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犀牛大概是他以前伴侣的昵称,大家吵吵闹闹过着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日子,最后不知道怎么样就分开了吧。

这世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复杂到什么程度,都可以这样三言两语的交代过去,遇见了,分开了,又见到了,又分开了。

无论如何,我们最后空手空脚出发,看看他那个甩在肩膀上软塌塌的袋子,我简直怀疑今天是愚人节。请问阁下可以给我们吃什么呢?郊外满地的野草?嗯?难道我们俩是兔子吗?

明明是很认真的谴责,他却捧腹大笑,当成我的幽默感提升汇演。

我拿他没办法,嘀咕着要去开车,结果被他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丁丁,走了出去,我的眼睛瞪得都要出来了:“你要干嘛?走路去?”

他对我眨眨眼:“运动一下有何不可。”

本城居民,常规野餐的地方,在离市区大约四十公里左右,孩子比较大的家庭,如果不怕开久一点车,可以去到一百公里外的山野,那里有漫山遍野的野花,春来的时候极为绚烂,有个别名就叫野花墟 。

走的话,先不说丁丁,就算杰夫你身体好,走一百公里也要一天吧,走到那么晚去干什么,抓猫头鹰吗?

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他好像已经很了解我的脾气了,随便我说什么,不理会就是。何况他还拉着我的手,掌心传来的暖流像钻进了我的心,一阵一阵的,我的脊背都好像要酥了,声音渐渐低下去,终于乖乖闭嘴,转眼看到丁丁在一头做鬼脸,促狭的笑,我的脸腾一下红起来,隐约觉得,就算要这样走上一百公里,似乎也不是一件什么坏事。

想着自己的小心事,脚下信马由缰的走,不过一阵子,听到杰夫快活的说:“到了。”

到了?我定神四处一看,几乎当场就跳起来。

真的是野花墟。

我们就站在野花墟那片著名的草地上,四周还三五成群的分布着和我们一样专程来野餐春游的人,花花绿绿的餐布铺在如茵绿草上分外显眼,人们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杰夫对我张开嘴巴发傻的样子看来很满意,笑眯眯的放下肩上的袋子,招呼丁丁:“把东西拿出来吧。”

丁丁比我要镇定自若的多,我忽然想起他们上次还去了夏威夷,比野花墟可远一点吧。他应声跑过去,从杰夫的口袋里摸东西。

餐布,家庭装的饮料和果汁,包装精美的大盒寿司,新鲜欲滴的各色水果,一串串抹好调味料的荤素串烧,餐具,板凳,纸巾,小音响,吊床,最后掏出来一个好大的野用烤炉和一包炭!我的天啊。

这些东西堆在地上,堆成一个小山,就算寻常的小轿车,也完全放不下。我半信半疑地对这地上猛看,生怕一个错眼,那两苹果就不见了。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忙忙碌碌,我难得这样悠闲地背着手站在一边看热闹,这时候有人在我身后轻轻拍一下,说:“美丽?”

这声音就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虽然分开多年,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将从前都淡忘,但转身看到那熟悉的面容,千头万绪之下,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是丁丁的生身父亲,男人的容貌被时光眷顾,这么久过去,竟然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穿剪裁考究的野外衣物,但是领口鞋子都很干净,看样子过着无可挑剔的生活。他对我微笑,亲切的说:“这么久不变,你比以前还要瘦呢。”

我还是愣愣的看着他,连自己也无法明白为什么感受到难以压抑的狂热。那仿佛是迷恋,又仿佛是怨恨,或者这二者根本就是一体。许久,我咳嗽一声,艰涩的说:“你好。”

我们的对话惊动了杰夫,他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膀,说:“美丽,这是谁啊。”

他搭在我身上的手臂就像清早的闹钟一样,把我从恍惚中一把推了出来。我强作镇定介绍他们认识:“杰夫,这是约翰。”犹豫了一下,觉得没有什么好隐瞒:“是丁丁的爸爸。”

两个男人握手寒暄,互相对望,前夫想当然的认定了我和杰夫的关系,不自觉就傲慢的抬起头来,我是被他抛弃的女人,接受者似乎理应低他一等。可惜这种优越感没有维持超过十秒钟,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杰夫都是比他更出色的男人。

我印象中的前夫,是很少有人可以匹敌的美男子 ,就算杂志上精心装扮过的模特,也不见得比他更吸引人,但这瞬间,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其实有一半是虚构,在真实面前相当可笑。

