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米也是小兔崽子约来的?”冯斯瞥了丁骞一眼,“成天嘴里嚷嚷着要对我喊打喊杀的,其实心肠还不错嘛。”

丁骞脸上微微一红:“放屁!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好久没见刘哥哥了,不过是拿你做个由头约他过来一起玩,你臭美什么?姜姐姐倒是自己过来的。我知道她最近有什么考试,没叫她。”

“他妈的!你这小兔崽子对谁都亲亲热热地又是哥哥又是姐姐,就是对老子不客气!”冯斯狠狠胡噜了一下丁骞的脑袋。丁骞象征性地躲了一下,却也并没有躲开。

冯斯钻进厨房,看见姜米满头大汗,围裙上布满油渍,正在把油锅里黑乎乎的东西往菜碗里倒。菜案上已经有另外两个盛着菜的菜盘,不过也是一片混沌难以辨认。

冯斯抽了一双筷子,摆出美食家的姿态尝着这几样菜:“宫保鸡丁……蘑菇肉片……新做出来的这个是麻婆豆腐。不错不错。”

“真的不错吗?”姜米斜眼看他。“现跟小樱学的。”

冯斯笑了起来:“虽然卖相差点儿,从初学者的角度来说,真的不错了,至少可以吃,味道不奇怪。我以前试着做饭的时候,做出来的东西狗都嫌弃。谢谢你,还专门跑过来给我做饭。”

“其实你在医院的时候,我就想去看你的,但老是犹豫不决,大概是因为不能答应你什么,怕让你失望。”姜米说,“后来我想,管他妈的,哪怕仅仅是作为普通朋友,我也很想见你,很想关心你。所以我还是来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但我绝不愿意失去你这个朋友。”

“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地方。”冯斯微微一笑。

“行了,肉麻的话待会儿再说,你先滚出去。”姜米挥手做了个驱赶小狗动作,“我还有一个沙拉要做。”

冯斯乖乖地滚了出去,照例和丁骞互相翻白眼做了几个鬼脸之后,和刘岂凡一起坐在了沙发上。他发现刘岂凡仍旧脸色苍白,整个人也瘦了一圈,气色很不好。

“大少,那股奇怪的时间能量还没压制下去吗?”冯斯问。

“只能不断地依靠‘酒’,”刘岂凡说,“不过还算好,那股力量虽然巨大,毕竟和我的蠹痕是同样性质的。我一点一点地努力适应,虽然很辛苦,但还是有希望的。只是肯定需要很长的时间,我估计至少得半年。”

“那就好。”冯斯松了一口气,“我就担心你压不住。慢慢来吧,有需要帮忙的,我还可以去找路晗衣他们。”

“其实我的生死真的无所谓,但是确实抱歉,这股力量原本应该是属于你的。”刘岂凡说,“本来应该由天选者驾驭的力量,硬灌到我的身体里,实在是暴殄天物。”

“别这么说,命里无时莫强求。”冯斯说,“再说了,我现在的蠹痕也很……”

还没说完,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冲刘岂凡打个招呼,回到自己的房间接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何一帆焦急的声音:“喂,你回家了吗?路晗衣或者其他路家的人还在你身边吗?”

“到家了。路晗衣已经回去了。”冯斯说,“怎么了,有事要和路晗衣说么?”

“不是。你听我说,尽量装得自然一点,语气平顺,就像是聊家常一样。”何一帆听起来非常惶急。

冯斯莫名其妙,但还是照她的话做了:“啊,行行行,一点小事儿,回头就帮你办。还有什么要求吗?”

“你听好了,我今天无意中遇到了一个老朋友,他碰巧和贵州山区里的那个丁氏家族很熟。”何一帆低声说,“她告诉了我一件事。”

“哦,什么事呢?那只猫又找不到了?”冯斯的语气依然平淡随意,心里却突然有了极度不详的预感。

“丁家确实遭遇到了屠杀,”何一帆说,“但是他们家族被灭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个活口!”

