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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她为什么会强行掳来一个孩子养在关锁家?这个父母都是平凡农民的男孩,为什么会在十余年后爆发出惊人而独特的附脑力量?这附脑的力量是上杉雪子这个普通人赋予的么?她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得赶紧回去看看你弟弟。”冯斯对关雪樱说。

关雪樱点点头,然后在手机上打了几个字,这一次,没有读出来,而只是把屏幕朝向了冯斯:“能借我一点钱吗?”

冯斯会意地点点头,直接用蠹痕创造出了厚厚一叠钞票,这会儿也顾不上模范公民文潇岚对他的谆谆教诲了。他知道,关雪樱是为了自己母亲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想要做出一点儿微薄的补偿。但是失去孩子的悲痛,用多少钱也补不回来。

他把钱放在了桌上,想了想,又把手插进衣兜里,伸出来时,手里捏着一张彩照。

“这是你儿子的近照。”冯斯把照片递给关晓娟。照片上的关银祥体格健壮,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骑在一辆价值不菲的山地车上,脸上带着沉静的微笑。

一个母亲心里所期盼的孩子的生活,大概就该是这样吧?冯斯想着,拉上关雪樱赶紧离开,不忍心去看关晓娟脸上的表情。

回程的路上,关雪樱一直沉默着,直到快要进村的时候,她才终于忍不住发问:“我妈妈也是个坏人吗?”

冯斯心里一颤。他明白,关雪樱所用的这个“也”字,指的是她的生父路钟旸。路钟旸曾经是个善良的人,却在路晗衣多年的折磨后性情大变,险些连自己的亲生女儿和亲妹妹都要一起杀掉。关雪樱嘴上很少提,甚至很少显露在脸上,但内心毫无疑问还是十分在乎的。而现在,不只是十多年来就见过这么匆匆一面的母亲,连好歹陪伴了她十年的母亲,都显露出不为人知的凶狠残酷的一面,这对她的打击恐怕不会太小。

“小樱,别多想。”冯斯说,“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他们做过什么都不会影响现在你是什么样的人。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善良的姑娘,这才是最重要的。”

关雪樱无声地张嘴笑了笑,想了一下,用手机模拟出一串“哈哈哈”的笑声:“这话别被姜米姐姐和文姐姐听到,她们会揍我的。”

“她们如果揍你的话,不就证明了她们的不善良么?”冯斯竭力说着笑话,希望能让关雪樱的心情轻松一些。

但当回到四合村村口时,两人已经顾不上去想这些小烦恼了,他们的注意力都被村里的变化所吸引。

“起雾了?”关雪樱疑惑地问。

“不像,雾气的范围不应当刚刚好只笼罩村里的范围,更加不应该形成这种类似半球的形状。”冯斯说,“这是人为的。你留在外面。”

“我必须进去看看。如果有危险,你需要一个熟悉地形的人。”关雪樱说。

“说的也对。”冯斯说,“那我们就一起进去逛逛吧。”

他停好车,牵起关雪樱的手,走入了身前这片浓重的迷雾。迷雾就像沉默的巨人的身躯。

能见度很低。冯斯创造了一把手枪捏在手里,以防万一。不过,两人在雾气里并没有走出太远,眼前就已经逐渐明晰起来。头顶上的雾气也并不是很厚,隐隐能看到太阳和蓝天。大年初一,天气不错。

当完全走出迷雾的领域之后,两人很容易就看清楚了村里的场景。那场面并不恐怖,却怪异到了极点,让两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为什么要拆房子?”关雪樱忍不住发问,尽管这样的问题冯斯根本不可能答得出来。

“而且……正常人和精神病人全都出动了。”冯斯说,“不知道这是疯子们都变正常了,还是正常人都疯了。”

两人就像误入了一个巨大的工地。在他们的视线里,整个四合村里凡是还有行动能力的人都动了起来,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正在拆除着村里所有的建筑物,包括他们自己的房屋。冯斯拉着关雪樱藏身在村口的一棵老树后,悄悄窥视。尽管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他已经隐隐看出了眼前的一幕有一些违和。他小时候很淘气,和小城里的小男孩们一样,总是喜欢跑进各种建筑工地里寻找探险的感觉,自然也见识过各种各样不同的建筑场面。但这些四合村村民的动作,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却一下子又说不出哪点不对劲。

“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人的动作看起来不太对?”冯斯问关雪樱。

关雪樱点点头:“是很奇怪。但我说不清楚。我们村的人反正从来没有这样一起干过活。他们虽然很听村长话,但并不团结,经常邻居之间还要打架,甚至打死过人。我第一次看到他们这么齐心合力。”

“齐心合力”四个字提醒了冯斯。他创造出一个小巧的望远镜,通过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村民们的劳动,眉头慢慢皱了起来,把另一个望远镜递给关雪樱:“小樱,你仔细看他们的动作,是不是有点儿……太有默契了?”

