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兆槐已经抓起话机拨号码,很快说:“老梁,那三名销售的录取通知你发出去没有......那好,先别发,我有个想法,一会儿过去找你。”

挂了电话他才告诉叶南,打算把郗萦招进公司。叶南瞪着他,神情诧异而新鲜。

“生意场上变故太多,而我们又过于依赖以往的经验,老何这回的错误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找些和我们不太一样的头脑参与进来,说不定能带来些新思路。”

宗兆槐此时对郗萦的看法已完全扭转。

“她很会观察,有一定的分析能力,那天来面试,她一进来就分析了我的办公室,也许还在心里分析了我。”

“你指望她帮你分析什么?”

“还不知道,但这是种宝贵的能力,一个人到了三十岁还能保持住好奇心不容易。”

“如果她对你的客户也指手画脚呢?”

“不会,她又不傻,她是觉得自己没希望了才敢对我说那些话。”

“你肯定她愿意来?”

“咱俩打个赌?”

叶南大笑着摇头。

宗兆槐微眯了下眼睛,紧张的神情略略退去一些,取而代之的是几分调侃。

“你猜她来永辉后,看见我的第一面会说什么?”

“感谢你?”

“不,向我道歉。”

还有什么比部门例会更无聊乏味的事?

坐在会议室里,郗萦不止一次这样想。上司 Joe 正在逐条过滤上周的部门投诉,然后她听到 Joe 点了自己的名字。

“Wendy,Jason 航班改签的消息你怎么没有及时通知接机师傅?”

“那天我不在,对这件事不太清楚。”

只有心生去意的人才会用这种最易遭受攻击的借口。话一出口,郗萦就明白自己犯了低级错误,但只能硬着头皮解释完,“我请假了。”

Joe 果然开始亢奋地奚落她,郗萦毫无招架之力,怪谁呢,谁让她心不在焉神游物外来着。

她的手机响了,每回开会她都带着手机,无聊时还能刷网解解闷儿。

电话是高谦打来的,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来,朝意犹未尽的 Joe 说一声“Sorry”,一边接电话,一边匆匆走了出去。

三个月前,高谦还是她男朋友,现在两人已行同路人。高谦打电话来是想问郗萦要回他那只白金壳的打火机。

他解释说:“如果只是个普通打火机就不打扰你了。不过那是我们大学同学会五周年纪念,专门找品牌店订做的限量款,外面买不到。”

郗萦从鼻子里哼气儿,“你还怀什么旧啊!你不就喜欢除旧迎新么?”

“郗郗,别这么刻薄…”

“打火机早让我扔了,让那小婊子想办法给你再找品牌店做个新的吧,她不是特能耐,什么稀奇古怪的要求都能满足你吗?”

高谦原本陪着小心,这时候也有些恼了。

“郗萦,你有点风度好不好?就算咱们分手了,可…”

“跟我谈风度?!你也配!”

她没再给高谦说话的机会,狠狠摁断了接听键,感觉眼眶里迅速涌起一股热意。

真没出息。

不过也不全是因为高谦。她从会议室出来时心情就差到了极点——最近没一件事是顺的,如果他换个时间打来,自己或许能温和些。

郗萦没有立刻回会议室,她转到属于自己的格子间,从抽屉里取出手包,很快在隔层搜索到高谦的打火机,随手便丢进桌下的字纸篓。

放回手包,想想那打火机还在自己附近,顿觉一阵不舒服,她矮下身去,从字纸篓里把打火机又捡出来——得把这破玩意儿扔远点。

她用两根手指拎着打火机,一脸嫌恶地下楼、出门,一直走到楼外的吸烟区,正要往橘红色的大垃圾桶里掷,身后传来老赵慌不迭的阻拦声,“哎,别扔啊!这么好的东西,给我得了!”

老赵抽烟,一块钱一个的打火机迎风点个火很费劲。

“噗通”一声,打火机还是给丢进了垃圾堆。

“已经脏了。”郗萦面无表情地说。

两人站在垃圾桶旁聊会儿天。

老赵在销售部,平时跟郗萦有些工作上的往来,两人颇能谈几句,他俩在公司都属于干活不积极,不受上司重视的那类人。

“日子不好过吧?下个月又要搞整合,经济不景气,光折腾人了。Wendy 啊,你得小心你老板给你穿小鞋——最近有没有出去找找机会?”

