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爱看就行,”文潇岚说,“陪你看。”

这所学校附近的电影院凭学生证可以优惠,所以总能吸引不少学生观众。今晚放映的是一部有名的怪兽片,并不是文潇岚喜欢的类型,但男人们却似乎总对奥特曼打怪兽的故事有着无穷的兴趣。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除了出双入对的情侣,剩下基本全是男性。此类怪兽片基本都依循着一定的范式,影片前半截怪兽基本没露过正脸,总是偶尔亮一下尾巴,偶尔露出几枚锋利的牙齿,就好似看情色片,看到美女脱衣服的时候,镜头突然拉远了,总能让人遗憾地叹口气;而到了后半段,电影渐入高潮,怪兽开始频频正面出镜,以庞大的身躯毁灭着城市,就像是之前遮遮掩掩的美女终于为了艺术而献身,人们也终于可以发出满足的尖叫。

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大概会嗤笑一下这些长不大的男孩子,但此时此刻,看着电脑动画做出来的怪兽,她却走神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冯斯给她讲过的那些妖兽。银幕上的怪兽是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冯斯所见到的妖兽,却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利爪能够轻松撕开人的肌体,它们的牙齿可以把钢铁咬断。在其他的同龄人还在电影院里看着假怪兽欢呼惊叫的时候,这个总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家伙却在被真怪兽揍得头破血流。

而且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假如能像电影里那样拥有各种魔法、道术、超能力倒也罢了,但他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普通到还得靠网游打钱来维持生计,普通到一场篮球赛都无法带领球队获胜。他别无选择,只能用自己脆弱的躯体去抵挡一切。他东颠西跑,疲于奔命,随时可能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

但这个人却从不逃避。尽管嘴里骂骂咧咧抱怨不休,他还是承担了命运赋予他的一切。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并不像是个所谓的英雄,倒像是个混不吝的牛二,身上还带着一些死犟的骄傲,只有被杨志一刀拉了才能让他停下来。

想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一阵莫名的心酸,眼眶也微微有点湿润。她想起冯斯从贵州和东北回来之后,两人在夜里的那一次谈话。冯斯很轻松地告诉她,他们俩之间,不管关系怎么亲近,似乎都没有办法产生真正的爱情,所以建议她接受周宇玮的表白。

然而就在此事之后,冯斯却始终在回避着她,昨天打向周宇玮的那一拳,更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些什么。这一拳,让她坚定地下了决心。

她出神地想着心事,没有留意到电影已经来到了结尾处。庞大的怪兽再怎么威武霸气,总也敌不过人类,终于还是被干掉了。看着那具山一样的巨大身躯在地上徒劳地最后挣扎,超重低音模拟出来的怪兽心脏渐渐停跳,文潇岚禁不住想:倘若世事都能像电影那样,无论怎么危急,都能由编剧开挂来解决一切难题,该有多好。

电影散场了。夜色已深。

文潇岚和周宇玮随着人流一起离开电影院。文潇岚看了周宇玮一眼,欲言又止,但对方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有话要说?”

“我们先走走吧。”文潇岚说。

两人慢慢走回学校,却并没有走进那片最适合情侣约会的小树林,而是拐出另一个校门,走到一条相对偏僻的小街上,在深夜时分已经几乎看不到人影了。在此过程中,文潇岚一直沉默着,周宇玮终于有些忍不住了:“现在,你可以说了么?”

两人停下脚步,在一个街边广告牌下站定。文潇岚一直紧咬着嘴唇,似乎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周宇玮先说话:“没必要这样的。分手这种事,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该说就说吧。”

他的话语显得很平静,眼神里却仍然有着一种抹不去的落寞。文潇岚更加不忍,但还是咬了咬牙:“你肯定是在猜,我是为了冯斯,才想要…这么做的,是么?”

