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妈跑回来,开始大笑,踢我老爸,乐小子走到她面前,对着她面门就是一枪。她倒在我身上,他说去给我找那小子,他们到处都找了,但没看我老妈身子底下。乐小子说,你们能想象吗?屁眼佬说他愿意舔我鸡巴,让我爽一爽,只要我放他一马就行。死变态伸手来抓我大屌。你们能想象吗?他对正在找我的三个人说,但我老妈压在我身上,手指挨着我的脸,我像在笼子里似的从她手指缝里往外看,我没有哭,乐小子没完没了地说他就知道我老爸是屁眼佬,肯定是屁眼佬,所以他老婆才到处睡男人,否则她的小逼怎么那么欠操,然后他说这话可别说给警长杀手听。
屋子里安静下来。我推开我老妈,很高兴屋里那么暗,但我不能出去,否则就有可能被他们抓住,于是我看着,等着。就在我等着的时候,我老爸躺在门口的地上,他爬起来走到我身边,说英语是学校里最好的科目,因为就算你能找到通水管的工作,假如你还是满嘴土话,也得不到那份工作,会说英语就是一切,比你学一门手艺都重要。他说男人必须会做饭,虽说这是女人的任务,他说啊说啊说,说得实在太多,和他平时一样多,有时候他的嗓门太大,我忍不住心想他是不是希望隔壁也听见,希望他们也能受他的教诲,但不,他还躺在地上,他叫我快跑,现在跑吧,因为他们会回来,拿走他脚上的其乐鞋和家里还算值钱的所有东西,他们会拆了屋子找钱,虽说他把钱全存在银行里了。他在门口。我脱掉他的其乐鞋,看见他的脑袋,我吐了。
鞋太大,我趿拉着鞋走向屋子后面,外面除了旧铁道和灌木丛啥也没有,我该死的婊子老妈绊了我一跤,她身子一抽像是还活着,其实并没有。我爬出窗户,纵身一跳。鞋太大,没法跑,我脱掉鞋,跑过灌木丛和碎酒瓶和湿屎和干屎和还没熄灭的火堆,顺着废弃铁道跑出八条巷,我跑啊跑啊跑,躲在荆棘丛里,直到天空变成橙色,然后粉色,然后灰色,然后太阳落下去,大大的月亮爬上来。我看见三辆卡车开过,车上全是人,我跑啊跑啊跑,一直跑到垃圾场,这儿只有绵延几英里的废物和垃圾和屎尿。只有上城区居民扔掉的东西,垃圾堆得比山高,有些地方像是沙漠里的峡谷和丘陵,到处都在燃烧,我继续跑,片刻不停,直到我再次看见贫民窟和堵住去路的卡车,我从卡车底下钻过去,继续跑,男人大喊,女人尖叫,屋子看起来不太一样,更逼仄更狭窄,我跑啊跑,男人拎着冲锋枪出来,女人喊那只是个孩子,他在流血,有人绊倒了我,我倒在地上开始号叫,两个男人过来,一个用枪指着我,我喘得像是我老爸睡觉时的样子,拿枪的男人走到我面前,朝我吼你从哪儿来?闻着像是八条巷的屁眼佬,另一个男人说只是个小崽子而且浑身是血,前一个问有人开枪打你吗,小子?我没法说话,我只知道说其乐是好鞋,其乐是好……男人手里的枪咔嗒一声,有人嚷嚷说傻逼乔西·威尔斯【19】你怎么那么爱开枪!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砰砰解决的,两个男人走开,但更多的人围过来,包括女人。紧接着他们让出一条路,就像红海在摩西面前分开,他走到我面前停下。
警长杀手现在连自己人都杀了?他不知道身体健康的汉子有多难得吗?他说。肯定是八条巷的生育控制措施。所有人哈哈大笑。我说我妈我爸,说不出其他的,但他点点头明白了。你想杀他报仇吗?他说,我想说为了我老爸但不是为了我老妈,可我只能说出是是是是是,我使劲点头,就像我刚挨过揍,没法说话。他说很快,很快,他叫了一个女人过来,女人想扶我起身,但我抱住我的其乐鞋,男人哈哈大笑。他块头很大,身上的白色美丽诺羊毛衫在路灯下闪闪发光,照亮他的面容,胡须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但不可能遮住眼睛,因为他的眼睛很大,也像是在发光,他总在微笑,你几乎不会注意他的嘴唇有多厚,他不微笑的时候,面颊会沉下去,胡须将面容塑成锐角V字形,眼睛冷冰冰地盯着你。男人说,让他们知道,哥本哈根城住的不是贫民窟贱狗,然后他看着我,像是他不开口就能说话,我知道他看见了他能利用的什么东西。他说给这小子弄点椰子水来,女人说好的罗爸爸。