关雪樱看了一会儿:“真的。你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他们的动作太快了,配合太默契了,简直像是团体操。”

关雪樱所用的“团体操”的形容,听来滑稽,其实非常精当。冯斯刚才一直感觉到的那种越来越浓的违和感,也就在这一点上——村民们的行动显得过于流畅默契,远远超越了一般的“齐心协力”“训练有素”的标准。他刚才在望远镜里见到了不少匪夷所思的场景,村民们相互之间没有说一个字,没有进行任何眼神或者手势的交流,却完全知道别人需要什么。比如一个房顶上作业的村民好像是需要一把锤子,他根本没有吭一声,一个在地面上背对着他的人已经把一只锤子抛了上去,而且方位力量刚刚好,可以让对方稳稳地接住;而那个房顶上的村民在揭下瓦片之后,随意地往地上乱扔,却刚刚好能躲过所有正在路上行走的人。

“简直有点像杂技。”关雪樱补充说。

“我倒觉得,这更加接近一种……心意相通。”冯斯斟酌着词句,“就像是所有人都被同样一种心思所控制了。这事儿很不寻常,我可能需要和何一帆联系一下。”

他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信号,猜测可能是被那团雾气屏蔽了,于是打算先退出村去。但在雾气里向外走出了不到十米远,他就感到一股强大而柔软的阻力把他硬生生往外推,就像是撞在了巨大的海绵垫子上。

“得,有进无出。”冯斯对关雪樱说,“看来咱们是非得在这儿把这个村子的事情解决了才出得去了。我们先躲在这边观察一下吧,注意别被任何人发现,只要有一个人看到,就相当于所有人都看到了。而在这个封闭的幻境里,我就算操纵时间也没法逃出去。”

关雪樱没有打字,而是伸手指向两人的头顶。冯斯叹了口气,抬头一看,果然,就在两人藏身的这棵村口大树的顶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攀爬在那里了。

“好吧,这回没处躲了。”冯斯说,“走吧,小樱。”

树顶上的小孩面无表情,双目有如死鱼眼睛,静静地看着两人。

上一次来到四合村的时候,冯斯还是一个苦苦追寻自己身世的迷惘的普通大学生,没有唤醒附脑,没有蠹痕。但那一次,在关雪樱的帮助下,他并没有落入村民们的手里,反而成功潜入地宫,发现了老祖宗的秘密。

而这一次,他已经是无可争议的天选者,同时拥有创造物质和操控时间的两个蠹痕,却反而被抓住了。当然,两技傍身,他也并不慌张。时间停止的绝技固然无法让他脱离这团迷雾,短暂地逃开危险倒是不难。

村民们也并没有为难他,只是把他和关雪樱看管起来,然后依旧忙碌着自己的活儿。当全村的房屋都被拆光之后,他们开始利用这些拆下来的材料在祖坟之外的空地上建造起一座新建筑物。

“这样能行么?”关雪樱疑惑地问。

“这座村里的房屋本来就都是村里人自建的土建筑,再加上时间的侵蚀,这些旧材料基本都是废料了。”冯斯说,“肯定没办法建成什么特别结实经用的东西,不过,临时用用倒也够了。”

“他们这是在修什么临时用的东西?”关雪樱问。

“照我看,比较像一个祭坛。”冯斯说。

“祭坛?是要拿我们做祭品吗?”关雪樱有些害怕。

“除了我们俩,可能也没别人了。”冯斯笑了笑,“别担心,我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指挥这帮村民的人应该也了解这一点。所以,我们不会轻易被推向死地的。”

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两天之后,村民们真的搭建起了一座形状近似三角体的祭坛,这个形状不禁让冯斯想起了先前不止一次见到过的魔王世界里的金字塔。当然,这座用废料拼凑起来的金字塔绝无可能像埃及金字塔那样延续几千年,但要完成一次祭祀估计够了。

当看管两人的村民突然发出命令、要两人起身跟着他们走时,冯斯虽然嘴上一直说得很轻松,心里也难免有些忐忑。而这两名村民的举动也再次印证了他之前的猜测:四合村的村民们,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已经进入了某种心灵互通的奇特境界。并没有任何人前来通知他们,他们却自主地做出了行动。

