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铭夕答:“6岁。”

每次听到他的回答,庞倩的心情就会变得极度恶劣,她会走在顾铭夕身边,推着他的背,或是拽着他的空袖子把他带走,嘴里气呼呼地喊:“走了走了,要来不及了!”

那时候的庞倩并不知道,她会对这样的状况如此烦躁,其实是因为,那些人的问题会将她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带回到那年夏天,那个闷热的午后。而发生在顾铭夕身上的事,却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去回忆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瓶未开封的后悔药。

在碰到一件糟糕事后,会想,如果我当初怎样怎样,事情大概就不会怎样怎样了。

哪怕庞倩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有时也会傻傻地想,如果当年,她没有把飞盘扔到那个高高的架子上,现在的顾铭夕应该和她一样,就是个普通的小学生吧。或许,他还会更优秀一些,依旧是顾叔叔引以为豪的儿子,是金材大院里最厉害的小孩。

就算他没有胳膊,他都能在华罗庚金杯赛上得奖;他用脚画的画,比庞倩用手画的都要好看百倍;他的作文还被选去省里参加比赛,最后得了优秀奖,被编进了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大全,在新华书店都有卖。

如果当年,不是顾铭夕爬上了那个架子,结果会变成怎样?

那是1990年的夏天,顾铭夕已经幼儿园毕业,正在快乐地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李涵已经为他买好了新书包和一堆新文具,就等着9月开学后他成为一个小学生了。

而庞倩,依旧是个胖墩墩的小姑娘,正等着升上幼儿园大班。

彼时,顾国祥已经从技术员升到了小工程师,他甚至拿到了公费出国进修两年的机会,在这一年的春节过后,他和厂里另三位工程师一起登上了去法国的航班。

顾国祥出国后,李涵又要上班,又要操持家务,自然变得辛苦许多,因此暑假里,顾铭夕每天白天都会被放在庞倩家里,由庞爷爷和庞奶奶一起照看。

这时候的庞倩和顾铭夕已经亲近了许多。经过那场“卤蛋风波”,顾铭夕不敢把庞倩丢在一边了。不管和小朋友们玩什么,他都会把庞倩带上。

庞倩人胖,脾气又躁,玩游戏就老输,输了还发脾气,和她一个队的小伙伴怨声载道,只有顾铭夕毫不介意。

那时候,老百姓家里都没有空调,气候很是闷热。

庞倩记得那一天,是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叫着,她和顾铭夕在吊扇下睡了午觉,起床后又一人吃了两片西瓜。然后,顾铭夕就待不住了,楼上楼下一喊,就约了几个小孩儿一起出去玩。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庞爷爷庞奶奶从不反对,只是叮嘱顾铭夕要照顾好庞倩。

金材大院也就这么点地方,四幢6层高的楼,花坛、香樟树、自行车棚,还有永远在门口听收音机的曾老头。

孩子们只玩了一小会儿就转移了战场,顾铭夕一声令下,6个小孩就去了一墙之隔的金属材料公司厂房。

他们全是厂里职工的孩子,每天都来厂里玩,门卫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多年下来,还从来没孩子在厂里出过事。

厂房很大,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钢材,连着大型航车都有七、八架。

几个孩子先玩了会儿捉迷藏,跑来跑去玩累了以后,就有人提议玩飞盘。

飞盘是朱慧强带来的,他们很快就制定了规则,分成了两队,每队各派一个人飞,两两比拼看谁飞得远,最后三局两胜制。

很简单的游戏,很简单的规则,他们就开心地玩了起来,前两次,庞倩总是飞得不好,飞盘甚至才飞出三、四米远,引来几个孩子一阵大笑。顾铭夕耐心地指导着她,到第三次时,她用力一甩,那个浅蓝色的飞盘居然高高地飞到了一个浅灰色的架子上。

架子很高,两边各有一根电线杆,架子上是一个有着许多奇怪管线的箱子,还贴着一个黄色的闪电标记。

可是,这些5、6岁的小孩,没人认识这个东西。

朱慧强仰着头看着自己心爱的飞盘稳稳地搁在那个大箱子上,对着庞倩生气地说:“胖胖,是你丢上去的!你要把它拿下来!”

