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安乐侯提出有冤情,皇帝有心放水,便自然要找人来审,然而甲方提出的人选,乙方自然是要否认的,而乙方提出的,甲方也义正词严地宣称必定会处理不公。
就算是当朝声名赫赫的包拯包大人,向来以铁面无私著称,小侯爷也给予无情否认。
原因很是充足:疑似被柳藏川所杀的驸马都尉陆九烟,向来跟开封府过从甚密,更,同展昭展护卫是八拜之交。
据说柳藏川被捉拿当日,展护卫怒发冲冠,几乎当街拔剑杀了柳藏川。
于是为了避嫌,最佳人选包大人便也被如此毫不留情地晒下了。
整个东京,吵来嚷去,竟无人能、无人敢接手此案。
小皇帝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终于决定,给安乐侯一个月的时间,让他找一个能审理这案子且能让众人心服口服之人。
一个月期限假如找不到合适人选,那么,柳藏川,斩立决。
有人听到,开封府的狗头铡在霍霍夜响,似乎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那杀人狂魔血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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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端然也有耳闻。
如今见安乐侯果然说出此事,只吓得浑身筛箩般抖。
安乐侯却饶有兴趣地望着跟前其貌不扬的县官,他在来定海县之前,先去过刑部,翻阅过各地的资料,而这位沈大人,却在海海书簿之中,脱颖而出。
这位沈大人所处的定海县,治下共也有十几个村落,每个月大概会有一两件比较大的案子出现,小的案例,则十几宗到三十不等。
就如同其他的县城一样。然而奇就奇在,沈大人的破案率,几乎是完美的。
自从今年开始,一直到这年底,安乐侯翻阅过的各地卷宗比较,这位沈大人几乎是逢案必破,到现在为止,其他各地,仍旧有些疑难案子悬而未决,然而这位沈大人…不仅仅没有悬案,更将以往的几宗奇案给翻上来解决掉了。
你说安乐侯怎会不惊,怎会不奇?
轮廓太过鲜明的脸上,笑意越发明显。
“以沈大人的聪明才智,只在这定海县,真是屈尊了啊。”好整以暇地看着有些慌张的男人,慢慢开口。
“侯爷…这话是什么意思?”忍不住抬起袖子,擦擦脸颊上的汗。
东京那趟浑水,可万万趟不得。
别说面前这尊神惹不得,就是那些被害者的家属…
随便提一个出来,就足以压死他沈端然祖宗三代!
无论案情的真相是什么,他沈端然结局之惨,已经可想而知。
总而言之,若是接了东京之事,他沈端然,日后别想在官场上混了不说,顶上这颗大好头颅,也正摇摇欲坠着呢。
“本侯想…有请沈大人你…”他慢悠悠地,从容不迫。
沈端然却急得出了一身汗,大概是这屋内的炉火太旺盛了,令他只觉得燥热无比,整个人几乎要喷血。
“侯爷!”猛地镇静下来,沈大人急中生智。
“如何?”安乐侯笑吟吟望着沈知县。
沈端然对上那张带笑的脸,以及全无笑意却带杀机的双眼,心底哀嚎一声:宁欢,事到如今,本大人只有丢卒保车了。
相信以你的善解人意跟宽容大度,应该会原谅本大人如此做的,是吧。
沈端然抖了抖双臂,拱手:“其实,侯爷有所不知,下官之所以能够有如此毫无瑕疵的记录,完全是因为一个人…”
他把心一横:宁欢,对不住了。
而安乐侯舒服的窝在热热的炕头上,带着天衣无缝的笑容,稳稳然望着面前男人慢慢镇定下来的面色,听着他滔滔不绝在耳边讲演,末了,那如剑一样英挺修直的双眉才瞬间一振,红唇微动,轻轻念道:“凤…宁…欢?”
沈端然额头最后一滴汗落下,他从容说道:“正是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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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嚏!”
