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烈目中已露出了被感动的表情,多年前的往事,忽然又一起涌上他的心头。

  他仿佛又看见了一个孤独而倔强的男孩子,只穿着一件单衣服,在雪地上不停的奔跑。

  那正是他第一次看见黑豹的时候。

  他并没有问这孩子为什么要跑个不停,他知道一个只穿着件单衣的孩子,若不是这么样跑,就要被冻死。

  他一句话都没有问,就脱掉身上的棉袄,陪着这孩子一起跑。

  自从那一天,他们就变成了好朋友。

  黑豹现在是不是也想起了这件事。

  他还在凝视着罗烈,忽然问:“假如真是我逼着高登跳楼的,你不会杀了我替他报仇?”

  罗烈并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过了很久,才长长叹息:“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所以,我一直都没有真的想知道究竟是谁杀了他的。”

  黑豹忽然从桌上伸过手去,用力握住了他的手:“但我还想让你知道一件事。”

  “你说。”

  “这里本是个人吃人的地方,像高登那种人到这里来,迟早总是要被人吞下去的。”

  黑豹的声音低沉而诚恳。

  “为什么?”

  “因为他也想吃人!”

  罗烈看着他的手,沉默了很久,忽然又问道:“你呢?”

  “我也一样。”黑豹的回答很干脆:“所以我若死在别人手里,也绝不想要你替我报仇。”

  罗烈没有开口。

  在这片刻的短暂沉默中,他忽然做出件非常奇怪的事。

  他忽然打了个呵欠。

  在黑豹说出那种话之后,他本不该打呵欠的,他自己也很惊讶为什么会突然觉得如此疲倦。

  “抱歉。”他苦笑着说:“我吃得太饱了,而且也很累。”

  “我看得出你昨天晚上没有睡好。”黑豹微笑着:“我也知道红玉不是个会让男人好好睡觉的女人。”

  他微笑着拍了拍罗烈放在桌上的手:“所以你现在应该好好回去睡一觉,睡上三四个钟头,十二点左右,我再去吵醒你,接你回家去吃饭。”

  “回你的家?”

  “我的家,也就是你的。”黑豹笑着说:“你去了之后,我也许再也不会放你走了。”

  百乐门饭店的大门是旋转式的,黑豹站在大门后,看着拉他来的黄包车夫将车子停在对面的树阴下,掏出了一包烟,眼睛却还是在盯着这边的大门。

  他显然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也并不准备再接别的客人。

  罗烈嘴角露出种很奇怪的微笑,他知道这地方还有个后门。

  后门外的阳光也同样灿烂。

  任何地方的阳光都是如此灿烂的,只可惜这世上却有些人偏偏终年见不到阳光。

  生活在“野鸡窝”里的人,就是终年见不到阳光的,陈瞎子当然更见不到。

  “野鸡”并不是真的野鸡,而是一些可怜的女人,其中大多数都是脸色苍白、发育不全的,她们的生活,甚至远比真正的野鸡还卑贱悲惨。

  野鸡最大的不幸,就是挨上了猎人的子弹,变成人们的下酒物。

  她们却本就已生活在别人的刀俎上,本就已是人们的下酒物。

  她们甚至连逃避的地方都没有。

  惟一能让她们活下去的,也只不过剩下了一点点可笑而又可怜的梦想而已。

  陈瞎子就是替她们编织这些梦想的人。

  在他嘴里,她们的命运本来都很好,现在虽然在受着折磨,但总有一天会出头的。 

  就靠着这些可笑的流言,每天为陈瞎子换来三顿饭和两顿酒,也为她们换来了一点点希望,让她们还能有勇气继续活在这火坑里。

  七点五十五分。

  这正是火坑最冷的时候,这些出卖自己的女人们,吃得虽少,睡得却多。

  她们并不在乎浪费这大好时光,她们根本不在乎浪费自己的生命。 

  陈瞎子那间破旧的小草屋,大门也还是紧紧地关着的。

  罗烈正在敲门。

  他并没有上楼,就直接从饭店的后门赶到这里来。

  那卖报的孩子说出“陈瞎子”三个字的时候,他就已发现黑豹目中露出的怒意和杀机。

  门敲得很响,但里面却没有人回应。

  “难道黑豹已经先来了一步?难道陈瞎子已遭了毒手?”

  罗烈的心沉了下去,热血却冲了上来。

  这使得他做了件他以前从未做过的事,他撞开了别人家的门。

  这并不需要很有力,甚至根本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来。

  木屋本就已非常破旧,这扇薄木板钉成的门几乎已腐朽得像是张旧报纸。

  屋子窄小而阴暗,一共只有两间。

  前面的屋里,摆着张破旧的木桌,就是陈瞎子会客的地方,墙上还挂着些他自己看不见的粗劣字画。

  后面的一间更小,就是陈瞎子的卧房,每隔五六天,他就会带一个“命最好”的女人到里面去,发泄他自己的欲望,同时也替这女人再制造一点希望。

  他替她们摸骨时,总喜欢摸她们的大腿和胸脯,来决定谁才是“命最好”的。

  他虽然是个瞎子,但却是个活瞎子,一个活的男瞎子。

  罗烈冲进去的时候,他还是活着,正坐在他的床边,不停的喘着气,显得出奇的紧张而不安。

  “是什么人?”

  “是我,罗烈。”罗烈已松了口气:“我还以为你出了事,你为什么不开门?”

  陈瞎子笑了:“我怎么知道是你。”

  他笑得实在太勉强,这里就算有个“命好”的女人,他也用不着如此紧张的。

  罗烈忽然发现他的脚旁边,还有一双脚。

  一双穿着破布鞋的脚,从床下面伸了出来,鞋底已经快磨穿了。

  这里的女人绝不会穿这种鞋子的,这里的女人根本很少走路。

  一个总是躺在床上的人,鞋底是绝不会被磨穿的。

  “我每天总要等到十点钟以后才开门的。”陈瞎子还在解释,一双眼睛看来就像是两个黑黝黝的洞。

  “十点钟以前你从不见客?”罗烈问。

  陈瞎子摇摇头:“但你当然是例外,你是我的朋友。”他笑得更勉强:“走,我们到外面去坐,我还有半瓶茅台酒。”

  他想站起来,拉罗烈出去,但罗烈却突然弯腰,拉出了床下的那双脚。

  脚已冰冷僵硬,人也已冰冷僵硬。

  “小猴子。”

  小猴子就是那个卖报的孩子,这个“又聪明,又能吃苦,将来总有一天会窜起来的孩子”,现在却已永远起不来了。

  他一双眼睛已死鱼般凸出,咽喉上还有着紫黑色的指印,竟赫然是被人活生生扼死的。

  陈瞎子也吓呆了,过了半响,才往外面冲了出去,但罗烈已一把揪住了他衣襟!

  “你杀了小猴子!”

  “我……我……”陈瞎子的脸已因紧张而扭曲,只有一个杀人的凶手,脸上才会有这种紧张可怕的表情。

  “你为什么要杀他?”罗烈厉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