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叶阿婆骂归骂,又是指责她不会带孩子,又是骂她为了省钱不给请好大夫,骂够了却只从荷包里摸出十个大钱,还好似这是天大的恩情,要楼氏记得得人恩果千年报,以后别忘了还钱。
十个铜板连一副药都抓不回来,青哥年纪小,又因为卧**几日伤了底子,不能吃太狠的药。只能选那些温补的,一边调养一边治病,一副药便要八十个铜板,也只能吃一天。这十个铜板,就是连药边边也抓不回来,要来何用。
楼氏怎么也没想到,叶阿婆对她凶也便罢了,当婆婆的有几个对儿媳妇有好性子。不喜欢孙女也罢了,乡下老太太都是喜欢孙子的,可她竟然对青哥也是这般不在意,只觉得这天都要塌下来了,眼泪流的更凶了。
叶青蕊一直低着头,打定了主意不发一言,就是说的再多,说给没有心的人听,又有何用呢。她拉了楼氏的手,低声道:“娘,我们走。”
楼氏一咬牙,连桌上的十个铜板也不要了,带了蕊姐出门。叶青蕊感觉到楼氏牵着她的手,越抓越紧,她也不说话,只在心里发誓,再也不踏他们家的门坎一步。
紧挨着大伯家不远处,就是二伯的屋子,青砖围墙,黑瓦片的屋顶,只是大门却是紧紧关闭着。联想到大婶娘的性子,楼氏也明白,怕是她嚷了几嗓子,所以二伯家干脆关了门装作无人在家。
乡下种田的人家,又是这么一大家子人,哪有可能家中一个人也没有。楼氏扶着二伯家的围墙,只觉得天旋地转,真想大哭一场,让叶三郎来看看他们的兄弟是怎么对他们的。
叶青蕊一看情况不对,扶了楼氏的胳膊冷静的劝道:“我们连着多日都是红薯充饥,身上本来就没有力气,娘若是哭晕在这里,还指望有人来帮忙不成。到时候只剩我一个,您又让我怎么办。”
楼氏一听,硬生生压住满肚子的委屈,是啊,她痛快一场哭的晕过去,又叫孩子怎么办。牵了女儿的手,高一脚低一脚往回赶。
刚出村口,就听到后面有人在喊,叶青蕊年纪小,耳朵也好使,倒比楼氏更先听到喊声。她停下来回头一瞧,却是二伯家里的堂兄一路小跑着赶了过来。
“你这是…”叶青蕊惊疑不定的看着他,刚才明明一家人关了门装死,这会儿跑过来又是什么道理。难道他们走了还要赶过来骂一场,捏紧了拳头,如果他敢说什么不好听的,拼着相差悬殊,也要叫他好看。
第8章 野棉花
叶二郎家里两个儿子,眼前这个便是行三的三堂兄叶明,他身上搭着一个布包,一看就是临时起意胡乱包起来的,跑了一会儿都快颠散了。
他只把布包往他们怀里一推,红着脸喏喏喊了一声,“三婶娘…”就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
叶青蕊打开一看,一段腊肉一只风鸡另有一包精米。眼圈顿时红了,又把布包推了回去,“你这是做什么,谁来讨东西了。”
叶明连着退了二步,死活不接。也不敢看他们的脸,只低头看着脚面小声说道:“我知道是咱们对不起三婶娘,只恨我赚不来银子,这些拿去给青哥补补身子。”
说完也不等他们说话,转身便跑,因着跑的太急,鞋都跑掉了一只,又赶紧拾起来跳着脚穿上,一眨眼就跑了个没影。
回到家自是被狠狠教训一通,他只梗了脖子道:“大不了我只吃青菜,一丁点肉星也不沾,就当是从我嘴里省出来的,行了。”
楼氏看着女儿细细把布包扎紧实,有些恍然道:“当初,倒是他最不会讨好你爹。”
最会讨好的自然是叶展鹏,不然也不会哄了叶三郎供他念书。可三房出了事,得了最多好处的人却一丁点也不感恩,反而跟着家人一道欺上门来,楼氏觉得自己前半辈子算是白活了。连人的好歹都看不出来,可不就是白活了。