而这种奇妙的心灵相通让他隐隐联想到了一些什么,并且唤起了某种潜藏在记忆深处的不安,但一时间又分辨不清到底是什么。容不得多想,他和关雪樱已经被推搡着踏上台阶,走进了祭坛的中央。

不出意料,他看见了关雪樱并无血缘关系的弟弟关银祥。没有想到的是,和关银祥在一起的,还有一样冯斯十分熟悉的事物:黑色魔花。

能够放大蠹痕的力量,能够协助制造异度空间,因此造成了不少惊人事件的黑色魔花。

但这朵魔花比冯斯所见过的那些大了许多,比起地宫魔仆操控的那朵巨花还要大,应该更接近于龙虎山道士兰真澍见到的那一朵,直径估计得有五米。关银祥就赤裸着身体躺在魔花的花瓣上,姿态有如在母亲怀抱里休憩的婴儿,神情却正好相反,整张脸都因为痛苦而极度扭曲,更加诡奇的是,他的肤色也变深了,就像是被魔花染黑了一样。冯斯能感觉到强大的蠹痕力量从关银祥身上源源不断地放射出来,散步到全村,但在魔花的奇特催化之下,倒反而没有激发他的头疼了。

关雪樱想要走过去,被冯斯拉住了:“别过去,魔花的毒性你扛不住,而且你弟弟现在这个状况,你帮不上忙的。再说了……”

他伸手指向祭坛的另一侧:“我们好歹先和主人打打招呼吧。”

关雪樱这才注意到,在这个粗陋的金字塔状祭坛的一侧墙边,还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相貌英挺,但鼻子较高,眉毛很浓,头发略卷曲,带有一些异域特色。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白色西装,看气质很像一个成功的商人。当冯斯和关雪樱把视线移向他之后,他主动走了过来,从步态来看很是轻松,似乎不含敌意。

“没想到此生还能见到活生生的天选者,幸甚至哉。”来人向冯斯伸出了手,说话似乎还有些奇怪的时代感。

冯斯自如地和他握了握手:“我也没想到,老祖宗已经被干掉了,这个村子里居然还藏着你这样的高人。”

“不过是一具苟延残喘的行尸走肉,哪儿能谈得上什么高人?”对方笑了起来,“啊,忘了自我介绍了,失礼失礼。兄弟姓陈,陈广泽。”

“陈广泽?”冯斯愣了愣,“你的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到过。让我想想,陈广泽……陈广泽……锦江淘银公司!你是那个用石牛和石鼓蒙蔽世人的商人陈广泽!”

冯斯想起来了。一年多之前,就在和姜米一起调查张献忠地宫的时候,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了一条奇闻。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成都本地报纸媒体,都报道过这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这位爱国商人的名字就叫陈广泽,大概四十余岁。当时他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公司,试图从锦江里寻找到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用以为抗战筹款,但在那一次离奇失踪后,锦江淘银公司也不得不关张。当然,这只是普通人眼里的新闻事件,在守卫人那里,就有更加深入的解读了。事后梁野和路晗衣等人也向冯斯分析过,这个陈广泽一定是守卫人或黑暗家族中的一员,他炮制了假的石牛石鼓,混淆大众视线,以免张献忠地宫的秘密被发现。但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那个日本女间谍又是怎么死的,毕竟年深日久,已经没有办法找到答案了。

但现在,当年的当事人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七十多年后的四合村,而且看上去年龄几乎没有变化。好在冯斯在魔王世界里也算见多识广了,别说年龄不变,就算倒年轻二十岁也不会惊讶。

“没错,我就是那个陈广泽。”陈广泽点了点头。

“那你可不能在我面前自称‘兄弟’,”冯斯说,“按年纪来算,你至少得是我曾祖父那一辈的。”

“按现实世界的时间,大概可以这么算,”陈广泽说,“但在我的身上,时间消失了很久很久,所以,一声兄弟还是当得起的。”

“好吧,那么陈兄,你的时间是怎么消失的呢?”冯斯问。

“那一天晚上,我回到住所后,先是遇到了日本女间谍的袭击,然后遇到了一个黑暗家族里的高手……”陈广泽把那一天晚上和两个敌人交手的经历向冯斯叙述了一遍,“那个老头很强,从他一出现,我就知道我不会是他的对手,为了防止或者落入他手里、被他们用攻击精神的蠹痕榨出我脑子里的秘密,我只能选择了使用威力巨大的禁术,试图与他同归于尽。而他也垂死挣扎,使用了某些我也无法明辨的绝招,我们俩的蠹痕产生了激烈碰撞,各自都用出了全力,然后突然之间,我失去了知觉。”