庞倩怎么爬的上去呀,她撅着嘴,求救般地看向了顾铭夕,还拉了拉他的手。

顾铭夕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抬头看看那个架子,说:“我帮胖胖去拿吧,你们托我一下。”

几个男孩子都很听他的话,围在一起给他做了人垫,顾铭夕搓了搓手,爬电线杆之前,扭头对庞倩说:“你可真笨,老是给我闯祸。”

庞倩呆呆地看着他,一个刚满6岁的小男孩,留着短短的头发,穿一件浅蓝色的短袖T恤,胸前似乎还有一个卡通图像。他的额头和鼻尖都是亮晶晶的小汗珠,嘴里还缺了两个门牙,说话漏风。

庞倩一直仰头看着顾铭夕的动作,他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长得高,却很瘦,四肢修长,他踩在朱慧强的肩上爬上了电线杆,身姿极为矫健,蹭蹭蹭没几下,手就够到了那个架子上。

只是,后来的记忆,就变得支离破碎了。

庞倩隐约记得,有一声巨大的声响,还有耀眼的火花,周围充斥着小孩子惊恐凄惶的哭喊声,伴随着阵阵白烟,空气里弥漫起一股臭臭的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爷爷有一回忘记了关火,硬生生把一碗猪肉给烧焦后的味道,非常非常得难闻,连那么爱吃肉的庞倩闻到以后,都会忍不住打恶心。

庞倩记得自己也哭了,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哭得撕心裂肺。有很多大人跑了过来,还有救护车和警车发着刺耳的鸣叫声快速赶来。有人一把抱起了哭泣的庞倩往边上跑,她泪眼模糊地躲在他的怀里,仰着脖子看那几个穿白衣服的人,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抬上了救护车。

“庞庞。”

“…”

“庞庞。”

“…”

“喂,庞倩。”

腿上突然的感觉令庞倩回过神来,她扭头看右边,顾铭夕的右脚正夹着一支笔伸过来,笔头戳着她的腿。

“干吗?”庞倩揉揉自己的腿,有些心虚地放硬了口气。

顾铭夕奇怪地看着她,说:“你该去拿饭了。”

庞倩抬头一看,班里的同学居然都在讲台上排队了,生活委员和值日生正抬着两大箱的泡沫箱进来,里面码着整整齐齐的铝制饭盒,是学生们的午餐。

“你就知道吃!”庞倩说着就去排队了,留下一个气得够呛的顾铭夕。

她排队领回两个饭盒,一个放在顾铭夕的桌子上,还替他揭开了盖子。热腾腾的饭菜出现在他们面前,庞倩忍不住咽口水:“哇,今天吃红烧大排耶!”

顾铭夕已经用脚从抽屉里夹了个勺子出来,庞倩揭开了自己盒饭的盖子,她看看自己的大排,薄薄的,再去看看顾铭夕的那块,厚厚的…

男孩子伏着身子、右脚夹着勺子正要开吃,庞倩一下子就把他的饭盒抢了过来。

“我比较喜欢吃你那块大排。”她说。

顾铭夕直起身体,庞倩已经把自己那个饭盒放在了他面前,“喏,咱俩换一下。”

顾铭夕低头看了一会儿饭盒,突然说:“你要是吃得下,我这块大排也给你好了。”

庞倩:“…”

顾铭夕冲她笑笑:“你要不要啊,我不大喜欢吃猪肉,你知道的。”

这是真的。庞倩朝他眨眨眼睛:“你真不吃?”

“嗯,不喜欢吃。”顾铭夕摇头,脚趾夹着勺子指指那块大排,“我还没吃过呢,你快夹过去吧。”

“哎呀,你可真挑食啊!”庞倩皱着眉埋怨道,一会儿后又眉开眼笑,“那我帮你吃吧!浪费了可不好!”

