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三部电影杀青,习惯性地乘机飞回香港,落地才记起我进组之前,刚刚搬到上海。一想,孟老师家里也有我的生活用品,我就回去住上几天再说。
当我绕过别墅外的女儿墙,隔着铁艺门,就瞧见里头十分热闹,有好多各司其职的人,还有拍摄的设备。原来是有个电视台节目来做孟老师的专访。
我和孟老师从来没有否认过,我们住在一起的事实,只是尽量不提。因为即使现代人的观念开放,我与他也差着一辈,他还很明确地表示自己是不婚族,但毕竟是两个公众人物,非亲非故住在一起,总归是授人口实,所以我有了点积蓄,就准备搬出去。
节目组的工作人员的目光齐刷刷投向我,我也只得拎起行李箱走进去。
孟老师反应自然地介绍起我来,还开玩笑说,“三年前,我是她的老板。三年后,我是她的奴隶,每天追在她身后说,‘小姐,能否把你的房间收拾一下?’”
玩笑过后,他有些认真地说我是个善良的好孩子,只要他把我看作女儿,我同样知恩图报。
在镜头前,我搭话,“亲兄弟明算账,我出场费很贵的。”
太阳落山,节目组收工,风卷残云般离去,孟老师的经纪人前去送他们,整间屋子忽然安静下来。孟老师一边将家私摆回原位,一边问我,“你晚上吃什么?”
我答随便,又说,“要不,我还是搬回来住吧?”
他惊奇地说,“你又被人甩了?”
“没有!”我坚决否认,并且强调,“我还没有要谈恋爱的打算,而且我和方柏安,是我甩他!”
他兴致不错地唱,“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
我想,等孟老师老了,等我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没有亦可,顺其自然,反正我的名字叫‘亦可’,等我们渐渐无人问津,就可以一直住在一起,大年初一拜黄大仙,初二看赛马。我会为他养老送终,永远做个善良的好孩子。
第四节:情谊
从业以来,帮助过我的人有很多,证明我的运气太好,所以我想感谢的人太多,先顺顺思路,挑一个离我最近的人说吧——我的助理,她姓童,一般情况下我叫她“童童”。
童童是从我出道起,就陪着我一步步走来的人,她是太丰娱乐公司帮我聘请的助理,老家在成都,上中学时举家搬至香港,来得比我早,粤语说的却没有我好,得知我是内地人,一阵欢天喜地,跟我交流都是普通话,经常蹦出一、两句方言来。我的语言天赋不俗,还没有如歌中所唱“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已熟练掌握了川/普(四川/普通话),而且对她自家腌制的泡菜念念不忘。
当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太丰的时候,她毅然选择跟我走。
离开太丰后,我接拍了陈易导演的古装奇幻电影《满月》,这一部电影是内地公司投资的大片,主演都是一线演员,与他们相比,我只是个小新人,但我又是所有女性角色中,戏份最重的一个。究其原因嘛,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走后门,这一部电影的编剧老师,他是我的麻将牌友(其实是孟老师的好友)。我出演的这个人物,就是照着我的样子创作的。
当时,陈易导演心烦于找不到‘感觉对’的女演员,编剧老师就对他说,“我带你见见惠儿。”于是,他把陈导带到孟老师家里来见我……
电影点映的日期确定了,我特地买了两张票,邀请童童一起来看。电影中,惠儿最终是死了,拍完这场戏的时候,我领到了一封红包。听到童童拆纸巾擦眼泪的动静,我是困惑的,故事情节好像没有这么催泪。
不等影厅亮起灯来,我戴上帽子和口罩,撤离现场,坐车上路,才有机会跟童童谈谈心,她说,“小可,我觉得你脱胎换骨了。”
“真的吗?”我觉得她一脸‘我家小可真争气’的表情,有点傻气。
她“嗯”一声说,“我很高兴,像余高幸一样高兴。”
余高幸,偶像派(是他自称的)青年男演员,我的好友。
他出生在九大古都之一的山西大同,父母原本想给他起名叫高兴,却遭爷爷奶奶的嫌弃,便将‘兴’换成‘幸’,寓意是希望他未来每一天高高兴兴,美满幸福。
他和我一样,不是表演专业科班出身,面试过很多剧组,被一家经纪公司看上,但是只给他接一些草台班子的戏,他以为自己要演上好几年的小角色,才有出头之日。
然而,鸿运当头照,躲都躲不开,大好年华的他,把握住了一夜成名的大绝招——命。
