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络虽是大大咧咧,但对父亲感情深厚,此一别远隔千山万水,更不知何年才能再见,一时也不由眼泪汪汪。此时松赞干布已经不甚避忌,大大方方携了络络手去送江夏王,眼见江夏王走了,见络络伤心流泪,叹了一口气,将络络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上,满眼爱怜。

江夏王心里想也来也不好受,他不但舍不得络络,只怕心里还有些舍不下我,好多次悄悄跟我说,要我心胸放宽一点,自然会开心许多,看来极不放心我。

我却只是怅惘。怅惘地看着送我们来到吐蕃的一行人,沿着我们的来路,越行越远,越行越远。

第二日,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亲自领着他的大唐新娘和新娘的陪嫁婢仆百工,加上三百精骑护卫,浩浩荡荡,直奔逻些城。

有吐蕃之主领路,一路的礼遇,自是不必说。不几日,便已到了逻些,入了城,人马在一座宫殿门前停了下来。

我见那宫门敞大,颇有王者之风,而建筑房屋却是全新的,飞檐高耸,雕梁画栋,居然仿得大唐宫殿的样式,色调却以金黄和正红为主,非常艳丽,透出些异域风情来。我心下正疑惑间,只听络络问道:“赞普,这里便是你的王宫么?”

松赞干布微笑道:“这里不是王宫,而是公主殿。”

络络奇道:“公主殿?你姐妹住的么?”

松赞干布哈哈大笑道:“是文成公主的宫殿,小傻子!”

“啊!”络络叫了一声,从车上飞奔下来,冲了进去。

松赞干布稳坐马上,呵呵而笑。

果然,不一会儿,络络又冲了出来,冲着我们,——其实主要是冲着松赞干布喊道:“你太坏了,居然不告诉我!”

但她朝霞般的面孔,正在告诉所有人,她好开心,开心得把所有的幸福,全写在脸上,恨不得全世界跟她分享。

数日后,赞普大婚。

下部:第三章公主殿(下)

而禄东赞的思想工作做得显然是好,吐蕃人几乎都知道了赞普所娶的大唐公主,是雪山圣母绿度母转世,将为吐蕃带来幸福好运。因此成亲那日,吐蕃上下不论尊卑,一概盛装而出,载歌载舞,甚至到晚上,也在四处遍点酥油灯,如星星般洒满每一处人烟聚集处。男男女女们围着篝火,吃着酸奶酪、饮着青稞酒,继续白日的歌舞聊天,一连闹了三日,方才安静一些。

我立在灯火阑栅处,默默看我在异世唯一的好友正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幸福。

我该放心了。放心地继续走完我在唐朝的最后一段旅程。

一个阳光很柔和空气很清新的早晨,我向着我屋子中的偌大金佛,深深叩首祈祷,祈祷络络的幸福,和我的未来。那金佛,是络络从大唐带来的,甚至她还带了三百六十卷佛经来,排在金佛的脚下。

金佛,也是她的嫁妆之一。她的嫁妆里,除了为数众多的金珠珍宝,绫罗绸缎,和我提及过的诗书典籍,蔬菜种子,居然真的有一尊我有意不曾提及的金佛。

我问过络络,怎么会想到带尊金佛来?

络络反而很奇怪地看着我,反问我:“你不是一直都喜欢礼敬佛祖么?假如吐蕃没有佛堂寺庙,建一个就是,可吐蕃的工匠,一定不知道中土佛祖长什么样。我看你只有在佛前显得特别宁静安谧,所以无论如何要把佛祖佛经带到吐蕃去了。”

原来,金佛来到吐蕃,居然也是因为有我。这尊金佛,分明正印证着历史的准确无讹,却让我再次迷惘。历史上,本就不该有我。可是,如果历史上不曾有过我这个容书儿,史书上记载的那个被汉王看上的琵琶美人又是谁?把文成公主一手送入吐蕃的又是谁?金佛的出现,又是因为谁?

我不能掩饰我心头的不安,因为着这不安,我更想尽早回到我的世界去。

我来到络络的新房。她正坐在绣金锦垫之上,对着镜子,细细梳理自己的乌黑柔亮的发髻。她的面颊,是娇嫩的玫瑰色,依稀有种沉醉的爱意,在眸光流转处闪动。

“络络,我要走了!”我帮络络用剔透的碧玉簪绾起满头青丝来,慢慢跟络络道。

络络一惊,正准备插到头上的绿玳瑁珠花从手中滚落下来,掉在地上。她顾不得拣,握住我的手,问道:“你去哪里?回大唐么?”

