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钟可不解。
“因为我的成绩…距离京大录取分数线差了这么多。”她把食指和大拇指用力撑开,比出很长长长的一段距离。
钟可:“五十?”
杨心悦摇头。
“八十?”
杨心悦继续摇头。
“…一百?”
“别猜啦。”杨心悦讪笑,“我还没上一本线呢。”
钟可:“…那差距是有点大。”
就算厚脸皮如杨心悦,这时也有点不好意思。
她赶忙把话题引到钟可身上:“你呢?你今年目标也是京大吧?差了多少分?”
钟可目光闪烁,半晌终于开口,只是声如蚊蝇:“其实,我差的也有点多。”
“…?”
“我今年刚上一本线。”
靠,敢情他俩半斤八两啊。
两人缩在台下,小声讲着悄悄话,脑袋越凑越近,都没发觉台上自我介绍的新同学换了好几个。
直到班里的哄笑声穿破耳膜,才唤回了这对小伙伴的注意力。
只听班主任对着花名册,一脸严肃的喊:“——钟可艾,钟可艾!!叫了你几次了,钟可艾,到你了!快上来!”
中可爱?不是大可爱,不是小可爱,而是中可爱?
这是哪个女生,父母取了这么“可爱”的名字?
杨心跃顿时来了兴趣,兴致勃勃的四处乱瞧,想要第一时间找到名字的主人。可惜她瞧来瞧去,除了一张张同她一样好奇的脸外,并没有看到“目标人物”。
台上的班主任敲敲桌子,不耐烦的又催了一遍:“好了钟可艾,不要不好意思,大家都等着你呢。”
在班主任的三催四请下,这一次,这位“佳人”终于有了动静——
椅子的四脚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噪音。杨心悦目瞪口呆的望着自己的同桌,男孩满面涨红,不情不愿的站起身,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的迈向了讲台。
原来,他根本不是“钟可”。
他是“钟可艾”。
作者有话要说:标题的《怪你太可爱》指的可不止是女主角哦~
今天是88红包,也是前排后排都有,群飞吻~
感谢如下同学的地雷~

第 3 章

第三章
即使杨心跃坐在第二排,也没能听清“钟可艾”同学的自我介绍。
一来,是他声音小。
二来嘛,就是他每说一句话,不管他说的是什么,都会引发班里同学的哄笑。
本来“钟可艾”就长相出众,没少引得男孩女孩的关注,尤其是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艺考生,更是明里暗里一直在注意他。结果这位新鲜出炉的班草,却顶了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萌系名字,与他的外表产生极大的反差。
每个人的名字都寄托了父母对孩子的希冀与祝愿,其实“钟可艾”这三个字非常有趣,可惜这么女性化的名字落到男孩身上,便成了笑料。
说到最后,这位性格腼腆的男孩已经抬不起头来,他只在台上待了一分钟,就匆匆离开了讲台。
他埋头坐在座位上,表情实在称不上好看。
杨心跃双手撑在椅子上,身子左右晃了晃,主动凑过去,开口:“我以后都叫你钟可吧。”
男孩一惊,意外的看着她。
杨心跃认真极了:“你既然说你叫钟可,那我就把你当钟可。”
“…”钟可的眼里满是感动,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慌乱间,他忽然搬过桌上的那盆小小多肉,往两人之间的“三八线”推了推。如此一来,它横跨了两张桌子,刚好一人占了一半。
他磕绊解释:“…桌上放一盆绿色植物,对眼睛好。”
“哦哦哦。”
“这是‘熊童子’,你看它的叶片,像不像小熊的爪子?”
