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饭饭十岁的生日,霁很用心的给她过,准备了所有她爱吃的东西。霁的生活并不富裕,家里的生计只靠他为山下的百姓写写书信,看看小病来支持。再加上霁又是个有名的好好先生,别人有事相求,说几句好话他便什么都答应了。有时看病,写春联都是免费的。如此一来,他们的生活虽不至于捉襟见肘,却不能像富裕人家一样想吃什么有什么。而今日这桌东西,应该相当于他们一月的口粮了。
看着这些饭菜,想起曾被她扔下山的珠宝新裳,饭饭心疼的都快吐血了。这件事在她脑中想了近三年,每到口中淡出鸟时,她都会后悔自己糟蹋过的东西。
那堆宝贝,她曾经攀下山崖寻找过,可找到的寥寥无几。崖底太深无从寻找,也或许有人拿走了,甚至被什么动物带跑了。反正找不到就是找不到了。
“霁,真对不起。”饭饭心中充满了愧疚。这些年,她除了白吃白喝,对于霁一点贡献都没有。不是不想做些什么,而是霁太宠她了,什么活都不让她做,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十年她当真过得像个大小姐一般。
“只要你开心就好。”霁摸着她的头,笑得很慈爱。
吃完了饭,霁忽然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信纸递给她,轻声道:“你父想让你回家,你心意如何?”
失去联系十多年的父亲终于有消息,饭饭不知该痛哭,还是该冷笑。她垂着头,低声道:“我不去,我要一辈子陪着霁。”
“陪我一个老头子做什么?”霁笑了。
“霁不老。”饭饭不悦。
他真的不老,永远的二十几岁,让人羡慕至极的青春。
“心老了。”霁叹一声,牵着她的手郑重其事道:“每个人一出生就有自己的使命,而你,无论使命是什么,都不是留在这里。”
饭饭沉默,她的心没那么大。
“看信吧。”
在他的要求下,饭饭艰难地展开信纸。信不是人送来的,而是飞鸽传书来的。
信很短,就几个字:盼儿归,家相聚。
虽然是未曾相识的爹,但不知为何,饭饭还是觉得眼眶有些发酸。或者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血脉的力量吧。虽不愿承认,但她真的有些想念那生她的人。错的是母亲,不是父亲。或许那个爹是真心疼她的,她如此安慰自己。
“去吧,去看看,愿意回来,还可以回来嘛。”霁轻声劝着。不想承认自己有私心,可他舍不得饭饭,不然也不会一年之后才拿出这封信,若不是万不得已,他真的想留她一辈子。可惜现在已她到了非走不可的时候了。
在霁的努力劝说下,饭饭终于心动了。以前霁从来不会劝她做什么,这一次很奇怪,似乎恨不得把她打发走似的。这让饭饭心里小小不舒服了一下。
或许去看看也好。看看那两个生自己的人究竟是如何的黑心,看看他们又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可能早就料定她会走,霁拿出一个早已收拾好的包裹,里面有银两和她路上所用的东西。
“这是易容的药,这是假喉结,路上扮男装方便,…这是换洗衣服,还有刀创药,银子没多少,只是苦了你了…。”霁含笑把东西一一拿给她看。
“霁,我会回来的。”饭饭眼圈微红,只为他的贴心。
早在她到这里来的第一天,霁就卖了他仅有的马车,换回了一只奶羊。而这些钱应该是他全部的财产了。此时说多谢,是多余的,她欠霁的,又岂是几句感谢能还的清的。
“路上不要生事,尽量捡大道走,不要随便听信别人的话,银两要贴身放好…。”霁絮絮念着,犹如送女出行的母亲。
饭饭再也控制不住眼泪,抱着霁大哭起来。自从跟了他,他从没让她哭过,这是第一次在他面前流泪。
霁的眼圈也微湿,一遍遍摸着她的头,叹息,不舍。