“娘,我们翻山回去,不然怕关了城门。”叶青蕊早在上辈子,就学会了不要让无关紧要的情绪影响自己。
楼氏回过神,看看日头才发现,果然时候不早了,点头同意。说是山,其实并不算大,里面也没什么野兽,就是兔子一类的小动物也被猎的差不多了。
没有下雨,又是夏天,山路并不难走。叶青蕊走在前头,楼氏走在后头,急着在城门关闭之前回城。他们又没有住店的钱,只能在城墙根蹲一晚上,想想就让楼氏害怕。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棉花,叶青蕊小腿迈的飞快,却注意到一片向阳的山坡上开满了白花花的东西。再仔细一看,不就是以前常见的棉花吗。但她早就知道,她所呆的这个朝代,还没有棉布,大家也不认识棉花。没想到,居然让她看到了野生的。
她低低跟楼氏说了一句,让楼氏以为她要方便,然后快速钻出树林,跑到山坡上摘了一大把的棉花,捧回来塞到楼氏所背的布包里。
楼氏有些好笑,只以为是女儿贪玩采的花,也不说什么,好脾气的让她塞了进去,重新背起。
母女俩好一通赶,终于在城门关闭之前排上了队,忽然听到马蹄声从官道直接奔到城门口。叶青蕊好奇的回头看了一眼,枣红色的大马上骑着一位少年公子,面白如玉,紧紧抿着的嘴唇显示出他的心情非常不好。
看到他,排队的人群自动开始了八卦,这是城中数一数二的大户元家的大少爷元殷书。一直呆在山上读书,据说是山长的得意门生,已经过了县度和府试,再过了院试就是有了功名的秀才老爷。
这种关键时候本该在山上苦读才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忽然下山,看样子是元家有什么事。最有可能的就是长辈病重,不然他也不会这般匆忙,赶在快关城门的时候往回赶。
不管是出于元家的声望,还是这位大少爷的才名,又或者是同情他家中有事,都自觉让开了道,让他先行。
元殷书下了马,朝排着队的众人一拱手,虽然没说话,脸上的表情也不好看,但仍算是全了礼数。
叶青蕊前脚进了城门,后脚就看到一辆马车,上面挂着元家的徽记,想必是刚才那位大少爷的行李和仆从。
大家不敢与元家大少爷说话,却有人与这赶车的车夫认识,拉住他一问,才知道是元家的老太太病了,让大少爷回家伺疾呢。
楼氏倒有些知晓元家之事,但现在自身都难保,她也没有心情去说嚼人家的闲事。只默默带着女儿往家里的方向走,脑子里想的全是从什么地方弄到钱替青哥治病。
看到布包里的吃食,叶青婉连连吞着口水,家里有多久没吃到肉了,这会儿看到馋得口水都快漫出来了。
“去切一点腊肉下来,再用红薯熬点粥喝。”楼氏摸摸婉姐的头发,发现原来乌黑油亮的头发,这会儿已经隐隐有些糙手。
又进去看了青哥,坐在**头看着青哥消瘦的小脸,她似乎下了决心一般。用油纸包了风鸡,招了长女叶青音过来,“明天,你跟娘去一趟外家。”
叶青蕊眼皮子一跳,楼氏的娘家原来是存在的呀。她从来没看过楼氏的娘家人上门,更没在家里听人提起过,还以为楼氏娘家人早就不在了呢。
叶青音显然知道的要比其他人多一点,并没有感觉到奇怪,但脸上的为难是谁都看的出来的。
楼氏又教她准备几条自己绣的荷包和帕子,明天送给外婆和家中的姐妹。叶青音就是再不想去,也不敢违逆了楼氏的吩咐。垂头丧气答应了一声,却还是问了一句,“蕊姐去吗?”