“后来呢?”冯斯问。

“后来我醒了过来,已经来到了这个村子,时间已经走过了好几十年,但我没能离开太久,再度回到了过去的地方;而到了这一次,跨度达到了七十多年。”陈广泽说。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也就是说,那一次的昏迷,你不但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时光,而且还从四川来到了贵州,时空都发生了变化。”

陈广泽微微一笑,笑容中略带一些忧伤:“好在这座村子相对与外界隔绝,以我的能力,要在这里藏身也并不难。我大致地调查清楚了这些年来的世事变迁,也了解到了最近半年以来发生的一些事情,所以,我想办法诱导了一下关锁,让他把你请到了这里来。”

“原来关大叔来找我是被你诱使的,”冯斯点点头,“那你为什么要把我骗到这里来?”

“你猜一猜呢?”陈广泽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斯说,“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一直是守卫人世界中的香饽饽,但最近几个月风云突变,很多人觉得我死了更好。你把我弄到祭坛里,多半是想杀死我呗。”

陈广泽叹了一口气:“我听说了一些你的作为,今天又亲眼见到了你,你的确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很抱歉,杀死你之后,我会自裁谢罪。”

冯斯摇了摇头:“在所有想要杀死我的人当中,你是最客气的了。不过,在杀我之前,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陈广泽手指一弹,一道小小的黑色光球从指缝间射出,冯斯下意识地想要躲闪,却发现这个光球所瞄准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关雪樱。根本来不及阻拦,光球笔直地射向关雪樱,消失在她的体内,并没有留下外伤。随着光球的没入,关雪樱双眼一闭,瘫倒在了地上。

“你这是干什么!”冯斯惊怒交集,“你要杀的是我,和她没有关系!”

“别误会,我并没有杀她。”陈广泽摆摆手指,“我只是把我的一部分记忆转移给了她。”

冯斯一时间不明所以:“你的记忆?转移给她?”

“你不是想要知道我的身份来历吗?”陈广泽说,“所以我给你这个机会。只要你能杀死我,你就能带着她离开这里,而她也可以告诉你你想要知道的一切。如果你死了——那也就没必要知道了,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不信鬼神灵魂。”

“所以临死之前我都没法满足一下好奇心。”冯斯不满地嘟哝着,“那好吧,你动手吧。”

他顿了顿,又叹了口气:“我还发现,在魔王世界里,‘坏人死于话多’定律经常不管用。我老是遇到你这种不多说废话上来就拔刀的。”

他知道眼前这个来自七十年前的对手非同小可,恐怕不比四大高手差,因此调动起从刘岂凡那里得到的时间蠹痕,全力戒备着。

突然之间,冯斯眼前一花,有一道异样的白光闪过,他赶忙催动蠹痕,让周围的时间停滞下来。然后他才看清楚,那道白光原来是一片惨白的冰雾,一只碰巧被冰雾波及到的鸟儿被整个冰冻在里面,形成一块小小的透明冰晶,连五脏六腑都清晰可见。

我算是知道当年那个日本女间谍是怎么死的了,冯斯想,这位兄弟是个冰法啊,好在老子能停止时间,感谢刘大少。

但刚刚想到这里,他却惊讶地发现,原本应该在停滞的时间里无法动弹的陈广泽,赫然向前迈出了一步。虽然动作仍然比正常时间流里的正常动作要慢不少,但这样的移动还是大大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他随即想到,那莫名其妙在时间中消失的七十多年,或许让陈广泽获得了某些特殊的能力,能够对刘岂凡的附脑产生抵抗效力。

“这回麻烦大了。”冯斯吐了吐舌头。

好在虽然有抵抗力,毕竟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陈广泽的速度明显比正常人的移动速度要慢许多,蠹痕的扩张也相对慢了不少。冯斯凭借着篮球健将的奔跑速度,倒还能勉强逃过陈广泽的蠹痕席卷,一时半会儿不至于被冻成冰块。但除了逃跑之外,他并没有想出反击的方法。