三个大人面面相觑,引来了丁丁,径直就扑到杰夫怀里,再转头看眼前发生了什么事。

很久以前,丁丁刚刚开始学会走路的时候,约翰偶尔回到家,都会在门口得到孩子这样笨拙急切的拥抱,有时候他会敷衍一下,更多时候是直接推开,急匆匆的来了又去,倘若丁丁在后面哭闹,他便对我投来厌烦的一瞥。

约翰或者也想起了同样的情节,因此他蹲下身来,对丁丁伸出双手:“儿子,来。”眼角飞快地向杰夫一望,带着少许得意的神情,是一个极度自私者对奉献者的嘲弄。就是这神情,在我心中激起了不可名状的厌恶感。

是他的儿子,不过他很少记得起来这一点,有意思的是,会遗忘的人也不光是他一个而已。

丁丁听到他的呼唤,转过头来,看了约翰一眼,那眼神几乎令我笑出声来,里面有惊讶,有迷惑,有审视,最有趣的是,有蔑视。

他完全不理会约翰,只顾紧紧搂住杰夫的脖子,说,“我们的篝火熄灭了,怎么办呢。”

杰夫拍拍他的头,亲昵地说:“那我们再点一次吧。”

他把丁丁呼啦一声 抡起来,孩子快活地哇哇大叫,整个人骑到杰夫宽阔的肩膀上,两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大步流星回到篝火旁,忙活去了。

约翰讪讪的站起身来,对我不满地耸耸肩:“你带的好儿子,自家老子都不认。”

我忽然间心平气和,淡然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他不知道我竟然会反击,愣了一下,丁丁在不远处忽然大叫起来:“有蛇,有蛇。”

我一下子跳起来,但反应更激烈的是约翰这个大男人,竟然一下子脸色苍白,双腿都在微微打战,一迭声问在哪里,蛇在哪里,想跑又不敢,生怕惊动那条四处游走的异物----对约翰这样的城市生物来说,连蟑螂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怪兽。

唯有杰夫是笑嘻嘻的,问丁丁:“是蛇吗?不是蚯蚓吗?”

丁丁拼命点头,天真的说:“很大一条,黑色的。”

杰夫回答他:“好吧,让我看一下。”

他蹲下来,伸出一只手,放在草地上,食指轻轻勾了一下,招呼谁过来一样,没过一会,周围的草地里连续不断发出簌簌声,而且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猛然之间有一条相当之粗的黑蛇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下爬上了杰夫的手掌,盘成一团,把他的手完全盖住,三角形的头部骄傲地树立起来,向四周睥睨,眼珠是灵动而妖异的红色。我惊叫一声,本能的抓住身边的约翰,谁知他比我吓得还要厉害,一跤摔在了地上,狼狈不堪,随即甩开我的手,连滚带爬跑了,我目送他跑到十数米之外,和两个打扮入时的女子坐在一起,气喘吁吁,立刻就在收拾东西,似乎被吓得不轻,准备打道回府。

杰夫托着那条蛇,给丁丁看,孩子完全不觉得危险,伸手去触摸蛇身,惊喜地说:“真的是滑滑的,生物课本没有骗我啊。”可能觉得这种话实在太愚蠢,那条蛇转过头来,白了丁丁一眼。杰夫笑嘻嘻的说:“丁丁,这是小黑,这一带的蛇王,你以后再来这里野餐,记得和它打个招呼。”

丁丁完全当成一件正经事在听,频频点头,还伸出手去,问杰夫说:“我怎么和它打招呼啊。”

这时候那条黑蛇将尾巴竖起来,在他的小手上轻轻一搭,恰似握手一样,千真万确我还看到,它红色的眼睛还眨了一眨---蛇会眨眼的吗?

寒暄过—倘若算是寒暄的话---小黑蜿蜒下地,在杰夫脚边盘旋了一圈,颇有点恋恋不舍之意,杰夫笑着说:“知道了,知道了,我下次再来看你好不好。”

得到诺言,小黑很满意,这才往远处游去,它一开始慢吞吞,还不断回过头来对杰夫行注目礼,忽然之间深深隐入草丛,只见一条黑色的线如同闪电一般远去,途中还经过约翰那群人身边,后者正闹闹哄哄拉拉扯扯,大概约翰要走,女孩子不愿意,大家争起来。不防小黑像只海豚一样高高跳起来,在约翰头顶上做了一个高难度的神龙摆尾,打得空气一声响亮的啪啦,然后再度消失,转眼就不见了。留下那群人吓得鬼哭狼嚎,不知道自己来野个餐而已,怎么要得到这样鸣枪警告一次的待遇。