“她留在家里看着弟弟,今天去乡下,走了一天的路,她累坏了。”
楼氏自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带蕊姐去,而是怕自己家里那些假清高的人不喜欢蕊姐的直脾气,他们恐怕更喜欢静秀气又会几句诗词的音姐。
叶青蕊偷偷问了大姐,虽然她语焉不详,但叶青蕊自己分析出了外家的情况。外家的曾祖是个秀才,到了祖父那一辈当过县衙里的书记,就是写点东西管管书的差事。从自楼家便自诩,看不起叶三郎这个从乡下来的穷小子。
后来叶三郎发达了,他是个记仇的性子,不肯跟岳家和解,楼家也要面子,一来二去,虽然同住在樊城却断了来往。
若不是因为青哥,恐怕楼氏也不会去娘家求救。叶青蕊叹了口气,睡在**上翻来翻去,楼氏的娘家真的会借银子给她吗?如果不借呢,岂不是又要浪费一天的时间,青哥的药已经断了一天,如果…她不敢想像后果。
一骨碌翻身爬起来,叶青蕊啊叶青蕊,坐等着别人来决定自己的命运岂是你的作风,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人。
第9章 酒楼
借着外头的月光,叶青蕊把棉花放到靠近窗边的桌子上,这个朝代有丝绸,然后就是麻衣。十分干脆的通过衣裳分隔出了人的地位,有钱有权的人穿丝绸,穷苦人家穿麻衣,条件稍好些的,置办一身丝绸走人家的时候穿一穿。
到是真的没看到过棉布,这棉布可比丝绸耐穿,比麻衣舒适,更何况到了冬天棉花还能做棉袄防寒。怎么看她都有运气,抓住了一个发财的机会。
但棉花要纺成棉布需要纺织机,需要时间,青哥的病根本不可能等到她成功的那一天。
棉花生意一定要做,但不是现在,叶青蕊默默把棉花包起来放好。
“娘,昨天晚上蕊姐一个人在厨房里烧火,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叶青音早起收拾好衣裳,有些抱怨的说道。实在是院子太小,一点动静就能听到,她睡觉最是个浅的,自然有些不开心。
“蕊姐她心里有数。”
楼氏一向是个慈母,家败了以后觉得对不住孩子,就更绵软了。就是叶青音做了这样的事,她也没有动辄打骂。
叶青蕊一个晚上没睡,精神头却极好,她等母亲和大姐走了,去看了青哥。妹妹叶青婉这几天明显成熟了一截,至少这几天,她没再听到叶青婉用娇滴滴的声音跟楼氏撒娇。此刻也端正坐在青哥**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屋外就有炭炉,上面烧着热水,屋里有茶壶和杯子。叶青蕊细细吩咐着婉姐怎么照料青哥,如果他醒了,怎么兑了温水喂他。
“姐姐要出门。”
叶青婉慌了神,她也是这几日才刚刚学着做些家务,加上年纪又小,凡事都有人带着她做。一听叶青蕊居然不和她一起呆在家里,当时就急的眼眶都红了。
“姐姐…”
躺在**上的青哥此时却忽然转醒了,虽然他没说喊的是谁,但蕊姐一听就知道他必是在叫自己。
捏住他的小手,原先的奶膘都不见了,又轻又小的手掌放在蕊姐的掌心,她都不敢用一点力气去握,生怕这一握之下,就要化为齑粉随风而去。
青哥甚至连眼开眼睛的力气也没了,只能半缝着眼,依恋的看着她。叶青蕊的眼泪一下子滚了出来,却赶紧用袖子擦了。
“你放心,姐姐一定会救你的。”
叶青蕊硬下心肠,装作没有看出青哥眼里的依恋,告诉婉姐,“娘和大姐一定会在午饭前赶回来,如果我还没有回来,就告诉他们我去想办法借银子,不用担心我。”
怎么会不用担心,楼氏和叶音姐果然很快就回来了,看他们的脸色,叶青婉就知道娘亲恐怕又没有借到银子。
何止没有借到银子,叶青音还被第一回见面的表妹奚落了一顿,说之前穿金戴银的时候不知道登门,这会儿子落破了,倒是第一个想到他们。
叶青音还是第一次见到十来岁的姑娘家嘴皮子这般不饶人的,家里的大人都没开口,倒叫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先开口。这也叫?叶青音忽然有些明白父亲为什么不愿意同外祖家来往了。
外公外婆年岁已高,外公甚至连人都不太认得出来了,外婆倒是记挂着女儿,但家里早就是儿媳妇当了家,她一年倒有半年躺在**上要人伺候,这个时候倒也不太敢得罪儿媳妇。
到底还是寻了个儿媳妇没看着的时候,私下塞了一点碎银子到女儿的口袋里。楼氏在回来的路上全买了药,却也只有五副,知道蕊姐出去也顾不得了,先煎药让青哥喝下去再说。
