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时,轿子前侯着的下人小跑步到我们跟前说:“我家主子让我把这个还给二位。”
我叹了口气,果然是我的燕子嘛!
多半是有人从小溪涧里给拾了去。
我诧异地问:“你家主子怎么就能断定这纸鸢是我的?”
那下人偷偷咧嘴笑,把头埋的低低的,以为我看不见。“我家主人说这么别致的纸鸢,世无其二。”说完撒腿狂奔,回到轿子跟前。
我顺着抱我之人的肩膀缓缓抬头,视线向上。他的下颚如玉雕,弧线清约简达,鼻梁英挺,纵越而下,还有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正含着笑意,似点点星光投入夜湖。不是小伙计却是哪个!我扭捏的问他:“我的纸鸢当真这样丑吗?”
他皱着眉头,正义凛然的说。“凡夫俗子岂懂得欣赏。”
我心甚慰也!一双手抱他的脖子抱的更紧了些,只是嘴上仍旧十分虚伪,假意道:“我好多了,可以下来自己走。”
他摇头:“不行,你身上受了伤,流了好多血。”
“啊!”我大惊失色,紧紧贴着他的胸膛。
我觉得温柔这感觉,说奇妙也实在是奇妙的紧了。比如说薛煜琛平日里待人接物,可称得上谦谦君子,却是清雅有余,温柔不足。又或者董灵董师爷,众口一词的文弱书生,晓察言观色,又能言善道,却也不是我眼里的温柔。能让我心底有一种被羽毛轻轻拂过的柔软暖意,微痒,迄今为止,只得小伙计一个。
他正用下巴抵着我的额头,浅笑不语,温柔无双。
然而回到江汀阁,这该死的温柔便立刻消失殆尽。他将我抱上楼,不由分说便要来扒我的衣裳,禽兽本色再次暴露无遗。
我捂住心口:“你干什么呀!”
他义正言辞:“你受了伤,快些让我瞧瞧。”
我站起来动动手,踢踢腿,转一圈脖子,扭一下腰。“当真没有,连骨折也没有。”
他将我掰过身去,指着我的屁股道:“你看你后面,好大一滩血。”
我愣了半晌,嗷的一声嚎叫钻进被窝。
他耐着性子哄道:“快些让我瞧瞧骨头可有伤着没有。流这么多血,怕是一道大口子,待会儿涂上金创药,可能会有些疼。不过,你一个大夫,怎能讳疾忌医。”
我:“……”
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他仍在苦口婆心的劝说,我终于忍不住仰天怒吼:“老子来葵水了啊!”
此言一出,屋里顿时一片寂静。
片刻后,他拳头虚掩着嘴唇,暗笑道:“你当真骨骼精奇。”
我知他不是夸奖,而是嘲讽。从那样的高的地方摔下来,没摔出个好歹,反倒跌来了葵水…呜呜呜——!我钻进被窝,蒙住脸,打死也不出来。
他下楼去给我煮姜汤,于是我便趁这空档将衣裳给换了,却不想听到楼下一阵噼哩啪啦,翻天覆地的动静。支开窗棂向下望,原来是小伙计从未进过厨房,非但煮姜汤的意愿落空,还险些酿成大祸,将厨房给烧了。他站在院子里,盯着自己的手掌,犹自不愿相信,解释说:“赤砂掌火力过于刚猛,再来一次,必定好很多。”于是又一掌朝灶台挥去,火星滋啦滋啦,柴禾爆了又爆,什么都成了黑灰。好在还有两颗地瓜,刚刚好给烤熟了…
我扶了扶额,觉得未来的日子必定十分艰辛。鉴于食材全都毁于一旦,我俩当夜便只能窝在一起啃地瓜。
啃完地瓜,肚子疼得厉害,我整个人也像虾子一般弯起来,脑袋晕晕乎乎的,看什么都觉得朦胧。
他见状一指搭在我手腕内神门穴,真气顿时涌入体内,源源不绝。视线亦随之清晰。
我知真气可贵,遂抽回了手道:“来葵水和受伤不一样,这个没用。”
“那要如何?”他诚恳地望着我‘请教’。
我低头嗫嚅道:“只是肚子疼…而已。”
他没说什么,只手缓缓探入被窝,似有过短暂的犹疑,却仍在我腹部轻轻揉了起来,热度透过掌心传递,我浑身上下像被淋了一盆热水,脸也红透红透,半晌愣愣的,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单手支颐,半侧着身子躺在我旁边,声音如箫管陶埙般沉静醇厚:“锦哥哥是谁?”