杨心跃一听,越发感兴趣。他家里人都是植物杀手,养芦荟都能养死,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娇小可爱又萌萌的多肉植物,碧盈盈的。
可爱,想太阳。
有了“熊童子”做沟通桥梁,这对新鲜出炉的同桌瞬间拉近了不少距离,杨心跃趴在桌上仔细观察着它,小心伸出指尖,轻轻戳弄它的爪尖指甲。
台上来来去去换了不少同学,杨心跃只听了两耳朵——她的新朋友“大圆脸”居然是艺考生,她学的是美术,梦想当个漫画家;而那位对她十分不屑的“小眼镜儿”是班里状元,去年以二十分之差与燕京大学失之交臂,心高气傲。
至于其他人,杨心跃一个都没记住。要怪就怪熊童子太可爱,她看到萌物就分不出精神关注其他人啦。
在短暂的自我介绍后,就要进行下一个环节——选班长。
课代表可以省略,但班长的存在很有必要,收作业、传达老师的要求,这些都需要班长来操心。
复读班的班长实在不是个轻松差事。这些学生们都是“半路同窗”,年纪大的二十出头,年纪小的也即将成年,背景学校各不相同,未来的发展方向更不一样,想让他们像普通班级一样培养出“团结感”完全是痴人说梦。再加上班里的普通学生和艺考生各占据半壁江山,肯定会有各方面的摩擦,所以班长必须要能服众,才能把两边同学都管理的服服帖帖。
班主任低头看着花名册,苦恼良久,猛的抬起头看向第一排的学霸小眼镜儿:“不如你…”
小眼镜儿立即说:“我花钱来这儿是学习的,不是来给班级服务的。”
不留一点余地,态度死拧,高傲的仿佛明天就能得诺贝尔奖。
“…”班主任只得放弃。
他又看向角落里的白慧娟,她年纪最大,这帮小孩子都足够当她孩子,有这么一位“老班长”坐镇,他们肯定不敢闹腾。
可是白阿姨也不停推却:“不行,我真不行。我课本都忘得差不多了,怕是第一次摸底测验我就要考倒数,哪儿有我成绩这么差的班长啊?”
这条路也堵死了。
班主任心里叹口气,抱着试探性的口吻问全班:“那有没有同学想要自…”
“自荐”俩字还没说完,杨心跃的手已经伸到半空了。
她她她,选她选她!她最爱和人打交道,最爱服务班集体,最爱在老师面前晃!
难得遇到一个这么主动的同学,班主任翻看了一下她的高考成绩,没怎么犹豫就决定由她担任班长。
在班主任的带领下,班里同学稀稀拉拉的鼓了一阵掌,作为对新官上任的祝福。
在掌声中,钟可凑过来半个脑袋,由衷的说:“恭喜你。”
“谢谢。”她笑眯眯,“以后要多多支持班长工作哇。”

复读班的学习强度非常大,一天安排了四门课,一门课两个小时,上午两门,下午两门,晚上还有自习。
以前高中时都是45分钟一堂课,堂与堂之间还有十分钟休息时间,哪想到复读班的上课方式完全不同,就连自诩铜皮铁骨的杨心跃都累的不行。
等到下课铃声响起,杨心跃“嗙”一声摔在课桌上,觉得自己的狗命都去了半条。
不光是她,班里几乎所有学生都累到精神恍惚,三三两两结伴出去透气。
唯有“小眼镜儿”同学照旧精神十足,刚一打下课铃,他就拿着课本追在老师屁股后面跑了,看样子他肚里有不少问题要问。
杨心跃在课桌上瘫成一张大饼,有气无力的看着她的新同桌收拾书包。
这一天的接触下来,她已经摸清了钟可的性格,他这人真的很好相处,他就像他桌上那株毫不起眼的熊童子,静静地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只有你经过他时才能感受到他的存在。
老师提问,他不举手。老师写板书,他就安静记笔记。下课不和同学聊天,连中午吃饭也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杨心跃因为性格外向,她身边聚集的朋友都是爱玩爱闹的,她从未和这种类型的人打过交道。她保持着趴在桌上的姿势,在她的视界里,男孩的侧影离她很近很近。
她看着他把课本笔袋都收回书包里,她问:“你不住校?”
