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筝正准备回嘴,邹琳的电话就来了。
“五月五月,我男朋友怎么样?刚才他没睬你吧?所以你走的那么快,是不是?”
林筝想起蒋磊,就有些倒胃口:“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当然是真话呀!”
“那我可说了啊,你这个男朋友啊,劝你还是趁早分了,刚才我把手刚放到他腿上,他就一下回握住我了,我后面连抽手都不给我抽,结果一边这样,一边还和你商量着庆祝100天纪念。”
“怎么可能?不可能的,不可能…”邹琳显然被这个残酷的事实打击的有些无法接受。
“反正事实就这样,不信你问你表哥,刚才他应该全看见了。”林筝白了一眼谭湛,“他现在就在我跟前杵着呢,说我撬闺蜜男朋友毫无礼仪廉耻之心,大概准备替你教训我呢。”
邹琳却已经听不进去林筝在讲什么话,她的语调已经带了哭腔:“可蒋磊明明说过永远只爱我一个人的…”
“说永远爱你这种话你也信?”林筝也懒得安慰她,只是叮嘱道:“你伤心归伤心,钱记得要付的啊!”
邹琳又抽抽搭搭了几声才挂了电话。
“听见了吧?”林筝晃了晃手机,看了眼谭湛,“我这是业务需要,受这些小姑娘委托,帮他们测试男友的忠诚度,看清男人的本性。我才没兴趣成天这么勾搭陌生男人,你以为我是收垃圾的啊,成天没事干什么垃圾都收?”
这个发展实在让谭湛也有些意外:“所以你昨天也是受了委托?”
既然被撞破,林筝也不再遮遮掩掩:“是啊,昨天是你的女朋友张薇薇找的我,但恭喜你完美过关了。”
谭湛愣了愣:“她不是我女朋友。”
林筝这下也有点意外:“不是你女朋友?”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打量了下谭湛,“亏我还以为终于有一个男人独树一帜对女朋友忠贞不屈啊,还想夸你呢…”
谭湛皱了皱眉:“你什么意思?”
林筝也笑了:“我什么意思?你以为我傻啊。张薇薇不是你女朋友,还花那么多钱请我测试你对她的忠诚度?事实不明摆着吗?你才是聊骚界的好手啊,让张薇薇产生了错觉觉得自己是你女友,其实你就是那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三不’男呗。凭着你这张脸,在外面大概还有一连串小姑娘误以为自己是你女友呢。以后没准咱们还能再见呢。”林筝对谭湛指责她无廉耻心这件事有些记恨,这下逮着机会,可劲地回击起来。
“我没有女朋友。”谭湛冷冷地打断了林筝,“我才认识张薇薇三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找人测试我。这很无聊。”
林筝抬头看了看谭湛,他的表情有些冷,也有些不耐烦,然而脸部的表情细节骗不了人,他确实说的是真话。
其实事情的真相也并不难猜,无外乎是张薇薇看上了谭湛,但又觉得怕谭湛这个皮相,实在太会招蜂引蝶,因此准备下手前先花钱测试一下对方是不是个有原则的男人,毕竟张薇薇这样的姑娘,实在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林筝撇了撇嘴:“没想到你还挺有原则。”
“我也不是什么垃圾都收的。”谭湛嘲讽地看了林筝一眼,显然在讽刺她和她浑身的高仿。
两人此刻已经走到酒店门口,林筝朝对方翻了个大白眼:“话反正都说清楚了啊,你别跟着我了。”
谭湛怒极反笑:“走出酒店就这一条路。”
林筝还想说什么,却被酒店外的天气吸引走了注意力。
这个城市的初雪,还是在今天降落了。
街上已经有拿出手机兴奋拍照的情侣,对待这场白色的冬日初雪,几乎所有人脸上都是期待和快乐。然而林筝却不由自主发起抖来,除了身体上的寒冷,更多的是内心的恐惧。
谭湛敏感地发现,这个刚才在自己身边还相当有战斗力的女生,几乎是开门的一刹那,整个人的气势便委顿下来,她看起来相当冷,整个人像是要蜷缩成一团。比起刚才的精神奕奕的飞扬劲,此刻的她看起来浑身都在发抖。
谭湛本来想一走了之,然而又觉得实在不符合自己的原则。
她诚然并不是淑女,但他实在做不出视而不见那样不够绅士的行为。
谭湛脱下了自己的外套,他把那件尚带着余温的衣服递给了林筝,但他的神情和温柔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他的语气和这初雪的天气一样冷:“我没有开车。不用还了。”
