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埋着头,直到那一阵眩晕的感觉过去。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发觉有两簇灼灼的目光从低处射过来,寒森森的。

他一低头,便看到了脚上那两只大嘴猴。它们正瞪着荧绿色的眼珠子,咧着发亮的大嘴冲他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的耳朵里灌满了笑声,分不清到底是谁的,女孩的,男孩的,还是猴子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而后,他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炮仗声。十二点到了。他站在黑暗里,想象着烟火蹿上天空,在头顶劈开,显露出诡谲多变的形状。他仿佛看见它们浮在半空中,一动不动,像是被谁按了暂停键。像什么动物呢?他努力辨识着每一朵烟火。看到动物形状的烟火,应该也有什么特别的讲法吧,他很想问问从前那个迷信的女朋友。

在隆隆的鞭炮声中,他倚着门坐在了地上,哆哆嗦嗦地点着了身上的最后一支烟。

 

 

程琤第一次那么讨厌下雪。大雪令机场陷入了瘫痪,广播里不断传来抱歉的通知,飞机的抵达时间一再推迟。排椅上坐满了人,邻座的婴儿大声号哭,对面红头发的男孩把薯片撒了一地。她到门外去抽烟,一个穿着纱丽的印度女人立刻坐在了她的椅子上,如释重负地卸下背包。外面天已经黑了,雪还在下。门前的路刚清理过,又落上一层白霜。她拉起风帽,拢住火源在寒风中点着一根烟。

在延误了四个小时之后,飞机终于降落到肯尼迪机场。程琤站在护栏后面,看着夏晖走出来,心里真的好像在等待着一点什么。他是个看上去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拖着笨重的旅行箱,夹在一群白人当中,显得格外瘦小。大概在飞机上睡了很久,梦把头发弄得有一点乱。夏晖朝这边走过来。她收起手中写有他名字的白纸,一直举着它,手臂都发酸了。她接过箱子,向他简单地介绍了自己。

汽车离开机场,向前驶去。他们没话找话说,谈论着纽约。他来过三次,都很短。他说他不喜欢这里,觉得国际大都市都是一个样。他喜欢古老而小巧的城市,比如西班牙的托雷多。他问她来这里多久了。五年,她说。

“先读了两年书,后来就工作了。”

“一直在这个华人协会?”

“没有,文学节临时过来帮忙。”

“喜欢文学?”

“啊,不,另外一个女孩有事,我来替她。”她转过头对他笑了笑,“我对文学一窍不通。”

他宽宏地点了点头。她感觉到一种从高处俯瞰下来的目光,带着些许怜悯。

快到酒店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他叹了口气:

“还得见两个朋友。我都没写明天的演讲稿呢。”

“作家应该都是出口成章的吧?”

“想混过去当然很容易,反正就是那一套话,翻过来正过去地说。有时候也想说点别的,唉,真是腾不出空来。”

“嗯。”她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很理解。

汽车停在酒店门口,披着黑色大氅的门童走上来拎行李。酒店大堂是三十年代的怀旧风格,靡暗的光线微微颤抖,低回的爵士乐如羽毛擦过耳朵。他走过去和坐在沙发上的客人拥抱。那是一对穿着高雅的美国夫妇,五十几岁,男的一头银发,脸庞红润,有点像还没有变瘦的克林顿,女的戴着大颗的珍珠耳环,口红很鲜艳。

程琤过去帮他办入住手续,把证件交给了前台的男孩。她用手肘支着桌子站在那里等,随手拿起旁边的宣传单看。原来伍迪·艾伦每个星期一都会在这里吹单簧管。她记得和璐璐一起看过的《午夜巴塞罗那》,一个冒一点小险的爱情故事。但是演出的入场券竟然要200美金,就算包含一顿晚餐也太贵了。

她走过去,为打断他们的谈话而抱歉,然后询问他是否需要吸烟的房间,又让他在酒店赠阅的几份报纸中选择一份。

“这位是程琤,她很能干。”夏晖介绍她的时候,很自然地把手搭在她的肩上。她有些窘迫地打了招呼。走开的时候,她听到他们在讨论他刚写完的小说。

“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真是太精彩了。我非常喜欢。”女人兴奋地说,她的中文非常流利,“杰夫瑞也觉得很棒,是不是?”

“是的,”叫杰夫瑞的男人顿了一下,似乎对自己的中文不是很自信,他转动了几圈眼珠,终于选到了合适的词语,“很有激情。”

“这个主题太好了,一定能引起外国媒体的关注。”女人说。

夏晖微微一笑:“我希望明年秋天英文版就能出来。”

女人点点头:“我们会尽力的。”

手续办妥,她把房间的钥匙牌交给他,向他们道晚安。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喊住了她:

“要不要跟我们去喝点酒?”

