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老家是一座位于西南某省的小城市,距离北京有将近30个小时的车程。

“我也只是

第一节课课间休息的时候在走廊里见到的,”文潇岚说,“他和学校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虽然只看到了侧脸,但是那一身道袍很显眼,这年头像你爸爸那样穿着道袍在大街上走的人不多了。”

“说得也是,而且和管基建的副校长走在一起就更像了,”冯斯点点头,“最近学校不是要建一个新的体育馆吗?号称‘北京高校第一’,恐怕是专门找他看风水来的。不过你还真能认人,我连现任正校长长什么样都记不住呢。”

“一个全国重点的理工大学,找道士来看风水…”文潇岚摇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而且还是个假道士…你不用顾忌我的面子,你知道我最看不起那一套。”冯斯轻松地说,“不然的话,我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干什么?”

“那你会去见你爸爸吗?”文潇岚问。

“我当然是不想见的,但他既然来了,就一定会想要见我,”冯斯耸耸肩,“是祸躲不过,那就见呗。”

“我说一句话,你别生气啊,”文潇岚犹犹豫豫地低声说,“其实我觉得,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你何必还纠结着不放呢?不管怎么样,他也是你的生身父亲啊。”

“放心吧,我不会生气的,”冯斯说着,像拍猫狗一样拍了拍文潇岚的脑袋,这个有些亲昵的举动立刻招来了周围不少嫉妒的目光,“你还小,不懂人世险恶,慢慢就会懂的。”

文潇岚没有回答,也没有躲开冯斯的手,只是有些忧郁地望着他。

这一天是周二,本学期的周二下午没有系里安排的课程,所以冯斯把体育选修放在了这个时段。他选修的是篮球课,在基本课程讲完后,老师安排了分组打比赛。

冯斯身高超过一米八,身体也并不瘦弱,但打起篮球来球风甚为飘逸或者说懒散。他既不喜欢在内线和对方的大个子硬扛背打,也不喜欢持球突破寻找身体接触,而是喜欢飘在三秒区外中远投。他的投篮技术不错,命中率差不多有五成,在低对抗的业余篮球里也算蛮好的了,但体育老师很不满意,不停地呼喝。

“大个儿!大个儿!”体育老师这样称呼冯斯,“站住内线!你应该起到一个支柱的作用!”

体育老师是受过专业篮球训练的人,据说以前还进过国青队,所以对比赛的要求和我国著名张姓篮球解说专家一样,最讲究合理。所谓合理的篮球,总是看重内线,希望有一个中锋能在低位要住位置,然后每一次进攻都从他手上开始发动,起到战术支点的作用。可惜冯斯实在不喜欢过多的身体对抗,老师喊一声,他就冲老师媚笑一下,往内线走两步,和对方中锋“缠绵”在一起;不喊了,他还是撤出来中远投,让老师十分无奈。但所谓伸手不打笑面,冯斯平时脸上总是挂着笑,他倒也不好发脾气。

冯斯稳定的命中率始终使己方保持着领先优势,这让对方有些窝火。在一次篮板拼抢中,对方的小个子控球后卫明明摘不到篮板,仍然跳到空中伸手胡乱一拍,没拍到球,却正拍在冯斯这边大前锋的眼睛上。大前锋怪叫一声,捂着眼睛蹲在地上。

比赛只能暂停了。冯斯也懒得去掺和双方充满火药味的互相指责推搡和体育老师的厉声呵斥,站到一旁用球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放下球衣,他忽然怔住了,只见篮球场外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在隔着围栏远远地望向他。

“是祸躲不过…”冯斯自言自语。

他甩了一下脑袋,和体育老师说了两句话,体育老师看了看那个中年男人,点点头。于是冯斯撇下比赛,径直走向中年男人,眼神里充满了抗拒和嘲弄。

“怎么了?为什么今天不穿你那些拉风的道袍?”冯斯笑眯眯地说,说完这句话之后,他似乎突然想起点什么,用拖长的腔调补充了两个字,“老爹。”

中年男人尴尬地笑了笑。他的个头比冯斯矮一截,头发略有些花白,在冯斯面前的神情近乎谦卑,让人很难想象到这个人竟然是知名的风水阴阳大师,从来都是用居高临下的口吻和别人说话。这就是冯斯的父亲,一直被他宣称早已死去的父亲,本名冯琦州,但人们一般称呼他的道号“忘虚子”。