有一部小成本的电影找上他,他没遇见过这么好的剧本,全情投入,让自己的灵魂短暂地燃烧起来,最后凭借这一部佳作,一跃成为金桔奖史上最年轻的最佳男主角。
一时间,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果敢地站到了行业内的众人眼前。
之后,陈易导演选中他出演电影《满月》。
余高幸是戏份最多的男性角色,我是戏份最重的女性角色,所以有不少的对手戏。初来乍到,我们两个人都很腼腆,面对着面吃盒饭吃多了,才解放天性,敞开心扉。
可是,这个盒饭通常是他眼巴巴地看着我吃,他的角色需要他瘦出仙风道骨之感,因此他格外痛苦地减肥,脑子里除了台词,只有唱着,“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
魔音灌耳,才懂孟老师的珍贵。
他来来回回地唱这么两句歌词,我不胜其烦,终于做出一件使我们的友谊迅速升温的事情——我偷偷藏下了一份鸡腿饭。
那天晚上,他像一个烟民寻到大烟馆一样,摸到我的房间门外,一边鬼鬼祟祟地张望着,一边敲敲门,我警惕地开门放人进来。
他吃完一整盒的鸡腿饭,打个嗝,开始思考人生,“你说,当初我想养家糊口,才进这一行的,如今我好不容易赚了点钱,却连一口鸡腿都吃不上,我到底得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他到底得到了什么,但我从他身上参悟出,人还是不能吃得太撑,容易胡思乱想。
☆、第 6 章
《满月》的票房成绩亮眼,离不开大手笔的投资和后期宣传,更是所有参与电影制作的人的功劳。
余高幸凭他既有特点,又没有攻击性的脸,博得绝大部分观众的好感,我也重新回到大众视野,收获了许多的褒奖,但我心知,出于对我心态的保护,我身边的人不会让我听到不好的评价。
电影宣传期间,我和余高幸经常赶同一个行程,收工再一起吃顿饭,即便至今没有再合作,只要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也会见见面,被路人偶遇已不是新鲜事。
狗仔只登过一次我和他的绯闻,没有激起什么水花,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暧昧气氛,比同性之间更容易捕捉,而我和余高幸坦坦荡荡,玩得再晚仍然各回各家,看不到任何超速发展的潜质,牢牢搭建起酒肉朋友的情谊,他们便不再把精力浪费在跟踪我俩守在马路边等烧饼出锅上了。
烧饼店的具体地址就不说了,当时余高幸听信传言,带着我去一探究竟,按我的口味来评价就是:还行。
尽管被狗仔放弃,却不妨碍粉丝朋友们喜欢把我和他凑成一对。
我是不介意,余高幸也无所谓,可他的经纪人和我的芳芳姐一致认为要避嫌,所以前年一整年,我与他形同陌路,不是友情破裂、分道扬镳,是从三天两头约饭,转型成‘见光死’的网友,而且是地下网友,因为芳芳姐说,“你们最好连微博都不要互动。”
直至,余高幸有幸认识了乔思思,也想将她介绍给我认识。第一次听到乔思思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上网搜索才了解到她是内地的电视剧演员,与我同龄,出道五年,在她出演的首部电视剧播出的时候,我已搬到香港,对内地的电视剧关心甚少。
不管如何,余高幸要介绍朋友给我,我是非常感兴趣的,一则,我不是没有遇到过,只知道喝酒泡妞和摆架子的男性同行,以及脾气非常可怕,一上午抽光一包烟的女性同行,甚至有将不满发泄在工作人员身上的人。我晓得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总会碰上不尽人意的同事,他们不打扰我,我也不干扰他们。
二来,我在圈中的朋友寥寥无几,所以我很珍惜余高幸,他不需要我努力把目光放在他的优点上,才可以合作下去,他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此珍贵。他想让我结交的人,肯定是不会差的。
果不其然,我与思思一见如故,沆瀣一气,不是,趣味相投,无话不谈,撤三岔五要约着出门下馆子,或者她来我家里蹭WiFi,一起熬夜刷美剧。
冬天来了,没有人再阻止余高幸加入我和思思的火锅局,可能是相信三角形的稳定性,开个玩笑,应该是我与余高幸各自有新的‘对象’。
有些微妙的是,当初他们要我与余高幸避嫌,却不用我们直接在镜头前发誓永远不会成为恋人,是不是担心某一天,我真的和余高幸在一起?