风雪之中,有人觉的背上一阵寒冷,忍不住猛地打了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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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改了改错字。。

3 被抢劫的凤主簿
更新时间2009-12-30 11:03:03字数:3155
风兜着雪片子向着脖子里头扑过来。
我蜷缩身子,几乎以匍匐姿态前进。
终于一头扎进了楼内,又转身拍打身上的雪,雪片落在地上,飞快变作水。
松一口气,伸出脖子来:“唉…”
“凤主簿,”金福楼的老板胡子翘翘,站在柜台后面看着我笑的慈眉善目,“这么冷的天,够辛苦的。”
我转身一笑,道:“没有办法,嗯,照旧。”
“知道知道。”向着旁边一招手,小伙计吆喝一声,自去弄了。
老板说道:“凤主簿坐着稍等片刻。”
我跺跺脚,见店内也没多少客人,想必是因为天气恶劣的缘故,于是也毫不客气地坐在门边的凳子上。
不多一会儿小伙计提着包好的酥肉出来,闻起来香喷喷的,我笑着接过:“多谢。”
“有凤主簿这样的哥哥,凤小弟真是好福气啊。”老板笑眯眯地夸。
我有些脸红,点了点头告辞出门。
风更大了些,雪花在地上旋舞起来。
我仰头看了看,凌乱的雪花自空中飘扬洒落,凌乱而嚣张的姿态。
地上已经多了厚厚的一层雪白。
吁了口气,缩着脖子在雪地里做龟速运动。
好不容易蹭到了街角,准备拐弯的片刻,身旁的侧路闪出一顶轿子来。
前方有两匹马开道,好大的排场。
我正盯着在雪地里撒欢的一只黄狗看的有趣,一时竟没有留心。
一直到望见那轿子撞过来,才急忙停了步子,扫了一眼,心底惊诧竟是何妨奢侈人物,居然如此大的排场。
但这又如何,不妨碍我重新去看那黄狗。
大概是路边人家的小姑娘,跑出来,跟那黄狗逗在一起。
小黄狗汪汪叫了几声,向着路中央跳过去。
女娃子咯咯笑了两声,也便蹒跚着追过去。
这样冷天,她包裹的像是个小粽子。
一人一狗,让我看的笑出声来。
便是这一笑过后,我听得有个声音自那擦身而过的轿子内传出来:“停轿!”
前方那负责开道的骑士没想到此人会在这里叫停,顿时喝道:“吁!”
天雪地滑,那高头大马蹄子一扭,站不住脚似的,发出嘶鸣。
我一惊。
那女娃子正追到黄狗身边,弯腰将它抱起来在怀中。
黄狗在她怀里挣扎着,一人一狗,听得动静,黑幽幽的眼睛都看向那马。
我看看那躁动的马匹,那站着不动的女娃子,几乎来不及反应,便冲着那边跑过去,一边大声叫道:“快闪开,快闪开!”
果然不出所料,在我刚出口之前,那马得得地向前冲了几步,竟然不听骑士的喝止。
“啊!”女娃儿尖叫一声,向后退了一步,却跌倒地上,一动也不能动。
她怀中的黄狗,亦发出了略带呜咽一声叫。
我冲过去,感觉马蹄自肩侧踏落,带着一股冷风。
弯腰将人跟小狗抱起,来不及想后果如何,向着旁边猛地滚了出去。
正当我一头栽倒旁边雪地上之时,原先我闪身过来的地方,马的铁蹄“咔”地踏落下来。
百忙之中本主簿回头看,惊出一头冷汗。
若是我的动作再慢上那么一点点,此刻在马蹄之下的,便是本主簿了。
同时我在心底惊诧自己为什么能想也不想便如此“见义勇为”“舍身救人”。
妈的,古代可没有什么奖状发给你啊,死了便是死了。
我在心底呜咽:清雅,你看我又做了傻事。
怀中的女娃儿已经哇哇地哭了起来。
我伸手抚摸她的头发,说道:“乖,乖,没事了啊。不用怕。”
然而我的腿因为方才那一震而痛的难当,半边身子赫然都快麻痹。
方才那紧急一闪,跌得太疼了。
我发誓下次绝对不要做这么危险的动作,毕竟,咱也不是武林高手。
这边一场闹腾,那边已经有人察觉。
女娃儿的家人急急忙忙跑出来,见这乘轿子人的阵仗,不敢就嚷,只认得我,于是低低声千恩万谢。
“凤主簿,多谢救命之恩…主簿可伤到哪里?”