“嗯…”他点头,“我家就住这附近。”
京英复读的校址在老城区,附近都是“老破小”的低矮居民楼,八百年前就说要拆迁,结果现在都没动静。复读学校没有体育课,不需要操场,这里刚好能安下两间大教室和几十间宿舍。
杨心跃想了想:“我记得一中的高中部在新区,距离这里有——”
“直线距离十八公里。”
“那你高中住宿?”
“不是,一中没有住宿,只能走读,每天坐公交要一个半小时。”
“…好辛苦。”
“值得的,毕竟我们一中…”他停了一秒,改口道,“毕竟一中师资好。”
还未毕业时,提及母校总会带着一种与有荣焉的荣誉感,可是在高考失利后,这种荣誉逐渐就变成了一种不可说的羞耻感,开口时总会让心尖一颤。
杨心跃又问他:“那你怎么没在一中复读?”
她记得一中也有复读班,跟着本部高三学生一起上。杨爸爸心疼她,怕她当插班生受欺负,宁可把她送来上专门的复读学校。
对于杨心跃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钟可没有回答。
他低头默默收拾着东西,待所有零碎装好后,他伸手捧起那一小盆多肉植物,仔细塞进了书包里。
这次,杨心跃终于看明白他是怎么装它的了——他的书包是最最最老式的学生书包,左右两侧各有一个侧袋,其中一个侧袋装了保温水杯,另一个侧袋就留着装那颗植物。
他背起书包站起身,礼节性的告别:“班长,再见。”
“哦,哦。拜拜!”
他向着大门口走去,杨心跃忽然坐起身,在他身后喊:“对了,还有熊童子,明天见呀!”
钟可一愣,回过身看她。
他们下课下的早,还未到太阳落山的时候。阳光暖暖的探进窗户里,在课桌上圈出一块金黄。
她单手支着下巴,笑容也是金黄色的。
钟可觉得心口都被太阳晒烫了。
“好,明天一定见。” 
作者有话要说:各位,明天一定见呀!
最后一天送红包,今天送66个吧~依旧是前后排都有~

第 4 章

第四章
第二天,钟可同学果然信守承诺,把熊童子揣在书包里,一同带进了教室。
经过三个月漫长的暑假,班里大部分同学还没有适应复读班的早读作息,七点开始的早读,直到七点半还有二十多位同学没到。
钟可看着身旁空荡荡的座位,有些担心,他本想给新同桌发条消息问问情况,掏出手机后才想起来自己没有她的联系方式。
好在他的担心没超过十分钟——七点四十时,班主任过来巡视早读,在发现大半个班缺席后,他立即杀向宿舍逮人。
最终在八点的第一堂课开始前,他像轰小鸡一样,把这群赖床的小鸡仔轰进了教室。
杨心跃明显没睡醒,昨天梳的服服帖帖的娃娃头,今天在脑袋上乱支着。她揉揉眼睛,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钟可在旁边看着都替她担心,怕她嘴巴张太大会脱臼。
看着看着,钟可都犯困了。
钟可赶忙打起精神,问她:“怎么迟到了?”
杨心跃叹气:“第一天上课太兴奋,直到两点才睡着…”
她昨晚睡不着觉,为了消耗精力,大半夜爬下床在走廊里练剑,结果吓到值班的生活老师…不过这件事,还是不要告诉新朋友了。
坐在前排的“大圆脸”正在梳头发。她虽然胖,但她胖的很“精致”,衣服一看就有精心搭配过,长长的头发烫成时髦的蛋卷波浪,她嘴里叼着一根头绳,正努力把头发编成麻花辫。
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袁筱。
她和室友都迟到了,明明两个人加起来一共上了十个闹铃,每五分钟一个,可她们居然迷迷糊糊的全按掉了,若不是生活老师进门掀被子,她们现在肯定还在蒙头大睡呢。
她一边梳头一边抱怨:“好气呀,老师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连洗漱的时间都没有,就被拉来上课。”
袁筱梳完头,又抽出一张湿纸巾擦脸,她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柄小铜镜,仔细看着镜中的自己,颇有些顾影自怜的感觉。
“心跃,你带面霜了吗?”她问。
“没有。”杨心跃摇头。
“乳液呢,乳液也行。昨天没睡够,皮肤都紧绷了。”
“我不用这些的。”杨心跃很不解的问,“咱们才十八岁,十八岁用什么护肤品啊?”