顾铭夕也偷偷地笑了起来,心想,下午,又要让庞倩帮着去小卖部买干脆面了。

05、同桌的你

因为几天前光着脚在雪地上踩了许久,顾铭夕脚上长冻疮了,这令他很苦恼。

一年四季,他最讨厌的就是冬天,因为冬天衣服穿得厚,他用脚做事就很不方便,穿脱衣服也无法自行完成。另一个原因是,气温低了,双脚露在外面,真的好冷啊。

尽管李涵给顾铭夕制作了露脚趾的袜子,但他并不常穿,更多时候,他就是光着两只脚做事,洗脸刷牙、吃饭写字…五年半了,经过了截肢初期长达两年的痛苦练习,如今的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脚趾上的冻疮又红又痒,顾铭夕也不敢乱搓,年纪再小一点的时候他也长过冻疮,那时候他不懂事,两只脚互相搓啊搓,痒是止住了,可皮也擦破了,甚至还流了血,过了好久伤口才愈合。

劳动课上,顾铭夕右脚夹着剪刀,忍着脚趾的痒、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剪着一张硬卡纸。老师提前就布置了这堂课的任务,因为快要到元旦,所以让每个同学为同桌做一张新年贺卡。

毫无疑问,手工劳动是顾铭夕最讨厌的一门课,他很难使用剪刀,也难以用脚操作其他的一些工具,尤其是碰到多人合作项目,就算他想要参与,有些同学也会表现得不太欢迎。

对于这样的事,顾铭夕从不勉强,更不会去和别人吵架。11岁的他已经懂得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接受他,他们会觉得他很脏,很怪异,甚至很可怕,对于这样的状况,他并没有办法改变。

庞倩一直在偷偷地看顾铭夕,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他的桌子低,她不得不凑过身子去看他脚上的卡纸,发现纸张边缘剪得像狗啃一样难看,而且进度奇慢。

“顾铭夕,要不要我帮你剪?”她小声地问,又加了一句,“你剪得太丑了,我才不要这么丑的贺卡。”

听到她前半句话时,顾铭夕心里还挺开心的,听到后面那句话,他不乐意了:“不要拉倒。”

“哼。”庞倩说,“那我做的贺卡也不给你。”

“随你。”顾铭夕一直低着头,“我不稀罕。”

她反唇相讥:“我也不稀罕!”

两个人都倔强地别开了头。十分钟后,庞倩还是没忍住,去拉了拉顾铭夕的袖子:“顾铭夕,你帮我在贺卡上画画吧,我画得不好看。”

顾铭夕抬起头来看她,嘴角有隐隐的笑意,却还是绷着脸说:“反正不是给我的,我管你好看难看。”

庞倩想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但她是个实诚的小姑娘,马上就说:“那要么…还是给你吧,你画得好看,帮我画一下嘛。”

顾铭夕终于笑了起来,说:“如果是给我的,更应该由你来画了,难道我还会稀罕自己画的画吗?”

庞倩挠挠自己的脑袋,不解地问:“你不怕我画得很丑吗?”

顾铭夕摇摇头,笑着说:“不怕。”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顾铭夕和庞倩郑重地交换了贺卡,这时,简哲走到他身边,问:“顾铭夕,去厕所吗?”

顾铭夕点点头,穿上鞋子站了起来,说:“去的。”

在学校里,因为他身体的特殊性,的确有许多孩子不大敢和他来往,但是,他还是有几个好朋友的。

简哲和刘翰林就是顾铭夕的好朋友,他俩都不是金材大院的孩子,一年级入学时,因为顾铭夕没有双臂,生活上有许多事不能自理,比如首当其冲的大小便问题,黎老师特地在开家长会时问了几个小男生的家长,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平时帮帮顾铭夕的忙。

有些家长直说不愿意,嫌脏,嫌麻烦,还担心会影响自己孩子的学习,但简哲和刘翰林的家长都同意了。两个年轻的爸爸叮嘱着自己的儿子,要多关心和帮助顾铭夕,他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从那以后,简哲和刘翰林就承担起了帮助顾铭夕上厕所的责任。他俩分工合作,一人一周轮流,顾铭夕没法子自己穿脱裤子,都要靠两个男孩帮忙,时间久了,三个人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好朋友。

当然,顾铭夕是不在学校里大便的,即使有时熬不住,他也会选择去找男老师帮忙。

让同班同学帮着擦屁股…他还是欠点儿勇气。

总体来说,顾铭夕是个挺随和的小男孩,他对很多事并不在意,但这不代表,他的心真的大到无边无际。

当这样的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很害怕,很彷徨,毕竟一个人失去了两只手,意味着他以后的世界,将变得和别人完全不一样。

李涵也曾经骗过他。那时,顾铭夕刚从手术后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两个肩膀上裹满了纱布,而自己的两只手臂却不见了。他肩膀很疼,心里又惊慌,忍不住就哭着问李涵,他的手到哪里去了。

李涵就撒了天底下的妈妈都会撒的谎:“你的手坏啦,医生叔叔拿去修理了,等修好了就会给你拿回来的。”

病床上的顾铭夕很疑惑,有气无力地问:“能修得和原来一样吗?”