如果是这样,我认为这个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不是对方那杯茶。
虽然我不能下定论,我喜欢什么样的人,他没有一个完整的轮廓,但余高幸的理想型是非常坚定、清晰的,而我是怎么知道的呢,这件事情,就像孟老师说的‘有妙趣’,可我该从哪里开始讲起?
我写写删删,想不出如何描述,才能达到我要的递进感,说来好笑,我又不是作家。不过,我的性格就是这样,如果我可以把一件事做好,那么一定要把它做好;如果预想中就做不好,干脆躺下睡一觉,也比白费力气有意义。
于是,我拿起手机来偷一会儿懒,也找找灵感,偶然看到余高幸的采访,记者问他,如何评价你的损友汤奕可?
余高幸说,“她……不算损友,她从来没有损过我,对我只有肯定和鼓励,这一点值得我向她学习。”
从来没有吗?我想着,好像有一次的,可能是因为只有那么一次,所以我记得很清楚。
我豁然开朗,可以从这里讲起!
时间是去年的年初,我接到时尚杂志举办的慈善晚宴邀约,但前一天,我还在另一个城市,出席一个腕表品牌的剪彩活动。到了晚宴那一日,我是一大早起床,飞来首都,又从中午开始化妆吹头发,生生把我困得睁不开眼睛。
傍晚六点多,都怪车行得四平八稳,我头上还夹着几个定型的发夹,也能打起瞌睡来。
到达举办晚宴的酒店,一眼望去全是举着相机的媒体记者们,黑压压的,后头还有两架高高的摇臂摄像机,另一侧是宽敞而冷清的红地毯,等着人来走,我的呵欠就咽了回去,彻底醒了。
走过红毯,结束采访,在礼仪小姐的引领下,我走进晚宴大厅,穿过西方酒会式的布置,来到距离舞台最近的长桌,她跟我说,这里的座位我可以随意选。
在或端庄地寒暄,或谈笑风生的众人之中,我看见了西装革履的余高幸,便朝他走过去,他抬头见是我,却问着,“这是哪路仙女下凡来?”
我答,“南贺路179号国惠大酒店来的。”
他笑起来,帮我拉开椅子,我顺势落座在他的旁边,不敢懈怠心神,周围都是摄像机,即使他们尽量藏在暗处,仍用着镜头记录下所有人的衣着打扮,脸上的笑容和轻轻的声音,比高脚杯相碰还要轻,他们聊着近况,满溢赞美之情。
我想是因为他们之间还不太熟络,相熟的人,大概会像我和余高幸这样,感觉是来蹭饭的。
真的,他已经抓上第三把坚果了。
我们悄悄谈论的,也是桌上的陈设。他说,“这是真花吧?”
我问,“什么花?”
“花毛茛,你不知道?”
“你居然知道?”对不起,虽然余高幸看起来跟不学无术的小混混不沾边,却也不像是聪明的学霸,他像是那一种不迟到不早退,上课就打盹,下课就疯跑,运动细胞发达,头脑简单的孩子。
曾经我也认同做明星的门槛是长相和气质,入行后才发现,有人靠包装和运气,有人靠家世背景,当然,也有人是长相气质兼有之,真正的出类拔萃。
这会儿我说的不是余高幸了。
我说的,是我的正对面,另一张长桌前坐着的人,他皮肤白净,脸庞偏瘦,不过,他应该很年轻,穿着意大利奢侈品牌的格纹外套,里头是象牙白的西装,恰到好处的灯光倾泻在他的脸上。
我知道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可是他缺憾的地方,正符合我的审美。
他传递给我一种感觉——这是他家举办的晚宴,而他不甚感兴趣,但是必须出席还得礼貌示人,不能丢了自家的面子,他假装漫不经心地,将手腕从整齐的袖口中转出来,看看手表,内心读白:老天,让时间快点过去吧!