“你不是…不喜欢我穿道袍吗,”冯琦州结结巴巴地说,“所以我穿了这身。”

“穿道袍才能显得你仙风道骨嘛,”冯斯歪着脑袋,“现在打扮成这样,像是刚刚进城的农民企业家。”

作为儿子,这样的讽刺相当不客气,但冯琦州却默默承受了,似乎冯斯多训他两句他反而心里好受些。他没有接冯斯的话茬,而是发问道:“这学期开始后,你没有给家里写信也没有打电话,我的电话你也总是不接…在学校里过得还好吗?”

“马马虎虎,无所谓好不好。”冯斯的嘴角依然带着笑,眼睛却望着别处,就像是在欣赏其他人的篮球赛。

“哦…没什么不好的就行,没什么不好的就行,”冯琦州掏出纸巾擦了擦汗,“那你缺钱花吗?”

“饿不死的。”冯斯只说了四个字。

“如果缺钱的话,就告诉我。”冯琦州说。

“还是算了吧,”冯斯摆了摆手,“上次缺钱的时候,你害死了我妈;这次我不敢缺钱了,免得把自己也搭进去。”

冯琦州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嗫嚅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冯斯瞥了他一眼:“我听说,你是管基建的副校长请来的,是为了新建体育馆的事情吗?”

“不是不是,起码台面上不能那么说,”冯琦州赶忙说,“大学官方是不能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所以我这次来只是帮他个人挑一块好墓地。当然,也可以顺便瞅瞅体育馆…”

冯斯哈哈一笑:“曲线救国啊,不错不错!又长进了。就这样吧,你已经见到我了,我活得好好的没有死,你去看他的墓地和体育馆去吧。”

“那你…今年暑假回家吗?”冯琦州鼓足勇气问,“春节你就没回来过…”

“不回。”冯斯简短地回答道。

冯琦州很失望,看来是很想再说些劝告的话,但最终还是忍住了。他只是颓丧地叹了口气:“好吧,那你…自己多保重。”

“你也要保重啊,老爹!”冯斯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转身走回了篮球场。在他的身后,冯琦州一直盯着他的背影,眼神里饱含着痛苦。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冯斯都过得有些心不在焉。他又编造了三条心灵鸡汤式的微博,分别挂在王朔、林清玄和柏拉图的名下,用一种叫作“时光机”的程序定好了发送时间,以便微博不断有内容更新,保持粉丝的黏度。他清理了另外两个网络游戏的账号,把可以卖钱的挂到交易网站,然后关掉电脑,开始按照文潇岚画的重点温习功课。这个逃课天王虽然平时不去上课,但到了考前还是会突击一下,以避免挂科。每到这时侯,他都会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力争以最短的时间和最高的效率解决掉功课,绝不拖泥带水。

“怎么能在功课上面浪费太多时间呢?那样会耽误正事儿的。”冯斯如是说。

但是今天晚上他却明显不在状态,捧着高数书看了半小时,公式都没能记住几条。最后他索性烦躁地扔掉书,躺在床上开始发呆。

这时候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冯斯抓起手机看了一眼号码,皱起了眉头,想了想,还是接通电话:“又有什么事?”

“到楼下来一趟,我有要紧的事和你说,马上来!”听筒里传来的是父亲的声音。但是很奇怪,他的语气里不再有以往和儿子说话时的愧疚和紧张,这几句话干脆利落充满了威严。冯斯尤其注意到,他连说话习惯都改变了,如果是往常,冯琦州想要儿子下楼见面,一定会谦卑而小心翼翼地说:“能不能到楼下来一趟?”