“当然能。”

“那修好了,能装的上去吗?”

“能的。”李涵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忍着眼泪点头回答。

顾铭夕还不放心,问:“要是装不上去了,怎么办?”

李涵说:“不会装不上去的,医生叔叔很厉害的,只要铭夕乖乖听话,按时吃药,小手很快就会回来了。”

顾铭夕就笑了,点头说:“嗯,我会乖乖听话的。”

他相信了妈妈的话,从那以后开始了每天的盼望,每天每天,躺在病床上不厌其烦地问:

“妈妈,我的手怎么还没修好啊?”

“妈妈,他们会不会忘记修我的手了。”

“妈妈,你去帮我问问医生叔叔好不好,问问他,我的手什么时候能还给我。”

“妈妈,他们是不是把我的手修坏了?稍微坏一点点没关系的,让他们先来给我装上好不好?我想我的手了!”

连着医生护士进来帮他换药、检查,他都会忍着疼,笑嘻嘻地问:“医生姐姐,你们快把我的手修好啊,我还要上学呢。”

直到有一天,他轻轻地问李涵:“妈妈,今天几号啦。”

“怎么了?”李涵知道6岁的顾铭夕其实对日期和时间都没什么概念,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顾铭夕小声说:“9月1号,我就能上学了,妈妈,9月1号到了吗?”

这时候已经是9月中旬了,但李涵还是骗他:“没有到呢,铭夕。”

再后来,顾铭夕约摸是有点儿明白了,他变得越来越沉默,不像一开始那样充满期待。他问李涵:“妈妈,我的手是不是再也修不好了?”

他这样子问,李涵自然是憋不住了,眼泪流了下来,她尽量说得平静:“铭夕,医生刚才告诉妈妈,你的手坏得太厉害了,修不好了。”

“他们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顾铭夕眼泪汪汪,傻傻地问,“那我以后怎么办?我就没有手了吗?”

李涵点点头,还不忘安慰他:“不,医生说啦,以后可以给你装机器手,和、和你原来的手是一样的。”

“机器手?”顾铭夕惊喜地瞪大了眼睛,“是像变形金刚那样的机器手吗?”

那时候,变形金刚的动画片正风靡全国,没有哪个小男孩是不喜欢的。李涵的这番话又燃起了顾铭夕心中的期望,幼小的他觉得自己能装上两只像变形金刚那样的机器手,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甚至于,当金爱华带着庞倩来医院探望顾铭夕时,顾铭夕都骄傲地和她说,将来,他会装上两只万能的机器手臂,能发子弹,还会变形。

小小的庞倩一脸羡慕地看着他,伸出胖嘟嘟的小手去摸摸他贴着纱布的圆圆肩膀,问:“是装在这儿吗?”

“嗯!”

“装上去会疼吗?”

“唔…大概会有点儿疼。”顾铭夕认真地想了想,说,“但是我不怕!”

庞倩说:“那,那到时,你的机器手,能不能借我玩一下?”

“行,不过你得记得还我。”顾铭夕高兴地说着,接着又有些气馁了,“那些医生叔叔都说话不算数的,本来还说能修好我的手,结果又修不好了。其实…我也不是非得要装机器手,我还是更喜欢我原来的手。”

庞倩和顾铭夕一起放学回家时,顾铭夕对她说,寒假时,他要去一趟上海。

“去上海?做什么呀?”庞倩问。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我说的。”顾铭夕一边踢着地上的石子儿,一边回答。

雪早已经化完了,他们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庞倩闻到了街边烤红薯的香气,忍不住摸了摸自己口袋里的零花钱。

“你吃红薯吗?”她问。

顾铭夕摇摇头。

“那我买个小的。”庞倩走到卖红薯的大爷面前,掏出口袋里的一张五角钱,说,“爷爷,给我称一个5毛钱的红薯。”

大爷看看她,伸手到红薯炉子里去掏,掏一个看看,放回去,再掏一个看看,又放回去,最后对庞倩说:“小妹,我这儿没有这么小的红薯,你要么买个1块钱的,和你同学分着吃?”