扫了一眼那一队人马,又小声地,“凤主簿,天冷,进来喝杯茶吧。”
我拱手,一瘸一拐起身,硬撑着,笑说:“不用了不用了,家里还有人等着呢。”
想到这里,想起了我的酥肉。
惊得我出了一头冷汗。
我的月薪不高,一个月,顶多也会有一两次机会给清雅买这昂贵的东西吃。
实在是世事艰难的缘故。
心底忍不住又叹了沈端然沈大人一阵。
急忙转头去看。
方才我飞身赶过来的时候,将手中提着的酥肉包匆忙扔在一边。
我扭头去找。
终于在雪里发现那个未曾破损的纸包,急忙如获至宝地拿起来,喜形于色。
正在庆幸,忽地注意到那一队人马仍旧驻扎原地,不曾动弹。
情形着实诡异。
我皱起眉头,向着旁边的张姓人家挥了挥手:“风大,别冻着孩子,快回去吧。”
许是看出不对,也便跟我千恩万谢之后,抱着娃子,犹犹豫豫回家去了。
我吁了口气,转身欲溜之大吉。
“凤宁欢,你拿得什么?”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心头冷战。
怪不得方才就觉得有什么不对头,自那一声突兀而来的“停脚”开始。
原来竟是熟人,且是克星对头。
只是他为何竟如此牢记本主簿的名字?
我脚下一顿,旋即只当什么也没听到,埋着头向着只管走。
“站住!”身后一个凶狠的声音。
我暗暗叫苦,忍着身体的不适,几乎要小跑起来。
有人闪身,飞快地到了我跟前,粗壮的胳膊伸出,手里还捏着一把没有出鞘的大刀,真是啧啧威风。
“侯爷问你话,你跑什么?”他吼。
我几乎双眼一翻,昏死过去。
只不过是一面之缘,现在也仅仅是听到我的声音而已,那位贵人,至于如此敏感就猜到是我吗?
我愁眉苦脸,叹一口气,缓缓地转过身去。
不想上前,只站在原地,距离越远越好。
直觉是这么以为。
那侍卫仍旧站在我身边,对我虎视眈眈,似乎怕我跑了。
我哪里敢,再说,跑能跑得过他们么?
“不知是侯爷…小人见过侯爷。”我慢吞吞地。假惺惺摆出一个姿态,心底超级厌恶:没来由唤住我做什么?混蛋。
忽然想到方才在事情发生之前,他那一声“停轿”。
我鬼使神差地想:莫非是他听到了我的笑声,所以才…
风雪之中,忍不住有些脸热:混账,你自恋到何种地步。
轿帘子并不掀起来,那人果然是好享受,怕雪扑到他娇贵之躯吧?
倒是辛苦我们这些人,这么冷的天,这么大的雪,傻呆呆站在这里,等他训话。
贵人开口:“凤宁欢,本侯问你,拿得什么?”
我本能地想将手中之物藏起来。
却只好硬着头皮回答:“回侯爷,是…是酥肉。”
“哦?酥鱼本侯倒是见过,酥肉是什么东西,你喜欢吃的?”他问。
完蛋…
我心底哀叹:怎么竟是个闲话家常的势头?
就在这雪里?
他老人家藏在轿子中,倒也安逸。
可是本人还在吞风吃雪,家中清雅还在等着,万一我回去晚了,那孩子又要担心。
大不妙大不妙。
我决定壮起狗胆,速战速决。
“回侯爷,不是,是家中小弟喜欢之物。侯爷若无其他要事…”我沉吟着,盯着那密密实实垂着的轿帘子,恨不得一脚将他踹飞九霄云外。
“原来如此…”仍旧是饶有兴趣的声音,说道,“拿来给我看看。”
可恶,可恶!
我心头一凉,他完全没有将我后半句的精华听在耳中!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无非是孩子喜欢的五香肉而已,你在东京繁华世界,什么没见过,大概是轮不到吃这种低贱之物。
而旁边的侍卫仍旧在对我虎视。
咬了咬牙,拍拍纸包上的雪,恋恋不舍地将东西交出去。
侍卫取了,献宝一样快步走到轿子边上,递了进去。
里面一阵窸窸窣窣。
我竖起耳朵,心惊肉跳。
老天,这位爷不会要动我的东西吧…
我捏着心,苦着脸,祈求上天,何至于如此残忍啊。
最坏的果然应验了。
过了一会儿,那人说道:“嗯…还不错,本侯留下了。你可以走了。”
我木立原地,呆若木鸡。
抢东西啊!