我摇了摇头:“不认得。”
他靠近了贴住我额头,从发际到鼻线,一脉相承,唯独嘴唇空开些许距离,疑惑道:“脑子没烧坏,那为何一路哭着喊锦哥哥?”
“锦哥哥?”我大惑不解,“什么时候?你确定我喊的不是金哥哥,银哥哥?”
本阁主素来爱财,这番推测其实是很合理的。
“是锦哥哥,我听得很清楚。”
“真的不认识啊。”我摇头,“十岁以后我连毓琛都直呼其名,不曾再喊毓琛哥哥了。”
“是么…”有一瞬,他的眸色隐隐暗了下去,又立刻恢复正常,拍了拍我脸颊道:“那没什么,大约是我听错了。”
我当真觉得是他听错了,便死乞白赖的要他赔我一个故事。
他开口断断续续的说起,内容大致是关于一个小公子。
这名小公子颇有些古怪,他天分极高,十三岁就破了鬼谷子留于虚空洞里的残局,十五岁赢遍了国内的一流剑客,然而最最喜欢的却是种花。据说,有一种花,叫做血铜铃,世所罕见。不喜骄阳,畏惧寒凉,要以无根甘露浇灌,周身长满毛刺,遇血则败,十分难存活。小公子却生生种了满园。风一吹,满眼的红绯。可惜,家逢巨变,亲人一个接一个横死,鲜血流到花田里,花儿也跟着枯尽……
我昏昏欲睡,闭着眼睛问:“后来呢?”心里期待着小公子会有一个完好的结局。
“后来?”他轻轻一笑,“后来我也不知道了。”
我刚想怨他说个没头没尾的故事,却觉得一双手温柔的覆在我额头,轻轻拭去盗汗,随后便是他浅浅的声音,伴着温热湿濡的呼吸,一起钻入耳膜。“后来,他要去找他心爱的姑娘。”
“他要去找她心爱的姑娘。”
我在这句话后进入梦乡。
白茫茫的一片。
天地初开般的混沌。
我在里面载沉载浮。低低的叹息于四周回荡,萦绕不去。我拨开白雾,看到一条樱花路,通往高耸的天际。有个身影高高在上,如磐石般稳固不动,挺拔的伫立,只有一双剔透的眸子,映衬了粉白的花间世界。


☆、甜水乡爱侣——掌心生曲线

  第二天醒来,窗前十分应景的停了一只鸽子,雪白无暇,小巧玲珑。咕咕咕叫唤个不停。
我将它接到手心,打开它脚上挂着的纸条,上面写道:今发现鸳鸯眼小猫一只,左眼为蓝,右眼为黄,颇有意趣,择日便送予你家中,聊以赔罪。
我在纸片的背面写了两个字:不用。
又扣回鸽子的脚上,送它飞走。
下楼去恐吓小伙计不准将我血染白裙的事宣扬出去,他正在钻研烹饪这门艺术,非但没有受到之前打击的影响,反而愈挫愈勇。当他塞了一只鸡翅膀在我嘴里时,我尝到了上面的麻辣香粉,稍稍对他有了一点儿信心,然而就是这丁点儿信心也在之后几天里荡然无存。因为他将他的革新精神发挥到极致,先是用麻辣小糖菜荼毒我江汀阁的人与禽,后又有咖喱番茄,吃的我肝肠寸断,最后丧彪在食用了他的茄汁牛蛙以后,拉肚子拉了三天,叫嚣声从‘汪汪’变成了‘呜呜’,我忍无可忍,终于对他下达□,严禁他以后靠近厨房。
人无完人,我可以理解。
只是一旦想到他曾跟我提到的‘物尽其用’,我便寻思着要做些什么。毕竟一男一女,一柔一刚,应该要互补。于是经过本阁主再三思量,我决定将自己的厨艺与他的武艺结合起来。
比如,我揉好一团面粉,便将面粉和匕首一起丢给他,自己去调香料。小伙计得令,发挥他‘削铁如泥’的指功,经他之手的面片粗细均匀,薄厚相当。是夜,我们便如愿以偿的吃到了爆炒刀削面,香飘万里,引得三只百灵鸟飞到我屋顶上来馋涎欲滴。