“记住,以后不管在什么地方见到一个前襟插着红色蔷薇的人,一定要赶紧逃走,有多远走多远。”霁最后一句叮嘱。
“他,很厉害吗?”饭饭不解。
“很厉害,很厉害。”霁喃喃。厉害到会让人每晚做噩梦。

第一卷 第六章 心伤
下了山,望着茫茫的大道,饭饭突然一步也不想迈出了。真的扔下霁,去见那并不把她放在心上的亲生父母吗?刚才一时冲动,被霁给说动了,冷静下来一想,她即使到了那边又如何,一个被抛弃的孩子还奢望会有父母的疼爱吗?与其如此,她宁可一辈子待在霁的身边。
也不知霁是怎么想的,为什么会放任她一个小姑娘独自千里寻亲?以他疼她的程度,即使要她走也应该亲自相送的吧。
不对,有问题。
回想起刚才在送行时,霁所说的话每一句话都好像是在诀别,仿佛这辈子他们都不会再面了。
难道他要甩开她,独自逍遥吗?不,不行,绝不能让他扔下她不管。
想到这儿,饭饭立刻转身往山上跑。她的心突然怦怦跳个不停,好怕,好怕,…
匆匆上了山,小院还是那么安逸,似乎没任何变化。霁拿着一个花洒正浇着一盆花。
“你不该回来的。”看看饭饭,他无奈地长叹一声。
霁没事,也没有离开。饭饭松了口气。
“霁,老伯没在吗?”她从没见霁浇过花,这些年照顾花草的都是老伯。
“他走了。”霁答。
下山的路不止一条。
“花开花谢乃人之常情,绝不能为花的枯萎而伤心,因为早晚会有这么一天的。”霁的话既像是自语,又像说给她听的。
饭饭不明白,刚想问,却听他道了句,“你在这儿坐会儿吧。”然后自己走进了屋里。
今天的霁很奇怪,没问她为什么回来,也没叫她走,只是自顾自的忙着手中的活,好像这盆花比她还重要。
到底什么花有这样的魅力?饭饭蹲下身子,去看那盆花。很普通的花,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除了叶子有些枯萎了。
这样的花也值得他亲自浇水吗?貌似在这里许久,从未见过这花呢。一会儿霁出来好好问问,她如是想着。可是等了好半天,霁都没出来,屋里也没任何声音。
他怎么了?饭饭忽然涌起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她飞一般冲进屋里,看见霁正坐在椅子上,神情安详,好像睡着了。
霁从不这样睡觉的,她轻叫了一声,没唤醒,便拿了条薄被盖在他身上。手不小心触到他的身体,发觉身体僵硬。她一惊,伸手去探鼻息,愕然发现他已经死去多时了。
“霁。”饭饭悲声哭了起来。
实在不能接受这个打击,她在这里最爱的人,最亲的人,最疼她的人,居然会这样死去了。或许他知道自己今日大限,才巴巴的把她打发出去,可是他自己呢?难道要一个人面对死亡吗?
还好她回来了,见了他最后一面,送了他最后一程。
这时,门外传来推门的声音,老伯带着两个人搭了一口棺材进来。
原来他下山是去买棺材了。
看见饭饭,老伯先是有些吃惊,随即面容和善,“别哭了,先生就是怕你伤心,才不愿你看到他死的样子。”
是啊,师父那么疼她,怎么舍得她伤心呢?想到永远温柔而笑的他,她心痛欲裂。就好像十年前离开父母,独自来到异世。现在又要让她面对一次,老天何其残忍。
呆滞的坐在冰凉的地上,亲眼看着老伯搭着他的尸体放进棺材,看着那棺木被钉上。霁知道要死,特意穿了最喜欢的衣服,那鲜艳的颜色真的很适合他。可是这身艳红却注定要被埋进冰冷的土里。
他死了吗?她不想相信,也不敢去摸那尸体。她好怕,好怕,没了霁,心空空的,她不知要怎样才能活下去?
老伯做好下葬的一切事宜,就拿上早已收拾好的包袱走了。他完成了先生所嘱咐的事,现在他自由了。当年只为了一个承诺就无怨无悔地跟着他,这一次终于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了。可是他还剩下什么可做的?