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方法。

长期以来,冯斯虽然在魔王世界里摸爬滚打,一次又一次地从各路牛鬼蛇神手里逃出生天,但每一次的取胜,似乎靠的都是巧合和侥幸。战胜老祖宗,靠的是池莲在他脑子里早早埋下的潜意识之所;战胜张献忠地宫里的魔仆,他只是充当催化剂,最后充当战斗主力的是林静橦和老妖婆李济;战胜路钟旸更是靠着诡诈和对方的轻敌。

但他从来没有一样真正可以用来和敌人正面抗衡的武器,像范量宇的毁灭力量、梁野的火焰、王璐的空间转移、路晗衣的吸取生命、林静橦的金属操纵。甚至连傻大个俞翰那种可以超越普通人的肌肉力量他都做不到,更不用提像邵澄那样把“蛮力”发挥到极限。

他是独一无二的天选者,创造物质的蠹痕堪称神奇,却不能像普通的守卫人那样战斗。

此时此刻,他在四合村里抱头鼠窜,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的念头该如何对付陈广泽。他能感受到陈广泽身上强大的蠹痕力量,知道这个人实力不比四大高手差,想想自己能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最多就是枪械加上毒药,虽然之前也曾用这样不讲道理的毒药杀死过路钟旸,但这样的办法再使一次未必管用——陈广泽已经打听过他的事迹了,必然会有所提防。

他尝试着创造出一支乌兹,命令蠹痕往子弹上涂上可以杀死陈广泽的毒药并且对时间停止免疫,然后在逃跑的空隙中尝试着向陈广泽开枪射击。他没有接受过任何射击的训练,情急之下忘了增添自动瞄准功能,子弹大多射飞了,但即便是瞄准了目标的那些,也根本无法近身,因为陈广泽身畔的蠹痕形成了一道超低温的屏障,所有的子弹都会在半途冻结。

这就没辙了,冯斯在心里叫着苦,扔掉了这把没用的枪。对于普通人而言,枪基本上就是可以拿在手里使用的威力最大的武器了,但微型冲锋枪的子弹都沾不到陈广泽半分毫毛,可见常规手段已经没用了。

他想要试试火焰喷射器或者单兵火箭筒,但以他现在的能力,创造这两样东西会更加耗费蠹痕,创造出来之后说不定就会浑身瘫软跑不动路了,恐怕等不到火箭弹发射出去,就得先被陈广泽变成冰雕。何况,想象一下,即便自己有单兵火箭筒,应该也伤不到范量宇等人,那么,在陈广泽身上大概也很难奏效。

他又想尝试一下玄学,试图不讲道理地让蠹痕创造出“子弹可以穿透冰障的枪”,蠹痕的回报是让他脑子里狠狠地痛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上,那种感觉,就像是试图驯狗反而被狗爪子凶猛地拍在脸上。

你的能力不够,能力不够,能力不够,蠹痕仿佛在冷冰冰地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别做白日梦了。

所以他只能跑了。他跑出祭坛,跑进村里,各种寻找障碍物各种拐弯。村里的房子虽然被村民们拆得差不多了,但毕竟修建祭坛用不了那么多建材,大多数的废料仍然在村里七零八落地堆积着,给他提供了不少掩护。而散落在村里的村民们也并没有帮忙对他进行堵截,似乎就是想要保证两人单挑。

单挑个屁,冯斯想,完全就是单方面的蹂躏。之前刘岂凡在描述旁人对他和冯斯的追捕时,曾经使用了武侠小说里的词汇“九月鹰飞”,但现在冯斯觉得,鹰固然是喙尖爪利高高飞起了,他却远远没有狐狸的能力,充其量算是一只惶惶然的兔子,或者一只一露头就会被敲的地鼠。

而且陈广泽显然是个杀人经验很丰富的老手。在冯斯的蠹痕中,他知道自己并不能轻易追上对方,所以也并不会很着急地拼拼攻击消耗体力,而只是不疾不徐地始终跟随着,看来是想要等到冯斯疲惫。冯斯有些焦虑,却想不到脱身的办法。而且即便这段时间一直在拼命苦练,一边奔跑一边使用蠹痕也是很累的事情,他开始觉得两腿发酸,呼吸越来越急促,不知道还能跑多久。

不能这样下去了,冯斯想,这样干逃跑不能挨打,跑不动了就得挂掉,必须想个什么招来反击。他尝试着放慢速度拉近距离,冒险和陈广泽靠近了一些,但陈广泽不动声色地突然放出冰雾,尽管他拼命地躲掉了,皮肤上仍然掠过一阵刺骨的寒意,左耳已经被冻伤了。

完了,要长冻疮了,好在老子能自制冻疮膏,就是不知道蠹痕会使用什么原料,如果标上纯天然草本精华能不能拿去做微商骗钱呢……生死关头,他脑子里居然还能转过这些乱七八糟的滑稽联想,倒也能稍微纾解紧张的情绪。但很快的,“天然草本精华”这个收割智商税的词汇却让他猛然间想到了一个真正有用的、搞不好可以救命的东西。

——那朵祭坛中央的巨型魔花!