郗萦听了,更觉心烦,“看了,一时半会儿哪能找着合适的?”

老赵便说可以给她介绍个公司,也是外企,做培训,薪水和现在差不多,谈得好兴许还能涨点儿。

郗萦摇头,“谢谢你,不过我受够天天伺候人的工种了。”

老赵吞云吐雾地笑,“只要是打工,哪有不伺候人的?”

“这么说吧,伺候皇帝是伺候,伺候太监也是伺候,我为什么不伺候最大的那个主儿?”

“伴君如伴虎!”老赵扭头看着她,“怎么,你还真想干销售啊?钱是能多挣些,但很辛苦啊,而且你没经验,想跨进去也有难度。”

郗萦被戳到痛处,双眸没有焦点地瞪着远处,许久没吭声。

回会议室的路上,手机又响了,她扫了眼号码,应该是座机,开头三位有点眼熟,她的心立刻怦怦跳起来。

她接了,压制着忐忑低声问:“哪位?”

耳边响起一个有几分熟悉的甜美嗓音,“你好,是郗萦小姐吧?我这里是永辉科技人事部,请问,明天你有时间再来趟我们公司吗?

三月初,春寒料峭,一股冷空气正在南下。

江南没有供暖,天再冷,母亲也没有开空调的习惯,厚实的棉被盖了一层又一层,压得郗萦脚发麻。

冬季是个听天由命的季节,而郗萦实在受够了,她在新租的房子里铺了地暖,又买了张小矮桌和两个软坐垫,干脆在暖融融的地板上开饭。

姚乐纯像摆弄法式大餐一样郑重地摆弄着火锅材料,对于吃,她有着异乎寻常的珍视态度。

“热爱美食者必热爱生活。”她总这样说。

郗萦坐她对面,用一件宽大的过膝长毛衣裹住大半个身子,底下一条紧身羊毛打底裤,光脚,长发扎成一束,盘在头顶,像个道姑。她的脸蛋光洁如瓷器,这是张漂亮的鹅蛋脸,五官却不出众,丹凤眼让她看起来懒洋洋的,嘴唇呈性感的菱形,但牙齿不太整齐,鼻子是最大的亮点,秀巧挺拔,有点高高在上的味道,还有个小小的,看上去很是倔强的下巴。总有人说她孤傲,也许和鼻子与下巴的形状不无关系。

她的五官分开看没什么特别,合在一起却有种极致的柔媚,尤其笑得厉害时,双眼眯缝成两道弯弯的月芽,小虎牙若隐若现,颇有几分神似日本老牌女星田中裕子,常常让交谈的另一方失神。

但她很少畅怀大笑,一来因为牙齿,二来也不觉得生活中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地方。

姚乐纯则是一副标准美人样儿,唇红齿白,明眸善睐,笑容有着水果般的清甜。不过她和郗萦在一起时,从不为自己的美貌得意,反而常常羡慕郗萦既冷又媚的女人味,在她的概念里,完美代表着乏味,因而也欠缺情趣。

姚乐纯本来有一头乌黑秀美的长发,最近她忽然厌倦了,剪了个奇怪的发型,脑后的头发由左向右陡峭倾斜上去,而前刘海却又整齐得咄咄逼人,如同纪律严明的军队正打这里经过。

她为一本畅销杂志撰写美食文章,又在另几本生活杂志上分别开设了指点女性穿衣打扮及讲解茶道、插花的专栏,她喜欢各种与美相关的技能,日子过得精致而悠闲。不过,和郗萦一样,她的烹饪技术也很糟糕,对于美食,她仅仅停留在精于理论的阶段。

“我妈总担心我将来成不了贤妻良母。”

她语气欢快,把一碟土豆片倒进沸腾的汤里,“真应该出去吃,你生日那天光喝酒了,一直想补顿大餐给你。”

“不要,还是这样好。”郗萦惬意地盘起腿,“还记不记得有一年圣诞夜我妈不在家,咱俩吃火锅的事?”

“当然记得,高二那年嘛!”