一张可爱的脸突然映入眼睑,或许该去看看那多年未见的妹妹了。
老伯走了,师弟又来了。因为霁把这里的房屋和院子都留给了他,他是来收房子的。当年因为她的玩心,霁无奈收了个鞋匠徒弟,但这几年来,他除了修鞋,并未得到什么技艺的传授。而作为补偿,霁把房产都留给了他。
不吃不喝的坐在师父坟前许多天,做师弟的实在看不过去了。
“饭饭,你也该走了。”他劝道。
“我想在这里守师父一辈子。”饭饭轻声道。对于所谓父母她不想见了,若不是大限到了,霁也不会把她推出去。而现在她只想陪着他。
“这个,师姐,我家里还有老婆和三个孩子,粮食今年打的少,工钱也没挣很多…。”师弟搓着手,急得满脸通红。他似乎以为她要一辈子赖在这里,吃他喝他了。
面对他的尴尬,饭饭很无语。她好像忘了自己是个十岁的孩子,还是不事生产的那种。最后一个愿望也破灭了。她想守着霁,首先必须养活自己。
饭饭终于也下山了,是在师弟可怜巴巴眼神注视下的无奈之举。毕竟没有人会像霁那样,无怨无悔地收养她,照顾她,宠她。
而她现在要做的就是养活自己,然后守着霁,所以她需要一份工作。
第一卷 第七章 绑票
其实找工作真的不是件很简单的事,在现代,为找工作她奔波于各大城市的招聘现场,求爷爷,告奶奶,老爸给人装孙子,送大礼,才换来一家事业单位肯垂怜她。可在这里,一个十岁的女娃无依无靠,不会缝缝补补,洗洗涮涮,连当丫鬟都没人家要。做买卖吧,本钱又不够。以霁教她的学问给人当家教倒是绰绰有余,可惜未必有人敢用她。
该干点什么好呢?正琢磨时,忽然看见前面有一个卖茶的大叔,含笑着对她招手,“小姑娘,口渴了吧,过来喝碗水?”
自从霁没了,也没心思吃喝,饭饭舔舔干瘪的嘴唇,还真觉得有点口渴。
“谢谢大叔。”
这年头还是有好人的。饭饭端着茶碗一饮而尽,可一碗凉茶下肚却没有想象中的解渴和清凉,反倒觉得头晕晕的,眼前大叔的脸也变得模糊起来。
不好,蒙汗药。虽没尝过这东西什么滋味儿,但看那大叔狰狞笑着的一张脸,也能猜到几分。她迅速把一个药丸塞进嘴里,还没来得及嚼,人已陷入昏迷中。
这里的人似乎不止一个,她感觉自己被抬上了一辆破板车,接下来的事就再也不知道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再醒来时只觉头疼欲裂,朦朦胧胧中听到两个男人的对话。
“这小丫头长得真标致,跟个小仙人似地,肯定能卖大价钱。”一个人笑道。
“我听说三十里外的戎家庄有个任老爷,七十多了,可就喜欢女童,七八岁的最佳。这丫头虽然大了点,可长得好,不如卖给他吧。”
“你真损,被那老头子蹂躏了,可还有的活吗?”一个贼笑。
“是半死不活,还是欲仙欲死?”另一个满脸淫荡。
两人说着,忽的笑了起来。他们话题越扯越远,后来又说到哪家妓院的姑娘好,屁股大,床上功夫好,总之越说越不像话。
饭饭刚开始还听着,后来言语不堪到极致也懒得再听了。不过她已弄明白自己着了别人的道了。早听霁说过江湖险恶,以前看武侠小说也看过不少主人公被蒙汗药药倒的事,没想到今日竟落到她身上了。
活动了一下手指,似乎还能动,应该是含在嘴里的药起反应了。这药是师父给她装进包袱的,她又揣在了怀里,这会儿还真派上用场了。
两个绑匪聊了一会儿话,其中一个说要去联络一下任老爷家,起身就要离开。
另一个叫住他问,“唉,那小丫头什么时候能醒?”