我蹙起了眉,道:“我好容易来到吐蕃,又怎会回去?”

络络慢慢想起了一些事情,站起身来,郑重道:“哦,书儿,你当时一定要到吐蕃来,说以后告诉我原因。我却只顾着自己开心,把你忘了,是我对你不住。现在,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了?”

我推开窗棂,指着远处的雪山,道:“有一座雪山,很高,很冷的,叫香巴拉雪山,是吐蕃的圣地之一,你知道么?”

络络茫然摇头。我也知道她多半没听说过。从入吐蕃以来,我向许多人打听过香巴拉山,那座山,确实存在着,却人烟杳少,更无人知晓,那里有一个洞彻天地能耐非凡的有道高僧。想那天修大法师的祖师爷,一定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方才不为人所知吧。好在我是认识那座山的,那座将我前世的身体留下,灵魂抛入异世的神奇的香巴拉山。

“那座山上,有一个法师,他能将我送回到我来的地方。”我慢悠悠说道。

我的眼睛里,此时必然闪动着异样热切的光芒,以致络络紧握住我的手,很担心地看着我,许久才道:“书儿,你在说什么?你不是容家的三小姐么?”

我已不想再隐瞒什么,也不管她能不能接受,直接说道:“我的身体,的确是容家的三小姐,可我的灵魂,却来自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只有香巴拉山神庙的法师能带我回去。真正的容书儿是个白痴,早就死了。”

络络眉头挑了几挑,嘴巴张了几下,终于冒出了一句:“借尸还魂?”

我哭笑不得,细想一想,这句话也没错,遂道:“没错,只是这个魂,没打算一直占着这个身体。我要回到我自己的家乡去了。”

络络嘴巴张得更大,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我叹口气,松开和她紧握的手,转身离开。

如果是我,突然有人告诉我,我朝夕相处的朋友是个鬼魂,我也不能接受。

早就跟格列说过,今日要去一处雪山游览,可能要去到好几天。格列虽是意外,但眼见我亲自去找络络辞别,也不疑有他,备好爬山的一应用具,捆几大包,全在他自己的马背上。至于我的马上,却只有马鞍,想来对我的骑术,还是十分不放心的缘故。

我穿了套水绿色的便装,将头发尽数绾起,用水绿的锦帕包了,骑上马背,正要离开时,忽听得络络在后面大声叫唤。

她叫唤的却是格列。

格列忙跳下马来,静侯络络的吩咐。

络络眼睛通红,指着格列道:“格列,你听好了,你怎样把书儿带出去,还得怎样把她带回来!”

下部:第四章香巴拉(上)

格列一惊,立刻道:“公主放心,有格列在,就有容三小姐在。”

我苦笑道:“络络,你又何必为难格列?”

络络狠狠瞪着我,道:“书儿,你也听好了,我不论你是人还是魂,反正你就是我一直认识的容书儿。你回得了你的家乡便罢了,如果回不去,有我络络的地方,就有你的家。”

我心里有些暖和,却又似乎咯噔了一下。我从来没想过回不去的问题,也许,是不愿去想?

天修大法师说过,他所在的庙宇,唐朝便有了。可是,到底是初唐时间就有了,还是末唐时期才有的,却未曾说明白。

可是,香巴拉山,带我回家的大法师,早已成了我心中的信念,是我落在唐朝以来一直的生活目标,甚至比东方清遥,李络络,还有纥干承基加起来还重要许多,我又怎能放弃?

我一提缰绳,马儿“的的”前行。

络络旁边站着的一个老年吐蕃女人的话,正游丝般飘荡在空气之中:“公主,香巴拉山上,没有庙宇,没有法师。”

心里似有针尖细细扎过,我用力甩着头,甩着那挥之不去的惊慌,用力抽了一下马鞭。马儿扬蹄,耳边便只听得呼呼的风声,却吹不去心头的不安。

我几乎是一路沉默地前行着,格列也不多话,只是紧随着我,周周到到安排着露营住宿和每餐饮食,不时微笑着指点周围景色。

我心不在焉,顶多敷衍两声,从来不曾认真瞧过周遭景色。格列想来也是知道的,却不曾流露出一丝不悦,依旧挂着憨憨的笑容。

行了好几日,转过几处山湾,香巴拉山终于在望。

山下草长莺飞,乱花迷眼,林木森森,山腰以上却缭绕在白云蒸腾之中,看不见山头是否有着白雪皑皑。

现在我倒是很感谢松赞干布安排我学骑马,如果不是借助马匹,想到达香巴拉山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香巴拉山越来越陡峭,越往上去,越不见人烟。行了大半日,马匹也爬不上去了,遂在山腰搭上帐蓬,宿了一舍,第二日我们弃了马,披上狐裘,徒步行上山去。