“好怀念!热气把整个房间都填满了,而且就咱俩。”郗萦叹息。

她们的友谊可以追溯到十六年前的初中时代。那时女生可简单分为两类,开朗型和内向型,她俩都属于后者。郗萦的安静、早熟令姚乐纯着迷,而郗萦喜欢姚乐纯是因为她的温柔善良,还有小俏皮——

“为什么他们老把 America 和 Australia 搞混?我就不会,因为我只会 America 的拼法。”

她俩经常会对某个男生形成相同的看法,不过谁也不会撂下对方去追随心仪的男孩。这种默契一直延续到高中毕业,之后两人对异性的审美终于分道扬镳。

“这样也好,可以避免咱俩爱上同一个男人。”姚乐纯说。

她们为自己的解析能力沾沾自喜,有些观点难免少女特有的自以为是,但还是为她们赢得了某种优越感,当然学习成绩出色也是因素之一,姚乐纯的成绩要更好一些。

除了观察男生,她们也分析自己。

“你生活在一个父母健全的家庭,所以比我乐观,我常常会觉得压抑。”郗萦从不掩饰自己对单亲家庭的失望。

“平衡很重要。我爸脾气急躁,不过他能在我妈妈那儿得到缓冲,波及到我的能量就微乎其微了,我妈妈就是那个平衡点。”姚乐纯说,“你妈妈缺少这样一个可以供她发泄情绪的人,所以你的压力才会大得难以承受。”

除了平衡,郗萦认为姚家另一个吸引自己的地方是无处不在的幽默感。幽默是寻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闪光点,犹如菜里的盐巴,少了就没味道。

有次她在姚家吃饭,姚乐纯埋怨她母亲蒸的蛋饺软塌塌的不好吃,她爸爸也尝了一个,然后摇头晃脑地评价,“侍儿扶起娇无力,东风无力百花残。”

姚乐纯说:“奶奶做的蛋饺好吃,硬邦邦的有嚼劲儿。”

她爸爸又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姚妈妈从厨房里出来,看到每个人都在笑,她神情迷惑,“我错过什么了吗?”这是她的口头禅。

姚爸爸长相英俊,姚乐纯容貌上的优势大多承袭自父亲。姚妈妈外貌不出众,但温柔和善,是家里的主心骨。

郗萦家从未有过如此轻松的气氛,即使在爸爸还没离开的时候。

两人喝加热过的花雕,郗萦还在酒里加了两勺糖,她喜欢豪饮,姚乐纯则偏爱慢酌,这大概和性格有关,郗萦做事看重结果,姚乐纯更享受过程。

“还是中国酒好喝,洋酒的口感太差劲了!”郗萦一口饮尽后赞叹。

姚乐纯提醒她,“花雕度数不高,但也容易醉的,别喝太多,只能适量。”

郗萦又给自己杯子里倒上一些,伸出手指横在杯子上比划,“不多,3 fingers!”

失恋那段时间,她着实酗过一阵酒,每当黄昏来临,她几乎能听见全身血液流动的声音,奔涌着喧嚣,每个细胞都在渴望酒精。

那样纵容自己沉沦,她当然不敢回家,借口出差住在小旅馆里,半夜醒来,脑子里常常一片空白。直到三十岁生日那天,她在酒吧与姚乐纯聊了一整夜,才算幡然醒悟。

“天真要不得啊!”郗萦喝着酒唏嘘。

高谦劈腿前有过各种蛛丝马迹,比如郗萦曾在他公寓里发现一副女式太阳镜(他解释说是表妹的),还有几次他一接电话就往房间里走,还反手把房门锁上了,稍微动动脑筋就猜得出来是怎么回事。但她被愚蠢的浪漫蒙蔽了眼睛,以为这个男人真会像承诺过的那样对自己好一辈子。

郗萦还在上高中时,高谦就想过各种办法接近她,他俩就读于同一所学校,高谦比她高一级,但那时郗萦处在母亲严厉的管教之中,高谦无从得手。

她工作两年后的某个情人节,高谦突然捧了束花从天而降,郗萦被冲昏头脑,也不想想他这些年都去了哪儿,为什么到现在才来找自己。她义无反顾跳进去,以为找到了终身依靠。

“真是蠢,非要等他亲口告诉我完蛋了才肯撒手!”她的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尚未远去的羞辱感重又浓烈起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也不是每个男人都这样。”姚乐纯温和地反驳。

郗萦不客气地瞪她一眼,“我是掀开自己的伤疤警告你,别指望男人能给你带来一劳永逸的幸福,得靠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得靠自己!”

“你有这种想法,想嫁出去就更困难了。”

“我没想着要嫁出去!”