她笑着摇了摇头,再次道晚安,走出酒店的旋转门。一群记者举着相机,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黑邃的镜头像狙击手的枪口,扫过她的脸,冷漠地移开,继续瞄准转动的门叶。他们在等某位下榻的明星,这家酒店很有名,她知道它也是从娱乐杂志上看到的,好像是谁和谁在这里幽会,她不记得了。

酒店在麦迪逊大街上,周围是高级时装店和有品位的画廊。她朝着最近的地铁站走,虽然早就过了打烊的时间,但那些橱窗依然亮着,在下雪的寒冷天气里,就像有钱人家里的壁炉一样烧得很旺。一个流浪汉盘着腿坐在底下,倚靠着玻璃橱窗,好像在取暖。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失态,她其实很想喝一杯。小松总说,她是白蛇变的,喝多要现形的,躺在地上扭滚,想蜕去身上的人皮。她醒来却什么都不记得,只觉得很累,似乎拼命要够到什么东西,却怎么也够不到。

她下了地铁,走出地下通道,冷风扑上来,眯住了眼睛。她想起来第一次见璐璐,就是在这个路口。当时璐璐已经租下现在的公寓,在网上寻找合租的室友。她到地铁站来接程琤,带她去看房子。等红灯的时候,璐璐转过脸来对她说:

“你知道吗,我每天出门,走到大街上看着周围的行人,总是忍不住在心里大喊一声‘我爱纽约’!”

程琤怔怔地看着璐璐。她不爱纽约,她不爱任何地方。或许是被那种自己永远也不会有的热情所感动,还没看到房子,她已经决定和璐璐一起住。

她走到了公寓楼。整幢楼看起来很冷清。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搬走了,有些人回去过圣诞节还没有回来。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回来。她摸出钥匙开门。锁是新换的,但旧的钥匙还没有从钥匙环上取下来,每次都会插错,总要多试一回。

昨天,璐璐的姑姑搬走了那两箱东西,现在那个房间已经空了,只有贴在墙上的宝丽来照片还没有取下来,相纸上女孩涂得粉白的脸,在黑暗中反着幽冷的光。

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地上堆着大号纸箱和撑得滚圆的旅行袋,散落着过期杂志和缠成一团的充电器。离月底只有一个星期了,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整理。她在写字桌前坐下,拿出路上买的熏肉三明治和通心粉沙拉,打开电脑,一边吃一边看邮件。小松打来电话。

“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

“明晚?有一个酒会要去。”

“我妈过生日。”

“你干吗不早一点说呢?”

“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忙啊?”

“哪有啊?”

“不是吗?打电话也没有人接。”

“拜托你看看外面的雪有多大,飞机晚到了好几个小时,八点多我才把人接到,送去酒店。”

“瞧,你确实很忙,我说错了吗?”

“够了,小松。”

“没错,够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最近为了工作和搬家的事,他们总是吵架。吵得太多就有了默契。每次要吵起来的时候,两个人就都闭上了嘴巴。

过了一会儿她说:

“你们先吃饭。酒会一结束,我就赶过去,应该不会太晚。”

“随便你吧。”小松挂断了电话。

程琤继续吃三明治。熏肉难吃得要命,但她似乎有一种把它吃完的责任。“不要任性。”她仿佛听到小松说。她发觉自己和小松家的人越来越像了,对事情没有好恶,只有责任。

其实去那个酒会并不是分内的事,不去也无所谓。她只是不想去小松家吃晚饭。大家无话可说,只是闷头消灭面前的食物,世界上再也没有比那更无聊的事了。小松的妈妈从前在工厂的食堂工作,习惯了用大锅做饭,每次总是会做很多,不停地给每个人添饭夹菜,生怕有谁吃不饱。那种热情在美国难得看见,最初曾令她感到很亲切。

小松的爸妈在唐人街经营一间食品商店,卖中国酱菜、火锅调料、速冻鱼丸和蛋饺。他们身上有一股浓浓的咸菜味,她每次闻到,都会想起小时候被母亲领着去国营食物店,戴着套袖的售货员将一把长柄勺子伸进硕大的酱菜缸里翻搅。