“就那药量怎么也睡个一天一夜,你要困了也可以睡会儿。”
两人中一个走了,另一个过来看了饭饭一眼,确定她真的睡的很熟,也放心了。
机会来了,饭饭心中暗喜。
又过了一会儿,身边响起一阵呼噜声,她才睁开眼坐起来。四下张望,发现自己似乎被放在一个草垛上,新打的稻秸秆带着地里的湿气,还隐隐发出阵阵清香。
这些人应该没什么据点,所以把她临时放麦场上吧。
纵身跳下草垛,一眼看见靠着堆草睡的正香的绑匪二号。这个人高鼻子小眼睛,正是叫自己喝茶的大叔。她心里这个恨啊,一抬手奔他后脑勺扇了一下。就这一下,好家伙,后脑勺整个都扇扁了。那人扑通栽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一声。
劲儿似乎用大了。饭饭看看自己惹祸的手,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受。她是杀了人吗?并不敢过去确认他死没死,不过从脑袋变形的程度看,是没什么活的可能了。
虽不是故意,但已成事实。这个时候自然没有投案自首的觉悟,万幸包袱在不远的地方,她顺手抄上,然后转身跑开了。
此时天刚擦黑,很多人家里都飘出饭菜的香气。饭饭很饿,很饿,可是她不敢停,沿着大道一路跑下去,心里怦怦跳个不停。他该死,她如是劝着自己,可还是有些后悔。毕竟是条人命,就这样没了,多少有点可惜。
一路狂奔,直跑出十几里外,才停下来稍稍歇了歇。借着月色打开包袱,里面的银子都没了,所幸换洗的衣服和师父给的瓶瓶罐罐都还在。
杀了人,她心里很紧张,既怕有人报官,又怕另一个绑匪抓她。左思右想之下干脆用易容丸换成另外一张脸。
这会儿天也亮了,她照着镜子鼓捣好,等眼前呈现出一张满脸病容的女孩姿态,才满意的点点头。就这副尊容当叫花子,应该能讨到饭吧。
跟着霁这么多年,她学的最好的就两样,一个是二胡,一个就是易容,其余的都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
在附近菜田里摘了几根黄瓜,几个西红柿,勉强吃了半饱。饭饭才又起身上路。这里的老百姓都很实在,有过路的摘点菜吃,一般都不会计较,就是有守夜的,见你拿的不多,也不会过来阻止。她刚才摘菜时就看到一个脑袋从草窝里探出来,然后又缩了回去。
这一点还是去年跟师父下山时发现的。
想起霁,她心里又痛起来。

第一卷 第八章 李家疯子
麦城,李家。七大家之一。
盛夏时节,火辣辣的太阳照在地上,烫的地皮都冒起热气。
此时李家的厨房里热火朝天,就跟这天气一样火辣。摘菜的,切菜的,掌勺的,烧水的,过往端菜的小丫鬟也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中。
“苏饭,柴砍完了没有,发什么呆啊。”突然一个肥胖的大婶冲着一个弱小的女孩大吼一声。
一群人都在忙,怎么偏有一个发呆的?
“是,这就完。”饭饭脆生生得应着,顺便给大婶一抹甜笑。
笑容太过甜美,大婶的火气也瞬间被灭个没影。
“快点啊。”她鼻腔里哼哼两声,又继续埋首在一众菜盆里。
不错,小女孩就是饭饭。那一日之后,她就来到麦城,住进李家成了一个粗使丫鬟。原本她也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本事谋生,不过那日打扁绑匪的头之后,她猛然领悟原来力气大也可成事。也赶巧李家的大少爷要娶亲,现有的人手忙不过来,于是她才毛遂自荐到这里劈柴。
其实完全可以找个轻松点的活的,但饭饭不愿意,她喜欢劈柴。别人做两个时辰才会劈好的,她半个时辰就会搞定了,而其余时间就是她自己的。她可以坐在墙角发呆,可以慢慢回忆和霁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霁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她需要好长一段时间的调整,才能接受这个事实。而她选这里做工,主要是因为这里离攀枝花很近,一个月有一天的假,她可以用这时间去跟霁说说话。
管事大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虽然经常骂人,但不会真指使一个十岁的女童去干过于粗重的活,所以她每天除了劈柴也没什么可做的。即使众人为大少爷的婚事忙成一团,她依然可以慢悠悠的活动着手脚。
这不,一会儿的功夫,面前已经堆成了小山。
大少爷要娶的是梅家的二小姐,对于梅这个姓氏,她很熟悉也很陌生,至少她没见过任何一个梅家人。所以她对这婚事漠不关心,不奢望会有人把她当妹妹,她自然也不会把人当姐姐。她的生活,有霁就好。

