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待老徐,他也足够谦虚,恭恭敬敬地喊一声徐老师。这样谦逊的态度,配上他那种冷峻又贵气的脸,实在是很让人受用,连老徐也实在挑不出刺来,朝着谭湛点了点头。郑台长的意思,是把谭湛交给老徐了。
第一天行政为谭湛做了新人入职的交接,他完成了一些内部行政流程,便开始摸索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而虽然其余部门都多多少少向谭湛表示了入职欢迎,但老徐的团队显然相比冷淡不少,谭湛心里很清楚,老徐和他的团队不见得多欢迎自己。
谭湛走出星灿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华灯初上,雪已经开始融化,因而天气更加冷了。他拉紧了大衣,看了眼时间,他还要赴一场约。
而林筝此刻才刚刚醒来,她这一觉睡得实在太过香甜,守夜到早上时候已经有些精神衰弱,因而忘了定闹钟,现在一看时间,她才大声惨叫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来不及了啊!!!!”
她一边胡乱地随便拿起衣服穿起来,慌乱之下根本无暇挑选穿搭,等到上了计程车,才意识到自己随便披着件灰色的旧羽绒服套了条牛仔裤就出来了,也没来得及化妆,头发也还有些翘,她用力压了压,到了目的地就手忙脚乱付了钱朝约好的包厢跑去。
这时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
此时已经完全过了饭点,而冬日的寒冷使得人们在就餐后选择更快地离开,餐厅里已经冷冷清清不剩几个人,林筝几乎是越往里走心越往下沉,她担心那个收藏家已经一走了之。
她几乎是忐忑不安而疑虑重重地推开了包厢的门。然后她看到有一个男人坐在靠窗的位置边,对方正把头转向窗外,留给林筝一个挺拔的背影还有侧脸的剪影。
之后的一切就像是慢镜头,明明只是一瞬,然而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放缓了一般,直到多年以后,林筝仍旧觉得自己能清晰地记起那一刻对方轻轻回头的样子,那是极具浪漫、美感还有表现力的一个动作,他的思绪似乎被林筝的突然出现而打断,他的眼神还带着刚才看窗外风景的漫不经心,然而却因此反而带了一种意味深长的余韵。
是谭湛,又是谭湛。
林筝在意外惊愕的同时,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命中注定狭路相逢的感觉。
而谭湛在短暂的愣神后,也认出了林筝。不同与前两次相遇,她这一次毫无精心打扮的意图,穿着日常而随意,随意到甚至有了几分不慎重的意味。旧的灰扑扑的羽绒服,同样旧的洗过很多次的牛仔裤,随意披散在肩上的长发,没有化妆,但皮肤白而亮的健康状态和漂亮的五官让她仍旧亮眼。
“是你…“林筝的语气有一些迟疑。
“是我。”谭湛皱起了眉头抿紧了嘴唇,“所以我该叫你什么?四月?五月?还是六月?”
林筝有些尴尬:“谭先生你好,我叫林筝,是林溪的姐姐。”
谭湛在赴约之前早就知晓今晚要见的是林溪的双胞胎姐姐,然而看到林筝的一刹那,他形容不出他的感受,对于这场会面,他在此之前还带了隐隐的期待,他喜欢大提琴,尤其喜欢林溪演绎的大提琴曲。林溪17岁一战成名,到19岁遭遇车祸去世,期间两年,谭湛在美国,几乎她的每一场演出,谭湛只要有空,都会飞去听,实在没有空,也会请求国内的朋友找寻主办方看是否能获得现场录制的视频。
他第一次听到林溪的演奏,几乎就完全被折服了。她的演奏个性太强了,即便不看到演奏者的脸,光是听声音,谭湛也能轻而易举地分辨出林溪的琴声。谭湛听过很多大提琴家的演奏,他们的琴声很美,沉着冷静、低吟慢咏,安宁祥和,像是成熟男人的倾诉,配合着大提琴那低沉舒缓音色的特质,娓娓叙说自己的情感和命运。然而林溪的演奏不是这样的,她从来不会拉成这样温文尔雅,她从来不会拉得那样从容,她会把全身的力气扑上去,像是要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一样,用浑身的神魄去演奏,有时候像是饱经沧桑的低沉喘息,有时候像是曲终人散般的寂寞悲鸣,韵律苍凉,刻骨铭心又黯然神伤。极度的宁静和极度的孤独,又极度的激烈、亢奋、浮躁和不安。你能感受到她的心随着大提琴的琴声震颤,仿佛她存在的意义便是为了奏出这样的曲调。
