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用英语对阿胜说:“对不起,阿胜。我有件急事要让你做,你去一趟会安,想办法找找明蓝。可以先去一家叫‘垂云’的店找一位南庆先生问问,她是几点离开的,有没有说晚上会去哪儿。”如果找不到,就四处转转,尽量找到她。”
他向时薇示意可以收线了。待时薇放好电话,他看着天花板轻轻地叹了一句:“只怪我吩咐她的时候太欠考虑。”
时薇用一种很伤感的眼神看着他说:“江淮,你若欠考虑,便不会那样吩咐她。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比你自己更了解你,那个人就是我了。”
江淮苦笑了一下:“时薇,你说的这句话,确是实情。”
时薇挂了电话,替江淮把毯子掖了掖,虽然这里一年四季都是炎热的,可因为江淮受不得寒,屋里的冷气开得并不高。
“我走了。”时薇起身,把遥控器放到他的右手边。
“太晚了,你留下去客房睡吧。”江淮抬起眼睛,看着时薇说。
时薇说:“你是为了故意让明蓝看到我在这里才留我住宿的?”
“不是。”
时薇笑了笑:“那么你的好意,我欣然接受。”
南庆朝着明蓝站立的方向略侧了测头,仿佛是在捕捉她的讯息。像是感知了她的不悦情绪,他对她说:“你别介意我刚才的冒昧。只是你的名字让我想起在我看得见的时候,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他声音平平的,听不出太大的起伏,“深深浅浅的蓝色,我都非常喜欢。可是,现在我已经想不起明蓝是怎样的一种颜色了。海的颜色、天空的颜色,也几乎全忘记了…”
明蓝望着他的眼睛,暖黄的灯光下,依旧是一片空茫的神色。她不忍再看,调转了眼神,视线恰好不自觉地落在了他的手上。南庆的两只手交叉握着,指尖微微颤抖。她忽然一阵心疼,之前隐约的一丝不快被抛到了脑后。
“你…是后天失明的?”明蓝咬着唇,有些发怯地问道。
南庆回答地倒很坦然:“是的,在我十五岁那年。”
“是生病么?”
他迟疑了两三秒:“是一场意外。”
明蓝本想问可不可以治疗,可再一想,如果可行的话,南庆也不会至今仍然失明。于是,她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你进来那么久,我也没招待你,真是不好意思。”南庆起身走到一张桌边,摸到茶壶和水杯后,倒了一杯茶,却并不端起来,“请自便。”
明蓝本想说,时间不早,她打算告辞了,可现在他亲自为自己倒好了茶,她倒不好意思就这么走了。出于礼貌,她走过去,捧起茶杯喝了一口。
“你自己随便坐,”南庆道,“我听说,江淮先生的身体也不太方便?”
明蓝放下茶杯,幽幽地点了点头。一刹那又想起,南庆看不见她的动作,便开口说道:“是的,他的行动不便,要不然,我想他一定会亲自来拜访你的。”
“我能不能冒昧地问一句,你是江先生的…”可能觉得这样提问太过不妥,南庆掩饰地笑了笑,“可能是因为看不见,生活中少了很多乐趣,人也变得八卦起来。还请原谅一个瞎子的好奇心,你完全可以不回答我的。”
“我是他的特别护士。”心里有些异样的失落晕染开来,明蓝也用一笑遮掩过去,“有时也帮他处理一些别的私事,类似于生活秘书或者保姆之类的。”
“你是学护理出身的?”
“是。”当年高考,她毫不犹豫便填报了护理专业,为的便是成为江淮一生一世的护士——这是她发自内心的志愿,她从未后悔。
“看得出来,你对照顾江先生很用心。”南庆的手指无意识地轻轻叩了叩桌面,“哦不,我应该说,我听得出来,你是个有责任心的好护士。”
“我能帮他的很有限。”明蓝颓然道,“他这十多年来活得很辛苦,也许我不该那么说,但我想,你一定是他很重视的好朋友,因此你一定能够了解,他有多苦。”
“我想我多多少少能了解一些。不止是因为我们神交已久,而且,如你所见,我们一样是深受残障之苦的人。”
“对不起,我不该…”
“如果你说的这些就能让我难过,那么世界上我听不得的词就太多了。”他回到刚才的座椅上坐下,蓦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了一句:“你刚才好像说,江淮先生这十多年来活得很辛苦?你的意思是,他是十多年前…”
“也是意外。”明蓝的眉头锁起来,双手掩住脸庞,“一场不该发生的意外!该死的意外!”