林筝有些愕然地接过外套,直到谭湛离开,她才有些意识到谭湛那句话的意思。
因为没有开车,所以无法再送她去地铁口。
小小的白色雪花落在林筝的发间,她呆呆在原地站了片刻,才想起根本没有问谭湛的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向组织保证,这个文真的是甜宠治愈系的!!结局绝对HE,牵手那样的玻璃渣,最近都不写…我改邪归正了~~
不知道大家喜欢谭湛这款男生吗~~~

第三章

林筝最终还是披着谭湛的外套回了家,为了省钱她坐了地铁,从地铁口出来后离公寓还需步行,雪下得越来越大了,她拉紧了大衣的衣襟,这样确实更暖和了,但谭湛衣服上那股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也更为清晰了。
那是一股木质香与矿石结合在一起的味道,前调带着淡淡的湿润,而越往后,则是一股大地般沉稳干燥的气息,阳刚而让人安心。谭湛这个男人,品味倒确实是好的。
林筝吸了吸鼻子,她的脸颊已经冻得通红,她加快脚步,准备抄近路回家。公寓小区前有一个公园,公园里有一条被人常年踩踏而形成的小路,虽然可能有些泥泞,但胜在近。
而在林筝快要走出公园小路时,她听到了轻轻的呜咽,那声音小小的可怜巴巴的,她循着声音,很快在路边的草丛里看到了一只破鞋盒,还有鞋盒里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一只耳朵缺了一小块,两只眼睛周围和个黑眼圈一样围着两圈黑毛,林筝接近的时候,它便讨好地朝林筝爬来,身上已经积了不少雪,冻得瑟瑟发抖。
林筝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从鞋盒里抱出了小狗,这并不是一只长得多好看的小土狗,除了耳朵略缺一块外,它的牙长得也不大好,有点‘地包天’,眼圈周围那圈黑黑的毛,也让它的黑眼珠显得呆滞又傻气,大概因为这样,才会被人在下雪天丢弃。林筝刚抱起它,它便往大衣里钻,谭湛的那件大衣质地轻柔但又足够温暖。小狗就那么柔柔软软的一团,安静而乖巧地趴在林筝的怀里,林筝的心突然都柔软起来,那种雪天带给她的压抑和肃穆,也渐渐被冲淡。她抱紧了狗,快步走回了家。
回到家刚安顿好狗,朱莉的电话就来了。
“林筝,我找到那把大提琴了。”
林筝的心情有些复杂,她的内心混杂着激动、惊愕、不安还有恍惚,从她车祸醒来后,她就在搜索这把大提琴的去向,迄今整整一年,她终于再次听到了它的消息。
“是被私人收藏家拍下来收藏了。”朱莉的声音也轻起来,她似乎在斟酌用词,“在你车祸后的第二年,你们的存款就没法支撑医药费了,最后就把这把大提琴拍卖了…这件事当时很轰动,新闻里报道了挺久的,但后续我们也都不知道这把琴的去向,前几天我正好跟着我们乐团出去演出,无意间才有了这把琴的消息…”
林筝握着电话的双手都忍不住有些颤抖。她闭上了眼睛,缓了缓神。已经过去七年了,然而她总觉得,一切都还只是过了眨眼的那么一瞬间。七年前,她才19岁,她的双胞胎妹妹林溪也才19岁,正是最风华正茂的年纪,然而却出了那场车祸,林溪死了;而林筝在ICU病房躺了整整六年,昏迷了整整六年,用医疗器械维持生命,没有任何人认为她还能醒来,也没有任何人期盼着她醒来。
长相完全一样的双胞胎,都学着大提琴,可即便外表再相同,内里总有差异。林溪天赋过人,14岁时已经与德累斯顿国立交响乐团合作演奏了柴可夫斯基的《洛可可主题变奏曲》,17岁时举办大提琴独奏会,技惊四座蜚声海外;19岁时,她的第一张大提琴专辑即将发行。而林筝就逊色多了,如果没有林溪做对比,她的大提琴拉得也称得上优秀,然而在天才的光芒面前,普通人就只能是灰扑扑的一团了。世人都知道天才大提琴手林溪有个双胞胎妹妹,但他们甚至不知道林筝的名字,也不在意林筝能不能拉大提琴。
就如车祸后媒体公布林溪去世的讣告时,人人都在哀叹天妒英才,都在惋惜林溪,鲜少有人去关心还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林筝。
就如当整整六年后林筝艰难地醒来,艰难地重新活过来,还来不及说话,得到消息赶来的父母就扑头盖脸给了她一个耳光。
“为什么你没有保护好妹妹?”