林溪的演奏谭湛从来买不到多么好的座位,因为那些最佳视听区的位子,常常演出票还没预售,就早早被从内部瓜分了。他一共现场听了她五场演出,只遥遥地望过她,再然后就是她去世的消息,还有她的那把大提琴”舒曼“被拍卖的消息。谭湛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根本不会演奏大提琴的他,与其余大提琴家在拍卖会上厮杀博弈,才终于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把琴。他心里总隐隐有一种信仰。除了林溪,别的人都不配用”舒曼“。
而也正因为他用远高于市场价拍下了”舒曼“,才使得躺在ICU病房里昏迷的林筝靠着这笔钱度过了最凶险的时刻。
谭湛沉默地盯着林筝,仿佛想透过林筝,去探寻那个早就如流星般陨落的林溪。她们是双胞胎,长得一模一样,如果林溪还活着,大概就是眼前林筝的样子了。也是直到这时,谭湛才意识到最初见到林筝时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何而来。相比谭湛记忆力19岁时的林溪,7年的岁月,林筝的五官也不可抑制地发生了些变化,原本就精致的脸往更为艳丽的方向长去,眼睛饱满水润,身材也从青春期的少女变成了性感而有情致的女性,嘴唇发出玫瑰般的色泽…即便用最挑剔的目光审视,谭湛也不能否认林筝确实是有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而这张脸蛋如果细细分辨,确实仍能从她五官的细节里看出当初清丽少女的模样——林溪的模样。
林筝却被谭湛看得十分不自在,她轻轻咳了咳:“谭先生,我想,如果可以的话,想向你回购‘舒曼’,这是林溪生前最爱的大提琴,虽然她去世了,但我想为她买回这把琴,想为她做点事,也算是我自己的一个夙愿。”
谭湛笑了:“106。”
林筝有些狐疑:“嗯?”
“106万美元,这是我当时拍下这把琴的价格。”谭湛喝了一口茶,“因为你是林溪的亲属,给你打个折,100万,你有这笔钱,我就把琴让给你。”
在见到林筝前,谭湛其实都并没有想过问她收钱,既然并没有人配得上使用“舒曼”,那把这把琴归还给林溪的亲属,也无偿不可。但是看到林筝的那个刹那,他就改变了主意。林溪古典、淡雅而高贵,他无法接受和她长着同一张脸的林筝竟然如此市侩庸俗,这让他不得不想起之前与林筝谈不上愉快的两次会面,她看起来都没有正经工作,就在做着不入流的所谓“男友忠诚度测试”的活。
“能再便宜点吗…”林筝对于这个天价的数字也很震惊,“我,我没那么多钱…”
“如果你之前没有摸我大腿的话,我还可以考虑再便宜点。”谭湛心中总觉得有股浊气,让他也难得变得尖刻起来,“当然,我看你赚钱也很容易,多摸几个大腿就可以了。”
林筝做了那么多“男友忠诚度测试”,也遇到过尴尬、难以收场的时刻,女客户得知结果后直接当场和男友打起来的都有,但从没有哪一次,她觉得有此刻这么难堪过。她低下了头,拼命忍住自己要掉下来的眼泪,狠狠地抓紧了自己羽绒服的衣角。
就在连谭湛也觉得她会当场哭出来的时候,林筝又重新抬起了头。
“谢谢你的时间,谭先生。” 她朝谭湛笑了,“那我先走了,毕竟我要珍惜时间去多摸几个大腿攒钱。等我攒够钱会再联系你的。”
既然谭湛的态度很敌视,那也没有必要再做小低伏了,林筝笑笑,站直了脊背,目不斜视地走出了包厢,颇有一种绝地反击的凌厉和傲然。
谭湛直到林筝离开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前一刻他还在为自己刚才刻薄的态度觉得心有愧疚,下一刻他就被林筝的反应弄得有些想笑,心里觉得既无奈,又荒谬。