“十八岁才要用护肤品吧!”袁筱叹口气,“咱们现在可在青春期!晚睡就会有黑眼圈吧,吃辣就会爆痘吧?”
杨心跃仔细回忆了一下:“可我没有长过痘,熬通宵也不会有黑眼圈啊。”
“…”袁筱看样子很想锤爆她的狗头。
袁筱是油性皮肤,又处于青春期,脸上总是有那么几颗零星的小痘痘。以前她手贱挤过几颗,结果没护理好,白皙的皮肤上留下了暗沉沉的痘印,相当难看。
其实那种小小的痘印根本不会被外人在意,可她对自己要求高,镜子里有一点瑕疵她就难受。
“下回我一定要在包里装一管芦荟胶。”她说。
杨心跃:“为什么?”
袁筱答:“因为芦荟护肤啊,对这种小痘印小痘疤最有用了。”
本来在旁边安安静静听着她们聊天的钟可全身一抖,立即双手护住熊童子,把它往自己怀里拉过去。
“这、这不是芦荟。”钟可紧张的说,“不能用来护肤的。”
“…”袁筱莫名其妙的被脑补成了黑心后妈,可她本意只是想和帅哥找个共同话题而已呀。

一上午的课程匆匆过去,两位陌生的老师来了又走,杨心跃这个班长在走马上任的第二天就被安排了不少任务。
好不容易熬到午休时间,饥肠辘辘的学生们立即冲向了旁边的食堂。
为了照顾同学们的日常饮食需要、节省时间,京英复读学校给所有学生提供三餐。大厨手艺极佳,每天的菜色都很好,杨心跃不挑食,吃的津津有味。
就是食堂的环境实在太艰苦了——那是一间空荡荡的大房间,屋里全是一排排的高桌,没有椅子,所有学生必须站着吃饭。
墙上挂着一面硕大的挂钟,旁边贴着时间表,任务安排精确到分钟。表上写的很清楚:留给他们吃饭的时间每顿只有短短半个小时。
第一次见到这阵仗的学生们都吓坏了。
不过细想倒是能理解这么做的用意:一方面站着吃饭对身体好、不会积食;另一方面学生们吃饭总爱扎堆,磨磨蹭蹭耗费一个小时很常见,现在变成站着吃饭,大家都没有闲聊的体力,只能速战速决。
见同学们眼露震惊,“小眼镜儿”很不屑的哼了声,说:“有什么奇怪的?那些高考大省的重点学校都是这样装修食堂的,复读班本来就是吃苦的地方,打算悠闲过完这一年的人就别来读书了。”
说完,他领了自己那份饭,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自己吃饭去了。他这人性子独,不屑和其他成绩没他好的学生交朋友,根本不在意得罪人。
虽然正式开学只有一天半的时间,但大家都在爱玩爱闹的年纪,很快就和周围人交上了朋友。可是他们的“朋友圈”壁垒分明——理科生和理科生一起玩,文科生和文科生一起玩,艺考生和艺考生一起玩。
本来杨心跃想和袁筱一同吃午饭,可当她端着餐盘杀出人群时,袁筱早就混进艺考生的阵营里了。
袁筱性格好,外表又软绵绵很讨喜,艺考生们都很喜欢她。
袁筱注意到杨心跃在找她,赶忙挥手喊:“心跃,过来一起吃啊!”