格列却又将许多东西打了包,背在背上,才和我一同上山。

我微笑道:“我们只到山上去见一个人,见了你就可以回去了,不会多耽搁。山路难走得很,还是轻装上山的好。”

格列常常挂着笑容的嘴角欠了欠,终于没笑,只道:“容三小姐放心,格列气力大得很,不在乎那么点东西。”

他跟我后面的日子已经颇长,我也知他倔的时候也够倔的,只得由他。

傍晚的时候,山顶终于到了,如此高的海拔,如此远的陡峭山路,我胸口已憋闷得如同塞满了乱絮,脑中也似混沌一片,如果不是格列一旁扶持,早就倒在半路了。从山腰看起来很近的山顶,我们竟整整爬了一天。

漫山的雪,白银般在阳光下闪着动人的光泽,那光泽映到我的眼里,却如针一般刺目。

雪山之颠,记忆里曾有的庙宇,到底在哪里?

这银妆素裹的美丽世界,是纯然的一片白,如婴儿的眼睛一般纯洁,似亘古以来就不曾有人踩踏过,却摇晃着我心里全部的梦想。

“格列!格列!”我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道:“快帮我四处找一找,这山顶上,应该有一处庙宇。帮我找到它。”

格列应了一声,茫然四处查看着。

我努力直起身来,道:“原来就在这个位置,是有一座很大的庙宇的,现在么,多半还是个小庙吧,我们就在这山头细找找,一定能找到。”

格列脸上向来挂着的和善笑容终于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担忧和不解。他低头想了好一会儿,才试探着问道:“小姐,你没事吧?”

下部:第四章香巴拉(下)

我一怔,再细一想,自己的话原是不通。他怎会知道我的原来,不是指唐以前的年代,而是指一千三百多年之后?

我振足起精神,勉强笑道:“没事,你只帮我找找便是。如果没有庙宇,那也必然有个修行的僧人在。只要找到那个人,就可以了。”

格列张了张嘴巴,欲言又止般顿了顿,然后垂下眼睑,道:“好。我去找,小姐就坐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吧!”

我早已疲累交加,加上另一种巨大的恐慌攫住心头,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也知道自己快支撑不下去了。点头应了,却不安心,依旧在山头挪着笨重的身子,寻找找记忆中的些微痕迹。

似曾相识的嶙峋石块,似曾相识的云飘雾缈,似曾相识蜿蜒山峰,清晰地提醒着我,这就是当年天修大法师庙宇所在的香巴拉山顶。

格列一路照应我,也已经倦得很了,却不放心我一个人四处寻找,只在可以见到我的范围之内细细搜寻着。

而天,竟然已经黑了下来。

吐蕃的日照,素来比别处长。这山顶之上,天黑得更晚。此时只怕已经近子时,也是就快到现代的十一点了吧?

我的心,一点点的沉下去,冷下去,沉得像周围漫漫浸过来的黑暗,冷得像无处不在的割骨寒风。

轻暖的狐裘,已经不足以抵挡山顶的冰寒,我的身子,开始哆嗦,哆嗦得我站都站不住,倚着一个石块,慢慢软倒下来。

“小姐!”格列冲了过来,摸着我冰冷的手,叫道:“怎么了,是不是冻伤了,还是饿坏了?”

我看着这人焦急的脸,又看了看深蓝的天,一阵阵的晕眩,挣扎着坐起来,苦笑道:“格列,你把我放在这里吧,你……你可以下山了。”

格列焦躁道:“天都黑了,怎么下山呢?小姐,你别着急,也别说傻话,我早就备着了,吃的,睡的,我都带了。我们先休息了,明天,到明天再找你的那个庙宇,好吗?”

格列的声音越来越温柔,倒似在哄着小孩子一般。他这般惊慌,莫不是我现在的脸色十分难看?我是不是快要死了?