从此我就在哥本哈根城住了下来,我看着八条巷,我等着时机来临。我看见哥本哈根城的男人从只有匕首到牛仔左轮,然后换成M16,然后是重得他都拎不动的什么枪,我十二岁或者我认为我十二岁了,因为罗爸爸说他发现我的那一天就是我的生日,他也给了我一把枪,他叫我砰砰。我和其他孩子去垃圾场学习射击,被后坐力掀翻在地,他们大笑,叫我小逼眼儿,我说昨晚咱操你们老妈的时候就是这么叫她的,他们笑得更厉害了,另一个男人,就是叫乔西·威尔斯的那个,把枪放在我手里,教我怎么瞄准。我在哥本哈根城长大,看着枪支的变化,知道枪不是罗爸爸给的,而是来自把枪弄进贫民窟的那两个男人和教我开枪的乔西·威尔斯。
我们、叙利亚人、美国佬和大爱医生待在海边的窝棚里。
巴瑞·迪弗洛里奥
外面只挂着一个牌子,但这个牌子太大了,你在室内也能看见从屋顶斜垂下来的徽标的黄色曲线。太大了,迟早有一天会掉下来,多半是因为某个孩子早早放学,急不可耐地冲进店里。然后这个孩子呢,他正要跨过门槛,硕大无朋的徽标开始吱嘎作响,但他听不见,因为他的小肚皮饿得咕噜咕噜叫,他刚要拉开店门,牌子轰隆一声砸下来。等倒霉孩子的灵魂看清楚是什么砸死了他,他会像个水手似的咒骂,牌子上写着“漢堡包王:王宝堡之家【20】”。
沿着半树路再往前还有一家麦当劳。标记是蓝色的,那儿的员工在里屋诅咒麦当劳先生。但我在漢堡包王:王宝堡之家。这儿没人听说过漢堡包王。店堂里的椅子是黄色塑料椅,桌子是红色玻璃钢桌子,菜单上的文字像是电影院预告新片的字体。下午三点店里人满为患,这当然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人群总是让我坐立不安,只需要一个错误的火花就能把人群变成暴民。难怪外面全都像在被火烤。我从一月开始就待在牙买加了。
收银台背后有个标牌,说假如你的漢堡包包一刻钟内没做好就免费。两天前,我等到第十六分钟指了指手表,收银员说只适用于乾酪漢堡包。昨天我的乾酪漢堡包到时间了还没出来,她说只适用于鸡肉三明治。可怜的姑娘,能怪罪的漢堡包包品种都用完了。但没人来这儿。我他妈最恨美国同胞的一点就是无论飞到哪个外国,第一件事就是尽可能寻找他们能发现的所有美国东西,哪怕是这种狗屁快餐厅里的食物。莎莉自从约翰逊总统任内就来了牙买加,一次阿开果【21】配腌鱼都没吃过,虽说在我之前估计已经有两百万个人跟她说过“宝贝,那东西味道像炒蛋,但还要好吃得多”。我的孩子很喜欢它。我老婆想给他们吃微波炉漢堡包或罐装肉酱甚至方便意面,不过要是她能在超市里买到就算她运气好——实话实说,能买到任何东西都算她运气好。
我第一次吃烟熏鸡是在恒泉路和什么路的路口,一个男人走到我的车旁边,还没等我摸到断了一半的车窗摇柄,他就大喊老板,有没有吃过烟熏鸡?他个子很高,身材瘦削,穿白色内衣,这位大个子黑人满嘴耀眼的白牙,浑身耀眼的肌肉,那些肌肉对一个孩子来说多得过头,这个孩子拥有成年人的体格,浑身多香果的气味,我下车跟着他走进店里,那是个小窝棚,木板钉起来的墙壁架着铁皮屋顶,墙壁涂成蓝色、绿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的彩条。他拿起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大砍刀,斩下一片鸡腿,轻松得像是切开热黄油。他把鸡肉递给我,我正要吃,但他闭上眼睛点头示意先别吃。样子坚定、平和而不容置疑。