多少年的郁积,在看到约翰那可怜虫一样惊恐脸色的同时一扫而空,对于自己为什么会为了这样一个男人颠倒,简直不可思议,我心胸大畅地回到杰夫和儿子的身边,他们已经把遇到蛇王的小插曲丢到了一边,丁丁单枪匹马对付熄灭的篝火,满头大汗,脸黑黑的,春寒犹烈,他却只穿一件衬衣,一个小毛背心,显得好不结实。仔细端详,其实他一点都不像约翰,更没有遗传约翰薄情的天性,一见到我靠近,就着急地说:“妈妈不要过来,会熏眼睛。”

一定是真的被那烟尘熏了眼睛,我有薄泪,氤氲到流露,杰夫不知怎么就看见了,递一样东西给我,说:“擦擦脸。”

我感激的一笑,接过来,真的擦脸,结果发现,那是一块香蕉皮。

两个男人在一侧捧腹大笑,丁丁笑得尤其厉害,几乎要昏过去了,靠在杰夫身上,猛然没了声音,我一阵心慌,赶忙扑上去搂住他:“丁丁你怎么了。”

原来只是笑得太厉害,一下子噎住了。我大出一口气,不知道怎么那么软弱,一下哭起来,抱住他喃喃:“不要离开妈妈,不要离开妈妈。”

他的小手在我头发上抚摸,很庄严地说:“丁丁不会离开妈妈的,就算人离开了,心也会在的。”

一个小小的孩子,如何学会说这样的话,我怔住,他咯咯笑着挣脱我,奔去杰夫那里了。

那天的野餐十分尽兴,我们几乎把所有带去的食物都一扫而空,杰夫教丁丁辨认草地和树从里的植物种类,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草,原来属于无数不同的种类,中间他们找到许多在春天气息里忙忙碌碌的昆虫,杰夫好像都和昆虫们很熟似的,每遇到一只,就说:“丁丁,来和金龟子先生打个招呼吧。”

于是丁丁庄严地大喊:“金龟子先生你好”。

金龟子先生也很配合,频频点头,还举起脚来挥舞一下。大概是:“幸会幸会。”的意思。

听到杰夫说:“以后你来这里野餐啊,需要什么帮助就来这里叫它们吧。”

丁丁认真地点头:“好的。”

然后说:“你以后不陪我来野餐吗?”

这问题也是我要问的,急切的望着杰夫,他却一派轻松的说:“可是你是男孩子啊,总有一天会长大的,要自己带别人来野餐啦。”

总有一天会长大的。原来丁丁也是有这个机会的吗?

也许是在阳光下,也许是在大自然中,也许是天地之美比一己悲欢更博大。

对于丁丁会在生死中轮回的事实,我忽然觉得没有什么好介意。

时光这样快,人生这样短。

倘若每天都活得好,渐渐也是老去,终究也要消逝。

反之亦然。

有什么理由,把时间浪费在愚蠢的担忧和恐惧上。

我从后面抱住丁丁,把脸压在他的脖子上,孩子身上是我熟悉的气息,象征一整个世界的安定和希望。

他的手反过来,抱住我。小小的手,还是有点冷。但放在我的身上,不就很快可以捂热吗。

我从前真蠢。

天色完全黑下去的时候,杰夫终于说我们该走了。

四周的草地上已经空无一人,天色丝绒一样蓝,远处的山峦起伏,在空中剪出黑色的边缘。虫鸣,风响,一阵阵的。极为幽静。

跟在杰夫的身边,在任何地方都不需要害怕,虽然没有什么根据,我这个想法却很坚定。因此大家一起慢慢收拾了东西,一样一样,放回他肩上背的那个袋子,放完一大堆之后,还是软软轻轻的。

对我们吹了个口哨,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丁丁,说,我们走了。

的确也是走,还是走,我毫不在乎地跟随着他,心里盘算着到家后应该再煮一点粥,等一下睡前,说不定还是有点饿的。

主意打定,我看了一下我们走的路,咿,怎么一下就到了森林当中,两侧都是参天大树,森严肃静,拱出一条好不平整的道路,铺满黄色的落叶,笔直通向黝黑的远方,怎么看也看不到前面。看丁丁好像是睡着了,被杰夫抱在怀里,头软软地搭在他肩膀上。

我低声问杰夫:“这是什么地方啊?我们是回家吗。”

他温和的看着我,说:“是的,你要回去了。”

他说我要回去,那你呢,你不和我们一起吗?强烈的恐惧立刻攫取了我的意识。

杰夫不答,沉默中继续前行,这条路安静得让人窒息,偶尔传来一点声响,像是人悲伤的哭泣,或绝望的呻吟。转瞬即逝,更显得阴森。

唯一的安慰来自杰夫的手,不管发生什么事,总是这么温暖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