”为什么开车出了事故?”
“为什么还躺了六年,你知道花了多少钱吗?”她的母亲几乎是歇斯底里,“林溪赚了那么多钱,她赚来的那么多钱,都被你花光了!可你醒过来对我们有什么用呢?你能像妹妹那么赚钱吗?你能让爸妈过上好日子吗?我们辛苦了一辈子,花了那么多钱才培养出你妹妹…”
之后的那些话林筝已经有些记不得了,她的记忆似乎自行屏蔽了那些不愉快的事。她的醒来并没有人庆祝,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努力活过来,却发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任何人期待她的生命。林溪的那些极端的死忠粉丝甚至对林筝进行了咒骂。
“为什么死的不是她?”
“林溪去世真的是大提琴界最大的损失,要是死的是她姐姐就好了。”
“可能没用的人反而活得长吧。”
“要不是为了筹集她的医药费,林溪的‘舒曼’也不会被拍卖啊!”
“要不是为了救她,林溪也不会死啊!”
“舒曼”就是林溪的演奏用琴,那是一把1714年制的大提琴,上一任主人是法国著名大提琴家孟克尔,对方为这把琴取名叫做 “Schumann”,按照那位写出A小调大提琴协奏曲和梦幻曲的德国作曲家罗伯特舒曼命名。
也是此刻朱莉谈及的这把琴。
“林筝,这不是你的错。”电话那头朱莉放缓了声音,“如果你想见这个私人收藏家,我可以帮忙联系让你们见个面。”
朱莉是林筝醒来以后才认识的朋友,她也是一位大提琴乐手,在本城的交响乐团工作,她也曾经是林溪的粉丝,然而她并不极端,并不仇视林筝,相反,她相当温柔地怜悯同情着林筝,尽其所能帮助着林筝,帮助她重新适应这个社会,帮助她寻找原属于林溪的那把琴。
林筝的心混杂着焦虑和恐惧,然而最终,想要重新见到“舒曼”,想要重新把属于林溪的琴买回来的信念战胜了内心的退缩。
“那就拜托你了,帮我约那位收藏家见个面吧。”
挂了电话以后的林筝陷入了不安紧张、失落和神经质。她查了每张□□里的存款余额,那串数字总觉得在嘲笑着她,她忐忑而担忧,她想买回那把琴,然而她还是太穷了。从19岁到24岁,每个人人生里最美好的时光,她却躺在病床上毫无知觉,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没有任何社会经历,六年后醒来,她才惊觉已经错过了多少东西。六年前这座城市还没有地铁,也还没有普及电子支付,更没有那么多刷卡的概念,也没有那么发达的网络那么发达的信息和物流,还有如今这日新月异的技术。单单是适应六年后的社会,对林筝来说便是一个痛苦艰难的过程。她难以找到工作,难以再重新回到主流的生活轨道。
醒来后的这一年,她几乎都是断断续续做着不需任何技术含量的零工,以及她新发掘的商机:替那些有钱女生测试男友忠诚度。
然而光是维系生活就已经很捉襟见肘了,更何况是想要买下名琴的“舒曼”。
朱莉倒是雷厉风行,她很快帮林筝约好了与那位私人收藏家的见面时间,就在明天晚上。
挂了电话林筝还有些恍惚,与“舒曼”重逢,说不定有希望了。
这个晚上她努力说服自己好好入睡,然而都是徒劳。林筝根本没法在下雪天睡着,那些和雪天有关的记忆一直折磨着她。
那场车祸就发生在一个雪天。林筝带着林溪去邻市一个大提琴演奏的现场录制节目,在穿越一条比较偏僻的公路时,因为路面积雪导致车轮打滑最后失控造成车祸。
林筝对那一天车祸发生时的记忆都是混乱的,并不是不记得,而是不愿意去回想,那一天的一切,都让她痛苦而绝望。
六年后,等她苏醒,她才看到六年前媒体对这起车祸的报道。报道上说,那段公路因为周边就是山脉,当年还没有那么多手机信号基站,那一路段很不幸的没有覆盖到手机信号,导致两人根本无法用手机求救。而林溪并没有被卡在车里,她并没有受太多皮外伤,走出了不少距离,但她并不知道她在车祸的撞击里,也遭受了严重的内出血,在去为林筝寻求帮助的路上,最终因为脾脏破裂急性大出血而死。而林筝被卡在车里,随着车一路翻下了公路,翻进了路下面一片废弃的农田里。直到人们发现了死在路边的林溪,才循着痕迹找到林筝。当时林筝被卡在车里,浑身是血,已经昏迷,身上覆盖满了雪,现场记者拍摄的照片里是一片鲜艳的红色和刺目的白色。