而这个时候,叶青蕊正在程家转出去的酒楼前晃悠着。看了一会儿,便心中有数,这新东家没将这生意做起来。
这个时代,有钱人爱吃个牛肉羊肉,还有鹿肉。而猪肉则是次了一等,主要是因为这个年代的猪肉有着浓重的毛腥味,稍有些条件的人家并不爱吃。而程家之前的酒楼之所以生意好,是因为他们和北方养羊的一个氏族交好,总能买到大量的新鲜羊肉。
程家酒楼的招牌菜便是全羊宴,而且进价低,酒楼定的价格也不算高,走的是中档路线。有钱人来吃觉得经济实惠滋味好,一般般的人家来吃,也觉得这价格可以承受,更兼味道是别家没有鲜美。
新房家看来也换了厨子,招牌菜再没有全羊宴,只剩下普普通通的菜色。吃这些东西,人家何须到你的馆子里来,在家吃岂不是更实惠。所以掌柜的眉头皱的几乎可以夹死苍蝇也就不奇怪了,叶青蕊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了几分把握迈了进去。
伙计还以为来了生意,有钱人家派奴婢过来订了宴面送到家里的也不是没有,只是新店开张他们还没碰上过而已。
“我想找你们掌柜说话。”
叶青蕊有一管好嗓子,清清脆脆的格外好听。
伙计看了一眼她身上的衣着,虽然磨的半旧却是绸衣,头发脸面也干干净净,再看气质,挺直了腰杆的样子,一点也没有紧张,倒叫伙计没敢小瞧。
依言找来了掌柜,叶青蕊第一眼就看到了他眉头的皱纹。她努力摆出一个大气的模样,冲着掌柜点点头,“您这里的生意不好。”
这话问的,虽说没到吃饭的点,可一个人客人也没有,的确寒酸了一点。不用人说也知道这里生意不好,掌柜抬头看看二楼,实在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心里却怪自家伙计多事,这么个小人儿,问问她什么事不就打发了吗,干嘛非要叫他下来。
“我今天来,是想卖掌柜一个可以招揽客人的招牌菜,您愿不愿意试试菜色。”
知道自己踏了对方的尾巴,叶青蕊也不等他回答,就直接表明了来意。
虽然表面一脸云淡风清,藏在袖子里的手却紧紧捏着,掌心早就汗津津燥的难受。
“哦,厨师在何处。”
掌柜自家知道自家事,他们酒楼的位置好,老客户又多,的确是因为没有好的招牌菜,这才没了生意。只可恨转让酒楼的时候,没有立清楚条款,让那擅长料理羊肉的厨师给溜了。
“就是我。”
掌柜本来还有一丝期待,待听到她这句话,立刻瞪了眼。
“去去去,小姑娘家家的,来这儿消遣人,也不怕长大了嫁不出去。”
掌柜气的吹了胡子,张口就让她滚蛋。
“让她试试。”
二楼传出一个声音,掌柜的脸色顿时难看极了,却也不得不低头,弯腰答了声是。
第10章 东坡肉
叶青蕊在酒楼外蹲了一上午,亲眼看到好几个仆人簇拥着一个华服的男子走了进来,掌柜几乎是弯着腰把他们迎进来的。
虽然没有看清那人的样子,叶青蕊却知道此人一定是酒楼的东家,不然也是能管事的人之一。不然光掌柜一个人,她还真没把握能进这家酒楼的厨房。
她前世生活在信息爆炸,恨不得全民皆商的年代,自然知道这打工的和当老板的心态差异。掌柜就是那打工的,只管着月例银子也就是工资,愁归愁却是面上十二分,心里最多只有三分。反正酒楼的生意不好也不是因为他的错,只要一直紧绷绷的让东家以为他在操心便能保住饭碗。
这东家自然就是老板了,酒楼是他的,自然比谁都更上心。就是那一等一的有钱人,名下有赔本的买卖也不会就这般搁着。总要想尽了办法,实在无法起死回生,再商量着处理的事。
酒楼才接手没多长时间就打退堂鼓,实在不是一般人的作风。而且这种时候,他们缺的就是招牌菜,她当着东家的面叫破了人家的处境,再给出解决办法。
掌柜也许会觉得荒唐直接回绝,但这东家没准就愿意死马当活马医。也是叶青蕊运气好,如果今天东家不来,她极有可能就失败了。
果然,掌柜才开口让她走,楼上的东家就让她试一试。叶青蕊赶紧行了个福礼,掌柜把她带上了二楼,隔着帘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拉个帘子,明明一个男子,有什么可怕的。而她不过一个七岁的孩子,还不到男女大防的时候,根本还是个孩子。
帘子对面传出来的声音很年轻,甚至带着青涩,“二十两银子?你确定你那个东坡肉能值这个价。”
“值不值您一会儿试试不就知道了,只是这菜最考究功夫,时间稍微有点久,要烦您等等了。”
“你去,需要什么让掌柜给你准备。”
这位东家没有什么废话,更没有打探她的家世底细,叶青蕊觉得倒有几分做大事的磊落和魄力。
