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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野狗不再在疯人院附近转悠了,”冯斯说,“它们开始集体行动,去往了这个村子的北面山坡的方向。没记错的话,那里好像有个什么骗钱的神仙洞,狗大爷们大概正钻进了那个洞里。”

“我看看旅游地图啊……没错,叫什么什么‘孝天洞’。”姜米手里摊着一张印刷粗劣的彩色纸张。疯人院所在的区域,也算是京郊一个稍微有点名气的旅游景点,本地人还特地捏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民间传说以增添旅游者的兴味。姜米所说的这个“孝天洞”,大致讲的就是明代一个大孝子在这个山洞里挖草药为母治病,结果山洞崩塌把他埋在了里面,老天爷感其孝心,让他毫发无损地采到草药回去了,于是后来这个洞就被命名为“孝天”。

“这年头的旅游景点真是附庸风雅到极点,我以为哮天犬呢。”冯斯摇了摇头,“走吧,咱们去瞅瞅这个神奇的孝天洞。”

“需要找老板借自行车吗?”姜米问。

“不用了,哆啦A梦现在进步很快,区区两辆自行车,口袋里就能掏出来。”

“别忘了再变点儿热帖出来。晚上太冷了,当心骑到半截就冻成冰棍。”

冯斯真的创造出两辆像模像样的山地车,车头上还贴心地固定了野外探照灯。在姜米的取笑声中,两人骑上车一路向北,到达那片山坡后再骑车爬山。好在这里的山势平缓,并不比香山难爬多少,姜米又有着丰富的野外探险经验,两人没有费太大力气就来到了孝天洞洞口。

“有蠹痕的气息。”冯斯压低了声音,“还真被我蒙对了,野狗大爷们的背后大有文章。不过,这蠹痕很奇怪。”

“奇怪?奇怪在哪儿?”

“我一下子也难以形容,但是……和我以前感受到过的其他人的蠹痕,以及我自己的蠹痕,都不大一样,可又说不清楚具体哪点儿不一样。要不……你在外面帮我把风?或者要不然回村里去?”

“我要是跟着你进去呢,好歹身边能有个天选者保护。自个儿留在外面,不是更危险?你就不怕我一回村就被人抓走?”姜米悠悠地回应。

冯斯哀鸣一声:“说不过你……走吧。”

洞里的路并不难走,地面明显经过人工整葺,那是因为这里已经开辟成为旅游景点,总要照顾游客们的行走方便。洞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安装好的照明灯,以至于进洞后连手电筒都不必打。

“这也太没有氛围了。”姜米嘀咕着,“简直快赶上宾馆走廊了。”

“偷着乐吧。这地儿要是白天来还得收门票钱呢,我们这算是薅社会主义羊毛。”

“那就有点儿奇怪了。”姜米琢磨着,“还记得当时我们在青城山寻找所谓的宝藏么?都是这么热闹的地方,真有什么守卫人之类的,怎么藏身啊?难道又是那种压缩过的异域空间?”

“说不定,这年头什么幺蛾子都不缺……等等,有点儿奇怪!”冯斯忽然说。

“怎么了?”姜米忙问。

“那些野狗现在所处的位置,根本就不是人能到达的,就算是压缩的异度空间,也得有人去放置啊。”冯斯皱起了眉头。

“不是人能到达的?什么意思?”姜米问。

“我在野狗身上放的跟踪器,是我给蠹痕下的特殊要求,不但要让我精确掌握它们的位置,还能让我感应到周围的地形。”冯斯解释说,“看到前面那个小洞了吗?现在几位狗大爷从这个洞钻下去,钻进了一条非常狭长的山缝,只有猫狗兔子之类的小型生物才可能进去,正常人是绝对进不去的,小孩子都不可能。难道那是一个畸形的侏儒?”

姜米打了个寒战:“侏儒?想想都挺诡异的……”

“守卫人的世界有哪点儿不诡异?”冯斯笑了笑,“要不就是能变化形体的,甚至于像王璐那样能穿墙变幻空间的。等着吧,看看野狗见到那个人之后我能感应到什么信息。现在那条山缝越来越窄,连狗大爷们钻起来都有点艰难。”

“不会卡在里面吧?”