胸中块垒越来越堵,连喉中也被什么完全堵住了。满天的星斗,满山的白雪,都晃动起来,清遥模糊的脸,景谦清晰的笑,汉王豺狼的身子,承基受伤的愤怒,云雾般地袭来,似真,似幻,一袭向了我,我只觉头越来越疼,忍不住扯下包头的锦帕,狠狠拽着自己的满头青丝,似要用皮肉的剧烈疼痛,去压过心脑之中不可抵挡的痛楚。

我听到自己发出压抑着的惨痛哭叫,似失了群的受伤孤雁,在猎人枪下的哀鸣,又听到格列的惊呼,冲来掰着我不听使唤的手。

一瞬之间,心头的一口气,突然就提不上来;手里的力道,突然也全部失去;只有无边的黑暗,疯了一般压来。

我晕了过去。

我以为在那样的情况下失去知觉,多半会死去。事实上,我真的宁愿自己死去。

看到山顶那干干净净从不曾给人踩踏过的雪,我就知道这里多半无人居住。可我不肯相信,我就是不肯相信,那个属于我的二十一世纪,已经真的离我而去,离得如此彻底,让我猝不及防,就像一失脚,猛地摔入了无底的深渊,痛苦而黑暗的深渊。

但我到底没死。我醒过来时,周身都被温暖包围着,连脸都闷在软软的毡毯里,烧得火烫火烫。

我动了一下身子,立刻听到有人低低唤道:“小姐?”

在我身上卷作一团的毡毯被揭开了一部分,露出格列如释重负的脸。

下部:第五章生与死(上)

毡毯之所以如此暖和,是因为这团毡毯,连同毡毯里的人,都给深深地环在这个男人的怀里。

我拨开毡毯,推开那个温暖的怀抱,摇摇晃晃立起了身子,抬起头。

东方已有微微的晨煦,映着那云雾之中的层峦叠嶂,山脉绵延,如泼墨画一样,深沉悲伤,却蕴着新一天的生机。

“小姐!”可怜的格列,平日可亲的笑脸,已是一脸的憔悴。

我听到自己轻轻叹着气,说道:“格列,有吃的吗?我饿了。”

格列松了口气,忙道:“有!”

格列用雪水搓了搓自己的手,擦干了,才从腰间束的糌粑口袋里掏出糌粑面,倾在随身带的木碗中,又从怀里摸出水袋,倒了水,搅匀,捏成了团,才送到我手中。

我来吐蕃虽有些时日,因和大唐公主一起生活,吃的东西,向来还是以唐食为主,糌粑的味道,一直不甚喜欢。但出门在外,糌粑倒是最方便的饮食之一,一路上来已经吃了不少。此时拿了来,也只顾往嘴中塞着,是什么味道,却再也尝不出来。

格列自己也拿了糌粑面出来,干的就往嘴里塞,又从一旁抓起一把雪来,和着糌粑吃。

我看他吃了好几口雪,才迟钝地反应出来他在做什么,问道:“为什么不喝水?”

格列笑道:“怀中的水,已经温得有点热了,自然留给小姐吃。”

“雪很冷。”我又往口中塞了一团糌粑面,舌尖上终于感觉出一丝糌粑面的清香。

格列看着我,黑瞳明澈如泉。他认真道:“公主说,怎样把小姐带出来的,还得怎样把小姐带回去。”

络络!在唐代,至少还有络络关心着我。虽然身子已给沾染了洗不去的污浊,可我并非一无所有。

我仿佛笑了一笑,弃了木碗,拖着软绵绵的身子,慢慢走向东方。东方的初阳,已经露出了通红的半边,虽没有温度,却已映亮了大半的天空。

山中的云雾,已显出它的洁白来,高处与雪光相接,雾浓之时,竟不能分辨哪里是雪,哪里是云。

正凝着泪光,缓缓向前走时,忽听着格列大叫道:“小姐,别往前走了。”

我一惊,脚下一软一滑,身体已向前倾倒,直往山下悬崖掉去。

这时我才知道格列为什么叫我。我所站的位置,看来距山顶边缘还有数尺之遥,但我却忘了山顶全是雪!山顶的边缘地带,可能是坚硬的岩石,也可能是松软的雪尘!

若换了平时,我是万不会走到如此危险的地带,可此时我正心思恍惚,如同徘徊在生死边缘的幽魂,更不知恐惧为何物!

格列已冲上前来,横腰将我抱住。但前冲之力不减,加上一个人的重量,正好将他送下悬崖!