小松的爸妈一直生活在华人圈子里,来了十几年,仍旧说不出一个完整的英文句子。对他们这一家人来说,移民似乎只是连人带房子搬上货轮,经由太平洋运到美洲大陆,最终放置在纽约皇后区的一座公寓楼里。就算是运到喜马拉雅山上,或是南极,他们也还是生活在原来的房子里。那幢房子如同紧闭的蚌壳,连一丝纽约的风也吹不进去。过了这个月,她就要搬去和他们一起住了。一想到这个,她就觉得呼吸困难。一直都在抗拒的事,终于要发生了。

她从衣柜里拿出一件虾肉色连衣裙,打算穿去明天的酒会。裙子是璐璐的。典型的璐璐的款式,深V领,嵌着亮晶晶的碎珠,腰部收紧,裙裾上滚着不动声色的小花边。

整理璐璐的东西的时候,她发现了很多自己的东西。带闪粉的眼影,热带风情的宽发带,缀满挂饰的手链以及珍珠耳钉。璐璐看准她没有主见的弱点,总是怂恿她买一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等闲置一段时间之后,就把它们悄悄地占为己有。她第一次在璐璐的房间里发现自己的东西时感到很吃惊。

“在我心里,我们是不分彼此的,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你要是问我要什么东西,我肯定都会给你。”璐璐狡辩道。

在把所有物品装进箱子里的时候,她留下了几件璐璐的衣服和一包没有抽完的万宝路香烟。

她穿上那件裙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依稀想起璐璐从前穿着它的样子。

刚到纽约的时候,璐璐告诉她,不要错过任何一个酒会,哪怕你没有请柬。事实上,璐璐从来都没有请柬。她只是买一本艺术杂志,翻到最后一页,从画展开幕预告里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抄下时间和地址。璐璐是因为一个酒会才买下这条裙子的。那次她跟着璐璐一起去了。那是她去过的唯一一个酒会。

璐璐捏着一杯鸡尾酒在人群中穿梭,踩着10厘米的高跟鞋,身姿却敏捷如豹。她迅速辨认出那些人中谁是有来头的,凑上去和他们搭讪。她和他们讨论墙上的画,还有最近热门的展览和音乐会。她全部的见解都来自杂志和其他社交场合的道听途说。不过已经足够了,璐璐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无论说什么,都不要赞美,要抱怨。抱怨某个餐馆的口味大不如从前、百老汇的歌剧现在简直没法看、隐藏在布鲁克林的小酒吧如今挤满外国游客。对方肯定会积极响应,纽约这座城市的最大特点,就是聚集着全世界对生活不知满足的人。

璐璐看上去很迷人,穿着酷似巴尼斯百货公司本季新款的连衣裙,挽着仿制的赛琳小包,没有人会知道,她在布朗克斯和别人合租一个房间。这种自信程琤永远都没有,她不知不觉已经退到人群的外围,一个人站在角落里,希望不要被别人注意到。然而,她还是被注意到了,先是一个女人,走上来问洗手间在哪里,过了一会儿,一个男人环视四周,把空酒杯交到她的手里。为了让自己显得有事做,她开始假装看墙上的画,看得全神贯注,甚至包括旁边名卡上的名字和尺寸。后来,一个戴着棒球帽的中国男孩挽救了她。他走过来和她说话,说她是整个酒会上唯一认真欣赏这些画的人。她很担心他会问她对那些画的评价,好在没有。他们聊了一会儿,她慢慢放松下来。画廊邀请重要的客人共赴晚宴,璐璐攀谈上某位客人,和他一起走了。程琤和棒球男孩是少数留下来的人,他们喝了桌上剩下的几杯鸡尾酒,站在那里说了很多话,直到侍应走出来,从他们的手中收走了杯子。

他们去了一间汽车旅馆。房间冷得像冰柜,空调感冒了似的淌下水滴。做爱的时候,男孩身上顶着一床棉被,程琤感觉自己在一条漆黑的隧道里。那个冬天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隧道里度过的。

男孩叫小松。他没有请柬,酒会那样的场合还是第一次去,同样是陪朋友,而朋友也把他丢下了。她发现他们真的很像,就这样,两个被丢下的人捡到了彼此,不知道应该感到可悲还是庆幸。

“能从酒会上找到一个这么不入流的人,你真是有本事。”璐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程琤说。璐璐喜欢看惊悚电影,艳遇、凶杀、遗产……而程琤喜欢冗长和平淡的那种,像一个老人晒着太阳,细数一些琐碎的往事。

“我看不是。你骨子里也喜欢,否则一个人跑到纽约来做什么?”