庞倩脸红了,她只有5毛钱。

“那我不买了。”她把钱塞回口袋,转身要走,顾铭夕喊住了她。

“庞庞,我口袋里有钱,你自己拿一下,买个1块的吧。”

庞倩不高兴:“我才不吃嗟来之食!”

顾铭夕说:“我和你分着吃,总行了吧。”

听他这么说,庞倩乐了,熟门熟路地摸了他的裤子口袋,拿出了钱。

买了吃的继续往家走,庞倩吃着香喷喷的红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话题,问:“你爸爸带你去上海,是去走亲戚吗?”

“应该不是,我家在上海没亲戚。”

“那是去玩吗?”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过上海。”庞倩嘴里塞得满满的,口齿不清地说,“他说上海有地铁了,有些钢材还是从他们厂子里进的货呢。”

“我爸爸也说过。”顾铭夕问,“你坐过地铁吗?”

“没有。”庞倩摇头,“你呢?”

顾铭夕也摇头:“我也没坐过,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铁了。”

“回来了你告诉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红薯吗?”她突然想起手里的美味,“你说要分着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顾铭夕看着她手里已经快要吃到底的红薯,有点嫌弃地说:“我不要吃。”

庞倩瞪他:“干吗不吃!”

“我不饿。”顾铭夕扭过头快速地走。庞倩才不依,快速地追了上去,拿着红薯就往他嘴边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顾铭夕左躲右躲怎么都躲不过,没办法只能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红薯:“好啦!我吃过了!”

“甜不甜?”

他很无奈:“甜。”

庞倩嘻嘻地笑了起来,这时,一个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骑车经过他们身边,看到两个小孩在马路上追追闹闹,就笑着喊:“呦,铭夕,别在马路上玩儿,路上危险,赶紧带着你媳妇儿回家了。”

“…我会注意安全的,钟阿姨。”顾铭夕有些无语,但还是有礼貌地回答。

等到姓钟的女人骑远了,庞倩朝他撇撇嘴,生气地说:“你干吗和她说话,我妈妈可讨厌她了,因为她总是在大院里胡说八道。”

顾铭夕看看她,不吭声。

这个女人的确有些八卦,举个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个金属公司里唯一一个依旧把庞倩叫做顾铭夕“媳妇儿”的人。

哪怕金爱华在公司食堂当着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当时,钟小莲讽刺着金爱华:“人家铭夕活蹦乱跳的时候,你们家多扒着他们家呀,帮着接送,帮着照顾,真把铭夕当自己儿子养了。现在铭夕身子残了,你们就想甩得一干二净啊!我就说句‘媳妇儿’又怎么了?噢!铭夕现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铭夕胳膊没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责任的!”

听了这样的话,金爱华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后被闻讯赶来的庞水生拉住了。庞水生当着众多同事的面,指天对地地发誓:“我们庞家每一个人,要是有人因为铭夕没了胳膊而嫌弃他,就遭天打雷劈!顾国祥是我穿开裆裤的兄弟!他现在没回国!我庞水生就会代他照顾顾铭夕!顾铭夕就是我儿子!但铭夕和倩倩现在还小,什么娃娃亲的事以后大家都不要提。以后他们长大了,如果两个孩子情投意合,我庞水生今天把话放在这儿,我绝对!不会反对!”

“庞水生你胡说什么啊!”金爱华生气地拉他,庞水生回头瞪她:“不嫌丢脸啊!闭嘴!”

这件事,顾铭夕和庞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爱华从此就恨上了钟小莲,对着庞倩也时常会讲钟小莲的坏话,还叫女儿要把钟小莲说的话当放屁。

在对待顾铭夕的问题上,无疑,庞水生和金爱华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顾铭夕在家休养一年后,和庞倩同一届升入小学,当时顾国祥还未回国,庞水生为了两个孩子跑前跑后,还拜托木匠定制了顾铭夕的课桌,并向老师强烈要求,让女儿和顾铭夕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