“倒不至于。你没注意到这些野狗都挺瘦的么?很有可能是操控它们的人刻意让它们保持消瘦,以方便随时在这里进出。”冯斯说。

“这个人还真有趣。”姜米说,“而且也挺谨慎的,居然躲在那种地方,一般人确实没办法找到他。哎,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是个侏儒,觉得自己外形太丑不愿意见人所以才……”

“守卫人世界看重的是力量。”冯斯说,“你看范大头丑不丑?谁敢在他面前有半点不敬?——啊,也不一定,我们的文大小姐就敢。”

姜米扑哧一声,乐出声来。正想要说点什么,冯斯忽然摆了摆手示意她噤声。她连忙闭嘴,生怕干扰了冯斯。

半分钟后,冯斯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显得甚为古怪。

“我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位仁兄……”冯斯边说边摇头。

“是谁?你认识吗?”

“非但认识,还有过不少亲密接触。”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熟人啊?那你能把他请出来么?”

“请出来是不行的,得用计。”冯斯说着,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样东西,放在地上。

姜米低头一看,不觉一愣:“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上去像一个香薰盒?”

“没错,就是香薰盒。”冯斯说,“我至今还记得把无火香薰认成‘无火香蕉’然后被文大小姐嘲笑了半个学期的屈辱……不过这根无火香蕉的功率比普通人用的大多了,可以把气味直接送进山缝里。”

姜米一头雾水:“送什么气味?为什么要送气味?”

“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卖了个关子,随即自言自语,“很久不见了,老兄,还真是怀念你呢。”

姜米使劲吸溜着鼻子,但并不能分辨出什么特殊的气味。她忽然明白过来点儿什么:“啊,这种气味人闻不到……这是一只动物!”

“没错,是一只动物。”冯斯说,“我已经感觉到野狗们跟着它往我们的方向钻出来了。看来这一招还算管用。”

姜米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个的确只有狗洞大小的洞口。几分钟之后,洞口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一个不明物体猛地从洞里钻出,向着姜米的身上扑过来。姜米吓得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被扑中,眼前却又闪过了一道银光。那个黑影撞在了银光上,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缩成了一团,瘫在地上不停挣扎。

姜米惊魂稍定,这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冯斯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个金属圆筒,从圆筒里射出一张银色的大网,那个黑影是被大网罩住了,此刻正在网子里拼命翻滚抓挠,却只能被越缠越紧,无法脱身。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然而骨架并不小的黑猫,身上的毛又脏又乱掉了一小半,裸露出来的皮肤上遍布伤痕和溃烂的脓疮,看得出来经历过不少磨难。尽管形貌狼狈不堪,那双绿油油的眼睛里却放射出凶狠悍恶的光芒,姜米和这样刀锋般锐利的眼神一对视,居然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就是我的老相识,黑猫金刚,它的主人就是疯人院院长魏崇义。”冯斯说,“刚才我就是利用无火香蕉把魏崇义的味道送了进去,才把它引出来的。”

“魏崇义留下遗言叫文潇岚去疯人院,并不是因为疯人院里藏了什么东西,而是为了让她找到金刚。因为他知道,金刚一定会回到疯人院附近,等待主人的归来。它终究还是一只忠心的宠物。”

离开稀树草原的幻境后,文潇岚的脸色显得有点难看。范量宇注意到了她的变化:“怎么了,是不是又被魔王的情绪影响了?”

文潇岚点点头:“嗯。在刚才那段记忆里,两个魔王都产生了愤怒的情绪,只不过,长得像冯斯的那位是把怒气摆在了明面上,而宁章闻表面上嘻嘻哈哈,却在心里暗中堆积着怨气。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没有心机。”

“这种情绪的渗透,我也没有办法帮你抵挡,只能靠你努力了。”范量宇说。

“放心吧,我还撑得住。”文潇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刚才两位魔王的对话,又透露出了更多的关键信息。他们俩并不是族群中标准的存在,而都是经过了某种变异的异类,甚至于被视为废物。但是,在这一场大劫难之后,两个异类反而成为了拯救种族的希望,这倒是挺有趣的。”