我还没开口,他就伸手指着一个大罐子,罐子是半透明的,像是已经在那儿放了一段时间。哈,我这人最喜欢冒险,我老婆会说我疯了。那个玻璃罐子里装着捣碎的辣椒酱。我用鸡肉蘸了蘸,囫囵塞进嘴里。看过《哔哔鸟》动画片吧?威利狼刚吞下去炸弹就爆了,黑烟从他耳朵和鼻孔里冒出来。或者某个白痴第一次进寿司吧,心想老子他妈的吃一勺芥末都没问题。那就是我。我猜他从来不知道白人的肤色能变出那么多种红色来。我眨掉眼泪,接连打嗝至少一分钟。感觉像是有人在我嘴里填满了砂糖和汽油,然后点燃火柴引爆。我操天杀的他妈的狗娘养的我操他妈的老子这条小命!我记得我一口气骂了这么多。
我问漢堡包王的收银员他们有没有考虑过做熏鸡肉漢堡包。贫民窟食品?她说,用牙买加女人特有的方式嘲笑我,她闭上眼睛,一抬下巴,转过脸去。我几乎每天都在这儿,她也差不多。她说,请问你要点什么?一个乾酪漢堡包。要配柠檬水或奶昔吗?不,给我葡萄汽水就好。就这些吗?对。王宝堡吃起来很像皇堡,但就是缺少应该有的味道。连生菜都知道自己是完蛋货,在我每天点的漢堡包包里显得那么湿那么苦,我点它真是毫无意义,只是为了告诉我的孩子,知道我今天吃了什么吗?老爸吃了一个王宝堡,他们还以为老爸口吃呢。
太阳弃船而去,夜幕随即降临。但这个国家需要带劲的迪斯科。每隔三五年逃离一个国家是唯一让我保持神志健全的东西。不过又有哪个精神正常地回到了公司【22】那一头呢?我听过的最疯狂的呓语来自我的前任站长,然后他就忽然间严重良心发作了。他的儿子在这儿,乘美航DC301从纽约飞来的。他已经来了三天,完全不清楚我知道他来了。倒不是说他认识我还是怎么的,带子女参观办公室可不是他老爸感兴趣的那种念头。他的来意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公司前首脑的儿子突然出现在牙买加,哪怕是内部人士也会开始琢磨他是不是有所遗漏。
据说他是拍电影的,换句话说就是个有足够钱财自己买摄影机的富家子弟。他带着一群摄影师和电影业人员来参加和平演唱会,演唱会主唱的雷鬼歌手最近比切片面包还走红【23】。演唱会将是一场盛事,尽管我一月才到牙买加,但连我都知道这个国家需要和平。和平不会来自总理办公室里的那家伙,但和平毕竟是和平。于是雷鬼巨星就开始排演总理党派组织的这场演唱会了,因此雷鬼巨星就成了一位重要人物。大使收到消息称萝伯塔·弗莱克要飞来,米克·贾格尔和基思·理查兹已经到了。他妈的滚石乐队啊。
不,我不听那位雷鬼巨星的音乐。雷鬼太单调,太无聊,鼓手大概是全世界除漢堡包王收银员外最懒散的职业。我更喜欢斯卡,我更喜欢戴斯蒙·戴克。昨天我刚问过漢堡包王收银员喜不喜欢《奥伯拉迪,奥伯拉达》,她看着我的眼神像是请她给我一巴掌。咱不知道,她说。我说那你听什么?聚会上放的都是什么?她说大小伙和万能钻石【24】。我说好的,万能钻石和大小伙都很酷,但你难道没听过一首他妈的披头士歌曲吗,就像戴斯蒙·戴克?她说,请注意你的语言,先生,我们这里是个守法场所。
你该怎么制造一起事故?公司里没有哪个人是不能牺牲的,但有时候我也会琢磨他们为什么不派别人来。至少他们没有让我去蒙得维的亚开创局面。那次最后弄得真叫一个一塌煳涂。但我喜欢做我不能讨论的工作。这样我保守其他秘密就更容易了。妻子迟早会面对事实,只要我们还是夫妻,有些事情她就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而她只能习惯我们这种人的妻子都必须习惯的生活。四件事里只能知道两件。十次旅行里只能知道五次。五条人命里只能知道一条。我不认为她真的知道我是干什么的。至少本周我会坚持这个说法。我在牙买加,几乎所有事情都在按计划进行。简而言之就是事情轻松得像背课本,在这儿工作简直都有点无聊了。牙买加人的反应往往和你预想中一模一样,我对此并不吃惊。对某些人来说这挺新鲜的,当然有可能只是松了一口气。