“明蓝?”南庆朝前面伸了伸手,侧过耳朵对着她的方向,“你在哭?”
“对不起!”她失控地奔出门外。
“简明蓝!”许是因为对屋里的陈设很熟悉,南庆追出去的脚步并不很慢。
可是屋外的石板路有些滑,他没有带盲杖,走得又急,追出了几步后,还是被沾了雨水的青苔滑倒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夜虽深
明蓝听到南庆倒地的声音,慌忙回过身来扶他。
路灯下,她看他一身浅色睡衣被泥泞污染,雨水将头发弄得扁塌,如此狼狈的模样让她连开口问“你有没有怎么样”的话也于心不忍。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膀,她领着他回到屋内。环顾四周,进门处有一个毛巾架,她取下一条毛巾,替他擦头发和脸上的雨水。
南庆避了一避,摸索到她手上的毛巾,红着脸轻声说了一句:“我自己来。”
明蓝此时才瞥见他手上的擦伤,从手掌的侧面到手腕处,破了一块皮,血水虽被雨水冲淡了,可整个一片都是红红的摩擦伤。
想到他这一跤也都是因为她情绪失控跑走的缘故,明蓝颇感歉意和不安:“你的手破了,骨头有没有伤到?”
他一边拿着毛巾给自己擦脸,一边说:“我想没事。”
“药箱在哪里?”
“真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的伤我自己有感觉,不要紧。”
她也没有勉强他,只说:“至少去清洗一下吧。”
“嗯,你稍等我一下。”他伸出手,晃了晃,摸到了毛巾架的位置,把毛巾挂了回去,像是就此确定了自己的方位,转过身,朝着一个房间的方向走去。过了一会,他从房里走出来,身上换了一件棠紫色的丝质睡袍。
明蓝见到他换了睡袍,蓦然记起现在的时间已经实在不便继续逗留在这里。谁知南庆竟像早就知道她要告辞,早先一步说道:“你预订了哪家旅店,我派人送你过去,一个女孩子深更半夜走在路上毕竟不妥当。”
“我…我没有订到房间。”明蓝嗫嚅道。
“那么你打算回岘港?”
明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南庆靠着卧室的房门,半仰起头,似乎在思考什么,可是并没有考虑太久,他把头转向她的方向,说:“要是你今晚不打算回去,我这栋楼倒是有一两间空房,你随便选一间住就好。只是我这里也不常有客人来,这两间客房打扫得不勤,也许不如酒店的干净。”
说实话,明蓝对于他的提议是有些心动的。毕竟,在这样的深夜里,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总比流落街头强。只是她与南庆不过是一面之缘,他的这份好意,她是否领受得起呢?
“嗯?”可能是长久得不到她的回应,静默让失明的他有些不安,他朝着毛巾架的方向走过来,“明蓝?”
她朝他迎过去:“我在这里。”她极其自然地轻握住他的小臂,自己并无所察觉,“我只是在考虑你的建议。”
“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叫醒我的人,开车送你回岘港。”
明蓝大惊:“我可不想别人恨我扰人清梦。”
南庆笑起来:“所以你没什么好考虑的了,不是么?”
明蓝微微抬起脸,第一次发觉,这个男人的笑也可以很明媚,甚至带着几分孩子气。
“客房在二楼,走道的最后一间是洗手间,也有淋浴。这房子虽是老房子,内部却是改装过的,住起来也算方便。”南庆说,“一楼的灯我也不会关,你要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下楼找我。”
“谢谢你,南庆。”她由衷地说,“我先上楼了,你也早点休息。”
“等等,你来——”南庆说,“去我的卧室拿件干净的衣服,你的身上也湿透了吧?”