“更有趣的在于,他们提到了变异之前和变异之后的生存方式。”范量宇说,“那好像是两种截然相悖的东西,而且似乎影响了他们之后的选择。这一点很有意思。”

“希望能很快揭穿谜底。我还真来兴趣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那个家伙的情绪渗透。他好像真的对一切新生事物充满好奇,也愿意尝试不一样的生存方式,和他浑身上下政委味儿的同伴不大一样。”文潇岚说。

“这话从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嘴里说出来真是毫无违和感……”

下一个记忆迷宫已经很明显地进入了真正的现代人类的时代,因为映入两人眼帘的第一样东西是一尊高度超过两米的青铜雕像。这尊雕像文潇岚很早以前就听冯斯说起过。

那是恶神摩洛,迦南人所信奉崇拜的神明。冯斯曾经在关雪樱家乡的地下神殿里见到过它,牛头人身,背生双翼,血盆大口怒张,从外形上就透出一种无法掩饰的邪恶和凶暴。

而摩洛的神像所放置的地方、也就是这段记忆发生的地点却并不是什么神庙,而是一座位于一座高山山腰上的天然平台。从平台看出去,可以看到四周都是高大陡峭的山脉群,山上植被丰富,山顶却能见到皑皑白雪,景色壮美奇丽。

“这地方……看上去有点儿眼熟。”文潇岚说。

“落基山脉。”范量宇说,“我到过这地方,虽然和当代的景观并不一样,但山体的走势是差不多的。”

“就是说,这里是北美。”文潇岚说,“从地中海到北美,再到中国西南山区,摩洛他老人家真是无所不在啊。”

“说明魔王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区域都在不断诱导人们筛选守卫人的基因。”范量宇说,“所以后世的人们把摩洛称之为伪神。”

“这个平台上孤零零地除了摩洛塑像别的什么都没有。”文潇岚四处打量着,“一下子也判断不出现在到底处于哪个时代。不过,如果年代稍微古早一点的话,这片大陆上应该只有印第安人。”

“那只是普通人的常识。”范量宇说,“但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常识是行不通的。喏,你看。那边应该就是从山下进入这个平台的通道,有人来了。”

文潇岚扭头一看,一下子惊呆了:“这个打扮……中国人!我想想我以前上过的中国服饰文化的选修课,束发,上衣下裳,腰袖收紧,玉鱼配饰……这好像是殷商时代的打扮?”

“没错,就是殷商。”范量宇说,“虽然我没有上过什么服饰文化选修课,守卫人的历史课好歹学过一点。在北美的确存在过无法追溯来源的传承殷商文化的中国守卫人,但后来无声无息地全面消失,没有留下半点痕迹。他们怎么到达北美的、为什么要去北美、拥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始终都是未解之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个谜恐怕已经有了答案了。”

“魔王。”文潇岚看着走上平台的这一群作殷商时代打扮的中国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无疑地位最高,被其他人簇拥着,而且被刻意地保留出距离以示敬畏。这个人的脸,并不是宁章闻或者冯斯的脸,而是另外一副真正陌生的面容。然而,由于已经和魔王产生了情绪上的共鸣扭结,文潇岚立刻就认出来了,这是魔王,一直和宁章闻共存的那位魔王。

“对,是魔王。在这段记忆里,我们看到的是他当时真正的形貌,而不是经过修改的形象了,说明到了这个时候,这个魔王已经开始伪装成人形,出现在人类社会中了。”

“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那个顶着冯斯脸的政委呢?啊!对了!涿鹿之战!”文潇岚一下子想起来了,“既然已经至少进入了殷商时代,那么涿鹿之战已经发生了,他们俩早就分道扬镳了!”