接着说刚才那位熏鸡肉老兄,那时候是五月,我不在我应该在的区域,因为我突然想体验一下真正的牙买加。我在跟踪一个男人,他的车在我前面,和我隔着四辆车。一个司机在恒泉旅馆接上了这位需要密切关注的老兄。刚开始我以为派我来是为了盯着他,结果却发现他在盯着我。他以前为公司做事,直到罹患晚期良心发作。只要高官还想招募常春藤辍学生、预科学校基佬、等天气转暖就出柜的美国金·菲尔比【25】,那么这种事就会层出不穷。到我发现他在牙买加的时候,他已经发现我在这儿了。我不算真的乔装打扮,再说想换也来不及了。话虽如此,但我不能让这家伙乱说话,惹出事后必须由我收十的烂摊子。只可惜我没有权限做到底。冷战都还没结束呢,我就已经开始怀念了。
1969年,比尔·艾德勒怀着一肚子怨恨退出公司。也许他只是个爱发牢骚的左翼共党分子,但成百上千的这种人还留在公司里呢。有时候最优秀的反而最糟糕,平庸之辈只是拥有窃听技能的人民公仆。但优秀员工不是成为他就是变成我,而他有时候相当优秀。他在厄瓜多尔尔待了四年,事情做得那叫一个没话说,我只需要收十极少的小麻烦。当然了,我看见他就会想起特拉特洛尔科那个可爱的烂摊子。老板管我叫“创新家”,可我只是跟着艾德勒的行动手册办事而已。天花板麦克风,就像他在蒙得维的亚用的。总而言之,1969年他良心严重发作,离开中情局后就开始惹是生非,危害人命。
去年他出了一本书——写得不好,但内容挺劲爆。我们知道他要出书,但没有插手,心想:嗯,或许他那些过时情报可以帮忙吸引注意力,让我们完成真正的任务。结果他的情报好得几乎无懈可击,回头再想也是理所当然的。他还点了几个人的名字。公司员工的名字。高官没有看见,但迈尔斯·科普兰看见了,这又是一个满腹怨气的基佬,曾经执掌开罗分部。他命令伦敦分部从零开始重建。接下来,理乍得·韦尔奇在雅典被“11月17日”组织杀害,那是个二流恐怖主义组织,我们甚至没有安排一个志愿者监控他们。理乍得·韦尔奇与妻子和司机一同遇害。
尽管如此,尽管我知道艾德勒能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我还是不清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牙买加。他不是政府正式邀请的客人;否则总理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大错,尤其是仅仅几个月前总理刚和基辛格扯过淡。但总理无疑很高兴他在这儿。另一方面,我在等待上峰的命令,就算不消灭这个威胁,至少也得平息事态。牙买加人权委员会邀请了他,我不得不在已经拥挤不堪的办公桌上另开了一个全新的案卷。这家伙将在几天后发表演讲,充满各色鬼扯的长篇演讲,例如他的名字也是卡斯特罗,等等。说他和我这种人一起在拉丁美洲执行任务,所见所闻让他恶心,尤其是我们允许皮诺切特掌权后的智利。
他没有点我的名字,但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我们是启示录里的骑士,走到哪儿都会留下一个动荡的国家。他说得当然很夸张,而且也没提那些事情里有多少出自他本人的行动手册。不过总理需要的也只是这些,“动荡化”这种朗朗上口的多音节词语,很容易就能当作他妈的韵脚。但他逼迫我们采取守势,我必须确保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当然了,只有《阁楼》杂志才会听风就是雨。真是该死,美国良心要靠喷绘女人下体讨生活,你说这到底代表了什么?艾德勒这种人,突然长出一坨想炸烂邪恶美国的使命感,其实只是满怀负罪感但又不知道何时该罢手的白鬼子罢了。公司还拿不准主意要不要我帮他退休。