姚乐纯在她凌厉的眼神下勇敢坚持自己的观点。

“我跟你不一样,别说现在三十岁,就是到四十岁还单身,我也不会放弃找到好男人的信心——你用什么样的眼睛看世界,世界就是什么样子。我相信,会有一个人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她重重地点头,显得很自信。

郗萦先皱眉听着,随后笑了。她喜欢姚乐纯的天真,那是她自己从未有过的,即使有,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到好像是几辈子之前。

“好浓的鸡汤味儿。”她笑着总结。

姚乐纯很好奇郗萦是怎么说服她母亲搬出来独居的,她对郗萦的母亲始终充满畏惧——郗萦二十多岁时下班晚归,她母亲还会给她脸色看。

“还没跟她说呢!”

“你妈会同意吗?”姚乐纯对此表示怀疑,

“这就是人到三十的好处,凡事只要自己想,都有胆争一争,也能争一争了,因为她再也不好意思拿‘你还小’这样的理由来压我…不过肯定得唠叨几句。”

“我搬过来和你住一段吧,你好有个借口。”

“不要!我想一个人住,清静。”

“真无情啊!”

姚乐纯给她带来许多生活小用品,收纳盒、纸巾架、笔筒,铜丝挽成的兔状回形针,茶叶小滤壶,绘着紫色薰衣草图案的白瓷茶壶,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还包括一大摞碟片,美剧、韩剧、日剧。

“晚上睡不着可以解闷。”

郗萦一边翻碟片一边说自己恐怕会忙得没时间看。

“你现在还迷韩剧?”她笑话姚乐纯,“我从来没看完过一部棒子拍的电视剧,节奏慢,情节又狗血,不是撞车就是白血病,不把男女主角折腾得死光光不算完…咦?!原来是这个人呀!”

姚乐纯凑过去看,“怎么了?”

郗萦指着《蓝色生死恋》的男主角,一脸诧异。

“永辉的老板,我总觉得有点眼熟,像在哪里见过,原来是长得像他。”

姚乐纯两眼放光,“像宋承宪?!那你走运了!”

郗萦白了她一眼,把那张碟片丢在一旁。

“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去挣钱的,又不是去泡男人!”她又瞥了眼那张剧照,“其实就眉毛像而已。”

姚乐纯把片子取在手里细瞧,“那也不错了,有这种面相的男人会很温柔的。”

郗萦没有反驳她,继续查看其它碟片,但有些心不在焉,过一会儿忽然说:“但愿他别太软弱了,做生意的人最怕优柔寡断。”

她开始跟姚乐纯聊永辉,平凡的厂房,生机勃勃的员工,英俊儒雅的老板,还有好得出乎意料的福利,姚乐纯听了也觉得意外。

“这公司难道特别赚钱?”

“不见得。估计是宗老板的观念问题吧。”

“谈谈你对他的印象呢,别考虑太深,第一印象最可靠。”

“一个......旧式的落魄书生,好像难当大任的感觉。”

“那你还去?”

郗萦不以为然地做了个体操动作。

“感觉和现实是两回事,他不是把工厂建起来了吗?而且看上去运行得不错,说明他是个有头脑的人,我觉得他很值得研究一下,以前没见过这样的老板,怎么说呢…不庸俗。”

她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神情明朗起来,“我认为是个好兆头。”

不过郗萦第二次去永辉并没有碰到宗兆槐,接待她的是销售总监梁健,据说是她未来的直接上司,四十多岁,瘦高个儿,戴副眼镜,看上去挺沉稳。

梁健先跟她谈了谈公司的运营理念,但他显然更相信眼见为实的道理,短暂介绍后就带郗萦在整个公司转了一圈,让她看到永辉整洁漂亮的车间,豪华时尚的会客室。公司还为员工配备了健身房和医务室,有些地方考虑得比外企都周到,比如带冰箱和沙发的母婴室(专供哺乳期女性使用),令郗萦大开眼界。

“以前就茶水间有冰箱,”梁健解释,“有些女职员挤了奶暂存在冰箱里,被人当饮料喝了,她们意见很大!”