“你说什么?”冯斯大吃一惊,“你确定吗?”

“百分之两百确定。”何一帆用斩钉截铁的语气说,“在死者当中,就有一个名叫丁骞的小孩,他被蠹痕震碎了心脏,绝无可能重新活转来。而且,我的那位朋友和丁骞关系不错,手机里恰好还存着和他的合影,我发给你看。”

几秒钟后,冯斯受到了一张电子照片。他用微微颤抖的手指点开大图,看到图上有一个面相和蔼的中年妇女——应该就是何一帆所说的那位朋友;中年妇女的旁边站着一个笑眯眯的年轻人,正是和冯斯打过交道的丁小齐。

而在两个成年人的身前,有一个比她们矮许多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同样瘦瘦小小,同样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然而,相貌却和冯斯所认识的这个丁骞截然不同。

冯斯的一颗心沉了下去。他想要继续和何一帆通话,却发现手机忽然间没有了信号,像是受到了什么干扰。他摔下手机,转身冲出房门,然后就呆立在门口不动了。

客厅里,姜米已经倒在了地上,看上去是昏迷过去了。刘岂凡面色灰败地倒在沙发上,倒是还有知觉,但也已经不能动了。

在客厅的中央,丁骞正背着手站得笔挺。就在几分钟之前,他还是一个一边玩游戏一边嘴里用方言骂骂咧咧的顽童,但在这一刻,他那瘦弱矮小的身躯却俨然散发出一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威严。那张稚嫩的小脸上满是庄肃、沉稳和任何演员都无法伪装出来的沧桑,仿佛一个经历了无数岁月洗礼的垂暮老人。

“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但我却始终没有告诉过你我的身份。”丁骞用绝不可能属于十岁孩童的锐利目光看着冯斯,“我很高兴你能一步一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我的孙儿。”

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还没有痊愈的右臂撞到地上,钻心的疼。

但他已经顾不上疼痛了,扶着卧室的门框慢慢站起来,盯着身前的丁骞看了很久。这的确是孩子的身材和孩子的相貌,但那种掌控一切的眼神,那副令人不寒而栗的神情,那种在漫长的时光中浸淫出来的从容气度,绝不是孩子能够做得出来的。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

“你刚才叫我……孙儿?”冯斯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发问,努力抑制住自己纷乱的情绪,“那么说,你是我的祖父?”

“你自己也说过,只是户口本意义上的祖父,并无血缘。”丁骞说话的遣词造句风格也变了,“确切地说,我是你的养父冯琦州的养父,这样的双重养父关系的确有些绕,不过,也还能算是祖父吧。”

“那么说来,你真的是我的祖父,也是……历史上的淮南王刘安?”冯斯瞠目结舌。

“没错,那是我的本名,不过得有两千多年没人那么叫过了,还真是有些怀念呢。”刘安回答。

“我倒真希望我和你有点儿血缘关系了。”冯斯喃喃地说,“那样的话,我好歹也可以吹嘘我是皇族后裔了,没准还能去搞点诈骗什么的。妈的,我居然是在和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名人面对面地说话,简直像是在写垃圾穿越小说。”

“这就是我非常欣赏你的地方。”刘安说,“你总是能很快地接受各种各样的变故,用幽默感消解内心的恐慌和混乱,有着非常强韧的承受能力。当然,这只是你诸多优点中的一个而已。”

“你的夸奖真让我受宠若惊,不过,还是谈谈你吧。”冯斯说,“我在古书里和时间碎片里大致了解了你的经历,你曾经向化身为富商杨麓的魔王本尊请求过长生秘术,结果却给自己带来了灾难。我想,他是赐予了你长生的附脑吧?”