谁料她话音刚落,坐在她周围的艺考生同时露出了挑剔的神色,她们虽然没说一句话,可打量杨心跃的目光实在称不上友善。
虽然都是女生,但杨心跃和她们…完全不像是一个物种。
艺考生们身负才艺,跳舞的、练琴的、学表演的,一个个漂亮又精致,好似一群优雅的白天鹅;而杨心跃呢,一年前她还是个在训练场上打滚的体育生,帽衫和牛仔裤是她的最爱,看看她餐盘里的肉吧,落的比小山都要高了。
杨心跃又不傻,才不会凑过去自讨没趣呢。
她笑着对袁筱摇摇头,视线在食堂里转了一圈,很快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她的那位帅炸天的同桌正孤零零的吃午饭呢。
男孩的外表太过出彩,明里暗里有不少人在关注他。再加上“钟可艾”这三个字过耳不忘,不到一天的功夫,理科班便传遍了他的事迹——第一天上课就被老师点名提问十八次,看来长得帅也是种烦恼啊。
可惜钟可是个闷葫芦,不善交际,女生们不好意思主动凑过来搭讪,只能眼巴巴的隔着桌子瞅着。
不过杨心跃就没那么多顾虑,她大大咧咧走到钟可对面,“咣当”一声放下餐盘,堆成山的炸猪排颤了颤,差点掉下来。
钟可看呆了:“…这么多?”
再看看他的餐盘,清心寡欲到简直能修仙。
杨心跃“啊呜”一口叼住最上面那块猪排:“明明是你吃太少吧。”
她吃饭速度极快,而且很有食欲,猪排山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迅速消失,钟可光是看她吃饭的样子,都被带动着胃口大开,比平时在家多吃了一碗饭。
杨心跃说:“你别看我能吃,人家消耗也大呀。”她捏了捏自己的胳臂,“看看,我这里都是肌肉。”
杨心跃自小学习花剑,花剑脱胎于欧洲中世纪的剑士决斗比赛,是一种极耗费体力的运动。要求运动员同时具备专注、速度、爆发力,既考验体力,更考验脑力,每次训练完,她都从头到脚一身汗,数次累瘫在训练场上。
她全身上下锻炼的无一丝赘肉,肌肉紧实漂亮,若是穿上泳衣,绝对比那些艺考生还要吸睛。肌肉多,自然热量消耗大,她吃这么多东西也不会长肉。
钟可其实对她的经历非常好奇:“对了,你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过你是学花剑的,为什么不学了?”
话出口后,他又赶忙补上一句:“要是不方便说,就不用说了。”
能让一个热爱花剑的人放下所学的技艺,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一定很复杂。
“没什么不能说的。”杨心跃很坦然,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她从来不会回头看。
复读班没有统一的校服,学生们都穿着日常便装。她今天穿了一件长袖套头衫,胸口画着一只神情机灵的大耳朵短毛狗,倒和她本人有三分相似。她左手挽起右边的袖子,把袖子直接撸到了胳臂肘,露出了自己莹白的手臂。
而就在右手臂的手肘处,盘踞着一条足有十几厘米长的蜈蚣疤,凸起的淡粉色肉疤从小臂跨向大臂,看上去极为刺目。
“喏。”杨心跃的手指点了点那条刺目的长疤,“放学路上出的事。肱骨关节骨折,韧带撕裂。”
轻描淡写的几个字,惊心动魄的一场意外。
“…”钟可眼瞳一缩,轻声吐出几个字,“很疼吧?”