这竟然就是林溪的姐姐?真的是林溪的亲姐姐吗?谭湛忍不住怀疑起来。她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任何一点看起来和林溪能挂上钩。林溪永远光彩夺目,穿着恰到好处的礼服裙,演奏出惊才绝艳的音乐,古典而优雅;但这个林筝…实在让谭湛一言难尽。更让谭湛有些意难平的是,自己竟然就为了这么一个人生生干等了整整一个小时。他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不守时的人了。
他所在的包厢在酒店的三楼,谭湛侧过头,便看到了窗外刚走出酒店的林筝,她呆呆地站在酒店门口,有过路的行人看她,她就用自己身上那件就羽绒服的袖子胡乱抹了抹眼睛。
谭湛心里有些意味不明,刚才当着自己的面再怎么强硬,也不过是逞强,她到底还是哭了。
谭湛有些后悔,他穿上了大衣也下了楼,走出酒店才发现林筝已经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以后有谭湛打脸啪啪啪的时候
另外针对好多妹子觉得谭湛喜欢林溪,我解释一下哈
谭湛并不喜欢林溪
他只是比较喜欢听大提琴演奏,对好的大提琴家演奏的音乐自然是喜欢的,但并没有接触过林溪这个人,连话也没说过,更别提男女间的喜欢了。举个例子就是,可能不少小伙伴喜欢朗朗的钢琴,但是我相信把对音乐的喜欢移情到说我想要嫁给朗朗,或者做朗朗女朋友的…应该很少吧…
另外澄清一点,本文不涉及失忆、替身梗~~
来吧~~说出你们的读后感~~

第五章

然而生活不会因为任何人的失意或难过就暂停,人生也不会因为过得艰难就中止。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谭湛也好,林筝也罢,都还要各自继续生活。
一大早,谭湛就到了办公室,他是第一个到的,因为还住在郊区的别墅里,因此起了个大早,靠近星灿的房子他已经看过场地,谈妥价格和房东签好了合同,这两天就准备搬家。
老徐来的时候发现谭湛竟然比他还早,倒是颇有些意外,但他仍旧不看好对方,三分钟热度谁不会?能天天坚持第一个上班才是真的行。
而因为没有实习期的过渡,老徐安排谭湛先在星灿熟悉下环境和各部门的运作情况,他仍旧存了些搓搓谭湛锐气的想法,给了谭湛很多打印、整理文件、会议纪要、甚至跑腿的打杂性事务,这些事情完全没法锻炼能力,也不需要具备什么能力,可以说对于一个普林斯顿毕业的高材生而言纯粹是浪费时间。老徐暗戳戳地等着谭湛自己受不了,然后提出离职,他并不看好谭湛,觉得他只是个一时兴起觉得新闻媒体工作者光鲜所以想玩票的富二代,他以前带过一个同样情况的实习生,娇滴滴的女生,稍微加半小时班就喊累,没到两个星期就辞职不干了。老徐看了看自己手下其余正在努力工作的员工,他的团队不需要谭湛这样的贵公子,要实打实能干活能为新闻拼命,有一腔激情的人。
然而让老徐颇有些意外的是,谭湛对于他安排的工作,都完成的有条不紊,甚至毫无抱怨,也没有浮躁,即便是个人都能看出老徐这是有意给他下马威,谭湛也没有不忿,虽然脸上还是冷峻的表情,并不多么喜欢微笑,但谦逊和礼貌是滴水不漏的。久而久之,团队里多多少少也意识到,谭湛就是不喜欢笑,他就是这种冷冰冰的气质,但并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傲,只是冷。
吃饭的时候,团队里几个老员工还忍不住为谭湛说了话。
“老徐啊,我觉得新来的小谭人还不错啊,是个苗子,每天让他做那么琐碎行政类的工作,有点暴殄天物啊。”
“就是,徐主任,不是我说啊,这么冷的天,本来我上班都打不起精神,现在招进来了谭湛,这个脸让我看得就很赏心悦目,每天上班我都觉得有盼头多了,你没见其他部门的单身年轻女同事,最近来我们部门窜门也频繁多了?财务处的任姐,原来我代表我们部门去报销,什么时候让我顺顺当当就报销的?现在你没发现让谭湛去报销,就算□□贴的有些小问题,任姐也只不过笑着唠叨两句就完事了?”
老徐哼了一声,不以为意:“你们就知道看脸?我看他整天冷冰冰的,你们一堆女的还成天觉得这好帅啊好帅啊,想找这样的?成天在家里对着没个笑脸?这天就够冷,看到他那脸你们不觉得冷的更哆嗦吗?而且现在不是流行暖男吗?”
“你懂什么呀,那叫冷冽!而且暖男有什么好的?不就一中央空调吗?这种冰山才更有韵味!”