这趣闻有些敏感,但梁健面不改色讲给郗萦听,她也不便说什么,笑笑而已。

很快就到午餐时间,梁健带她去餐厅吃了顿便餐,饭菜供应丰盛,质量也很好。

其实在用餐之前,郗萦就已经作了决定,但还有个条件没谈妥,梁健认为她要求的薪水高了点儿,希望她能往下调一些。

“这只是底薪,销售还有提成拿,做得好,收入会很可观,而且公司的福利也很不错。”

但郗萦坚持自己最初的要价,她罗列了几条事先想好的理由,虽然是讲给梁健听,然而她却有种错觉,好像自己还坐在宗兆槐的办公室里,而他在斜对角,依然是一副认真聆听的神色。她认为他不会拒绝。

最后,梁健妥协了。

郗萦先跟母亲说了跳槽的事,从大名鼎鼎的外企跳到一家之前听都没听说过的民营企业,这种转换没多少说服力,母亲的眉头果然越皱越紧,直到郗萦报出新职位的薪水数额,母亲的神情才缓和下来。

“出去闯闯也好。”她微微点着头,好像女儿是在向自己征求意见,而非先斩后奏。

然后郗萦才提到想搬出去住的打算,措辞格外谨慎。

“那地方还是个待开发的小镇,交通很不方便,没有直达城里的公交车,得去火车站转一圈。上班时间又规定得早…”

“他们不提供班车?”母亲的目光又敏锐起来。

“没有,住在市区的员工很少。以后可能会有吧。”郗萦撒了个谎。

她可以在母亲背后说三道四,但一到母亲跟前就立刻恢复了小时候的样子,说话小心翼翼,唯恐惹母亲起疑。

小象效应——小象从小被绑在树上,刚开始还会反抗挣扎,时间长了就认命了,长成大象后,即使没有绳子绑着它,它也不再想着逃跑。

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方说:“有几句话,你别不爱听。”

“您说,我听着呢。”

“你今年三十了,按说我不该再处处管着你,但你从小就缺分寸,说话做事容易偏激,一个人住在外面,跟人打交道时尤其得注意。还有,不要轻易相信别人,也别再找高谦那样的男朋友,要找就找合适结婚的。”话说到最后,母亲下巴高昂,孤傲毕现。

这口气郗萦听了二十多年,二十年来,她胸口堵着一团污秽的戾气,越聚越浓,总想找机会爆发一次。

但不是今天。今天她的目标是顺利搬出去。

她把驳斥的话咽回去,妥协性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母亲一直看不上高谦,那家伙自己也不争气,最后用让郗萦心碎的一招证明了母亲眼光的毒辣。

有时候郗萦也会反思,当年她坚持要和高谦在一起,会不会就是因为母亲反对?她用这种方式来反抗母亲对自己长期的压制,而她其实并非一开始就真的爱上了高谦。

现在她痛恨高谦,是否也包含着被母亲羞辱的成分?

郗萦把房子租在离公司步行仅十分钟脚程的拆迁户小区内,这个小区里住着许多在园区打工的年轻人,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有些诚实友善,有些则行踪鬼祟,不过无所谓,反正关起门来就她一个人。

她租的是间约 50 平米的单身公寓,一个房间加一个极小的储藏室,厨卫齐全,客厅还算宽敞。不过总体而言仍是个格局紧凑的蜗居。

小房子给她带来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她和母亲合住的房子位于城中心,有一百二十平米,是父亲留给她们的最大一笔财产,房价飞涨的今天,这套房子估值怎么也得超过三百万了。不过母女俩日子一直就不拮据,母亲有份不错的工作,在一家事业机构做公务员,她又擅长精打细算,这些年,两人没在经济上吃过苦,母亲在某些方面的俭省不是因为贫穷,要么出于习惯使然,要么就是源于一种她自己都没弄明白的自虐心理。

第一天上班郗萦起了个大早。昨晚她查过气温,早晨只有三度,但她讨厌臃肿的羽绒服,看了眼窗外灿烂的晨光,她把那件柔软的驼色长大衣穿在了身上。

大衣里面,她选择了一套淡粉色薄呢西装套裙,与她白皙娇嫩的肤色相得益彰。相对于韩式女装,郗萦更喜欢含蓄典雅的日式风格。她任由长发披在肩头,头顶挑起一股扎成辫子,垂在发间,这让她过于文静的装扮有了活泼的气息,看上去更年轻了。

姚乐纯一定会说,衣服的颜色太嫩,头发样式也有些学生腔,不适合营造专业沉稳的气质,但郗萦在着装方面从来只依从自己的喜好,而非某些别人定的规则。凭什么人过了一定年纪就非得往老成稳重里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