一个人到纽约来,是程琤有生以来冒过的最大的险。未免太大了,地心引力都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觉得自己处在一种自由落体的状态。

“来这里不是想跟以前过得不一样吗?”璐璐说,“这话可是你自己和我说的。”

程琤摇了摇头:“现在我觉得哪里都是一样的。”

和小松谈恋爱,或许意味着对生活的全面妥协。她所做的唯一一点坚持,是仍旧跟璐璐住在一起。小松不喜欢璐璐,很早就让她搬去和他们一家人住,但她一直不肯。她需要璐璐,尽管需要得不是很多。璐璐就像一个天井,让她能够不时仰起头,看一看外面变幻的风景。那是纽约的风景。明知道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她却在努力维系,如同早上赖床一般,直到有一天,振聋发聩的铃声把她惊醒。

那是她第一次和美国警察打交道。傍晚回家的时候,她看到他们站在公寓楼的下面。蓝色的制服令她一阵莫名紧张,好像自己是个没有身份的偷渡客。

整幢楼被拦起来。房门敞开,里面灯火通明,到处站满了人,她多么希望是璐璐在家里开派对。她坐在沙发上,等着警察带她去录口供。他们仍旧忙碌着,在那个房间里穿进穿出,好像还能挽救什么似的。许多双脚在地板上移动,小心翼翼地绕开当中的一块阴影。深李子色的阴影,她眼睛的余光里都是。她抱住膝盖,把脸埋了起来。

隔壁住的新加坡女孩站在门口,问这里发生了什么。警察告诉她,一位叫李文娟的女性被杀害了,他不懂得声调,一律用平声念出“李文娟”三个字。李文娟是璐璐的名字。虽然她自己一直不喜欢,可是死的时候,她还是得叫这个名字。

警察初步怀疑是情杀,凶手是被害人两个星期前新交的男友,一个俄罗斯人。

“你见过他吗?”警察手中晃着他的照片。

她摇头。那个人看起来带着高加索的寒意,很苍老,蓄着一脸的络腮胡子。她记得璐璐曾经有过一个络腮胡子的男友。

“不能找络腮胡子的男人,”分手后,璐璐咬牙切齿地说,“都是野蛮人,内心阴暗。”

警察临走时说,如果有新的进展会告诉她。但他们没有打来电话。

 

 

第二天是文学节开幕。下午夏晖有一场演讲,程琤很想去听,却被陈彬遣去安排晚上酒会的事。陈彬是华人协会的负责人。他一面说开幕酒会一定要体面,一面又让她去换一种更便宜的香槟。

她下午三点才赶到会场,夏晖的演讲已经结束。正是茶歇的时间,人们都站在外面。夏晖正和两个女人说话,手里捧着一杯咖啡。她没有吃午饭,饿得发晕,匆匆忙忙地取了几块点心。陈彬走过来,脸色难看,小声对她说,夏晖不高兴了,嫌把他的发言顺序安排在那两个流亡作家后面了,而且主持人介绍他的时候,说错了他的作品的名字。他说这是他参加的最糟糕的文学节,声称要取消媒体采访,晚上的酒会也不参加了。

“你去安抚一下他的情绪,酒会嘉宾的名单早就公布了,他不来,我们可就难堪了。”

“我?”

“嗯。他对你印象挺好的,演讲之前还问我,你怎么没有来。”陈彬说。

两个女人走了一个,剩下的那个穿着芥末黄色花呢套装的女人,一脸痴醉地望着夏晖。这位杨太太程琤是认识的,前天布置会场的时候就来过,怨陈彬没有给自己寄请柬。陈彬立即把责任推到程琤的身上,还当着那个女人的面批评了她。杨太太走后,陈彬说,这种人多了,在华人圈子里混各种场子,还以为自己是名媛。

程琤又取了两块点心和一杯咖啡。水果塔的味道不错,淋着糖浆的草莓令人觉得幸福。远处有一道寒森森的目光射过来,恨不得要把她手中的碟子打翻。她抬起头,陈彬正看着自己。

她把剩下的水果塔塞进嘴里,扔掉纸杯和碟子,朝着夏晖走过去。她没有走到他跟前,而是在相隔不远的地方停下,等着他发现自己。他的目光掠过又折回,落定在她身上,脸上露出惊喜。

“你好像瘦了一点。”他看着她走过来,微笑着说。杨太太回头看到是她,一脸纳罕:

“你们早就认识?”

“昨天才第一次见面。”

杨太太微张着嘴,神色讶异。程琤连忙岔开话题:

“演讲还顺利吗?”