“是挺疼的,”杨心跃歪头回忆着,“这地方打麻药都打不进去,下钢钉的时候我把衣服都咬烂了。”
可实际上,手肘骨折并不是最疼的,最疼的是复健——整整两个月保持曲臂姿势,在石膏卸下后,手肘已经无法伸直,每次复健都需要花大力气掰直手臂,那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硬汉疼到求饶。
当然,还有比复健更疼的——教练告诉她,肘部受伤后会影响她手臂的稳定性以及出剑的速度,也正是从那一天开始,她鸣金收兵,离开了她钟爱的花剑赛场。
她说话时语气很平静,仿佛是在说某年某月某一天的天气,然而钟可注意到,她的指尖在微微颤抖。
钟可望着女孩手臂上蜿蜒的蜈蚣疤,觉得自己身上也跟着疼起来了。

放学后,钟可回到家立即冲向了阳台。
钟家房子很小,六十平米的两室一厅局促的塞下了所有家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连着一个两平米的小小阳台,顺着窗台一圈摆满了各式花架,放眼望去,足有几十盆各式各样的植物。
钟可养花的习惯继承自钟妈妈。
彼时母亲刚走,父亲一夜白头,男人无暇顾及妻子生前的爱花,在太阳底下渴死了好几盆。
钟可不忍看那些花凋零,拿起花洒为它们延续生命,渐渐他养成了习惯,也从养花中寻得了乐趣,仿佛母亲还在身边一样。
后来他养的花越来越多,不再局限于母亲喜爱的兰花,他开始养一些年轻人喜欢的多肉植物,比如最近这几天他带去学校的熊童子。
钟爸爸见他放下书包直奔阳台,稀奇道:“做什么啊,这么着急?”
“我要给芦荟分株!”
“…啊?”

正式开学的第三天,一张脸就值两百万粉丝的钟可同学,在所有同学的注视中,拖着一盆半人高的巨型芦荟,气喘吁吁地踏进了班级大门。
这是一盆库拉索芦荟,这株上有十五片分蘖,每片叶片肥厚宽大,基部宽阔,呈花型向四周散开,加上花土与陶盆的重量,这么一株就有五十斤重。
天知道钟可是怎么把它拉过来的。
他憋红了脸才抱起它,努力把它搬到了杨心跃的课桌上,“咚”的一声扬起一片尘土。
杨心跃自芦荟后探出脑袋,目瞪口呆:“钟可,你,你这是…”
“送你的。”钟可闷声说。
“啊?”别的姑娘都是收花,为什么她会收一盆…芦荟?
钟可瞟了一眼坐在第一排的袁筱,又迅速把视线转移回杨心跃身上。
他紧张的手心直冒汗,可说出口的话却没打一个磕巴:“芦荟护肤,能去疤。”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见到站着吃饭的学校食堂,我真的吓到了23333
另外剧透一下,心跃的意外并不是车祸哦~之后会揭露的。
感谢下面几位大佬的打赏~

第 5 章

第五章
不过一个早自习的功夫,“文科班那个名字超可爱的班草送了他同桌一株巨型芦荟”的事情,很快就成了人尽皆知的八卦。
课间休息时间,理科班的人蜂拥而至,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从文科班的大门前经过经过再经过,就想看看那株神奇的植物究竟长什么样。
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么大的芦荟——杨心跃把它放在了自己书桌旁的地面上,可即使这样,芦荟的顶端仍然超过了桌面,足够把人遮的严严实实的。
而且这株芦荟并非是竖直向上长的,底端的几个叶片像花一样向四周散开,霸占了整片过道。
同学们争相和巨型芦荟合影。袁筱见状,赶忙把自己的手机塞到了杨心跃手里,她把大半个身子藏在芦荟后面,只在叶片中露出一张白净的圆脸,让杨心跃帮她拍照。
“有东西做对比,才会显得我脸小!”袁筱信誓旦旦地说。
钟可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做下了一件“伟绩”,后悔的抬不起头来,他赶忙把自己藏在书堆里,脖子弯成鸵鸟,同学的打趣全当听不见。
他根本不想出风头啊!昨天他看到杨心跃胳臂上的伤疤后,脑袋一热,稀里糊涂的决定把这株养了三年的芦荟送给自己的新同桌。
芦荟是很常见的家养植物,只是平常人家养的都是小型桌上芦荟,比如“不夜城”、“珍珠”、“龙山”等等,可他家只有一株库拉索芦荟,他留下两片叶子分株栽培,剩下的一股脑拖来学校。
当时,他心里就一个念头:这么大一株芦荟,就算杨心跃天天切片抹伤疤,也够她用一年的了!
哪想到这么单纯的一份礼物,却成了大家的谈资。
毕竟,它大的太“出格”了。
思及此,钟可窘迫的把课本竖起来,藏起了自己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