“没错,这个狡猾的王八蛋跳过了涿鹿之战的最关键的那段记忆。”范量宇说,“所以我们无法看到他和他的同伴之间发生争执的具体原因和过程。不过,没有了另外一个家伙的掣肘,他可以彻底地肆无忌惮、完全实现自己的想法了。”

上来的一共有三四十个人,全都是中国人,这数量比文潇岚想象的要多一些。不过,并不都是成年人,还有两个被抱在怀里的小小的婴儿。她忽然想到了古人对恶神摩洛的祭祀方法,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非常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但当摩洛神像的底座被填入炭火的时候,她知道,历史的真实是不会因为她的不忍心而有丝毫改变的。她转过身去,不忍心再看,但不管怎么捂住耳朵,婴儿尖锐的啼哭声还是无法被挡在耳膜之外。

幸好这里没有嗅觉,文潇岚想,不然闻到那股皮肉被炙烤焚烧的味道,我搞不好要崩溃。

过了许久,范量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结束了。残骸也被弄走了。”

文潇岚这才敢睁开眼转过身来。果然,血腥残忍的婴儿献祭已经结束了,方才参与献祭的人也大多退下,平台上只剩下了七八个人,魔王自然也在其中。摩洛的铜像仍然在冒着尚未消散殆尽的青烟。

“这一两年来,失败率很高啊。”魔王说,“看来,那些土著人的体质有问题呢。”

留在身边的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都不太敢说话。而文潇岚也明白,魔王所说的“土著人”,指的应该是北美大陆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只不过在当时,他们还没有得到哥伦布所赠与的这个因为误解而得来的名称。

最后还是一名手下犹犹豫豫地开了口:“回神使,其实,我们自己的成功率也并不是很高,毕竟神的恩赐并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获取的。何况,我们能得到的土著人的新生儿也非常有限,因为……”

魔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凌厉的光芒:“看来我闭门休养的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些新的事情啊。说说看。”

文潇岚注意到,魔王说话的口吻和之前几幕回忆中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和自己的同族交谈时,即便他内心不同意对方的观点甚至有所抵触,至少口气也是温和的,还能低姿态地开开玩笑。但在这些人类面前,他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所谓“神使”。

所以你和我们在一起时的和颜悦色都是假象吗?文潇岚想,还是说,那是被宁哥对小樱的情感所感染的结果?

而“闭门休养”这四个字,似乎也说明,他的身体状况仍然没能从涿鹿之战的伤害中彻底恢复过来。看起来,两位魔王直接碰撞的后果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几名手下又是一阵踌躇,看来是平素就对魔王十分畏惧。好半天才有人用底气不足的声音说:“他们开始有力气反抗了。”

“哦?反抗?”魔王眉毛一扬,似乎是反而来了兴趣,“就凭他们那些粗劣的弓箭和斧头?我可是赐予了你们神力的。”

说话的手下更加惶恐,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他人也都赶紧跟着下跪。手下咬了咬牙,终于还是说出了口:“他们好像……也有了神力。”

魔王先是一怔,紧跟着脸上却反而现出了一丝笑意:“他们也有了神力?你们确定吗?”

“很肯定。”对方回答,“就在神使您休养的那段时间,我们和土著人发生了一次冲突,虽然杀死了他们十来个人,我们也死了两人,还有一个重伤。”

“他们居然能杀死你们两个人了?”魔王兴味更浓,“怎么杀的?用的是神力吗?”

“是的,仲乞用神赐的火之力焚烧一个土著人,但那个土著人竟然把火之力反弹回来,烧死了我们的一个人。”手下说。

“仲乞?”魔王想了想,“嗯,他的火之力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居然能被人弹回来?还有其他的异状么?”

“还有另外一个土著,好像可以干扰我们的心灵。”另一名手下说,“面对他们的时候,他身上闪烁出神力之光,然后我们突然就开始莫名感到恐惧,士气大为低落。”

“啧啧,了不起,真是了不起。”魔王感慨一声,“居然已经进化出精神干扰的力量了。没有我的扶持,完全自己琢磨出来的……人类啊,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手下们面面相觑,不明白“神使”的用意。魔王思索了一会儿:“休整一下,明天对土著人展开一场袭击,多带点人,不要惧怕死伤。这一次,我要近距离观察一下那些土著人的神力到底到了什么程度。都退下吧。”

那些“神使”的奴隶们退下后,魔王背着手,慢慢走到了平台边缘。北美大陆的热风吹过山间,带动着他的长发飘扬而起,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华夏子民,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流落异乡的怅惘。