明蓝想,这时候要是婉拒倒显得自己矫情,不如大大方方接受他的好意。
明蓝看着南庆打开他的衣柜,里面从深到浅悬挂着一套套搭配好的衣服,从白色到灰色再到黑色,都是外出时穿的常服。他拉开底下的三个抽屉,里面则是叠得整整齐齐的睡衣,依然是从浅色到深色的排列。只是颜色丰富了许多,不再是单调的黑白灰,可能是因为在家穿着,不那么需要忌讳搭配出错的问题。
“你自己拿一套吧。”
明蓝没有刻意选择,把左手边抽屉最上面的那件取了出来,向南庆说了句谢谢。他们互相又道了遍晚安,她才走出他的房间,朝着二楼去了。
雨声渐止。南庆把卧室的窗打开,随后在自己的床上躺下。头顶的木质吊扇缓慢旋转着。 夜风吹得庭院里的树叶沙沙作响,偶尔会有雨滴从树叶间坠落,击打在庭院中那几缸碗莲的水面上。
客厅的灯应该还是亮着的吧?他睁大眼睛,朝着门口的方向望去,可什么也看不见。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仅存的一点光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消失了。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反正,那微乎其微的一点光感,也没有太大的实际作用。而在普通人眼中,有或者没有那些光感,他也都是一个瞎子。
他带着一种认命的情绪,从床上爬起来,把卧室的门合上了。用力过头,声音有些大啊…他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终究有些不甘心。
可是他必须接受失明的现实。
他享受过十五年的五彩世界,但兴许要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生活超过五十年。
五十年?多漫长啊!如果注定要活得落魄,那还不如立即死去!在失明的最初,他真的曾经想过自戕,可是,骤然失明的他几乎寸步难行,更别说找到自杀的工具。他不吃不喝,试图用绝食的方法“得偿所愿”,最后几乎是靠营养针救回性命。
即使过去那么多年,他的耳边时不时仍会响起母亲在他出事之后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吼的音:
“为什么不肯拿钱赎他?为什么不肯拿钱赎我们的允初?为什么要报警!”
父亲哭了。他听到他呜咽的声音,沉闷而克制。
“不是说你会把允初当做你的亲生儿子吗?我懂了,这全是我的错!是我的罪!在你心里,始终还是把他当成外人的是吗?”
父亲终于为自己争辩:“不是!雨涵,你不能用这样的话来指责我!四十万不是个小数目,我们的钱也是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何况,当时的我觉得,报警救回我们儿子的把握更大!雨涵,原谅我,原谅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把我的眼睛挖给允初!”
南庆的母亲最终也没能原谅她的丈夫。抑郁症令她神智日益不清。早先精神状况好些的时候,她还能偶尔笑笑,陪着儿子一起学摸盲文,说些宽慰的话,给他削水果吃,到后来,她彻底无法摆脱心理的阴霾,身体里所有的细胞似乎都在指向一件事:想死!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家里佣人不察,拖着南庆到了阳台上。那天的太阳很大,母亲的脸凑得很近,强光之下他隐隐约约看得见她的轮廓。
母亲很轻柔地对他说:“允初,跟妈妈一起去好不好?妈妈会永远保护你。”
他感觉到一种不祥的气氛,怯怯地问:“妈,你要去哪里?”
母亲翻身坐到阳台边沿,一只手仍然牵着他。
“你也过来。”她把他的手放在阳台栏杆上,“坐上来啊。”
他摸到了被烈日晒得有些发烫的栏杆,心里一惊,缩回了手。然后又摸索着摸到母亲的膝头,他按住她,惊慌失措地大喊:“妈!你快下来!来人哪!快来人!”
“这样不好吗?”母亲的话音出气地冷静,“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会很残忍的,允初,妈不想你留下来受罪!你是妈妈的儿子,你只是妈妈的儿子,你懂吗?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你一个人该怎么走下去呢?难道你宁愿在这个又黑又冷的世界里痛苦地活着吗?”
他来不及思考便冲口而出:“我要!妈,我要!”