他的铁砂掌,也是一门绝活。残羹冷炙到了他手里,不消转眼的功夫,便会腾腾冒出热气。往后,我大可不必为了热水发愁,甚至可以预见,在家里泡温泉的日子亦不远矣。
为此,我很满足,丧彪也很满足,至于小伙计…本阁主能令他从职业中获得成就感,谅他也不敢有怨言。
期间,还有一件大事,便是小伙计将董灵董师爷的工夫也一并给抢了。
他二人不对盘从第一次的交锋我便看出来,但却未曾料到小伙计可以多才多艺到兼顾我江汀阁的帐房先生,如此替我省下一笔开销,我自然乐见其成。
此外,他空闲下来,还一手捧着我的医术,一边捣鼓我的药材,来去几个回合,便将大部分材料都认了个遍,我只消从旁稍稍指点,待药贩子们再上门兜售药材时,任凭吹的如何天花乱坠,他也能辨明一个优劣真假,可谓精明非常,锱铢必较。
省心又省力的小伙计俨然已经成为我的左膀右臂,我无所事事,便要去看一看薛煜琛。
薛家的宅子在甜水乡也算得上是大户人家。
煜琛的爷爷曾是衙门的仵作,于本地略有名望,而他爹又去的早,家族复兴的担子便落到薛煜琛身上。他年纪轻轻供职于大理寺,高官厚禄指日可待,又因家族几度沉浮,一早练就了宠辱不惊与豁达轻释的性子。甜水乡的族长因此对他很是夸赞。
有人在背地里嚼舌根,曰白雅问与我皆是高攀了他。
其实不然。
我大约是高攀他的,但白雅问与他断是门当户对。
与京中达官贵人相比,知县的女儿虽谈不上有多金贵,但胜在裙带关系,也就是常说的背景深厚。
甜水乡地处平州,富庶一方,又因远离京师,使得平州太守徐敬业形同一个土皇帝。在朝中,既不属于清流,又不是把玩朝政的佞臣,而是真真正正手握兵权的一员猛将。白知县跟在徐敬业屁股后头混,可比京师里那些尚书啊侍郎啊舒服太多了。我若是薛煜琛,在朝中随时可能因为派系斗争成为炮灰,不如跟着徐敬业吃香的喝辣的,好好守着那几十万大军。
然,我虽大度,早早已为薛煜琛准备了诸多抛弃我的借口,但当他果真如此想,如此做,并且说出来的时候,我还是会伤心的。
那一日祭台倒塌,我真真切切的看到他为了保护白雅问受伤,一来要找他解释清楚,二来便是关心他的伤势。
只恐怕已是远远迟了。
我到薛府的时候,白雅问正与他坐在一处喝茶,谈笑风生。不知怎得,话题竟绕到了我头上…
“今日我来其实是想问问你的意思,看到底要如何处置她。”白雅问轻轻挥着团扇,十成十大家闺秀的风范。
我躲在门外,屏住呼吸,就听到薛煜琛反问,“你以为呢?”继而放下茶盅,表态道:“我都听你的。”
白雅问笑的媚眼如丝,娇嗔道:“怎得胡说!什么叫都听我的…”
薛煜琛正色道:“我不听你的听谁的。再说了,这些天也没见你去将她抓起来,反倒来问我,算是故意试探我的心意?”
“我这是怕你难做,唯恐将来你名声不好,说你有了新人弃旧人…就算你不怕,我也担不起抢夺别人未来夫婿的罪名。更何况,哼,你们可是青梅竹马!”
薛煜琛急忙撇清:“这话不对,我与她尚未成亲。”
白雅问挑眉:“那我可让爹爹动手了?”
“嗯。”
“哧!”白雅问突然掩嘴笑起来,“骗你的,她伤我一事便就此作罢吧,只望你将这门亲事处理得妥妥当当,不要留什么话柄。”
薛煜琛轻轻执起她的手:“我自然晓得。”
“她到底与你有过婚约,我若贸贸然去动她,不论什么理由,总不是理直气壮。再者,这事也未必能一口咬定是她作的。”白雅问看似为我开脱,实则话里有话。
“怎得不是?”