青天白日,在本主簿的地盘上,抢东西!
这当真是…不可饶恕的丑恶罪行!
本主簿皱了皱眉,然后张嘴,很有骨气地说道:“侯爷…此物,在距离这里不远的金福楼有卖,侯爷您…”
不等我说完,“起轿。”
无情的声音响起。
本主簿再一次的呆若木鸡。
而眼睁睁地望着高头大马再度迈蹄子向前,中间那刺眼的轿子,忽闪忽闪,已经过了我的跟前。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本主簿捏着双拳,愤恨地目送那人的离去,欲哭无泪。
雪糊在脸上,一片冰冷,而我心亦如冰,只想着:回去,怎么跟清雅说?
——说我被抢劫了么?
嗯,这倒是个不错的说辞。
本主簿在雪中,孤零零地一瘸一拐地向着家的方向而去。
真是凄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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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被调戏的凤主簿
更新时间2009-12-30 15:55:45字数: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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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至少还有两更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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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小院门,尽量让自己身法轻盈些,小心关上,耳边一声“吱呀”都觉得如惊雷震耳。
幸亏风雪渐大,这声响,想必是惊动不了屋内的清雅吧。
只不过,被安乐侯这一啰嗦,弄得我回来的迟了,又丢了清雅喜欢吃的东西,不由自主产生了“凤宁欢啊凤宁欢你做人真失败啊真失败”这种深刻的感想来。
于是心虚。
蹑手蹑脚地开屋门入内,探头探脑看了一会儿,顾不上拍打身上重重雪片,先向着自己的小屋内而去。
我为了救人,在雪中摔了那一跤,虽然不至于骨折之类,然而毕竟天寒地冻,何况又摔得重,身上几处淤青是少不了的。
方才回来的路上,腰都在发酸,腿也隐隐作痛,尤其是膝盖跟大腿臀部处,几乎让我想折根树枝假扮残障人士拄着回来。
这幅狼狈样子,先需要遮掩一下,莫要给清雅看到才是。
正顺着墙根向着自己的西厢房内溜。
东厢内一声轻轻地咳嗽:“是姐回来了吗?”
我呆站在原地,张口回答:“啊…是,清雅,你醒着?”
急忙低头,慌乱地拍了拍身上,虽然没有什么尘土,不过袍子倒是有被雪打湿了一些,除此之外,应该还好。
我昂首挺胸向着清雅的房间而去。
撩开帘子,直入眼眶的,是靠在炕头上的少年,瘦弱的身子裹在厚厚的棉衣里,一张脸微微蜡黄,只双眼兀自清亮。
见了我,少年瘦削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温声说:“你回来了。”
我小心蹭过去:“清雅,饿了吗?”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倒是并不冷,又握握他的手,温温的,还好。
少年摇了摇头:“我听外面风声甚急,为你担心呢。外面很冷是不是?”
“不太冷,只不过风大就是了。”
口不对心的回答,我转身,去拨弄那小火炉:“你要是饿了,稍微忍一忍,我立刻做饭给你吃。”
“嗯。”乖乖地回答。
我心头轻叹,将炉火挑的旺了些,伸手,入怀中掏了掏,掏出一包干糖来。
幸亏我很有先见之明,将这一包姜糖藏在怀中,才没有被那安乐侯盘剥去。
真是后悔,为什么没有将那酥肉也藏进去,不过…就算如此的话,怕也是逃不出那人贼眼的,明明轿帘子垂的密密实实,却能察觉我手中提着物品,假如我都塞到怀中去,保不准他会问:“凤宁欢,你怀中鼓鼓囊囊的是什么?”
囧死人了。
“清雅,你若是觉得冷,就吃点这个。”
我是很易受寒的体质,而且整天在衙门里坐着抄录东西,虽然也有生火炉,不过到底是抗不过那股寒气,于是经常嚼两片干姜糖来吃,吃过之后,肚子里暖暖的,会好过很多。
本来给清雅的好东西,被人抢了去,虽然清雅向来不会吵着让我要什么东西,我仍旧觉得不过意。
这个半路穿越得来的弟弟,让我很是疼惜。
他不爱说话,也不喜欢烦人,总是默默地,有时候我甚至察觉不到他的存在。
他天生身上带病,据说活不过十八岁,眼下他已经十五岁了,过年之后便是十六,我…我不知道自己还能陪他多久。
我身边空空,这一年来,清雅已经渐渐成了我的生活支柱,之所以能够在这陌生的年间活下去,之所以可以容忍那么重而枯燥的工作,多数是因为有清雅在。
我甚至有些不敢想,假如有朝一日清雅不在,我…会怎样?