冯斯敏锐地觉察到了一丝异常,犹豫了一下后,说:“好,我马上来。”

走下宿舍楼,冯琦州就站在宿舍大门外的花坛边,但着装又有变化。在冯斯的印象里,他一年四季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身吸引眼球的道袍,今天下午穿着西装见面已经很罕见了。可眼下,他居然穿着一身紧身的运动装,脚上也穿着跑鞋,忽然之间给人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冯斯这才发现,往年冯琦州总是裹在宽大的道袍里,让他完全忽略了父亲的身材,现在看来,这个人虽然已经40多岁,身体却很精干,充满了矫健的力量感,与其说像一个到处骗钱的假道士,倒不如说像一个训练不辍的运动员。

“我们到那边去说话。”冯琦州沉着嗓子说,然后拉过冯斯的手腕,带着他走向宿舍北面,那里是商业区,小饭馆、小商店和水果摊连成片,灯火通明,人来人往。

冯斯并没有抗拒,只是甩开了冯琦州的手,大步跟在他身后。他发现今晚的冯琦州和往常他所熟悉的那个人大不相同,身上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东西,一些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显露过的东西。

此外他也想到,为什么要找人多的地方说话?难道是因为僻静之所会让他感到不安?

最后两人来到了有名的暴脾气新疆大爷的烤羊肉摊。冯琦州要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烤串,全部塞到冯斯手里,冯斯也不拒绝,一边慢慢吃着串,一边静待冯琦州进入正题。

“这个学校真是不错,”冯琦州打量着周围,似乎很享受这样人声鼎沸的环境,“有清静地方读书,也有地方热热闹闹地玩,多好。可惜我年轻的时候没有赶上这样的机会。”

他的声音里带有一种莫名的苍凉,冯斯忍不住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冯琦州微微一笑:“吃完了?来,拿着这个。”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信封,递到冯斯手里,冯斯取出里面的东西一看,不觉微微皱眉。信封里只装了一样东西:一张第二天一早飞往西北某三线城市的机票。

“你这是什么意思?”冯斯问。

“危险临近了,你必须得走。”冯琦州说。

“危险?什么危险?”冯斯有些恼火,“你是在耍我吗?”

“我暂时没有办法向你解释,但你这次必须相信我,”冯琦州说,“明天一早就走,他们应该还来不及找到这里。我给你的那张卡,虽然你不想用,但我还是往里面又打了一笔钱,卡里的钱够你用很长一段时间了。”

冯斯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冯琦州的意思,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已经精神有问题了。但是眼前的冯琦州目光沉稳、神情严肃,既不是平时在自己面前忐忑不安的模样,也不是披上道袍装神弄鬼时的虚张声势。那种强装出来的威严是软弱的、虚假的,能够被冯斯一眼看穿,可是现在的冯琦州,却仿佛浑身散发着某种令人敬畏的气息。

“我不会走的,”尽管心里产生了疑虑,冯斯还是摇了摇头,“再过几天就得期中考试了,那是要计入期末成绩的。”

“你不像是个会拘泥于这种事情的人,”冯琦州目光炯炯,“你只是完全不相信我,随便找个借口来敷衍我,大概把我所说的话当成了我用乌龟壳占卜出来的胡言乱语。”

“差不多吧,”冯斯说,“你想要说服我有危险,就得把具体什么危险详详细细地告诉我,不然的话,我只会当你胡说八道。”

冯琦州叹息一声:“那好吧。既然这样,我只能把实话告诉你了。”

他伸手揽住了冯斯的肩膀。冯斯并不喜欢这样亲密的动作,但想到冯琦州大概是想要在他耳边低声说话,所以并没有躲开。冯琦州果然凑到了他的耳边,低声说:“事情是这样的…”

他的声音很小,周围又太过嘈杂,后面的话冯斯就听不见了。他不自觉地偏了偏头,更加靠近冯琦州,突然之间,他感到脖子一紧,冯琦州放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不知何时悄悄移到了后颈,并且用力掐住了后颈的某个部位。他立即觉得眼前发黑,想要挣扎呼叫,却完全用不上力。

紧跟着,脖子上传来一下轻微的刺痛,像是有什么很细的针扎了进去。冯斯眼冒金星,身体变得像铅一样沉重,意识渐渐模糊了,耳朵里喧闹的人声也渐渐隐去。只是在昏迷之前的最后时刻,他听到冯琦州仿佛在很遥远的地方大呼小叫:“儿子!你怎么了?儿子!”

醒来的时候,冯斯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地塞在一辆汽车里。他顾不上脑袋仍然涨痛不已,先打量了一下周围。自己正在一辆普通的金杯面包车里,躺在后座上,除他以外,车里只有正在开车的冯琦州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