“那些黑衣人也可能在陷害她呀。”
薛煜琛嗤之以鼻:“陷害她?为何谁不陷害,独独陷害她?你也太看得起她了。”
“那倒也是。”白雅问点头,似乎对这个答案十分满意。
“男人三妻四妾本也平常,再者,我尚未与她成亲,她却已跑去向你下手。如斯妒妇,断是要不得的。”
我听到这里,便也不预备进去了,左右他们并不打算将我送交官府。
或者我应该感恩戴德,或者我又该痛哭流涕,但这些其实都没有发生。我只是不知不觉中,一个人走到了薛府园子里的一株梨树下。
这棵树,是我五岁那年吃完梨子随手种下的。后来薛家的长辈在此处设了一座石桌,面对面摆放两张小石椅,以供我和薛煜琛玩耍。但往往总是他一人独坐,而我则骑在墙头上引诱他。“煜琛哥哥,出来玩儿吧,我带你去珞珈山的树林子里头。那里有八卦阵…”
薛煜琛当时被逼着既要读书,又要习武,还要抽出时间来陪我,着实不易。我俩手牵手在珞珈山的树林子里狂奔,齐腰的花草擦过衣裳,簌簌作响。跑得浑身大汗,便一同睡在草地上大笑,笑够了做弹弓打蜂蜜窝。他说,你的心里一定住着一只小怪兽,张牙舞爪的,片刻都不得安生。
我想,他说的是对的,这只小兽被他驯服了,只是以后,该要何去何从呢。
站在梨树下良久,片片白色花瓣落在我肩头。这棵梨树已经长高长大,会结果会开花,而我俩时至今日仍未成亲。
世人均不知道,我进出薛家从不走正门,总是骑在墙头上,踏着石桌,翻身而入。这棵树下的天地,是他独独为我开的门。以前我进来,现在我出去。


☆、甜水乡河蟹——窈窕绘春宫

  俗话说得好,情场失意,赌场必然得意。
为了验证这番真理,我之后径自跑去赌场玩了两个时辰。撇开期间过程如何波澜壮阔,血雨腥风不提,单是我大杀四方,带着赢来的三百两回江汀阁,已经叫我情感得到大大的慰藉。
夜里,我在园中大摆宴席。小伙计看到我架出八仙桌,变戏法似的弄出八个冷荤,六个热菜,外加一条四鳃鲈鱼淋上豆豉,就连茶叶,都是特地去买的二十两一钱的雪顶夕颜,打量我脸色许久,斟酌再三道:“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没什么。”说完去大树底下挖出两坛烈酒。
他不再多问,只与我碰杯。
我道:“雪顶夕颜配快刀乱麻,可是世间至刚至猛的组合,小伙计,你可别哭,到时候说本阁主欺负了你。”
他笑:“谁欺负谁还不知道呢。”
一连干了数杯,彼此都觉得不大尽兴,便干脆捧着酒坛子喝。
“快刀乱麻…这名字…”他喃喃自语的念叨,带了三分玩味,七分了悟,点评道:“很有气魄。”
我对他竖起大拇指:“好东西果然要与知音分享。我今日才觉得,那啥啥鱼伯和粽子就是我和你啊!”
他纠正道:“是俞伯牙和钟子期。”
“嗯,对对。”我点头如捣蒜。
他听了这话笑的一脸受用,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在桌案上敲击。“不是什么人都似我这般懂得欣赏。”说着,举箸夹了一块红烧肉。
清风明月,他居然连吃肉都吃得这般优雅。手指纤长,根根分明,剔透如白玉。
我苦着脸看他细嚼慢咽,小心翼翼的问:“是不是不好吃?”
他愣了愣,随即道:“不是,是囫囵吞枣没有味道。你做的菜好吃,自然要细细品尝。”
“呜哇——!”我闻言,感动的嚎啕大哭。
他坐到我身边,轻轻拍了拍我后背,劝慰道:“莫要哭了。我若是在你下巴这里接一个碗,改日晒干得了盐,都可以给你做菜。”
我破涕为笑。
他嘴角还挂了一抹残酒,衬在月光里,盈盈欲滴。我情不自禁伸手触碰,他为之莞尔,嘴角上扬,皆近在眼前。我道:“你真好看。”
他揉着我的脑袋,“你也是顶好看的。”
“可有人不这么觉得。”
他想了想:“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就像我觉得你好看,远比那个蛇妖好看。”
“谁是蛇妖?”我纳闷。
“喏,就是那个祭台上参拜的。”
呃…
我心里高兴的很,脸上却还装模作样的说:“可大家都觉得她是大家闺秀,她知书达理,她温柔婉约,她…”
小伙计打断我:“别的不去说,就是她那尖下巴,我总担心她若是低下头会在自己心口这里戳个大窟窿。”
“噗——!哈哈哈!”我着实忍不住,一张脸上还挂着泪,顿时又笑得肆无忌惮,便成了大花猫。
他替我把脸擦干净,容我化悲愤为食量,一气将菜肴全部扫进肚子里,也顺便给丧彪尝了几口老酒,狗中之霸喝完醉醺醺趴在我脚边,我则抱着小伙计的膝盖看月亮。
月有阴晴圆缺。我虽不再觉得委屈,但到底意气难平,阵阵失落涌上心头,瓮声道:“小伙计,你说,本阁主有房有业,为何竟落到如斯田地。”
他酒量确实好极,又给自己斟了一杯,淡淡睨了我一眼道:“可是又受了什么委屈?”