窗外的雪此刻在安静的下,林筝坐起来,抱起那只新捡来的小狗。对方抬起头,湿漉漉的鼻子轻轻地嗅着林筝的手,因为冷,蜷缩成了一团,像一个圆滚滚的雪球。
“从今天起,你就叫‘雪球’吧。”林筝就这样不负责任地给狗起了名。
她抱着狗走到窗边,夜间这场雪越下越大,每一片雪花都巨大而洁白,林筝突然想起那一天,也是这样的雪花。她从路上随着车摔进那片废弃的农田时,还是清醒的,而农田早已被雪覆盖,她就嵌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动弹不得,她能感受到血从自己身体流逝的速度,那就是她生命流逝的速度。但她只能安安静静看着那些雪片从天而降,落在自己的眼睛上眉毛上。那一天她哭了,她就躺在那里,无声地哭泣,希望这场大雪洗涤一切痕迹,希望这场大雪就此把自己埋葬。
即便是今天,她在下雪天仍旧不能闭眼,也不敢照镜子,因为镜子里那张和林溪一模一样的脸,总让她想起那一天。
林筝就这样抱着狗,在窗边坐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套路来了~
分享一个有才的读者妹子catherine写的小剧场:
谭湛:月份小姐,不知道你听没听过一句话?
林筝:说吧,什么难听的话我没听过!我能承受!只要你能把舒曼卖给我!
谭湛被打断有点不爽:你能不能让我一次说完!
林筝点头应好。
谭湛:昨天你还对我爱搭不理,今天我却不会让你高攀不起!
林筝突然睁大了眼睛看着他,水汪汪的眼睛里有谨慎有担忧像一头小鹿,担忧自己的前途…
谭湛突然喉咙发紧,不敢再看她,他怕自己心一软,他咳嗽两声:其实要买舒曼的人很多,可是我总不能说服自己,如果你能说服我,卖了舒曼也不是不可能的!
林筝:谭先生,只要能把舒曼卖给我,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谭湛:什么…都可以?
林筝恳切的点头
谭湛:我考虑一下才能答复你。
也欢迎其余妹子一起来写小剧场哦~~

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八点,雪终于停了,林筝也终于撑不住倒下睡了。
而整座城市在晨光微熹中迎来了新的一天,人们起床、梳洗、整理仪容,然后各奔东西,为生活而劳碌。像是一场梦终于苏醒一般,那些下了一整夜的雪被清扫工人们扫除,露出路面原来的样子。
谭湛开着他的宾利,从这样的路面开过。他到了星灿卫视的大楼,停好了车,披上大衣,从容地朝着大楼走去。
出入星灿卫视的面孔多数都是可圈可点的俊男美女,尤其是主播们,不论男女,容貌气质都有过人之处,星灿的员工因而对漂亮的脸蛋几乎不会像路人那般多看两眼。然而谭湛走过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他投注了目光。高大、挺拔,带着雪一样的冷漠气质和英俊眉眼,还有浑身遮不住的那种贵气,那并不是因为他讲究昂贵的穿着带来的,而是他与生俱来骨子里的东西,他像是一张行走的名片,人人都能看出他家境优渥出身优越。
“是《星光对对碰》邀请的?”已经有女编导开始窃窃私语,“就上次老徐说近期要新开的那个节目,和HT Entertainment合作的,他们出一个公司一线明星,带一个新签约艺人的真人秀节目,这次要捧的是这个新人?长得真不错啊,感觉有点理解为什么HT肯花那么多钱捧他了。”
“你在说什么呀?这个确实是新人,但不是HT要捧的演艺新人,是新招进星灿的新人。”消息最灵通的还属行政吴姐。
“真的呀吴姐?今年不是说没有招聘名额吗?”