可是,可是…想太多无用,不是么?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我绵薄之力,在清雅好端端于我身边的时候,好好地照料他,让他开心,见他欢颜,便是我最大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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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雅伸手,接过那包姜糖,拿在手中捏了捏,说道:“姐,我不爱吃这个,你自己留着吧…”
说着,又给我塞回来。
我的脸色有点讪讪的。我知道清雅不很喜欢吃糖,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别的什么好物,只好…
只好伸手,接了过来,不知要说什么好,刚想起要去做饭,忽地听到清雅问道:“姐,你的衣裳怎么湿了?”
我有点紧张,“啊”了一声,急中生智,说道:“我…外面路滑,我不小心跌了一跤。”
清雅皱着眉看我,似乎在分辩我是说真话亦或者撒谎骗他。
我无法面对那么清澈的眼睛,就算我撒谎是为了他好,为了不让他担心,却仍旧无法面对这少年纯真无瑕的双眼。
“我…我去做饭。”我慌忙说。
清雅也没说什么,我转身向外走,却感觉身后清雅仍旧在看着我。
他似乎…猜到了什么。
虽然不过是个不满十六岁的少年而已,可是我总觉得,清雅的心,我是摸不透的。
这只是一种云山雾罩的感觉,而大多时候,我却觉得,我跟清雅,是相依为命的,他只是个单纯的少年,只是沉默寡言了些,而我又太过敏感。
我叮叮当当地在厨房内忙了起来。
我的厨艺不好,顶多就是放油下菜然后翻炒三部曲。
幸亏清雅也不挑剔。
两个人如此相处了一年,我也逐渐地习惯了这种生活模式,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清雅下来,用过了饭菜之后,围着桌子,问我白日在衙门之中的事情。
我本是想将那不可一世的安乐侯的故事说给他听听,可是因为那人实在是太刺心了,一想起那双锐利的眼睛我就不舒服,于是索性不提。
只闲散地说起天气之类的。
清雅并不去睡,刚吃过饭,我也不希望他立刻回去躺着,对胃不好。
清雅靠在桌边上默默地看着灯影,我便回房内,拿了一本书出来,靠在灯下缓缓地看。
清雅曾经问我,看的是什么。
我只含糊其辞,说是在衙门库房内找到的一本闲书罢了。
清雅便不再问。
可是,我看着那典雅花纹的书皮,上面写着四个现代简体字:聊斋志异。
蒲松龄大神,原谅我吧,我居然,将你带到了大宋年间。
小女子也是迫不得已啊,欲哭无泪,谁叫我这次旅行,心血来潮带着的只是这本书呢,图他体积小,重量轻,占地方少,容易携带。
而随身带来的其他,比如笔记本,比如相机,比如那些不能暴露的衣裳,早就被我挖地三尺,藏了起来。
此事对清雅也不能说。
否则的话,我怕一直淡然乖巧的他,会反目认为他的老姐是妖怪。
其实留着那些东西也无济于事,虽然是现代科技,到底是能量有限,就算是用,也不过能用几次便就彻底“死机”,索性早早地就先藏起来好些。
我寻了一个很机密的所在将那些东西藏起来,心底还带着一丝期望:若有朝一日,我能够找到机会回去的话,在回去之前,再去将他们挖出来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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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聊斋志异》被我反复翻看,还不舍的一下子看完,看了将近一年,还只细细咀嚼了三分之一。
看了一会儿,眼睛酸痛,伸手揉了揉双眼,却对上清雅看过来的目光。
静静地目光,似不知看了多久。
我一呆,旋即微笑:“看什么呢?我一时入迷,竟忘了时间,现在该是休息的时候了吧?”
清雅见我问,转开目光去,说道:“嗯,也是,我刚才出神…”
我起身,将书随意放在桌上,走到清雅身边,轻轻地扶起他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