“难道不是么?”周宇玮反问。

“也对,也不对,”文潇岚低声说,“我并不喜欢他,我不会做他的女朋友,但是,我也暂时不想再和别人在一起了。”

“我有点不太明白,”周宇玮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也知道他很可怜,从小没了妈,现在完全成了孤儿。可是,好像也用不着你照顾他到这样的地步吧。”

“和孤儿什么的其实没关系,”文潇岚斟酌着词句,“有些事情,没办法和你说明,但是…你怎么了?”

她发现周宇玮的面孔突然间变得扭曲,牙关紧咬,太阳穴青筋暴起,像是在经受着极大的痛苦。没等她反应过来,周宇玮身子一软,竟然倒在了地上,整个身体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完全不再动弹了。

文潇岚大吃一惊,连忙蹲下身子,在心里回忆着曾学过的急救方法。就在这时候,她的身边传来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不用担心。他没病。”

文潇岚急忙起身,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站着一个奇怪的人影,一看到这个人影,她就赶忙伸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尖叫出声。事实上,一般人如果看到这样一个人,恐怕会立即吓晕过去。而文潇岚虽然也被惊吓得够呛,总算没有晕过去,那是因为她对这个人好歹有点心理准备。冯斯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个人,对他有着各种添油加醋的形容。

“那家伙是个怪物,一个真正的怪物,”冯斯说,“我宁可看见妖兽也不愿意见到他。”

当时文潇岚听到冯斯的说法后,还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之后,她算是相信了。这个人除了怪异的外表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能让任何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感受到严冬般的刺骨寒意。

“对不起,我一下子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知道你是谁。”文潇岚的声音有些颤抖。

“哦,我叫范量宇,”站在路灯下的双头怪人说,“初次见面,文小姐。”

是的,这就是双头人范量宇,四大守卫人家族中力量最强、性情最凶残暴虐的。文潇岚之前听冯斯说到这些人时,留下的不过是语言描述的印象,而眼下亲眼见到真人时,她才能意识到范量宇到底有多可怕。

“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潇岚努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伸手指了指仍然倒在地上周宇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大概会昏迷几天,不过应该没有后遗症。”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但不知怎么的,他说起话来似乎有点中气不足,甚至能听到压制不住的喘息声。

“‘大概’会昏迷几天…‘应该’没有后遗症…”文潇岚琢磨着,“这可不太符合冯斯对你的形容。他曾说过,你对力量的控制十分精确。”

“受重伤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精确了。”范量宇说着,又喘了一口气。

文潇岚有些疑惑:“受重伤?居然还有人能让你受伤?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简单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受重伤,所以一向习惯性地单独行动,现在附近没人能帮我了,但我必须立刻找一个地方休养,还不能被别人发现。”范量宇说。

文潇岚明白过来了:“啊,你知道宁哥的房子是空着的。可是,我连你是敌是友都还判断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你?”

“我当然是敌人了,这还用说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虽然我受了重伤,要杀掉你们两个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现在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你啊,听不出来么?”

“也就是说,我不答应都不行了?”文潇岚喃喃地说,“那就跟我走吧。可是他该怎么办?”

“我说了,他不会有大事,”范量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会儿自然会有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躺几天就行了。”

躺几天就行了,说得倒是真轻松,文潇岚想,反正对你这样的怪物来说,不死都不是大事——或许死了都算不上大事。但是眼下,的确没有别的选择了,这个怪物能留下周宇玮一条命,就算是足够仁慈了,他不可能还有耐性容忍自己拨打110等待救护车到来什么的。

欢迎来到非人的世界,文潇岚对自己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走进了宁章闻的家门。范量宇穿着一身带帽兜的套头衫,一路上用宽大的帽兜遮住他那一大一小两颗醒目的头颅,再加上此时已经是深夜,路人稀少,倒也没有引人注目。