“是吗?”母亲的手攀上了他的脸庞,捧起它,她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兴许软弱的只是我自己吧!允初,妈妈对不起你。”
只是转瞬间,母亲手上的温暖消失了,他被一股大力挣开,再伸手,只抓到一片虚空。
失明的打击加上母亲在他面前自杀的冲击,让他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失语症”。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父亲拿他也毫无办法。父亲?——他还能继续称呼他为父亲么?如果不是因为他出了这件事,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得知自己原来并不是叶名安的亲生子。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言犹在耳“你只是妈妈的儿子,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他再也不能挺起胸膛,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这个家里以过去的身份生活下去。
四十万,他叫了整整十五年父亲的人,因为不肯付出四十万元的赎金,导致了他双目失明的惨剧。他能怪他吗?他不能!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悉心照顾、培养了他十五年。即便在他五岁那年,母亲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也没有半分厚此薄彼。平心而论,他应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可是,他却再也无法对他敞开心扉。
也许,叶名安也感觉到了。在这个家继续存在下去,只会让他的这个“儿子”越来越封闭自己,又或者,他本身也无法忍耐两人同住一个屋檐却没有任何交流的煎熬。母亲去世三个月后,在叶名安的请托之下,他被带离了叶家,随远嫁越南富商、膝下无子的阿姨去了越南。
从那时起,他的名字由“叶允初”,变为了“阮南庆”。
作者有话要说:双休日将大更两章,容我先睡觉了!好困!

情本贪
踏着从窗格中透进来的一缕晨光,明蓝走下木质的楼梯。只见南庆已经坐在餐桌边正对门的椅子上,仆人正在桌旁摆早饭。
许是听到她下楼的动静,南庆招呼道:“你醒了?过来吃饭吧。”
明蓝走过去,仆人为她拉开了座椅。她对于这份殷勤觉得有些受之不起,忙谢过坐下。南庆的面前的餐盘里已经摆好一条切好的法棍,右手边则有一杯咖啡。
“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样的早饭,我让人西式和越式的都准备了些。你随意。”
果然,桌上除了法棍和咖啡,还有米粥和河粉、油条。
明蓝说:“我吃粉就好。”
南庆说:“你知不知道怎么让河粉变得更好吃?”
明蓝老实地说道:“我来越南虽然也有些日子,却从没在吃上下功夫。这种事,我并不讲究,也不懂。”
“做人不能不讲究。”南庆认真地说,“要想别人待你好,你得先学会待自己好些。记得,吃粉的时候,挤些柠檬汁在汤里,很清新爽口。要是你喜欢,还可以在汤里泡上些撕碎的油条。”
明蓝虽然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仍是照做了。尝过之后,果然美味。
“滴了柠檬汁的河粉很好吃,油条也很鲜美。”因为南庆的眼睛看不见,为了让他知道她照着他说的方法做了,她特意这样告诉他,又道,“你要不要来一碗?我帮你加柠檬汁?”
在她说话的间隙,仆人将南庆的手扶到咖啡杯的边沿,他点点头,仆人撤开了手,退下了。
“不,谢谢。”南庆说。
“你不喜欢吃粉?”
南庆像是想到了什么,竟然露出些羞涩的表情:“不是。如果我告诉你原因,不晓得你会不会笑话我。”
“我想我不会。”
“一个人的时候或许会吃,你在我就不好意思吃了。”
“为什么?”