刘安坦然点点头:“不错,他赐予我的附脑,确实让我获得了长久的生命,那大概是类似于某种细胞重生的方法。但是,重生的过程异常痛苦,让我每天都饱受煎熬,外形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不过,后来他又赐予了我第二个更加强大的附脑,极大地消解了这种痛苦,我也可以回复人形并且永葆青春了。而且,这第二个附脑能够让我在身体被摧毁的情况下还能重生,我真正成为了不死之人。”

“于是后来你建立起了自己的家族,并且一直躲在暗处注视着守卫人的发展壮大。”冯斯点点头,“而且我也听文潇岚讲过了池莲告诉她的与我身世有关的那些旧事。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都不存在,更不用提成为今天这样的天选者了。你制造了我,又通过各种方法来磨砺我,塑造我。现在虽然还不能说你已经成功了,但至少,我所取得的进展已经超越了历史上所有存在过的其他天选者。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你确实很厉害。”

“也得靠你自身的素质。”刘安说,“在你之前,我也有过多次不同的尝试,但都失败了。你是唯一一个没有让我失望的好孩子。”

冯斯哼了一声:“是啊,好孩子,从你的标准来看,当然是好孩子。可是你把我的亲生母亲当成了孕育天选者的生育工具,害死了她,也害死了我爸爸。”

刘安微微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为了牺牲他们而感到抱歉,你会相信吗?”

冯斯想了想,摇摇头:“没错,那种话就算从你嘴里说出来我也不会相信的。你根本就不是人。可是,我只知道你能永葆青春,却不知道你还能任意改变自己的年龄。说真的,我打死也想不到我的祖父大人竟然会以一个小屁孩的面目出现,你这个伪装我给满分。”

“能够任意改变年龄,进行快速生长或者逆生长,其实也是我近期才得到的技能。”刘安说,“啊,用词不当,我的‘近期’不能用常人的尺度来衡量。确切说,是七十年前。”

“七十年前?”冯斯一怔,随即突然想到了他在时间碎片里曾见到过的那一幕,“难道是……长崎?长崎的核爆?我在时间碎片里到达过那一天!”

刘安点点头:“没错。你应该也在时间碎片里见到过或者听说过两位魔王在阆中山区里决斗的场景。那一次决战后,两位魔王第二次两败俱伤,那只一直跟在魔王身边的魔仆在山里躲藏起来,被我发现了,后来就一直跟着我。”

“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冯斯问。

“你可以理解为,它是一台活着的时间机器,拥有比刘岂凡强大无数倍的能力,”刘安说,“魔王带着它在身边,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遇到难以摆脱的危险时,会激发魔仆的应激反应,瞬间把魔王转移到另外一个时间点,而只留下一段永远重复的时间碎片。直到那一次魔王决斗,魔仆的力量消耗过大,只来得及送走了魔王,自己却被我捡到了。”

冯斯一拍巴掌:“果然和我们猜的差不多!从涿鹿之战到扎兰丁王子被追杀,再到魔王的第二次火并,都是魔仆的应激反应起作用了,这才形成了时间碎片,一次次救了魔王的命。但是,长崎核爆的时候,魔仆救的却是你。”

“说救了我倒也不准确,因为即便被原子弹炸成齑粉,我还是能重生。美军向长崎投原子弹的那一天,我碰巧也带着魔仆在那座城市里寻找一些体质特殊的人群,准备把他们收入我的家族,却正好赶上了那次历史开的玩笑。但是,原子弹的剧烈爆炸似乎对魔仆的力量造成了一些改变,并且作用到了我身上,从那之后,我发现我不再只是固定在一个年龄,而是可以任意随着自己的心意变老或者变年轻。”

“难怪不得呢,”冯斯叹了口气,“如果不是那样,你也不容易骗到我。可是,之前那么多年你都一直躲在暗处,为什么这一次会亲自出马呢?”

“因为你的基础已经搭建好了,接下来需要完成的两件事太关键了,我担心别人处理不好,必须自己亲自推动才行。”刘安说,“而且,虽然上杉舞子的出现也是在我预计中的,但毕竟她的行动存在着极大的不可控性,我也需要呆在你身边解决可能的意外。但遗憾的是,我没想到她能利用池慧的力量深入到地下河里,终于还是算错了一着。”

“你把我弄到矿区去,再安排丰华明把我带到地下水电站,果然是为了让我吸取魔仆的力量。”冯斯说,“是因为你所说的我的‘基础’已经打好了吗?”