在过去,冯斯也不止一次利用过类似黑色魔花这样的道具来提升蠹痕,但那时候他基本上都只是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负责打架的都是别人;而现在,他至少拥有了两个分别操控时间和物质的蠹痕,如果能量得到提升的话,一方面陈广泽的动作会更慢,另一方面他能创造出的武器会有更强的威力,搞不好就能死里逃生。

他抬头观察了一下村子里的地形,开始朝着一处山坡跑了上去。这道山坡的坡度不算陡,但蜿蜿蜒蜒一路向上通往半山的悬崖,并没有另一个方向下来的路,对于逃命而言,根本就是条绝路。但冯斯跑得很快,毫不犹豫,陈广泽自然是继续追赶。

平地上跑步已经很累了,此刻爬坡克服重力做功更消耗体力,冯斯在幻觉中似乎听到了膝盖正在咔擦作响,每一口呼吸的空气从肺里通过都是火辣辣的,心脏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去,衣服早就已经湿透,那种极度的疲累感让他怀疑自己随时可能猝死。但他咬着牙,拼命地向前跑着,只听到身后陈广泽的脚步声依然不疾不徐,仿佛稳操胜券。

终于,前方没有路了,冯斯已经跑到了悬崖的尽头。再往前,山坡虽然不算特别高,好歹也有个一两百米,如果人摔下去的话,摔成一堆碎渣还是没什么问题。

“这么高的距离,就算是你这样的猛男,也应该没办法一跃而下吧?”冯斯咧嘴笑了笑。他并没有停下脚步,反而用尽全力加速,向着悬崖猛冲过去。来到边缘的时候,他大吼一声,双腿用力一蹬,整个身子飞了出去。

但他却并没有像一块石头那样迅速坠下,而是如鸟儿般向着远方滑翔而去,那是因为就在跳出悬崖的一瞬间,他用蠹痕给自己创造出了一副滑翔翼。他就像是那些喜欢玩无动力滑翔的户外冒险爱好者一样,在风力的助推下,重新朝着村子里的方向飞了过去。

而他所不断调节着的降落目标,正是那座临时搭建的祭坛,祭坛中央有那朵巨大的魔花。

滑翔在半空中,冯斯回头看了一眼,陈广泽并没有跟着做出飞翔的姿态追过来,而是选择了沿原路返回。他稍稍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赌对了,即便强如陈广泽,毕竟还是无法做到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要顺着山路重新下山追到自己,至少还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所以,能不能活命,就看这宝贵的十分钟里自己能靠着魔花提升多少实力了。

他甚至开始算计自己吃多少魔花能刚刚好既能提升力量又不至于把自己毒死——那种腹痛如绞的感觉实在是很可怕。以及,魔花本身的味道充满腥臭,要不要变点儿砂糖出来混合食用……

但很快地,他发现自己应该暂时抛掉这种吃货的胡思乱想,因为眼前有一个更加紧迫的麻烦事儿——滑翔远比他想象中难得多。尽管在创造的时候他已经下令蠹痕尽可能地让这副滑翔翼方便操控方向,但毕竟蠹痕能力有限,方向调节也十分别扭。感谢恰到好处的风向,他的确是飞向了祭坛所处的大方向,但落地地点没法精确控制,目测搞不好要撞墙。他可没有范量宇那样的钢筋铁骨,撞在砖石砌成的祭坛墙上,不死也得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

更加倒霉的是

冯斯浑身肌肉紧绷,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但滑翔伞实在不能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如臂使指,眼瞅着真的要撞墙。他一咬牙,用力挣脱了滑翔伞,身体带着惯性向斜下方坠去,眼看着就要撞上黑色魔花。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另一件要命的事儿:关银祥还在魔花上躺着呢。由于肤色已经莫名其妙染黑了,冯斯滑翔在半空中的时候根本没分辨出他来,在刚才生死一线的奔逃中也早把这个可怜的少年给忘掉了。这会儿再有几秒钟就得撞上去啦。