“因为吃汤河粉之类的东西时,总是难免会有油水溅到脸上,有时候还会捞空——太狼狈了。”
明蓝顿时觉得自己又说错话了。
像是知道她的暗悔,南庆笑笑说:“嘿,别这样,我没有那么敏感。”
明蓝看了他一眼:他的笑容虽然很浅,却是真诚和煦的。相反的,她却觉得自己的打量有些偷偷摸摸——这非常不寻常而且多余。
他小口小口地吃着法棍,样子极其斯文。抿咖啡的时候,也都很小心。一顿饭吃下来,只有一些面包的碎屑落在他放在腿上的餐巾上。
整个早餐的过程中,他们都在说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明蓝却从一开始多多少少的局促不安中放松下来。可以说,这顿早餐她吃得很愉快。
“抱歉,我还有事,就不能陪你多坐了。我已经安排人开车送你回去。”他从餐椅上起身后说,“你千万不要说什么麻烦、推辞的话,都安排好的事,你坦然接受便是对我而言最方便的结果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明蓝只有接受他的好意。“好,谢谢你,南庆。下周你来‘月河’的时候,我们应该还有机会见面,到时,我来好好招呼你。再见。”
南庆微微愣了愣,旋即面色如常:“再见。”他轻轻地说,随即有些仓促地转身,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明蓝倒也没太在意。她已经给他添了麻烦,怎好再耽搁人家的正事。仆人做了个“请”的手势,她跟着他走出屋子,一直走到“垂云”大门口的一辆轿车前。
钻入车内,她拿出一张‘月河酒店’的卡片递给司机。因为江淮行动不便,为了处理公事不至往返疲惫,就把酒店靠沙滩的其中一套独立的二层别墅改造成了他的住所。司机点头表示知道,发动了车子。
明蓝刚走上二楼的走廊,便闻到了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
黎叔从江淮的卧房里匆匆走出来,手里拿着什么东西,一头虽然套了垃圾袋,另一头却还露出一截白色的无纺布,上面有些黄色的斑迹。
黎叔见她上楼,冲她先是点头,又摇头,叹了口气,往楼下走去。明蓝心下已经有些明白,眼泪落下后又迅速被她擦掉,她奔向江淮的卧室。在门口,她撞见了时薇。
明蓝拉过时薇的胳膊,小声问道:“怎么会这样?”江淮已经很久没有发生这样的状况,他的肢体功能虽然丧失已久,可是通过训练,两便已经能够基本控制,很少会严重的失禁。
“痉挛。”时薇哽咽道,“上半夜他一直没睡,今天凌晨的时候,我起夜时听到他在房间里呻/吟地很痛苦,进去一看才发现他浑身痉挛得厉害。我给他吃了药,好不容易止住了,他稍微睡了会儿,可能是药力的关系,他醒来后发现自己…”
明蓝深知,那些扛痉挛的药不止会让江淮嗜睡、还会刺激他的肠胃功能,所以很少让他服用。好在这几年,他锻炼得勤快,也注意保养身体,肢体甚少发生痉挛的状况,因此也很少吃那些抗痉挛药。这些,时薇知道,江淮自己也知道,若不是痉挛发作得厉害,他们也是不会轻易乱吃药的。想到这点,明蓝不由埋怨自己,为什么昨晚不早点赶回来?扪心而问,她在外“躲了”一夜,难道真的仅仅因为服从江淮的命令么?不,不是的!那里面有“怄气”的成分,她是憋着一股气这么做的。多么可笑!她有什么立场这么做?她不过是江淮的护士,连病人的身体都照顾不好的护士,又算什么?
她刚把门推开一条缝隙,却被时薇拦了一把:“明蓝,莲姐在帮她清理,你还是先不要进去了,免得他不高兴。”
明蓝道:“你忘了,我是个护士,照顾病人是我的职责,江淮他身体不好,需要帮助,这并没有什么羞于见人的。”
时薇的手放了下来,冷冰冰地说:“可你知道,他昨晚为什么会突然痉挛?”
“为什么?”
“就是因为他的好护士一夜未归。而且,我们一遍一遍地打你的电话,却始终打不通。他就这样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轮椅上,一直等到你半夜十二点还不肯上床休息。他怕你出事,甚至派阿胜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在会安满镇子乱转去找你!明蓝,你好…”
明蓝连为自己辩解的勇气都没有。她只觉得心中痛悔: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妄为!以江淮的身体,怎么能在轮椅上僵坐大半宿呢?更何况还要担心着她的安危。恐怕这一夜都没有休息好吧?可是江淮,你明明不能原谅我,我也知道自己不配得到你的谅解,可又为什么要这样关心我?甚至不惜作践自己的身体!
“对不起,时薇!”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直接对江淮说抱歉,可是她又必须把这份歉意表达出来,这份难过和内疚,她便只能对他的未婚妻说出来,“我没有尽到护士的责任,没有照顾好他。害他受苦,我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