“非常精彩。就是太短了,我们都想听你再多说点呢。”杨太太笑着对他说。

夏晖笑了笑,转头看着程琤:“昨天你真应该跟我们一块儿去,那个酒吧太棒了。”

程琤没说话,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空气在他们中间凝结。过了一会儿,杨太太说: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她走的时候,轻蔑地看了程琤一眼。

程琤问夏晖:“我打搅你们说话了吧?”

“当然没有。你解救了我。你看不出来吗?”

“我以为你早就习惯了,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应对自如。”

“我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变成那样。”

“为什么?”

“作家一定是因为对这个世界感到不适应才会写作,如果他对一切都很适应,那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作家都很任性,是不是?”

“这不算是任性。”

“那突然取消采访和拒绝参加晚宴算不算呢?”

“哦,在这儿等着呢。”他笑起来,“我都忘了你是在这里工作的了。”

“我只是觉得你既然都来了,为什么不参加一下呢?”

“说实话,这种规格的文学节,我现在都拒绝,这次不过是顺便来见见老朋友。”他捏扁手中的空纸杯,走过去扔掉,“明天晚上还要飞巴黎,我的法文版刚出来,好几个重要报纸要做采访。”他鼓起腮帮,吐了一口气,“我想给自己放半天假,不知程小姐能否批准?”

“我哪里有批准的权力啊?”她笑着说。

“但我不想让你为难。”他收住笑,诚恳地看着她。

“不会。我不过是负责一些会务的杂事。”她说。

工作人员走出来,宣布下半场的会议要开始了,请大家回到会场。夏晖看着人们陆续走进去,转过头来对她说:

“好吧,我要走了。”

“现在吗?现在就要走了吗?”

“对,趁着他们没有派另外一个说客来,偷偷地走掉。”

“我不是说客。”她小声嘟囔。

“好吧,你不是。”他穿上大衣,将滑下来的围巾搭上肩膀。他没有立刻走,还站在原地。她低着头,挪动着脚,把它们移进方形瓷砖的边框里。

“这份差事对你重要吗?”他把双手抄在口袋里。

“嗯?”她怔了一下,摇摇头,“我只是临时来帮忙的。”

“真的?”

“嗯。”

“那不如和我一起走吧?”

“去哪里?”她抬起眼睛。

“我来想想看,”他说,“去拿外套吧,我在大门口等你。”

璐璐死后,她请了长假,然后辞掉了社区图书馆的工作。她从前对于记忆数字颇为擅长,能背出书脊上长长的编号。但是璐璐死后,她忽然什么都记不住了,看到长串的数字就很烦躁。

她仍住在那套公寓里。和房东说好会住到月底,走时会把房子打扫干净。小松怎么劝也没用,她说只想一个人待着,慢慢整理东西。房东已经把招租启事贴出去,不断有人来看房子,他们没有看报纸,也没有遇到隔壁的新加坡女孩,所以不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他们只是看到房间的墙壁上,贴满了璐璐的宝丽来相片。

“她回国了。”她解释道。有那么一刹那,她觉得璐璐可能真的回去了。客死他乡,或许是离开他乡的一种方式。

陈彬来的时候,她还以为又是看房子的人,但他说他找璐璐,电话打不通,就过来看看。陈彬所在的那个华人协会,负责筹办一些和中国有关的会议和展览。最近在策划一个华语文学节,璐璐曾答应他去帮忙。

“璐璐好像很少参加这种活动啊。”程琤说。璐璐一向瞧不起任何和华人沾边的活动,觉得它们庸俗、腐朽。

“没错,不过这次文学节邀请了很多著名作家,”陈彬说,“还有夏晖。你大概不了解璐璐,她可是个文学青年,夏晖所有的书都读过,她说这次一定要让他给签个名。”

“我听她说起过。”程琤说。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谎。

“真不敢相信,她这个人已经不在了……”陈彬的眼眶红了。程琤忽然有种直觉:璐璐一定和他睡过。他们沉默地坐着,凭吊了一会儿逝者,临走的时候,陈彬问她愿不愿意代替璐璐去帮忙。

“有报酬的,虽然不是很多。”

程琤答应了。

小松坚决反对,他认定和璐璐有关的一切都很危险。

“我只是想多见见人。”她无法告诉他,璐璐死后她有多么孤独。

 

 

没有人看到他们离开会场。她担心有人追出来,走得很快,他跟在后面。街上没有什么行人,也很少有车经过。扫起来的积雪堆在马路沿,像堆了一半的雪人。两棵被丢弃的圣诞树,横在垃圾箱的旁边。她很少来曼哈顿上东一带,这里的街道很陌生,有一种奇怪的清冷,如同舞台上的布景。她听着身后跟随的脚步声,觉得好像是在一部电影里。