但这样的怅惘,不会是来自华夏或者北美,文潇岚想,整个人世间,对于他而言都是异乡。只不过,和那位已经和他分道扬镳的同乡相比,他并不是特别在意身处异乡这种事儿。

文潇岚此刻已经可以较为清晰地触碰到魔王的情感。在他的心里,有着对过往的眷恋,有着对陌生文明崛起的忧伤,但更多的是一种兴奋和期待。那种情绪很像她参加校内演讲比赛等待公布名次时的心境:很紧张,很担心最终的名次会不如意,却又期待着自己能挺进三甲甚至蟾宫折桂、然后享受全场热烈的掌声。

“我现在能够确认,他真的是想要放弃掉自己的同族了。”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他是一个叛徒,另外那位才是忠臣——这可是两条路线的斗争。”

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冬季的巴丹吉林沙漠拥有着和夏季大不相同的景观。太阳不再毒辣,夜间温度可以低到零下几十度,滚滚黄沙之中也掺杂了许多白色的新雪,远远看去,一座座高耸的沙山呈现出黄白相间的色调,相映成趣。

由于几个月前的那起离奇事故,位于沙漠腹地的庙海子已经被军方严管起来,不再有游人能靠近。至于该事件的解释,至今仍然众说纷纭并没有定论,很多上了电视的专家皱着眉头猜测“沙漠中产生磁暴导致古建筑外层剥蚀内部加速老化”,很显然连他们自己也说服不了。

当然,军方的那些铁丝网、探照灯、岗哨、警犬确实能拦住一般人,王璐却并不是一般人。她不费吹灰之力地直接通过空间移动把自己移入了巴丹吉林庙,让身后的防护成为了被绕过的马奇诺防线。

庙里已经空无一人,甚至于连一点光亮都没有,只有残留在空气中的被香烛浸润的古木的气味。但守卫人的特殊能力让王璐可以在黑暗中也将周遭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一切还是几个月前梁野失踪后的老样子。后世的装饰修葺不翼而飞,留下的是古庙过去的苍老旧颜。一切能搬动的东西都已经被带走进行注定得不到结果的研究,剩下的只有最基础的庙体结构,整座巴丹吉林庙显得空空荡荡,仿佛遭遇了盗匪洗劫。

王璐悄无声息地走到大殿的中央,随意地席地而坐,让蠹痕释放出来,充满了整座庙宇。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集中精力感知着些什么。

“没有用的,”正当王璐全身心沉浸在蠹痕的感知之中时,身后数米远的地方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男声,“不同的守卫人在这里已经找过很多遍了。闭锁得太完美,凭借你们根本没有用,打不破,进不去,哪怕是四大高手。”

王璐没有回答。突然之间,她的身影从原地消失了,已经利用蠹痕转移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与此同时,除了她那早已为人所熟知的淡紫色蠹痕之外,她的身体四周同时闪烁出一种赭石色的蠹痕。

——但这一击扑了空,她所移到的那个地方是空的,并没有人。

方才说话的老人笑了起来,这一次,声音却来自于巴丹吉林庙的庙门口:“你果然是永远那么狠辣,总是追求一击必杀。这个第二蠹痕你藏了很久,就算是路晗衣他们都从没见过,居然拿来对付我,我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呢。”

王璐叹了口气:“但还是没能沾到你半根毫毛。老实说,就算是路晗衣范量宇他们,躲这一下也不会有你那么干脆利落。我不认为在守卫人中能有谁拥有这样的实力,你到底是什么人?是黑暗家族的吗?”

“既不是守卫人,也不属于黑暗家族。”老人回答,“如果是在过去,你不可能猜到我是谁,但时移世易,现在并没有那么难猜了。”

老人这番话就像是在打哑谜,但王璐明白他话里有话。她思考了一小会儿,再开口时,声音里多了几分敬畏:“淮南王,是你么?”