有段时间他声称他有证据,能证明公司在背后策划了橙街某幢廉价公寓的纵火案、杀死多名居住在牙买加的古巴人和码头区的工人骚乱。他说他有证据能证明公司在资助反对党,但这实在太荒谬了,因为你要明白,把金钱托付给第三世界的任何人都是愚蠢加三级。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直接写文章寄给《琼斯妈妈》或《滚石》之类的杂志。还没等公司明确指示我该怎么处理,他就已经跑了,我的耳目告诉我,他去了古巴。但这个狗娘养的造成了伤害。他向牙买加人透露了一些名字。他妈的名字。不是我,大使馆的十一名我方人员至少有七个被他揭破了伪装。这些人必须被送回美国,免得有人意识到他们知道这些人的化名。都怪艾德勒,我不得不一点一滴开始重建。在一个对所有人都不怎么友善的年头,在九月中从零开始重建,这就已经足以引出问题了。
我走过刘易斯的办公室,听见他在打电话,说什么码头的一批货出事了。我查了查,发现这个分部没有任何人订过任何货,就算订了,也绝对不会通过牙买加海关进口,否则三分之二的东西会不翼而飞。按需触密的原则对他对我同样有效,但我不希望某个身在古巴的堕落特工在我知道什么东西会丢之前就发现丢了什么东西。那说明他的低层探子拥有比我更高的密级,而主持这场他妈的大马戏的应该是我。刘易斯跟天晓得是谁的对方说着这些,听起来并不怎么紧张,而我受够了站在他的门口,就好像我在找人八卦似的。
妻子没多久之前打过电话,说酒浸樱桃又吃完了。我跟你说啊,冷战都还没结束呢,我就已经开始怀念了。
罗爸爸
现在听我说。我警告过他,你们都知道的,我高贵的先生们。多年以来,我一直在提醒大家,永远是亲近的人,无论是朋友还是敌手,会给他带来一大堆麻烦。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至少一个例子,对吧?他们那种人总是那个样子。总是有点子,但永远拿不出半个主意。总是有许多盘算,但永远没有任何计划。就是这种人。我的这位朋友,全世界最大的超级巨星,但把来自贫民窟的一条最卑下的灵魂当作朋友。我不会点名说我提醒歌手要当心谁。我说,有个和你很亲近的人,他除了会拖累你之外什么都不会做,听见了吗?我跟他说这个都说累了。烦了,累了。但他只是像他那样哈哈大笑,淹没整个房间的大笑。听着像是已经有了计划的那种大笑。
人们认为我彻底了解所有事情。这不是假话,我了不起的先生们,但上帝知道,有时候我知道得太迟了,知道得太迟会怎么样?还不如根本不知道呢,这是我母亲常说的老话。对,比不知道更糟糕,本来全都是现在时,一眨眼你就不得不和突然过去时打交道了。感觉就像一年后才发现有人抢了你的钱。
所以请看着我。看见了吗?从西边的老墓地、南边的港口和更南边的西金斯敦?都是我的地盘。八条巷拥护人民民族党,所以他们管他们自己的事儿。但还有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地盘,我们必须为此争斗,两家总有一家要吃亏。他以前住在特伦奇城,所以有人当他是人民民族党的走狗。但我愿意为他吃一颗子弹,他也愿意为我吃一颗。
但那些新人,从来没跟着慢摇【26】跳过舞,也不在乎精研舞步,那些新人不为任何人做事。我拥护绿色的牙买加劳动党,警长杀手拥护橙色的人民民族党,但那些新人只拥护屁股口袋里的东西。你甚至没法控制他们。
