还有呼吸,却是一动也不动了。他咬紧牙关,恨恨地说:“我就是变成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经宇陌摇摇头:“所以说贱民就是愚蠢,蠢到无可救药。世间是没有鬼神的,你死之后,魂魄将消散于天地之间。”

他重新站起来,颌首示意,经宇珩会意,高高扬起手里的长剑,向着木钊的后背刺了下去。

眼看着剑尖就要刺进木钊的后心,突然之间,经宇珩的动作停滞了。剑尖明明就抵在木钊的衣服上,却怎么也刺不下去。

“你怎么了?心软了?”经宇陌十分不满,“杀掉一个区区的贱民而已,这都不敢?”

“不是!大哥!我的身体……动不了啦!”经宇珩嚷嚷着,“而且……好冷啊!”

“动不了了?冷?”经宇陌十分吃惊。他上前一步,摸了摸经宇珩的躯干四肢,发现他果然浑身僵硬冰冷,像是被什么东西冻住了。

这是谁施展的秘术?经宇陌猛然反应过来。他正想拔剑回头,忽然感到一股寒流掠过身体,手臂不由自主地停住了,无法再动弹。这股凶猛的寒流迅速流遍全身,让他瞬间变成了木头人一样。

好在嘴还能动。经宇陌厉声喝道:“是哪里的秘术师在跟我开玩笑?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从侧面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你们两兄弟不就是大将经飞度的两个不成器的孙子么?天空城里的贵族子弟,数你们俩最废物最没出息。”

经家兄弟大怒,待要反驳却又说不出话来。男人继续说:“听说最近在天空城里,几家贵族之间正闹得挺僵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打起来,所以贵族子弟们个个严阵以待。你们这两个废物这会儿却悠哉悠哉地在外面闲逛欺侮贫民,我没猜错的话,一定是害怕和其他贵族打架,知道自己打不过,所以随便讨了个闲差溜出来了吧?”

经家兄弟的两张脸涨得紫红,却依旧无法反驳。只听那个男人又开口说话了,这次却是对着已经挣扎着站起身来的木钊。

“你赶紧搜他们的身,把所有的金钱都带走,和你的家人一起逃走,远离宁州吧。”男人说,“这两个废物奈何不了我,回过头一定会找你们撒气。赶紧逃走,越快越好。”

经宇陌气得七窍生烟,只感到木钊从自己身上搜走了钱袋。耳朵里听到木钊向那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多管闲事的男人道谢,然后抱起昏迷的弟弟快步离开,更是怒火中烧。然而,这个人的秘术好生厉害,自己怎么用力都纹丝不动,他心里不禁稍微有些后悔:早知道有今天,应该好好下苦功练练武艺的。

等到木钊走远了,男人才慢悠悠地对兄弟俩说:“我正愁没有马呢,既然你们俩给我送来了,我就不客气了。你们兄弟虽然废物,经家的马可都是好马。你们在这儿多呆一会儿,秘术自然会解。”

经家兄弟无话可说,只能耳听得此人把他们的马匹一起牵走,骑上其中的一匹,绝尘而去。

运气不错,洛夜行想,居然正好在半道上遇到了仗势欺人的经家兄弟,抢到了两匹好马。这一趟要去的地方并不近,但如果两匹马换乘一路不停步的话,一天时间就能到了。

入夜时分,他来到了位于宁州东北部的一处沼泽。这片沼泽并不大,但一向多毒虫多瘴气,所以附近并没有人烟。但他所要找的那个人,就躲在这片沼泽里。

“毒虫洛金的藏身之所很隐秘,幸好我算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和他还有那么一丁点交情的人。他一直住在一座沼泽里,叫做墨沼。”洛夜行的尸舞者养父告诉他,“那座沼泽常年被瘴气围绕,再加上植物和土壤都有古怪,让沼泽的颜色其黑如墨,让一般人一看就不敢靠近。所以那个沼泽里根本就没有一般人认识的通往中心的路径,踩错一步就可能被吞没。”

“但是我非得钻到这座墨沼里面去找洛金?”洛夜行苦笑一声。

“谁叫你小子非要把这件事揽到身上呢?”养父哼了一声,“明明是一个什么都不愿意干的懒鬼,遇到姑娘的事儿居然变勤快了。见色起意就要付出代价。”

现在他就在体会着“见色起意”的代价。墨沼的空气里漂浮着一股股似香非香、似臭非臭的味道,乍一闻没什么关系,时间稍微长一点就会有晕眩的感觉。虽然养父给了他一些消解瘴毒的药物,但也不知道能顶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