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斯大吃一惊:“你是说附脑移植手术?我倒也知道,林静橦就是这么变强的。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从活人身上取下附脑去供别人移植。那样的话,刘大少会怎么样?”

“不会怎么样,不过是个死。”刘安轻描淡写地说。

“那怎么行?”冯斯大声说,“我不可能为了提升自己的力量去牺牲别人。”

“我知道你不能,”刘安说,“所以要由你的祖父来逼你完成。附脑移植手术牵涉到大脑的排异反应,必须接受者自愿,因此,我给你两个选择:接受这个手术,让刘岂凡死;拒绝接受,我拧断姜米的脖子。”

“你……”冯斯怒气勃发,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知道,此刻无论用什么样的言语去劝说、哀求、激怒刘安,都不会有丝毫作用。这个已经活了两千多年的老怪物,心机之深沉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就像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海洋,自己在他面前,嫩得就像初生的婴儿。

眼下摆在他面前的,只有这二选一的艰难抉择:牺牲刘岂凡,或是牺牲姜米。

该怎么选?

这他奶奶的简直就像电影里的拙劣桥段,冯斯愤懑地想,又或者设计此类情节的混账编剧们都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他当然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姜米被刘安扭断脖子,但又怎么能忍心去牺牲刘岂凡的生命。

“真的不能有其他办法吗?”冯斯说,“也许我们还可以……”

“在我面前,不需要废话了。”刘安说,“你明知道任何说辞都是不可能有用的,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呢?一分钟,我给你一分钟时间。一分钟之后,你自己做出选择。”

冯斯的衣服被冷汗湿透了,他再次试图用蠹痕制造出可以伤害到刘安的武器,但是如刘安所说,他的能力根本还达不到那个水准,附脑用撕裂一样的头痛回报了他。

见鬼,真是活见鬼。冯斯只觉得自己的牙齿都要咬碎了。别说一分钟,就算给他一年他也没办法做出这样的两难选择。他甚至想到要不然干脆老子自己一头撞死算了,但他也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刘安肯定会把姜米和刘岂凡一起杀掉泄愤,那样反而会害死更多的人。

一边是心爱的女孩,一边是多次同生共死的好友,无论放弃谁的生命,对他而言都恨不能自己挂掉去以身相代。然而,“恨不能”是没有丝毫用处的,事实上任何无法付诸行动的情绪都是没用的。愤怒、恐惧、紧张、忧伤、后悔……在冰冷的现实面前统统没有用。

冯斯有一种血涌上喉头的感觉,胸口阵阵发闷,眼前好像有无数蚊子在飞,在他的视网膜上投下乱纷纷的刻痕。正当他觉得自己的神经马上就要绷不住了的时候,突然看见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定睛一看,竟然是刘岂凡慢慢地站起身来。

“大少,不要轻举妄动!”冯斯叫道,“我们和这个老妖怪差得太远!别动手!”

刘安神色淡然,对刘岂凡视若无睹,显然对他的行动浑不在意。冯斯眼看着刘岂凡步履蹒跚地挪到饭桌旁,举起一把受管制的弹簧刀——那是当初刘安伪装成丁骞时,用来刺杀冯斯的。当然,冯斯现在也清楚了,那一次的刺杀只不过是做戏。

“不要动手!”冯斯只觉得自己的嗓子都要喊破了,“你根本不可能伤到他!”

刘岂凡扭过头,冲着他笑了笑:“别担心。我原本也没打算伤他啊。”

他掉转刀口,猛地一刀插进了自己的胸口。

冯斯完全傻掉了。足足好几秒钟之后,他才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一瞬间他无比希望自己是陷在一个噩梦中,只要眼睛睁开噩梦就会结束,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但是他也很清楚,这不是梦。

刘岂凡当着他的面,把弹簧刀插进了自己的胸膛。

“大少!”冯斯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他想要扑过去,身体却仍然被刘安所控制,怎么用力也站不起来,只能徒劳地用指甲抠抓着地板,十个手指都被磨得血肉模糊。但他感觉不到疼。

刘安一直沉静如水的脸上居然也流露出些微的哀伤。他轻轻叹息一声,随着这声叹息,姜米的身体轻柔地落下,冯斯的身上也立刻轻松了。他连滚带爬地扑到刘岂凡身边,低头一看,刀刃已经深深刺入胸口,如果拔出来的话,刘岂凡或许会立刻死亡。