老徐嗤了几声,没接腔,但对谭湛倒是暗暗观察起来。他本来不准备让谭湛接手任何有技术含量的工作,现在倒是迟疑起来。
故意在临下班前交给了对方一向英文材料的翻译,谭湛也没有怨言,把这个新闻翻译完毕,连饭也没吃,加班搞定了一切才离开。
老徐打开谭湛发来的翻译,英译中,不仅原汁原味还原,翻译得还很“信达雅”,工工整整,他来回看了几遍,发现也挑不出一个错来,连每个标点符号也都完全正确,文档格式也都调整的漂漂亮亮。
“这个小子,还有几把刷子。”老徐摸了摸下巴,表情也忍不住缓和了不少。
而谭湛在加班三个小时后,也没能马上去吃饭,他今晚得搬家,否则郊区那个住址确实离星灿太远了。
准备租住的小区离地铁站只有十分钟步行路程,而离星灿只有一站地铁的距离,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已经属于相当性价比高的房源,小区公寓楼也还算新,小区里绿化也不错,公寓前还有这个城市最大的绿地中央公园,而谭湛最看中的还是这个小区安静的住宅环境。这里的房源也相当抢手,谭湛几乎是靠着运气才抢到了最后一套适宜单身人士租住的公寓房。
他花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搬好了家,房东是一对年轻的夫妇,因为准备要孩子,所以在其余小区买了更大的户型,把这间单身公寓给租了补贴家用。
“汪汪!”
谭湛有些无奈:“等下等下,马上给你拿狗粮。”
他的那位表妹邹琳自从上次男友忠诚度测试发现蒋磊为人不正经后,哭天喊地的分了手,之后便自称需要远离伤心地,把自己养的雪纳瑞往谭湛那一丢,就风风火火上国外治疗情伤去了。连带着现在谭湛搬家,还不得不拖家带“狗”。
谭湛喂好了狗,稍加整理,才开门下楼去吃晚饭。此时早就过了饭点,谭湛也不挑剔,他随意找了家看起来干净卫生的小店,点了份简单的盖浇饭。他浑身的气质和这小店简陋的装修完全格格不入,但他自己倒不在意,身边还坐着几个刚从工地回来的农民工,谭湛朝他们露出个笑容。他身在优渥的家庭,人生顺遂,从没有受过歧视,因而也不知道歧视别人,对待靠自己劳动获得报酬的人,不论行业,内心里都保持着尊重。他多少知道自己入职星灿,老徐等对自己能不能好好干还存着疑虑,怕他没法吃苦,但谭湛很清楚,自己并非不能吃苦。他的美国求学经历可并不像一些人想的那样充满了跑车派对,或者是骄奢淫逸挥金如土,相反,他过得相当规律和克制,业余时间不是泡在图书馆,就是在校内打工。为了争取一个美国新闻报社的实习机会,独自在凌晨的雨中等过两个小时的车;为了节省时间黑夜里穿越过以危险著称的中央公园;为了做一个研究课题,飞到了语言不通毒贩横行的美墨边境小镇;为了跑新闻,吃过最难以下咽的食物,遇到过枪战的混乱,加勒比海剧毒的蚊虫还让他浑身过敏红疹,不新鲜的海鱼让他连连上吐下泻过一个星期;为了不跟丢一个跨国人贩子集团连续一个月每天都只睡几个小时;这些事光是听听,就觉得惊险和艰辛,但谭湛不觉得,为了跑新闻,为了报道出最真实的情况,为了传递最一手的信息,他觉得这些都值得。
他没有留在美国,因为他希望把他对新闻的热情和满腔的热血带到国内,中国有太多问题了,也太需要能够吃苦去挖掘去报道的新闻人了,如果他不呐喊,那又指望谁来替这个社会呐喊呢?
谭湛吃完盖浇饭,有些自嘲地笑笑,大概谁也没想到,这个穿着贵气,冷若冰霜,出身富庶的上流社会代表,骨子里是这么一个理想主义又热血还爱国的青年。
吃好坐电梯上楼,走到家门口,才发现楼道里竟然还有人,而楼道里的灯已经坏了,因此漆黑一片,谭湛仅能从轮廓分辨出对方是位女性,应该住在自己的隔壁,此刻正在黑暗里摸索着钥匙,她试了一把又一把,但显然还没有找到属于大门的那一把,夜间的气温让她直打哆嗦。
谭湛拿出手机,走过去,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功能。
那个女孩有些意外,也相当感激:“谢谢你啊。”她抬头来,朝着隐在黑暗里的谭湛笑了,然后很快又低头继续开始找钥匙,“上次遇见你太太,还说准备搬家呢,你们找好房子了吗?”