总算他反应敏捷,翻下山崖之际,一只手已经紧紧抠住了山崖边缘的石块。

我一低头,云雾飘缈,正在我的脚下,最近的可供立足之处,至少在下方六七丈以外。我的身体不由颤抖起来,微微一动,发觉格列的身子也在晃动。

格列的面色苍白,一手把我紧抱在胸前,一手搭在岩石边上,承受着两个人的重量,早已青筋高涨,指骨也似在颤动着。

我立时意识到,他这样抱着我,根本上不去。除非将我放下,他用两只手的力道,才能有望自救。

我又看了一眼东方的朝阳,吸了口气,轻轻道:“格列,将我放下。”本来已经想着,也许还有些希望,也许自己可以活下去。但对我来说,我的生与死,远不如其他人的生与死来得重要,又何必再拖累他人?

格列却惊讶地哼了一声,从牙缝中挤出字来道:“小姐放心,我就是死了,也一定把你扔上去……只是小姐万万不要再想不开,一定要活着走下山去。”

我只觉心头某处闸门突然打开,一直似给冻住的泪水,如雨倾下。

“为什么?”我抑制着身体的颤抖,却抑不了泪水纷纷。我抬头看向那我从不曾正眼细看过的忠仆,问道:“为什么拼死也要护着我?我死了,又干你们什么事了?我原就不该活在这世上。”

下部:第五章生与死(下)

格列叫道:“小姐,你别哭了。格列只想看见小姐笑。”

我怔了怔。笑?我多久不曾好好笑过了?这大半年来,我自我封闭着,自我压抑着,哪里还懂得什么是笑?

格列却继续道:“我跟赞普说,容三小姐笑起来很好看。赞普却只说你可怜,叫我以后就跟着小姐,多哄哄小姐开心。小姐知不知道,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可惜格列却太笨了,这么久了,还不能让小姐笑上一笑……偶然笑的时候,也似很凄凉一般。”

我完全呆住了。从来没想到过这个一向对我憨憨笑着的侍从,竟有着那样的心思和渴望。忽然两人的身子又沉了沉,格列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抱着我腰的手腕紧了一紧,脸被紧紧贴在了他的胸脯之上。

之所以抱得更紧,只怕是能撑下去的把握更小了吧!

“格列……你知道我的事么?”我哽咽着道:“我早该死了,你放下我吧!”

“你闭嘴!”格列忽然吼道:“小姐你记住!我不要你死!我要把你扔回到悬崖上去,只是……担心扔不准,担心会摔伤你,担心你不能活着走下山去!你一定要向我保证,你会活下去,笑着活下去!”

是多长时间之前,也有人曾这么跟我说,要我活下去,幸福地活下去?我忍不住又呜呜哭了起来,泪水湿透了格列的前襟。

透过点点泪光,分明看到格列晶莹的眸子,含着澄净的笑意,咬着牙道:“如果我死了,我宁愿带了小姐的笑走,也不愿带了小姐的泪走!”

“不,格列别这样说,我以后会笑,可我们都不要死。我也不想死!格列!”我哭着,却不敢放声嚎啕,只怕动弹多一点,会两人一齐掉下去。只是好生奇怪,为什么这次遭遇生死劫难,我竟一点预兆也没有?难道受辱之后,灵魂已沾上了太多唐朝的污浊,再无法去感应那些不属于尘世的异物?

“容书儿……容书儿……”

我又有幻觉了么?这杳无人烟的山崖上,会有谁在叫我?

但格列的眼睛却亮了,亮得出奇。他嘶声吼道:“在这里!”

“容书儿!”声音更近,居然不是幻觉?而且那声音,好熟悉!

格列眼睛更亮了,可他够着悬崖的手,却在他松了口气时猛然滑落。

我的身子,正要往下坠时,只听着格列喝道:“接着她!”

我被举起来,狠狠抛上山顶。而送我上去的推力,却将格列的坠下之势,催得更疾速了。

我听到格列还在空中叫道:“小姐,你的命里,有我一半,要替我好好活着!”

声音还在山中回荡时,我已被一个人稳稳地接到了手腕里。

可我已经顾不得是谁的手腕了,我挣脱下来,连爬带滚,趴在山崖边哭叫道:“格列!格列!”

格列的影子早已不见,云蔼茫茫下,是无数青灰色的岩石,再看不出格列掉在了哪里。

“格列!格列!”我痛哭着直往崖下爬去,却被一个强健的手腕拉住,拖离了悬崖边缘。

“容书儿!容书儿!”那人也有些哽咽道:“你可不可以不要哭了?”

穿过哭得红肿迷蒙的眼睛,我终于看清楚了来人。

原来竟是纥干承基!