“大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冯斯吼道。

“刘安是对的……”刘岂凡低声说,“要对付魔王,必须有一个足够强大的天选者。那股力量如果继续留在我体内,世上最多不过多一个普通的守卫人高手,根本就没有用的。你不是喜欢玩网游吗?你应该清楚,资源集中在一员最强将身上,比分摊到若干员将身上更有效。更何况,我也不能眼看着你为了我而牺牲姜米。我这条命……不值钱的。”

冯斯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刘岂凡的声音渐渐微弱下去:“我不能多说了,现在我必须用蠹痕减缓我的机体运转,这样可以撑到你我一起接受手术。别难过,这无非是命运的一种,你移植了我的附脑,就算你替我活下去了。”

“我一定会的!”冯斯咬牙说,“我替你活下去,我会干掉魔王,干掉刘安,为你全家人报仇。”

“仇恨什么的不重要……”刘岂凡轻轻摇头,“还有,如果见到黎小姐,你替我……算了,什么都不必说。再见了,兄弟。”

这是一向情感内敛的刘岂凡第一次喊人兄弟,但也是最后一次。蠹痕令他的生命流转减缓,陷入了保护性的休眠。而他也不再有机会醒来了。他将会被打开头颅,取出附脑移植到冯斯体内,他自己则会永远地失去生命。

冯斯轻轻地把刘岂凡的身体放在地板上,然后站起身来,慢慢走到刘安面前,低头看着对方那张孩子一样的脸。刘安坦然地看着他,目光里不悲不喜,尽管这个千年老妖由于身材矮小而不得不仰着头,冯斯却恍然间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抬头仰视的人。他在仰视着一个山峰般高大的敌人。

但我一定要翻过去,冯斯对自己说。

“既然刘岂凡替你做出了决定,我不必留在这里了。”刘安说,“离这里最近的一个可以做附脑移植手术的地方是梁家,你联系梁野,他很快就能来接你。我只想要让你接受附脑,并不需要亲自动手。”

“我知道了。”冯斯说,“不过你记住,我会杀了魔王,也会杀了你。”

“如果你能做到的话,我会感到荣幸之至。”刘安严肃地说。

“荣幸之至?应该是高兴之至吧?”冯斯哼了一声。

“哦?”刘安的眉毛微微一挑。

“今天,当你在我面前展露了真正的身份之后,其实我一直都有一个疑问,挺关键的疑问:你拥有了不死的身躯和永远的青春,完全可以就那么逍遥地活下去,为什么一定要在魔王世界里兴风作浪、过得那么辛劳呢?”冯斯说。

“人各有志,或许平静安逸的生活不适合我吧。”刘安说。

“你不愿意回答,但我可以猜。”冯斯说,“在地下河里,魔仆请刘大少喝酒。他喝了半杯后,说那酒太难喝了。我有点奇怪,因为红酒的口味一般比较温和,很难让人给出‘难喝死了’的评价。于是我一时好奇,也尝了一口,发现那瓶酒根本就是坏的。也许是包装的时候出了点小纰漏,也许是贮藏运输的时候不小心,总之那瓶酒坏了,又酸又臭,根本就连马尿都不如。”

“那又说明什么呢?”刘安问。

“那瓶酒在我们到来之前就已经被打开并且饮用过了,为什么你没有喝出它已经坏了并且扔掉它、还要把它留在那里?”冯斯说,“那只能说明:你喝酒的时候,根本品不出任何味道!所以现在,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刘安注视着冯斯的眼睛:“你可以说出来。”

“是不是因为魔王赐予你的第二个附脑也有副作用?你虽然从此不再有痛苦,却也失去了任何欲望。”冯斯说,“你行走在人世间,却品尝不出味道,闻不出香臭,得不到爱情,不能享受到任何一种快乐的滋味。你活了两千多年,却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因此,你不只仇恨魔王,也仇恨身边那些虽然生命短暂、却有机会享受人间欢愉的凡人,这就是为什么你总喜欢说那句话: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

刘安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终于缓缓地点了点头:“你没有说错。我不属于人间,当然宁溺于渊。”

“你也真够可怜的,自诩聪明,却被魔王玩了两次,”冯斯说,“你想要找到魔王,也是想要终结自己这样一种可悲的长生不老吧?”