今年早些时候他去巡演,出发前请我和他一起去见见伦敦城(我当然没法去,我打个盹,贫民窟都能变成末日战场),他把某位同胞留在了家里。他刚出门,那些小子就叫来了丛林的贫民窟小子,因为他们有个巨大的盘算。这个盘算太大了,就像电视上演的那些大盘算,汉尼拔·海斯和库里小子【27】去抢银行,顺便还能睡到交钱给他们的性感姑娘。我和警长杀手,我们尽量维持和平,每次有事情超出控制,比方说有人杀小学生抢她的午饭钱,强奸正要去教堂的女人,犯人往往都出自丛林这种地方,他们生下来眼睛里就没有光明。歌手的朋友就把这么一群人请进歌手家里,盘算他们的阴谋。
众王大奖赛前一周的一个训练日,五个丛林人开车来到开曼纳斯赛马场,等待一局都没输过的头号骑手走出停车场。他穿着赛马服刚出来,两个人就上去抓住他,用麻袋套上他的脑袋。他们带他去了天晓得的什么地方,对他做了些天晓得的什么事情,但总之星期六他输掉了他参加的三局比赛,都是他应该能轻松获胜的比赛,包括大奖赛本身。星期一他跳上飞机去了迈阿密,然后噗的一声就没影儿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连他家里人都不知道。赛场作弊和赛马一样古老,但小人物这么挣一大笔钱也太快了。太快了。骑手消失的同一个星期,两个丛林人也噗的一声消失了,就好像从没出生过一样,而那位同胞突然决定去埃塞俄比亚朝圣。我对拉斯塔法里崇敬到了极点,一个人也确实应该回他心目中的祖国去看看。但不知怎的,就在大家都忙着要钱的时候,最有钱的那位同胞却突然熘了。天晓得那笔钱到底去了哪儿。
这才只是开始。接下来各种各样的坏蛋都去了歌手家。骗子带着偷鸡摸狗的计划走进应该用音乐洗涤心灵的圣地。我记得那里曾经是每一个人——无论你站在哪一边——都可以进去躲子弹的庇护所。进了他的门,会打中你的只有音乐,整个金斯敦独此一家。但那些该死的家伙用毒电波污染了那里,他们还不如某天早晨走进录音室在控制台上拉屎拉尿呢,我就不具体指名道姓了。到歌手巡演归来的时候,丛林歹徒正等着他呢。脑袋比砖头还蠢的牙买加男人。他根本不在乎歌手在巡演,完全不知道什么赛马不赛马的,也从来没欺骗过任何人。丛林崽子说,阴谋是在你的地盘上策划的,所以你要负责。然后他们带他去希尔夏海滩,说今天请你吃鱼。
这些都是他亲口告诉我的。现在他能直接和上帝还有魔鬼交谈了,让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帮他做事——只要他们都没有女人就行。但那天早晨他们六点钟来找他,他正要像每天早晨那样跑步健身,然后下河游泳。那是第一个征兆。早晨没有人可以打扰歌手,太阳升起就是为了给他带信,圣灵告诉他接下来该唱什么,那时候他离至高的主最近。但他还是和他们去了。他们开车到克拉布伦斯堡海滩,离西金斯敦有二十多英里,但就在海湾那头,所以你隔着水面也能看见。这些也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他和他们说话的时候,他们都转过头去,扭动身体,盯着地面,因为他们不希望被他记住长相。
——你那同胞,他和俺们策划了个事儿,懂?你那同胞来丛林,因为他需要恶人替他干脏活,懂?你那同胞带我们去你家谈生意,懂?
——我明白了。但是,孩子们,我完全不知道啊,他对他们说。
——随便!咱,咱,咱不妈逼在乎你说啥,生意是在你家屋顶底下谈的,所以你要负责。
——同胞,这话怎么说?他不是我,不是我兄弟,不是我儿子,我凭什么要负责?
——随便,你,你听见我们说什么吗?咱刚说……咱的意思是,咱说咱刚说过了,你没听见吗?事情是在你家屋顶下发生的,现在他跟个臭婊子似的熘了,因为他太贪心,懂?我们找到那个骑手,说,你,你去输掉三场比赛,否则我们就来收十你和你老婆肚子里的婴儿。我们完成了我们的任务,骑手完成了他的任务,每个人都做得很好,但你朋友和他朋友带着钱逃了,留下穷人继续受穷。人他妈怎么能这么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