吴姐做了个嘘的动作:“没看到人家开的宾利吗?我听说是谭文成的孙子。”她有些眉飞色舞,“你瞧见没,老徐现在进郑台长办公室了,八成是要聊聊这个新人。”
谭文成是老一辈知名的金融家,即便是今天,如果他随便放句话,金融圈也得震三震,而搞金融投资的,家底能有多丰厚,也就完全不需要想象了。
而确如吴姐所言,一大早,得知突然空降一名新人的老徐,就有些按捺不住地冲进了台长办公室。
“郑台,今年那批实习生里有几个资质真心是不错的,我申请了好几次希望能破格留用,可你都推说今年没有招聘名额拒绝了,要是谁也没招,我就不说什么了,可现在转眼招了这个什么谭湛的,就算是国外名牌大学毕业,可我们的实习生里也不是没有这样条件的啊,他都没有按照我们的一般录取步骤先实习!”
郑台长早料到老徐会来跳,老徐是节目中心的主任,觉得手底下人不足来申请了几次,都被自己给挡了回去,这次自然借题发挥,要求扩充人手。
“老徐啊。”郑台长眯了眯眼睛,喝了口茶,“今年竞争激烈,几个二线卫视都异军突起,电视台招商越发严峻了,我们还有几个综艺节目招商情况不理想的你知道吗?”
老徐没说话,点了点头。
“人家带了2个亿的招商资源来。”郑台长笑了笑,“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哥伦比亚本科,普林斯顿硕士,成绩单漂亮,在美国的新闻媒体里也有实习经历,人长得也没话说,在我看来,很合适进星灿。”
老徐很想辩解一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边再光鲜,谁知道内里怎么样,但话到嘴边,到底是换了个含蓄的说法:“可台长,我就是担心这孩子太优秀了,你不说我也知道,谭文成的孙子,从小生活环境优渥,能吃得起苦吗?在星灿工作外面看起来是挺光鲜亮丽的,但我们新闻媒体人,熬夜加班也是家常便饭,工作强度和压力都很高,谭湛能吃得消吗?”老徐也是个人精,他循循善诱道,“我看小谭开的是豪车,填写的家庭信息联系单里,住的地方也是在离我们大楼老远的郊区别墅区,以后万一临时有事加个班,等小谭开车赶过来,都得个把小时,那有些紧急事儿,完全就来不及了!我就怕这工作不好开展,也怕小谭不适应稳定不下来,等我刚手把手把事情交接给他,他就忍不下来辞职了。”
老徐这话确实说的非常点到为止了,他内心更多的想法,即便对着谭湛的学历,他也颇为不屑一顾,现在的有钱人也都懂要装点文化底蕴这回事了,有钱了什么不行?买个文凭买个学历,就算是美国名校,如果是校董,或者有杰出校友推荐,再加上捐赠,也不是进不去的,而那好看的成绩单,谁知道里面有没有猫腻?
郑台长却没表态,只是点了点头:“你说的我知道了。你出去吧,把谭湛叫进来。”对于老徐说的,他也并不是没有考量,但就像银行招聘,也会优先录取那些有能力拉存款进来的员工一样,谭湛自带的招商资源,实在是让他不得不刮目相看,而对谭湛的那些学历和经验,他也像老徐一样有一些担忧。
老徐黑着张脸出来后,原本坐在会客室里等待的谭湛便站起来,走进了台长办公室。
吴姐望着谭湛的背影,更加兴奋了:“瞧见没?老徐果然碰壁!我就说这位来的是个狠角色。我和你们说,我那天去人事部唠嗑,都在八卦这个新人,有人特意翻墙去偷窥了他的facebook主页,发现原来谭湛还爱开赛车,以前当做一阵子赛车手呢,开那个什么Formula 3000,如果不是一次赛车出事故撞断了肋骨,才不会有机会走上新闻传媒的职业路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好几个年轻的女主播女编导都暗暗在内心记下了谭湛的名字以及他英俊的侧脸。而几个资历尚且的男主播则内心颇有几分忐忑和紧张,天是越来越冷了,星灿这竞争是越来越热火了。
郑台长并没有和谭湛表明自己的什么态度,只是象征性的关照了一下新人,简单介绍了一下台里的情况,若有似无地把老徐的担忧暗示了出来。面对郑台长的敲打,谭湛也一点就通,他从台长办公室出来,回到行政安排给自己的座位上,当着老徐的面就打了电话就近找房源。雷厉风行,十五分钟后就在离星灿一站地铁距离的小区租好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