“不朽并不是梦寐以求的幸福,而是残酷的惩罚。”刘安说,“可叹我没有在两千年前意识到这一点。我奋力追逐长生成仙,最后把自己变成了活死人。这是我应得的报应。”

“我明白了。”冯斯说,“真是遗憾哪。我满心想要杀了你,其实却是在帮你寻求解脱。但是,我还是会努力做到的,祖父,淮南王。”

“我期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刘安说。

尾声

又一个夏天来临了。

和去年不同,冯斯不再是个学生,所以他没有暑假。但他也没有在张圣垠的公司上班了,所以每一天都是假期。

附脑移植手术进行得很顺利,梁家的医学实力毕竟过硬。冯斯休养了一段时间后,身体基本无碍,他不愿意继续留在梁家,还是回到了自己的住所,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对蠹痕的练习上,偶尔也读读书玩两把游戏放松一下。只是,他不用再靠网游打钱去赚钱维生了。

“你现在是不是直接靠蠹痕变钱了?”文潇岚瞪着眼睛问,“我可警告你啊,你这算制造假钞,是违法的!”

“别闹了,怎么可能,我一向是奉公守法的优秀公民。”冯斯说,“当然,偶尔我会创造一两张货币,但那是严肃的科学实验,绝无牟利之心……”

他虽然是漫无边际地胡扯,文潇岚却也明白过来了:“啊,你终于决定动用你爸爸的钱了?”

“我已经懂得他了。我也不会辜负他。”冯斯答得言简意赅,“对了,大家都还好吗?”

“都挺好的。”文潇岚说,“小樱难过了几天,并不是因为她生父的死本身,而是那个叫路钟旸的人一直到死都没有表现得像个父亲。但是你知道她的,慢慢就会好。”

“小樱比我更坚强。”冯斯说。

“宁哥的伤也好了,每天想方设法逗小樱开心,比过去真是进步多了。”文潇岚说,“至于我,还是老样子,马上就要开始暑假实习了。”

“大头怪的伤势怎么样了?”冯斯问。

“基本恢复啦。”文潇岚抿嘴一笑,“就是现在不能在他面前提到你,一提起来他就会暴走。”

“为什么?”冯斯问。

“因为你终于变强了啊。”文潇岚满脸都是幸灾乐祸,“你一个人干掉了他们五个人都干不掉的强人。以后再见面,他不能把你当球踢了,所以想想都气得头发一根根竖起来。”

“但是我这个大招冷却时间长啊,”冯斯嘿嘿一笑,“他如果愿意的话,还是可以把我当沙包揍的。”

“说起来,你现在已经拥有了两个附脑了,刘大少的能力你也有了吗?”文潇岚说到刘岂凡的时候,声音微微一沉。

“正在努力。”冯斯说,“那股力量太过巨大,我不敢轻易地完全唤醒它,只能一点一点尝试,肯定不能和大少那么多年的锻炼相比,不过么……还是有一点点效果的。”

说完这句话,文潇岚眼前一花,发现冯斯的手里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火龙果。那是她来的时候在路上买的,并且亲手放进了冰箱。

“真棒!”文潇岚很欣慰,“能用就好了。现在你又能变戏法,又能操纵时间,总算不再是以前那个废物天选者啦。你是不知道,虽然大头很生气,但他还是隐隐晦晦很不情愿地告诉我,现在整个守卫人世界都因为你的蜕变而感到兴奋。各大正在战争中的家族也纷纷签订停战协议,大家都希望,借助着最近魔仆觉醒的势头,一鼓作气多铲除一些魔王的爪牙。不过按照大头的说法,那也是治标不治本,因为一个魔王可能就比全体守卫人和魔仆加起来还强。”

“那他们打算怎么对付日本那个组织呢?”冯斯问。

“那帮人太精明了,各大家族派出的跟踪者全都无功而返,让他们神不知鬼不觉回到了日本。不过,大把的间谍已经去往日本了,这次他们下定决心,哪怕引发外交争端,也要挖地三尺找出这个组织的踪迹。”

“我记得路钟旸提过,上杉雪子似乎和一家制药公司有关。”冯斯说。

“但是他并没有说出具体的公司名,那样的公司太多了,只能一家一家慢慢地筛。”文潇岚说。“总而言之,魔王世界的风暴已经刮起来了,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路晗衣也问过,”冯斯说,“我还是打算先散散心。我的蠹痕进化这件事,让我开始意识到,弦绷得太紧了反而不是好事。几个月来,我满脑子都在琢磨如何提高我对创造的想象能力和描绘能力,最后才发现,原来我需要的其实是不进行任何描绘,轻轻松松发布命令就行了。所以我觉得,首先最需要的是调整一下心态,把自己逼出焦虑症来也没有意义。”

“出去玩玩吧,”文潇岚说,“反正你已经是愿意花爹的钱的富二代了,国内国外转转,说不定还能有奇遇。”

“我也是这么想的,”冯斯说,“这一年来东颠西跑,都是为了做正事,太累了。我需要彻底地、什么都不为的出去玩一趟。玩完之后,我还得去找人。”

“找人?”文潇岚一怔,“找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