后厨分大小厨,掌柜把小厨房给腾出来给她,让所有人都去大厨房里呆着。然后按她的要求准备了新鲜的猪肉,调料,心里却不一定乐意她能成功,如果成功了,让东家怎么看他,他刚才可是开口撵过人的。
过了一会儿,就看到小厨房里探出一颗小脑袋,叶青蕊极不好意思的冲守在门口的掌柜笑了笑。
掌柜心里一乐,心想,果不其然是来蒙人的。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定要去你家里告一状,让父母好好管教不可。
“您给我搬个凳子来。”叶青蕊的要求其实不过份,才七岁呢,刚刚够着灶台,没有凳子,压根都望不到锅底,还怎么做菜。
掌柜哭笑不得,赶紧又搬了一只凳子递给她。就看她讪笑一下,关紧了厨房的门。
五花肉整块放进凉水里煮沸,捞出肉块,将一锅白白花花的水倒掉。一般这样焯过之后,肉便不带毛腥之气。又拿了砂锅把各种调料垫底,放入切好的五花肉,最重要的便是倒入绍兴花雕。
好在这个时代虽无绍兴花雕,却有能替代的女儿酒。其实绍兴花雕的前身便是女儿酒,她尝过味道,女儿酒倒是味更淡一点,于是在之前的比例上再稍稍多加了一勺。
前世一个人生活,基本的生活技能是难不倒她的。她又是个无肉不欢的吃货,这东坡肉便是她的拿手好菜之一。
这道菜在她前世生活的世界自然是人人会做,但她做的好在于比例精准,特别是绍兴花雕,多一份则盖了肉香,少一份滋味又不够醇厚,实实在在是她掌勺许多次琢磨出来的经验之谈。
“好香好香,是什么居然这么香。”大厨房里都是鼻子灵的,已经有好几个学徒跑了出来,在小厨房的门口使劲抽鼻子。
掌柜肚子里好几个主意转来转去,最终苦笑,罢了罢了,光这香味已经绝了顶了。自己还是不要去耍小聪明,一会儿老老实实认个错,自认识人不明,希望东家能够大人不计小人过。
叶青蕊已经端起砂锅,将肉块摆盘,撇去肉汤上层的油沫,再将熬制成红霜色的肉汤整个浇在肉块上。让原本玫瑰色的肉皮变成了酱红色,扣上盖子,里头用过的调料全部扔进灶里烧掉。
如果他们不买,可不能留下痕迹让人偷学了去。果然叶青蕊前脚端了盘子出去,后脚大厨房的人就挤了进来,找了一圈,却没找到她到底用了什么东西又是用什么法子让这猪肉也变成了香饽饽。
元殷书本来没抱多大的期望,就如叶青蕊所料,死马当活马医而已。但闻到这从一楼直钻到鼻子里的香味,他这个吃惯了好东西的人也不禁有了些期待。
一碗白米饭,一盘切成方正小块的肥猪肉。不仅是猪肉,而且是这么肥的五花肉,如果不让他看到实物,只用听的肯定已经夺路而逃。可现在,看着几乎浸进了酱汁的肉块,颤巍巍闪着亮晶晶光芒的肉皮表面,再加上扑鼻而来的香味,几乎不加思索的用筷子挟起一块扔到嘴里。
香、滑、软、糯的口感和浓郁的酱汁香味在口腔里形成了一股美妙的融合。微微的酒香和肉香最大限度的揉和在一起,不分彼此。还没怎么动牙齿,已经吞到了肚子里。
居然,完全吃不出猪肉的毛腥气,比起牛肉和羊肉来说,肉质反而更加细腻和香醇,简直香掉人的舌头,肚子里的馋虫就是藏的再好,也要被勾出来了。
隔着帘子,叶青蕊几乎没有听到任何咀嚼食物的声音,只听到细不可闻的一点点小动静。到底是教养太好,还是压根不喜欢她做的菜呢,叶青蕊微微有了些紧张。
“你去什么地方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叶青蕊回到叶家已经是下午了,楼氏在胡同口已经不知道转过几圈了。
“娘,我…”叶青蕊扑到她怀里,哽咽的说不出来话来,将楼氏吓的不轻,赶紧搂住她紧张的问道:“快说,出了什么事。”
第11章 招揽生意
楼氏越问,叶青蕊的眼泪就流的越多。楼氏只好哄孩子一样拍着她的背,“不管什么事,有娘在,千万别害怕。”
叶青蕊拼命点头,她不是伤心,是高兴。怀里惴着的是二十两银子,还答应了酒楼的东家这个月每天去主厨,按每天三百个铜板结算工钱。银子兑换铜板的价钱是浮动的,目前是一两银子可以兑换一千个铜板,可以够一大家子生活一个月,银子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
她赶回来的路上去了药铺,伙计告诉她中午之前楼氏就来包了五包药材,让她先别急着买。知道青哥吃上了药,自己身上又有了银子,都没能让她如此激动,她激动是在于,在这个没有任何认知的朝代,她终于有了能靠自己活下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