文潇岚一路上都在想着,一会儿范量宇进门之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她之前只见识过大个子俞翰发狂的样子,但俞翰在守卫人中只能算是低等级的,他的附脑甚至还无法产生蠹痕,只是让他的体魄异常强壮而已。尽管如此,当附脑失控的时候,他们还是拿俞翰毫无办法。而范量宇,是精英中的精英,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哪怕这会儿有人给她一把手枪,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在于,范量宇虽然不是冯斯的朋友,或者用冯斯的话来说,“那个死变态就是看不起我”,但至少有一点:冯斯可能对他有用。所以他对冯斯以及冯斯身边的人,总还会稍微手下留情那么一点点。

正在胡思乱想,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的预计之外——她刚刚回身关上门,就听到背后传来一身沉闷的钝响。她急忙扭过头,只见范量宇已经以一种难看的姿势脸冲下倒在了地上,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好半天,先把门锁牢,然后壮着胆子走到范量宇身边蹲下,费力地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范量宇的套头衫卷了起来,露出了腰部,文潇岚无意中瞥了一眼,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范量宇的腹部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几乎是横贯过整个腰际,甚至可以通过这道伤口看到内脏。文潇岚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能在活人身上看到如此骇人的伤口,她一阵恶心,忍不住冲到卫生间一阵呕吐。

冯斯平时所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场面么?文潇岚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重新回到门厅,强忍着恐惧和恶心,查看范量宇的伤口。很奇怪,一般人身上有一道这样深的伤口,恐怕血早就流干了,但范量宇却并没有怎么出血,这大概是出于附脑赋予的特殊体质。但另一方面,按照冯斯的说法,范量宇在被妖兽伤害后,身上的伤很快就愈合了,这道伤口却没有半点愈合的迹象,或者说,愈合速度慢到用肉眼分辨不出来。

说明这次的对手与众不同,拥有比妖兽更强的特殊力量或者毒性,以至于范量宇的体质都驾驭不住,文潇岚猜测着。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帮他包扎伤口、救他一命吗?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等着他死掉,然后报警。这个暴虐危险的家伙,现在暂时不对冯斯出手不过是因为冯斯“还可能有点用”,一旦确认冯斯没用了,第一个杀人灭口的搞不好就是他。现在让他死去,可以永绝祸患。

但她却有些犹豫。这倒并非是因为该如何向警察解释范量宇的来历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因为冯斯曾说过的话。

“这个人虽然很讨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恨他,反而有些同情他,”冯斯说,“有些时候,我觉得,他和我有点像。”

文潇岚的视线滑过范量宇的脸,这是一张丑陋而狰狞的面庞,脖子上那个小一点的头颅更是怪异恐怖,即便是在昏迷中,也能让人感到巨大的威胁,就像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巨型毒蜘蛛。她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俩到底像在哪儿?”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决定先搜一搜范量宇的身,看看他身上带了些什么再说。一番搜身后,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怪物身上也有钱,也有汽车钥匙,也有一只手机,不过有锁屏密码打不开。看起来,似乎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在搜找的过程中,她摸到范量宇的胸前有一块硬硬的东西,那是一根项链上挂着的金属吊坠。

这样一个怪物也会戴项链?文潇岚有些好奇地拽出这块吊坠,那是一枚银色的项坠,看得出来是便宜货,不少地方都开始掉色,链子上也磨掉了许多色彩,就像一连串的斑秃一样,但范量宇却把这样一根近乎丑陋的项链带在身上。

文潇岚想了想,拿起挂坠,想要把翻盖打开,但这个挂坠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咬合得很紧。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的选择多半是“打不开就算了”,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的,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就是想要打开挂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掰着挂坠的盖子,连指甲被劈了都没有发现,终于,翻盖还是被她硬生生掰开了。

她喘了口气,把挂坠迎向灯光,看清楚了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样东西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挂坠里藏着一张早已泛黄的寸照。照片上是一个美丽而清纯的长发少女,正在对着镜头羞涩地微笑着,有若一朵淡雅秀逸的百合花。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竟然贴身收藏着这样一张照片。

三、

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

“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好办?”

“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

“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

“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