一个要我笑着活下去的人,已经永远睡在冰寒的冻岩之中;另一个要我幸福活下去的人,正紧紧拉住我,拽在他的身边。

我倒住纥干承基身上,再没法保留一点矜持,疯了一般哭倒在他的怀里,悲痛凄厉而又无助地哀嚎着,像受尽伤害的离群野兽。

那个我从没正眼细看过的格列,只被我当成忠仆一流看待的格列,永远对我憨笑着的格列,竟无怨无悔地为我葬送了自己一条年轻性命。

而我这个小姐,又值得他这么拼了命相救么?

一直以为我命如芥土,一直以为我只是异世游魂,一直以为唐朝一切与我无关,原来,我的命脉里,已经深深植入了那许多还不起的唐朝情,还不了的唐朝债!

纥干承基只是用他一贯的拥抱,环着我,怜惜却茫然地轻拍着我的肩背。

下部:第六章重生(上)

我忘了自己是给纥干承基抱下去还是背下去的。但我醒来时的确是在纥干承基背上。他的青色衣袍,背上糊湿了一片。我已经不知道我到底哭了多久,流了多少泪了。

我在纥干承基背上动弹时,纥干承基停了下来,很小心地问:“书儿,你还好吗?”

我呻吟了一声,道:“我很好。我们下了山了么?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

纥干承基摇了摇头,道:“我背着你,走得反而快。”

他继续走着,果然是健步如飞,我抬起麻肿的眼睑,才注意到周围已经没有雪了。我们居然已经走到了半山腰,接近了我和格列搭帐蓬的地方,甚至已听见有马嘶声从林中传出。

高手毕竟是高手,只不过半天工夫,他背着一个人竟轻易便走下了最难走的那段山路。

纥干承基转身走入林中,找到我和格列的马,轻轻把我放了上去。

格列的马有些不安地蹬着蹄子,打着响鼻,向着林外张望,似在寻找着主人的踪影。

纥干承基拍了拍马头,道:“我觉得上山时马走得不如我走得快,所以我把马丢在山下了。你这马却要带下去,是匹好马呢,驼了我们两人回逻些城应该没问题。”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马就不能驮两个人回逻些,但此时也懒得问了。见纥干承基牵了我的马就慢慢下山去,忙问道:“格列的马,为什么不带回去?”

纥干承基一怔,看了看犹犹豫豫跟在我们身后的马,低低道:“那个人,叫格列?真是个好汉子!”

我抬头,日光正明晃晃照在山头,映得雪峰眩目美丽,干净无邪,似从不曾夺去过那么执着鲜活的一个生命。

纥干承基走到格列的马前,将那匹马也牵在手中,柔声道:“你放心。我将他的马也好好地带回去。”

骑马下山似比上山更加困难。虽然一匹是空骑,一匹也只驼了病弱的我,可到逼仄陡峭处,它们居然犹豫着不敢向前,叫纥干承基大是不耐。但偶尔瞥到的我神色,立刻收了恼色,安静地在前牵引着马匹。

我知道我现在已经极是虚弱,上半身几乎全趴在马背上,让马儿身上的温度,慢慢温润着自己的冰冷的身躯。头上的簪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了,凌乱的发丝,无力地从马脖处垂落下来。想来我的脸色,绝对好不到哪里去。可惜了纥干承基这个霸道自傲的剑客,遇到我,也算是吃足苦头了。

山路略平时,纥干承基也上了马,和我合乘了一匹,加快了下山的速度。我被他扶起,轻轻靠在他胸口,感觉着他温暖的胸膛和男性的气息,慢慢问道:“纥干承基,你怎么会来这里?”我的理智渐渐恢复,当然不能不问到这个问题了。

纥干承基默默看着前方,许久才轻描淡写说了一句:“我到吐谷浑有一点事,顺道就来吐蕃瞧瞧文成公主。”

这个顺道,只怕也绕得太远了一些了。我叹息道:“公主,在逻些城里。”

纥干承基又沉默了许久,才道:“公主不放心你,让我跟过来瞧瞧。”

我苦笑道:“你来的,还真是时候。”

纥干承基嘴角欠动了一会儿,忽然说了不相干的另外一件事:“容书儿,那位格列说,你的命里,有他一半,要你替他好好活着!你记得吗?”

我没有答话,那酸涩的眼睛里,居然又有泪花涌出,浸渍得红肿的眼角阵阵咸痛。我知道他正在暗示着我,我自己放纵轻贱着的生命,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我没有资格结束它。他怕我死,却不知道我本就该是个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