“是的,时机已经到了。另一件事就是路钟旸,他是你无论如何也要见的,因为只有他才能激发出你真正的力量——我不得不说,这种从心所欲的境界比我想象的还要出色。”刘安说,“你不愧是一个真正的天选者。”

“你那么努力地制造天选者,那么努力地把我变强,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问。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召唤出魔王。”刘安说,“虽然我也一直没有挖掘出魔王操纵这个世界的真实用意,但是毕竟我是这个世界上曾经和他接触最多、也最深的人。我知道,他对于天选者的创造一直有着深深的执念,对守卫人的进化和壮大也非常关注。天选者和守卫人,一定就是实现魔王目标的最关键。所以,我一定要培养出一个足够强大的天选者,才有机会引诱魔王现身。”

“我懂了,路钟旸的判断果然是对的,”冯斯长出了一口气,“守卫人自以为自己的不断进化是在培养消灭魔王的力量,但正相反,他们越强大,就越中了魔王的计。”

“但是如果再反过来,他们就算明知道这是陷阱,也必须跳下去,因为弱小更加不可能对抗魔王。”刘安说,“所以这是一个悖论,无解的悖论。这个较量对双方而言都是一场豪赌,最后魔王到底是能得偿所愿还是养虎遗患,只能让事实来检验了。”

冯斯来到客厅的饭桌旁,拿起不知是姜米还是刘安事先买好的饮料,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喘了口气:“谢谢你告诉我那么多。不过,你需要路钟旸进一步唤醒我的创造蠹痕,你做到了;你需要魔仆把它操控时间的能力也给我,但最终失败了。两件事都做完了,你为什么还留在这里没有走,今天还显露了真实身份?”

“你自己都已经说出来了啊,还问什么?”刘安说,“我做成了一件,但另一件还没完成啊。”

冯斯有些困惑:“可是……没有别的办法完成了啊?魔仆已经死了,操纵时间的力量都已经被刘大少的附脑吸收了。我怎么可能……”

说到这里,他猛地顿住了,接着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你想干什么?不行!绝对不行!”

“在我面前,没有人可以说不行的。”刘安淡淡地说。

随着这一句话,冯斯骤然感到浑身乏力,好像所有的骨头都被抽掉了一样,软软地倒在了地上。紧跟着,他看见昏迷的姜米的身体像气球一样飘了起来,悬浮在半空中。

“你放下她!”冯斯怒吼着,想要创造出一种能麻醉刘安的武器——毕竟此人无法被杀死。但是刚刚转动这个念头,他的脑子里就像被千万根钢针刺入一样,痛得他叫出声来。

“你的蠹痕虽然已经进化了,但毕竟还是受你的力量所限。”刘安说,“光是打败一个路钟旸,就已经让你付出了那么大代价,在你完全康复之前,根本不可能有能量制造出可以伤到我的武器。别忘了,我所接受的两个附脑都来自魔王亲手所赠,你以为我只是块长生不死的木桩吗?”

他伸手指了指悬在空中的姜米:“我连指头都不需要动一动,她的脖子就会马上被拧断。你信不信?”

“我信!我信!”冯斯忙不迭地说,“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魔仆的力量的确被刘岂凡吸收了,但却并没有浪费,而是贮存在他的附脑里,依然很强大。”刘安说,“但是,如果刘岂凡一点一点适应,一点一点吸收,半年之后,这些力量会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那才叫真正的浪费了。”

“那又怎么样?你难道能把附脑里面的力量弄出来么?”冯斯说。

“不,不需要把力量弄出来,”刘安阴沉地笑了笑,“只需要把附脑弄出来,再放到你的头颅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