几乎是她开口的那刹那,谭湛就认出了这个声音。他皱了皱眉,把手机的灯光朝对方的脸上打去,对方赶紧下意识用手遮住了眼睛。
在那刺眼的光束下,赫然是林筝漂亮的脸,这一次她又化了精致的妆,身上又是那一套裙子和手包,显然是又出去接活儿了。
林筝适应了光线后也睁了眼,她这才看清了拿着手机的谭湛,顿时态度便一扫刚才的客气和感激:“你怎么在这儿?”
谭湛也有些来气:“我住这里。”他指了指林筝公寓的对面。
看来那对夫妻已经搬走了,还把这间公寓出租给了谭湛。这可真是尴尬。谭湛大概是林筝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榜首了,然而按照现下的情况,怕是以后都要低头不见抬头见,林筝几天前才刚续签了2年的租约,她现在心里只觉得懊悔非凡。
谭湛心里的后悔一点也没比林筝少。他想,真该先调查一下左邻右舍的情况再做是否租赁的决定。
而面对谭湛上下打量,明显不认同她的眼神,林筝也十分不忿:“你看什么看?不满还是怎么的?我就是又出去摸人大腿了!碍着你了?” 说完便给了谭湛一个白眼,此时她终于找到钥匙开了门,当着谭湛的面重重甩上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周五啦,周一到周五是日更,周末我是休息的~
但是会在微信公众号上写一下小剧场小段子~~
有兴趣的姑娘可以去关注哒,在微信搜公众号:红枣jujube就可以~~~

第六章

林筝进了门,还觉得有些余怒未消,好在她新捡的那条小土狗”雪球“十分贴心,几乎是她一进屋,它就噌地窜出来,摇着尾巴,围着她打圈,给了她一个最热情的欢迎。林筝很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有活物气息的生活了,顿时间,也有些动容,她抱起了”雪球”揽进了怀里。
“我又新找到个工作啦。”林筝抱着狗转圈,除了谭湛之外,今天还是相当完美的,她的心情很愉悦,揉了揉小狗的头,“以后就能给你加餐了!给你带好多好多肉骨头吃!”一边说着,她一边拿了点狗粮,”现在先辛苦你吃两天便宜的狗粮,过几天就有好吃的啦。“
好在小土狗“雪球”并不介意,他摇着小尾巴,把头整个埋进自己的狗盆里,吃了个欢畅淋漓,这种样子惹得林筝也忍不住笑起来,她走到厨房,又给自己泡了杯方便面。餐餐吃这样的垃圾食物,她的味蕾也有些受不了。
林筝看了眼”雪球“,给自己打了打气:”明天就有好吃的了!”她做了做自我心理建设,然后埋头也吃起来。
大概也是运气不错,今天她在星灿电视台找到了一个大楼内部食堂的工作,这类型的工作虽然是在食堂,但也是有电视台岗位编制的,稳定省力也不需什么文凭,因而平时一般都是关系户岗位,轮不上什么背景也没有的林筝,但偏偏最近食堂有位女员工因为怀孕,闻不得油腻的味道,于是请假在家,食堂就人手不够了,又没有能招新人的编制,便只能暂时请个临时工顶替上怀孕女工几个月。因为是临时请人,因而收入待遇上并不差,尤其是食堂工作,免费的午饭自然是福利之一,遇上有些富余出来的饭菜,也完全能够打包回家。测试男友忠诚度的生意一般都在晚上,因而也并不和食堂工作有冲突,林筝觉得相当完美。
这一觉就睡得相当踏实了。大概是她这一年来睡得最甜美的一觉,以至于第二天一早,第四个闹铃的响声才把林筝给叫醒。
第一天上班,总要早点到给人留个好印象。林筝飞速地梳洗整装,喂了狗,便夺门飞奔而出。
好在赶到星灿的时候还算早,但也已经有很多员工跑来上班了。林筝一边往大楼里跑,一边感慨如今新闻工作者可真是辛苦勤奋。
而昨天刚搬到就近居住的谭湛也因为与公司距离更近,今天早早地就到了星灿,他泊好车,便往大楼里走。
此时的电梯一向很挤,如果错过一班,可能得等十分钟才能等来下一班,谭湛抬头,发现今天十分完美,正有一班电梯即将停靠在一楼,他稍微加快脚步,准备从容不迫地赶上去。他挺有自信,觉得今天自己仍旧会是团队里第一个到的人,早于老徐。
然而人生总是充满了变数和意外。正当谭湛走到电梯门口,准备迈入正好在他面前打开的电梯门时,突然有一个身影,飞一般地赶在他的面前,冲进了电梯。谭湛颇有些愠怒地看向来人,对方此刻因为跑而有些气踹嘘嘘,正心有余悸地拍着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