妈的,这可是关雪樱唯一的弟弟——尽管并无血缘关系——老子可不能把他一下子活活撞死。想到这里,冯斯奋起最后的洪荒之力,硬生生变出一个抱在手里的正在玩命放气的大气球。借助着空气漏出带来的那一丁点儿推力,他的落地点偏离了那么十来厘米,虽然还是擦到了关银祥的身体,至少避开了躯干,而只是撞到对方的左臂。

关银祥的左臂立刻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断了,而冯斯则一头栽进了黑色魔花的厚实的花瓣里,撞出一个巨大的窟窿,摔在地上。花瓣为他抵消了大部分的力道,所以这一下总算没有伤到骨头。

尽管如此,和地面的剧烈冲撞仍然让冯斯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只觉得内脏似乎都摔得移位。但想到陈广泽很快就会追过来,他又不得不硬撑着站起身来,吐出一口血沫,打算开始撕吃黑色魔花的花瓣。但还没等他动手,魔花的花瓣突然翻卷过来,把他整个人紧紧地包裹起来。

冯斯并不意外,也并不慌张。他在张献忠地宫里已经被卷过一次了,应对方法也早已了然于胸:用他自己的血。他的血对魔花有一种特殊的杀伤力,可以抢在魔花的毒液腐蚀他之前,反过来先把魔花干掉。

然而,正当他准备在身上弄出伤口流一些血出来的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先前一直静静地躺在魔花花瓣上有若人偶的关银祥,也不知道是因为被冯斯撞断了胳膊,还是因为魔花的突然卷起让他失去了倚靠,一下子回过了神来。他不顾断臂的疼痛——又或者完全无法感受到疼痛——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四下看了几眼,突然合身向着冯斯扑了过来。冯斯的脑袋正好从刚才撞破的花瓣的破洞里钻出来,关银祥状若疯魔,张口露出两排褐黄色的牙齿,狠狠一口咬在冯斯的脖颈上。

好痛。冯斯第一次体会到人牙的咬合力,并且能感觉到脖子上的肌肉已经被撕裂。他想要用蠹痕先停止住时间,然后想法子甩开关银祥。但在催动蠹痕的时候,他却惊恐地发现,蠹痕的力量不知道怎么的发挥不出来了,就像几天前面对着化身金刚的魔王时那样,似乎附脑被某种力量抑制住了。

耳边能清晰地听到关银祥喉咙里发出的狂犬一样的呼噜声,这声音一下子提醒了他:可能是关银祥的唾液进入了他的血管,抑制了附脑的发挥。这下子他才真正感受到了恐慌,因为在蠹痕不能起效的时候,即便是天选者,只怕也与废人无异。

没有办法,只好用纯粹的肌肉力量去和关银祥搏斗。但此刻关银祥的力气却大得异乎寻常,尽管身量比冯斯小了一号,冯斯单凭肩背的力量根本甩不开对手,反倒把关银祥也拉进了魔花包裹的范围内,和他挤在一起,那就更加无法挣脱了。更糟糕的是,这一番挣扎激发了魔花的应激反应,花瓣卷得更紧,分泌出来的消化液也比张献忠地宫里的腐蚀性更强、腐蚀速度更快。冯斯只觉得浑身上下剧痛难耐,知道此刻自己的皮肤只怕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

难道我就这么着挂在这里了?冯斯迷迷糊糊地想着,渐渐失去神智,只觉得脚底下是一道无底的深渊,自己的身体正在飞速地滑下去。

文潇岚感到,自己开始真心地佩服冯斯了。光是各种换车、搭车来到四合村村口附近,就已经让她感到筋疲力尽。以前在各种推理小说里悬疑小说里看到侦探们满世界奔波着查案,似乎轻而易举,真正自己出门一趟来到这样的穷乡僻壤,她才正经知道这样的东颠西跑有多么不容易。别的不提,单说孤身一人找陌生人搭车,她就根本不敢把握着防狼喷雾的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还好,运气不坏,最后坐在一辆农用小货车上颠啊颠啊,手背上带着刺青的金链汉子司机看起来粗野,倒也并没有对她有什么越礼之处,只是到了四合村外停车的时候才说了句话:“文小姐,到了。”

文小姐一愣:“哎?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啊,你也是守卫人!”

金链汉子点点头:“我受范为琳小姐的委托,一定要把你安全送到四合村。”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还说你们现在人手紧张不麻烦她呢,她还是安排了,简直像是变了个人。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

“不客气,范量宇曾经救过我的命,这是我应该做的,尽管他救完我的命之后差点亲手揍死我。”金链汉子回答,“你也可以放开那瓶防狼喷雾了,反正对我也不会有用。”

文潇岚尴尬地笑了笑:“我胆子小,见笑了……不过,前面为什么封路了?又是山体滑坡什么的么?”