我忽然意识到,我的想入非非,正是一个导演遇见具有生命力的演员、一个画家遇见怦然心动的时刻,故事和画面不用构思,已然呈现在脑海。
真是奇怪,我以为自己欣赏不来太年轻的男人身上的魅力,从前还曾刻薄地想过,他们就是半透明的五彩糖果纸,晶晶亮亮的,带着一丝丝香甜的气味,其实他们品尝起来是没有味道的。
他似要察觉到我的目光,我别过脸,用胳膊肘推了下余高幸,小小声地问他,“那个人是谁?”
“哪个?”他接收到我的暗示,低声回答,“白色衣服的?周嘉树。”
我勉强应一声,表情仍是迷茫。他便问,“你不认识?”
“你认识?”
他谦虚地说,“我认识他,他不一定认识我。”
“他肯定认识你,你可是最年轻的影帝。”
“好汉不提当年勇,况且他上领奖台的时候,我还拍着不入流的小网剧,排队领盒饭呢。”他谦虚不了几秒钟,又煞有其事地说,“也就是他没有进电影圈挑大梁,否则我俩必然成为竞争对手。”
我是不喜欢嘴上损人的,十分瞧不上打击别人的自信心来取乐的人,当下却情不自禁地说,“你们……有什么可比性?”
“这还不明显?一个长得帅,另一个长得更帅一点。”
“你是?”
“我是‘更’!”他笑得肩膀都抖起来。
哪有人一边吹牛一边笑场的。我这样想着,也低下头笑起来,谁都没有留意到,此刻的我们已经被摄入镜头。
第二天,前往机场的路上,童童刷着微博,看到了粉丝截取的动图,不留情面地说,“你俩凑在一起就掉智商。”
这一条微博底下的评论与她不同,他们很是激动于我和余高幸关系破冰,重修旧好,昔日的念念不忘,终得到回响,感谢主办方,感谢安排座位的工作人员……
☆、第 7 章
我有预感,等到我下飞机,粉丝朋友们的画风就会不一样了。他们会吵起来。
头一回在我发的微博评论下,出现一些令我云里雾里的讽刺,似与余高幸有关,我搞不清状况,在机场见到经常来接机的女孩子,我便问了她,她很酷的回我一句,“不关你的事儿!”
很好,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我应该接下这个梗的。
后来我有点琢磨明白,他们发生争吵的原因是,一部分粉丝不希望大众歪曲我与余高幸的友谊,而另一部分粉丝言之凿凿地说,在我与他当中,只差一个人去捅破那层窗户纸,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友谊,除非性取向相同。
虽然我常常被女人打动,比如,阳光晒着少女圆润的肩头与她微黄的发丝、绝望的女人落下了眼泪、随风飞舞的乱发下明媚的笑容,如果我是一个男人,一定死于多情,但我是一个对爱情尚有一些幻想的女孩,要挑选伴侣,我还是爱男人的。
以我的观察,余高幸的取向也没有走偏。
可我们不能产生电流,也是事实,连拍戏过程中,需要投入感情的情况下,都不能,更不要说他经常扶我一把,搭上他的手,就像我自己的左手牵右手,毫无感觉。
我这般理所当然的想了两年,忽然被这一张动图和下面评论的影响,不禁怀疑起余高幸。难道只有我毫无感觉,他是有些想法的?
晚宴结束的两周后,余高幸有一个上海的工作行程,我便把他和思思都邀来家里,点了火锅外卖。锅在茶几上,牛油红汤水一滚,屋子里都飘起一股味儿,我就将阳台窗户打开透透气。
余高幸的男助理说,万一被狗仔拍到怎么办?
我满不在意说,拍到就拍到,能写什么呀,当红影视艺人在家聚众吃火锅?最后还是我自己将窗户关上的,这两天气温骤降啊。
我们围坐在茶几旁涮起火锅,我问余高幸,“你有没有打算过,该找女朋友了?”
他的助理呛了下,我递上纸巾,“没事吧?”他咳嗽着说,“没事没事。”
思思吸完一溜宽粉,擦擦嘴说,“我要不要去趟洗手间?”