大少爷的婚事一连庆祝了七天,七天之后宾客们才逐渐散去。厨房里的人稍稍松了口气。紧绷的弦刹那松掉,众人也开始有说有笑起来。
“饭饭,讲个笑话吧。”
忙完几天真的很累了,伺候好主子们的午饭,一群人便搬个马扎围在饭饭周围,等着听她千变万化的笑话。
饭饭的到来,无疑为这些底层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乐趣,而每天闲暇时听她胡天海地的说话,已成了每日必然的功课。也正因为此,她每天只做劈柴的活儿,别人才不会有太多意见。
有人喜欢听,饭饭也很愿意说,至少可以证明她还活着,还在被人需要着。在现代时,她就是学校有名的笑话大王,每日笑话不断,此时讲起,当真是信手拈来。今天她说的就是郭德纲的相声,我这一辈子,其中那句经典的“这个礼拜这里下了两场雨,一场三天,一场四天…。”刚一说完,就惹得众人大笑不止。
“饭饭,你怎么想出来的,太可乐了。”管事大婶笑得眼泪都出来。心里暗道那日见她一个小姑娘可怜才收留她,还真留对了。
“就是,就是,饭饭真的好厉害。”
“从没听过这样的事。”
“这都是从别人那儿听来的。”饭饭谦虚道。这倒是实话,本来就不是她编的,即使有天才,也不会是她。
其实古代的相声名家很多,像前清民国,现代的东西拿出来根本不值一提,喜就喜在这里还没相声这个行业。不然谁有空听她一个小姑娘穷嘚啵。
“能告诉我是从哪儿听的吗?”突然一个男音从后面冒出来。
众人回头,然后笑容瞬间凝结在脸上。
“三少爷,您怎么到这儿来了?”管事大婶紧张的站起来。虽然活已干完,但这般聚众取乐,若传到老夫人耳朵里也够他们喝一壶的。
“没事,我就问问。”
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面容清秀,有点瘦,但一双大眼睛却炯炯有神。
“一个过路人说的。”饭饭轻声回道。心想他若问过路人是谁,那她肯定不知道。
少年没再问,他只是蹲在地上看她,仿佛在研究一个稀罕品种。
这一天之后,在厨房门前发呆的人就又多了一个。饭饭手里劈着柴,时不时会看向天空,对着天发会儿呆,然后再继续劈柴。而三少爷干脆一直抬头望天。他们就这样坐着,常常大半天都不带换地方的。
一日,饭饭问,“你在看什么?”
他笑道:“只是在看你在看什么。”
饭饭:“…。”
问过管事大婶,才知道三少爷叫李悦,是李家宗主和小妾生的,自来不招大夫人待见。有人说他是个疯子,也有人形容他是出生时不小心把脑袋夹坏了。
因为他有时会把房子拆了只为看看是如何建成的,有时会蹲在鸡窝前看鸡下蛋,有时会下到河里摸一条鱼自己一刀刀切割成小块,有时会把树砍了只为看它的纹理,有时会把萝卜叶子编帽子只因为感到清凉…。
像这种奇奇怪怪,不被理解的事,几乎每天都会上演一出。也难怪别人当他脑子有问题了。但饭饭却并不这么以为。她觉得李悦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就像霁一样,他之所以会有很多奇怪举动,只不过因为他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另外做事过于执着而已。
可以感受的到,他是寂寞的,就像她一样。她有着活着的身体,但心却空虚如死寂。而他,在人身上找不到快乐,所以才把精神用到动物和各种不会活动的物件身上。
或许看到了他的内心,对他,她很心疼,就当两个同样寂寞的人彼此品尝寂寞的滋味儿吧。她接受了他的出现,开始尝试着与他沟通。
第一卷 第九章 强奸未遂惹事端
她把木头劈成一根根筷子粗细的小木条,教他撒在地上,然后一根根挑开。这是小孩子们都喜欢的游戏,可是应该没有人教过他,他玩的很开心,只是没多久她就再没赢过一把。她还用木板做成简易的跷跷板,两人一人坐一头,一上一下的跷着,只为感受那不一样的失衡。
表面上她在陪他,但事实上他也在陪她。有了他的陪伴,她伤心的时候也逐渐减少了,虽然依旧思念霁,但心却刹那间回到了童年,那个在现代,有很多伙伴玩耍的童年。
两人逐渐成了要好的朋友,可自从和他在一起的那天开始,李家的人对她换了一种称呼‘小疯子’。
大疯子带着小疯子。
饭饭很郁闷,却无可奈何。自古天才和白痴只一线之隔,她可以理解成,其实她也是天才吗?但事实上这话用在李悦身上更合适。
只要是她教的,即使再难,出不了三天,他都会学会,而且学的比她好。她用竹子做了把笛子给他,两个人一个拉二胡,一个吹笛子。曲子教给他半天,第二日他就已能跟她合奏了。
“你确定以前没学过音律?”饭饭不敢相信。想当初她可是跟着霁学了两个月才勉强可以奏完一曲的。
李悦摇摇头。除了读书之外,父亲什么都不让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