老人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王璐姑娘,脑子就是转得快。没错,就是我,淮南王刘安,冯斯的祖父,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

“能和你对话,是我的荣幸。”王璐说,“而知道了你的身份之后,我倒也可以省点力气了。我们几个再强,终究是人,而你,如你自己所说,是个妖怪。这是档次上的差距。”

“倒也未必,我知道这些年来守卫人都在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你我之间的确有差距,但并没有大到我可以对你完全不设防的地步。”刘安说,“这两千年的人世漂浮,给我最深的教益就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所以我劝你把蠹痕收起来,真正地省点力气,别动那点花花肠子啦。我也并不想对你怎么样,你们四大高手的力量都是我可以倚重的,今晚的相逢,不过是巧合,尽管我的确迫切地希望和你们接触。”

“这话我倒是相信。”王璐在黑暗中耸耸肩,“虽然我们对你知之甚少,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肯定是你的风格。不过,既然你想要我们帮忙,总得说清楚你需要我们做什么吧?”

“我相信冯斯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刘安回答。

“没错,他的确说过,你也是一个想要摧毁魔王的人,不过目的和我们不一样。”王璐说,“我们守卫人虽然想要打倒魔王,但在一切结束之后,我们仍然还想要继续生活,继续繁衍生息。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是要求死,摆脱掉你无欲无爱的活死人的命运——我们对于胜利的理解可能截然不同。举个例子,把地球炸了,你的心愿也就完成了,但对我们却不是。”

“这你倒是可以放心,我不会那么偏激。”刘安说,“而且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离开了我的帮助,你们绝对不会有胜算。因为我是这个世上对魔王了解最多的人。”

“但是在过去那么漫长的岁月里,你都从来没有提出过和守卫人联手,相反不断地找各种办法给我们添堵。”王璐说,“是什么让你改变主意了呢?”

“因为天选者。”刘安说,“只有天选者出现了,我所做的一切才有意义,而你们的存在也才有意义。否则的话,你们反而会是一种威胁。”

“这话我过去也听到过不少次——守卫人就是为了天选者才存在的。可是,始终没有人告诉我天选者的重要性到底在哪里。”王璐说,“不过,你现在站出来和我面对面,是不是意味着你一直明里暗里培养着的那个乖孙子,已经符合你的条件了?”

“移植了第二个附脑之后,他的力量增长得很快,”刘安虽然并没有正面回答,但语气里的肯定是不容置疑的,“最重要的在于,他已经有了由他来亲手结束这一切的决心。所以,我愿意把赌注押在他身上。毕竟,我已经等得连我自己都有些厌倦了。”

王璐沉默了很久,最后慢慢地发问说:“好吧,我愿意相信你刚才说的话。但是,你厌倦了等待,我也厌倦了守卫人世界几千来的苦苦追索猜测。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刘安回答,“在这里碰上你是一个巧合,但这个巧合却能帮助你立刻触及到真相,因为在天选者完全成长起来之前,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有能力打开这里的闭锁的人,而你能助我一臂之力。不过,这当中有极大的风险,即便以你的力量,也有可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你愿意试一试吗?”

“我愿意。”王璐毫不犹豫地说,“最多不过就是和梁野一样的命运吧。”

“那就用你的新蠹痕吧。”刘安说,“刚才你用它来攻击我的时候,虽然只是一瞬间,而且并没有打到我,我还是觉察出了它的性质。它能够在一瞬间撕裂空间,制造出一个稍纵即逝的异度空间,把你的攻击对象吞噬进去,永远消失。我的判断没错吧?”

“瞒不过你,我也就不否认了。当时不知道你的底细,唯一能肯定的是,你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一定是个绝顶的高手,我只是想用威力最大最保险的方法来干掉你而已。”

“能告诉我这个新蠹痕从何而来吗?”刘安说,“我过去还真没想到过,会有天选者之外的守卫人能激发出这样的蠹痕。看起来,我低估了你们几个。”

“这个就不必多问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想要保守。”王璐露出她招牌式的人畜无害的笑容,“反正我愿意帮你就行了嘛。”

“不错,只要这个蠹痕正合我用就行。”刘安说,“等一会儿听我的指令。现在,站过来,以免我的蠹痕伤到你。”