这件事需要参考别人的意见?我纳闷地回答,“随你呀。”
她解释原因,“我怕打扰你们。”
余高幸说,“不是,她就是想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你太了解我了。”我说,“所以我忍不住在想,粉丝说的是不是对的,你对我有意,可我一直察觉不到,耽误你了。”
“老妹儿,自信是好事,但是你哈哈哈……”他没说完就开始笑了。
余高幸、思思和我成为好友的关键,在于我们三个人是共享笑点,旁人常常不明何事,我们已经笑开了。因此,芳芳姐说出一句名言:年轻真是好,看见什么都好笑。
但现在,他俩人在笑,我可笑不出来,“不可能就不可能,怎么嘲笑我呢。”自从对他起疑心,我就一直发愁怎样把这件事情与他说开,又不会伤害到他的心。
余高幸一边说“没有嘲笑你”,一边笑得很大声。
童童嫌弃我们笑点低到不可救药,想让他停一停,就问,“高幸哥,你喜欢什么类型的?”
他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喜欢朱彩彤那样的。”
一说朱彩彤,大家都知道是谁,比起她的作品,她的容貌和绯闻更为人津津乐道,她美得艳光四射,美得双眼写满野心,与我还真是南辕北辙,但我们仍有一丁点的关联,就是不知道从哪个论坛流传出的对子:人间俗物朱彩彤,清秀路人汤奕可。
以她的知名度,与她放在一起嘲弄,都是我的荣幸。
我不由得提醒他,“你应该叫她‘彩彤姐’。”
作为公众人物,就要做好一言一行都将被放大解读的准备。
他说,“我知道,不是没外人嘛。”
思思发言,“我觉得她看不上你。”
“会不会聊天?”
我咬到一颗花椒,整个舌头都麻了,慌里慌张地找起饮料。童童见状,马上递给我一罐啤酒。
思思解释说,“我的意思是,你很好,但是你的好,她欣赏不了。”
我拉开啤酒的易拉环,咕咚咕咚地喝下去,豪迈地往茶几上一放,“先追了再说!”差点打出个嗝来。
他的助理又呛到了,我又递纸巾,“你慢点呀。”
思思说我,“你这么兴奋干嘛?”
“我没兴奋,我咬到花椒了。”
她又哈哈大笑起来。
余高幸把话题扯回来,“你说得轻巧,怎么追?”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编不下去,又喝了几口啤酒,冒出个想法来,“我们同在一个圈子里,要碰面很容易的,下次见到她,你说,‘彩彤姐,我们好像差不了几岁吧?’我想她应该不知道你具体几岁,等她说出自己的年龄,你就回,‘哎呀,我们是同龄人,以后我就不叫你姐了。’这样她肯定很开心。”
他一脸怀疑,“你不要坑我。”
思思已然微醺,笑盈盈地说,“好傻的!”
不怪他们质疑,连我自己都郁闷,怎么说出来有种投机取巧的轻佻,明明不是这样的感觉。
这一招我还是从周嘉树那里学来的,可能是我学艺不精?
不行,让我好好想想,慈善晚宴那天晚上的场景,我是否漏掉什么细节——
晚宴落幕之前,要拍一张全场嘉宾的大合照,灯光集中在舞台上,衬得台下无比昏暗,我从来没有在大场面上栽过跟头(字面上的意思),所以有着今夜也不例外的自负,当我以为已经走上舞台的时候,身后有人说了一句,“小心,有台阶。”
我下意识低头,提起裙摆,走上眼底出现的这一阶台阶,正想回头向出声提醒我的人道谢,身旁的女艺人发出短促的惊呼,我一把扶住她,她站稳后,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了声“谢谢”。
我再抬头去寻那人,眼见周嘉树走到另一边,与我错开了距离,他跟人点头寒暄,将双手放进西装裤的两侧。
我知道是他,女人的直觉。
好吧,是我余光看到了他从我身后走上来。
与他交好的中年男演员气韵儒雅,待他很是亲厚,自然地搭上他的肩,两人聊得有来有往,不知说了什么,他蓦然笑起来,我原想他是在百花争艳中置身事外,却不曾想,他竟是脱颖而出的。
合完影,众人纷纷与杂志的总编辑亲昵地道别,陆陆续续离场,我也正有此意,但见今茂哥叫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