“不是,四合村几天前被古怪的大雾围住了,肯定和我们的世界有关。”金链汉子说,“为了防止外人闯入发生意外,我们想法子把这里先封住了,反正这个村本来一年到头也少有人来。而我们得到命令,不允许进入,只能你自己多小心了。需要枪吗?”

文潇岚摇摇头:“谢谢,但根据我对守卫人的了解,给我一把枪也没有任何用处,不必了。”

在封路标志后面监视的几位守卫人看来也是得到了指示,没有谁阻拦,文潇岚顺利地走进了那团雾气。在摸索着走出大约一分钟之后,前方的雾气渐渐变淡,直到整座村子出现在眼前。虽然只是第一次来到四合村,文潇岚还是一眼就注意到,这村子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完全不像样,几乎就没剩下几座完整的建筑,如果不是这里位于内陆,简直要让人怀疑刚刚遭遇过台风。

她在已经成为废墟的村子里小心翼翼地向前行走,由于能遮蔽视线的房屋几乎都被拆没了,没走多远,她就看到了一座奇怪的高大建筑,那半圆不方的古怪形状隐隐有些像在各种烂俗武侠片魔幻片里见过多次的邪教的祭坛。

“那小子不会已经被开膛破肚熬成排骨汤了吧……”文潇岚有些担心,但还是硬着头皮走近祭坛。但在距离祭坛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四周忽然冒出了一群人。那是四合村的村民们。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不善,向着文潇岚聚拢过来。文潇岚知道不妙,转身就跑。

文潇岚在学校里也算是文武双全的运动健将,曾经在全校长跑比赛里拿过前三名,但这些看起来面黄肌瘦的村民却十分古怪,仿佛有着一种不需要语言沟通的完美的默契,各自分组围追堵截,很快形成密不透风的包围圈,把文潇岚抓住了。

文潇岚两条胳膊被拧在背后,动弹不得,被村民们生生拖向祭坛。她心里叫苦连连:刚才还在想冯斯会不会被炖成排骨汤,现在看来,自己也得追随着他去就汤镬了……

但来到祭坛的台阶下之后,不知怎么的,村民们停了下来,但也没有放开她。文潇岚站在原地,一时间有些莫名其妙。

虽然身体被控制住,脑袋好歹还能转。文潇岚费力地四下张望了一会儿,发现远处一个村妇手里抱着一堆东西正在向她走来。她心里一紧,以为那是准备用来焚烧她的柴禾,但再一想,那么点儿柴烤只鸡都够呛,哪儿够烧一个大活人的?

过了一会儿,村妇慢吞吞地走到她跟前,文潇岚才看清楚,对方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柴禾,而是——一大捧花。只是此时正值冬季,即便西南气温较暖,一下子要采摘到那么多花也不容易,所以那束花细细一看,其实是村妇不知道从哪座倒塌的房屋里找到的塑料花。

更加诡异的是,村妇手里拿着塑料花,又不知道从哪儿变出几根塑料绳,开始手指灵动地编制捆札起来,不一会儿,她的手里出现了一个滑稽可笑的由塑料花拼凑而成的花冠。文潇岚看着她的动作,忽然间心里有了一点想法。

村妇做好了花冠,把花冠放在文潇岚的头上,慢慢调整方位,好像真的是在为她细细地试戴皇冠。文潇岚这下子更加确定,再也忍不了了,憋足一口气怒吼起来:“王八蛋!你给老娘滚出来!”

随着这一声吼,村妇停住了动作。她不再整理那个可笑的塑料花冠,而是退后两步,仔细打量了一番文潇岚,慢慢地说:“胖了。”

文潇岚一呆:“你说什么?”

“没有寡人在身边盯着,爱妃这样革命意志薄弱的投降派果然是增肥有术。”村妇嘴里说着带着京腔的普通话,“现御赐你‘多肉女王’桂冠一顶,望你再接再厉,日长夜胖……”

“姓冯的!你他妈闭嘴!”文潇岚暴跳如雷,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村民已经放开了自己。她挥起巴掌,就想要直接抽在对方脸上,手挥到半截却猛然意识到不对:“等等!你……明明不是冯斯,为什么说话的语气和他一模一样,连口音都一样。你难道……难道整容了?变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