王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站到了刘安的身边。她感到一滴滚烫的血液甩到了自己的额头上,那是刘安在用血咒之术让她能暂时分享他的蠹痕,以免受到伤害。

而她也看清楚了刘安的相貌。此刻的刘安,又回复到了冯斯那张旧照片上的平凡中年人的模样,这张面孔并没有太多特别之处,如果在街上擦肩而过,谁也不会多看两眼,也不会有人能猜得到,这是一个来自于两千年前的不老不死的古人。

刘安先后释放出两圈不同的蠹痕,第一层用于封闭消音,以免庙里的声音传出去惊动了外面的守卫;第二层则缓缓地填充了整座庙宇,令庙身产生出某种类似共振一样的低鸣声。王璐能看清,这一层蠹痕根本没有颜色,完全是透明的,她只是因为接受了刘安的血咒保护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巴丹吉林庙和刘安的蠹痕已经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共鸣,或者说碰撞,这当然不是由于古庙本身的特性,而是来自于藏于庙中的曾经吞噬梁野的那股神秘力量。尽管自己并没有直接卷入这种碰撞,王璐还是能感受到其间蕴涵的那种凡人所无法企及的可怕能量。

“不愧是被魔王直接开过光的半魔啊。”王璐感叹说,“确实不服不行。”

刘安禁不住笑了起来:“开光?你果然很会说笑话,但这个笑话很形象,我喜欢。不过很遗憾,我距离‘半魔’恐怕也还差得很远,天差地远,没有和魔王面对面打过交道的人是很难体会的。”

王璐不再多说。刘安继续加强着蠹痕的力量,巴丹吉林庙内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充满一种有节奏的律动,响度也越来越大。王璐凝神倾听这种共鸣声的细节,忽然之间,她打了个寒战。

——那种声音当中的律动,竟然越听越让人感觉有生命一般,就像是某种来自远方的嘶吼和呐喊。那声音缥缈遥远如在天际,却又仿佛近在咫尺,好像随时可能张开血盆大口,把身边的人与物都一口吞下。

而伴随着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声音,刘安的蠹痕终于产生了色彩,但这色彩并非来自于蠹痕本身,而是和另一种看不见的力量相互摩擦所产生的,就像金属摩擦产生的火花。不过,这次的“火花”是暗红色的,更加近似于一种血色的浓雾在一点点扩散渗透,把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颜色。

王璐再侧头看看刘安,刘安看来已经非常吃力,满脸都是汗水,但眼神里却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并且充满了自信。看上去,刘安对于借助王璐的力量来完成他的目标充满了信心。

那股暗红的色调已经渐渐填满了整个庙宇。如果这时候庙里有光源的话,就能看到,那团血色的雾气如同滴进水里的血珠一样,一丝丝地扩散开来,缓慢而无可阻挡。那些近似于喊叫的声音反而渐渐安静下来,不像先前那么喧嚷,却变得柔和沉稳,带有一种隐隐的劝诱的味道。

渐渐地,从那一团逐渐趋向均匀稳定的血红色中,产生了新的色彩——一道初晨阳光般的亮眼金色。那道金色慢慢延展成一根细长的金线,横贯过庙宇的中部,并且线身的粗度不断加大,按照王璐的目测,由刚开始和头发丝差不多粗细,慢慢地快要有一根筷子那么粗了。

——就像是一道从虚空中产生的裂缝。

撕裂了巴丹吉林庙里的正常空间的裂缝。

刘安的话印证了王璐的猜测:“等到裂缝扩展到拇指宽的时候,你就发动你的蠹痕,用尽全力,把蠹痕的力量送进裂缝。”

“老前辈,您这话说得跟生孩子似的,听得我汗毛倒竖啊。”王璐按刘安的吩咐发动了蠹痕,倒也不忘调侃两句。

她全神贯注地注视着那道金色裂缝的变化,看着它一点一点地变粗,终于接近了刘安所说的拇指宽的宽度。与此同时,那些含义不明的咆哮声反而越来越低,转化为一种轻柔的低吟。

但王璐还是能从这些低吟声中听出某种深沉的渴望。

“可以了!”刘安低沉地吼了一声,“发动你的蠹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