我耷拉着脑袋:“薛毓琛不想要我了。”
他听完后良久没说话,只捉着我的手把玩。一根根手指被他以分筋错骨的细腻程度摸来摸去,在我快要失去耐心之前缓缓开口,低低的鼻音撩人心弦。“你知不知道每个人手上都有一条姻缘线?”
“嗯。”
他举起我的小指:“传说月老将红线绑在这上头,凡人是瞧不见的。”
我点点头:“说是这么说的。”
“你不相信?”他歪着头看我,眼神坚定。
“倘若他不要你,便不是你的真命天子,有何可懊丧。人浮于世,但求诚于己,诚于心。努力过了,会得到什么结果,全看天意。万事随缘,顺其自然就好。”
“嗯,很多人都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这是借口,无非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罢了。”
“哦?你这样觉得?”
“嗯,所谓缘分,其实就是外力,或推行,或逆行,是影响制衡的条件,却不是真正的关键。将失败的结果归咎于缘起缘灭,不过是为自己的放弃,寻一个心安理得的借口。”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缘起缘灭是外物,心随意动是内因。这可是你告诉我的,心若羁绊,终究会义无反顾。”
月光下,他轻轻笑起来,手指穿过我的头发。长久以来,一个人生活只觉得寥落入骨,如今凭空多出一个人来分担喜怒哀乐,便觉得喜上加喜,苦中亦可作乐。就连日子平淡如水也愣是给尝出一个快乐与逍遥。
他的胸膛结实,安稳。我借着士气低落便百般撒娇,耍无赖。“你说的是不错,可我要是嫁不出去,以后死了就只能做只游魂野鬼。”
他轻轻叩了我脑袋:“成天胡说八道,这些稀奇古怪的念头到底哪里来的?”
我委屈的扁着嘴:“要不然,找个人贩子买一个相公得了,或者干脆抢一个。”
他笑得意味深长:“现成的就有一个啊。”
“嗯?”
他指了指自己:“你要是嫁不出去,我娶你好了。”
我深思熟虑良久,觉得这个想法是好的。可是…“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无名无姓,就算我嫁给你,死了也还是孤魂野鬼。”
他铁青着脸:“你就不许我哪天恢复记忆啊?”
“那倒也是…”
“再说,就算我真无名无姓,你嫁给我,死了葬在一块儿好作个伴,也还是不错的。”
我经他一提点,顿时觉得可行性高了许多,便伸出小指来,一脸严肃道:“拉钩。”
他唇角一提,弯起小指与我扣上,就在这一瞬,一股气力将我往前一拉,整个人便顺势扑到了他身上。


☆、甜水乡小记——酸甜辣苦咸

  后头的事情便记得不甚清楚了。
依稀只觉得当时他的眉眼都十分之大,大到整张脸几乎全压了过来,浓浓的酒酿味在我鼻息处打转,久久不散。夜里还梦见一口棺材板,上好的木料,宽阔结实,我抱着这口棺材,摸啊摸,心里好生踏实。
醒来却十分之惶恐。
因为不知自己昨夜是否把小伙计给这样那样,那样这样了?!一颗心七上八下,汹涌澎湃,灌了两壶凉茶下肚,无效。吞了一粒大力金刚保心丸,无效。直到最后面壁运气,于体内回转一个小周天,这颗心方安静下来,乖乖落回实处。
如此一系列反常的现象令我开始反思,难不成自己竟把小伙计给瞧上了?
这一想法没意识到还好,一旦意识到,整夜整夜,便再也无法入睡了。翌日,顶着一双黑眼圈去找我的军师。
我的这个军师远比不上鬼谷子孙子什么的有雄才伟略,惊世谋算,却是极好的。首先,她长年流连于勾栏瓦肆,见惯风月,对男女之事比我有把握的多。再者,她职业特殊,一笔春宫画的惟妙惟肖,远近驰名。我是个大夫,晓得对症下药的道理,若想问红尘之事,自然弃鬼谷子而选窈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